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慶新安縣誌 · 新安縣誌卷之一
沿革志 縣治沿革表、考附
自昔南交之命,朔南之暨,而交州一域,由來舊矣。秦始皇略取陸梁地,為桂林、象郡、南海。漢定越地,置交州刺史,令持節治蒼梧。南海郡領縣六,次博羅,邑之地屬焉。晉置寶安,唐更東莞,至明而新安之名始著。歷代以來,興廢互異,一地之制,沿革不同。國朝康熙年間,亦並而復置。迄今百數十載,規模大定,而政教亦廣被矣。志沿革。
縣治沿革表
國朝因之。康熙六[1]年,省入東莞縣。八年,復置。
考附
《尚書·堯典》:「申命羲叔,宅南交,曰明都。」
《尚書·禹貢》:「聲教訖於四海。」疏:「揚州,曰淮海惟揚州。則是揚州之境,抵於南海。」
《通曆》:「定南海為藩服。」周武王十三年。
《漢書》:「趙佗改南海為南武。」高祖十一年。「置南海郡。」武帝元鼎六年。《地理志》:「南海郡,縣六:番禺、博羅、中宿、龍川、四會、揭陽。」
按:邑本番禺地,至漢隸於博羅,皆屬南海郡。
《晉書·地理志》:「番禺縣,屬南海郡。成帝分南海,立東官郡。」
按:晉咸和六年,分南海,立東官郡,領縣六,首寶安。而《晉書[2]·地理志》載:「成帝分南海,立東官郡。」不詳何年及所領縣,今從《宋書·州郡志》補入。
《宋書·州郡志》:「寶安縣,屬東官郡。」
《隋書·地理志》:「寶安縣,屬南海郡。」
《唐書·地理志》:「東莞縣,屬廣州中[3]都督府。至德二年,改寶安為東莞縣。」
《宋史·地理志》:「東莞縣,屬廣州中[4]都督府。」
《元史·地理志》:「東莞縣,屬廣州路。」
《明史·地理志》:「新安縣,屬廣州府。洪武廿七年,置東莞守御所。萬曆元年,改為縣。」
《大清一統志》:「康熙六[5]年,省新安,入東莞。康熙八年,復置新安縣。新安縣屬廣州府。」
《府志》載:「《晉書》:『穆帝永和元年,置永平、新寧、新安三郡。』《地理志》:『哀帝太和中,置新安郡。』今廣州屬有新安縣。《明史》雖無『舊曾為郡』之文,然由南海、東莞、新寧諸縣推之,疑即昔之郡改置。《晉書·地理志[6]》內無此郡,惟於志末復著『太和中,置新安郡』一語。《宋書·州郡志》亦無新安。以何地置,領縣幾何,後於何時廢,或省入何郡,或更置何縣,抑今之縣是否即昔之郡,皆不可考。故今於新安,《表》《考》皆闕而不書」云云。
惟查寶安自晉隸東官郡,自唐改東莞縣,自明以東莞守御所置新安縣。《東莞志》載:「邑在晉為郡治,舊城在石子岡,即城子岡,今新安縣治。唐時徙於到涌。」據此,則今之新安縣地,即古之東官郡地。《東莞志》纂自元皇慶初,明經五修,其說似為有本。而「新安郡」之說,究無可考,亦存而不論可矣。
【注釋】
[1]「六」原訛「五」,據康熙《新安縣誌》卷五《宮室志·文署》、嘉慶《重修大清一統志》卷四百四十一《廣州府·建置沿革》、《清史稿》卷七十二《地理十九·廣東》等改。按,雍正《廣東通志》卷五《沿革志》記載此事作「康熙五年」。本志當沿襲雍正《廣東通志》之誤。
[2]「書」原脫,據《晉書》卷十五《地理下》補。
[3]「中」原脫,據《舊唐書》卷四十一《地理四·嶺南道》補。
[4]「中」原脫,據《宋史》卷九十《地理六·廣南東路》補。
[5]「六」原訛「五」,據嘉慶《重修大清一統志》卷四百四十一《廣州府·建置沿革》、康熙《新安縣誌》卷五《宮室志·文署》等改。
[6]「志」原訛「表」,據《晉書》卷十五《地理下·廣州》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