近代歐洲外交史 · 第二章 維也納會議後之歐洲政局
第一節 歐洲之新形勢
由紛亂入於平和時代
維也納會議條約簽字(1815年6月9日),拿破崙送往聖赫列拉島(8月15日),第二次《巴黎條約》簽字(11月20日),歐洲政治史上之一個重大時期,於以完成。此時期為一極多擾亂而富於活動之時期。過此以往,即入於一個平和時期。平和繼續40年,在此時期中,維也納會議造成的局面大體維持;國際關係尚無劇烈的變動。
均勢局面
維也納會議,重建歐洲均勢的局面。此均勢由五強維持之,在西方有英、法,在東方有俄、奧、普。此五強無一有支配全歐之力,或敢單獨挑戰者。均勢維持幾半世紀。此兩團國家之中間,有一中央部分,分成若干小國,即德意志諸邦、義大利諸邦、荷蘭、瑞士是。奧國支配分裂之德意志、義大利,無志於膨脹,而利於維持此分裂狀態。俄國合併從前隔斷俄國與歐洲之邦土,舊波蘭國惟餘一克拉科(Cracow),立為共和國。瑞典失去芬蘭及坡米拉里,退到斯乾地那維亞一隅。土耳其帝國屏於歐洲公法之外。
政治上的中心人物
歐洲政治支配於英、俄、普、奧、法五強之手。它們的外交方針,均由政府主持。但法國政府注全力於內政;英國保守黨內閣以維持現狀為主義,對於大陸事情持消極態度;普魯士王畏縮遲疑,不能取獨立的行動;它們在當時歐洲外交上均居於被動的地位。惟有俄奧兩國政府,在外交上為主動的,而能以其政策加於他國。操持歐洲政局的中心人物,是俄皇亞歷山大一世與奧相梅特涅兩人,而尤以後者實際上的勢力為大。
第二節 亞歷山大與梅特涅之競爭亞
歷山大之人物政見
俄皇亞歷山大與梅特涅同為外交上中心人物,他們兩人性格政見大不相同。他們在維也納會議後之歐洲外交舞台,彼此爭勝。
亞歷山大是一溫和而富於感情之人,宗教思想甚深,頗重人道主義。他對於當時的自由主義立憲運動表同情,他不僅維持法國之立憲政治,並且自己給波蘭一個憲法(1818年2月)。
梅特涅之人物政見
梅特涅是一個冷酷無情的外交家,頭腦頑固,心目中只有政治的利益。他的政見,以保守現狀為原則,反對一切改革。他為一切革命運動之仇敵,他篤信專制的貴族的君主政治,而視憲法為革命的工具。
政策衝突之點
亞歷山大與梅特涅主要的競爭處所,在關於歐洲各國內政的組織。亞歷山大讚助自由立憲黨,梅特涅則反對之。俄奧兩國在次等國家的代表,常關於其國政治競為種種陰謀暗鬥。亞歷山大對於德意志南部國家,對於義大利、西班牙,常自居於憲政保護者之地位。此外關於東方事情,彼此亦有利益的衝突。亞歷山大向對於東方懷抱侵略之野心。他曾與拿破崙約定,以西方歸法國,而自己在東方保有行動之自由。他已占得土耳其之一部地方倍沙拉比亞(Bessarabia),他在維也納會議,不承認土皇得與歐洲各國君主立於同等地位。梅特涅則深慮亞歷山大又與法國聯結,復行其東方侵略計劃,有害奧國地位。於是在東方之利益衝突,成為俄奧關係之致命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