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條示龍場諸生

王守仁 · 歷史傳記
明代哲學家、倫理學家、教育家王守仁撰寫的學規(「教條」即「學規」之意)。收入《王文成公全書》第26卷。該篇分別就立志、勤學、改過、責善四個方面提出了學習修養的具體要求。把立志放在學習、修養的首位,強調「志不立、如無舵之舟、無銜之馬」,「天下無可成之事」。有了大志還須勤學。「學之不勤,必其志之尚未篤也。」「篤志力行、勤學好問」,才能有所成就。勉勵學生要勇於「改過從善」,認為雖為大賢也難免有過失,「故不貴無過而貴於能改過」。提倡師生之間、朋友之間要出於善良的願望,直言相諫,相互「責善」,以求共同提高。「責善,朋友之道;然須忠告而善道之,悉其忠愛,致其婉曲,使彼聞之而可從,繹之而可改,有所感而無所怒,乃為善耳。」那些「訐人之短,攻發人陰私,以沽直者,皆不可以言責善。」並且明確告誡學生,「諸生責善,當自我起。」王守仁的這些見解,不僅在當時是難能可貴的,就是在今天看來,仍有可取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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