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慶新安縣誌 · 重修新安縣誌凡例
一、我朝列聖相承,綸音宣播,詔諭頻頒,以懲戒之深心,寓典謨之精義。《舊志》纂自康熙戊辰年,未及恭錄登載。今特敬謹編輯,增入簡端,以昭法守焉。
一、縣治之沿革,為全書之綱領。《舊志》列入「地理[1]」門,其中或析[2]或並,尚欠分明。今特詳加考證,立為「沿革」門。
一、占星雖驗之天,而分野乃因乎地。《舊志》「天文」一門,今統列入「輿地略」內。
一、地誌必系以圖,固已。新邑三面環海,則海防為尤急。今於《舊志》各圖外,增入「海防圖」,所以備省覽、重扼塞也。
一、《舊志》中之「宮室志」,今改為「建置略」。
一、《舊志》所載「田賦志」「典禮志」「兵刑志」,今統列入「經政略」。
一、新邑瀕海重地,今雖幸際昇平,鯨波永靜,然前事不忘,而慎固封守,有備所以無患也,故特立「海防」門。
一、《舊志》「名宦」俱列入「人物誌」,今特立「宦跡」門。
一、志自首卷外,別為十三門。首卷恭列「訓典」,不敢系以前序。其餘十三門,皆有小引,以明別類分門之意。
一、《舊志》繁蕪已甚,訛缺尤多,其體例亦未盡善。今特酌定門類,另為編輯。事增文簡,惟取達意而止。
一、《舊志》自康熙戊辰年續修後,迄今百數十載,應采事跡甚多。而是書以三閱月而成,缺略之譏,知未能免。
【注釋】
[1]「理」原訛「里」,據康熙《新安縣誌》卷三《地理志·沿革》改。
[2]「析」原訛「晰」,據文意及本志前載王崇熙《序》「或並或析」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