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論上帝、人及其心靈健康 · 第十四章 論惋惜
§1 惋惜是我們在有關各種感情的討論中要談到的最後一個,談完這個感情我們就結束這一部分討論。惋惜因此是一種悲戚,產生於我們想到一個已經失去並且沒有希望恢復的利益。惋惜之為不完善,對我們是這樣清楚,以致只要我們一預見它,就會說它是壞的。因為,前面我們已經說明,喜好並和這樣一些東西結合為一是壞的,這些東西很容易不為我們所有,或到某一時刻就會不為我們所有,並且我們不能願意具有它們就能夠具有它們;而既然惋惜是一種悲戚,前面討論悲戚時已經指出,我們必須避免這種感情。
§2 這樣,我相信我已經充分說明並證明只有正確的信仰,或者說理性,才能使我們得到對善、惡的認識。因此,當我們在下面證明一切感情的第一個、首要的原因是認識時,我們就可以清楚地看到,如果我們能善於運用我們的悟性和我們的理性,我們就永不會陷入任何應該鄙棄的感情。我之所以說「我們的悟性」,是因為我認為單靠理性並不能使我們免除一切感情,這一點我們在下面談到這個問題時將予以說明。
§3 但是,此外關於感情還有一點很可喜的情形值得我們注意,這就是我們看到一切好的感情都具有這樣一種特性,即:我們不能沒有它而存在和持續存在,因此,它們是本質地為我們所固有的,如愛戀、欲望以及一切與愛戀有關的感情。
反之,一切壞的、應予鄙棄的感情則完全不同,因為不但我們沒有它們能夠存在得很好,並且只有解除了它們,我們才能是我們本來應該是的那樣。
§4 為了更加清楚地說明,我們還再指出一點,就是一切善、惡的基礎都是我們對某一個東西的愛戀;因為如果我們不是去愛戀這樣一個上面說過唯一值得我們愛戀的東西,也就是說上帝,而是去愛戀那些由於它們的特性或者說由於它們的性質就是會消亡的東西,那末(那東西既然處於這麼多的偶然影響之下,甚至可能消亡),如果那被愛戀的對象一旦發生變化,必然就要產生憎恨、悲戚等等。憎恨,就發生於一個人搶奪了另一個人之所愛的時候;悲戚,就發生在他失落了這個東西;榮耀,如果一個人以個人主義為生活的基礎;好感、感激就發生在一個人愛他的鄰人並非出於對上帝的愛戀時。反之,如果人能夠知道愛戀上帝,而上帝是、並且永遠是不變的,那麼他就不可能墜入這種感情的泥坑。正因為這樣,我們提出下述觀念作為一條不易的、不可動搖的規律:上帝是我們一切福祉的第一個、唯一的原因,並且是拯救我們於一切罪惡的救星。
§5 最後需要指出,只有愛戀等等才是不受限制的,也就是說,它愈增長也就愈優越,因為它的對象是這樣一個對象,這個對象是無限的,正因為如此,所以它能夠永遠不斷地增長;而這除了在這樣一個東西里以外,在其他任何東西里都是不可能的。而且我們也許正是以此為基礎,得出心靈不朽的證明,同時說明這不朽是怎樣以及什麼性質的不朽。
以上既已講完了真實信仰的第三個效果所告誡我們的一切,現在我們將繼續討論並談到前面(第四章)不曾提到的它的第四個、也是最後一個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