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私有制和國家的起源 · 1884年第一版序言

以下各章,在某種程度上是實現遺願。不是別人,正是卡爾·馬克思曾打算聯繫他的——在某種限度內我可以說是我們兩人的——唯物主義的歷史研究所得出的結論來闡述摩爾根的研究成果,並且只是這樣來闡明這些成果的全部意義。原來,摩爾根在美國,以他自己的方式,重新發現了40年前馬克思所發現的唯物主義歷史觀,並且以此為指導,在把野蠻時代和文明時代加以對比的時候,在主要點上得出了與馬克思相同的結果。正如德國的職業經濟學家多年來熱心地抄襲《資本論》同時又頑強地抹煞它一樣,英國「史前史」科學的代表對摩爾根的《古代社會》[1],也用了同樣的辦法。我這本書,只能稍稍補償我的亡友未能完成的工作。不過,我手中有他寫在摩爾根一書的詳細摘要[2]中的批語,這些批語我在本書中有關的地方就加以引用。 根據唯物主義觀點,歷史中的決定性因素,歸根結蒂是直接生活的生產和再生產。但是,生產本身又有兩種。一方面是生活資料即食物、衣服、住房以及為此所必需的工具的生產;另一方面是人自身的生產,即種的蕃衍。一定歷史時代和一定地區內的人們生活於其下的社會制度,受著兩種生產的制約:一方面受勞動的發展階段的制約,另一方面受家庭的發展階段的制約。勞動越不發展,勞動產品的數量、從而社會的財富越受限制,社會制度就越在較大程度上受血族關係的支配。然而,在以血族關係為基礎的這種社會結構中,勞動生產率日益發展起來;與此同時,私有制和交換、財產差別、使用他人勞動力的可能性,從而階級對立的基礎等等新的社會成分,也日益發展起來;這些新的社會成分在幾個世代中竭力使舊的社會制度適應新的條件,直到兩者的不相容性最後導致一個徹底的變革為止。以血族團體為基礎的舊社會,由於新形成的各社會階級的衝突而被炸毀;代之而起的是組成為國家的新社會,而國家的基層單位已經不是血族團體,而是地區團體了。在這種社會中,家庭制度完全受所有制的支配,階級對立和階級鬥爭從此自由開展起來,這種階級對立和階級鬥爭構成了直到今日的全部成文史的內容。 摩爾根的偉大功績,就在於他在主要特點上發現和恢復了我們成文史的這種史前的基礎,並且在北美印第安人的血族團體中找到了一把解開希臘、羅馬和德意志上古史上那些極為重要而至今尚未解決的啞謎的鑰匙。而他的著作也並非一日之功。他研究自己所得的材料,到完全掌握為止,前後大約有40年。然而也正因為如此,他這本書才成為今日劃時代的少數著作之一。 在後面的敘述中,讀者大體上很容易辨別出來,哪些是屬於摩爾根的,哪些是我補充的。在關於希臘和羅馬歷史的章節中,我沒有局限於摩爾根的例證,而是補充了我所掌握的材料。關於克爾特人和德意志人的章節,基本上是屬於我的;在這裡,摩爾根所掌握的差不多只是第二手的材料,而關於德意志人的章節——除了塔西佗以外——還只是弗里曼先生的不高明的自由主義的贗品[3]。經濟方面的論證,對摩爾根的目的來說已經很充分了,對我的目的來說就完全不夠,所以我把它全部重新改寫過了。最後,凡是沒有明確引證摩爾根而作出的結論,當然都由我來負責。 寫於1884年3月底-5月26日原文是德文 載於1884年在蘇黎世出版的選自《馬克思恩格斯全集》《家庭、私有制和國家的起源》第21卷第29-31頁一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