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丁玲續集 · 十四
大約七點鐘左右,我從萬立坊迴轉北京路宿舍,慢慢的轉著圈子,爬上那三層高樓,在宿舍門前,見著一個骨瘦如柴的老人,瑟縮可伶藏在角隅燈光隱蔽處。侍役把門一開,見了我後,就說;「沈先生,有人找你,等了兩點鐘了。」
那瘦人這時已站起來了,端相了我一陣後,便從袖裡;伸出那麼一隻乾癟癟的黃手。捏著一點什麼東西似的,且忽然命令我把手攤開,我在懾於一種不可言說的壓力下,竟不得不照他說的作去。原來他那隻乾癟癟的手與我的手合攏後,即刻把手收回,仿佛一不小心就會將什麼傳染病給我樣子。先一剎那間我還以為這人應當是政府一個偵探,裝作那麼萎悴樣子來探聽我消息的。如此一來,便即刻明白他的任務是做些什麼事了。我要他在門外等等,拿了那小小字條到房中燈光下去展開字條一看,就知道是海軍學生從某處寫來的信。這人恰恰如我所料,昨天下午已為公共租界的警探會同××的××把他捉去了。
信那麼草草寫著;
休;我遇了冤枉事情,昨天過你住處談天,從住處出來到先施公司,遇女友拉去東方旅館看個朋友,誰知到那裡後就被他們誤會逮捕了。請你費神向胡先生蔡先生一求,要他們設法保我出來。請吳經熊律師,乘我還不轉移龍華時,進行訴訟。你明白我,一切務必趕快。否則日子一久,就討厭了。奶奶處請你關照一聲,告她不必擔心。我的事情萬不宜遲,遲了會生變化。我很著急!……
崇軒
捏了字條往外跑,把那個老傢伙一把拉回房中後,我就問他一些信上還未提及卻又必需知道的事情。這送信人把頭只是亂搖,用手指點拿在我手中那個信:「你看這個」,我於是再看了一次,方發現那揉皺了的紙角上,海軍學生還寫了一行很小的字,那行字是……
事不宜遲,趕快為我想法取保。信送到後,給來人五塊錢。
恰好我身邊剛取得十五塊錢,送了他五塊錢以後,這人方說:「你們趕快一點,押過南京就難辦了。」我說:「可不可捎個回信去?」那人說:「不用寫信,你就告我我記得!」我就求他轉告海軍學生不必心慌,我們在外邊的總盡力去做應做的事。那人蹣跚走下樓梯後,我即刻跟著下樓,過北京路坐了一輛黃包車,過萬宜坊去把這消息報告給丁玲。
那時節小孩子正在吃奶,作母親的正在桌邊翻閱一冊×××小說集,見我進門神情不同,就說;
「怎麼樣?又回來了,有消息了吧?」
我不作聲,對於她用全副精神很高興的樣子看一本通俗下流的書籍,覺得很不可解。她似乎明白了我的感覺,便把書遞給我看,原來這書不是平常的書,裡面有一部分業已挖空,大約為了安置別的什麼文件,方用這本學生通俗讀物來作遮掩。她把這書舉起又放下,我便知道我是有了小小誤會了。我把海軍學生適間送來的字條遞給她,她默默的看下去,末了抬起頭來問我。
「誰帶來這個東西?」
「一個老而可厭的傢伙!」
「跟來在外邊嗎?」』
「送到我宿舍,拿了幾塊錢就走了。」
「你回信怎麼說?」
「我告給那老傢伙帶了個口信,要他一切放心,在外邊的總為他盡力援救。」
把信重新看過一次後,她似乎忽然從話語中領悟了什麼,急急促促的向書架邊走去,把一本書翻了又翻,注意那書皮與第一頁及末頁的襯紙,這一本書尋找過後又去尋找另外一本,把書架上某一部分書全挪動後,皆不曾發現什麼東西。她所找尋的正好像不過一片小紙,或某人的通信處,或別的類乎通信地址的平常東西,但尋覓結果還得不著。
「糟極了,他一定把那東西帶走了!」
我想明白是什麼重要東西,問及她時,她又說「不妨事,全不妨事,帶去了也不危險。」但從她那神情上看來,假若海軍學生當真身上帶了這種文件,一入獄被察出時,顯然增人憂慮。且從海軍學生來信上加以研究,則這次同遭逮捕的,必還有一些極其成為問題的人物在內,海軍學生必十分心慌,最怕牽連在一塊辦理。
我們把來信語句過細研究一番以後,且就日裡所聽來其他消息加以對照,便知道海軍學生情形極不妥當。但那天在東方旅館方面既無什麼會議,海軍學生又不過一個文學作家,對左翼文學理論方面所具的理解,究竟已到何種程度,友朋間看來殊可懷疑。從他談吐間找尋結論,則促成這人轉變的,實在還只是一種南方人單純勇往的熱情,並非出於理知的抉擇。不過由於過分相信革命的進展,為一束不可為據的「軍事報告與農工革命實力統計」所迷惑,為「明日光明」的憧憬所動搖,徹底的社會革命公式把他弄得稍稍胡塗罷了。並且××方面他既無多大關係,由作者地位說來,則夫婦二人又儼然有號召大部分讀者的勢力,可謂社會知名之士。所以在我意料中只要案情不過於複雜,少其他牽連,同時秉政者衡情酌理,明白這人之不可殺,不必殺,則海軍學生案件,至多不過判處徒刑兩年而已。
當時丁玲女士雖擔心某種不利於海軍學生的文件,或為警探所搜去,實在麻煩,然而想到逮捕地方既不是海軍學生應去的地方,別方面縱有何種會議對彼卻無關係。且本人以作家出面,上海既不比內地,政府縱胡塗,也不至於冒犯國民的感情,作出把一個思想比較左傾的作家也牽去槍決的事情。當時我們以為一面想法請人取保,一面請律師代為設法。第一,對犯人從租界引渡加以抗議;第二,把作家地位以及在作品上所負的責任加以說明,請求當局注意;第三,進行訴訟上所必需的辯論與說明,使海軍學生得到自由。我們就商量了幾個辦法,我去請徐志摩、胡適之先生等代為介紹吳經熊,並去信南京中央研究院,請蔡先生同楊杏佛代為探聽下落,向政府方面說一句公道話。另外又去信武昌,北京,如××××××等,希望他們幫忙,務使海軍學生在作家名分上,得到一種保障,不致與其他人牽連視同一律辦理。
感謝各方面師友對於這件事的重視,以及所盡的種種幫助與營救的方法。關於律師的事,得胡、徐去信介紹後,又恰好丁玲的熟人李×先生,正與張志讓律師相熟,這張先生既同吳在一法律事務所合作,又極熱心於××友好災難的援助,故丁玲女士就預備把這事完全交給他們,先托他們探聽海軍學生的下落,再進行營救。那時節海軍學生第二次又從獄中送信出來,措詞更焦躁了一些,最擔心同一些不相干的人引渡過市公安局,催促我們趕快想法。且說他已經受了拷打,過中國監獄去他更受不了這種待遇。過兩天後,律師方面把本案情形略弄明白,為了辦案方便,他們又把這事件轉介紹我們去找尋江一平律師。我們去見這個事務從集的青年律師,還剛走進那個掛有執照文憑空屋子裡坐下後,得到了從別方面來的電話,說××逮捕的一干人犯業已有引渡的消息,再同他一談,他便主電找詹××律師,詢問龍華司令部方面新近在公共租界逮捕引渡的一批犯人中,有不有一個×××。回電並引渡人犯事也不提。只說不知道這件事,過軍法處查詢也無從查詢。××是政府方面的人,對這事不能答覆,便使本案又轉人歧途。人被逮捕既為事實,引渡消息又殊可靠,則人犯或又正如某一小報所說,業已直解南京,也未可知。不過人既無著落,律師對於本案幫忙無力,白費了這個青年律師兩點鐘的時間,兩人便只好道一聲歉走出那辦公室了。
人的下落究在何處,上海方面既苦無眉目可言,我們便預備過南京去詢問。我到南京見蔡××××××等後,談到這件事情,這些身居中央要職的人,就老老實實說這類事他們無從為力。武昌方面××來信,也說業已函×××設法,×××就申明這保人的事很不好辦。照當時政府的行為看來,誰對於青年要好,保釋這種年青人,誰就多一分共產嫌疑。且從這些偉人方面來探聽海軍學生的下落,則海軍學生似乎因為是一個知名作家,政府就決不會憑空把他逮捕,還認為逮捕是一種誤會,一個謠言。
我們也願意事實恰恰如此。但海軍學生的信,不是很分明的說出一切情形了嗎?回上海時,想起海軍學生或者正被人縛著用白醋灌入鼻孔,或裸著胸脯被人用香頭逼炙的神氣,使我難過得很。這種用刑強迫逼取受難者的口供,出於我在軍隊中清鄉時親眼見到的,大約就有一千個人,這一千張不同的苦難面孔,到這時節—一再現出來,且在燈光下看來,整個車廂內的每個同車者,那臉子都似乎是一個我所認識的罪人臉子。上海租界的刑訊,雖由於物質文明的進步,香頭熏炙一類方法,已用電刑來代替,但那種受難者在折磨中所有的境遇,卻大都一律相同。我記起海軍學生平時那副清瘦的臉子,記起了他生氣的情形。
回到上海後,把一切經過同丁玲說明,這個案件既無從求助於法律,也不能從人力上得到開脫機會,我們應當怎麼辦?我們同李×夫婦(即李達和他的夫人王會悟。——編者)四人商量了兩個整天。
這時節,外面風聲因捉人而更緊了些,在海軍學生失蹤後數日,又陸續有了些(××巢穴被××方面××)所發現,監獄中又增加了一些青年學生。丁玲在原先住處,先還用「先生過漢口有事去了」來搪塞房東的詢問,誰知房東早已看明白了此中情形,只希望她趕快搬家,不要到時出了什麼事情連累主人。同時她自己也擔心住處會為偵探知道,一時無其他辦法脫身。
一時既無其他適當住處可以搬去,只好暫且到西門路西門裡李家去住,把一個生下地還只七十天的小孩,同一些零碎衣服,先行過去,再來搬其他粗重東西。
關於失蹤者的下落,不久就又從海軍學生自己想方設法露出一點消息,知道他還在公安局,又知道他自己不久就得過龍華,請趕即想法找人取保。為了這樣一個消息,使我第二次再過南京。從南京方面得到了蔡先生的一封致上海市長的信,回上海拿了這信去會張群,從一個秘書方面始知道原來一批人犯兩天前已轉過龍華司令部了。
到了龍華司令部,使我們更擔了一分心,同時也放心多了。若干日來我們希望莫引渡,既成為徒然的努力,如今卻又希望不過南京了。按照習慣青年政治犯一到龍華,就似乎有了著落,所犯的案件麻煩一些,不久必押過南京,或就地槍斃。所犯的案件無頭緒可尋,或不甚重要,便定下一個徒刑的期間,或七年八年,或五月十月,到判決時若有人向某一方面設祛,譬如說××××××之類,就可以減輕一些。本應作三年的,有人說一句話,也許就可改成六個月。恰好復旦方面有個姓祝的朋友,半年前因文聯劇聯的小小嫌疑,被捕去後,略加訊問,就被判處兩年零十個月的徒刑,再經過一道希奇古怪外人莫得其詳的手續,又復從那個年限中減至六個月。預計羈押期間已四個月,於是把這點日子折合半數,再坐幾個月牢便放出來了。
這×君既同××略有關係,剛被釋出就來找尋丁玲,故見面時談及內幕,我們方明白了年青人被逮捕得釋放還有另外一種理由。我們心想一個人既然在正當法律下毫無保障,又無法使這類事從南京方面設法,如有什麼方法可使這些軍法官,發生慈悲,求他們真正公道一點,這方法倒不可不注意了。我們從×君方面的詢問,得到一分知識後,就又向一個郭女士處去探詢。郭女士正因為同樣一件事情,送了一份八百塊錢的禮物,給她一個廣東同鄉,這同鄉很幽默的收下那禮物,似乎本來就明白凡是年青人被拘押的皆出於無知被騙,故極熱心來主張公道。海軍學生既不能從法律得到公道,也就只好從法官要點公道了。我們為了這件事各處去籌錢,這件事情很得到幾個人的幫助。丁玲賣了兩本書,又借了些。但錢得到手時,便發生了一個問題,郭女土因為替那在押的籌錢回廣東去了,我們想把這錢來買公道,可不知道這買賣應如何作下去,同誰接頭,錢交誰手。
案情又似乎緩和起來,海軍學生有信捎出了。信上說一切還好,但事一持久必被牽連,最好乘此時設法保出。送信人自然還是五元。這送信人把酒錢得到後,看明白了我們的意思,恰好他同老國會議員相熟,那議員就是同丁玲要好早已死去的王女士的父親,問及他這件事,他便慷慨陳詞,願意替我們「買」公道。他把這件事說得有條有理,在敘述幾個過去的故事時,就舉出些很諧趣的理論來證明。他知道這些事情之多,完全出乎我們意料之外。丁玲相信了他,要他做出點成績來看看,他答應以後便走了。
第二次他帶了海軍學生的來信,也說及這人可靠。於是我們被他騙了一手,把一筆小款交給了他,這錢被他騙到手後,他究竟如何去辦交涉,這就只有天知道了。但他也不白白的得了這筆錢,他指示我們個方法,如何照規矩去探獄,他把一切手續告給我們,我們因此還能夠在海軍學生被捕以後,死去前,在獄中隔著雙重鐵欄互相招呼一次。
自從這一次見面以後,海軍學生便從這世界消滅了,無一個人明白他到什麼地方去了!至於這樣一個人被捉去以後,不聞宣布如何罪名,便居然消滅了,初初看來仿佛很稀奇,且在稍有人權法律觀念的人看來,會覺得政府這種處置青年人辦法很可懷疑。但其實這是城市中讀書人的看法。若一個稍稍明白內地情形的人,就不會如此了。這種殺戮在內地極其平常,十年來是無可統計的。古怪的不是這種青年人的失蹤,應是大多數人的麻木。這種麻木包括讀書人與×××在內,他們既不知把一些青年人殺去,對於一個民族是一種如何損失,大規模的殺戮雖日日在舉行,多數知識階級還捫■談天,專在一些無當於實際的問題上有所爭論。(也不知道殺戮年青人的辦法是一種如何愚蠢的辦法,故這種殺戮還在用種種方式繼續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