劍橋中國明代史 · 參考文獻介紹

各章的作者和本書編者在這裡提出一般性的書目資料以補充涉及具體問題的有限的腳註,讓讀者了解他們的研究範圍,並對在學識和思想上對各章內容提供的重要幫助表示感謝。 在前一章里,傅吾康對有明一代的歷史著述提出了給人以深刻印象的說明和很有見識的評價,並系統地聯繫到他的不可缺少的著作《明史資料介紹》(吉隆坡,1968年)。中國剛出版的一本目錄列出1900—1978年在各地出版的論明史的9400篇文章和600本書。[1]1960年出版的一本現代中國和日本論明史的著作的更加精選的目錄,當時列出的文章和書即有2500種之多。[2]這些書目展示出這個領域的範圍有多麼廣大;同時也證明,專題研究所期望的詳盡的文獻材料,在這裡不能也確實不需要提供。下面既不是書目提要,也不是書目論文,而是構成這部明代政治史的11章中每一章的書目評註,傳達作者們對學識專門問題的見識。 第一章 明王朝的興起,1330—1367年 雖然在明代和一些歷史著作(除正史外,注意傅吾康在他的《介紹》中談到的著作,編號1.4.1—1.4.3和2.3.1—2.3.16)中對朱元璋的早期經歷有很大的興趣,但只有到了17世紀,批判地考察明朝奠基時的事件才顯出了重要性,並在18和19世紀繼續成為考據學的焦點。也同有關中國其他領域的學術成就一樣,20世紀最好的近代學術成就雖然使用了一種擴大了範圍的概念論和方法論手段並在某種程度上指向新的目標,但仍然堅實地置基於那個傳統的成果上。其中對目前的作者對目前這章的研究最直接有關的,有下面三部:(1)錢謙益(1582—1664年):《國初群雄事略》,12卷,著於17世紀20—30年代(2.3.17;新版本和標點本,北京,1982年)。(2)他隨後(但在1644年之前)著的《太祖實錄辨證》,5卷(傅吾康在《介紹》中提到,編號1.1.1)。(3)一部有關的重要著作是錢謙益的追隨者潘檉章(1628—1663年)的《國史考異》(2.3.18)(僅存包括前三朝的6卷)。 18和19世紀清代考據學發展方面的範圍極廣的著作,跟這裡特別有關係的有:(1)趙翼(1727—1814年)的《陔余叢考》,43卷,和他的(2)《廿二史劄記》,36卷。(後者應使用杜維運的批註本,台北,1977年;杜維運還著有《趙翼傳》,1983年。)(3)錢大昕(1728—1804年)的《十駕齋養新錄》,20卷,又附編3卷。(4)夏燮(1799—1875年?)的《明通鑑》,90卷,又前編4卷,附編6卷(1.3.11)。後者有現代排印的標點本(4卷,北京,1959年,被廣泛地重印),是最方便的,除官修《明史》(2.1.9,1736年呈給皇帝)外,也許是最廣泛使用的明史。20世紀的學者尚未著手對它進行分析與綜合的巨大工作。 在專門研究明朝開國和早期歷史的新近的學者中,正如腳註所表明的,本章作者大大有賴於王崇武(死於1959年?)的歷史學識。他在20世紀40年代出版的許多專門研究,把細緻的研究、訓練有素的想像力和健全的歷史判斷最好地結合起來。在他的同時代人中,吳晗(死於1967年?)是最重要的一位。他的《朱元璋傳》出版於1948年,1965年的版本作了廣泛的修訂,這是從1979年的重印本知道的,這部作品作為現代傳記著作的開路之作以及作為研究明朝奠基者生平的學術成就都很有影響。在學識上,吳晗的作品在判斷上常常是主觀的和自覺地「政治的」,儘管很淵博和富於想像力。王、吳一代的第三位學者鄧嗣禹已經用中文和英文發表了大量論朱元璋的著作,儘管更多地是談他的統治時期而非發跡時期。 在20世紀的第三個25年中,對明代的研究繁榮起來,特別是在西方。除傅吾康外,六位學者在這個時期第一次發表的作品值得注目地擴大了明初研究的領域。他們是賀凱、羅梅因·泰勒、約翰·W.達迪斯和本書隨後三章的作者愛德華·L.德雷爾、小約翰·D.郎瓦洛和陳學霖。本文作者十分仰仗他們的學識,從本書前四章的腳註可以明顯看出他們對明初研究的影響,在那裡他們的主要著作一再被引用。 現在回到用中文發表的中國歷史研究成果,關於明朝的興起的研究,20世紀前半期的學術成就不大。一個奇怪的例外,是對張士誠一生的很有用但始終不完全可靠的研究,其中強調了他作為蘇州地區的地方英雄的地位。這就是《吳王張士誠載記》,線裝五卷,上海,1932年。這部著作似乎是一些人合著的,主編是支偉成。這部著作和最近幾十年出現的一些材料說明,對朱元璋的競爭者,特別是張士誠、察罕帖木兒以及擴廓帖木兒政權,很有必要進行一次認真的考察。 西方人或日本人的學術成就在這裡沒有什麼需要特別指出的。中國人最近的學術成就值得再說幾句。在20世紀的第三個25年中,在用中文寫作的學者中,自從王崇武和吳晗去世後,對明朝建國時期的研究沒有明顯的新建樹。中國新的社會主義史學對14世紀中期的研究,正如日本人最近的學術成就一樣,把最大的注意力集中在元末伴隨蒙古人統治的腐化而興起的農民起義上,反映出對歷史上的農民運動的關心。其中有代表性的是邱樹森(1977年)紀念彭瑩玉的文章(第1章第21頁注①引證)。邱樹森教授領導南京大學的一個元史研究中心,那裡對元末社會史的物證表現出特彆強烈的興趣。不管它對自己立下的限制,這種研究在收集有用的資料上還是成功的。元末的社會和政治史(明朝從中脫穎而出)中比較廣泛的問題,將在即將出版的第6卷中談到。對朱元璋生平的說明的爭論,主要是關於他的社會背景和「階級成分」與14世紀中葉惡化的社會情況的關係問題。這些問題似乎未有定論。 承認新的社會主義史學但並非它的產品的,是中國兩位不甚知名的老學者最近的著作。已故黃雲眉的四卷《明史考證》出現於1979—1984年。它涉及《明史》332卷中的頭158卷,可看成錢大昕的《廿二史考異》的現代續篇,後者共100卷,包括《元史》往上的二十二史,完成於1782年。孫正容的《朱元璋系年要錄》出版於1983年,該書出版後不久作者即過世。這部著作從範圍廣大的傳統資料中收集必要的材料,涉及明朝奠基者的一生,此外還有編者的考證和史評。序言說,這是初版本,它的最後修訂本將構成《新明紀》的第一部分,但未提到這部匯編其餘部分的情況。這是一部有用的書,特別因為它在對有爭論的事實問題作出仔細判斷的同時,敘述了有關的歷史,這是黃雲眉的考證沒有企圖做的事。即使這兩部著作沒有顯示出傳統的高標準考據在中國的統治地位,也顯示出它的連續性。 第二章 明代的軍事起源 本章所述事件最重要的資料來源,是朱元璋的崛起和他的洪武之治的實錄。這部實錄——《太祖高皇帝實錄》,在我的《明初政治史》中引用時寫作HWSL(洪武實錄)——僅存大學士胡廣主持的1418年修訂本。兩個較早的版本,一是在朱元璋死後不久編寫的;一是數年後在朱元璋的孫子明朝的第二個皇帝統治時編寫的,都受到禁止。正史(《明史》,1739年)以及可與之相比的非官修史書(《罪惟錄》、《國榷》、《明史紀事本末》及其他)都十分依靠《太祖高皇帝實錄》,常常不僅在帝紀中,而且也在列傳中嚴格遵循它的用語。此外,大多數方誌在提到這個時期與當地有關的事件時,就照抄《太祖高皇帝實錄》。 我們永遠不能肯定,但看來很可能是,《太祖高皇帝實錄》的修訂是出於建文和永樂時期特殊的政治需要,因此,如果原來的《太祖高皇帝實錄》倖存下來,它對朱元璋早年經歷的敘述可能與現存版本沒有本質區別。從現代歷史學家的觀點來看,《太祖高皇帝實錄》的主要問題是,從一開始就給朱元璋加上真命天子的光環。事實上,朱元璋早期政治生涯中的血腥味是從紅巾軍帶來的,在他同時代人的眼裡,他屬於這個運動,至少直到韓林兒之死。《太祖高皇帝實錄》企圖貶低這種結合的意義,但卻提供了不少內情,而現代歷史學家(和田清、約翰·達迪斯、吳晗、羅梅因·泰勒及其他人)十分適當地給以必要的強調。 一種獨立的第一手資料更明確地談到與紅巾軍的結合,這就是寫於1397年的《記事錄》,作者俞本是一個軍官,參加過明朝建立時的重大戰役。我們通常是從錢謙益的《國初群雄事略》的引證知道俞本的,但有一個更完全的版本現仍存在(見德雷爾:《俞本》)。這份資料不隱諱地描述在紅巾軍的「宋」國朝廷當元帥的朱元璋,並提供了一些《太祖高皇帝實錄》所沒有的有意思的軍事資料。它還有一個與《太祖高皇帝實錄》很不一致的年表。總的來看,更不令人滿意。從17世紀的錢謙益和潘檉章到20世紀的和田清和中山八郎,學者們一直企圖用俞本的材料來修正《太祖高皇帝實錄》在記述上的真正缺點。我覺得俞本的記述把「宋」描繪成一個相對統一和由中央發號施令的帝國,是易引起誤解的,而《太祖高皇帝實錄》把紅巾軍描寫成許多互相獨立的造反隊伍,則更真實些。由於這個以及其他理由,我覺得俞本的材料應該用來補充而不是代替《太祖高皇帝實錄》所述事件的基本次序。 在我的《明初政治史》(1982年)里,有一份包括這一時期的補充書目。 第三章 洪武之治,1368—1398年 第二手敘述 吳晗論明初的著作是關於明朝奠基者的生平和時代的第二手文獻中最重要的部分。他的《朱元璋傳》,最初在20世紀40年代以《從僧缽到皇權》的書名出版,是現代第一部企圖闡明明朝奠基者生平的著作。這部著作的一個有廣泛引證的版本出現於中華人民共和國的黎明1949年,修訂本出現於1965年。在「文化大革命」中,作者受到激烈的攻擊,1965年本被禁。但它於1979年重新出版,此時死去的作者已恢復了名譽。 吳晗把朱元璋看成一個人民革命家,後來變成了一個暴君。可以說,權力腐蝕了他;在這個意義上,吳晗的著作是對他的處於權力位置的同時代人的批評。 吳晗的許多關於洪武時期的著作,也非常重要。例如,在《胡惟庸黨案考》中,吳晗企圖把有關胡惟庸案的許多互相矛盾的資料理出一個頭緒。雖然沒有得出確實的結論,但在原始資料的收集上極有價值。 黃章健關於明代制度的文章也極有用。這些文章收入一本題為《明清史研究叢稿》(1977年)的文集裡,文章中引用了大段大段的原始資料。 研究洪武時期的其他重要的中文第二手材料,有王崇武的《明代的商屯制度》(1936年)和韋慶遠的《明代黃冊制度》(1961年)。 在美國新近出版的學術著作中,富路特和房兆楹編的《明人傳記辭典》(1976年)是不可缺少的。其他值得瀏覽的,有約翰·W.達迪斯的《儒家和專制主義:職業精英階層在明王朝建國中的作用》(1983年)和愛德華·L.德雷爾的《明初政治史,1355—1435年》(1982年)。愛德華·法默的《明初雙京制的演變》(1976年)也值得注意。關於朱元璋的思想,見小約翰·D.郎洛瓦和孫克寬的《三教合一論與明太祖的思想》,《哈佛亞洲研究學報》(1983年)。羅梅因·泰勒論明太祖的文章如《明太祖與勛貴》,載《明代研究》(1976年),和《明太祖和城隍神》,載《明代研究》(1977年),也都重要。 已不太近但也值得提到的,是司律思的《洪武時代在中國的蒙古人》(1956—1959年)。這是對這個課題的一個全面的和寫得很好的研究。牟復禮的《詩人高啟(1336—1374年)》(1962年)再現了洪武時期一個學者的生平。 有關明初的日本文獻相當多。只提出少數有用的研究,它們是:塚本俊孝的《洪武帝與佛道二教》,載《岐阜大學研究報告(人文科學)》,1966年;檀上寬的《明王朝建國成立期之軌跡:圍繞洪武朝之疑獄事件與京師問題》,載《東洋史研究》,37,3,1978年。內藤乾吉論明代法令的文章,題為《大明令解說》(收入《中國法制史考證》,1963年),是對有關材料的一個有價值的評述。 原始資料 兩部明代文獻集對明初的任何研究都極為重要:張鹵(1523—1559年)編的《皇明制書》和台北1966年重印的《明朝開國文獻》。前者包含明初的基本法文獻,後者除太祖的《大誥》外包含許多相同的文獻。清初修纂的《明史》自然是整個明史的基本資料。明實錄也是這樣,不過應當注意,永樂帝曾下令對洪武朝的實錄作過重大篡改。王崇武對《明史》中太祖本紀的一種早期版本所作的校勘《明本紀校注》,是關於太祖朝的另一種有價值的資料。 關於明太祖的著述,最便於使用的是《高皇帝御製文集》,台灣1965年重印。他的《大誥》包括在《明朝開國文獻》中,有如上述。 宋濂(1310—1381年)是洪武朝一個多產的和有影響的學者。他的著述對了解這個時期是不可缺少的。最全的版本是《四部備要》本《宋文憲公全集》。 關於大事記,談遷的《國榷》(約1653年)非常便於使用。這部著作以前只有手抄本,1958年以部分標點的形式在北京第一次出版。 第四章 建文、永樂、洪熙和宣德之治,1399—1435年 情況和大多數明朝統治者一樣,關於這四個皇帝的統治時期,不缺乏原始資料。它們不僅包括這樣一些基本的官方資料如各朝的詔令、政治和制度的簡編和最重要的、及時編纂的實錄,而且包括大批私家資料集成,特別是當時士大夫的文學著作和雜著。對這些作補充的,是各種文獻和傳記簡編,以及後來在官方和私家贊助下編輯的歷史和文學著作集成。此外,明末清初的學者汲取較早的資料寫了許多綜合性的敘事史。如談遷的《國榷》、谷應泰的《明史紀事本末》、官修《明史》、夏燮的《明通鑑》,等等。但是,一切原始的和傳統的資料,特別是官方檔案,並非具有同等價值,每種資料都必須仔細核對,以確定它的價值和可靠性。 建文朝的原始資料最成問題。情況之所以被弄得錯綜複雜,一方面是由於永樂帝破壞和禁止官方檔案和私家著述,並編造和宣傳經過歪曲的歷史事件;另一方面是由於後來同情建文朝廷的學者寫了大量五花八門的半虛構的假歷史著作。 例如,內戰的官方記載,後來被併入《太祖實錄》的《奉天靖難〔事〕跡》,充滿了歪曲和捏造,很難令人相信。《太祖實錄》涉及建文和永樂兩朝初期的部分,也在永樂朝的兩次修改中重新寫過,為了支持永樂帝的合法繼承權,作了系統的竄改和歪曲。這種修改已經被王崇武和在較小的程度上被黃章健有條不紊地揭露出來。這兩位學者對建文朝和永樂帝初期經歷的研究,作出了最大的貢獻。 儘管大部分建文朝的官方著作和建文朝官員的作品受到破壞和禁止,但仍有一些保存下來,它們或者逃過了偵查,或者是後來的學者從殘篇修復的。倖存下來未經觸動的最重要的作品是建文朝編的《皇明典禮》。建文朝一些領導官員的著作的殘篇雖被收集起來,但包含的資料不多。 同情建文帝的晚明學者,也編了幾種關於這個時期的事件和人物的文集。它們包括姜清的《姜氏秘史》、屠叔方的《建文朝野匯編》以及朱鷺的《建文書法儗》。這些匯編包含一些細緻的證據和對事件的重寫,但它們也羼雜進大量偽造的歷史和半虛構的材料。應當審慎地利用它們,以對這個時期的歷史作出可靠的敘述。 除去對宮廷叛亂前數年的記述外,永樂朝的基本資料在史料問題上沒有引起什麼爭論。但這並不是說基本資料特別是實錄像它們理應那樣豐富和增進知識。在宣德帝統治下修纂於1430年的《太宗實錄》,前後22年,只有130卷,在敘事和文獻的提供上相當簡略,特別是關於某些重要的政治和軍事發展。例如,關於出征蒙古,關於鄭和的海上遠征,或關於其他擴張主義行動,沒有詳細的記述。這是否因為一些由宦官發起和領導的事業,如鄭和的航行,有關的檔案文獻不是失散了就是官方的修纂者沒有接觸的機會?或者因為領導修纂實錄的皇帝和大學士們反對擴張主義,因而纂修官故意貶低它們的意義?看來把這些因素合起來也許會提供一個合理的解釋。 為了得到永樂朝的更全面的記述,我們必須越過實錄,去調查那個時期的其他資料。例如,有皇帝的著述,而最重要的,有在當時的政府機構中起過重要作用的士大夫的文集。《聖學心法》是永樂帝自己選編的。這種官方的儒家文獻選本也是有用的。居領導地位的大學士如三楊、金幼孜、夏元吉等人的文學著作,是珍貴的資料。這些著作的大多數有單行本,但這個時期有許多重要的政策論文,被選入晚明時期陳子龍編的《皇明經世文編》。這些著述在政治事務和政府管理方面比在財政問題和地方發展方面的資料更豐富,關於後者,我們應轉而求諸方誌和其他專門著述。 關於永樂帝統治時的對外關係,參與其事的士大夫的奏議是最重要和最豐富的基本資料。這包括這樣一些關於出征蒙古的記述如金幼孜的《北征錄》和楊榮的《北征記》。(見李素英所作的摘要,載《禹貢》,第3—4卷,1935—1936年。)出使中亞國家的旅行記有陳誠的《西域行程記》和《西域番國志》,對它們作補充的,有撒馬兒罕的沙哈魯派往明廷的使者用波斯文寫的報告,有英譯本。[3]此外,朝鮮編年史《朝鮮王朝實錄(李朝實錄)》有關於中朝關係的珍貴資料以及朝鮮人眼中所見的某些永樂朝廷的重大事件(見下)。 關於海上探險,有三種傑出的同時代記述:馬歡的《瀛涯勝覽》,費信的《星槎勝覽》和鞏珍的《西洋番國志》。它們不僅為研究明朝與東南亞和西亞沿海地帶的關係提供了最重要的資料,而且記錄了中國在15世紀初關於這些地區的地理知識的範圍。 跟較早的時期對照,洪熙和宣德朝的基本資料就是這兩朝的實錄《仁宗實錄》(10卷)和《宣宗實錄》(115卷),它們是在通稱「三楊」的輔政大學士和他們的同事的監督下,分別在1430年和1438年修纂的。這些實錄包括的時間不如永樂帝的長。洪熙朝僅持續了9個月,宣德帝也只統治了九年,但他們的官方記錄在資料和文獻的提供上遠遠超過前朝。這兩朝的實錄特別在相對地公正和它們所包含的有關官僚政治實施的詳情方面,有別於其他實錄。這是明朝統治者擯棄軍事擴張,轉而追求儒家的文官政府理想的時期,顯而易見,這說明這些實錄為什麼缺乏對對外關係的注意。由於這個緣故,像《朝鮮王朝實錄》這樣的非中文資料就格外珍貴。《朝鮮王朝實錄》不僅提供了這個時期中朝關係的詳情,而且提供了有關這兩個明朝皇帝的重要細節,是中國的記錄中所沒有透露的。 除實錄外,還有洪熙、宣德兩朝大臣的大量文學作品保存下來。這些作品不僅包括輔政的大學士如「三楊」、夏元吉及其他高級官員的著作,而且也包括擔任過各種政府官職的次要官員和士大夫的著作。他們的作品是後來的歷史學家對這些時期的政治和制度進行概括的基本資料,也是經世文選如陳子龍的《皇明經世文編》的主要來源。當時學者涉及政治、社會、經濟以及思想和文化發展各方面的雜著,也以大規模雜集的形式保存下來。這樣,它們就對官方記錄和士大夫文集中的資料作了重要的補充。但應注意,由於在這兩個皇帝統治下對外關係和軍事活動降到最低水平,當時只有很少的人寫到這些題目,並且不大受到文學雜集編者的注意。這同永樂時期的情況形成鮮明的對比。 我們關於明朝最初幾個朝代的知識,由於對整個明朝和專對這幾個具體時期的研究成果的不斷出現而有了很大提高。有用中文、日文、英文和其他歐洲文字寫出的大量書籍、專著和文章,涉及明朝的各個領域,但這些作品的大多數是專題研究,不涉及敘事史或一般的說明。關於後者,孟森的《明代史》和愛德華·德雷爾的近著《明初政治史》是資料最豐富最有用的。此外,《明人傳記辭典》提供了不可缺少的傳記參考資料。但總的來說,現代學術界在建文和永樂兩朝的研究上取得的成果,遠比洪熙和宣德兩朝豐富,在歷史編纂、政治制度、軍事戰役、對外關係和思想活動方面取得的研究成果,遠比在社會和經濟發展方面豐富。這種現象無疑取決於資料的性質,但也反映出學者的偏愛和這個領域發展的不平衡。 至於建文朝,它充滿了複雜的史料問題,王崇武的兩本書對內戰中的事件和有關的政治發展作了小心謹慎的重新敘述工作,成為這方面學術成就中的權威作品。近年來,黃章健也在相似的史料問題上作出了重要貢獻。從這一點上說,我們應當注意傅斯年、李晉華、吳晗和其他人的早期著作,它們證實了燕王的母系,而這是理解新皇帝的態度和行動的鑰匙。同樣地,存在著相當多的有關建文帝的命運的文獻和稀奇古怪的傳說,它們引起了同情和遐想。 關於建文帝和燕王之間的內戰,有幾種一般的記述,但唯一的專著,陳榮捷的《燕王的篡位》,很令人失望。它沒有充分吸收王崇武的研究成果,雖然它對軍事戰役作了有用的敘述,但這本書在史料問題的判斷上有嚴重錯誤。使用它應特別小心。至於建文帝統治下的制度與政治發展,吳緝華和黃章健在皇帝顧問的作用和政府改組的流產上都做了重要工作。此外,還應該提到阪倉篤秀和毛佩琦論建文帝的國策及其政治影響的有價值的文章。 關於永樂時期,寺田隆信寫了一篇雖然簡短然而很有用處的永樂帝傳記。對永樂朝的各個方面,有重要的專著和研究文章。例如,除去關於內戰和永樂帝的母系問題有豐富的研究成果外,在政府改組和政治發展方面,有吳晗、吳緝華、杜乃濟、王毓銓的重要研究。其中有些作品涉及整個明代,但它們對永樂朝給予了相當大的注意。論述這些題目的西方著作,賀凱關於政府改組的作品和愛德華·法默關於雙京制的研究,已經成為權威參考書目。 此外,關於永樂朝的重要研究還有郭伯恭等人論《永樂大典》的編纂;郭伯恭、傅吾康、田村實造等人論出征蒙古和北方防禦;陳榮捷和狄百瑞論儒家正統思想的形成;山本達郎、羅榮邦和約翰·惠特莫爾論干涉安南等。除了這些之外,有價值的作品還有吳緝華和星斌夫論糧食的分配與運輸制度;黃仁宇論財政管理;司律思、J.弗萊徹和莫里斯·羅薩比論與中亞、蒙古和女真的關係;木宮泰彥、王伊同、王崇武等論與日本和朝鮮的關係;徐玉虎、J.V.G.米爾斯和王庚武等論與東南亞的關係等。看來只有永樂朝的社會經濟方面在新近的明代研究成果中相對來說還是個空白。 有少數作品是專門研究洪熙和宣德兩朝的。但除了這樣一些領域如制度的發展、朱高煦叛亂、財政改革和對外關係外,許多專題沒有得到充分的論述。愛德華·德雷爾的《明初政治史》是唯一用一章的篇幅對這兩朝作了內容充實的敘述的現代著作。總的來說,對這個時期較有深度的現代研究成果涉及的方面是制度改革、政治鞏固和財政緊縮。在這些題目上,吳緝華、杜乃濟和賀凱論內閣制的發展的著作是資料最豐富和最有用的,吳緝華、周良霄和伍丹戈論蘇州和松江府的財政改革的著作也是這樣。此外,關於這個時期還有兩部有價值的專著。賀凱論御史制的專著對宣德朝給予相當大的注意,而蔣星煜的近作況鍾傳,寫這位江南財政改革的設計師,也很有用。黃仁宇的《16世紀明代的稅收和政府財政》和他的其他有關研究為評價宣德時期類似的問題提供了不可缺少的引導。宣德朝一直是藝術史家所偏愛的一個時期,因為宣德帝是一位美術鑑賞家,但由於這個領域不屬於政治敘述的範圍,就不在這裡進一步討論這類研究了。 最後,這些對明初的研究,大大得益於幾種重要的原始資料匯編的出版,它們是這個領域的主要學者編的。這些包括整個明代的匯編中的大多數,摘自實錄中涉及外國人和與外國人的正式關係的記述。例如,有羽田亨和田村實造關於蒙古人、羅香林關於西藏、趙令揚和陳學霖關於東南亞和白翠琴關於瓦刺蒙古人的資料匯編。對這些作品作出補充的,是同等重要的匯編,如吳晗摘自《朝鮮王朝實錄》中有關中朝關係的匯編,鄭鶴聲和鄭一鈞選自官方和私家記載中有關鄭和下西洋的匯編,這可能是到目前為止關於這個題目最全面的原始資料匯編。大多數這類作品是由細心的學者編纂的,但為了保證準確,將這些摘錄與原始記錄核對,總是可取的。 第五章 正統、景泰和天順統治時期,1436—1464年 明代中期的歷史(自15世紀中葉至16世紀中葉)還沒有被傳統中國的歷史學者或當代中國、日本和西方的歷史學者很好地研究。15世紀中期的歷史包括要在這裡論述的幾朝,由於兩個主要原因,較之研究16世紀的歷史困難更多。第一,關於這個時期的一般歷史很少第二手的研究成果,只有少數關於人物和事件的專門研究。第二,15世紀的原始資料,不像16世紀那麼豐富多樣,因為要到16世紀,官員和文人在生前出版他們的文集(包括書信、奏議、散文和政治論文)的事才變得普遍。事實上,15世紀官員的許多重要奏議和著作集到16世紀或17世紀初才出版,而這些文集也不像後來的文集那麼卷帙浩繁與豐富多彩。因此,歷史學者不得不從實錄中保存的資料和基於朝廷檔案的正史中汲取大量材料。 本章所包括的三朝的實錄,並不特別可靠,因為它們是在李賢(1408—1466年)的指導下修纂的,而此人曾直接捲入這三朝的政治鬥爭。他在1451年支持過於謙,但在1457年復辟後又設法做了大官。主編彭時(1406—1475年)是李賢的同事,在1450—1464年間也參與了許多重要事件。但是,在缺乏其他確實證據的情況下,歷史學者別無辦法,只有在使用這一資料時考慮到編者的偏見。 有數量不多的論著和專題論文專門論述這個時期的事件或人物。牟復禮在《1449年的土木之變》中重新描述了土木事件的詳情,傅吾康的《于謙:國務活動家和兵部尚書,1398—1457年》[4]接著描述了此後朝中發生的事情。菲利普·德希爾論述景泰時期和復辟的著作,[5]對頭兩朝的一般政治史到英宗1457年的復闢作了更詳細的論述。這三種研究合起來對到1458年為止的這段時期最重要的事件,提供了一個很好的全面介紹。關於英宗復辟時期,幾乎沒有第二手的研究成果可資借鑑。 司律思和D.法夸爾研究了這個時期明帝國對待蒙古人和瓦刺人的歷史。司律思對明代蒙古人的綜合研究,包含關於15世紀中蒙關係的很有價值的資料,並成為這個課題最好的第二手資料。[6]法夸爾的《瓦刺—中國的納貢關係,1408—1446年》[7]論述了15世紀初瓦刺人在也先領導下的崛起和這個時期他們與明朝的關係。 第六章 成化和弘治統治時期,1465—1505年 述及15世紀下半葉的資料和現代研究成果,也許比陳學霖教授的從1398年至1435年的那一章中所使用的更加少些。他在他的書目注釋中引證的學術著作,有些也適用於這個時期。其中有黃章健的幾種關於明代制度的研究,現在收入他的《明清史研究叢考》(1977年);吳緝華的論制度和社會經濟史的文章,特別是他的四卷研究論文集,引用時作吳(1970年)和吳(1971年);和黃開華的《明史論集》(香港,1972年)。對這些新近作者的著作,還可以加上蘇同炳的《明史偶筆》(台北,1970年),特別是第一篇論明代尚書的權力。 特別有用的是王毓銓的研究,尤其是他最近出版的《萊蕪集》(北京,1983年)中論明朝機構和經濟問題的幾篇文章。我還要感謝王教授作為一位博學的學者在他從1981—1983年與普林斯頓大學的交往中在明史的各方面所提出的建議,當時這本書即將完稿。 孟森(1867—1937年)的《明代史》(1957年)受到人們的讚譽,實際上這是20世紀30年代後期他在北京大學任教時的講義的抄本。這本書永遠激勵人們去對明史作出解釋;本章一般說來受惠於它,儘管在腳註中沒有提到。 明史這個時期的主要問題集中在與北方民族特別是蒙古人的關係。儘管這個題目在第8卷(即將出版)中將有更充分的論述,在寫作本章時,已故司律思的著作是用得最廣泛的。這些著作是:《(明代的中蒙關係,Ⅱ)朝貢制度和外交使節,1400—1600年》(布魯塞爾,1967年);《大元可汗後裔系譜》(海牙,1958年)辭和《明代甘肅的蒙古人》(布魯塞爾,1955年)。對這個題目更新近的研究成果,有莫里斯·羅塞比的著作,包括《明人傳記辭典》中幾個亞洲內陸人的傳記;他的博士論文《明代中國與哈密和亞洲內陸的關係,1404—1513年》(哥倫比亞大學,1970年)和《1368年迄今的中國和內亞》(紐約,1975年)。本章也深受阿瑟·N.沃爾德倫的著作的影響,特別是他的論文《長城的問題》[《哈佛亞洲研究雜誌》,2(1983年12月),第643—663頁]。 關於15世紀後期的政治辯論,我十分仰仗朱鴻林最近的博士論文《丘濬(1421—1495年)與〈大學衍義補〉:15世紀中國的經世思想》(安阿伯,1983年)。朱博士範圍廣泛的書目提供了這個領域的完善的見識。 儘管日本人的研究成果很多,特別是在社會經濟領域,但本章對它們的依賴不大,因為在這裡沒有進入這些領域的必要。在現代西方學者中,凡是研究明代的人都特別受惠於傅吾康和賀凱,他們的權威參考書和其他著作自始至終被使用,雖然在多數情況下沒有具體地引證。 本章照例依靠這樣一些傳統資料如《明實錄》、《明史》和幾種專史或編年史如夏燮的《明通鑑》(1837年)。儘管在15世紀後期,官吏、學者或文人的私家著作集開始多起來,但這裡沒有充分利用它們——實際上還沒有人這樣做。中國史的這個時期,等待著人們對傳統資料進行更充分的研究。 第七章 正德時期,1506—1521年 第八章 嘉靖時期,1522—1566年 關於正德和嘉靖兩朝的政治史,沒有很多中文、日文或西文的第二手研究成果。最時新的研究成果集中在少數幾個題目:葡萄牙人的到來,大禮之爭,16世紀50年代的海盜入侵,以及幾個傑出政治家的經歷。有關其他題目的資料,則必須參考當時的文獻和16世紀至19世紀的中國傳統研究成果。 夏燮的《明通鑑》對研究正德、嘉靖兩朝的歷史特別有用,因為當他編纂是書時,手邊有這兩朝實錄的抄本。他在考異中解決了正史、別史和實錄在日期和數字上存在的許多不一致。 正德朝的實錄對皇上的言行非同尋常地直言不諱,替他描繪出一幅遠非阿諛的畫像。這是由於兩個特殊情況。第一,繼他為帝的他的堂弟,蔑視他的生活方式,並且不願在正式記錄中對此有所遮掩。第二,替他修纂實錄的官員曾在他的統治下任職,曾身受其害。因此,在別的情況下會被刪去的許多詳情,得以完整地保存下來。黃雲眉在他的《明史考證》中指出,皇帝在1514年大火之夜所說的話,是因為這個緣故而保存在實錄里的。[8]關於皇帝私生活的主要記述都集中在毛奇齡的《武宗外紀》〈2.6.4)里,便於檢索。 謝蕡(1521年進士)的《後鑒錄》是研究正德時期歷史的特別有價值的資料。當謝蕡在16世紀20年代初任禮科給事中時,他從刑部檔案中抄錄了正德朝幾個主要案件的審訊報告(劉瑾案,安化王謀反案,寧王叛逆案)。《後鑒錄》包含有實錄或後來的記述中所沒有的材料。例如,對劉瑾的控告說他在1510年被捕時是58歲(60虛歲),這就可以把他尚未確定的生年,定在1452年前後。由於16世紀初的檔案材料幾乎都沒有保存下來,這部著作在確實和詳盡上都是特別有價值的資料。[9] 江左文的文章《明武宗三行宣府大同記》詳細列出了這個皇帝的宣府大同之行的年表,並對實錄中的有關章節作了一個方便的索引。[10]王世貞的《中官考》(2.2.6)匯集了實錄中所有有關太監活動的主要章節。 有關這兩朝的另一種重要資料是楊廷和的日記,它遠比實錄和其他官方記載詳盡。日記的時間為1507—1523年,即從楊廷和任首輔起,到被撤職止,日記收在1607年版的楊廷和文集《楊文忠三錄》中,題為《視草余錄》(5.5.35)。它對1521年正德帝死後緊接著發生的事件和16世紀20年代初楊廷和與嘉靖帝之間的對抗作了最詳細的記述。它還包含許多有關正德帝的個性和朝廷的軼事。從楊廷和的記述可以看出,正德帝的最後幾年幾乎常醉不醒,甚至在決定國家大事時也是這樣,而他身邊的太監對此毫不在意。 嘉靖朝的實錄符合帝國的編史標準,皇帝生活中的一些特別希奇古怪的插曲(像1542年的行刺企圖)只是輕描淡寫地一筆帶過。沈德符的《野獲編》(4.1.5)收集了嘉靖帝和他朝中的軼事,從中可以發現他的個性與性格中較有見識的一面。我在許多地方仰仗沈著所提供的解釋和詳情。他的記述清楚而有見識地說明了李福達之獄及其經過。我常常把沈德符的評註與徐學謨編的一本也很有用的歷史摘錄中的評註相比較,徐學謨在16世紀50年代在嘉靖朝中為官。他的匯編《世廟識余錄》(2.7.5)大部摘自實錄。有些摘錄之後有重要評註,我也依靠它們去解釋許多細微之處。例如,徐學謨對李福達之獄所作的評語,支持了《野獲編》所作的解釋。我始終參考的第三種資料是范守己的《皇明肅皇外史》(1.3.3),它也含有實錄中所沒有的材料。[11] 大多數涉及蒙古人的資料,是從中國人的角度寫的。瞿九思《萬曆武功錄》(2.8.3)中有關俺答王的章節,是用中文寫的作品中對中蒙關係所作的最公正的記述。 有關海盜入侵的資料很豐富但互相矛盾。在關於徐海和王直的最重要並廣為流傳的記述中,有兩種是對加給胡宗憲的許多罪名進行政治昭雪的。《徐海本末》(7.8.8)和《汪直傳》(《明史》誤王直為汪直——譯者)(7.8.7)可能都是茅坤(1512—1601年)寫的,他是胡宗憲的朋友,在16世紀50年代是胡的幕僚。雖然有些晚明的歷史學者對這些記述的真實性和可靠性持懷疑態度,但正史的編者卻認可了它們。正史胡宗憲傳中寫他對徐海和王直的處置,幾乎全部取材於茅坤的作品。茅坤的記述和後來以它們為根據的記述,的確是偏頗的,未經證實不能使用。總之,較之茅坤的作品,我更贊成采九德的《倭變事略》(7.8.9)中的年表和對事件所作的解釋。 有關嚴嵩的各種記述也出現類似的問題。嘉靖朝實錄是在嚴嵩的死對頭、大學士徐階的監督下開始修纂,在徐階的學生、大學士張居正的監督下完成的。材料的取捨以及修纂者的解釋都企圖把嚴嵩說得儘可能的壞。正史中的嚴嵩傳幾乎完全是根據王世貞所寫的傳記稿。王世貞的父親以失職被處死,當時嚴嵩任首輔,王世貞認為嚴嵩應對他的父親未能減刑或延緩死刑判決負責。不論以何種方式與嚴嵩有聯繫的官員也受到類似的對待。因而幾乎總是需要查對當時的看法與後來的作品對這些人物的看法是否一致。它們往往不一致。最近證明,嚴嵩在朝中的權勢較之後來的資料所暗示的遠為有限,許多在實錄中歸咎於他的決定,實際上出自皇帝。[12] 余繼登的《典故紀聞》(2.2.7)從實錄中收集了許多關於財政問題和予以補救的嘗試的重要章節。余繼登曾參加1587年版《大明會典》的編纂工作,長時期有機會接觸實錄和朝廷的其他文獻。王毓銓的研究詳細討論了這個時期的軍政問題(特別是軍屯收入的喪失)。[13]傅衣凌的研究對16世紀的農業增長與發展和商業活動(特別是在長江流域)作了最好的概括。[14] 16世紀歐洲人對中國最早的描述也始於這個時期。最初的記述出現在皮列士使節團的兩個成員在1524年底寫的信中,當時他們被囚禁在廣州的一座監獄裡。[15]稍後一些的記述,是從1549年至1552年被囚禁在中國南方的蓋略特·佩雷拉從一個葡萄牙人的角度所描述的朱紈失寵的事。1549年3月,明朝海防軍俘虜了佩雷拉,將他送至福建省的省城,囚禁在那裡的監獄裡直到朱紈死去。之後他和另外一些囚犯被流放到廣西桂林。1552年,他設法逃到沿海地區,重新回到葡萄牙人的社會。有趣的是,佩雷拉不知道他被釋放的原因,最後說: 像我們這樣不知來歷的人,在基督教國家的任何城市的任何地方,如果受到控告,我不知會有什麼下場;何況我們是在一個異教國家,城裡兩個最大的官員成了我們的大敵,沒有譯員,又不懂得這個國家的語言,結果卻看到我們的大敵由於我們的緣故而被投入監獄,因執法不公被剝奪了官職和榮譽,而且不免一死,因為傳說他們將被砍頭——現在看他們是否公正?[16] 被複雜的誤解所大為渲染的這個關於中國的報道,在16世紀到達歐洲,形成了後來對中華帝國的看法。 胡安·岡薩雷斯·德·門多薩的《大中國史》初印於1585年,是16世紀在西歐流傳最廣的關於中國的記述。門多薩的《大中國史》主要依據兩個葡萄牙人的著作:加斯帕·達·克魯茲的《中國志》,印於1569年或1570年,和馬丁·德·拉達關於他1575年在福建逗留三個月的報告。 加斯帕·達·克魯茲的《中國志》則部分地依據蓋略特·佩雷拉的記述,加進作者本人的一些見聞。達·克魯茲1556年在中國南方度過幾個月。儘管他的《中國志》是在歐洲印出的第一本專門描述中國文明的書,但流傳不廣,部分原因在於它是用葡文寫的。不過,由於它被編入門多薩有名的《大中國史》,就有了塞繆爾·珀切斯的英譯,刊印在1625年的《珀切斯朝聖者叢書》。 馬可波羅之後西歐人最早對中國的描述,主要取材於這三種記述。其中兩種記錄了在中國南方的短期逗留所得的印象。第三種,佩雷拉的記述,誤解了對他的審問以及後來的獲釋與流放,其中關於中國司法的記述,引起珀切斯的興趣,將它譯成了英文。雖然後起的作者對有關中國的知識補充了更多的詳情,但是對中國文明的許多歷久不衰的第一印象,卻來自這少數幾種著述。[17] 第九章 隆慶和萬曆時期,1567—1620年 對16世紀後期和17世紀初期的資料,很難作出一個令人滿意的概述。粗略的概述傳達不出這個時期可以得到的大量而多樣的書本資料的豐富性。在這裡有必要指出資料中的一些一般的問題。 在《1587,無關緊要的一年:衰落中的明王朝》的書目中,可以找到關於這個時期的研究和資料的樣本,但這還不是一個詳盡的書單。不過可以作為一種介紹,從中看出可以得到的資料的範圍。[18]在《16世紀明代的稅收和政府財政》的書目評註中,簡要地提到有關財政史的資料,對有關這個題目的最重要的著作作了簡短的討論。[19]使用這個時期的範圍很廣的資料遇到的最大困難,是不同類型的資料在質量上的差別很大。在16世紀後期,大多數地區都出版方誌,但質量各有不同。富裕的府縣雇得起有資格的學者來編纂這類歷史,而貧窮邊鄙的地區則做不到。因此,富裕地區編纂的方誌傾向於全面,對當地的情況和風習有詳細的敘述,摘錄的文獻材料也比較多。而貧窮地區的方誌幾乎毫無用處;它們包含的統計數字沒有任何說明;或者更糟糕的是,統計數字是從該地上次編纂的方誌中抄下來的。 16世紀晚期和17世紀初期出現的許多專題文獻匯編也存在類似的問題。編纂者往往不考慮編入的材料的價值,認為這是他們那個時代的讀者自己能夠確定的事。但是,現代讀者必須對重要文集中的資料重新加以整理,逐一估計材料的可靠性。因此,儘管有大批合宜地按專題或按時期編纂起來的材料,卻不可以不加選擇地使用。 張居正和他的財政改革一直受到廣泛的研究。關於這個題目,有中文、日文和西文的大量研究成果。從兩部著作,一部早期的和一部較近的,可以看出這些研究的範圍。朱東潤的張居正傳,是現代第一次企圖按19和20世紀的西方文學傳記風格用中文寫的傳記。它取用的資料範圍很大,包括張居正的政治著作、書信、詩和筆記,對這個人和他的時代描繪出一幅生動感人的圖畫。[20]利夫·利特拉普的專著《中國明代的地方政府:對16世紀時的山東省的研究》,聯繫16世紀的地方稅制改革,對張居正財政改革的效果進行了研究。這種地方史研究對朝廷中的財政改革討論,提供了一個有趣的對照。[21] 司律思的《關於1570—1571年的中蒙和平的四份文件》,對1570—1571年與蒙古人締結的條約進行了詳細的研究,他的其他著作對此也有所論述。[22] 第十章 泰昌、天啟、崇禎三朝,1620—1644年 在20世紀研究晚明史的學者當中,有一個人高出其他所有的人,他就是謝國楨。謝國楨教授在他最近於北京去世之前的將近60年中,不斷地發表有關中國17世紀的細緻的研究著作和文章,其中有許多仍舊是它們所涉及的領域中的傑作。與本章特別有關的是他的《晚明史籍考》(北京,1932年,及隨後各版)和他的《明清之際黨社運動考》(上海,1934年,及隨後各版)。前者是一部有注釋的書目,包括1100多種研究晚明史的原始資料,對研究這個時期是不可缺少的幫助。後者是對明末清初的政治活動的詳盡研究,實際上已經成為對這個題目繼續進行研究的出發點。他去世前不久出版了一本論文集,題為《明末清初的學風》(北京,1982年),它包括新的和顯然是未曾發表過的有關17世紀的各種題目的文章。 雖然20世紀50年代和60年代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產生了大量關於晚明史的重要著作,但「文化大革命」的動亂嚴重地影響了它們的數量和質量。幸虧最近幾年有了好轉。關於晚明的最新研究成果的提要以及一些書目詳情,見小弗雷德里克·韋克曼編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明清史研究》(伯克利,1980年),特別是第87—112頁;見中國史學會編的《中國歷史學年鑑》(北京,1981年—)有關明史的各部分和季刊《史學情報》(1982年—),這也是在北京出版的。 台灣也出了有關晚明史的值得注意的著作,最值得注意的是李光濤教授的作品。與本章特別有關的是他的《明季流寇始末》(台北,1965年),他的《熊廷弼與遼東》(台北,1976年)和他的《明清史論集》(台北,1971年)中幾篇關於軍事和政治史的論文。台北出版的《明史研究專刊》經常有關於晚明史的當前作品的報道。台灣、香港地區和人民共和國的出版社繼續重印有關明史的各種原始資料和第二手材料這個事實,對將來對這個時期的研究會有很大的幫助,其中有些資料與本章所討論的問題有直接關係。 像在中國研究的大多數其他分支那樣,關於17世紀時的中國,日本人的研究成果很豐富,而且質量往往很高。與晚期有關的這一研究成果的概述,見山根幸夫的《戰後日本的明史研究動向:書目介紹》,載《亞洲年鑑》,38(1980年),特別是第104—110頁、第118—123頁。又見森正夫的《明代的士紳》和谷口喜之雄的《晚明的農民起義》,均發表在《亞洲年鑑》,38(1980年),第31—68頁;有關的文章,見琳達·格羅夫和丹尼爾斯·克里斯琴編的《中國的政府和社會:日本人關於明清社會和經濟史的看法》(東京,1984年)。 40多年來,研究17世紀中國的西方學者對恆慕義編的兩卷本《清代名人傳略》(華盛頓特區,1943—1944年)深為感激。儘管書名引起誤解,這部合編的巨著收入了不少晚明傑出人物的傳記,附有簡短的書目,指出在何處可以找到有關他們的更多的資料。富路特和房兆楹編的《明人傳記辭典》,兩卷(紐約和倫敦,1976年),補充了《清代名人傳略》,但沒有完全取代它。《明人傳記辭典》仿照恆慕義的書,正如大家所推崇的那樣,這是兩部最重要的關於明史的西語參考書之一。另一部是傅吾康的《明史資料介紹》(吉隆坡和新加坡,1968年),編寫本章所用的許多原始資料和第二手材料,它都有簡短的說明。特別參見第32至33頁傅吾康教授對泰昌、天啟、崇禎三朝實錄和第38頁對談遷的《國榷》的討論。 《明人傳記辭典》的傑出撰稿者之一賀凱教授,長期以來在講英語地區被視為晚明史研究的非正式領袖。賀凱教授在20世紀50年代中期開始發表一系列重要文章,在過去30年中他用許多時間研究錯綜複雜的明代政治和制度史。與本章特別有關的,有他的《宿州和魏忠賢的代理人:〈開讀傳信〉譯文》,見《創立二十五周年紀念論文集》(京都,1954年),第224—256頁;《晚明時期的東林運動》,見費正清編《中國的思想和制度》(芝加哥,1957年),第132—162頁;《明代中國的監察制度》(斯坦福,1966年),特別是第152—234頁。賀凱教授還編了專題論文集《明代政府研究的七篇論文》(紐約和倫敦,1969年),它包含一些論及17世紀制度史的重要方面的文章。 晚明史的其他領域也有專題論文集。關於思想史,見狄百瑞編的《明代思想中的自我與社會》(紐約和倫敦,1970年)和《新儒學的演變》(紐約和倫敦,1975年)。關於社會和政治史,見小弗雷德里克·韋克曼和卡羅琳·格蘭特編的《中華帝國晚期的衝突與控制》(伯克利和洛杉磯,1975年)和喬納塞恩·D.斯彭斯、小約翰·E.威爾斯編的《從明至清:17世紀中國的征服、地域和連續性》(紐黑文和倫敦,1979年)。 過去幾年,出版了三本英文的有關晚明史的重要專題著作:威拉德·J.彼得森的《匏瓜:方以智與思想變革的動力》(紐黑文和倫敦,1979年);希拉蕊·J.貝蒂的《中國的土地與門第:對明清兩代的安徽桐城縣研究》(劍橋,1979年);傑里·登納林的《嘉定義士:中國17世紀的儒家領導階層和社會變遷》(紐黑文和倫敦,1981年)。兩本新著也將大大地增加我們對這個時期的理解:小弗雷德里克·韋克曼的《偉大的事業:滿洲人在17世紀的中國重建帝國秩序》(伯克利和洛杉磯,1985年);林恩·A.斯特魯夫的《南明,1644—1662年》(紐黑文和倫敦,1984年)。 第十一章 南明,1644—1662年 從書目的角度看,許多情況使得對南明的研究變得格外複雜。第一,從1644—1662年是一個非常動亂的時期,在廣大的地理範圍內,事件層出不窮。個人親歷的事件只占這些事件的一小部分,大多數直接參與南明政治和軍事活動的人,沒有活下來講他們自己的故事或反駁別人講的他們的故事。總之,這個時期的文字記錄雖然很多,但極為零碎,而且可靠性成問題。事實說明了這一點,謝國楨的《晚明史籍考》是關於晚明和南明著作的主要書目指南,儘管它列出1100多種已知從17—20世紀一直存在的作品的名稱,但我們卻沒有出自任何一個南明朝廷的一份原始文件。我們所有關於南明的奏議、聖諭、詔令、中旨等的內容的知識,全都來自私家的抄本。換句話說,有關南明的歷史記載幾乎全由各種各樣別史、野史、外史或稗史組成——就是說,是私家的、非官方的、道聽途說的記述,作為史料,在質量和價值上差別很大。 這與清方與南明鬥爭的資料恰成對比。清資料只有政府文獻和官方歷史檔案而無任何一種參與其事的人的第一手個人記述。由於這個明顯的差別,就必須把我們找到的非官方的南明資料與清官方的資料小心地結合起來。許多順治朝的官方文獻,保存在北京的內閣檔案館裡,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將其分10輯出版,名為《明清史料》。[23]但是,沒有經驗的探索者很容易迷失在這些卷帙浩繁的文獻中,不如首先探索更易查找的順治和康熙朝初年的實錄,在七卷本《大清歷朝實錄》的第四卷,1964年重印。 我們只有明朝方面的非官方資料和清朝方面的官方資料這個事實,表明南明著作的政治敏感性,這是造成書目問題和複雜性的第二個比較重要的情況。當然,清朝是勝利的一方,因而處於這樣一種地位,可以用一個統一的帝國的權力和影響,操縱對征服時期的歷史的闡述,使其為自己服務。清朝的官員顯然感到,寫奏議比寫回憶錄穩妥。但是,南明同情者的擔心是對的:除非個人把他們所知道的事記錄下來,希望後人終有一天會知道,否則明朝鬥爭的歷史將煙消火滅。下面將提到,清朝當局確曾採取措施,企圖改寫和銷毀有關南明的歷史著作。但他們並沒有雷厲風行和堅持不懈地做下去,因此,不同時期的不同作家、出版家和藏書家對檢查和迫害的威脅,感受各不相同。結果,有些作品寫成後立即發表,大多以傳抄的形式流傳(它們已輾轉抄過許多次,有許多錯誤);另一些作品則被巧妙地藏起來,直到20世紀才重見天日。在流傳的作品中,特別是印出來的作品,為了符合清朝的政策而進行改動的程度是難以估計的。此外,南明著作的政治敏感性使得許多作者匿名或者用化名寫作,這樣,作品的錯誤歸屬不大可能引起爭論。這種情況在南明研究中引起無數證實原作者和原文真偽的問題。 當然,如果征服對漢族人沒有這樣深刻的含義,如果有關南明的故事不是這樣流行不已,清朝當局也犯不著進行檢查。這兩個因素,民族意義和名譽,使得從清代直到今天的歷史家的工作變得複雜。清的征服較之東亞次大陸歷史上先前任何這樣的動亂,直接影響了更多漢族人和更多有文化的漢族人的生活。明末和清代中國人口的驚人增長和這個時期出版業的明顯增長,頗有助於證明有關南明的著作是很豐富的。 從積極方面說,這導致保存下來的有關清的征服和南明的資料,比先前任何改朝換代時期都多。從消極方面說,這引起對南明著作的不講道德的出版者和書商的廣泛譴責,他們用各種手段竄改原著,不知羞恥地助長偷印和剽竊——一切為了迎合雖然熱情但大都缺乏鑑別力的讀者大眾的趣味。此外,關於南明的現代第二手著作,甚至那些以學術成就自命的著作,是膚淺的和新聞性的,目的主要在說教或灌輸,頂多不過是表現出對原始的和第二手的、真的和假的資料之間的區別,缺乏起碼的辨別力。因此,在檢查清代的舊文獻以及民國和共產黨時期的著作和文章時,一個認真的南明研究者面臨的任務,是從一大堆糠秕中篩出少數歷史證據的穀粒,用以建立真實可信的歷史。 為了給一般能得到的最好的南明史原始資料和本世紀對那個時期最有價值的研究成果編一份目錄,讀者應參考林恩·斯特魯夫的《南明:1644—1662年》(紐黑文和倫敦,1984年)中的書目提要。在評價這些資料和其他18和19世紀的著作時,認識到這樣一點是有益的,這就是從順治到現在的各個階段,不同的渲染和偏見一直成為對那個時期的研究的一個特點。 大多數第一手記述自然是寫作於17世紀50年代和60年代,在它們所描寫的事件剛過去不久。這些作者處在混亂的中心,很少能在他們的著作中保持一種堅定的客觀態度。大多數作者帶有強烈的偏見,憤懣之情溢於言表,為贏得後代的同情,對所發生的事情的責任問題同他人爭論。在前明的知識階層當中瀰漫著一種負罪感,這引起了許多自我辯白的文章,它們相應地譴責個人報復、黨同伐異,或某些政府部門和社會團體的行為。此外,由於清初私人抄本流傳並通過晚明政治—文學團體的殘存網狀組織最有效地保存了下來,我們所得到的記述也許帶有比原來更多的黨派性。 第二個階段,大致從17世紀70年代至18世紀20年代之前,在兩方面有所好轉。第一,被視為晚明的主要折磨的黨爭,既受到政府也受到公眾的譴責。第二,康熙帝通過緩和許多漢族知識分子對滿族政權仍然懷有的仇恨和害怕,誠心爭取把他們團結在清朝的庇護之下。作為這種努力的一部分,他成功地發起一個編纂《明史》的大規模計劃,並採取不尋常的步驟,謀取受到廣泛敬重的以同情明朝知名於世的學者們的合作。此外,他試圖讓學術界放心,崇禎以後明朝的朝臣在他的指示下將受到寬宏的對待,任何人都不必擔心1661—1663年迫害歷史家的事會再次發生。在這樣一種比較說來是寬厚的氣氛中,大家對南明的興趣高漲起來。到這時,經歷過征服的一代人已經年老,已沒有多少時間能寫出有關事件的第一手證詞;此外,許多人也明白,儘管康熙朝廷對南明的研究表示寬容,但事實上那個時期在《明史》中不會得到適當的論述。這些情況促使溫睿臨寫作《南疆逸史》(完成於1711年前後),成為清代頭200年中出現的關於南明的最重要的綜合史著作。[24] 這個階段南明研究的特點,是浪漫精神和伴隨而來的用大量想像去給事實添枝加葉。在更為安定的康熙時期生活的人們,回過頭去看南明,把那時看成一個英雄主義和自我犧牲的時代,一個社會大融合和互相拉平的時代,各種類型的人都有機會表現他們的聰明才智。對清和晚明的矛盾感情所引起的高度悲愴,不僅表現在歷史著作中,也表現在孔尚任的《桃花扇》中,它是康熙晚期最流行的傳奇。[25] 在18世紀的第二個10年中,對南明的興趣明顯下降,在雍正和乾隆初期,也許降到了最低點。這種情況似乎主要是由於那些在童年經歷過征服年代的人已經過世,也由於康熙帝的去世,他的寬容政策成為一場極端刻毒和姦詐的儲位鬥爭的犧牲品。在這種氣氛中,翰林院編修戴名世出版的有關南明的著作,被他的政敵劾為「狂妄」,他以大逆罪於1713年被處決。雍正帝於1723年即位後,赦免了所有牽連進這樁案件的人,但後來他在同情明朝的著作和當前煽動叛亂的關係問題上,挑起一個更大的爭論。1729年,湖南一個名叫曾靜的叛逆者,被發現部分地受到已經過世的浙江文人呂留良(1629—1683年)的某些著作中反滿內容的鼓舞。雍正帝巧妙地利用了這一事件。他的關於這個案件的文告和書,是清朝第一次企圖利用晚明著作,其中有些是關於南明的,來達到闡述滿族—清廷的政治思想的目的。 在此後幾十年中,關於南明沒有做出什麼值得稱道的工作,人們傾向於採取一種比較無害的形式,如地方人士對死於明清鬥爭中的人所寫的謹慎的紀念文章。出乎意料的是,正是通過這類「社會傳記」的積累,全祖望(1705—1755年)在18世紀對南明研究作出了最重要的貢獻。全祖望的《鮚埼亭集》,[26]特別是它的外編,顯示出對原始文獻透徹的研究,這正成為他那個時代最受人尊敬的學者們的共同特點。在當時的第一流學者中,幾乎只有他著迷於明朝的抵抗鬥爭,全祖望對南明研究所做的最好的工作,是挽救了許多關於監國魯王的支持者和浙東抵抗鬥爭的歷史資料,使其免於湮沒。 康熙晚期和雍正年間的迫害和控制是偶爾發生的,並未導致對晚明或南明著作制定任何明確的官方政策。這種危險的含混狀態,只能阻止這方面的工作。但是在乾隆朝晚期,特別是在18世紀70年代至80年代,開始了某些大規模的計劃,以一種又打又拉的方式大力消除這種含混狀態。 第一,朝廷有意散播一種由皇帝批准的對南明事件的解釋,給予那些站在明朝一邊為國而死的人以很大的光榮,但明確指出,明朝的讓位(和清對漢族人民的挽救)是不可避免的事。的確,晚明不可救藥的道德風氣和政府狀況,使得烈士們的奮鬥更加可歌可泣。弘光朝廷的滅亡被確定為明朝的結束,承認以後南明朝廷的歷史性但不是合法性。 第二,更加抱負不凡,乾隆帝企圖促進他的國家的文獻質量,一方面收集最好的圖書,加以重抄,編成巨大的《四庫全書》,另一方面,與此同時搜出各種不符合需要的著作,加以銷毀或改動。後者的範圍,自然包括對滿族人或他們的祖先女真人有不利反映的歷史著作,或者不符合乾隆對南明的解釋的作品。[27] 因乾隆禁令而引起的對南明材料的改動,程度的大小難以估計。但這對清初以來全部倖存的作品的影響微不足道,也許由於已經熬過150年所有近代以前的原本書所面臨的危險——水、火、蛀蟲、貧窮和疏忽——不大可能被少數幾年(最多從1774—1788年)執行得不一律的禁令從這樣一種文獻豐富的文化中消滅掉。相反,乾隆的南明研究政策的影響,似乎積極方面多於消極方面。《四庫全書》計劃大大地刺激了對各種舊書的興趣。而且,有意研究南明的學者多對乾隆法令的寬大精神感到滿意,而不是被禁令的嚴峻文字所嚇倒。 總之,緊隨乾隆朝之後的幾十年,在一些人當中令人注意地重新引起了對南明的興趣,他們是在這樣一種學術空氣中培養起來的,他們對收集到的材料作出評價,對有問題的舊本進行比較、核對和修訂。第一個對南明資料進行全面的原本研究的,是乾隆和嘉慶年間的學者楊鳳苞(1754—1816年),繼他之後是19世紀的兩個藏書家李慈銘(1830—1894年)和傅以禮(1826—1898年)。[28]此外,19世紀初興起出版叢書的第一個高潮,它的特點是只限於晚明和南明的作品,以及第一次出版幾個傑出的南明義士的文集。這一活動的成果是產生一部偉大的清代關於南明知識的總結,徐鼒(1810—1862年)的《小典紀年附考》。 通過這種工作,為清朝統治的最後幾十年發生的事準備了文獻根據,那時對南明的興趣帶上一種堅決反清、反滿和排外的傾向。熱情的革命者如梁啓超(1873—1929年)、章炳麟(1868—1936年)和劉師培(1884—1919年)當時舉出南明提醒他們的同胞,清是野蠻的征服者,而17世紀時漢族人民曾表現出抵抗外來入侵者的精神,這是現在完全可以仿效的。某些參加並記述明朝的抗敵鬥爭的人,成了有名人物,出現了出版南明叢書和明朝忠臣義士文集的第二個高潮。 自然,1911—1912年清朝覆亡後,當新生的民國在對西方列強幹涉的經常恐懼中邁出最初不穩的步子時,發掘這種文獻的熱情進一步增長起來。事實上,鮮明地題為《痛史》的叢書,就是在清朝被推翻時付印的。隨後的幾種叢書合在一起包羅了許多以前被清廷禁止的作品。但在20世紀30年代和40年代,促進南明知識的原動力有了新的變化,像柳亞子這樣的學者兼政論家,用這個時期的故事來鼓舞抗日的民族感情。 這個突然對南明著作普遍感到興趣和幾乎是發狂地出版各種各樣手抄本(往往很少或者不去證實作者、可靠性或質量)的浪潮,很快啟發了兩位傑出的愛國學者進行書目研究。謝國楨詳盡的《晚明史籍考》[29]和朱希祖更有選擇的《明季史料題跋》至今仍然是晚明和南明資料最好的現代指南。 1949年共產黨革命在中國大陸取得勝利和國民黨政府遷到台灣以後,中國人對南明的興趣在性質上有了明顯的分歧。在台灣,從大陸逃來的人從沿海的抵抗故事中尋找歷史的類似。剛從日本人的殖民控制下解放出來的台灣本地人,不僅發現鄭成功是一個偉大的民間英雄從而加強了他們是中國少數民族的意識,而且是抵抗大陸武力統治的一個不屈的象徵。對這兩部分人來說,在對南明歷史的構想中,赫然出現了東南沿海戰場。伴隨這種興趣而來的,是到目前為止規模最大和最重要的南明研究叢書的出版,即台灣銀行經濟研究室編的《台灣文獻叢刊》(1957年—)。[30] 另一方面,在大陸中國,馬克思、列寧和毛澤東的思想影響強調「封建的」不公平是晚明時期普遍的社會政治動亂的原因。在此之前被視為流寇的「農民起義者」受到讚美,被認為是當時最進步的社會力量。(在這種意向下,謝國楨編的《清初農民起義資料輯錄》對研究南明狀況的學者最有幫助。)這樣,南明的歷史傾向於成了晚明造反軍殘餘部隊的歷史。他們打擊「地主官僚階級」,並在滿族人進入中國北部之前推翻「腐敗、封建的」明朝政府被認為是正確的;在此之後,他們以「民族鬥爭」為重並聯合南明政權反對「外敵」也是正確的。 但是,這個看法帶來許多解釋上的困難。可以說,在對20世紀到目前為止用中文出版的唯一的一本南明簡史——謝國楨的《南明史略》的批評和對史可法評價的長期爭論中,[31]各種「矛盾」最充分地暴露了出來。在「文化大革命」和20世紀60年代和70年代的所謂「四人幫」時期,爭論變得特別激烈。由於在對南明的看法上遇到這麼多解釋上的難題,到1980年,大陸中國的學者轉向計劃和準備出版新的原文和文獻證據,以供對17世紀中葉的歷史進行更為漸進的、在概念上是嘗試性的探討。 * * * [1]中國社會科學院歷史研究所明史研究室編:《中國近八十年明史論著目錄》[115](鎮江,1981年)。 [2]山根幸夫編:《明代史研究文獻目錄》[602](東京,1960年)。 [3]見K.M.梅特拉譯《一個出使中國的使團的記錄摘要》[367](1934年;紐約,1970年重印)。 [4]見牟復禮《1449年的土木之變》[400],小弗蘭克·A.基爾曼、費正清編:《中國的兵法》(坎布里奇,1974年),第243—272頁;傅吾康:《于謙:國務活動家和兵部尚書,1398—1457年》[176],載《中國歷史》,11(1946年),第87—122頁。 [5]見菲利普·德希爾《看守皇帝:從景泰朝的政治史看15世紀中國帝制的各方面》[139](萊頓,1985年)。 [6]例如,見《(明代的中蒙關係,Ⅱ)朝貢制度和外交使節,1400—1600年》[458],載《中國和佛教文集》,14(1967年),和《明代甘肅的蒙古人》[454],載《中國和佛教文集》,10(1955年),第215—346頁。 [7]見戴維·M.法夸爾《瓦刺—中國的納貢關係,1408—1446年》[157],載《阿爾泰研究:尼古拉斯教皇紀念文集》(威斯巴登,1957年),第60—68頁。 [8]見黃雲眉《明史考證》[261](北京,1980年),第156頁。 [9]謝國楨編的《明史資料叢刊》1(江蘇,1981年)第1—160頁重印了《後鑒錄》[228]。 [10]見《禹貢》,5(1935年),第29—41頁。 [11]見沈德符編《野獲編》[468](1619年;北京,1959年重印),第464—467頁;徐學謨:《世廟識余錄》[233](1608年;台北,1965年重印),4,第9—14頁(第103—113頁)。 [12]見蘇均煒《大學士嚴嵩新論》[475],載《明清史國際學術討論會論文集》(天津,1982年),第822—862頁。 [13]見《明代的軍屯》[558](北京,1965年)。 [14]見《明代江南市民經濟試探》[182](上海,1957年)和《明清農村社會經濟》[181](北京,1961年)。 [15]見唐納德·弗格森《葡萄牙俘虜從廣州的來信,寫於1534年和1536年[一說1524年]:附16世紀前半期葡萄牙人與中國往來的介紹》[162](孟買,1902年)。 [16]查爾斯·R.博克瑟編:《16世紀中國南部行紀》[11](倫敦,1953年),第20—21頁。 [17]對這些作者及其著述的更充分的說明,見博克瑟《16世紀中國南部行紀》[11],第xvii至xci頁。有關這些篇名的詳盡書目資料在第344—348頁。 [18]見黃仁宇《1587,無關緊要的一年:衰落中的明王朝》[251](紐黑文和倫敦,1981年),第261—265頁。(此書中譯本名《萬曆十五年》) [19]見黃仁宇《16世紀明代的稅收和政府財政》[254](劍橋,1974年),第367—376頁。 [20]見朱東潤《張居正大傳》[109](武漢,1957年)。 [21]見利夫·利特拉普《中國明代的地方政府:對16世紀時的山東省的研究》[346],比較文化研究所,叢書B:編號LⅩⅣ(奧斯陸,1981年)。 [22]見司律思《關於1570—1571年的中蒙和平的四份文件》[449],《華裔學志》,19(1960年),第1—66頁。 [23]關於每輯內容的簡述,見李光濤《明清檔案與清代開國史料》[328],載《明清史論集》[327](台北,1971年),Ⅱ,第419—424頁。 [24]李瑤出版於1829—1830年的《南疆繹史刊本》[335](台北,1969年重印),是溫睿臨56卷《南疆逸史》[561]的不過20卷手抄本(1711年;上海,1960年,東京,1967年重印)的完全重寫。 [25]林恩·A.斯特魯夫:《歷史與〈桃花扇〉》[479],載《中國文學:隨筆、論文評論》,2,1(1980年1月),第55—72頁。 [26]關於這部作品的一種珍貴手抄本的全面研究,見王寶先《記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藏〈鮚埼亭集〉評校本》[551],載《圖書館學報》,3(1961年7月),第119—178頁。 [27]禁書索引見吳哲夫《清代禁毀書目研究》[570](台北,1969年)。 [28]見楊鳳苞《秋室集》[605](烏程,1885年),第2—3卷;李慈銘:《越縵堂讀書記》[333](晚清[1844—1911年]時期;台北,1961年重印),第3卷;傅以禮:《華延年室題跋》[179](餘杭,1909年;《書目三編》8,重印,台北,1969年),第2卷。 [29]謝國禎給他的書寫的序,是一篇很好的晚明研究概論。又見他的文章《明清史料研究》[222],載《金陵學報》,3,2(1933年11月),第311—329頁。 [30]這套叢書的一個有用的索引已經出版。見李永麟和林瑞美編《台灣文獻叢刊目錄及作者索引》[336],載《史跡勘考》,6(1978年6月),第118—148頁。 [31]這次爭論中的主要論點,可以在《史可法評價問題匯編》[349](香港,1968年)中見到,這是一本論文集,劉輝等選自《文匯報》1966年的爭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