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慶新安縣誌 · 新安縣誌卷之十四

宦跡略 崇祀名宦、宦跡列傳[1] 夙夜惟寅,慎乃在位,宦也而跡彰焉。或以循吏著,或以儒吏顯,或以廉吏稱,名之一時,傳之後世。惟其政績,實有足錄,而後流連,慨慕詠歌,其德勿衰,此《甘棠》之詩、遺愛之嘆所由來也。邑自明為東莞分地,官斯土者,政聲卓卓,代不乏人。我朝澄敘官方,吏治尤蒸蒸日上。其有清風亮節,厚德深仁,允堪不朽,以及為干城,為保障,凡有功於民者,謹登於篇,以為有位者勸。志宦跡。 崇祀名宦[2] 明 汪鋐,號誠齋,徽州婺源人。正德十六年,任巡道。番彝佛朗機假朝貢,占據屯門海澳,時肆剽掠,屠食嬰兒。御史丘道隆、何鰲前後具奏,准行驅逐。公親冒風濤,指畫方策,號召編民,率以大義,戰而克之。所獲貲財,悉賚下,秋毫無私。旋升兵部尚書、都察院右都御史,民立祠於崇鎮裡,以報功德。今合祀海道劉公,萬曆四十三年,詳允入祀名宦。 劉穩,號仁山,湖廣酃縣人。隆慶六年,任巡道。邑原隸東莞,離治百餘里,倭彝海寇,往往為患;惡少嘯聚,淫祠公行。部至,禁祀撤像,以鄉約所額焉。朔望誦讀聖訓,徇鄉民吳祚等之請,以東莞相距遼闊,稽察難周,民易為奸,因轉詳大憲,設立今治。政暇,集諸生講明道學,文風翕然丕變。其後,擢南京太僕貳卿。士民擁道遮留者以千[3]計,公慰以詩。復追送小金山,乃還。爰創立生祠,共捐租若干畝,以為祭田。萬曆四十三年,詳允入祀名宦。 周希尹,號同野,廣西宜山人。由舉人,萬曆五年[4],任本府海防同知。仁明廉恕,防禦尤嚴。時萬賊為梗,討平之。人懷其德,吏畏其威,催科不促,輸納恐後。常召諸生月課。是年,得邑士為首舉。秩滿之京,轉岳州府同知。尋升南京工部員外郎。萬曆四十三年,入祀名宦。 吳大訓,號澗泉,廣西馬平人。由歲貢,萬曆元年,知縣事。寬厚慈祥,百度草創,悉心經理,動合機宜,且寓作法於涼之意,禮耆碩,右人文,為開邑之良令焉。萬曆四十三年,入祀名宦。 丘體乾,字時亨,江西臨川人。由舉人,萬曆十四年,知縣事。創學田,修邑乘,勤於課士。清丁糧,均船役,民甚德之。凡所因革,皆宜民善俗、經常可久之規也。萬曆四十三年,入祀名宦。 喻燭,號熙宇,江西新建人。由舉人,萬曆二十一年,知縣事。舊邑倉糧、場課多積弊,盡為釐革。懲滑胥,日用一絲一粟,悉以平價市於民。有所役,兢兢為妨農慮。定里甲差馬之額,嚴借辦私宰之禁,立比卯十限之法,公私便之。萬曆四十三年,入祀名宦。 施孔儉,字易時,肇慶府陽江人。由舉人,萬曆二十年,任教諭。通達時務,捐俸助公,分租給士。萬曆四十三年,入祀名宦。 俞香,號立齋,江西永豐人。由歲貢,萬曆元年,任教諭。毅於任事。甫至,聞學基為武弁侵占,慨然率諸生,遷先師木主於其地。時縣初分,士氣未揚,公振作之。屢為當道薦獎,升福建古田縣知縣,詳允[5]祀名宦。 孫光祚,號復庵,東莞縣人。由歲貢,萬曆二十年,任訓導。品格端方,操修清介,抑豪強以清學產,捐俸餼以賑饑年,士民交頌之。詳允入祀名宦。 國朝 丁棠發,浙江嘉善人。由進士,康熙三十三年,知縣事。寬惠仁慈,清丁糧,均徭役,凡有不便於民者,悉除之。邑向無社學,集紳士創建寶安書院。及行取升任之日,闔邑紳耆為立去思碑,至今存南門內。入祀名宦。 金啟貞,正白旗人。由監生,康熙三十九年,知縣事。廉明仁厚,甫下車,詢民間疾苦。時邑遷復未幾,民嗷嗷。中澤一姓,同戶逋稅者,合族株連。公為惻然,編定甲戶,分立的名,有積欠不清者,罪止一人,民皆安業。又其時河道壅塞,水潦大至,民傷盪析。公措理疏導,水患悉除,於今賴之。入祀名宦。 唐若時,陝西渭南人。由進士,乾隆九年,知縣事。工書能文,行己以恭,接士以禮,待人以寬,撫民以惠,邑由是大治。公暇,輒與邑人士吟詠以自適。入祀名宦。 宦跡列傳[6] 明 曾孔志,號泗台,福建閩縣人。由舉人,萬曆四年,知縣事。寬恤里甲,嚴馭吏胥,疏滯獄,剔蠹弊,奉法循理,民甚安之。至禮耆碩,興學校,尤為惓惓。屢膺卓薦,升高州府通判。祠於雲林墟側,今圮。 陳良言,江西進賢人。由舉人,天啟二年,知縣事。公平廉靜,作士禮賢,寬徭役,抑豪橫,清訟獄,正己率屬,杜絕饋遺。士欣[7]《棫樸》,民樂弦歌。惜未幾別調,闔邑士民有《甘棠》之思焉。 陳谷,字式洲,福建同安人。由舉人,崇禎元年,知縣事。剛直廉平,不避權貴。首除劇惡,嚴詰奸胥,寬里甲,恤編民,免鍰贖,清羨餘,積蠹宿弊,厘剔殆盡。築兩銃台於城北隅,以固守御。仕甫年余,以忤權貴去,行李蕭然。父老攀留者,遮道不得前。改教,後復官湖廣藍山縣。邑人祠於雲林墟側,今圮。 李玄[8],字伯韡,福建漳平人。崇禎八年,由進士知縣事。慷慨有豐裁,豪強斂跡。甫下車,除外地之寇,恤灶丁之艱,詳立鹽埠,申免經紀雜餉,以豁重戾,民多德之。任未幾,改調海豐。祀四侯祠,今圮。 彭允年,號鶴廷,貴州石阡人。崇禎十年,由舉人知縣事。質樸寬和,與民休息,輕徭役,蠲鍰贖,恤行戶,善政不可枚舉。作士課文,分廉俸以贍之。去日,行李蕭然。邑人思慕,祠於雲林墟側,今圮。 周希曜,字道升,江南旌德人。由舉人,崇禎十三年,知縣事。留心民瘼,勵志育材,修練儲備,諸事整理,井井有條。其詳陳民瘼等事,皆切中時弊,如復魚鹽以蘇土著,平物價以恤行戶,並倉儲以革陋規,禁投獻以絕擄詐,皆善政也。見邑中登科甲者寥寥,以東門外之舊學基,坐文岡而朝杯渡,局勢宏敞,不憚經始之勞,鼎建學宮。爰是英賢輩出,後人皆受賜雲。 劉師尹,江西人。萬曆十八年,由舉人署教諭事。學有淵源,日聚諸生,剖析理奧,久而不倦。甘於淡薄,不受饋遺,更以字學相考辨。升國子監學錄。 裴承袞,浙江金華人。萬曆二十二年,由歲貢任教諭。處心平易,立行端方。取士,先器識,後文藝。有以束修上者,不較多寡。歲入學租,悉給貧生。後與邑令不合,因解組去。士人至今慕之。 鄧良遇,韶州府曲江人。萬曆三十五年,由恩貢任學訓導。持躬端恪,接物謙和。時名宦祠、射圃亭及兩齋頹圮,皆捐俸修葺。歲入學租,悉賚貧生。談經課藝,尤殷殷焉。 卓有瑞[9],惠州府長樂人。由歲貢,萬曆四十二年,任教諭。溫良和易,博通群籍,與諸生講學,娓娓不倦。著有《雞肋四六》《字學問奇》等集。 蔡大綸,福建龍溪人。由歲貢,崇禎元年,任教諭。溫厚卓越,富於蘊[10]籍。諸生進見,惟以文章、道義相勉勵。庚午歲,新生將謁聖,例有束修。聞報轉高州府教授,即離任不少待。其高潔如此。 許應甲,韶州府翁源人。由歲貢,崇禎十五年,任教諭。泊然寡營,加意造士。以歲進縮於額,力為詳請。日與諸生相勖諄諄,先德後文。苜蓿蕭然,恬愉自得。 萬士奇,字大弧,湖廣隨州人。由歲貢,崇禎十三年,任訓導。博聞強記,倜儻卓犖。學宮丹艧之飾,捐貲力任,口不言勞。士之好修自愛者,尤加意獎勉。有屈抑,則為之扶植。督課程,弘教澤,一時咸慶得師雲。 國朝 張文煋,北京人。順治三年,知縣事。甫蒞任,軫念殘黎,安集撫恤,卒然際變,能不中於害。其後被圍城三月,多方守御,不少懈,卒以平定。愷悌之政,剿靖之功,嘖嘖口碑矣。 李君柱,湖廣黃陂人。順治七年,以貢生知縣事。潔己奉公,勞心撫字。尤好士,被其容接者,咸披衷愫。若干以事,則栗然色變。其公正又如此。 馬以懋,陝西乾州人。順治十三年,以舉人知縣事。愷悌成性,軫恤民艱。時以兵燹,田地荒蕪,並多混淆,民苦虛糧,悉為清出,以免賠累。雅愛士,或公事相接,必辨論經典。丁酉分考,所得士尤為極盛。 李可成,遼東鐵嶺人,號集又。由官生,康熙九年,知縣事。居心慈惠,守己廉潔。來當展界復縣之初,哀鴻未集,悉心招徠,給以牛種,督耕勸課。城池衙署廢圮,捐修,不累於民。所在設防守險,百度經營,務以固圉衛民而後已。督征錢糧,革除積弊,故民皆樂輸。巨寇李奇等劫掠,聞報,即率同鄉勇、官兵,親履行間,盡數擒獲。接待諸生,溫然和藹,而又不得干以私。蓋慈惠而能斷,清慎而克勤,不獨蒸被一邑,鄰封皆嚮慕之。 張明達,號子上,奉天府瀋陽人。由監生,康熙十七年,知縣事。時哀鴻甫集,招徠綏乂。學宮圮廢,歷議修建,未克底事。乃倡率紳士,捐助鳩工,數年告竣,廟貌復新。康熙二十年,有清查丁口之令,嚴飭胥役,無滋擾累,時論韙之。 安定枚,號傅岩,遼東東寧衛人。由鑲紅旗監生,康熙二十三年,知縣事。忠勤率屬,廉介惠民,一切陋規,釐革殆盡。加意課士,獎勵優渥。聽訟,絕不株連羈繫,到即鞫訊。錢糧分限四季投納,追呼不擾[11]。以母艱離任,去之日,士民感泣,如失怙恃焉。 靳文謨,直隸開州人,號淇園。康熙二十六年,以進士知縣事。甫下車,凡所不便者,釐革改正,百姓安之。寬洪仁恕,勤於政事,夙興夜寐,百務修舉。如城樓、炮台、窩鋪、縣治、鼓樓,前因颶風倒塌,議修未果,乃設法捐俸,修復如故。訟獄立為審決,務得其情。以節儉澹薄為士民倡,古之良吏,不是過也。 段巘生,湖廣常[12]寧人。由進士,雍正二年,知縣事。雄於詩文,廉敏仁恕,在任政簡刑清,禮賢下士。因寶安書院頹廢,乃特建文岡書院,勸捐社田七十石,以為山長束修,生童膏火。雖繼此資斧日增,而經始之謀,咸藉首倡焉。 何夢篆,江南江寧人。由進士,雍正八年,知縣事。幼而穎悟,博極群書,解經宗漢儒,著有《思無邪詩集》《文集》行世。甫下車,洞悉民隱,凡所不便民者,概行釐革。首延邑中名士,主文岡講席。親考課,崇孝友,民風丕變,邑中稱治。保留十二載,至今民猶慕之。 汪鼎金,浙之錢塘人。由進士,乾隆十一年,知縣事。廉明公正。時俗多疲玩,力為整飭,而示以信誠。久之,俗漸還淳。文風未振,公餘,輒與邑人士研經課藝。今邑民克循軌範,皆其化導之力。讀書多醞釀之功,蒞政溥循良之績,上官多器重之。惜以勞瘁,卒於官。 李文藻,山東益都人。由進士,乾隆三十六年,署縣事。博聞強記,雅善文詞[13]。手批口答,決判如流。摘伏懲奸,牢無滯獄。下車即觀風試士,其文至今傳誦焉。 吳沂,直隸滄州人。由舉人,乾隆四十五年,知縣事。豐裁峻厲,不苟於接物,取與分明,必嚴以律己。當時命案株連,動經一載。而公只取正凶,其餘概予釋寧。至非真斃命者,一驗即消,絕不拘究。癸卯歲,修整學宮,鳩工庀材,經營備至。其廉而肅,勤而勞,類如此。 李大根,山西榆次人。由進士,乾隆四十九年,知縣事。潔己奉公,勞心撫字,待士必以禮,徵收不苛求。時值修葺學宮,凡一切丹艧之飾,勉力籌備。丙午、丁未,邑中飢,糜[14]粥賑濟,民賴以存活者甚多。後以卓薦,升萬州知州。 凌相旌,惠州府永安人。康熙十年,以明經任訓導。淹貫群書,究心理學,不苟言笑。月課諸生,捐貲款洽,勸誡有法,鼓舞不倦,諸生多所造就雲。 黃袞裳,號慶齋,高州府石城人。由歲貢,康熙二十年,任教諭。淹洽群書,學有原本,毅然以師道,表率多士,嚴考課,不率者輒戒懲之。當蒞任時,方建立學宮,督理不少懈。人文宗匠,誠有賴焉。 曾典學,號覺堂,瓊州府澄邁人。由歲貢,康熙二十二年,任訓導。剛正廉介,以古道自守。其視世俗浮營,淡如也。接人尤循循謙謹,時引古義,訓督諸生。尋常題詠,皆至理格言。成己成物,兼有之矣。 許光岳,號奕先,雷州府徐聞人也。康熙二十五年,以明經任訓導。寬和惇大,凡諸生進謁,歡然如家人父子。又時引古道相策勵,不少寬假。其文章卓然自成一家,多士胥矜式之雲。 李茂材,東莞守御所正千戶。資干魁梧,精騎射,有謀略,考選軍政掌印。黃國相等流毒三省,茂材督水兵,一鼓擒之。節剿巨寇許老、何亞八、陳文伯、王朝宜等,轉征大羅山寨,有功,升授指揮僉事。番彝、海寇江老、陳亞旺等繼起,茂材以次討平,獲賞。嘉靖四十三年,兵叛。茂材散家資,糾集鄉兵,追至東莞縣大墩沙貝,生擒四百餘人,焚其舟,餘黨悉平。四十四年,從征海寇吳平,突陣搗巢,俘馘[15]不可勝計。尋升柘林守備。隆慶元年,當道征,茂材從參將魏宗潮、都司王如澄,追剿巨寇曾一本。二將忌功,屢阻其謀。茂材謂其家人曰:「吾夙有裹屍之志,今償之矣!」命載槥車以行,次雷州港,督兵血戰八晝夜,殺傷甚眾,以失援戰死。兩院交疏褒之,准世襲指揮使。 張國勛,北直宣府人,號葵軒。康熙四年,以左路總兵移鎮茲土。邑人方驚其來也,以為有鎮兵之擾。迨至,而紀律井然,民若不知有兵。又久之,而子惠慈藹,民且沐浴之,而嘆其來之晚也。且雅意作人,念新邑之遷移,人多廢學,乃捐俸設塾二,延師集生童,肄業其中,月有試,季有課,親命題衡文,厚其餼廩。一時人文之盛,咸歌《棫樸》焉。又好詩賦,善草書,從之游者皆彬彬儒雅士也。故去鎮之日,挽留者遮道不能前。從古武略之宗,而優優文行若此者,蓋罕覯焉。 尹震,北京人,號伯興。康熙五年,由將材來任游擊。以武弁而恂恂有儒者風,恬淡廉靜,馭卒伍,凜然不可犯。有以陋規進者,則曰:「吾何取於此!」尤喜接待文士。其閒雅之致,莫不嘆為儒將雲。 蔡昶,號仲升,京都人。由進士,康熙十年,任游擊。處己端嚴,待物平易,尤好與文士款接。康熙十一年,海寇遁入瀝源等山,提師急剿,戮其渠而掃平之,海濱寂然,不知有兵。紀律之嚴,調度之速,則又戚南塘之偉略也。 楊進忠,號龍山,遼東義州衛人。由行伍,康熙二十年,任游擊。嚴明仁恕,自蒞任以來,盜賊衰息,兵民安堵。新邑多故之後,四郊晏如,夜戶不閉,於公有厚賴焉。 林瑞,號蓮峰,閩之泉州惠安人也。康熙二十四[16]年,任游擊。世胄書香,慷慨有大節。奉檄蒞新邑,恩威並著,屹然負長城之望。時海疆初展,兩院以公諳練水性,會委統領沿海鎮營舟師,總巡廣屬海面。不避艱險,身先士卒,調度有方。海不揚波,多公之力。且雅好詩書,雖軍中未嘗釋卷,有輕裘緩帶之風。 黃標,潮洲府潮陽縣人。由行伍,乾隆四十五年[17],署游擊任。整飭營伍,寬猛相濟。歷官至左翼鎮總兵。時因洋匪充斥,督帶各路兵船,自乾隆五十五年出師,至嘉慶九年,剿捕十餘載,智謀沉毅,屢建奇功。又能仰測風雲,俯辨海中沙線。當其在東路碣石洋面、西路廣州灣洋面,曾遇颶風,皆先期率舟師進港避之,得以無患。嘉慶七年,博羅會匪陳爛屐四糾黨滋擾地方。奉帶水師弁兵攻擊,未及一月而平。死後聲名洋溢,瀕海居民至今猶尸祝不衰雲。 【注釋】 [1]「崇祀名宦、宦跡列傳」原訛「歷代、國朝」,據本志本卷正文改。 [2]「崇祀名宦」原脫,據文意及康熙《新安縣誌》卷十《人物誌·名宦》補。 [3]「千」原訛「萬」,據康熙《新安縣誌》卷十《人物誌·名宦》改。 [4]「萬曆五年」原訛「萬曆九年」,據雍正《廣東通志》卷二十七《職官志·明二·廣州府同知》、雍正《廣西通志》卷七十九《鄉賢·明·周希尹》改。按,本志卷七《建置略·壇廟》有「萬曆八年」海防同知周希尹重修天后廟,卷十三《防省志·寇盜·明》亦有「萬曆八年」海防同知周希尹遣兵討平老萬山賊記載。 [5]「允」原脫,據康熙《新安縣誌》卷十《人物誌·名宦》補。 [6]「宦跡列傳」原脫,據文意及康熙《新安縣誌》卷十《人物誌·名宦》補。 [7]「欣」原訛「歌」,據康熙《新安縣誌》卷十《人物誌·名宦》改。 [8]「玄」原訛「鉉」,據本志卷五《職官志一·文官表》改。 [9]「瑞」原訛「端」,據本志卷五《職官志一·文官表》、康熙《新安縣誌》卷十《人物誌·名宦》改。 [10]「蘊」原訛「典」,據康熙《新安縣誌》卷十《人物誌·名宦》改。 [11]「擾」原訛「事」,據康熙《新安縣誌》卷十《人物誌·名宦》改。 [12]「常」原訛「長」,據本志卷五《職官志一·文官表》改。 [13]「詞」原訛「祠」,據光緒《廣州府志》卷一百十《宦績七·國朝》改。 [14]「糜」原訛「縻」,據光緒《廣州府志》卷一百十《宦績七·國朝》改。 [15]「俘馘」原訛「殍馘」,據文意改。按,「殍」意為餓死,「殍馘」不通順,「俘馘」意為俘獲斬殺。 [16]「四」原訛「七」,據本志卷六《職官志二·武官表》、卷七《建置略·廨署》、雍正《廣東通志》卷三十《職官志五·國朝·游擊》等改。 [17]按,「乾隆四十五年」,本志卷六《職官志二·武官表》作「乾隆四十六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