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論上帝、人及其心靈健康 · 第四章 論上帝的必然的作用

§1 我們否認,並且,在我們討論到命定的時候,我們將同時證明:上帝不能省略不做它所做的,那時候我們將要說明一切東西必然地依賴於它的原因。 §2 但是其次,這一點也可以由上帝的完善得出證明。因為,無可懷疑,上帝能把一切東西創造得這樣完善,就像它在上帝的觀念中被思議的那樣完善;而它所思議的一切東西又不能被它思議得比它所思議的更加完善。因此,它就能把一切東西創造得這樣完善,以致它們不可能被它創造得更加完善。其次,當我們說上帝不可能省略不做它已經做的時,我們是從它的完善得出這個結論的,因為如果它能省略不做它所做的,將是說上帝之中有一個缺陷;而又不能假定上帝之中有一個次要的引始的原因強迫它這樣做,因為否則它就不是上帝。 §3 但是這樣就又一次提出了這個爭論,就是:凡是在上帝的觀念中、並且它能這樣完善地做成的一切,我說,所有這一切,上帝能不能省略不做?以及這種省略在它是不是一種完善?我們說,因為凡是發生的一切都是上帝所做的,因此它就必須是由上帝必然地命定了的,因為否則上帝將是一個變化的東西,而這等於說是上帝的一個巨大的不完善。並且這種命定在上帝必須是亘古以來的永恆的決定,在這個永恆中既無過去也無將來,由此就確定得出,上帝不可能把東西預先決定得有任何不同,不同於東西現在永恆地決定的;並且上帝既不可能在這個決定之先、也不可能沒有這個決定而存在。 §4 並且,如果上帝省略不做某一東西,那末這必須或者出於上帝以內的一個原因,或者並不出於這樣一個原因。如果是,那就必然是它必須省略這個東西;如果不是,那就必然是它必須不省略這個東西。這是自明的。並且,在被創造的東西中,一個東西存在和被上帝產生,是一個完善,因為在一切的不完善中不存在是最大的不完善。而既然上帝的意志是一切東西的福祉和完善之所在,那末如果上帝意願一個東西沒有,這個東西的福祉和完善將在於不存在;這是自身矛盾的。因此我們否定上帝能省略不做它所做的。 §5 這一點有人看作是對上帝的褻瀆和輕蔑,但這種說法只是出於人們並不正確理解什麼是真正的自由。它絕不是,如他們所想像的那樣:能夠做或木做一件好的或壞的東西。而真正的自由只是在於,或者說不是別的,就是那第一原因,後者不受任何別的東西強迫或驅使,唯一由於它的完善是一切完善之因。 ① 因此,如果上帝能省略不做一個東西,它將不是完善的,因為它能在它所產生的東西中省略不做好的或省略那完善的,這樣的事在它之中只有由於一個缺陷才能發生 ② 。至於只有上帝才是唯一的自由的原因,這一點不但由我們上面所談到的清楚可知,並且還由於這一點,就是:在它之外沒有任何外在於它的原因,這原因能強迫或驅使上帝,而這,在那些被創造的東西里是不會有的情形。 §6 這裡有人提出這樣一個辯難:一個東西好,只是因為上帝意願它好,因此它是好的,因此上帝也可以使壞的成為好的。這樣的推理,它的說服力就好像是我說:因為上帝意願它是上帝,因此它是上帝,因此它也就同樣完全有能力不是上帝;這是荒謬之至。並且,如果有人做一件事,有人問他:為什麼做這件事,回答是:因為正義這樣要求。人們是否問:為什么正義,或者說,那一切正義的東西的第一原因,這樣要求呢?那回答該是:因為正義意願這樣。但是,親愛的先生,是不是那正義,我想,也能有一刻是不正義的呢?不能,因為那樣它就不是正義了。至於有些人,這些人說,上帝做它所做的一切,這是因為這一切是好的,這些人,我說,也許以為他們和我們相去不遠;而其實卻大謬不然。因為這樣他們是在上帝之先 ③ 已經設置下一個東西,這個東西是它必須去嚮往、並且被結合在一起的,也就是說,一個原因,這個原因有一種追求善的嗜欲,並且它自身又是,並且必然是好的 ④ 。 §7 因此就又提出了另一個爭論,就是,如果一切東西都是亘古以來被上帝永恆地創造、安排或預先決定為另一個,不同於它們現在的樣子,是不是,我問,如果這樣,上帝也還是同樣完善的?對這個問題的回答是:如果自然是亘古以來被創造成另一個不同於它現在的樣子,那就必然,按照賦予上帝意志和悟性的人的提法,應該得出:上帝那時候具有一個既不同於現在的意志,也不同於現在的悟性,按照這個不同的意志和悟性,它可能不同地創造了自然。從而人們不得不承認,上帝現在不是它曾經是的、曾經不是它現在是的。因此我們如果承認它現在是最完善的,就不得不說它那時候,當它要把一切創造為另一個樣子時,曾經不是最完善的。所有這些都是明顯的自身荒謬,並且決不能應用到上帝上去,上帝現在是、過去曾經是並且永恆地繼續是不變的。 §8 並且,這一點還可以由我們上面所給的自由的原因的定義得出證明,它不在於能做、或不去做一個東西,而是在於它不依靠於任何其他東西,正因為這樣,凡是上帝所做的一切,都是上帝以至高無上地自由的原因 ⑤ 的身份所做的。因此如果東西過去曾被造成不同於它們現在的樣子,那就得出上帝有一個時候曾經不是完善的,而這是錯誤的 ⑥ 。因為,既然上帝是一切東西的第一原因,就必須在它以內有一個東西。由於這東西它做它所做的,並且不能省略不做它所做的。因為我們說,自由不在於做、或不去做一個東西,並且我們同樣又說過 ⑦ ,使上帝去做某一東西的,不能是任何別的,而只能是它的完善自身,因此我們說,如果這不是它的完善,不是這完善使它這樣做,那末世界上就不可能會有或者不可能會成為有這麼些東西,使世界就成為今天這樣的世界。而這,也就是說,如果上帝是不完善的,世界就不是它現在之所是。 ⑧ §9 以上說的是第一個固有性。現在我們要談到第二個我們稱為上帝所固有的固有性,並且將看到,關於這個固有性,我們應該說它是怎樣的情形,並如此繼續下去,直到最後。 注 釋 ①  「而真正的自由只是……是一切完善之因。」 B稿作:「而真正的自由只是在於這裡,就是那第一原因不是由任何別的東西強迫或驅使的,只是由於它自身的完善是一切完善之因。」Sigwart不同意B稿的讀法,但同時也懷疑真正的自由就是那第一原因的說法,而趨向於讀作「而真正的自由只是在那第一原因之中」。 ②  「這樣的事在它之中只有由於一個缺陷才能發生」。B稿作:「這樣的事如果能在它之中發生,只有它自身包含著一個缺陷」。 ③  「上帝之先」。A稿原作「上帝之先」,由Monnikhoff的筆跡改為「當作好的」,文義成為「因為這樣他們就是事先假定了某個東西作為是好的」。B稿沿襲了這個改動。Sigwart據Ethica Pars 1,Prop. 33,Scholium 2,和Pars 1,Appendix恢復了A稿的原讀。 ④  「也就是說,一個原因……並且必然是好的」。這一段A、B兩稿都有舛誤;這裡的譯文依C. Gebhardt。 Ch. Appuhn主要依B稿,改動了「Goed」一字(而替之以A稿的「God」)作:「這個東西是它必須去嚮往,並且被結合在一起的,並且由於這個東西它要求這個東西是好的、那個東西是正義的」。 ⑤  「至高無上地自由的原因(alderwijste)」,A稿作:「至高無上地明智的原因(alderwijste)」,可能是字形相似傳抄之誤,B稿改正為「自由的」。 ⑥  「因此如果東西過去……而這是錯誤的」,B稿所無;Sigwart認為此句確應取消。 ⑦  「我們說……同樣又說過」,B稿所無。 ⑧  「而這,也就是說……不是它現在之所是。」B稿所無。 Sigwart以為此節B稿是較早的原稿,比A稿優越。A. Wolf同意此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