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通志稿民政志 · 第六卷 蠲賑二
清 (下)
嘉慶元年,上登極,詔:嘉慶元年各直省應徵地丁錢糧,照上屆普免之例,統計三年,一例蠲免。《會典》
又奉諭:江南豐汛六堡堤工漫溢,黃水下注,豐、沛二縣田廬被淹,將最重之豐、沛二縣貧民無分極、次,先行撫恤兩月口糧;次重之碭山、銅山二縣貧民,撫恤一月口糧。其坐落該處衛地,及貧生、兵丁,均照此一例辦理。 《會典》
又江南豐、沛等縣被水災民避至山東單縣居住者,一併給予撫恤一月口糧。 《會典》
二年,奉諭:上年江蘇淮、徐、海三府州屬被水災,所有豐、沛、銅、碭四縣十分貧民,於正賑散畢後,再行展賑兩月。其銅山、碭山二縣九分、八分貧民,暨邳州等州縣九分、八分貧民,無分極、次,俱展賑一月。
又上年淮北板浦、中正、臨興三場,因夏秋雨多,灘地鹽池間被淹浸,將被災灶丁無分極、次貧戶,概行展賑一月,並按例本折各半放給。 《會典》
又碭、蕭等處,將極、次貧民,各按分數散賑。 《會典》
又江南淮、徐、海三府州縣衛,被豐汛漫水受災之後,將各州縣衛查明貧戶,酌借兩月口糧。蕭、碭等處其勘不成災地畝,將無力貧民,酌借籽種口糧。 《會典》
又兩淮泰州分司所屬六場被潮本重,盪草雜糧復被雨水淹浸,其富安等五場,照例借給草本,以紓灶力。 《會典》
又奉諭:豁免淮、徐、常、海四府州屬之阜寧、安東、邳州、海州、沭陽、荊溪六州縣,淮、揚、蘇、常四府屬之山陽、清河、鹽城、泰州、昭文、宜興六州縣,節年出借未完常社倉谷四萬七百四十石零。 《會典》
又以山陽等州縣濱臨湖、河,因雨水稍多,秋糧多有被淹,應徵新舊錢糧,一體緩徵。《會典》
又以碭、蕭等處,因堤水漫溢,秋收失望,所有勘實成災之碭、蕭等州縣地、漕等項,分別蠲緩;其勘不成災地畝,亦照例緩徵。至江寧、淮、徐等屬蠲剩銀米,分年帶徵。至勘不成災之區應徵本年地、漕等項銀米,緩至來年秋成後,分作二年帶徵。其來年新賦及遞征耗羨,並未完舊賦、借欠籽種等項,概緩至明年秋成後起征。其各衛屯田,均照坐落州縣地方災分,一律辦理。 《會典》
三年,以江蘇江浦等二縣水災,撥徐州漕米四萬七千石借賑。
又江蘇徐州府屬之碭、蕭等縣,上年因碭山南岸及漕汛漫工,黃水下注,秋禾間有被淹,被災九分至七分極、次貧民,均展賑一月。 《會典》
又江蘇豐、沛等州縣地勢本窪,適當汛期,下游田畝未盡涸出,所有豐、沛、銅山、邳州四州縣衛無力貧民,展賑一月。
又宿遷縣接壤邳州,麥地續有被淹,亦給一月口糧。 《會典》
又淮、徐、海等屬濱臨湖、河地畝,被淹歉收,將豐縣等十州縣極、次貧民,各按分數給賑。 《會典》
是年,撥蘇州藩庫及糧道庫龍江、揚州各關庫銀五十萬兩,賑濟蘇省各屬饑民。 《會典》
又淮北海州分司所屬地方,因東省漫水下注,鹽池灘地間有淹浸,灶力拮据,將勘空成災之板浦、中正、臨興三場極、次貧灶給賑。 《會典》
又奉諭:海州、沭陽二州縣積水尚未全消,麥收亦不無歉薄,將應徵新舊錢糧,緩至秋成後起征。
又徐、淮、海等屬豐縣等十一州縣地、漕等項,分別蠲緩。其山陽、清河二縣及江寧、鎮江、淮、揚等屬之上元等十州縣,又松江府屬之上海、華亭、奉賢等三縣,收成歉薄,本年應徵地、漕銀米緩至來年秋後起,分作二年帶完;至來年新賦,與未完舊賦等項,概緩至秋成後徵收。 《會典》
又泰州分司富安等十一場,地居高埠,缺雨滋培,秋收稍薄,均緩徵。 《會典》
四年,江蘇淮、徐等屬之豐、沛等州縣,成災九分、八分極、次貧民,及海州所屬板、中、臨三場被淹灶丁,無分極、次貧戶,均展賑一月。 《會典》
又江蘇淮、徐一帶因本年夏間雨水過多,兼以淮、黃並漲,蕭縣、碭山、銅山三縣均有被淹之處。崇明地方,亦猝被風潮,廬舍傾坍。均確勘撫恤。 《會典》
又徐州、淮安、海州等屬,因夏間雨多,低田積水,以致收成歉薄。通州等處,猝被風潮,收成失望,兵丁廬舍,亦間被沖沒。均確勘撫恤。 《會典》
又崇明縣所屬之沙地,被風成災,照災分輕重,分別給賑。 《會典》
又勘實成災之丁溪、草堰、劉莊、伍佑、新興、廟灣、板浦、中正、臨興九場,極、次貧灶,給予賑濟。 《會典》
又崇明濱海地方,猝被風潮漫溢,收成失望。將被災七、八分極貧戶口,給賑兩月,次貧戶口,給賑一月外,再各加賑一月。 《會典》
又以崇明沙地風災,照災分輕重,分別蠲免。
又淮、徐、海所屬各州縣水災,所有蕭縣等應徵新舊錢糧,均緩徵。其勘不成災之處,亦照例緩徵。 《會典》
又江蘇崇明沙地風潮,及寶應西鄉環湖低田被淹,收成歉薄。所有崇明縣成災八分、七分各沙地,應徵新舊錢糧,均緩徵。其勘不成災沙地,及寶應西鄉低田,一例緩徵。 《會典》
又以江南洪澤湖決,截留徐州屬七州縣漕糧備賑。 《東華錄》
又兩淮泰州分司所屬丁溪各場被淹,所有應徵新舊折價錢糧,分別蠲緩遞展;其被潮稍輕之通屬栟茶各場,應徵錢糧,亦照例遞緩。 《會典》
五年,江蘇蕭、碭等州縣,上年因雨水過多,低田積水,將被災九分、八分之極、次貧民,均展賑一月。 《會典》
又撥江蘇藩庫及淮、揚各關銀三十三萬兩,並碭山等縣倉貯麥豆一萬三千石,展賑蕭、碭二縣水災。 《東華錄》
又江蘇邵壩下游被淹之碭、蕭地方,正值頂沖,將來伏秋大汛,為日方長,二麥秋糧,未能趕種,小民生計,不無拮据,將二縣被災極次貧民、軍丁展賑。 《東華錄》
又截留江蘇銅山等七州縣漕糧四萬石有奇,賑徐州府屬水災。 《東華錄》
又以江蘇蕭、碭二縣復淹,所有地丁正雜等款銀米,按分蠲免。 《會典》
又奉諭:江蘇省被淹田畝,雖勘不成災,但系一隅之中一隅坐落各州縣境內被淹田畝,本年應徵新舊正雜錢糧漕米,俱緩至來年秋成後,分作二年帶徵。其丹陽、丹徒二縣被淹窪地,應徵新舊錢糧,緩至來年秋成後起征。至蕭縣、碭山二縣蠲剩銀米,照例分年帶徵;至上年未經被淹成災,本年夏秋積水,及勘不成災民屯田畝,本年正雜錢糧漕米,亦緩至來年秋成後,分作二年徵收。 《會典》
又江蘇所屬乾隆六十年以前蘆課舊欠,併入正額補征課銀,及河灘租、學租正耗銀兩,又漕項兵米月糧米麥,一併查明民欠確數,概行豁免。 《會典》
六年,江蘇省蕭、碭等州縣衛被水災區,今春青黃不接。蕭縣、碭山二縣及徐州衛被災九分、八分之極、次貧民,展賑三月。 《會典》
又奉諭准,各省常平倉谷,如遇災歉必須接濟之年,應查明果系農民,按名平斛面給,其無災年份,概不准出借。 《會典》
又奉諭:江寧府屬江浦等八州縣,並大河、徐州二衛水涸較遲之地,並蕭、碭二縣收成歉薄處所,本年應徵地丁等項銀米,及漕糧、漕項銀米,緩至來年秋成後,分作二年帶徵。其應徵壬戌年新賦,亦緩至來年秋成後起征。此外並有舊欠本折錢糧、籽種及攤征各地銀米,均緩至來年秋成後,分作二年遞緩徵收。 《會典》
七年,奉諭:碭山縣賈家樓地方,於本年九月初五日河水漫堤,村莊多被淹浸。其下游之豐縣、沛縣、銅山、蕭縣各屬,因地勢較低,漫水下注,一時宣洩不及,以致各村莊亦多被淹,小民未免拮据,殊堪憫念。所有碭山、豐縣、沛縣、銅山、蕭縣被水地方,著加恩先行賞給一月口糧,以資撫恤。 《會典》
又奉諭:碭山等五縣河水漫淹,成災七分極貧民加恩給賑兩個月,七分次貧並六分極貧民加恩給賑一個月,概行散放折色,以資口食。其例不給賑之六分災次貧,並五分災及勘不成災田地,應徵本年地、漕等項銀米,加恩緩至來年秋成後,分作二年帶徵。至應徵來年新賦,並緩至秋成後起征。其舊欠積年地、漕等項銀米,加恩緩至來年秋成後,分作二年遞緩徵收,用紓民力。仍於來年察看情形,酌借籽種口糧,以資接濟。所有衛屯田地,均著加恩,按照坐落各縣災分輕重,一律辦理。 《會典》
又奉諭:徐屬銅山縣六州縣,自邵工合龍後,小民之氣未能驟復,該州縣帶徵各款,未完銀數尚多。所有丁家集邵工共應攤征銀四十二萬九千一百十三兩零,前經奏請,自嘉慶七年為始,分作十年征完之款,緩至嘉慶十二年,俟別項攤完之款全完後,再行按征,分限十年完納。 《會典》
又奉諭:海州板浦、中正、臨興三場上年被水,業將歷年因災遞緩折價錢糧,分作二年帶徵。本年新賦,於九月開徵。新舊並納,灶丁未免拮据。所有乾隆六十年及嘉慶二、三、五等年份積欠銀一萬九千七百三十二兩零,自壬戌年起,分作四年帶完,以紓民力。 《會典》
又奉諭:江蘇省被水被旱,低者受淹者十一州縣,高者受淹者九縣,惟海州及所屬之沭陽二州縣較重,按該二州縣成災分數,分別給賑。並將應徵本年地丁、漕糧、漕項銀米,照例按分蠲免。其蠲剩銀米,分年帶徵。此外淮安府屬之清河,徐州府屬之□□、□□、□□,揚州府屬之東台、興化,海州所屬之贛榆,均受旱災。並坐落各縣之淮安、大河、徐州三衛,勘不成災田地,應徵本年地丁、漕糧、漕項銀米,俱緩至來年秋成後,分作二年帶徵。又海州、沭陽災田,並清河等州縣衛勘不成災歉收田地,舊欠積年本折錢糧、籽種、口糧、津貼、河租、蘆課、耗羨等項,並攤征修築民埝,及漕項銀米,一併緩至來年秋成後,分作二年遞緩徵收。《會典》
又奉諭:海州分司所屬板浦、臨興、中正三場,地低禾傷,該三場極、次貧灶,分別給與賑濟,所有應徵新舊折價錢糧,分別蠲緩。其泰州分司所屬丁溪、草堰、劉莊、伍佑、新興、廟灣六場,田禾受旱,雖勘不成災,但收成歉薄,亦將本年應徵折價錢糧,緩至來年麥熟後,分作二年帶徵。 《會典》
八年,奉諭:江蘇省海州、沭陽等州縣,上年被水被旱,業經分別給賑、緩、蠲,小民自可無虞失所。但念今春青黃不接之時,恐民力不無拮据。著加恩將海州、沭陽、碭山、蕭縣、銅山、豐縣、沛縣等七州縣,被災六分、五分及勘不成災地方貧民,並清河、桃源、安東、邳州、宿遷、睢寧、句容、江浦、六合、丹陽、鹽城、阜寧、東台、興化、贛榆等州縣勘不成災地方貧民,均借給籽種口糧,以資接濟。其坐落各州縣衛地屯丁,亦著加恩,一例辦理。 《會典》
又奉諭:江蘇句容等州縣被水,所有句容、六合、鹽城、邳州、碭山、山陽、阜寧、清河、桃源、安東、寶應、銅山、蕭縣、宿遷、睢寧等十五州縣本年新賦,緩至來年秋後起征。其舊欠積年本折錢糧、籽種、口糧、津貼、河租、蘆課、耗羨等項,並攤征修築民埝,及漕糧、漕項銀米,緩至來年秋成後,分作二年遞緩徵收。內有嘉慶六年分限帶徵者,查照原限,分別辦理。
又銅山被淹入官地畝,亦查照定例辦理。 《會典》
又奉諭:徐州、淮安、海州三府州屬,自嘉慶元年至五年,歷次被災積欠錢糧,均經分年帶徵,限至嘉慶十一年征完。惟本年該三府州屬之山陽等十二州縣,淮安、大河、徐州三衛,復遇歉收。其豐縣、沛縣、海州、沭陽等四州縣,雖屬豐稔,但俱系積歉之區。將淮、徐、海三府州屬六、七兩年未完銀共三十一萬一千二百十四兩六錢四分七厘,未完米麥豆谷共九萬一千五百二十九石九斗八升二合四勺,俟嘉慶十二年起征扣,限二年,至十三年八月底征完。 《會典》
九年,奉諭:海州分司所屬板浦、中正、臨興三場應徵因災遞緩折價,自乾隆六年至嘉慶二、三、五、六等年,積至五年之多,又有壓征七年分折價同時並征,民力拮据。所有該三場應徵嘉慶六年分折價未完銀七千九百四十三兩零,俟嘉慶五年以前積款征完後,自丁卯年起,分限二年帶徵。 《會典》
又奉諭:泰州分司所屬丁溪、草堰、劉莊、伍佑、新興、廟灣六場,海州所屬板浦、中正、臨興三場被水,應徵本年新舊折價錢糧,俱緩至來年麥熟後,分二年帶徵。
又奉諭:本年江蘇水災,所有較重之昭文、新陽、常熟、海州,次重之崑山、震澤、山陽、清河、宿遷、安東、寶應、阜寧、太倉、高淳、桃源、高郵、江浦、甘泉、邳州、沭陽,較輕之吳縣、元和、青浦、鎮洋、碭山、長洲、太湖、江寧、吳江、婁縣、溧陽,極輕之嘉定、南匯、陽湖、奉賢、江都、句容、六合、銅山、上元、華亭、金壇、無錫、荊溪、宜興、金山、金匱等各廳州縣,及蘇州、太倉、鎮海、金山、淮安、大河、徐州七衛坐落各該州縣被水屯田,應徵新舊地、漕銀米,分別蠲緩。其應行給賑者,量予賑濟。 《會典》
十年,奉諭:上年江蘇省各屬雨澤過多,漫水下注,以致低田收成歉薄,茲經降旨,分別蠲緩,賑恤有加,小民自可無虞失所。惟高郵、寶應二州縣,於開放信義等壩時,猝被浸淹,情形較重,例賑之後,距麥秋尚遠,著加恩將高郵、寶應二州縣被災十分、九分、八分之極、次貧民,均予展賑一月。其餘各屬災地,仍著該撫察看情形,如有應需酌借籽種、口糧之處,再行核實辦理。至應借籽種、口糧,向系本折兼貸,此次俟查明後,著統行折色借給,秋後征還。 《會典》
又奉諭:清江浦地方河流迴繞,前因凌水驟注,猝不及防,以致民田廬舍,多有被淹,著該督撫即分別輕、重、極、次,一體給與賑恤。《會典》
又奉諭:淮、揚等府屬被水被旱,所有較重之鹽城、興化、東台、高郵、阜寧,次重之泰州、寶應、山陽,較輕之甘泉、清河、桃源、江都十二州縣,並坐落各州縣境內之淮安、大河、揚州三衛民屯田畝,應徵新舊地、漕銀米,按災分數蠲緩。
又被災各州縣之減則、豁糧兩項田畝,雖例不報災,但湖盪浸淹,盪析離居,准照鄰田勘定災分,查明極、次貧戶口,一例給賑。其減則田地應完錢糧,一併緩徵。 《會典》
又被旱之江寧府屬六合,徐州府屬之銅山、蕭縣、碭山、宿遷,並海州各州縣及徐州一衛;又木棉失收松江、太倉兩府州屬之華亭、奉賢、婁縣、上海、南匯、青浦、金山、太倉、鎮洋、嘉定、寶山、崇明等州縣;又積水未消蘇州府屬之昭文縣第四十都各圖,共二十一州縣衛,所有歉收田畝,應徵新舊錢糧及攤征銀兩,一併緩至來年秋成後徵收。阜寧等州縣應徵舊欠漕糧,向於鄰近之淮、揚二府採買辦運。今產地被水,阜寧、清河、桃源、海州、沭陽等五州縣,應行帶辦米二萬三千一百餘石,緩至來年秋成後,購買補運。 《會典》
又泰州屬富安、安豐、梁垛、東台、何垛五場,各被潮水湖水,其丁溪、草堰、劉莊、伍佑、新興、廟灣六場,計成災八分。又海州屬板浦、中正、臨興三場,因春雨夏旱,產鹽較少,所種秋禾,又遭大雨,收成亦僅五分。所有泰州屬十一場應賑極、次貧民,並分別蠲緩;其勘不成災之海州屬三場,所有本年應徵新舊折價錢糧及口糧谷價,俱緩至來年麥收後起征,分作兩年帶完。 《會典》
十一年,奉諭:上年江蘇淮、揚二府屬被水,並松、泰二屬木棉歉收,江寧、徐、海等屬續經被旱,業經加恩賑恤蠲緩,小民自無虞失所。惟山陽等州縣被災較重,瞬屆青黃不接之時,恐民力不無拮据。著加恩將山陽、阜寧、鹽城、清河、桃源、高郵、泰州、東台、江都、甘泉、興化、寶應十二州縣,被災十分、九分、八分極、次貧民,再行展賑一月,俾窮黎得資果腹。 《會典》
又蘇州近有淮、揚貧民前往就食,該處歲底例有煮賑一月,再展賑一個月。所有應用不敷米石,在長洲、元和、吳縣常平倉谷項下,碾動煮放。 《會典》
又海州、泰州二屬各場,本年被災貧丁,寒冬歉產,即行給賑。 《會典》
又江蘇淮屬清河、鹽城,及海州、安東一帶被水較重,備各屬常平倉谷十萬石助賑。《會典》
又奉諭:兩淮泰州所屬各場灶,上年被水,淹浸成災,迭經降旨蠲、緩新舊錢糧,詳查極、次貧戶,分別撫恤賑濟。猶念今春青黃不接之時,民力不無拮据。丁溪、草堰、劉莊、伍佑、新興、廟灣六場,上年被災較重,兼以糧價稍昂,小民生計,未免艱窘。著再加恩,將該六場被災九分極、次貧灶,均展賑一月,以資接濟。 《會典》
又奉諭:江南江、淮等屬接連被水歉收,疊將積欠錢糧,分年緩帶徵收。其嘉慶元年至七年各款原限至十三年征完,著將淮安、徐州、海州三府州屬並各衛嘉慶八、九兩年未完災緩各款銀三十四萬七千六百二十八兩九分一厘,米麥豆四萬八千六百五十九石七斗八升四合,江寧、揚州二府屬嘉慶七、八、九等年未完各款銀四萬九千四兩一分,米麥豆三萬四千四百四十四石八斗二升六合八勺,均緩至嘉慶十三年八月後起征,分限二年,於十五年八月底征完。其江寧府屬嘉慶四、五、六等年未完各款銀一萬七百二十三兩二錢四分一厘,米麥豆一萬三千七百二十九石六斗二升一合七勺,於本年秋後起征,分限二年,於十二年八月底征完。《會典》
又本年淮、揚一帶產米地方,均被水災,糧食未能充裕。所有阜寧、清河、桃源、海州、沭陽五州縣本年額徵米麥,並五、六、七年未辦舊漕,均緩至來年秋成後,照數買補運還。《會典》
十二年,奉諭:上年兩淮海州、泰州分司所屬場灶,均被水災。現距麥收之期尚遠,所有板浦、中正、臨興、丁溪、草堰、劉莊、伍佑、新興、廟灣九場各灶,概展賑一月。 《會典》
又上年江蘇淮、揚、徐、海四府州屬被水成災,又銅、蕭、碭三縣被水,及宿遷間有被旱歉收。當此青黃不接,將山陽、阜寧、清河、桃源、安東、鹽城、高郵、泰州、東台、江都、甘泉、興化、寶應、邳州、宿遷、睢寧、海州、沭陽十八州縣被災十分、九分、八分極、次貧民,均展賑一月。 《會典》
又阜寧縣被水情形較重,所有應給賑濟銀兩,於江寧司庫捐監項下動用銀四萬兩,再於龍江西新關撥銀十萬兩備賑。 《會典》
又奉諭:江蘇阜寧縣被淹災民,業經加恩撫恤。惟念該縣本系積歉之區,今年被災較重,著加恩,將阜寧縣極、次貧民,各按分數,給予賑濟,以資口食。並同成災五分之鹽城、東台、武進、陽湖、江陰、宜興、荊溪、金壇、溧陽等九縣,及各州縣勘不成災田畝,應徵新舊地、漕等項銀米,各按災分定例,分別蠲、緩。各縣衛學田、義田、屯田等項,均照坐落地方,一律辦理。至阜寧縣例不報災之減則田地,亦著加恩,准照鄰田勘定災分,查明極、次貧戶口數,一律給予賑恤,俾免向隅。其減則田地應完錢糧,亦著一律緩徵至現屆辦漕之際。淮、揚產米地方既多歉收,若仍新舊併購,究恐有妨民食。著將阜寧縣、清河、桃源、宿遷本年災田項下額徵米麥,一併扣除,停緩至嘉慶十一年接辦。熟田米麥,如有坐落本年新災之內者,亦著一體扣緩。其海州應辦米石,將五、六、七年緩徵米石,緩至來年秋成後,再行採辦,以紓民力。 《會典》
又奉旨:江西、湖南、宿州等十三幫漕糧,計船六百六十餘只,此時尚未渡黃。所有此項漕米七十二萬四千餘石,著分撥江蘇二十萬石,分撥安徽十萬石,各於災歉之區,量為平糶。所收價值,即著於各該藩庫內存貯報撥。仍知照江西、湖南、湖北各該撫,按照三十萬石之數採買,隨同新漕搭運。 《會典》
又江蘇省泰州所屬富安等六場,暨海州所屬板浦等三場,被水被旱,應徵緩帶、折價錢糧、草本等項銀兩,准其分年帶徵展緩。其新興一場,查明被水停煎,又兼草場盪歉收,並借給草本。《會典》
十三年,以上年蘇州府屬向於隆冬煮賑一月,再加賑一月,以二月二十九日為止。 《會典》
又阜寧連年偏災,現屆東作方興,青黃不接,被災十分、九分、八分極、次貧民,展賑兩月。其餘江寧、蘇州等十二府州廳水旱災傷歉收各屬無力佃農,應需借給籽種口糧之處,即酌量辦理。《會典》
又淮南泰州分司所屬廟灣場,上年因阜寧黃水漫口,被淹成災七分,曾經分別蠲、緩。本年青黃不接,除現在給賑兩月外,無分極、次貧戶,展賑一月。其富安、丁溪、草堰、劉莊、伍佑、新興等場,雖經勘不成災,系屬連年積歉之區,撥發鹽義倉谷石平糶。 《會典》
又奉諭:江寧、淮安、揚州、徐州、海州五府州屬並各衛,九年以後,迭被災歉。江寧五府州屬並各衛自嘉慶元年至九年災緩錢糧,節次緩至十五年八月底征完,仍照原限辦理外,所有應行緩帶,不在奏限之十年、十一年未完災緩各款銀四十九萬一千八百三十四兩零,米麥豆谷一十三萬七千七百六十七石零,著分作二年緩帶,於嘉慶十五年秋後起征,十七年八月底征完。其前次未經分限之江寧府屬句容縣,揚州府屬東台縣,嘉慶元、二、三、四、五等年未完各款銀二萬一百四十八兩零,米豆一萬四千六百六十石零,分作二年緩帶,自嘉慶十三年秋後起征,十五年八月底征完。又嘉慶六、七、八、九等年未完各款銀二萬四百四十八兩零,米麥一萬七千九百石零,亦分作二年緩帶,自嘉慶十五年秋後起征,十七年八月底征完。 《會典》
十四年,以泰州分司所屬丁溪等六場低洼,上年被淹,尚多積水,現當青黃不接,所有丁溪、草堰、劉莊、伍佑、新興、廟灣等六場灶戶,無分極、次,展賑一月。
又上年蘇省淮、揚、海三府州屬之鹽城等十四州縣,及江寧府屬之上元等州縣,均被水被雹,業經蠲、緩、賑恤。惟麥收尚早,青黃不接,山陽、阜寧、清河、桃源、安東、鹽城、高郵、泰州、東台、甘泉、興化、寶應、沭陽等十四州縣,被災十分、九分、八分極、次貧民,均展賑一月。 《會典》
又奉諭:江蘇安東縣因上年黃河缺口未堵,本年雨水復多,田廬淹浸。又山陽縣上年被水後,涸複本遲,又兼本年狀元墩堤工漫口,水勢沖灌。其餘江寧及淮、揚、徐、海、常、鎮各屬內,或地勢低洼,湖水泛漲;或大旱缺雨,禾苗損傷,收成亦多歉薄。著將安東縣極、次貧民,分給賑濟。並將山陽縣漫口被淹之人泰等八鄉,實在困苦貧民,酌量撫恤。其餘被淹稍輕各鄉,及勘不成災之阜寧、鹽城、泰州、東台、江都、甘泉、興化、寶應、銅山、蕭縣、碭山、清河、桃源、高郵、邳州、宿遷、海州、沭陽、句容、六合等二十州縣,並常州、鎮江二府所屬之武進、金壇二縣,應徵新舊地、漕銀米,著照例緩徵。所有各衛屯田、學田,均照坐落地方,一律辦理。至安東例不報災之減則田地,並查照上年災案,查明極、次貧戶口數,一體賑恤。所有減則田地額糧,即著同麥收止四分有餘之海州、沭陽二處應完減則錢糧,並准緩徵。其淮、徐等屬阜寧等八州縣,本應行買補之民折官辦漕糧米麥,若新舊並買,為數較多,將本年新漕米麥,照數採辦,仍將腳價分限征輸。其本年屆限應徵之歷年舊欠漕糧三萬九千餘石,內除贛榆縣米數有限,已經領辦外,其餘各州縣,一概緩至下年再行分限帶辦,俾民食益資寬裕。 《會典》
又海州分司所屬板浦、中正、臨興三場,於本年六、七月間水淹,本年應徵新舊折價錢糧,緩至來年麥熟後,分作二年帶徵。 《會典》
十五年,以上年江蘇安東被災十分、八分極、次貧民,展賑一月。 《會典》
又奉諭:王營減壩土堤蟄塌,溜勢下注,清河、安東、海州猝被淹災。較重之清河縣境,東北鄉下游之壽寧十鄉、十一鄉,大河口下莊、娘子莊、札皮鎮、間橋鎮、永豐等處,西北鄉之大河口、浪石鎮、全城鎮等處,安東縣之西路陳溪、分山廟、魚場、金城、長樂、五港、阜民等鎮,海州東南鄉之新安鎮、莞瀆鎮、張家店、湖坊鎮、鐵牛鎮,無論極、次貧民,先給予一月折色口糧。所需銀兩,於司庫正項銀內動撥。 《會典》
又奉諭:碭山縣因李家樓漫水頂沖,被水較重,縣之西、南、北三鄉,忠義等十二里,不論極、次貧民,先賞給一月折色口糧,即於司庫正項銀內動撥。 《會典》
又奉諭:本年江蘇省王營減壩及李家樓二處漫口,下游被災較重之碭山縣地丁錢糧,豁免三年,次重之蕭縣地丁錢糧豁免一年。復據奏明,清河、安東、海州、沭陽四州縣被水俱重,與碭山、蕭縣災分均在六分以上至十分不等,查明極、次貧戶,一體分別給賑。其清河、安東、海州、沭陽錢糧,照例蠲、緩。 《會典》
又奉諭:睢寧、邳州、桃源三州縣亦系稍重,並著查明災分,分別蠲、緩。其淮安、大河、徐州三衛,坐落各縣屯田,均著按災分一體辦理。所有貧生、屯軍兵屬,俱歸坐落州縣查辦。此外,尚有被水被旱之銅山、宿遷、上元、江寧、句容、江浦、六合、山陽、鹽城、高郵、東台、江都、甘泉、興化、阜寧、寶應等十六州縣,並坐落屯田,應徵錢糧,一體緩徵。
又淮、揚、徐、海等屬有例不報災之減豁,及改種蘆葦田地,照鄰田勘定災分,查明戶口,一律給賑。除豁糧田地,毋庸置議外,其減則並改種田地各糧,一體緩徵。所有各該州縣成災田地,並坐落衛田,應徵本年地丁、租課、漕糧、漕項銀米麥豆等項,按分豁免。其豁剩銀米,分年帶徵。其勘不成災田地,應徵本年銀米,及成災、勘不成災項下應徵十七年新賦,著緩至來年秋成後,分別帶緩起征。未完十四年以前災緩地漕漕價等項,並各款耗羨及米麥豆坐落災區者,照例遞緩。
又阜寧、清河、桃源、宿遷、海州、沭陽六州縣,向來民折官辦之額徵、漕贈、兵月米麥,照上年奏定章程,將災田米麥,緩俟成熟之年,再行採辦。 《會典》
又以山陽縣所屬之時清各鄉,於漫口合龍後,田畝涸出,可種春麥,惟秋收失望,所有本年應徵錢糧,分別蠲、緩。 《會典》
又江蘇淮安府屬之山陽、安東二縣,因漫水下注,田地被淹,秋收無望。又江寧等屬二十州縣被水被旱,又蘇州等屬四州縣積水歉收。所有安東、山陽二縣並予蠲、緩;其江寧府屬之六合,淮安府屬之阜寧、清河、桃源、鹽城,揚州府屬之高郵、泰州、東台、江都、甘泉、興化、寶應,徐州府屬之銅山、蕭縣、碭山、邳州、宿遷、睢寧,海州及所屬之沭陽,並蘇州府等屬之常熟、昭文、新陽、太倉共二十四州縣,應徵新舊地、漕銀米,俱緩徵;所有淮安、大河、徐州三衛,屯、學、官田,亦隨各坐落地方一律辦理。並將阜寧、清河、桃源、宿遷、海州、沭陽六州縣被災田畝,免其折辦漕糧。其災田項下米麥,緩俟成熟之年,再行採辦。
又所有被災最重之江蘇碭山,將應徵地丁錢糧,豁免三年;次重之宿遷,豁免二年;較輕之蕭縣,豁免一年。 《會典》
又山圩壩掣通過水甘泉縣屬,又高郵、寶應、山陽濱湖低處,並廟溪決口以下地方,間有淹浸。內山陽各鄉水退種麥,無庸接濟。寶應、高郵、甘泉三州縣災田,應徵錢糧、新舊銀米,緩至來年秋成後,仍作二年帶徵。辛未新賦,緩至次年秋後起征。 《會典》
又江、淮等屬歷屆遞緩錢糧,自嘉慶元年起至十四年止,未完地丁屯折等項,共銀二百四十六萬零,漕糧兵米麥豆,及出借常平倉谷,共七十五萬餘石,均應於本年隨同秋賦起征。第本年亦間被水被旱,所有江寧、淮安、揚州、徐州、海州五府州屬,未完積年災緩正雜各款,銀糧米麥豆等項,除溧水、贛榆二縣照原限年份徵收外,其餘各州縣衛,均於本年秋成後,各就最遠年份帶徵一年,由遠而近,以次遞及,俾分年帶完。 《會典》
又本年海州屬板、中、臨三場,泰州屬富平等十一場,因水因旱,所有應徵新舊折價錢糧,緩至來年麥熟後,分二年帶徵。 《會典》
十六年九月,免被水之江蘇碭山縣額賦三年,蕭縣一年。 《東華錄》
十七年,本年淮、揚兩府夏雨較多,迨開放智、禮二壩,水由高、寶串入運河,以致沿河之西岸高郵等州縣,及東岸下河之興化等州縣各田被淹。又徐州府屬之宿遷縣,海州屬之沭陽縣,因上游水發,田禾受淹。徐屬蕭縣高阜田畝,又因雨遲收歉。統計被水被旱共十七州縣。被災較重之高郵興化、甘泉、寶應等四州縣,極、 次貧民,各按分數賑。並同成災五分之泰州、東台、清河三州縣應徵錢糧,分別蠲、緩。山陽、阜寧、桃源、鹽城、安東、江都、宿遷、碭山、蕭縣、沭陽等十州縣,並坐落各衛勘不成災之民屯田畝,應徵錢糧,一體緩徵。其淮、揚、海等例不報災之減豁田地,亦照鄰地勘定災分,應行給賑者,分別極、次貧民戶口,一例給賑。減則地糧,一併緩徵。此內成災各州縣田地,並坐落衛田、學田及 入官田畝,應徵本年地丁、租課、漕糧、漕項銀米麥豆等項,俱按分蠲免,蠲剩銀米,分年帶徵。
又勘不成災田地,應徵本年銀米,及勘不成災項下應徵十八年新賦,概緩起征。此外未完十四年以前災緩地漕、漕項,並各款耗羨及米麥豆石等項,各就最遠年份帶徵。其坐落災區者,照例遞緩。至十五、十六年災緩各款錢糧,亦照例熟田按限帶徵,災田分別遞緩。其阜寧、清河、桃源、宿遷、沭陽等五州縣民折官辦漕糧,緩行採辦。 《會典》
又海州所屬板浦、中正、臨興三場被水,本年應徵新舊折價錢糧,緩至來年麥熟後,分作二年帶徵。 《會典》
十九年十二月,以江蘇吳縣等三縣旱災,撥附近倉米六千石備賑。 《東華錄》
二十四年二月,江蘇各鹽場逋課均免。 《東華錄》
二十五年十一月,賑海州等縣及屯衛水災旱災。 《東華錄》
道光元年五月,撥江南藩庫銀四十五萬六千兩,給海州等州縣展賑。 《東華錄》
九月,截留江蘇解部銀三十三萬餘兩,及淮、徐兩屬漕糧備賑。 《東華錄》
二年六月,緩徵江蘇海州雹災額賦,並邳州等六州縣借修民堰銀。 《東華錄》
十月,賑江蘇海州水災,蠲、緩江蘇海州等三十四州縣廳衛被災新舊額賦,江蘇松江府屬正溢鹽課。 《東華錄》
十一月,蠲、緩兩淮板浦九場被水新舊額賦。 《東華錄》
十二月,蠲、緩江蘇山陽等四縣水災、旱災額賦。 《東華錄》
三年正月,展賑江蘇海州水災,給江蘇邳州等縣衛水災民一月口糧,貸兩淮板浦等九場水災口糧,江蘇駐紮災區之川沙等五營銀米,並毗連災區之孟河等九營餉銀。 《東華錄》
四月,緩徵江蘇邳州等九州縣衛上年毗連災區各村莊新舊額賦。 《東華錄》
七月,給江蘇太倉等十七州廳縣水災一月口糧。 《東華錄》
又以江蘇水災,免各關商米銀稅。 《東華錄》
八月,賑江蘇江浦等六縣水災一月口糧。 《東華錄》
九月,撥部庫及江蘇各庫銀一百萬兩,備江蘇賑需。 《東華錄》
又給江蘇儀征等四縣水災口糧,並修屋費。 《東華錄》
十月,撥龍江等關稅三十三萬兩,備江蘇太倉等四十七州縣衛賑需。 《東華錄》
又緩徵江蘇高郵等二十九州廳縣新舊額賦,兩淮安豐等九場歉收灶課,並應還貸糧。《東華錄》
十一月,緩徵江蘇太倉等二十一州縣廳衛水災歉收新舊額賦。 《東華錄》
十二月,貸江蘇蘇州等五府州駐紮災區兵丁銀米。 《東華錄》
四年正月,給江蘇太倉等三十州縣衛、兩淮安豐等九場水災一月口糧,貸江蘇泰興營兵丁兩月錢糧。 《東華錄》
二月,給江蘇銅山縣災民一月口糧,緩徵高郵等五十四州廳縣衛上年水災額賦。 《東華錄》
四月,貸江南徐州鎮標中營等駐紮災區兩月錢糧。 《東華錄》
七月,貸江南騎兵等二營銀米。 《東華錄》
九月,貸江蘇瓜洲營被災兵丁銀米。 《東華錄》
十月,緩徵江蘇高郵等二十五州縣衛水災、旱災額賦,兩淮中正等三場水災額課,並新舊折價口糧。 《東華錄》
十一月,貸江寧八旗、兩江督標、協標兵丁餉銀。 《東華錄》
十二月,截留江蘇淮安府漕米一萬五千石,賑山陽、清河二縣水災,給江蘇高郵等五州縣災民,並清河縣難民一月口糧。 《東華錄》
五年正月,給江蘇高郵等四州縣上年水災、旱災軍民口糧,山陽縣民修屋費;貸兩淮中正場水災灶戶口糧;緩徵泰州等十州縣被災新舊額賦。 《東華錄》
二月,展緩江蘇吳縣等四縣舊欠銀米。 《東華錄》
三月,貸兩淮丁溪等六場被水新舊折價口糧。 《東華錄》
十一月,緩徵江蘇太倉等三十州廳縣衛逋賦。 《東華錄》
又緩徵江蘇高郵等十三州縣水災、旱災新舊額賦。 《東華錄》
六年正月,給江蘇沛縣災民口糧。 《東華錄》
四月,給江蘇沛縣災民口糧,貸江蘇徐州鎮三營災區兵丁銀谷。 《東華錄》
七月,賑江蘇高郵等六州縣水災。 《東華錄》
八月,賑江蘇海州等五州縣水災。 《東華錄》
九月,給江蘇山陽、鹽城二縣水災口糧銀谷。 《東華錄》
十月,免兩淮富安等十四場水災灶課;撥江蘇藩關道庫銀一百四十五萬兩,賑高郵等三十州縣衛水災;蠲、緩高郵等四十七州廳縣衛災民新舊額賦。 《東華錄》
十二月,緩徵江蘇高郵等六州縣歉收新舊額賦。 《東華錄》
七年正月,展賑江蘇高郵等二十三州縣衛軍民、兩淮丁溪等九場灶戶水災口糧,貸江蘇川沙廳等三營、青村等八營銀米二月,貸江蘇狼山等三營毗連災區兵餉,緩徵海州等十三縣衛逋賦。 《東華錄》
三月,展賑江蘇高郵等州縣災民。 《東華錄》
七月,除江蘇長洲、吳縣義冢地賦。 《東華錄》
八月,給江、淮等處被災幫丁月餉,蠲、緩江蘇高郵等四十七州縣衛廳被水新舊額賦。《東華錄》
十月,緩徵江蘇高郵等二十五州縣衛被水賦課,並太倉等十州廳縣衛積年銀米。 《東華錄》
十一月,緩徵江蘇太倉等三十州縣廳衛逋賦。 《東華錄》
十二月,緩徵江蘇海州等三十一州縣衛水災舊欠額賦。 《東華錄》
八年正月,給江蘇沛縣貧民口糧,貸江寧、京口駐防修屋費。 《東華錄》
四月,緩徵江蘇海州等四州縣災歉額賦。 《東華錄》
九月,賑兩淮海州屬中正等三場灶戶水災。 《東華錄》
十月,賑江蘇海州等三州縣衛水災,給江蘇高郵等九州縣水災、旱災一月口糧,蠲、緩江蘇海州等三十六州廳縣衛旱災、水災新舊額賦。 《東華錄》
十二月,展緩兩淮丁溪等場逋課,緩徵江蘇泰州等二十八州縣衛水災逋賦。 《東華錄》
九年正月,給江蘇海州等十五州縣衛災民口糧,展賑兩淮板浦等三場被災貧丁。 《東華錄》
四月,緩徵江蘇阜寧等五縣衛水災額賦。 《東華錄》
六月,展緩兩淮板浦等三場積歉逋賦。 《東華錄》
十月,緩徵江蘇高郵等三十三州縣、淮安等四衛被災新舊額賦。 《東華錄》
十二月,緩徵兩淮丁溪等六場旱災新舊賦課。 《東華錄》
十年正月,賑江蘇沛縣水災、旱災。
五月,緩徵江蘇海州、沭陽等二州縣水災上忙銀兩及節年漕價銀。 《東華錄》
七月,免江蘇阜寧等四縣逋賦。 《東華錄》
十月,緩徵江蘇上元等四十三州縣廳衛水災、旱災、雹災新舊額賦。 《東華錄》
十一月,緩徵江蘇青村、袁浦二場水災鹽課。 《東華錄》
十二月,貸江蘇蘇州等四府州屬駐近災區兵丁銀米,緩徵上元等三十一州縣衛額賦。《東華錄》
十一年正月,給江蘇沛縣被災口糧。 《東華錄》
六月,以江蘇水災,買運奉天、河南、川、廣米麥,免各船關稅,給上元等九縣衛水災口糧;貸淮安衛災屯籽種。 《東華錄》
七月,查江南災賑,貸江蘇江寧等六營災區兵饋。 《東華錄》
八月,給江蘇甘泉等十一州縣水災口糧籽種修費,貸江南江寧駐防及溧陽營兵米。《東華錄》
十月,賑江蘇上元等二十六州縣衛、兩淮丁溪等六場水災,緩徵江蘇丹徒等四十四州縣廳衛、兩淮丁溪等十五場災歉賦課。 《東華錄》
十二月,給江蘇上元等二十五州縣衛及丁溪等十五場水災口糧,貸江蘇鎮江等二十七營水災兵餉,緩徵江蘇上元等七州縣逋賦。 《東華錄》
十二年二月,緩徵江蘇句容等十八州縣衛水災逋賦。 《東華錄》
四月,再給江蘇揚州水災倉谷。 《東華錄》
五月,緩徵江蘇松江各幫屯田余米,緩徵上元等六縣水災新舊額賦及河灘學租。 《東華錄》
六月,貸江蘇淮安衛水災屯田籽種。 《東華錄》
九月,給江蘇桃源縣水災口糧。 《東華錄》
十月,賑江蘇桃源等三州縣,蠲、緩江蘇桃源等六十三州廳縣衛、兩淮富安等十四場水災、旱災、雹災新舊額賦。 《東華錄》
十三年二月,撥江寧藩庫銀三十五萬兩,備展賑淮、揚等屬災民。緩徵泰州等二十二州縣衛逋賦。 《東華錄》
五月,展緩江蘇清河等十二縣衛積歉新舊額賦。 《東華錄》
九月,賑江蘇上元等六縣水災。
十月,賑江蘇上元等十二縣衛災民,緩徵江蘇上元等六十州廳縣衛、兩淮富安等十場雹災、水災、旱災新舊額賦,展緩兩淮劉莊、伍佑二場逋糧。 《東華錄》
十二月,賑江蘇上元等十二縣衛水災;貸江寧旗營、江蘇撫標城守,及泰興等六營兵餉;緩徵江蘇太倉等七州縣水災,松江府屬場灶、桃源等三縣窪地新舊額賦。 《 東華錄》
十四年正月,給江蘇上元等八縣上年災歉口糧籽種,緩徵江蘇武進等七縣上年災歉額賦。《東華錄》
二月,以江蘇糧價增昂,免四川、湖廣商米各關船稅。給江蘇上元等八縣衛上年被災口糧。 《東華錄》
四月,緩徵江蘇上元等三十六州縣衛民屯積欠正、雜逋賦。
五月,貸淮安、大河二衛歉收屯田籽種,緩徵高淳等九州縣水災、雹災新舊額賦。《東華錄》
六月,展緩兩淮板浦等三場災歉灶戶逋課。 《東華錄》
十一月,緩徵江蘇上元等六十五州廳縣衛災歉新舊額賦,兩淮丁溪等六場歉收灶戶逋糧。《東華錄》
十二月,貸江寧八旗官兵銀米。 《東華錄》
十五年正月,展緩江蘇上元等三十五州縣衛逋糧。 《東華錄》
八月,奉上諭:寅承丕緒,撫馭萬方,旰食宵衣,無日不以勤恤民隱為念。十五年中,利農重谷,減賦停徵,迭沛恩綸,覃敷闓澤。所願四海蒸黎,家給人足,共享昇平之福。因思各省民欠錢糧,自嘉慶年間蠲免以後,迄今又閱十餘年矣。比歲以來,仰蒙慈佑,慶協綏豐,民氣和樂。恭逢聖母皇太后六旬萬歲,欽惟慈禧光被,歡洽敷天,允宜申錫無疆,普蠲逋賦。所有各省積年正耗民欠錢糧,及因災緩徵、帶徵銀谷,並借給籽種、口糧、牛具,及漕項、蘆課、學租、雜稅等項,即著該督撫、將軍、府尹,將道光十年以前實欠在民者,詳悉查明,按照該省所屬之某州某縣銀谷若干,速行開單具奏,候朕以次降旨,全行豁免。並著先將此旨, 譽黃宣示城鄉村鎮,咸使聞知,俾官吏胥役,無從影射侵欺,以期膏澤下降,用副朕錫羨延厘,普恩寰區之至意。 《東華錄》
九月,給兩淮板浦、中正二場被水灶丁口糧。 《東華錄》
十月,緩徵江蘇泰州、海州場灶被災新舊額賦逋谷、鹽課。
十一月,展緩江蘇長洲等三十六州廳縣衛逋賦,緩徵江蘇上元等四十七州縣衛被災新舊額賦。 《東華錄》
十二月,貸江蘇撫標及城守劉河二營災區兵餉。 《東華錄》
十六年正月,展緩江蘇高郵等三十九州廳縣衛逋賦。 《東華錄》
五月,展緩江蘇海州等四州縣歉收新舊額賦。 《東華錄》
十月,展緩兩淮板浦等三場逋課。 《東華錄》
十一月,緩徵江蘇高郵等五十二州縣衛水、旱災新舊額賦。
十七年正月,緩徵江蘇高郵等三十二州縣新舊額賦。 《東華錄》
六月,貸江蘇淮安、大河二衛被災籽種。 《東華錄》
七月,緩徵江蘇鹽城縣挑河貸款。 《東華錄》
十一月,緩徵江蘇高郵等五十四州廳縣衛被災新舊額賦,兩淮富安等十一場被水灶地逋課。 《東華錄》
十八年正月,緩徵江蘇高郵等三十二州縣衛被災新舊正雜額賦。 《東華錄》
四月,展緩兩淮板浦等三場逋課。 《東華錄》
十一月,緩徵江蘇高郵等五十八州廳縣衛被災新舊額賦,兩淮丁溪等四場灶課。 《東華錄》
十九年十一月,緩徵高郵等六十州廳縣,並淮安等七衛水、旱、霜、雹災額賦,兩淮富安等十四場新舊灶課。 《東華錄》
十二月,緩徵江蘇橫浦場灶地額賦。 《東華錄》
二十年正月,給江蘇邳州等五州縣衛災歉口糧,展緩江蘇高郵等三十一州縣逋賦。《東華錄》
五月,緩徵江蘇邳州等七州縣災民新舊額賦。 《東華錄》
八月,給江蘇上元等十四縣水災口糧並修屋費。 《東華錄》
九月,給江蘇泰興縣水災口糧。 《東華錄》
十一月,賑江蘇上元等十六縣水、旱災;貸江蘇江寧駐防及督、協各營駐紮災區兵餉;蠲、緩江蘇泰州等七十二州縣衛新舊額賦,兩淮丁溪等七場新舊額賦。 《東華錄》
十二月,貸江蘇江陰等三營兵餉。 《東華錄》
二十一年正月,給江蘇江都、丹徒二縣水災倉谷,廟灣場灶丁水、旱災口糧,貸江陰、上元等十一縣水災口糧,緩徵江陰、高郵等三十三州縣衛水災新舊正雜額賦。 《東華錄》
二月,展賑江蘇江寧、通州二府州災民。 《東華錄》
三月,蠲、緩江蘇宿遷縣被水灘租。 《東華錄》
六月,緩徵江蘇上元等九縣積欠新舊額賦。 《東華錄》
十月,賑江蘇上元等十五縣衛災民,並免額賦。緩江蘇高郵等六十州縣衛被災新舊正雜額賦。 《東華錄》
十一月,加賑江蘇上元、江寧二縣災民,緩徵兩淮富安等十四場被水灶課。 《東華錄》
十二月,賑江蘇新陽縣災民,展賑江蘇上元等十縣災民。 《東華錄》
二十二年正月,貸江蘇災區京右等營兵餉,展緩高郵等二十八州縣衛逋賦。 《東華錄》
二月,展賑江蘇上元等八縣災民。 《東華錄》
八月,展緩江蘇川沙等十九廳縣歉收新舊額賦。 《東華錄》
十月,賑江蘇桃源、沭陽二縣水災,蠲、緩江蘇海州等五州縣新舊額賦。 《東華錄》
十一月,給江蘇濱江被兵丹徒等六縣貧民口糧屋費,並免通州等十三州縣廳衛額賦有差。給江蘇蕭縣、徐州衛水災口糧,緩徵江蘇高郵等六十一州縣廳衛災歉新舊額賦,兩淮富興等十四場被災新舊灶課。 《東華錄》
二十三年,展賑江蘇蕭縣、桃源二縣災,並給沭陽等六縣衛口糧。展緩江蘇崇明場鹽課,緩徵高郵等二十九州縣衛災歉逋賦。 《東華錄》
三月,貸江寧駐防暨督、協各營災兵丁銀。 《東華錄》
七月,緩徵江蘇武進等七縣歉收新舊額賦。 《東華錄》
十月,展緩兩淮富安等十三場新舊灶課。 《東華錄》
十一月,賑江蘇沭陽縣、大河衛災民,蠲、緩江蘇高郵等六十八州廳縣衛水、旱災新舊額賦。 《東華錄》
二十四年正月,給江蘇海州等三州縣水、旱災口糧。 《東華錄》
二月,給江蘇海州等三州縣衛民屯口糧,並緩徵江蘇高郵等三十二州縣衛災民逋賦。《東華錄》
七月,緩徵江蘇陽湖等十縣歉收逋賦。 《東華錄》
十一月,緩徵江蘇高郵等五十八州廳,並淮安九衛、兩淮板浦等十四場水、旱災新舊額賦。 《東華錄》
十二月,貸江寧駐防兵丁、江蘇各營兵匠銀米。 《東華錄》
二十五年正月,展緩江蘇高郵等三十四州縣衛逋賦。 《東華錄》
六月,審定蠲、緩恩詔經由藩司頒發各縣。
又奉諭:各省民欠錢糧,自道光十五年降旨蠲免後,計期已逾十稔。本年恭逢聖母皇太后七旬萬壽,所有各省積年正耗民欠錢糧,及因災緩徵、帶徵民谷,並借給籽種、口糧、牛具及漕項、蘆課、學租、雜稅等項,著各該督撫、將軍、府尹等,將道光二十年以前實欠在民者,詳晰查明該省所屬某州某縣,銀谷若干,速行開單具奏,候朕降旨,全行豁免。《東華錄》
十月,緩徵兩淮泰州、海州十四場灶課。 《東華錄》
十一月,緩徵江蘇高郵等六十三州縣衛災歉新舊額賦。 《東華錄》
二十六年正月,緩徵江蘇高郵等三十三州縣衛災歉新舊正雜額賦。 《東華錄》
五月,緩徵江蘇省宿遷縣災歉額賦,並被水灘租。 《東華錄》
十月,緩徵兩淮泰州、海州十四場水災灶課。 《東華錄》
十一月,緩徵江蘇泰州等六十五州廳縣衛災民新舊額賦。 《東華錄》
二十七年正月,給江蘇桃源等五縣衛上年災歉口糧。 《東華錄》
十一月,緩徵江蘇高郵等五十一州廳縣衛被災新舊正雜額賦。 《東華錄》
二十八年二月,展緩江蘇泰州等三十二州縣及淮安等四衛逋賦。 《東華錄》
九月,以江蘇水災,免各關商販米稅。 《東華錄》
十一月,蠲、緩江蘇泰州等七十七州廳縣衛、兩淮呂四等二十場水災新舊額賦。 《東華錄》
二十九年三月,緩徵江蘇邳州等二十六州縣衛逋賦。 《東華錄》
六月,以江蘇蘇州等府水災,飭屬撫恤並免各關商船米稅。發倉谷庫銀,並截留關稅,備江蘇水災賑需。 《東華錄》
又奉諭:本年江蘇、浙江、安徽、湖北等省被水災區較歷屆尤為寬廣,著發內府銀一百萬兩,交戶部查明被災各區,分別配搭撥款,迅即解交該督、撫,率司道嚴飭承辦正印各員,核實散放。 《東華錄》
七月,蠲、緩江蘇川沙等二十二廳縣新舊額賦。 《東華錄》
十一月,蠲、緩江蘇泰州等七十三州廳縣衛被災新舊額賦,兩淮富安等十一場水災賦課。《東華錄》
十二月,緩徵江蘇太倉等二十三州廳縣水災額賦。 《東華錄》
三十年二月,貸駐紮災區江蘇京左等二十八營一季餉銀。
八月,除江蘇金山縣坍沒田賦。 《東華錄》
十一月,緩徵江蘇太倉等七十州廳縣漕糧額賦,兩淮富安等十四場被水灶戶欠款。 《東華錄》
咸豐元年,奉上諭:茲當建元肇始之時,宜行體仁長人之政。自道光十五年、二十五年兩次欽奉皇考恩旨,將二十年以前各省民欠錢糧,盡予豁免後,二十一年迄今,又屆十稔,民間續有積欠。所有各省積年民欠正耗錢糧,及因災緩徵、帶徵銀谷,並借給籽種、口糧、牛具,及漕項、蘆課、學租、雜稅等項,即著各該督撫、將軍、府尹等,將道光三十年以前實欠在民者,詳悉查明,按照該省所屬之某州某縣銀谷若干,速行開單具奏,候朕以次降旨,全行豁免。 《東華錄》
二月,援照嘉慶二十三年成案,將道光三十年以前已入奏銷實欠在民者,一併查明豁免。《東華錄》
四月,撥江蘇長洲、無錫二縣正耗米五千七百八十石有奇,並隨撥米石協濟蘇、松等屬幫丁、行月等米。 《東華錄》
又免江蘇出徵兵丁未完備裝銀,貸江寧駐防八旗,及督、漕、河標各營兵丁折餉銀。《東華錄》
八月,加賞江淮各幫丁因災減歇月糧米銀。 《東華錄》
十一月,緩江蘇豐利等十七場灶地水災新舊額賦,並給豐利等四場灶戶口糧。 《東華錄》
十二月,免兩淮通、泰、海三分司所屬灶地未完額賦。緩江蘇上元、江寧等五十五廳州縣,暨蘇州等六衛被水歉區新舊賦額。賑銅山等四州縣,並徐州衛災民。 《東華錄》
二年二月,免江蘇淮安等七府州灘征未完挑築河工銀。 《東華錄》
六月,貸江蘇蘇、松等屬幫丁銀谷,展緩江蘇海州等四州縣被水地方新舊額賦。 《 東華錄》
七月,免江蘇海運沙船旗丁應賠遭風漂失米。 《東華錄》
十一月,江蘇豐、沛等州縣被水災民,截留南糧三十萬石賑濟。展緩兩淮富安等十四場被水灶地新舊額賦。 《東華錄》
十二月,蠲、緩江蘇上元等五十五州縣、蘇州等五衛水、旱莊屯新舊額賦,並截留漕米三萬二千石,賑豐、沛十州縣二衛災民口糧。 《東華錄》
三年三月,蠲、緩江南蘇州等五府州被擾新舊額賦。 《東華錄》
四月,江蘇清河、宿遷、邳州等處廣置義冢,埋殮屍骸。至被賊滋擾地方,慘遭屠戮,飭掩埋勿露。
十一月,蠲、減江蘇川沙等四十三廳州縣被水地方額賦,展緩兩淮富安等十四場灶地方水災新舊額賦。 《東華錄》
四年二月,賑江蘇邳州等五州縣被水災民。 《東華錄》
十一月,展緩兩淮富安等場被水灶地新舊額賦。 《東華錄》
十二月,展緩江蘇海門等六十六廳州縣,暨蘇州、太倉等八衛新舊正雜額賦。 《東華錄》
又緩徵江蘇川沙等五十一廳州縣本年漕糧,給邳州等五州縣並徐州等二衛被水災民口糧。《東華錄》
五年六月,蠲免江蘇橫浦等場被賊灶戶額賦。 《東華錄》
十月,展緩兩淮丁溪等十四場被水灶地新舊額賦。 《東華錄》
十二月,展緩江蘇丹陽等三縣被兵鄰近地方上年未完額賦。蠲、緩江蘇高郵等六十三廳州縣,暨蘇州等八衛被水、被旱莊屯新舊額賦,上元等四十三廳州縣,及蘇州等六衛被兵村莊本年額賦。賑邳州等三州縣暨徐州衛災貧民口糧。 《東華錄》
六年正月,蠲、緩江蘇太倉等四十六州縣被水、被旱上年額賦。
八月,江蘇、河南米麥雜糧,前赴經過之臨淮、正陽各關暫免抽稅,俾得設法招徠,以裕民食。 《東華錄》
又以兩淮各場被旱,留淮北折價銀一萬兩撫恤灶丁。 《東華錄》
又減免江蘇下砂頭等六場被擾灶地額賦。 《東華錄》
九月,賑江蘇各省災民銀米,蠲、緩江蘇碭山等二縣,並徐州衛被災莊屯額賦。 《東華錄》
十一月,蠲、緩江蘇太倉等四十四廳州縣,及蘇州等六衛被災地方額賦,並兩淮豐利等二十一場歉區額賦。並賑通、泰二州被災灶戶。《東華錄》
十二月,蠲、緩江蘇太倉等五十三廳州縣被災地方漕糧,川沙等七十廳州縣暨淮安等九衛、江蘇橫浦等六場被災被擾莊屯灶地額賦,緩徵江蘇武進等七縣被旱白糧。 《東華錄》
七年正月,江蘇起運漕糧,截留二十五萬石以充軍餉。展緩丹陽等三縣被擾未完五年額賦。 《東華錄》
六月,減江蘇橫浦等六場被災灶課十分之三。 《東華錄》
八月,以江蘇糧價昂貴,免上海運米商船關稅。 《東華錄》
十月,緩江蘇買補截留漕米。 《東華錄》
十一月,蠲免江蘇太湖等四十六州廳縣,並蘇州等七衛被擾地方額賦。 《東華錄》
十二月,江蘇鎮江所屬丹徒縣兵災,免咸豐八、九、十等年新賦,及鎮屬並蘇、松、常、太四府州屬咸豐六年以前民欠錢糧漕米等項。《東華錄》
又蠲、緩江蘇太倉等五十三州縣被水、被旱漕糧折色銀米,太湖等七十廳州縣並蘇州等九衛被水、被旱、被兵新舊額賦漕項銀米,及租課灘征、籽種、口糧。免江蘇宿遷縣湖灘地畝租。 《東華錄》
八年八月,免江蘇橫浦等六場灶地舊欠額賦,並蠲七年十分之一。
十一月,免江蘇丹徒縣被兵本年新賦。蠲、減江蘇太倉等五十廳州縣,及蘇州等七衛被兵、被風地方本年新賦。緩徵江蘇海門等廳州縣,暨蘇州八衛被水、被旱地畝漕糧,並折色銀兩新舊額賦,富安等十四場被潮、被水灶地新舊折價錢糧。 《東華錄》
九年七月,蠲、緩江蘇邳州等七州縣衛被災地方歉收莊屯新舊額賦。 《東華錄》
八月,減免江蘇橫浦等六場被災灶地八年額賦十分之一。 《東華錄》
十一月,蠲、緩兩淮富安等十四場灶地水災、雹災歉收新舊額賦,並雜項銀款。蠲、緩川沙等五十五廳州縣衛被兵莊屯額賦及各項征銀。 《東華錄》
十二月,蠲、緩江蘇海門等六十六廳州縣衛、高郵等四十七州縣被災地方新舊錢漕額賦。《東華錄》
十年十一月,江蘇所屬被賊占踞州縣應徵本年新賦,及歷年實欠在民錢糧,一律豁免;其被賊竄擾,未經占踞地方,分別緩徵。 《東華錄》
又蠲、緩江蘇川沙等三十九廳州縣,並蘇州七衛被兵災區新舊額賦及雜稅銀。 《東華錄》
十一年正月,蠲、緩江蘇高郵等二十一州縣被擾地方新舊額賦,川沙等三十三廳州縣並准安、揚州等五衛歉收被兵地方新舊額賦。 《東華錄》
十二月,蠲、緩江蘇邳州等八州縣、海州等二十六州縣,暨揚州、徐州、鎮江三衛被擾新舊額賦。 《東華錄》
同治元年五月,蠲、緩江蘇泰州等六十三州縣廳,暨淮安等九衛被兵、被水、被旱新舊額賦雜課。 《東華錄》
七月,蠲、緩江蘇銅山等四縣被擾新舊額賦雜課。 《東華錄》
二年正月,蠲、緩江蘇川沙等三十三廳縣被災新舊額賦,兩淮富安等十四場被水灶地上年額賦。 《東華錄》
四月,豁免江蘇太倉等八州縣本年額賦。 《東華錄》
五月,除江蘇蘇、松、太浮賦。 《東華錄》
十二月,蠲、緩兩淮富安等十四場被風灶地積年錢糧。 《東華錄》
三年正月,緩徵江蘇高郵等二十三州縣被水、被旱漕糧,暨折色銀兩;泰州等二十八州廳縣,暨淮安等四衛被旱、被兵新舊額賦租課;太倉等三十三州廳縣,暨蘇州等五衛被擾舊欠額賦漕糧。《東華錄》
三月,豁免江蘇武進、陽湖二縣三年額賦。蠲、緩上元等十三縣,及各屯衛被擾上年額賦。 《東華錄》
十一月,豁免江蘇上元等七縣被擾同治四年、五年、六年額賦。 《東華錄》
十二月,蠲免江蘇太倉等六十七州廳縣,暨淮安等九衛水旱、被擾災區新舊額賦雜課,展緩兩淮富安等十四場水、旱災區折征錢糧。 《東華錄》
四年二月,緩徵江蘇金壇等五縣被擾本年額賦。 《東華錄》
又江蘇減免漕糧:所有蘇州府屬額編米豆八十七萬七千五百六十四石零,減三十二萬六千六百三十二石零;松江府屬額編米豆四十二萬七千四百六十一石零,減一十萬六千五百四十四石零;太倉州屬額編米豆十五萬三千四百五十二石零,減四萬二千八百七十七石零;常州府屬額編米豆三十五萬五千九百八十石零,減三萬五千五百九十八石零;鎮江府屬額編米豆二十一萬四千七百三十五石零,減二萬一千四百七十三石零。統計原額編征米豆二百二萬九千一百七十四石零,共減米豆五十四萬三千一百二十六石零,仍應徵米豆一百四十八萬六千四十八石零,自本年為始,照減定數目徵收。 《東華錄》
十二月,蠲、緩江蘇太倉等二十七廳州縣、蘇州等五衛被水,高郵等二十八州廳縣暨淮安等四衛被水、被旱新舊額賦,兩淮富安等十四場被水灶地新舊額賦。 《東華錄》
五年四月,蠲、緩銅山等二縣,暨徐州衛被擾新舊額賦。 《東華錄》
七月,江蘇減去浮收:蘇州府屬一廳九縣,減定賦額,應徵米五十五萬九百餘石,共減去浮收米十九萬二千八百餘石,減去浮收錢七十五萬三千五百餘串。松江府屬一廳七縣,減定賦額,應徵米三十一萬九百餘石,共減去浮收米十萬八千八百餘石,減去浮收錢五十萬五千七百餘串。常州府屬八縣,減定賦額,應徵米三十二萬三百餘石,共減去浮收米七萬三千石零,減去浮收錢二十一萬五千二百餘串。太倉州所屬三縣,減定賦額,應徵米十一萬五百餘石,太倉、鎮洋二州縣共減去折價浮收錢九萬四千串零,嘉定、寶山二縣共減去折價浮收錢十萬七千六百餘串。以上蘇、松、常、太四府州屬,共減去浮收米三十七萬四千六百餘石,減去浮收錢一百六十七萬六千二百餘串。
又蘇、松、常、鎮、太四府一州所屬各廳縣共額徵銀二百十五萬兩零,折收錢文,除鎮江府屬未定外,蘇、松、常、太四府州屬,共減去浮收錢四十餘萬串。 《東華錄》
十一月,蠲、緩江蘇江都等四縣被擾本年額賦,緩徵兩淮丁溪等十四場被水折價錢糧。《東華錄》
十二月,蠲、緩江蘇太倉等二十四州縣、蘇州等五衛被水、被旱、被風、被霜未墾地畝新舊額賦,高郵等二十八州廳縣暨淮安等五衛被水新舊漕糧,暨折漕銀。 《東華錄》
六年十一月,緩徵兩淮富安等十四場新舊灶課。 《東華錄》
十二月,蠲、緩江蘇太倉等三十九州縣廳、蘇州等五衛荒歉田畝,暨高郵等二十八州廳縣、淮安等五衛水、旱新舊額賦雜課。展緩江蘇宜興等五縣被擾額賦。 《東華錄》
七年八月,以捻逆蕩平,免江蘇等省被擾地方同治六年以前錢糧。 《東華錄》
十一月,緩徵兩淮富安等十四場歉收新舊錢糧。 《東華錄》
十二月,免江蘇荒地錢糧。蠲、緩江蘇泰州等三十五州廳縣、淮安等五衛被水、被旱新舊漕糧額賦,太倉等二十七州縣、蘇州等五衛被水新舊額賦雜課。 《東華錄》
八年,豁免江蘇山陽等五縣被擾民欠錢糧,暨徐州府、海州所屬舊欠額賦。 《東華錄》
三月,豁免兩淮富安等十四場舊欠灶課。 《東華錄》
七月,各直省裁減錢糧浮費。 《東華錄》
十一月,以江寧被水,留抵征錢文為採買倉谷及撫恤修圩之費。 《東華錄》
又緩徵兩淮富安等十四場被水灶地新舊錢糧。 《東華錄》
十二月,蠲、緩江蘇高郵等三十六州廳縣、淮安等四衛被水、被旱新舊額賦。 《東華錄》
又蠲、緩太倉等三十四州廳縣,暨蘇州等五衛被水各賦雜課。 《東華錄》
十年二月,蠲、緩江蘇泰州等二十五州廳縣,暨淮安等四衛被水、被旱上年漕糧額賦。《東華錄》
又蠲、緩太倉二十九州廳縣,暨蘇州等五衛被旱積年民欠租賦。
八月,各省設局收養流寓孤寡。 《東華錄》
十二月,蠲、緩江蘇高郵等三十五州廳縣被水、被旱,太倉等二十九州廳縣、蘇州等五衛水、旱,暨未墾田畝新舊額賦雜課,緩徵兩淮富安等十四場歉收舊欠錢糧。 《東華錄》
十一年十一月,蠲、緩江蘇高郵等三十六州廳縣暨淮安等四衛被水、被旱,暨未墾田畝本年額賦。 《東華錄》
十二月,緩徵兩淮富安等十四場被水灶課。 《東華錄》
十二年閏六月,各省畝捐、厘捐及徵收丁、漕違制者,次第豁除。 《東華錄》
十一月,蠲、緩江蘇高郵等三十六州廳縣、淮安等九衛被水、被旱,太倉等三十九州縣、蘇州等五衛被旱,暨未墾田畝新舊額賦、雜課。 《東華錄》
十二月,緩徵兩淮富安等十四場被水新舊灶課。 《東華錄》
十三年十一月,蠲、緩江蘇泰州等三十六州縣廳、淮安等四衛被水、被旱新舊額賦。《東華錄》
光緒元年,蠲免各省民欠錢糧。 《東華錄》
二年八月,豁免同治十年以前蘇、松等屬民欠。 《東華錄》
十月,截留海運余米一萬三千餘石,分撥寧、蘇兩屬,搭放賑濟。 《東華錄》
十一月,於本屆起運漕糧內截留一萬石賑濟。 《東華錄》
沈葆楨、吳元炳奏疏:
蘇省本年自夏徂秋,恆暘缺雨。江北被旱尤重,淮安府屬之阜寧、鹽城已成災區,其餘各州縣亦均歉收。饑民四出就食,絡繹過江者不下萬數千人。兼之山東、安徽鄰近災黎亦紛紛出境,流及淮、揚一帶,哀鴻遍野,目擊心傷。臣等飛飭各州縣隨地截留撫恤,毋令流離失所。一面委員籌辦高、寶河工,勸諭商販,疏浚鹽運河道,以便災民藉工謀食。並令清、淮、揚州、浦口各要路分設粥廠,由江藩司就近碾動倉谷,分發各屬煮賑。已過江者,於蘇州、常州、松江、太倉等處,委員會同紳士,分投設廠,籌捐賑恤。
惟是地方元氣未復,捐賑驟難厚集,必更籌有巨款,方資接濟。因思蘇、松等屬每年海運案內,有籌備二升余米一款,隨正起運,以備彌補沙船遭風霉變之缺。近年以來,仰荷聖主宏福,海洋安靜不波,通倉歷屆余米,有儲尚巨。茲據江寧布政使梅啟照、蘇州布政使恩錫、蘇松糧道英朴會詳,請將蘇、松各屬海運案內籌備余米,備撥江南北各處賑濟之需。明春運津米數,設有短絀,仍於前數存倉項下撥補。等情。詳請具奏前來。
臣等伏查冬漕起運備帶二升余米,本在交倉正耗之外,歷屆存倉米石尚多,今屆暫行截留,自可無虞短缺。而於天庾正供,亦無所出入。合無仰懇天恩,俯念被旱饑民乏食困苦,准將本年蘇、松各屬冬漕海運案內應帶餘米,約計一萬三千餘石,全數截留,飭令各該州縣於起征時,將此項米石提前解省,分撥寧、蘇兩屬,搭放賑濟,事竣核實報銷,以廣皇仁而拯災黎。
得旨:戶部速議具奏。
又奉諭:前任順天府尹彭祖賢奏蘇、常等府留養災民,請截留海運漕糧,並酌提豐備倉谷撫恤各折。本年江北旱災較重,饑民四出,兼以山東、安徽災黎紛紛渡江,前赴蘇、常就食。業經沈葆楨等籌款撫恤,並截留海運籌備余米,妥籌賑撫。惟饑民為數較多,江南歲僅中稔,戶鮮蓋藏,誠恐賑費不敷,亟應預為籌劃。著沈葆楨、吳元炳即於本屆起運漕糧截留一萬石,俾資接濟。仍俟下屆起運,將此次留賑米石,在於秋後帶徵項下,照數補還。蘇郡豐備倉存谷及生息銀兩,並著沈葆楨等飭地方官會同紳董,帶查情形,酌提十分之三,以備賑需。嗣後如遇災民入境,人數逾萬,仍當一律協濟。該督撫務宜飭令該官紳等通盤籌劃,妥為經理,毋任一夫失所,用副朕軫恤災黎之至意。
三年三月吳元炳奏疏:
上年十月初間,江北饑民紛紛過江,流至蘇州,千百成群,殆無虛日。臣即派員在省城外,擇寬敞地方,分別設廠,盡數截留。災民中扶老攜幼,徒行而至者,歸入旱廠。每日煮粥,給予兩次,每大口約米八合,小口減半。其原來有船者,編號歸入水塢,按大小口給予錢米,聽其自炊。復每石酌給柴草棉花,以為禦寒之具。其有疾病、生產者,另備醫藥棉布。並通飭一體遵辦。所有籌辦各情形,業經督臣會同奏報在案。
臣又恐各災民流離四出,去鄉愈遠,將來歸籍愈難。且麇集一處,人數過多,尤不免滋生事端。因即飛飭江藩司酌撥款項,分發被災各州縣,確查派賑。並咨商督臣,會委候補道張富年,督同委員,估浚高、寶、鹽、阜等處河道,以工代賑。此為未出境之災民計也。一面派委候補知府崔繩祖馳赴揚州,並札署運司劉瑞芬、候補道徐文達督同該守開辦廠賑截留。又派候補知府錢寶傳,赴沿江之江陰、鎮江,設廠收養。並函致留防江陰統帶武毅軍福建提督唐定奎,就近督同經理。又派候補知府田祚赴鎮江,會同府縣辦理粥廠。此為未過江及甫過江災民計也。其先過江者,則在蘇州、常州等處分廠留養。並分撥松江、太倉各屬安插,及蘇城水、旱各廠共留養一萬六百餘口。又前福建布政使潘霨、內閣中書馮芳植先後集資認養五千九百餘口,派撥蘇、松、太倉各屬分養者八千數百口,常州收養三千一百餘口,江陰收養四千六百餘口,鎮江收養三千數百口,揚州收養四萬一千九百餘口。又隨時分起遣回,就地給賑者九千四百餘口。
惟是人數眾多,經費難籌,臣先飭蘇藩司與厘局酌撥銀二萬兩,解赴漕臣衙門,以備淮、徐兩府粥賑之需。江陰由司撥銀九千兩。揚州開辦之初,先由上海墊銀五千兩。奏准截留籌備余米一萬三千餘石,及此項節省水腳銀三千六十餘兩,一併湊濟賑需。即以一半米石解赴揚州,一半米石暨水腳歸蘇城撥用。並於省城豐備倉借撥錢八千千文。復令署臬司薛書常,會同內閣中書何慎修,遴派委員,挑取強壯災民,開浚丹陽河道。先撥上海捐賑銀一萬五千兩。此外,有由各屬就地籌捐者,有由州縣捐廉發給者,東羅西掘。正在支絀之時,繼奉恩旨,准截留漕米一萬石,遵於抵征採買數內,撥出濟用。此次在事委員與地方各官無不仰體皇仁,實力實心,規籌周至,杜絕冒賑,嚴防滋事。迭據稟報收養情形,災民隨廠就賑,均與地方相安無事,綏靜不擾,足以上慰宸廑。計自冬初迄今,留養幾四閱月。
查江北上年被旱地方,已得大雪數次,土脈膏潤。各災民均有田可耕,亟應遣令歸籍,趕種春麥。臣已先飭淮、徐、揚、海各屬預購籽種,以備借給。現擬於三月初、中兩旬內,將各災民分起委員押送回籍。口糧發至二月底止,另備三月份一月口糧,以為遣資。臨行按戶給票,除省城紳士留養者自備資遣外,其餘約計遣費銀一萬有零,已由臣與司道暨蘇、松、常、太各府州縣分別捐齊,交與委員帶往江北。俟災民到地後,查明先給之票,按戶給領。至豐備倉谷,現奉諭旨,准撥三成。即就省城所養災民中,查其向種田畝若干,酌量給予谷種,以為歸耕之資。此目下籌辦資遣之情形也。
除俟資遣事竣,分飭各地方官暨委員將經手支發各款,核實造冊報銷,匯開清單,咨部查照外,謹會同兩江督臣沈葆楨恭折具陳報聞。
七月,減江蘇上元、江寧、句容、六合、江浦五縣被蟲、被旱本年漕糧十分之三。 《東華錄》
六年八月,揚州府城遭風被災,地方官妥為撫恤。 《東華錄》
七年,鹽城一帶被災,兵、民並籌善後事宜,以工代賑。 《東華錄》
九月,減江蘇金壇縣被兵減剩應徵漕米十分之一分四。 《東華錄》
又江蘇等省均有被災之處,均寬籌款項撫恤。 《東華錄》
十年八月,恭逢皇太后五旬萬壽,所有各省積年正耗民欠錢糧,及因災緩徵、帶徵銀谷,並借籽種、口糧、牛具,及漕項、蘆課、學租、雜稅等項,著各該督撫、將軍、府尹等,將光緒五年以前實欠在民者,詳晰查明該省所屬某州縣銀谷若干,速行開單具奏,降旨全行豁免。 《東華錄》
十四年八月,江蘇揚州、鎮江各處山田被旱,將本屆江北應行海運漕米,並水腳運費雜項,一併留為江蘇各災區賑撫之用。
十五年十月丁亥,諭:本年江蘇蘇州、鎮江、常州、松江、太倉各府州屬俱遭水患,著於該省藩庫,撥銀五萬兩急賑。 《東華錄》
復奉懿旨:著發出宮中節省內帑銀五萬兩,作為蘇州等處賑款,分別災區,妥速散放。《東華續錄》
二十年二月,籌勸淮商捐輸賑濟銀三十萬兩,分三限繳完。
二十三年十一月,撥江北河運漕糧三萬石,賑濟江蘇徐州、淮安、海州等屬被水州縣。《東華錄》
二十四年八月,淮、徐、海等屬復被水災,撥給本年漕米八萬石,盡數改折,並將運費、水腳等項一併提充賑款。仍令司局,無論何款,先行借撥銀三十萬兩帶往災區,分別散放。《東華錄》
十二月,蠲、緩江、淮、蘇州等府縣衛所被災錢糧米豆。江北一帶迭被水災,窮民不下二三十萬,雖工、賑並施,而災區甚廣,又給內帑銀五萬兩,由蘇庫先墊散放。 《東華錄》
二十七年,蠲免江寧、上元等三十四州縣,蘇屬長洲等二十七州縣錢糧。 《東華錄》
二十八年,蠲免江蘇長洲等二十七州縣錢糧。 《東華錄》
三十一年八月初三、四兩日,風潮猛涌,川沙、寶山、南匯、崇明等屬沙洲居民被災,淹斃人口至數千之多,賞銀三萬兩放賑。
十月,本年江蘇等省遍災,妥籌蠲、賑。
三十二年正月,蠲、緩江蘇寧屬上元等三十三州縣、蘇屬長洲等二十七州縣上年被災錢糧。 《東華錄》
七月,徐、淮、海等屬水災,賞帑銀十萬兩,及截留漕糧。
十一月,本年蘇省水災,以徐、淮、海三屬為最重。現在江寧、揚州、鎮江、江浦等處撥給漕折銀三十萬兩,再發帑十萬兩,妥為散放。 《東華錄》
十二月,蠲、緩江蘇蘇州府屬本年應徵錢糧。 《東華錄》
三十四年正月,蠲、緩江蘇蘇州府屬應徵錢糧。 《東華錄》
又蠲、緩江寧等屬新舊錢糧。 《東華錄》
附 奏 折
陶澍奏請酌留蘇省藩道各庫銀兩以備賑濟折
道光十一年七月
竊照本年江寧、淮安、揚州、鎮江等府屬被災較廣,業經臣等先後將上元、江寧、句容、高淳、江浦、六合、江都、儀征、甘泉、高郵、寶應、興化、泰州、東台、阜寧、鹽城、桃源、丹徒、丹陽等十九州縣被水災民,奏懇恩施撫恤在案。現在雖晴霽日久,而江湖諸水未見消退,被淹田畝,難期涸出,秋成有礙。將來蠲、緩、賑恤,均所不免,自應先籌庫貯,以備急需。先經飭司查明堪動銀數,並分別咨行道庫、運庫、關庫,一併查報。海關無項可撥,並龍江、滸墅、揚州各關備撥銀兩,應存留河工備用外;又兩淮運庫因儀捆鹽處所已被淹沒,各場多在水中,無法煎鹽,不能趕運;又江寧藩庫因所屬州縣連年災歉,錢糧多有蠲、緩,所貯銀兩,僅堪支應兵餉及年額一切經費之用,現又赴鄰省採買米石:均屬無項可撥。惟查得蘇藩藩庫秋撥封貯等款,除動撥丹徒、丹陽二縣撫恤,蘇、常等屬情形尚在未定,應酌留銀四十萬兩備用外,查有正項銀七十二萬餘兩,又未經起解之捐監銀十萬兩,又放剩漕米價銀五萬餘兩,應請全數扣留備用。又江糧道庫堪撥銀十四萬餘兩,蘇糧道庫堪撥銀二萬餘兩,均請一併暫留備用。核計尚多不敷,相應奏懇聖恩,俯准於浙江藩庫內,將堪以動撥銀兩,暫行扣留,容俟將來籌定實用銀數,再行請旨遵行。除咨明戶部外,合詞恭折具奏,伏乞皇上聖鑒訓示。謹奏。
朱批:戶部速議具奏。
戶部議奏:臣等伏查江蘇省江寧等屬本年被災較廣,業經該督等奏蒙恩旨,准先行撫恤在案。今據該督等奏稱:現雖晴霽日久,積潦未消,秋成有礙,將來蠲、緩、賑恤,均所不免,應再籌庫貯,以備急需。請將蘇藩庫秋撥封貯等款,除動撥丹徒、丹陽二縣撫恤,並蘇常等屬情形尚在未定應酌留銀四十萬兩備用外,查有正項銀七十二萬餘兩,又未經起解捐監銀十萬兩,放剩漕價銀五萬餘兩,全數扣留;又江糧道庫銀十四萬餘兩,蘇糧道庫銀二萬餘兩,一併暫留。等語。查該督等奏請暫留蘇省藩、道各庫銀兩,係為籌備撫恤災民需要,自應俯如所請,准其將蘇省藩、道各庫銀兩,暫行扣留,以備賑濟。至奏稱此外尚多不敷,請將浙江藩關各庫堪以動撥銀兩,暫行扣留,俟將來籌定實用銀數,再行請旨遵行。臣部查此次籌備賑需,已有一百四十餘萬兩之多,原可陸續支發。即稍有不敷,自應查明實用銀數,再請籌款,何得先將浙省藩關各庫銀兩,全數扣留?且查浙省撥款,此時尚未造報到部,其堪以動撥銀數,亦難以懸擬。若如該督等所奏,請將全數扣留,礙難准行。應令該督等俟辦有成緒,如果不敷,另行請旨籌款撥用,足可接濟。仍責成該撫等董率所屬,實心經理,俾災黎均沾實惠。並隨時嚴密稽查,倘官吏等有侵克冒濫情弊,立即嚴參究辦,勿許稍有徇隱。等因。
奉旨:依議。
陶澍縷陳江蘇現辦災務情形折
道光十一年八月
竊照本年秋夏間,江、淮、湖、河同時並漲,各屬多被災。迭奉諭旨,賞給撫恤,碾谷平糶,並恩准借動庫項,採買米麥免稅通商,接濟民食,軫念災區,無微不至。伏查臣等前次報災折內,欽奉朱批有云:悽慘景況,不堪設想!百姓何辜?總由朕之德薄所致。欽此。又於趕緊易換錢米隨查隨給句旁,欽奉朱批:所辦甚是,趕緊拯救,均沾實惠,或可免委於溝壑也。等因。奉此,臣等跪聆之下,感栗交增。比即恭錄欽遵,轉行知照,宣播皇仁,聞者莫不感泣。旬日以來,人心貼定,雖災不擾,良者安命而雋者畏法,斯皆聖德之所被,有以淪肌而浹髓也。惟是本年災重且廣,顆粒無收,哀鴻遍野,博濟實難。現在各處水勢,雖已落至四、五、六尺不等,尚未全行消退。撫恤散畢之後,須將災分勘定,俟百姓田廬涸復,始能查明戶口,散給大賑。自秋徂冬,為日尚長,自應設法接濟。臣等體查情形,於例之外,酌以章程十二條,率屬籌備,仰答宸廑,一謹陳於後。
一、倡率勸捐,以賙貧乏也。查任恤之誼,從古所重,而勸分一節,尤於荒政為要。本年水災既重,臣等前已出示曉諭勸捐,並即率同司、道、府、州等,查照道光六年成案,各捐廉費為倡。現據江寧省城紳耆士商暨僑寓有力之家,湊捐銀十餘萬兩,鎮江府聞亦捐至十萬以外。其餘各屬據報或捐銀、或捐錢、或捐施磨餅米谷,或捐銀買米平糶,至金盡為止,雖確數尚未匯齊,大率皆能踴躍。至鄉村僻遠之區,勢難周遍,即以各村所捐之資,贍其本村。其貧村不敷捐辦者,以鄰近富村,酌為協濟。每處公舉三兩人,經理董管。其捐項仍存於捐者之家,官吏皆不能經手,即鄉董亦第記其捐數與得錢人數,為之調撥,使其自相授受,施者見德,受者感情,庶安貧即以保富,而人心自貼矣。
一、資送流民,以免羈留也。查水勢初來,汪洋一片,災民無可托足,難免逃荒外出。其中良莠不一,如聚集大眾,恐致滋生事端。現飭隨處稽查,予以資送。先詢民本籍村莊,令其回籍待賑。如本籍可棲止,或別處有親故可依,及年力壯強,願往各處傭趁者,現飭地方官酌給錢文,派差押送下站,收取回照。下站亦照上站遞送,總令隨到隨行,分散其勢,不使停留滋事。俟田廬涸出,仍資送回籍復業。
一、恤老養病,以免流徙也。資送之法既行,強壯者自可分遣。其中老弱殘疾,出既無力,歸又無家,尤堪憐惻,亦須分別留養。即以地方之大小,酌量人數之多寡,擇城外寬敞寺院,與之棲止,按日發給口糧,不准進城滋擾。其有男女同行者,詢明實一家,准其同住,余悉別居,不許混雜。仍派員彈壓,造冊稽查,以憑水退時,回籍領賑。
一、勸收幼孩,以免遺棄也。貧民被災外出,口食無資,致將幼孩遺棄道旁,歷經勸諭富民收養。而有力之家,多不敢收。蓋日後仍被本生父母認還,撫養徒勞,兼虞詐擾。襁褓待人為活,父母既不能養而棄之,其情已絕,收而養之者,即其父母也。撫成之日,或作女、子,或作養媳,悉昕其便。本生父母,日後應不准認還。其有好義之家,收養兒仍情願送還本生父母者,地方官倍予嘉獎,俾幼孩多得生路。
一、勸諭業戶,以養佃農也。查業戶田產給佃承租,佃戶亦藉資食力,比之平人,較為親切。此時業戶雖亦遭災,究屬有力居多。現飭勸諭富厚業戶,酌借窮佃錢米,以度荒歉,俟至豐歲償還。但不得倚災強借,如有凌犯,仍按例嚴行懲治。其力量無多,難以分潤者,亦不必強。如有能收養人,或所貸數多而不責償者,由地方官酌予獎勵,使業、佃以恩義相結,亦可感召祥和。
一、殮瘞屍棺,以免暴露也。查驟漲之下,水勢沖急,多有棺柩被水漂流,且有淹斃屍骸隨流漂淌者。現飭沿江各縣及救生等局,雇夫撈殮,厝其棺柩,俟水退有人認實給還。如系無主屍棺,即買地厝葬,作為義冢。其有好善之人,情願辦者,按其殮葬之多寡,分別獎勵。
一、多設糶廠,以平市價也。現值市糧昂貴之時,除碾動常平倉谷,照例減價平糶外,前經奏明籌項委員,分赴鄰省,陸續採買米麥,已於河南省買得麥三萬石,米一萬五千石。現飭分撥災重者各州縣,設廠平糶,查明實系貧戶,酌定升斗,給票准買,以杜市儈影射漁利。仍俟採買事竣,核數歸款。並勸積穀之家,隨力平糶,各濟本村。出糶之戶既多,則市價可期日減矣。
一、變通煮賑,以資熟食也。查從來救荒,每多設粥廠,需費較重。今擬兼用糊面,以濟不足。一廠之中,多設鍋灶,天明舉火,燒水令沸,先將白面調以涼水,俟湯沸,入面於鍋,隨入隨攪,即已調熟,隨煮隨給,不稍停留,此鍋甫罄,而彼鍋又熟矣。事省費輕,亦以備隆冬煮賑之一法。
一、捐給絮襖,以御冬寒也。災民冬褐不完,冬月尤為難度。欲給棉衣,自須有面有里,工料不能甚省,恐人多而費不敷,且窮民得之,易於當賣。查有一種棉花,彈成絮襖,兩面用經線經網,不費布匹,亦可御冬。其價既廉,鬻之無力。今擬隨捐項之多寡,酌量制辦。於散賑時,見有老病極寒者,加給一件,亦可免於受凍。至典鋪本有年冬讓利之條,擬即飭諭典商,凡在今冬贖取棉襖布衣者,讓利一半,似於捐富有限,而濟貧甚多。
一、勸施籽種,以備種植也。查樹藝皆足養人,是以谷不熟曰飢,菜不熟曰饉。凡卉蔬可食之物,種類何止千百?惟生植必視土所宜,如瓢菜產自江寧,而蘇、揚即少,油菜蔓於沙地,而山區即瘠。小民謀生路熟,隨之布種,一俟水勢稍落,凡可種之地,與可食之物,皆不待勸而能。但恐災民倉猝轉徙,所存籽種無多,此時資本既竭,購備維艱。應即通飭勸諭,有能施給籽種者,或谷或菜,其功同於米、錢,均可廣布,以蕃種植而資速濟。
一、禁止燒鍋,以裕穀食也。查耗谷之具,莫如曲櫱。只以小民賣酒營趁,亦是謀生一端。而江省水陸交沖,貿遷來往,一經出示禁酒,徒為胥役訛詐之資,勢難全禁。惟此時災歉已甚,粒食維艱,豈容更滋暴殄?除酒自外省載來,仍許買賣流通,及秫、糯無多准釀外,其本地燒鍋作坊傷損食谷最多,實為荒年之害。所有粳稻一項,應行禁止熬燒,以裕飢餐。
一、收牧牛隻,以備春耕也。貧民遇災,口食尚且難顧,雖有耕牛,無力餵養,往往鬻於私宰之人,得錢過度。目前既嗟殄物,日後又嘆輟耕,深堪憫惜。今擬於捐項中,酌提經費,設局收養。凡貧民以耕牛赴質者,量給當錢,暫為收養。仍給以當票,並鋸下角尖,俾其收執,以俟贖時比對。此系道光三年蘇省行之有效者。現在亦擬照辦,庶愛物即所以仁民矣。
以上十二條,經臣等與藩司林則徐、梁章鉅,巡道葆謙等籌商核定,飭屬舉行。並將章程抄發照辦,間有情形不同之處,亦聽其參酌而行,即無窒礙。刻下各屬,均在勸捐,果能多多益善,則經費得以有資,全活自必不少。將來事竣,容臣等核明捐數,分別奏請獎勵。仍隨時督率妥辦,總期人皆得濟,費不虛糜,以仰副聖主懷保惠鮮之至意。所有臣等籌辦災務情形,謹縷晰具奏。
朱批:所奏十二條,大旨俱已詳備,覽奏朕心稍慰,務須實力實心,詳慎擇人辦理。被災百姓,苟能免溝壑之患,汝等可謂盡心盡職,亦稍贖朕之闕失矣。勉益加勉!
陶澍遵旨體察賑務情形折
道光十一年九月
本月初七日,承准軍機大臣字寄道光十一年八月二十九日奉上諭:御史裘元俊奏敬陳賑務積弊折內稱:辦賑以戶口冊籍為憑,而戶口尤須挨查得實情。令州縣城鄉紳士中,擇其素行公正,為眾所推服者,率同里保,認真挨查,出具甘結,造冊存案。州縣再親身逐細查核,俟該管知府復勘後,即由府分寫榜文,載清戶口,註明應給銀錢數目,即飭所委城鄉紳士,分領張貼,令民共知共見。又州縣於藩庫領賑時,每有因應解之項未能清楚,藩司即在正項內先為扣抵,令該州縣將應解之項,備銀施放。該州縣無非剋扣賑銀,刪減戶口,以為彌縫侵蝕地步,縱有能備銀足款者,亦不過挪此虧彼。請飭下各該撫等,行知藩司,於州縣領解之項,另行催追。至賑恤帑銀,務須按數實發,不得任意扣抵。又里保書吏,視辦賑為利藪,給票則有票錢,造冊則有冊費。災民無力出錢,即刪減戶口,任意譸張。查辦理賑務,一切文移冊籍,及支棚搭廠馱運錢米等費,俱系官為給發,豈得任聽胥役,向災民勒索?此等弊端,務須責成印委各官,嚴行禁束,加意密查,一有見聞,立即嚴拿懲辦。仍令該管府道,不時輕騎減從,隨時察查。如州縣有故縱一切等情,即據實嚴參。等語。本年江蘇等省均有水災,該御史所奏賑務積弊,實難保其必無,著各該督撫,各於所屬體查情形,將所奏各條,查明是否可行,酌量辦理,將此各諭令知之。欽此。
遵查散放災賑,原以戶口為憑,而戶口紛繁,必須遴委多員,協同該管州縣認真確查,方能妥速。臣等現已參考成案,採訪輿情,督同司道等議定查賑章程,責令委員等挨戶清查。按照被災輕重,分別極貧、次貧,驗明大、小口數,當面登冊,填給賑票,不許假手地保書役。查完一戶,即於災民門首壁上,用灰粉大書極貧、次貧,某人大幾口、小几口字樣。查完一處,即行總結。並將總、散各數,繕寫草榜,粘貼村口,使災民一目了然。如有詭戶及舛錯之處,許即舉發更正。隨後繕發大榜,由道府親往抽查。倘復稍有混冒,立即嚴參究懲。此條最為扼要,臣陶澍於道光六年十二月奏奉諭旨遵行。現在臣等復加參酌,並將章程啟明欽差臣朱士彥、白容查照在案。
惟事關賑務,不厭周詳。若如該御史所奏,能於城鄉紳士,擇其素行公正,為眾所推服者,率同里保,逐細挨查,於賑務自更有益。然此次被災州縣,應賑者已有十八九處。每一州縣,不下百十村莊。既未必每村皆有紳士,縱有一二紳士,亦未必即系公正為眾所推服之人。若不拘人地,而令此村之公正紳士,挨查彼村之戶口,即恐未必盡識,而責以具結造冊,事有所難。兼以鄰里之中,非親即友,希冀厚賑者多,一經核實,則觖望頓形。在自好之紳士,或不肯出而任其勞怨;而不為眾推之紳士,或轉欲干預賑務,以自遂其私,則訐控且從此而起。臣等悉心籌酌,大賑與捐賑有別。,捐賑出自鄉鄰,易於見惠,故紳士樂於從事。大賑則事體繁重,責任較嚴,似只可循照舊章,量為變通。如果紳士中有品行素端,而又肯急公任事者,即由各州縣邀令幫同委員,詳細確查。如不得其人,即毋庸濫取充數,以杜流弊而免格礙。
又該御史奏稱,州縣藩庫領賑時,藩司務須按數實發,不得扣抵該州縣應解之項一節,遵查此次災務,臣等早經諭令藩司,將賑銀按數實發。復經該藩司稟稱:辦災之州縣,赴省領銀,恐被司書索取使費,擬將發給賑銀,委員徑解州縣,或發府州轉給。該司發銀時,必親身查看,按庫平庫色兌足,封貼印花。如解到州縣,驗有絲毫短少,銀色低潮,許承領之員,稟請根究,另行兌換給發。司書如有索取厘頭者,立即指稟,以憑嚴究。等因。札行各府州縣遵照在案。是該藩司於賑恤銀兩,辦理甚屬認真,斷不至有扣抵別項之事。
至里保書吏,視辦賑為利藪,往往互相勾結,於委員一到時,捏報詭戶,多開飢口,按籍有名,核實無人,委員受到矇混,則賑銀入其私橐。倘被委員看出破綻,必欲詳查,則又勾出土豪地棍,號召愚民,暗使婦女成群結隊,攔舟圍轎,使其不能細查而後已。且委員夫轎船隻,及隨行書役,所有例銷盤費不敷,或責令里保供應,則里保之暗地取資有所藉口,而委員亦競無可如何。更有劣衿、刁民,窺見吏胥侵蝕,亦遂從中挾制,或於本戶之下,多開數戶,或將外出之戶,頂名冒領。種種弊竇,不止票費冊費已也。欲除其弊,必清其源。臣等現在督飭藩司,選擇結實可靠之員,委令承辦。其跟查之書役里保,一體厚給工食,使之有力當差,不得藉詞賠墊,致開需索地步。而又寬其查賑之限,使山僻窵遠村莊,皆得陸續挨查,不至迫於時日,致滋草率遺漏。如吏胥中有增減戶口,需索票、冊各費,及村民中爭論極、次,阻撓滋擾者,委員解赴印官衙門,立即責懲枷示。俾皆知所嚴憚,不敢相率效尤,致滋冒濫。臣等仍一面另委妥員,隨時密查,一面通飭各屬,激發天良,將一切積弊,概行革除,務期帑不虛糜,民沾實惠,以副我皇上軫念災區之至意。
所有臣等體察地方情形,及現在辦理緣由,理合恭折具奏。
朱批:覽奏均悉,實力妥辦。
陶澍等續籌協撥銀兩以濟賑需折
道光十一年十二月
竊維本年江蘇省被災地方,既重且廣,荷蒙皇上天恩,先行給予撫恤。旋經臣等查明各屬成災分數,奏奉恩准,分別發給。並准戶部咨復:蘇省藩、道各庫,准其酌留銀一百四十餘萬兩,俟辦有頭緒,如果不敷,再請籌款撥用。等因。臣等先因戶口尚未查明,不能核出實用銀數,未敢遞行續請。迨奏定章程之後,督飭印、委各員,核實挨查。票必親填,人必面驗,查完一戶,立即書其門首。查完一村,復經榜示通衢。並飭司道州府,分頭抽查,悉心稽核。臣因審辦案件,駐札揚州,密加查訪,各屬尚知凜畏,實力奉行。
惟查本年應賑地方,至二十六州縣衛之多。前次准撥之項,除蘇司所屬,奏明酌留四十萬兩備用。江寧藩司所屬,災重之處,較蘇屬不啻倍蓰。前款奏撥銀一百餘萬兩,業已盡數陸續撥發,計將來核實用數,余剩無多。轉瞬來春展賑,急應預為籌備。據江寧藩司趙盛奎詳請續撥接濟前來。
臣等伏查道光六年被災二十餘州縣,共用過展賑口糧銀五十六萬餘兩。本年被災情形,較之六年尤重。且各屬積水,未能全涸,種麥半已無及。十月來,湖水忽又驟漲,民間沿湖所種之夏苗菜蔬,又已悉被淹沒。來春展賑銀兩,更應廣為儲備。計應籌撥銀六十萬兩,現在蘇藩司所屬備用之四十萬兩,除崇明等縣賑務應用外,尚有盈餘銀二十萬兩,應請即撥入江寧藩庫備用。尚不敷銀四十萬兩,相應恭懇聖恩,俯准敕部,即將本省之龍江、滸墅二關存撥銀兩,全行扣除。並在附近之九江關,及浙省藩關各庫內查明堪撥之數,連龍江、滸墅二關,共合銀四十萬兩,迅速解交江寧藩庫,以濟急需。如有用剩銀兩,即行奏明,提歸報撥。臣等仍督率所屬,核實辦理。倘官吏人等有侵克虛冒情弊,立即嚴參重辦,不敢稍事姑容,以期仰副聖主軫恤災黎有加無已之至意。
除咨明戶部外,謹合詞恭折由驛具奏。
朱批:戶部速議具奏。
戶部議奏:臣等伏查江蘇江寧等屬本年被災應需撫賑口糧銀兩,先據該督等請將蘇省藩、道各庫存貯正項,及捐監漕價各款,共銀一百三十餘萬兩,奏留備用外,尚多不敷,請將浙江藩關各庫堪撥銀兩,暫行扣留。經臣部奏准,將蘇屬藩道各庫銀兩准其留備賑需;其請留浙省藩關各庫銀兩,議令該督等俟辦有成緒,如果實有不敷,另請籌款撥用在案。今據奏稱:前次奏撥銀一百餘萬兩,業已盡數陸續撥發。來春展賑,計應籌備銀六十萬兩,除將蘇州藩司所屬賑剩銀二十萬兩,撥入江寧藩庫備用外,尚不敷銀四十萬兩,並請將本省之龍江、許墅二關存撥銀兩,全行扣留;並在附近之九江關暨浙江省藩關各庫內查明堪撥之數,連龍江、滸墅二關共銀四十萬兩,迅速解交江寧藩庫,以濟急需。臣等查系籌備展賑要需,悉心酌議。擬撥九江關稅銀五萬兩,蕪湖關稅銀九萬兩,鳳陽關稅銀八萬兩,龍江西新關稅銀六萬兩,滸墅關稅銀四萬兩,江海關稅銀四萬兩,淮安關稅銀三萬兩,揚州關稅銀一萬兩,以上共撥銀四十萬兩。應令各該撫、監督等,於文到日迅即派委妥員,解赴江寧藩庫備用。仍責成該督撫於屆辦展賑之期,董率所屬,實心經理。並隨時嚴密稽查,倘官吏等有侵克冒濫情弊,立即嚴參究辦。如有賑剩銀兩,亦即提歸報部。等因。
奉旨:依議。
陶澍等道光十年以前積欠銀米麥豆谷石請豁折
奏為遵旨查明江蘇省積年民欠,及因災緩帶銀米麥豆谷石實在、未完各數,開列清單,恭折具奏,仰祈聖鑒事。
竊臣等接准部咨:欽奉上諭:朕寅承丕緒,撫馭萬方,旰食宵衣,無日不以勤恤民隱為念。十五年中,利農重谷、減賦停徵,迭沛恩綸,覃敷愷澤,所願四海烝黎,家給人足,共享昇平之福。因思各省民欠錢糧,自嘉慶年間蠲免以後,迄今又閱十餘年矣。比歲以來,仰蒙慈佑,慶協綏豐,民氣和樂。本年恭逢聖母皇太后六旬萬壽,欽惟慈禧光被,歡洽敷天,允宜申錫無疆,普蠲逋賦。所有各省節年正耗民欠錢糧,及因災緩徵、帶徵銀谷,並借給籽種、口糧、牛具,及漕項、蘆課、學租、雜稅等項,即著該督撫、將軍、府尹等,將道光十年以前實欠在民者,詳悉查明,按照該省所屬之某州某縣銀谷若干,速行開單具奏,候朕以次降旨,全行豁免。並著先將此旨, 譽黃宣示城鄉村鎮,咸使聞知,俾官吏胥役,無從影射侵欺,以期膏澤下降,用副朕錫羨延厘,普惠寰區之至意。該部遵諭施行。欽此。當經恭錄,轉行江寧、蘇州兩藩司,及江安、蘇松兩糧道,欽遵查辦。一面恭刊 譽黃,頒發各屬,遍行曉諭,業將辦理情形,先以復奏在案。
臣等伏查江蘇為財賦之區,錢漕繁重,甲於他省。上屆查辦嘉慶二十二年以前民欠,共銀四百六十九萬二千餘兩,米麥豆等項一百六萬六千餘石,均奉恩旨,全行豁免。今自嘉慶二十三年以後,截至道光十年,又閱十有餘載。其年應徵之項,歷於奏銷案內,比較分數,按年造冊奏咨。復將上、下兩忙征解銀數,隨時據實奏報,層層考核,備極周詳。是以應徵熟田項下,民欠尚不至於過多。惟因災緩徵之項,是道光三年大水以後。江、蘇兩藩司所屬,頻年屢有災傷,民生積困之餘,既不能概予議蠲,自不得不量為展緩。就一年而計,為數尚少,合十餘年並計,積數遂多。此次曠典特頒,總期實惠及民,不使官吏有一毫之侵欺,款用有一毫之隱混。臣等節次飭司,將應豁者何年何款,不應豁者何年何款,頒發各屬,遍行示諭,務令城鄉市鎮,共見共聞,在官之人,無從影射。凡在茅檐蔀屋,無不歡呼載道,感頌皇仁。
查十年以前積欠之地丁、驛俸、槓腳、屯折、貢舫、蘆課、雜租、學租、河灘租等款錢糧,以及漕項銀米,俱在清豁之例,款目甚繁。其中已入清查及參案虧缺、續完各數,必當逐款剔除,不許混入。而未完民欠,尤以版串為憑。故必逐張盤驗,果系的欠在民者,方准查辦。惟歷年久遠,串據紛紜,鉤稽大為不易。隨復督飭藩司糧道,悉心綜核,往返驗查。並遴派明干丞悴及候補州將簿冊交代案據,按年按款核對,務使針孔相符,遞加切結,送司核辦。其直隸州廳民欠,由巡道核盤轉加。如有影射矇混,責令據實揭參。並又節次札催去後。茲據江寧布政使楊簧、署蘇州布政使裕謙、江安督糧道唐鑒、蘇松督糧道陶廷傑先後會督各道府州及委員等查實節年民欠,及因災緩帶銀米確數,開單詳請具奏前來。
臣等詳加查核,除太湖、金匱、嘉定、崇明四廳縣,太倉、鎮江二衛應徵錢糧,均系年清年款,並無十年以前應豁民欠外,計自嘉慶二十二年起,至道光十年止,江寧藩司所屬熟田應徵項下,實欠地漕等銀八萬六千七百二十八兩零,谷二千二十三石零;蘇州藩司所屬熟田應徵項下,實欠地漕等銀八萬六千三百九十七兩零,米一百四十五石零。以額徵之數,科算其所欠,尚不及百分之一。惟節年因災緩徵項下,江寧藩司所屬地丁、驛俸、槓腳、屯折、貢舫、蘆課、雜稅、公費、學租、漕價,出借籽種、口糧、油麻,地租、河灘租,並漕項,鳳陽、淮安、徐州倉正耗,及補征蘆課各款,共銀三百七十二萬七千九百八兩零,外有阜寧縣新淤灘地未完道光十年地丁、灘租正耗銀七百五十兩零,南屯恤孤漕糧項麥豆及出借常平倉谷一百一十六萬六千三百三石零,蘇州藩司所屬節年災緩地丁、槓腳、蘆課、漕項、學租等款共銀一百一十二萬五百六十八兩零,地漕米豆二十二萬九千五石零,均因連年災歉,迭奉恩旨遞緩,本不在應徵之例,尚非花戶完納不前,亦非州縣催科不力。以上江、蘇兩屬,統共熟田未完銀十五萬三千一百二十六兩零,米谷一百三十九萬五百九石零,皆系實欠在民,並無絲粒隱混。除將應徵各款清冊,咨部核辦,臣等謹會同漕運總督臣麟慶合詞恭折具奏。並開繕清單,敬呈御覽,恭候恩旨遵行。
再,各屬社倉谷石系民捐民辦,所有出借未完各數,上屆繫於欽奉恩詔豁免籽種、口糧案內,聲明歸入年例咨報冊內請豁,奉部復准在案。今屆社倉出借應免雜款及灘征河銀,容照上屆成案,查明另行分別具奏。其蘇州所屬,並無出借常平倉谷、籽種、口糧、牛具,亦無雜稅欠款,合併陳明。
謹奏。
林則徐江蘇陰雨連綿田稻歉收情形片
道光十三年
再,江蘇連年災歉,民情竭蹶異常,望歲之心,人人急切。今夏雨暘調順,滿擬得一豐收,稍補從前積歉。乃自七月間,江、湖盛漲,沿江各縣,業已被水成災。其時蘇、松等屬,棉稻青蔥,猶冀以江南之贏,補江北之絀。蓋本省漕賦,在江北僅十之一,而江南居十之九,故蘇、松等屬,秋收關係尤重。惟所種俱系晚稻,成熟最遲。秋分後,稻始揚花,偏值風雨陰寒,遂多莠而不實。然大概猶不失為中稔。迨九月以後,仍復晴少雨多,晝則霧氣迷濛,夜則霜威嚴重,雖已結成顆粒,僅得半漿,鄉農傳說暗荒。臣初猶未信,當於立冬前後,親坐小舟,密往各處察看。見其一穗所結,多屬空浮,半熟之禾,變成焦黑,為先前所不及料。然猶盼望晴霽,庶可收曬上礱。不意十月以來,滂沱不止,更有迅雷閃電,晝夜數番。自江寧以至蘇、松,見聞如一。臣率屬虔誠祈禱,悚懼滋深。雖中間偶爾見晴,而陽光熹微,不敵連旬甚雨。在田未刈之稻,難免被淹,即已刈者,欲曬無從,亦多發芽霉爛。鄉民以熏籠烘焙,勉強試礱,而米粒已酥,上礱即碎。是以業田之戶,至今未得收租。臣先因欽奉諭旨,新漕提前趕辦,當經欽遵,嚴飭各屬,勒令先具限結,將何日開倉,何日征完,何日兌足,開行登載;結內並聲明如有逾期願參辦字樣呈送,如不具限狀,即系材力不能勝任,立予撤參,不使戀棧貽誤。各屬尚皆具結遵辦。然賦從租出,租未收納,賦自何來?當此情形屢變之餘,實深焦灼。
又各屬沙地,只宜種植木棉。男婦紡織為生者,十居五六,連歲棉荒歇業,生計維艱。今年早花,已被風搖。而晚棉結鈴尚旺,如得暄晴天氣,猶可收之桑榆。乃以雨霧風霜,青苞腐脫,計收成僅只一二分。小民紡織無資,率皆停機坐食。且節後已交冬至,即趕緊種麥,猶恐過時。況又雨雪紛乘,至今未已,田皆積水,難種春花,接濟無資,民情更形窘迫。此災在臣奏報秋災以後,歉象加增,日甚一日之情形也。
地方官以秋災不出九月,不許妄報,原系遵守定例。然值連陰苦雨,人心難免惶惶,外縣城鄉,不無搶掠滋鬧之事。臣飭委文武大員,分投彈壓,現已安靜。除寶山鄉民因補歉收擠至縣署一案另摺奏明嚴拿提審外,其餘情節較輕例不應奏者,亦當隨案照例懲辦,以戢刁風。惟據續報歉收情形,勘明屬實,不得不照續報災傷之例,酌請緩徵。
正在繕折具奏間,承准軍機大臣字寄欽奉上諭:近來江蘇等省,幾於無歲不緩,無年不賑。國家經費有常,豈容以展緩曠典年復一年,視為相沿成例!並奉上諭:該督撫等不肯為國任怨,不以國計為亟,是國家徒有加惠之名,而百姓無受惠之實。無非不堪下吏,私充囊橐,大吏只知博取聲譽!等因欽此。臣跪誦之下,兢凜慚惶,莫能言狀。念臣渥蒙恩遇,任重封圻,且居此財賦最繁之地,乃不能修明政事,感召和甘,致地方屢有偏災。極知經費有常,而不得不為賑恤、蠲、緩之請,撫衷循省,已無時不汗背靦顏。乃蒙皇上不加嚴譴,訓飭周詳,但有人心,皆當如何感愧?況臣受恩深重,曷敢自昧天良?若避怨沽名,不以國計為亟,則無以仰對君父,即為覆載之所不容。臣雖至愚,何忍出此!即如上年,臣到蘇之後,秋成僅六分有餘,而蘇、松等四府一州,於徵兌新漕之外,尚帶運十一年留漕二十萬石,合計米數,將及一百八十萬,為歷來所未有之多。原因天庾正供,不敢不竭力籌備。其辛卯年地丁,督同藩司陳鑾催提嚴緊,亦於奏銷前掃數全完。業經專摺奏蒙聖鑒在案。
竊維盡職之道,原以國計為最先。而國計與民生,實相維繫。朝廷之度支積貯,無一不出於民。故下恤民生,正所以上籌國計,所謂民惟邦本也。本年江潮之盛漲,系由黔、蜀、湖、廣、江西、安徽各省大水,併入長江。其破圩淹灌之處,原不止上元等六縣。臣所請撫恤,第舉其最重者而言,仰蒙聖上天恩,准給口糧,災黎感淪肌髓。嗣經官紳捐資撫恤,臣即復行奏請,無庸動項。惟將所發上元、江寧、句容、江浦、儀征五縣銀兩,留為大賑之需。其丹徒一縣捐項,已有五萬餘兩,並足以敷賑濟,當將前發之銀,提回司庫。凡此稍可節省之處,均不敢輕費帑金。惟於災分較重,捐項又難猝集之區,則不得不酌給例賑。臣等另折請撥之十三萬兩,系分給十二縣衛民軍,雖地方廣而戶口多,亦只得撙節動撥。此外無非倡率勸捐,以冀隨時接濟。惟頻年以來,屢勸捐輸,即紳富之家,實亦力疲難繼。查道光三年大災,通省捐至一百九十五萬餘兩。至道光十一年,災分與前相埒,僅能捐至一百四十二萬餘兩。其餘各年,捐項較絀。此時間閻匱乏,勸輸愈難。然睹此待哺災黎,要不能不勉籌推解。臣與督率司道等各先捐廉倡導,以冀官紳富戶,觀感樂施。凡此情形,皆人所共聞共睹。如果不肖州縣,捏災冒賑,地方刁生劣監,豈肯不為舉發?而紳富之家,又安肯聽其勸諭,捐資助賑,至再至三?且捏災而轉自捐廉,似亦無此愚妄之州縣也。至請緩之舉,只能緩其目前,仍須征於異日,非如蠲免之項,慮有侵吞。州縣之於錢漕,未有不願征而願緩者,必至必不得已而請緩。且年復一年,則地方凋敝情形,早已難逃聖鑒。然臣初亦不料其凋敝之一至於是。今漕務瀕於決裂,時刻可虞,臣不得不將現在實情,為我皇上密陳梗概。
查蘇、松、常、鎮、太倉四府一州之地,延袤僅五百餘里,歲征地丁漕項正耗額銀二百數十萬兩,漕白正耗米一百五十餘萬石,又漕贈、行月、南屯局恤等米三十餘萬石。比較浙省征糧,多至一倍,較江西則三倍,較湖廣且十餘倍不止。在米賤之年,一百八九十萬之米,即合銀五百數十萬兩。米少價昂,則暗增一二百萬兩,而人不覺。況有一石之米,即有一石之費,逐層推計,無非百姓膏脂。民間終歲勤動,每畝所收,除完納錢漕外,豐年亦僅餘數斗。自道光三年水災以來,歲無上稔。十一年又經大水,民力愈見拮据,是以近年漕欠最多。州縣買米墊完,留串待征,謂之漕尾。此即虧空之一端,曾經臣縷晰奏聞,然其勢已不可禁止矣。
臣上冬督辦漕務,將新舊一併交幫。嗣因震澤縣知縣張亨衢辦漕遲誤,奏參革審,而漕米仍設法起運,不任短少,皆因正供緊要,辦理不敢從寬也。今歲秋禾,約收已遜去年。茲復節節受傷,甚至發芽霉爛。詢之老農云:現在縱能即晴趕晾,糟朽之谷,每畝比之上年,已少收五六斗。就蘇州一府額田六百萬畝計之,即已少米三百餘萬石。合之四府一州,短少之米,有所不堪設想者。民間積歉已久,蓋藏本極空虛。當此秋成之餘,糧價日昂,實從來所未見。來歲青黃不接,不知更當何如?小民口食無資,而欲強其完納,即追呼敲扑,法令亦有時而窮。
前此漕船臨開,間有缺米,州縣尚須買補。近且累中加累,告貸無門。今冬情形,不但無墊米之銀,更恐無可買之米。至曩時蘇、松之繁富,由於百貨之流通,挹彼注茲,尚堪補救。近年以來,不獨江蘇屢歉,即鄰近各省,亦連被偏災。布匹絲綢,銷售稀少,權子母者,既無可牟之利,任筋力者,遂無可趁之工。故此次雖系勘不成災,其實困苦之情,竟與全災無異。臣惟有一面多勸捐資,妥為安撫,一面督同道府州縣,將漕務設法籌辦,總不使藉口耽延。但本年已請緩徵之處,尚不過十分中之二分有餘。此外常、鎮等處,亦已紛紛續稟。臣核其情形略輕者,無不先行駁飭。但天時如此,日後情形如何,臣實不敢預料。
晝見陰霾之象,自省愆尤;宵聞風雨之聲,難安寢席。並與督臣陶澍書函往復,於捐賑辦漕等事,思艱圖遠,反覆籌商,楮墨之間,不禁聲淚俱下。倘從此即將晴霽,歉象尚不至更加;如其不然,臣惟有再行據實奏聞,仰求訓示遵辦。大江南北為各省通衢,且中外士宦最多,一切實情,難瞞眾人耳目。臣如捏飾,非無可以舉發之人。我聖主子惠黎元,恩施無已,正恐一夫不獲,是以察復務嚴。但民間困苦顛連,尚非語言所能盡。本年漕務,自須極力督辦。而睹此景象,時時恐滋事端。至京庫儲蓄情形,臣本未能深悉,倘通盤籌劃,有可暫紓民力之處,總求恩出自上,多寬一分追呼,即多培一分元氣。天心與聖心相應,定見祥和普被,屢見綏豐,長使國計民生,悉臻饒裕,臣不勝延頸頌禱之至。謹將現辦災歉委無捏報緣由,瀝忱附片具奏。
林則徐復奏查辦災賑情形折
道光十三年
奏為查明現辦災賑情形,恭折復奏事。
竊臣承准軍機大臣字寄道光十三年十月二十九日奉上諭:據給事中金應麟奏稱:積貯之利無窮,補救之利有限。被災地方,窮民最苦而豪棍最強,富戶最憂而吏胥最樂。有摻和糠秕,短缺升斗,私飽己橐者;有派累商人,抑勒鋪戶,令其幫助者;有將鄉紳家丁佃戶混入丁冊,希圖冒領者;有將本署貼寫皂班,列名影射者;有將已故流民乞丐, 入冊分肥者;有將紙張飯食車馬派累保正,作為攤捐者;有將經紀貿易人等,捏作饑民代為支領者。甚至將已經報荒之地,水退不准耕種,以待州縣履勘,名曰指荒地畝。百姓漸至逃亡,而奸狡之徒,以災荒為得計:賑糧到手,猶復隨眾扳號;本境已完,旋即故居;他邑米船過境,設卡截留;典鋪未開,邀人爬搶。生監把持,婦女喧嚷,種種惡習,不可勝言。州縣略加懲處,吏胥即串同土棍,鬨堂毀辱。上司慮生事端,予以撤任。於是相習成風,冊籍付之糧吏,銀米委之劣矜。今歲已賑,明歲復然,真正饑民,全無實惠。加以疲猾州縣,剋扣賑糧,彌補虧空,病國病民,尤堪痛恨。從前乾隆、嘉慶年間,捏災冒賑之案,無不盡法處治。今十數年來,各省督撫未有參劾及此者。豈今之州縣,勝於前人乎?總緣各上司憚於舉發,故雖百弊叢生,終不破案,實為近來痼習。嗣後各督撫府尹,務當激發天良,力除積習。於稔收處所積存谷石,不准僅留例價;於歉收處所訪查各弊,不得稍事姑容。倘不能實力實心,認真查辦,再有前項弊端,經朕派員查出,或有訪聞,定當從嚴懲處,決不寬貸。等因欽此。仰見我皇上念切民生,澤必下究,惟恐一夫不獲,務期百弊盡除。臣跪誦再三,莫名欽凜。
伏查災賑之弊,悉數難終。而致弊之由非一端,即舞弊之人亦非一類。若但統謂之弊,而未經分別推求,則雖極意剔除,終恐情形隔膜。即如該給事中臚舉各弊,有在土棍者,有在生監者,有在吏胥者,並有在州縣者,臣請分晰陳之。
土棍之弊,在於悍潑。如該給事中所稱,扳號喧嚷,截米爬搶等情,皆系實有之事。然猶其淺者耳。其兇惡情形,則在強索賑票,不許委員挨查戶口。如不遂欲,則拋磚擲石,潑水濺泥,翻船毀轎。甚至將委員擁置空屋,扃其戶,以為要求必得之計。並主使村莊婦女,百般凌辱,尤為莫可理喻。其於殷富之戶,則恃眾闖鬧,名曰坐飯,又曰並家,而統謂之吃大戶。公然傳單糾約,助勢分贓,不獨設立災頭,並設管帳包廚等名目。十一年奏辦之陸長樹、王玉淋等案,即皆土棍之尤。屢經嚴拿痛懲,近雖稍知斂戢,而惡習總未盡除。當茲災歉頻仍,惟有寬猛兼施,隨時懲處。若指此為辦災之弊,則弊在民而不在官。緣此種兇徒,不但州縣疾之如仇,吏胥尤畏之如虎,似無敢與串同之理也。
生監之弊,在於包攬。平居無事,慣寫災呈。一遇晴雨欠調,即約多人赴官呈報。若經有司駁斥,輒架民瘼大題,聯名上控。及聞查賑,則各捏寫戶口總數,勒索賑票,自稱力能彈壓,只要遂伊所欲,便可無事,否則挾制官吏,訐告不休。京控之案,往往若輩為之。
吏胥之弊,在於捏冊。當報荒之始,即造具災形圖冊,詳載區圖斗斛,謂之注荒。迨給賑,則有口冊、賑票、飯食、紙張,在在需費。吏胥即借災費為名,於查荒時索錢賣單,查賑時捏名入冊,先藉口於賠墊,而暗遂其侵欺。此等或愚弄本官,或買囑委員,或勾結生監,尚皆事所時有,曾經懲辦有案。若謂其串同土棍,則彼此判若兩途。拒之惟恐不嚴,避之惟恐不遠,未必引而近之,以自取累也。
凡此三種舞弊之人,欺詐萬端,不勝枚舉,尚不止該給事中所陳。然扼要總在州縣。州縣廉,則人不敢啖以利;州縣嚴,則人不敢蹈於法;州縣勤而且明,則人不得售其奸。所慮災賑之區,難得許多良吏。誠如聖諭,豈今之州縣勝於前人?此臣所以深思原本,而必以察吏為最亟也。
幸賴我皇上澄敘官方,首以清廉為重。近來江蘇州縣,雖其才幹未必果勝前人,而辦災一事,實系清賑,不能更有侵冒之事。亦非必其人之皆清,而實有不得不清之勢也。蓋放賑總以稽復戶口為第一要義。如道光十一年,江蘇災重且廣,維時臣陶澍與升任撫臣程祖洛,先後奏定災賑章程,力除積弊。責令委員,戶必親填,人必面驗,票必親給,查完一戶,即以油灰書其門首,查完一村,即將戶口榜諸通衢,俾人人共聞共見。迨查過數村,匯開口數清折,先由委員申報司道,仍將花名底冊,移送該管州縣。其賑票之上,蓋用委員銜名戳記,使驗票即知何員所查。是委員查報之後,印官若欲添一戶口,而印票、底冊、榜示、清榜四項,總不符合,即欲作弊,而勢有不能。至印官之稽察委員,只須攜冊下鄉抽查。如其有冊無票,有票無榜,或票、榜與冊不符,即將委員稟揭。又有上司層層複查,如印、委通同回護,有弊不揭,察出一併參辦。其委員吏役薪水紙飯,皆由督撫司道捐廉優給,俾免賠累而杜需索。彼時印、委各員,頗知惕然遵守。復蒙我皇上軫念民艱,欽派大臣朱士彥、白鎔來江督辦,一時官吏,更加震肅。生監地棍人等,亦知斂跡,積弊為之一清,道路傳言皆謂之清賑。嗣後查辦災務,即以此為定章。
臣又嘗剴切札諭各屬,以地方官辦理命、盜案件,如有故勘致死,既干抵償,然猶不過一人一事。若辦賑有所侵蝕,是直向千萬垂斃之民,奪之食而速其死,即使幸逃法網,天理必不能容。況江蘇前有山陽縣王伸漢冒賑之案,府縣皆陷重辟,大吏亦干嚴譴,尤時時指為炯戒,聞者莫不股慄。今平心論之,如王伸漢之貪婪殘忍,不惟現在州縣不至如此,即數十年來,亦所僅聞。且查王伸漢案內,山陽一縣所領賑銀,至九萬九千餘兩之多。今十二縣衛賑銀,通共請撥十三萬兩。值此連年災歉,飢口繁多,因經費有常,不得不力籌撙節,減之又減,幾於杯水車薪。即有貪員,亦已杜其浮冒地步。且例賑之外,無處不賴捐輸協濟,若有司以賑銀入己,而轉令民戶輸捐,則必為眾所切齒,一日不能相安,豈肯聽其勸諭?而刁生劣監,虎視眈眈,如州縣稍有營私,則訛詐分肥,人人得而挾制。縱將所領賑銀,全給訛詐之徒,尚不足填其欲壑,安能更有餘銀人己?況災民嗷嗷待哺,且不慮激成事端?州縣即不顧聲名,斷無不惜其身家性命。似此受制於人,而仍無利於己之事,雖至愚亦不肯為。自督撫以至道府,皆職司糾察,賑災重務,孰敢徇庇姑容?是今日之州縣,無從舞弊,既為法令所限,亦屬時勢使然。該給事中所奏,或系從前舊弊,而非近來事歸核實之情形也。
至積存谷石,原系備荒善政。惟近年連遭災歉,谷價增昂,即鄰省亦非豐稔。不惟向存例價不敷買補,抑恐官為採買,民間食貴堪虞。仍應俟年歲稔收後,糧價稍平,再飭各州縣籌買歸倉,以為有備無患之長計。
總之,民生凋敝之際,官斯土者,無不棘手焦心,惟矢此一片血誠,上以宣皇仁而下以結民信。局中之苦,不敢求諒於旁人,所謂及之而後知,履之而後難也。臣惟有恪遵聖諭,察核加嚴,不敢市惠以沽名,亦不敢因噎而廢食。使有司畏朝廷之法,則積弊去而吏治清;小民感君上之恩,則元氣培而本根固:庶以仰副我聖主察吏安民訓誡諄諄之至意。謹將實在情形恭折復奏。
林則徐等各屬民欠攤征借辦工程銀兩請豁折
道光十五年
奏為遵旨查明江蘇省各屬借辦工程攤征未完民欠銀數,開單恭奏,仰祈聖鑒事。
竊照欽奉恩旨,普免道光十年以前民欠錢糧一案,業經臣林則徐於巡撫任內,查明江蘇省民欠地、漕等項確數,會折具奏;並聲明應免雜款及蘇征河銀,查照上屆成案,另行分別具奏在案。
伏查江、淮、揚、徐、海五府州,及蘇、松、常州等府所屬境內,道光十年以前,疏浚水利河道、修築堤堰應歸民辦工程,因工巨費繁,先後奏准借帑給辦,分年攤征,本應清完還款。惟江、淮等屬濱臨湖、河,多系積歉之區,仰蒙我皇上軫念民依,遇災蠲、緩正款。既經緩帶借款,亦即展攤,往往前限未及征完,後借分攤踵至,是以限內雖有輸納,而節年積欠仍多。至蘇、松、常州等府.亦自道光三年水災之後,民力拮据,遞年積緩,尚有未完帶款。溯查嘉慶二十四年豁免積欠案內,江省河堰各工,借款攤征未完民欠,先經前督臣孫玉庭等奏奉恩旨豁免。嗣於道光二年間,因江、安兩省徐、鳳、泗三府州屬災傷屢告,又經體察情形,請照乾隆六十年豁免定案,除借款在嘉慶二十四年以後者仍按限分征外,其在二十三年以前借款攤征未完銀兩,續經奏准部議奉旨,概行豁免在案。此次仰蒙恩旨,查豁免各款民欠錢糧,系以道光十年為止。先據各藩司具詳,道光十年以前而攤征在十年以後者,各屬均系濱臨江、海、湖、河,災傷屢告,查與上屆嘉慶二十四年及道光二年兩次豁免成案相符,詳請援案,一體查辦。隨經臣等飭據該司等,將各屬挑築河堤等工借款攤征銀兩,造具已、未完清冊,送由該管道府州,調齊征簿串根,按年按款,徹底盤查結轉,再申藩司,悉心綜核,據實開報,不任稍有隱混。茲據江寧布政使楊簧、前署蘇州布政司裕謙將實欠在民未完確數,開單詳請具奏前來。
臣等復加查核,江寧、淮安、揚州、徐州、海州五府州屬截至道光十年止,應徵還銀一百二十三萬七千六百六十兩五分八厘四毫。除已完解司,並報入三次清查參案虧缺,及完存屬庫未解,共銀四十三萬七千六百五十一兩八錢八分九厘,統計實在民欠,及因緩帶未完並未屆征限,共銀八十萬八兩一錢六分九厘四毫。蘇州、松江、常州三府屬,除孟瀆河續借挑河建閘等銀八萬六千七百二十四兩六錢五分二厘,借領在十年以後,仍應攤征外,截至道光十年止,實在民欠並災緩未完,及未屆征限,共銀二十萬六千九百三兩九錢二分二厘。以上江、蘇兩屬,共民欠未完銀一百萬六千九百一十二兩九錢一厘四毫,均系道光十年以前借項領辦之工,實欠在民,並無隱混。恭逢皇上鴻恩浩蕩,惠普寰區,合無仰懇聖慈俯准,一體寬免。此內雖有未屆征限,而借款領辦系在十年以前者,請援歷辦成案,一律蠲除,俾濱臨河、湖億兆窮黎,咸沾實惠,咸沐鴻施,益無既極。除將送到清冊,咨部查核外,臣等謹合詞恭折具奏,並繕清單敬呈。
上元江寧等六縣沿江地方被淹恭請撫恤折
奏為查明上元等六縣沿江地方被水較重,仰懇天恩量予撫恤恭折。
竊照江蘇省本年夏秋間雨水較多,江、揚、淮、徐等屬.迭沛滂沱,低洼之區.積潦未能消退。加以上游黔、蜀、兩湖、江西、安徽之水,並力東趨,來源過旺。江、湖迭經盛發,沿江之上元、江寧、句容、江浦、六合、江都、儀征、丹徒等縣,潮汐泛漲,多被衝破圩圍,漫過堤埂,在田禾稻,正在揚花,頓遭淹浸。業經臣林則徐於七月份雨水糧價折內,奏陳大概情形。一面飭司委員,分投勘辦在案。
旋查八月初三、四兩日,雨大風狂,連宵達旦,各屬同日具報者十之七八。而江潮正當大汛,經此風浪衝擊,圩岸愈不能保護。茲據上元縣稟報,該縣北鄉沿江各圩,潮水沖潰,田禾先已被淹。其東南鄉沿河一帶圩田,前被河水灌注,情形尚輕,復值江潮加漲,淹沒殆盡,民情困苦。又據江寧縣稟報,西鄉圩田均系貼近大江,前已被淹。七月中旬以後,連遭大雨,江水盛漲,附近江圩之處,一片汪洋。又東鄉貼近秦淮河之鳳東等區,因河水通江,江水加漲,擁入河內,水不能下流,倒漾散漫,田禾均遭淹沒。又據句容縣稟報,北鄉地處低洼,自六月以來,潮水泛溢,浸及低田。八月初三、四等日,風雨連綿,江潮洶湧,前次未破之圩,水浸日久,堤腳已松,更值風潮盪激,遂致潰決。或因圩身塌矬過水,人力難施,田禾漂沒,間有廬舍倒坍,棲止失所,尤堪憫惻。又據江浦縣稟報,低田圩岸,先被江潮衝破,禾苗俱在水中,房屋多有坍塌,洲地蘆葦被水漫淹,梗葉腐爛。七月廿五、六等日潮水加長,地勢略高之腹內各圩,亦被漫破。又據儀征縣稟報,東鄉沿江一帶外圩田畝,前因風潮陡發,於六月十三等日先後被淹。八月初一、二日來源涌急,水勢更大。兼值初三日大汛之期,風雨晝夜不息,江水泛濫,復將西鄉接壤六合之內圩田畝,及南鄉未淹里圩,俱經淹浸。又據丹徒縣稟報,七月初一、二、三等日,大汛期內,東風大作,初四、五等日,風雨交加,山水下注,以致江潮陡長,沿江低洼田廬,同時均有淹漫。七月二十八、九及八月初一、二、三等日,霪雨東風,連宵達旦。兼之江北各路水勢驟注,潮汐更大,圩岸沖殘,各災民篷棲露宿,口食維艱。各等情,先後稟請撫恤。並據江寧藩司趙盛奎、蘇州藩司陳鑾查明屬實。所需撫恤銀兩,江屬即由司庫地丁正項銀內動撥,蘇屬在於道光十三年秋撥款內動支。委員齎往各處,隨查隨放,趕緊辦理。等情。詳請具奏前來。
臣等伏查濱江各縣,迭遭盛漲,雖水勢由漸而至,居民遷移高阜,人口尚無損傷,但田廬淹沒,棲食無資,情形較重。連日天已暢晴,潮仍未退,民間積淹日久,因苦倍形。俟勘定災分,再請接濟。實屬緩不濟急,自應先行撫恤,俾免流離失所。除一面飭司動放銀兩,責成該府督率印、委各員,周曆確查,即行散給外,相應恭懇聖恩,俯准將上元、江寧、句容、江浦、儀征、丹徒六縣沿江被淹各鄉,先行撫恤一月折色口糧,以資接濟。至六合縣被水之處,已據該縣稟報,勸捐辦理。其江都縣被淹各處,據該縣稟報,查看民情,目前尚可支持,應請無庸撫恤。惟毗連丹徒之廬田,被淹較早,民情拮据,已由縣捐廉接濟。此外高淳、溧水二縣,因江漲灌湖,亦有泛溢。又淮、揚一帶濱臨湖、河各州縣,因洪湖水勢日增,將車邏南關及五里中壩次第拆除,以資宣洩。壩下田畝,難免被淹。幸早稻業已全收,中稻亦可搶割,其晚稻是否可以保護,尚須隨時察看。至徐、海各屬,積雨數旬,低洼間有積水,節經飭令設法疏消,冀於秋收不致大損。現在委員查勘,俟復到核明,如尚有應須撫恤之處,亦即酌辦,另行具奏。
所有上元等六縣應請先行撫恤緣由,謹合詞恭折具奏。
李星沅淮南成災各場應需接濟折
道光二十八年十二月
奏為遵旨查明淮南成災各場來春應需接濟恭折。
竊道光二十八年十月初三日,奉上諭:本年江蘇淮南各場灶被淹潮來,應否接濟之處,查明於封印前奏到。等因欽此。當經札行運司欽遵確查去後。茲據兩淮鹽運使但明倫詳稱:查通州分司所屬之呂四、掘港,泰州分司所屬之富安、安豐、梁垛、東台、何垛、丁溪、草堰、劉莊、伍佑、新興、廟灣等十三場,本年被水成災八分、七分,業蒙恩旨分別蠲、緩、給賑,目前無虞失所。惟積水涸復較遲,未能一律播種。各丁停煎日久,來春口食無藉,民依不免拮据。請按煎鹽場,每大給谷二石,小給谷一石,於鹽義倉存谷內動撥。等情。詳請具奏前來。
臣復加察核,系屬實在情形。合無仰懇天恩,俯准將呂四等十三場被災灶戶,於來春青黃不接之時,按照煎鹽大小場,分別撥給散放,俾資接濟。感沐皇仁,益無既極。除飭運司查明場應撥穀數,另行詳請咨部外,臣謹會同江蘇巡撫臣陸建瀛合詞恭折復奏。
李星沅賑恤鹽屬災區動撥銀谷各數片
道光二十八年
再,本年兩淮鹽場被潮、被水,前經臣查明,通州、泰州兩分司所屬之呂四、掘港、富安、安豐、梁垛、東台、何垛、丁溪、草堰、劉莊、伍佑、新興、廟灣等十三場成災八分、七分,極、次貧灶,分別照例給賑。初關用本色谷石,二關用折色銀兩,奏奉俞允在案。茲飭據兩淮鹽運使但明倫,督查呂四等十三場被災灶丁,大小戶口,遵照定例,極貧給賑五個月,次貧給賑一個月。初關極、次兩項,共需本色谷一十一萬三千三百六石一斗,請於三義倉存谷內動撥。二關極貧一項,共計折色銀一萬七千三百八十二兩三錢八分二厘五毫,於運庫征存鹽庫內動支。等情。具詳前來。
臣覆核無異。除批飭分別撥給,督率分司場委各員,飭回散放,務期貧灶鹹得實惠,不准浮濫滋弊。仍責成運司,親往抽查,倘有冒混,即予嚴參。並咨部查照外,所有賑恤鹽屬災區動撥銀谷各數,相應附片陳奏。
李宗羲奏辦工賑疏
同治十三年
奏為欽奉諭旨,恭折復陳,仰祈聖鑒事。
竊臣等承准軍機大臣字寄同治十三年十一月二十六日奉上諭:給事中郭從矩奏:黃河溜勢南趨,由東境下注江境,運河為黃水所浸,於漕運恐多窒礙,請飭江北徐、淮、海等屬運道堤工履勘核實興修。等語。著李宗羲、文彬按照該給事中所奏,體察情形,悉心會商,妥籌具奏。原折均著抄給閱看。等因欽此。又承准軍機大臣字寄同治十三年十二月十三日奉上諭:御史陳彝奏淮、揚等屬被水情形一折,著李宗羲、文彬、喬松年、劉坤一、吳元炳悉心會商,迅速妥籌辦理,毋令運河再有決口。前據李宗羲等奏請,以江寧府一半抵征錢文,賑濟災黎,即著該督撫等督飭所屬,核實經理。如抵征一款尚有不敷,並著設法接濟,毋使一夫失所,用副朝廷體恤民艱之至意。原折均著抄給閱看。等因欽此。應即欽遵分別辦理。
伏查上年黃水下注,泛濫為災,東省及江境並受其害。臣宗羲曾陳奏兩次,總以山東籌堵決口為主。至江省應辦之工,凡力所能為,而於事稍有裨益者,並不敢不先事綢繆,力圖補救。自上年秋冬以後,黃水日益南趨。查看江境受害情形,以海州、沭陽等處為最重。該給事中郭從矩折內所稱,就全局所言之,以導黃人海為第一要著,誠與目前情事相合。現經飭派道員陳國熙、龐際雲、張富年等確切勘明,東省下注之水,沖 入海、沭境內者,向以六塘河為正干,沙礓河為旁支。近則黃水漫溢愈甚,運河不能容,歸入六塘河。六塘又不能容,遂由凌溝奔沙礓河。計大溜已居十之七八,日刷日寬,口門至一百八十餘丈。下游自老堤頭至唐家莊,節節淺窄,然又紆曲,不能直達歸海。現籌疏通海、沭去路,必須先挑沙礓河下游,再將南六塘河南岸、北六塘河北岸殘缺官堤,培築完整,攔束水勢,藉河刷漕,順流 入海。此海、沭等處治河之大略也。
至運堤之應修者,清江以上,則邳州之唐宋山格堤,宿遷之臨城堰,以及李羅二莊輪車頭缺口,均為最險最要之工。清江以下,則高郵之王家塘,甘泉之馬家直、鐵牛灣等處,關係下河各州縣,亦屬不容稍緩之工。至籌堵順清河之策,現在山東撫臣丁寶楨力堵缺口,如果合龍,則順清河可以不堵。而料物等項,仍不能不預為儲備。
以上各節,但就挑浚沙礓河及南、北六塘河修堤兩項估計,已約需銀二十萬兩。其餘各處修理運堤,尚難預計數目。綜計工程甚多,款項甚巨,臣等惟當權衡緩急,次第經理。固不敢吝惜經費,貽誤要工,亦不敢虛擲帑金,致滋糜費。目前所辦者,先從海、沭下手,以挑浚沙礓河為最要。其稍次則邳、宿、清、淮之運堤,亦必擇要修築。此後局勢如有變遷,工程或須續議,仍當因時制宜,再行奏明,請旨辦理。
至辦賑之事,本與河工相連而及。上年秋冬以後,黃流盛漲,非尋常水災可比。臣宗羲奏請截留江寧府屬抵征一半錢文,作為賑濟之需,仰蒙俞允。當經檄飭徐海道吳世熊、淮揚道劉咸,會同河工局道員程國熙等先行派員稽查戶口,酌辦冬賑。臣元炳蒞任後,聞江北饑民,有流徙至常州一帶者,即於牙厘局酌提銀兩,檄委候補知府錢寶傳等,分赴常、鎮等處,設法留養。該御史陳彝折內所稱,江南有不許災民渡江之令,似系傳聞之誤。數月以來,臣等互相商酌,辦賑一事,或設粥廠,或放大米,或散雜糧,全在因地制宜,未便拘定一格。此次水災,以海州、沭陽、銅山、沛縣、邳州、宿遷六處為最重,當經酌撥銀兩,遴委廉正之員,分投辦理。計上年十二月中,各處辦理冬賑,各就地方情形,認真散放,窮民尚沾實惠。其災民流移留養之處,以安東、揚莊、清江、揚州為較多。其餘各處,凡有災民到境,均各蓋搭草棚,酌散錢米,尚屬安靜,不致滋事。現在已交春令,河工即日開辦,江北之民,強壯者即可以工代賑。其老弱婦女不能自食其力者,已檄飭地方官仍照冬賑辦法,時日不妨稍寬,稽核則不可不嚴。所有應用銀兩,現在工、賑兩項並計,專恃抵征一半錢文,斷難敷用。業經臣宗羲於鹽務中設法籌捐,並奏明在案。此後惟當撙節動用,核實經理,總期款不虛糜,民沾實惠,以冀仰副聖天子慎重河防,軫念災黎之至意。
所有酌辦工、賑兩事緣由,理合恭折復陳。
沈葆楨等設法撫綏江北山東被災流民折
光緒二年閏五月
奏為欽奉諭旨,恭折復陳江北近日情形,仰祈聖鑒事。
竊臣承准軍機大臣字寄光緒二年五月二十三日奉上諭:江北、山東被旱,流民失所,亟應設法撫綏,著臣等各就地方情形,加意拊循,力求救荒之策,並嚴緝盜賊,以安行旅,刨挖蝻子,毋任萌生。等因欽此。仰見宵旰焦勞,軫念民生,不使一夫失所之至意。臣五月十一日附片內,曾將四月初一及二十四日得雨情形,陳明大概。
自五月十一日以後,江北各屬,盼澤彌殷。十四、十五兩日,省城連得大雨。察核各屬稟報,揚州府屬與省城大致相同。淮、徐兩屬,則十四日陣雨參差不齊,十五日旋即開霽。二十二日、二十六日,省城疊次得雨,各屬尚未報齊。約計一月中,屢獲甘霖,地脈融通,秋糧以次下種,平原分秧已畢,高阜則未插者多,山農仍切雲霓之望。
據海州知州林達泉報,州屬產蘆之地,四月中旬,訪有蝻子萌生。親赴察看,小僅如蠅,已能縱躍。初仿前人成法,集眾掘溝,鳴鑼圍捕,殊覺用力多而成功少。且地段寬廓,勢難兼顧,設有一隅疏略,馴致能飛,則其禍蔓延,有未可以千百里計者。訪諸老農云:蝻子翅未生時,夜間聚伏蘆葉吸露,捕之毫不費力。乃與場官錢敬曾、王志浩、沈福恆、委員梁建中、千總李春芳,分設數局收買,每斤給錢十五文。每局多購大缸,各盛鹽滷,所收之蝻人缸醃斃,掘坑深埋。俾老幼男婦,無人非捕蝗之人,庶幾蝗無滋生之隙。深夜不煩督責,又人人力所優為,藉以招複流亡,較以工代賑者尤易遍及。自四月十八日開局,至二十三日,已收八萬餘斤。臣批飭其勿惜經費,多方收捕,務絕根株。五月上旬,據報收買漸稀,中旬則愈少。雖未一律淨盡,然二麥登場,無飽於螟螣者矣。
盜案向以徐、淮兩府州為最,而鄰省流寓者尤多。自因果之說盛行,俗吏欲於縱盜種子孫之福,且招解之費無出,瘠區慣以諱盜杜虧累之門。臣痛戒因循,不拘文法,凡贓、盜並獲,供證灼然無疑者,飭即立正典刑,以伸冤憤,而資儆惕。其有聲敘疏略,針孔間未盡符者,飭該管道府詳細複查,再就近解,請漕臣審定,庶懲創中仍不悖矜恤之情。
臣竊願假州縣以權,俾得以盡其用,寬州縣之力,俾有以及於民。仰賴至誠格天,從茲暘雨應時,尚可轉歉為豐,資生有本,間閻安枕,上慰宸廑。
所有親奉諭旨垂詢各情形,理合會同江蘇撫臣吳元炳恭折由驛復陳。
沈葆楨撫恤災黎竭力籌款情形折
光緒二年十二月
奏為縷陳撫恤災黎,竭力籌款情形事。
竊本年江北一春不雨,民氣囂然。初夏迭沛甘霖,二麥轉歉為豐,喜出望外。五六月間,復晴多雨少,禾稼受傷。然尚冀秋澍應期,雜糧補之。乃秋陽之酷甚於夏畦,繼之以蝗,而三農生意盡矣。淮、海被災為甚,徐、揚次之,鄰省之皖境、東境尤劇。流民扶老攜幼,百十為群,身無完衣,面皆菜色。海州林達泉所稟,有恥嗟來之食舉家闔戶自盡者,鄰保歷歷能舉其姓名。臣與漕臣,往返函商,雖籌款難,斷不容立而視其死,且其流愈遠,其復愈難。為目前計,宜更為來歲計,博採群策,約為四章。
一曰留養。老、稚、婦女,或千里。或數百里,逾淮逾江而來,早已筋疲力盡。聽其遠徙,終於無以自存,遏之北歸,不啻奪之生路,只得隨處留養,俾獲旦夕之安。現計金陵城外收七千餘人,蘇州城外收八千餘人,蘇、常紳士所收,各數千餘人,撫臣又分派每縣各數百人。蓋恐聚之,易滋事端,且不免蒸成癘疫也。而外縣所自收者,則以上海、靖江為最多。江陰截留數千人,提督唐定奎主之。揚州截留四萬餘人,署運使劉瑞芬、候補道徐文達主之。清江截留五萬餘人,漕臣督同淮揚道主之。處以廬舍,繚以牆垣,束以部伍。以全家出者,仍令聚族而居,以小艇來者,仍令按船編號。始至散錢,已而散米,已而散粥,惟其情之所適。疾病者醫藥,生產者布絮,死亡者棺 槨,或取給焉。
二曰資遣。自淮而南,所收蓋十餘萬人。然源源而來者未已也,收之幾無地可容,卻之則於情難忍。乃擇其後至之籍隸本省,情形猶未十分狼狽者,派員按站護至本籍,會同地方官散給兩月口糧,交保領回,以待春耕,不令再出。
三曰工賑。精壯者與弱者一例收養,則所費不貲。抉摘太嚴,將去而為盜。河流淤塞,商賈病之。擇精壯者而驅之工,一轉移間,交病者因而交利。臣先委候補運判許寶書、候補同知包家丞浚高郵、寶應一帶運河,繼委候補直隸州廖綸浚金陵城外後湖,漕臣委員浚邳、宿一帶運河,撫臣委內閣中書何慎修、署臬司薛書常浚丹徒一帶運河。又與臣會委候補道張富年勘估鹽城、阜寧一帶河道,俟估有確數,次第興工,期於一民遂一民之生,一錢得一錢之用。
四日典牛。旱久谷荒,草亦垂盡,農民自謀不暇,視牛更如贅疣,剜肉補創,相率鬻於屠肆,至六合一帶,牛肉每斤僅值二十餘文,到耕時必懸耜仰屋而嘆者。內閣中書何慎修、前台灣道吳大廷諄諄以典牛請臣於金陵城內設廠。臣標三營將主之。嗣聞其過江不便,又於浦口設廠,正定鎮吳長慶主之。此外揚州一廠,清江一廠,徐州一廠,海州一廠。以吳長慶浦口所收為最多。雖當本有歸,而求牧與芻,一牛費十千以上矣。
此四章者,未必大有補於民,不過盡一分之心,或者蘇一息之命。而江南局庫,竭於轉輸,騰挪之難,不啻臨渴掘井。仰體九重饑溺由己之意,不敢束手自謝,貽誤群生。除漕臣撫臣所提各款自行專折具奏,臣所提者,上海道商捐四萬兩,淮南商捐五萬兩,以應揚州留養資遣之需;江藩庫五千兩,運庫五千兩,蘇厘局一萬兩,以應海州煮賑之需;江藩庫舊存商捐一萬一千一百九十三兩有奇,運庫商捐一萬三千八百六十兩有奇,以應高、寶運河工賑之需;江藩庫一萬三千兩,蘇厘局一萬兩,以應金陵、浦口、揚州、清江、海州典牛之需。
理合會同江蘇巡撫臣吳元炳恭折附驛馳陳,伏乞皇太后、皇上聖鑒,敕部查照。
再,所提款內淮運司欠解五千兩,上海道欠解二萬兩,蘇厘局欠解一萬兩,合併聲明。
謹奏。
左宗棠清江設廠收養災民疏
光緒八年
奏為清江設廠,收食各路災民,以免失所,恭折由驛馳陳事。
竊照本年皖北、山東均遭水患,其地多與江北接壤。江北之邳、宿、海、沭等處,亦被水災。該州縣素稱瘠區,秋稼失所,業戶先窘,窮民益不聊生。臣宗棠慮及南來就食饑民必多,先經飭屬於揚州、清江、徐州三處,就地設廠煮賑。撫臣衛榮光亦飭沿途州縣,設法截留。正在舉辦間,災民即已紛紛南下。清江為南北水路通衢,每扶老攜幼,不絕於途,鵠面鶉衣,困苦萬狀,若不早截留,必將相率渡江。當此嚴寒,流離道路,弱者難免溝壑,強者且將流而為匪。即使幸而無事,而轉徙愈遠,回籍愈難。南方增無業游民,北方少耕鑿之丁壯,必貽他日隱憂。臣昌浚目擊情形,非急籌收養不可,一面咨商臣宗棠酌發賑款,一面挪墊銀兩,飭署淮揚海道徐文達分別派員,購辦米薪,搭蓋棚廠。臣昌浚倡捐銀一千兩,徐文達捐銀五百兩,統領老湘合字營淮揚總兵章合才捐錢一千串,湊集備用。
查光緒二年,前漕臣文彬奏請設廠煮粥,成案具在,堪以參配仿辦。清江運河北岸土圩之外,黃夾堤之內,地勢寬平,水道近便,分建賑廠十四座,環以圩濠,時其啟閉,櫛比而居,以避風雨。初到者分別大小口,酌給錢文,以濟口食。俟點收入廠,再給門牌,按日散放米糧薪價。或遇並無爨具者,則煮粥以哺。病給醫藥,歿予收埋,悉仿光緒二年之成法。仍另備三廠,以為病人、產婦、小孩出痘棲息之所。其築圩掘濠,駐巡彈壓,則總兵章合才親督弁勇,實力相助。但賑廠一開,聞風麇集者,多有附近貧民,錯雜其間,收之既虞難支,置之又恐逗留滋事。徐文達親詣王營一帶察看情形,逐細盤問,其而無菜色,並非來自災區者,悉行資遣回籍,不使輕去其鄉。計自十一月初一日開廠起,旬日以來,實收外路災民四萬餘人,分派各廠,妥為養贍。擇年高解事者為之長,宣布朝廷德意,略以兵法部勒之。俟來歲春融,資以口糧,歸就新麥。該災民幸獲安身,悉皆安靜。惟是數萬無食之人,驟集一處,首在接濟,次重防維。人情日不再食則飢,夜間火警則擾,惟是二者,最關緊要。至於良莠不齊,癘疫不時,更宜設身處地,在在留心。臣等惟有殫精竭慮,會督在事各員弁,認真經理,以安飢眾而廣皇仁。嗣後應辦事宜,容隨時奏請恩訓。
再,徐州現於邳、宿交界之窯灣地方,設廠收養。揚州系就當年粥廠,擴充辦理。一切詳細情形,及所撥款項,應由臣宗棠另行奏報。
清江設廠收養各路災民,以免失所緣由,謹會同江蘇巡撫臣衛榮光合詞恭折由驛馳陳。
左宗棠清江設廠災民分起咨送疏
光緒九年
奏為清江各廠災民分起咨遣一律完竣,恭折具陳事。
竊照清江設廠,收養災民,並分領恩賞銀兩,酌加食米各緣由,經臣等先後奏明在案。查上年十一月開廠,共收四萬八千四百餘人。嗣有聞之原籍親族復業,思歸相依度歲者,均經給與錢米,聽其還鄉。至上年年底止,實存四萬三千七百餘人,安居食息,咸慶更生。惟一冬少雪,春荒可慮。臣等率屬虔禱,年內間有微雪,或得透雨。新正初問,仰蒙慈蔭,各處均得厚雪。該災民等已過殘冬,生機暢遂,又見瑞雪占豐,各懷鄉井。南方春早,亦恐聚處過久,至生疫癘。因查照光緒二年章程,自正月初六日為始,陸續資遣,各給錢米,約可敷至二月底為度,錢多米少,以便挈帶。原主席棚竹杆等件,聽其攜去備用。該災民等相率就道,莫不長跪,叩謝皇仁。至正月二十九日,一律遣散清楚。維喜字廠出花者,尚有五十餘戶,須候花淨,乃可成行,亦不過略遲旬日。邳、宿堤工,於正月初十日興辦,附近丁壯,並可力作營生。臣等復勘,各路防軍,隨時彈壓護送,悉皆安靜。
伏查此次收養災民,人眾勢紛,各廠之內,煙戶數千。所居者柴席竹木,所藉者稻草秫秸,設使失慎,其害何堪設想?昏夜大風,尤深悚懼。至於病者、產者、出痘者,更賴人調護。統計喪亡二百七十口,孳生三百五十口。
自設廠以來,淮揚總兵章合才、署淮揚道徐文達常川彈壓稽查,臣昌浚不時輕輿減從,前往巡查,在事各員弁,晝夜兢兢,未敢少懈。仰蒙德意,數萬流民,鹹得先後歸里。
臣等躬親其事,感荷彌深。除飭淮揚道將所用經費,核實造報外,所有出力各員,可否查照光緒二年成案,由臣等擇尤奏獎之處,出自逾格鴻慈。
謹將各廠災民資遣完竣緣由,會同江蘇巡撫臣衛榮光合詞恭折具陳。
左宗棠撥款撫恤疏
光緒十年
奏為各屬積澇之後,繼以風災,先將撥款撫恤情形,恭折馳陳事。
竊上年夏水甚大,各屬圩岸間被水衝決,當經隨時撥款撫恤。事後分派各營勇,大興工作,修壩建閘,種樹栽桑,浚積淤,開溝洫,農田水利,已有微效可睹。詎本年 入夏,大雨時行,臣率屬虔禱,雖旋見晴霽,而已積潦為災。據清江、江浦、揚州稟報,今年湖水、運河泛溢為患,較上年水勢盛漲時,更高數尺,至碼頭志樁,水比上年尚增二尺有餘。雖江水尚低,並無頂托之患,堤壩既固,水尚安流,而洪澤湖及南運河水有漲無消,伏汛又異常洶湧。尚明向來水志,應開車邏壩,疏消積水。而下河禾麥,彌望青蔥,收穫當在旬後。農民惟恐啟壩期促,盼如上年故事,暫仍極力守護,得搶割遲禾。而上游寶應縣、高郵州各處,則急請啟壩,以資宣洩。運河堤工局兩淮運河司孫翌謀、署淮揚海道徐文達、署常鎮道黃祖絡駐堤防護,晝夜冒雨巡行。會議啟壩則下河各縣晚稻無收,守壩則高、寶田廬,胥付洪流,且恐沿河災民,性命莫保。一面通稟請示,一面請漕臣楊昌浚就近親臨履勘,迅速定議。楊昌浚見水勢浩大,回漩衝擊,形勢危險異常。檢閱成案,自同治六年以後,未有水勢盛漲至一丈六尺外者,若不急籌宣洩,恐將釀成巨患,咨商到臣。因決計先啟車邏壩,以殺水勢。七月十二日,啟車邏壩,而消水仍不見退,上游水勢,仍則有增無減,人情凶懼。十六日,復啟南關壩,水乃漸定。至七月二十四日,始消水一尺九寸,較啟壩定志,尚大一尺有餘。舊堤均被水漫過,幸上年新修堤工堅固,屹立眾流中,尚未坍卸,而堤腳則漸有剝蝕。徐文達等曉夜巡護,冒雨盤旋泥淖中,督諸員弁效勇,下土拋石,急為搶護,幸保無虞。下河農民乘機併力搶護,遲稻登場,固遠出望外。而高、寶一帶,雖被此巨浸,高田尚獲豐收;即低田撈收遺禾滯穗,亦有成數,猶為不幸中之幸。
乃七月二十二日,暴雨烈風,連宵達旦,髮屋拔木,平地成渠。沿江圩岸,風潮所過吸溜當沖,各處廬舍家具,概付波臣,人民困苦流離。且有淹滔壓斃,一家僅存數口者,實堪憫惻。臣與藩司梁肇煌、鹽巡道德壽等熟商,若俟各州縣稟報到日,方辦賑務,猶覺其遲,於災務鮮濟。應先由司動撥款銀三千兩,派員帶赴下流沿江一帶,會同地方官,隨官散賑去後。旋據常州府紳士直隸候補道盛宣懷等稟稱,江南北如江都、儀征、六合、泰興、丹徒等縣洲圩,南以受沖而破,北以受漫而潰,籲請派員散賑。臣核所稟情形,以泰興縣為最重,復飭司委員帶銀二千兩前赴撫恤,並令分別飛飭各地方官迅速辦賑。復由撫臣飭司動銀五千兩,派員帶赴丹陽等縣,漕臣亦派員帶銀前往宿遷等處,分頭撫恤。
現據各州縣先後稟報者,通州所屬之泰興縣,衝決圩岸多處,淹斃七千餘人。常州府屬之靖江縣,沖漫堤岸八十餘里,淹沒田禾三十餘圖,大小男婦淹斃者八十餘口。武進縣沖塌圩岸數十處,衝倒廬舍二百餘間,災黎約計數千人,淹斃共二十餘口。鎮江府屬之丹陽縣,衝倒江岸八、九十丈,淹沒田畝二十餘村,人畜淹斃不少。丹陽縣沿江圩岸衝破者,亦不下數十處。此外在淮安府屬山陽、阜寧、清河、安東、鹽城、桃源及海州之沭陽各縣,被災輕重不同。徐州府屬以碭山、邳縣、宿遷為重。揚州府屬之江都縣,亦據報田廬被淹。太倉州屬之鎮洋縣,棉稻損傷甚重。此外各屬有無被水成災應需賑恤之處,先後飭司分查舉辦。其撫恤章程,大約存者衣食,亡者棺殮,病者醫藥為先。一面搭蓋草棚,暫資棲止;一面趕緊修築堤岸,以工代賑。或藉保晚稻,或補種雜糧,兼防秋汛。總期不令一夫失所,上慰朝廷視民如傷之意。
且臣來自田間,素親穡事,窮檐苦況,知之頗深。受患尚輕,而婦孺之生命已盡,放賑僅緩一兩日,而溝渠之餓殍遂多者,蓋水災較旱災尤酷。被災之處,不但田廬漂沒無存,即日食亦因之頓盡。親族同時被水,乞貸無門,鍋灶亦付洪流,炊食無具。中人之家,尚且枵腹待盡,況極貧戶口之不宿飽者乎!若非委員攜帶銀米,就地放賑,實有難於設想者。幸漕臣、撫臣所見正同,均於聞災後,同時派員分途攜銀散賑,先濟災民口食。一面分飭被災州縣,動積穀錢款,或准截留解司之款先行按戶散放,然後再由司陸續撥款接濟。計被災雖酷,所全尚多。各屬遭風日期,與省城同,僉稱為近數十年所未有。地方官吏,間有拘牽例案,心存玩視,藉詞委勘,稟報稽延者,業經嚴加訓飭,限令刻日勘報。如敢稍涉諱匿,不能實心實力辦賑,至災民不沾實惠者,謹當擇尤參處,以示懲儆。庶幾因循之吏治,澆薄之人心,因此而一振也。
除於放賑情形及司庫動撥款項,應由撫臣會同具奏外,所有各屬積澇為災之後,繼以風災,先行撥款撫恤緣由,理合會同漕運督臣楊昌浚、江蘇巡撫臣衛榮光恭折馳陳。
曾國荃江南被災情形疏
光緒十年
奏為江南及兼管轄之安徽、江西雨澤過多,水勢盛漲,圩田堤岸,多有被淹,籌辦大概情形,恭折馳奏事。
竊照本年自春徂夏,南中雨澤,各處河湖,水已充足。及交五月,大雨時行。動輒連日經宵,滂沱不止,晴霽之時甚少。上游山洪大發,下游頂托難消,遂致江、河漫溢。五月下旬,江寧城廂內外,沿江近河各處,均為水淹。據江寧府屬之上元、江寧、江浦、六合、句容、高淳、溧水,揚州府屬之江都、甘泉、東台、寶應、興化、儀征,淮安府屬之桃源、清河、山陽,蘇州府屬之元和、長洲、吳縣、吳江、震澤,鎮江府屬之溧陽、丹徒、金壇等縣,先後稟報,低洼圩田,多遭淹浸。已熟二麥,未能全行刈割,間有霉爛。已栽禾苗,根蒂未固,為水所浸,亦多受傷。沿江濱湖圩岸,風潮衝擊,已有衝決之處。安徽則有六安州、泗州、無為州、懷寧、桐城、潛山、含山、銅陵、東流、鳳陽、懷遠、廬江、蕪湖、繁昌、天長等州縣,江西則有清江、建昌、星子、都昌、湖口、德化、德安、彭澤、鄱陽、余樂等州縣,均據先後稟復,低區圩田堤埂,俱有被淹沖潰情事。業經隨時分別批飭,督率農民妥為加築,竭力防護,務保無虞。並趕緊設法疏消積水,免誤秋成。其蕪湖、銅陵、德安、彭澤、鄱陽等縣,被水較重,窮困農民,亦經飭令妥為安撫。江都所屬之瓜洲地方,江、湖泛漲,江岸屢被沖坍。該處有教場圩堤一道,係數萬民田之保障。江潮已直逼堤前,該營火藥局及瓜洲鎮游擊衙門,亦均逼近。已由臣札飭新湘新兵各營,就近派撥營勇,馳赴該堤,會同勘明,扼要加築子堤堵御。並令駐紮沿江各營,各率弁兵,各就各處,將堤岸勤加梭巡,妥慎防護,力圖保全。該營火藥局及衙署,均關緊要,亦經飭令江寧布政使暨防局委員前往會勘,妥籌辦理。江西德化縣內之封郭鄉,與湖北黃梅縣驛路堤接壤,該處居民田畝,約計數萬。驛路堤外兜圩,被水衝破,甚屬危險。幸九江鎮總兵朱淮森,派撥新勁正副兩營隊哨,渡江構備樁木排釘堵救,方保無虞。現仍飭令督率弁兵,嚴加防範,遇有險工,立即搶救,毋稍疏忽。臣率文武設壇,虔誠祈禱。幸六月初旬,連日晴霽,各路水漸消退,但望從此暢晴,圩田涸復,尚可設法補救十之四五。然秋成則已歉薄矣。所有各處被災輕重,應由各撫臣委勘明確,循例奏報。
至於江蘇所屬各郡縣沿江濱湖被水較甚之區,居民鮮食。臣當會同撫臣,飭令江寧、江蘇兩藩司體察情形,准各州縣動用倉谷,量為撫恤,核實散放,毋遺毋濫,以期上舒宸廑而廣皇仁。如或牧令中有玩視民瘼,籌劃撫恤不實不盡者,一經查出,臣即當據實參劾,以示懲儆而肅官常。理合將近日籌辦大概情形,恭折馳奏,伏乞皇太后、皇上聖鑒訓示。
再,江西、湖北、湖南同時發水,淹及鹽倉,銷數頓滯,湖南尤甚。均經批令保存鹽倉,一俟水勢稍退,疏通銷路,以重課餉,合併聲明。
謹奏。
劉坤一奏獎江浙及外省勸捐放賑出力各員折
光緒十八年十月
奏為查明光緒十五年,江蘇、浙江及外省勸捐放賑出力各員,吁懇天恩,援案分別給獎恭折事。
竊查江蘇、浙江捐賑完竣,經前署督臣沈秉成、前江蘇巡撫臣剛毅會奏第二次報銷折內,聲請在案各員紳異常出力,援案保獎。欽奉朱批:著其酌保數員,毋許冒濫。等因。奉此,仰見朝廷於鼓勵人才之中,仍寓鄭重名器之意,欽佩莫名。
臣等伏查光緒十五年,江蘇、浙江等處,同被水災,地方廣遠,賑款浩繁。前督臣曾國荃奏准開辦蘇浙賑捐,函牘交馳,分投廣勸。並派辦捐各員,竭誠勸募,設法招徠。竟能於一捐再捐,勢成弩末之時,集成巨款,俾賑務得以措手,災民免致流離。兼以餘力,協濟畿輔及山東工賑要需,實非當時始念所能及。所有辦理工賑各員紳,親歷災區,核實散放,盡心竭力,勞瘁不辭,均屬奮勉異常,自應上乞恩施,以酬勞績。
現在捐賑早經竣事,節經飭取員名,往返驗查,稽延時日。臣等復加刪減,計保文職一百一十員,武職一員。查光緒十四年,蘇皖賑捐集款二百萬兩,開保八十餘員,經部復准。今蘇浙案內勸捐至二百七十六萬餘兩之多,較蘇皖捐數加增,核與現保員數,尚屬符合。即較順直賑捐,分省保獎,每省保至十數員者,尤覺有減無增。至鹽務人員,部章不能同地方勞績。惟兩淮、兩江所轄鹽務,報捐亦巨。上屆蘇皖案內,此項人員,已經給獎敘。本屆賑捐,外省人員均經奏保,兩淮出力人員似亦未便獨令向隅,現亦酌報數員,以示平允。據賑務局司道開送員名,請獎前來,謹繕清單,恭呈御覽。合無仰懇天恩,俯准敕部照議給獎,以昭激勸。
除本省及外省司道大員,另行附片奏獎,各該員履歷清冊,分咨吏、兵、工部查核,其出力稍次各員,由臣酌給獎外,謹合詞恭折具陳。
劉坤一開辦丹徒等縣賑撫情形折
光緒十九年八月
奏為丹徒等縣開辦賑撫大略情形恭折。
竊照蘇省鎮江府屬之丹徒、丹陽等縣,被旱成災,經臣等將籌賑撫恤大概情形,專折馳陳。於九月十五日遞迴原折,欽奉朱批:另有旨。欽此。同日,奉到光緒十八年九月初五日內閣奉上諭:本年江蘇鎮江府屬,因亢旱日久,田禾未能及時栽插。丹徒、丹陽二縣,被旱尤重,荒歉情形,殊堪憫惻。瞬屆冬令,小民衣食無資,亟應預籌賑濟,加恩賞給江北河運漕米五萬石,所有水腳運費等款一併截留,為鎮屬各災區賑濟之用。即著劉坤一、奎俊督同司道勘明被災處所,嚴飭印、委各員,確查戶口,核實散放。並將賑撫事宜,查照成案,妥籌辦理。總期實惠及民,毋得稍有弊混,用副朝廷軫念災民之至意。該部知道。欽此。遵即恭錄轉行各司道,欽遵恩旨截撥漕米,折價解濟。並飭屬委員會縣確查戶口,妥定章程,核實散放。又經臣等倡率司道各員,捐廉助濟;設立籌賑總局,勸諭官紳商業,量力捐輸,照章核獎。一面督飭鎮江府縣派委公正員紳,親查被災戶口。
核計丹徒縣應賑貧戶大口十四萬一千七百餘口,小口八萬三千餘口,加恤大口七千三百餘口。丹陽縣大口七萬二百餘口,小口四萬三千餘口。先行散放冬賑一次。每大口極貧給錢四百文,次貧三百文,小口減半給發。於十一月中旬,一律開放。
其與賑撫相輔者,一曰以工代賑。該二縣境內通江運河支港閘壩,及太平港、練湖、越瀆等河,均應分別疏浚,以備旱潦。於應賑戶口中,剔出壯丁八萬餘口,例賑之外,加給工資,以備挑浚。現經委員先將運河勘估舉行,余俟捐款有贏,次第施工。一曰餵養耕牛。貧民遭此枯旱,無力飼養,勢必宰食,以顧目前。轉瞬及春,憑何耕作?業經查明,量給餵養,約需錢二萬五千餘串。一曰曠土樹藝。荒僻山陬,不耕之土,應飭雜植桑竹,為民間稍資生計。責成紳士,設局專辦。此丹陽、丹徒二縣辦理賑撫之情形也。又金壇、溧陽二縣,亦多高瘠之區,被旱較重,由縣確查稟報,批飭酌動倉谷,量加撫恤。因於捐款之中,各撥錢六千串,金壇則買補倉谷,溧陽則以城工代賑。又常州府屬之武進縣與丹陽毗連之通江等鄉,災歉亦重。飭將該縣所募賑款,截留濟用。此又毗連被災之區,不得不推廣撫恤之情形也。茲據督辦籌賑局蘇州藩司鄧華熙等詳請具奏前來。
臣等伏查江蘇一省,五年之間,迭遭水、旱偏災,紳富募捐,勢同弩末。此次丹徒等縣,亢旱成災,幸蒙天恩浩蕩,截漕濟賑,得以及時拯救災黎,共沐皇仁,歡騰四野。現在渥沾雪澤,宿麥已滋,民情安謐。所籌開河種樹諸端,業飭次第舉行。如有未盡事宜,臣等惟有殫竭愚誠,督飭司道,各就地方情形,因時補救,以仰副聖主痌瘝在抱,無使一夫不獲之至意。
謹將辦理賑撫大略情形,合詞恭折具陳。
劉坤一辦理丹徒等縣冬春兩賑動用款目折
光緒十九年十二月
奏為查明丹徒、丹陽等縣辦理二賑,收放銀洋錢款,並以工代賑,放給戶口各數恭折事。
竊照上年鎮江府屬之丹徒、丹陽二縣,被旱成災,饑民待哺,業經籌辦冬、春兩賑情形,先後會摺奏報在案。
茲查動用各款,計自賑務開辦起至現在止,共收截漕折價銀一十四萬一百餘兩,又外省協撥暨本省捐募銀四萬八千七百餘兩,洋六萬二千九百餘元。除撥放各處二賑銀一十八萬六千九百餘兩,洋二萬七千餘元外,尚存銀二千五十餘兩,洋三萬五千八百餘元,留備開浚徒陽運河工賑之用。並各官紳勸募棉衣褲四千九百五十套,亦經委員解赴災區,分別散發。此外尚有鎮江府徑收外省本省捐協各項,連丹陽、金壇、溧陽、荊溪、武進、江陰、常熟等縣就地捐募濟用各項款並計,共收銀四萬四百餘兩,洋五萬三千三百餘元,錢九萬八千八百餘千。茲據各屬陸續開報,放過極貧、次貧大小口八十五萬三千七百餘口,計發口糧二十七萬七千一百餘斤,動用積穀一千三百餘石。又以工代賑項下,用錢一十二萬九千五百餘千,洋一萬二千九百餘元。統共開支併合錢四十二萬餘串,又動用積穀一千三百餘石。現經按款覆核,均尚核實無浮。所有輸捐各戶,應給獎敘,分別查取履歷,分案造冊詳咨。至在事出力員董,擇尤酌保獎敘,另行開造清冊詳辦。等情。據籌賑局司道會詳請奏前來。
臣等覆核無異,除咨戶部查照外,謹合詞恭折具陳。
劉坤一奏辦江蘇賑捐完竣並援案保獎折
光緒二十年十一月
奏為江蘇賑捐完竣,謹將收支款目照案奏銷,並在事出力員紳,吁懇天恩可否援案保獎恭折事。
竊查光緒十八年江蘇江寧、揚州各屬因旱成災,小民盪析離居,極為困苦。經臣等照順直賑捐成案,開辦賑捐。欽奉諭旨,敕部給獎封典、虛銜、翎枝、貢監等項,分次造冊,咨部給獎。當即分派委員,廣為勸辦。將籌辦賑撫情形,先後陳奏。並聲明動用各款,照案另行開單報銷在案。
伏查此次江蘇籌辦賑撫,經印、委各員查明戶口,體察被災輕重情形,因地制宜,分別散放銀錢米谷,佐以籽種、棉衣,收養耕牛,收買蝻子,疏浚河道,排築埂壩港道,以工代賑。暨於江寧省城浦河等處,截留收養災民,陸續資遣回籍,俾免失所。凡有可以為災民謀生者,無不悉心講求,力圖補救。支用各款,數目多寡不一,均皆核實散放,不假胥吏之手,期於實惠均沾,以仰副朝廷軫救災黎、實事求是之至意。
茲查前項賑款內,除撥解順直、山西等省賑濟銀七萬兩,均歸各該省列收造報外,實計撫恤並留養災民大小七十三萬七千九百三口,又一萬五百四十九戶,共放谷一萬五百二十三石二斗五升。內除動用倉存六千三百九十一石五斗,共余谷四千一百四十一石七斗五升,合銀二千二百二十六兩有奇。又放米八萬二千四百五石四斗七合,合計合銀十六萬一千九百三十一兩有奇。又放口糧銀二十七萬六千一百十三兩有奇。又放籽種錢四萬二千二百二十九千有奇,合銀二萬七千九十三兩有奇。又放鹽菜柴錢六萬七百十二千有奇,合銀三萬九千七百三十三兩有奇。又放席棚錢九千八百六十六千有奇,合銀六千四百五十七兩有奇。又放棉衣三十九萬一千五百套,合銀三十九萬一千五百兩有奇。又收買蝻子錢一萬八千七百千有奇,合銀七千四十五兩有奇。又資遣災民支錢一萬五千六百四十七千有奇,合銀一萬二百四十四兩有奇。又放米二千二百三十三石七斗五升三合,計合銀四千三百七十四兩。又收養耕牛放銀六萬五千三百四十七兩有奇,又疏浚河道、排築埂壩以工代賑,共放銀二十一萬九千六百五兩有奇。又棉衣一萬二千三百套,合銀一萬二千三百兩。又放安徽舒城正陽關被火災民撫恤銀五千五百兩。統計以上各款,共放庫平銀一百二十七萬七千四百六十一兩有奇,又本色谷六千二百九十一石五斗。均經印、委各員,親歷災區,認真散放,實報實銷,並無浮冒。據賑務局司道援案開單呈請,分別奏咨前來。臣等覆核無異。
查前辦蘇皖及蘇浙捐賑,曾經開單奏咨,俱蒙聖恩允准。並將勸辦出力人員,擇尤保獎在案。此次江寧、揚州等屬,災象極重,工賑浩繁,又值各省捐局林立之時,籌辦甚非易事。各該承辦員紳,竭慮殫精,廣為勸募,竟能集成巨款,惠濟災黎,辦理一切賑撫事宜悉臻妥善,實屬異常出力。可否仰懇天恩,俯准給獎之處,出自鴻慈。除將收放銀兩清單分咨戶部、工部查核外,謹合詞恭折具陳。
張之洞以工代賑折
光緒二十一年四月
奏為遵照部議撫緝窮民,以工代賑,仍懇天恩准辦捐輸恭折事。
竊臣前因江南窮民過多,亟應廣籌接濟,擬請開辦賑捐。經戶部核議,謂:江南冬賑,始於同治年間,本非視為常例。近就食者至十餘萬口,糜帑愈甚。此正窮極則變之時,非可踵事增加之日。所請開辦賑捐,應毋庸議。如有紳民願報效種植工藝等項巨款者,亦准照例請獎。等因。准此,伏查部臣意在寓教於養,不欲遊民坐食,仰賑於官。此洵正本清源之計,持論公正,陳義甚高,微臣何敢再有瀆請?然目前江南實在情形,有不得不陳於聖主之前者。
查江南省城粥廠,相沿數十年,大江南北無業貧民,往往以此過冬,視同成例。舊習相沿,既成積重之勢,頹波欲挽,須籌改革之方。若不預為籌劃,遽行停撤,婦孺寒飢,必致餓殍盈路。良莠混雜,更恐激成事端。臣本擬從今年冬季為始,先期示諭。一面清查省城實在貧戶,編列冊籍,給予簽票,分日分戶,散給半糧。一面札飭揚州、淮城等處,擇其極貧孤寡,就近撫恤,不准移徙渡江。其膂力強壯,可任工作之丁男,應責令自食其力,不准遊手好閒,養成倚賴性質。如此分別辦理,冬賑即可漸次停止,命意原與部臣復奏宗旨,大略相同。
大抵為貧民籌劃生計,不外農、工兩端。教以農業,則有牛種開墾之需;導以工藝,則有設廠經營之費。清查荒地,講求樹藝,現在正議籌辦,斯事體大,未易遽收成效。惟以工代賑,自謀口食,尚易就理。現在丹徒等處有開塘備旱之工,江都、無為一帶有修堤御水之工,江寧有修城浚河之工,百端待理,均已預為籌策。第隨在需款甚急,不能徒託空言。而江南歲入,綜計抵解協濟各款,近年尤為異常支絀。而興學練兵諸要政,萬緒千端,均苦無款措辦,實無餘力再籌賑款,蘇此窮黎,撫此十餘萬嗷嗷待哺之民。若不為之代謀生計,聽其日即流亡,私心實有所不忍。
部謂臣奏請開捐,意固非以例賑為然,此誠洞見隱微之論。特於外間無米而炊之苦,或未盡知。如蒙天恩俯念民情困苦,工賑非款不辦,暫准江南省援直隸等處辦捐成案,頒發部監各照,派員分赴各處勸捐,即以捐款折入,除酌留賑濟外,遵照部議,兼辦苦工廠、習藝所、農務局、蠶桑局,將種植、畜牧、開墾等事,體察情形,次第舉辦。俾令民知本計,人罕惰游。工作多一業戶,則待賑少一流氓。俟一年以後,察看情形,如果民困稍紓,再由臣奏明停止。部議報效種植工藝巨款,業已准其請獎。查捐輸報效,名異實同,於朝廷名器,並無出入。第捐輸立領照,則群情較易鼓舞,可期踴躍輸將,於小民生計,受益更速。所有江南工賑捐輸,仍懇准予並辦緣由,理合恭折瀝陳,伏乞皇太后、皇上聖鑒。
謹奏。
劉坤一淮海賑務災重款絀情形折
光緒二十四年
奏為淮海賑務災重款絀,謹將現辦情形恭折具陳事。
竊照徐、海等屬工賑事宜,前經奏明,分別責成官紳經理,奉旨允准,轉行欽遵在案。
現籌辦法,約分三端:一曰散放賑撫,一曰復築河堤,一曰沿路截留資遣,隨地設廠賑粥。蓋賑濟以全民命,工作以資生計,資遣粥廠以恤流亡,三者並重,未可偏廢。義賑紳士嚴作霖,先辦邳州、宿遷、海州、沭陽四屬賑撫,業經先後撥存銀三十三萬餘兩。續辦睢寧、銅山、蕭縣等處,現在籌款撥濟。此外被災較輕州縣,又須另行設法。徐州道桂松慶、候補道方碩輔等到徐、淮、海河工築堤,已經分撥銀十餘萬兩,將來用款,必不止此。其餘各屬,截留資遣;江寧、揚州等處,設廠放粥,亦須撥款接濟。通盤籌劃,就今冬計,已非五六十萬金不辦。而明春賑事,為日方長,尤關緊要。據嚴作霖電稱:較之冬賑需款約加一倍。迭次仰荷天恩,截留漕米八萬石,約折銀二十萬餘兩;准由各庫借撥銀二三十萬兩,又部撥昭信款三十萬兩,總計雖有七八十萬之譜,第以江蘇庫款支絀萬分,無論何項,均須一針一孔。前次奏明借用,不過濟一時之急。現在墊款二十餘萬,待用孔亟,亟須撥還,實在可以賑濟者,不過五十餘萬兩。且奉撥昭信款內,尚有湖南、河南兩省銀十萬兩,未經解到。折漕甫經啟征,現無報解之款,賑捐來源,極形微弱,鄰省協濟,尤屬寥寥。工賑之繁既如彼,款之絀又如此,臣目擊災黎,憂心如搗。
總理賑捐局署江寧布政使胡家楨、署江南鹽巡道吳炳祥,老成穩練,愷惻慈祥,辦賑十有餘年,實心任事。此次委辦徐、海賑務,百計圖維,不遺餘力。無如工、賑各款,集則見多,分則見少,目前已極艱窘,來春更費支持。惟有督率該司道等,殫竭愚慮,輾轉騰挪,於奉撥之款,分別催提,於賑捐一事,極力勸募。一面隨借隨用,隨借隨還,以濟民艱,而免遲誤。
所有徐、海賑務災重款絀情形,謹會同江蘇巡撫臣德壽恭折由驛附陳。
劉坤一淮徐海水災擬請開辦實官賑捐折
光緒二十四年八月
奏為淮、徐、海等屬復被水災,擬請開辦實官賑捐,照新海防例請獎,以惠災黎而資工作,恭折具陳事。
竊江蘇淮、徐、海各屬,復被水災,極須預籌賑撫,業經臣等另摺奏陳在案。茲據辦理賑捐局署江寧布政使胡家楨等詳稱:籌賑以款為先,本非易易,而在今日則尤難。江南各庫,自前歲籌辦海防,早已羅掘待盡。又有認還華洋各款,本年復將鹽貨厘金,收歸稅司代征抵借,餉源頓竭,益覺窘迫難支,無論正、雜各款,苦無可撥用。是此次淮、徐、海賑務,舍勸捐外,別無籌款之法。夫以捐事久成弩末,而歷年各省辦賑,猶必恃此為挹注者,則以直省之中,偏災僅見,東南財賦之地,歲事尚豐,紳富欲博顯揚,捐輸頗資鼓舞。並有虛銜抵捐實官之例,以故勸捐者,尚得藉手,集成巨資。乃比年以來,往往數省告災,捐局林立,勸辦不易,無異竭澤而漁。加以糧貴錢荒,各省一轍,農工商賈,無不疲病,物力益艱。其在素封之戶,頻年捐賑,均已銜封疊晉,無可再加,又因抵捐之例不行,收數益形減色。上年江蘇賑捐,開辦已逾七、八月之久,收數無幾。墊款尚未清還,方冀本年通省豐收,賑事截止,可以徐圖歸補。詎徐、淮、海等屬又遭水患,麥穗垂熟不及收,秋禾在田,又多淹沒。就目前情形,無論邳州、宿遷、海州、沭陽被災最重,睢寧、銅山、蕭縣、豐縣、贛榆、安東、桃源、清河、阜寧低洼處所,亦均受傷,統計災區,仍有十餘州縣之廣。此時之急辦安撫,及將來通籌工賑,一切端緒極繁。況值上年災祲之餘,徐、海地方民俗素強悍,其界連東、豫等處,兼有大刀會匪潛相勾結。並以光緒二十一年滋擾教堂之案,未得逞其欲,時思藉端報復。窮民饑寒所迫,煽惑易從,尤須妥為撫綏,俾免流離失所,致鋌而走險,貽害地方。又如上年興修河堤各工,經此次漫溢,沖盪必多,淤墊殘缺,亦須俟水退後,大舉浚治,乃能資以宣防,永為利賴。然此數大端,需款均巨,約略計之,非百數十萬金,不能濟事。江南庫儲如此,物力如此,將何以堪?若僅稍事補苴,不為久遠之計,顧此嗷嗷之眾,亦何忍聽其連年顛沛?國家深仁厚澤,淪浹寰區,每遇大災,恩發內帑部款至數十萬金而不惜。但際此庫中亦非充裕,何能遽請撥款?再四思維,非就賑捐,暫予變通,不足以資集事。
溯查前次海防籌餉,紳富捐款至百數十萬。近年鹽商報效,亦屢經認捐百萬,皆因准獎實官,是以捐輸踴躍。且查從前山西、河南賑捐,亦有請獎實官成案,全活甚眾,至今感頌皇仁。今江蘇淮、徐、海等屬災情,雖尚不及晉、豫之重,而庫儲物力之艱,則數倍於曩日。擬請准令本省及僑寓之紳商富戶,比照籌餉及鹽商報效之案,共同集捐,隨時匯繳。照新海防例,請獎實官。以本省之捐輸,濟本省之工賑,保全實多,大局良有裨益。等情。詳請具奏前來。
臣等復加查核,委系實情。當茲費絀用宏,百端拮据,此項工賑巨款,委屬無可設籌。該局請開實官賑捐,誠亦萬不獲已之策。民命所系,不得不迫切上陳。合無仰墾天恩,准如所請,俾得早日舉辦。仍以一百萬兩為限,數滿即行停止,不准稍有勒派,他省亦不得援以為例,庶於軫恤災黎之中,仍寓慎重名器之意。如蒙俞允,即由臣衙門給實收,飭局勸辦,按次造冊報部,核給獎敘。所收捐款,酌量各該局工賑事宜,分別勻撥。並嚴飭承辦各員,務使實惠及民,工歸實濟,不准稍有侵漁,以副聖主念切民隱之至意。抑應飭部另行撥款之處,非臣等所敢擅議。
所有淮、徐、海等屬復被水災,請開實官賑捐緣由,謹合詞恭折具陳。
端方江北工賑平糶各事現已一律辦理完竣折
光緒三十一年五月
竊照江北徐、海、淮安各屬春賑,及修疏河道堤工,將次就緒情形,歷經據實電奏在案。茲據各屬官紳先後稟稱:春賑補賑,已經一律放完;各處河道部堤民埝等工,亦已分別告竣;糧價減落,二麥豐收,災民感戴聖恩,歡欣鼓舞。等情。稟請奏報前來。
溯查去年夏秋之際,大水為災,徐、海、淮安所屬之銅山、邳州、宿遷、蕭縣、睢寧、山陽、安東、清河、桃源、阜寧、海州、沭陽、贛榆十三州縣,一片汪洋,幾同澤國。九月以前,各州縣視為例災,並未上緊籌辦賑撫,甚且諱災匿報,希圖照舊開徵。淮、海等處伏莽素多,以致海州匪徒蠢動,聚集滋擾。臣端方到任,加派營隊,先靖地方,並委員馳往,會辦賑務。無如災區過廣,戶口眾多,一時難以查竣。饑民紛紛外出,麇集清江,亦有散往揚州、江寧、鎮江等處者,流離載道,慘不忍言。臣等因署淮揚海道丁保元未能得力,將其撤換,委楊文鼎前往接署,督率趕辦冬賑,兼辦清江留養。並委兩淮鹽運使趙濱彥督辦揚州留養,江寧藩司繼昌、調署鹽巡道朱恩紱督辦江寧省城留養,另委江蘇候補道朱宜振會同調署常鎮通海道榮恆督辦鎮江留養,撥給款項,飭令廣搭棚廠,安集災黎,以免散至四方,為急則治標之計。一面將玩視民瘼之府縣擇尤參革,耳目一新,使咸知振作。綜計留養災民,以清江為最多,共有四十九萬餘口。奸宄雜處,良莠不齊,深慮別滋禍患。楊文鼎督率員弁,殫力經營,一月之間,將四十餘萬災民,全數資遣回籍,辦理妥速,實非始料所及。其 間有義紳唐錫晉,曾為安東教職,與民狎習,赴浦協同遣散,頗資得力。此外,揚州留養災民六萬餘人,江寧五萬三千餘人,鎮江二萬二千餘人,均於本年正月,經趙濱彥、繼昌、朱恩紱、榮恆督率地方印、委,優給口糧,遣送到浦,由楊文鼎派員設局接受,分別送回原籍就賑。沿途安靜,並未逗留,居民亦無驚擾。此各處辦理資遣留養之實在情形也。
各屬冬賑災民戶口,先經委員會同地方官清查。正散賑間,適值駐滬商約大臣呂海寰、盛宣懷認籌錢一百萬串,選派妥紳來放義賑,系令隨查隨放,甚為簡捷,兼可杜絕一切弊端。且查派來各紳,熟習賑務,人亦樸實耐勞。遂與呂海寰、盛宣懷商明,將所有官發賑款,飭交該紳等,查照義賑章程,一併核實散放,仍由地方官委員監視照料。呂海寰、盛宣懷與臣等籌商賑務,電音日必數至,公忠誠懇,籌劃周詳,江北賑務,賴以漸臻頭緒。截至本年正月,冬賑一律辦完。官、義合放,共用錢二百餘萬串。
惟自正月以至麥秋,凡四閱月,為日甚長,春賑尤關緊要。遂責成義紳,將各屬戶口切實複查。其睢寧、桃源、沭陽義紳不甚得力,電商呂海寰、盛宣懷撤換,另派接辦。各義紳昕夕查放,勞瘁不辭。其有請增撥賑款者,函電交馳,往往聲淚俱下。而睢寧之劉鍾琳、邳州之劉康遐、銅山之吳憲奎、蕭縣之韓景垚、贛榆之胡春澤最為得力。劉鍾琳、吳憲奎並能各自募捐,以輔官款所不逮。韓景垚兼辦碭山賑務,井井有條,悉臻妥協。綜計海州等十三州縣春賑,官、義合放,共用錢三百餘萬串。蓋以去冬次貧之戶,交春已成極貧,又以各處資遣回籍饑民,及由山東、安徽等省聞賑前來,為數尤眾,是以比較冬賑,錢數加增。
此外如徐屬之碭山、豐縣,淮屬之鹽城,揚州之寶應,江寧之上、江、句、溧,常州之陽湖、宜、荊,蘇州之常、昭等縣,或受有偏災,或與災區毗連,民情困苦,均經撥給賑款,並就近籌捐,動用積穀,擇貧散給。其江都、丹徒交界各沙洲,亦有被災之處,已酌籌款項,與商約大臣呂海寰、盛宣懷所籌之義賑,一併散放。並在清河、沭陽、海州、贛榆、桃源等處設廠施粥,由官籌撥米糧,辦至麥熟為止。其餘如施散棉衣,收當牛隻,散給谷種,酌發醫藥,通飭典商,減讓農具息錢等事,次第舉行。徐州五屬收養幼孩一萬有奇,現在賑務辦竣,有家屬者飭令領歸,無家屬者籌款留養。並經徐州道袁世廉設法開辦孤寒學堂、窮民習藝所。清江地方,經楊文鼎設立習藝所,收養年幼無依子女,以宏教育。
春賑放畢,臣等仰體朝廷德意,深恐查放稍有遺漏,復飭官紳,各就地方情形,或酌加補賑,或設局當地,總期實惠及民,不使一夫失所。至山陽、桃源藉賑滋鬧,海州假造賑票,誑騙災民各犯,情節較重,均飭就近懲處。其誘拐子女販賣漁利之匪徒,嚴飭地方官實力查拿。並派得力營弁,分投偵緝,已拿獲十數起,分別審辦,子女給親完聚。一面電奏,請將情節較重,罪干斬決之囤戶,仿照湖北省奏定章程,就地正法。此籌辦各屬賑撫及一切善後之實在情形也。
江北地方,素鮮蓋藏。自前年米糧弛禁,儲蓄久空。大災之後,糧價奇昂,人心惶懼,岌岌不可終日。且各處災民,所領賑款,均系錢文,若有錢無處購糧,勢將坐困。臣等督飭司道,設法騰挪,息借商款,派員先赴蕪湖、鎮江等處,購米數十萬石,分撥災區,開辦平糶。清江、海州兩處設局轉運,水陸並進,力求迅速。復於近省採辦番芋、糠粞,運往救急。又派員赴奉天、山東、直隸購辦高梁、玉米、豆餅,源源接濟。旋復籌借款項,赴四川採辦米石,分批運回。即遠至貴州之貴陽、鎮遠一帶,亦商請購運米谷接濟。一面在於各屬多設平糶局,減價出售,使災民領錢一千,可暗抵一千數百文之用。民食無虞缺乏,行店不致抬價居奇,即次貧之家,亦復隱受其惠。茲據各屬稟報,二麥漸已登場,收成七、八分不等,旬日之間,糧價大跌,幾減春初十分之三。現查各處糶局,雜糧餘存三、四萬石,川米餘存二、三萬石,日久恐致霉變,已飭減價,一律銷售。如有折耗,將來歸 入賑務,一併報銷。此籌辦米糧平糶之實在情形也。
上年大水,運河堤岸沖刷殘缺者甚多。瞬屆伏汛,必須預為修築,以御盛漲。業飭楊文鼎派員確切勘估,自上游宿遷、下迄江都瓜埠一帶,擇要加培,迎溜頂灣,添鑲掃壩。其揚州車、南、新三壩工程,則飭堤工局道員何亮標修整鞏固。六塘河為宿遷、安東、桃源、清河、沭陽、海州各屬宣漏要區,年久失修,一遇盛漲,泛濫為害。飭派在籍紳士、前山東東昌府知府魏家驊會同楊文鼎分段估修,辦理甚為核實。海州、沭陽、贛榆各河工,亦分別派員會同地方官,督率紳董,擇要挑疏。並派在籍紳士、安徽候補道許鼎霖為總查,俾臻周妥。徐屬境內民埝工程,由袁世廉派員辦理。又江寧省城水西門外,過覓渡橋至漢西門外止,河道淤淺,派委朱恩紱督率委員,開浚深通。此外,如山陽、清河、安東等處境內支河,關係農田水利,均經酌給津貼,並動用積穀挑辦。不敷之款,由地方官勸諭紳商,捐資濟用。並由華洋義賑會捐麵粉在工平糶,亦可為賑務之補助。現據稟報,運河堤工、六塘河工,次第蕆事,業經派員驗收,伏秋水汛,可資抵禦。其餘各工,均已一律完竣。此籌辦各屬工程,藉以代賑之實在情形也。
竊念江北此次沉災,為近數十年來所僅見,災區之廣,災情之重,較之光緒二十三年湖北宜施之災,二十六年秦晉之災,有過之無不及。臣端方到任之初,正值災民四出,賑務毫無端倪。兼之海州土匪及山東曹匪先後滋擾,拿獲革命匪黨,復有勾結饑民響應萍匪之供,人心惶惶,謠言四起。綜計各處災民,不下二、三百萬,設被煽惑滋事,大局何堪設想?是以臣等迭次陳奏,均請以廣籌賑撫,安定人心為主。欽奉電傳諭旨:辦理尚屬妥協。欽此。無如庫款奇絀,挪借俱窮,危迫萬分,不得已屢作發棠之請。幸蒙皇太后、皇上聖德如天,周恤民隱,凡所瀆陳,靡不上邀愈允,鴻慈優渥,曠代無儔。又賴樞部維持於內,呂海寰、盛宦懷援助於外,楊文鼎、袁世廉等布置周妥,紳士許鼎霖、魏家驊、劉鍾琳及各義紳、印、委人等,辦事實心,卒能使各處匪亂,次第肅清。數百萬待斃之災黎,重登衽席,咸慶更生。事後追思,猶覺為之心悸。現在地方安謐,二麥次第登場,所種雜糧,亦皆滋長。如果雨暘應時,秋收可望豐稔,民間元氣漸復,堪以仰慰宸廑。至辦賑得力之員,以及勸募賑捐、集有巨款者,前經奏明,懇恩從優獎勵在案。茲工賑一律辦竣,自應將最為出力之員,擇尤保獎,以昭激勸。
除用過工賑各款,分別開單另行奏報外,所有江北賑務辦理完竣,地方一律安謐緣由,謹合詞恭折縷陳。
端方奏辦松太兩屬風災工賑收入各款折
奏為光緒三十一年蘇松、太兩屬風潮為災,辦理工賑收支各款,繕具清單恭折事。
竊照光緒三十一年八月初三、初四兩日,松江府屬之川沙、南匯,太倉州屬之崇明、寶山各廳縣,陡起風潮,災情奇慘。經前督臣周馥、前撫臣陸元鼎電奏,欽奉懿旨賞銀三萬兩。並復奏經部議撥給蘇屬漕北銀十萬兩,並准開辦沙洲賑捐,附入江南工賑捐輸,一起勸募匯辦。嗣因工賑事竣,由蘇州藩司詳請,仍歸江寧司局造報人冊。經轉飭遵辦去後。
茲據江南賑務報銷處司道詳稱:光緒三十一年蘇省沿海風潮之災,以崇明為最重,川沙、寶山、南匯次之,太倉、鎮洋又次之。各處淹斃人民,多至二萬數千餘人。房屋倒塌尤屬無算,災民露宿風餐,流亡滿野。兼之崇明海塘全被沖壞,此外塘工堤圩亦被沖坍不少,誠為從來未有之奇災。幸賴聖恩廣被,撥帑截漕,並開辦賑捐接濟,先行分派委員查勘災情,籌辦急賑,死者給棺掩埋,生者搭棚居住。一面分別大口小口,酌給錢文。並因上海義紳辦賑,向稱核實,籌撥款項,匯同義賑散放急賑。辦畢接辦冬、春二賑,並散給棉衣褲,以御嚴寒。海塘堤圩,均為田廬保障之資,督飭紳董就地籌修,由官酌貼經費,以工代賑。災民咸慶更生,不致流離失所。綜計工、賑等項,共支庫平銀二十一萬三千五百二十三兩五錢八分九厘,除撥用恩賞銀三萬兩,截漕銀十萬兩,又撥收江南沙洲賑捐銀三萬零八百六十九兩六錢,折漕傾耗銀二萬零五百三十八兩八錢三分一厘,湖北賑餘款銀一萬三千五百六十兩。統共收庫平銀一十九萬四千九百四十八兩四錢三分一厘外,實不敷庫平銀一萬八千五百七十五兩一錢五分八厘,已由官紳捐助湊用清款。所有收支各數,由該司道詳細勾稽,均尚符合。查光緒三十二年江北水災,辦理賑撫、平糶、工程三項,先後詳奉開單奏報,均奉朱批:該部知道。欽此。此案事同一律,自應援照開單報銷,免予查造細冊。等情。詳請具奏前來。
臣等復加查核,造報收支各款,委系實用實銷,其中並無浮冒,理合援案繕具清單,恭呈御鑒。
謹合詞恭折具陳。
陸元鼎蘇屬沿海各廳縣風潮為災籌辦賑撫需款甚巨折
光緒三十一年九月
竊照蘇屬川沙、南匯、崇明、寶山各廳縣,於本年八月初三、四日,陡起風潮,災情奇慘。當經臣將被災大略情形,暨急待賑撫緣由,會同署兩江督臣周馥先行電奏。旋蒙懿旨賞銀三萬兩,飭令先放急賑,聖恩汪,普被糜涯。臣因救災以速為貴,前據上海道及該廳縣電稟,即飭蘇藩司分派委員,馳往查勘災情。並令派幹員擇其熟習情形者,攜帶賑銀,幫同地方官籌辦急賑,隨查隨給。又以滬上義賑紳董施則敬等,向來急公好善,經臣先後匯交銀一萬四千兩,匯入義賑,分投散放。一面由臣捐廉銀三千兩,以為之倡,並勸令蘇屬藩臬道府州縣量力捐資。飭由蘇藩臬司先墊銀一萬兩,連前共二萬四千兩,統交施則敬等馳往查放。署兩江督臣周馥顧念災區,屢次往復電商,亦飭由寧藩司庫先後動放銀三萬兩,並由上海道捐廉洋一萬元,一併匯交施則敬等,多派妥友,分往賑恤。在滬諸善紳,自聞綸音下逮,恩賞賑銀,益加感奮,多有置備米石棺木,攜往施濟者。官賑義賑,同時並舉。
臣據各委員會同地方官詳查稟報,此次災情,以崇明為最,川沙、寶山次之,南匯又次之。崇明以楊家、惠安等沙為甚,次則連珠、日盈、永興、永隆、陳家鎮、小陰等沙,約淹斃沙民一萬七千餘人,尚存四萬一千餘人。川沙以橫沙為甚,次之以八、九兩團,約淹斃五千四、五百人,尚存一萬四千七百餘人。寶山以鴨窩沙為甚,次之石頭、鼎新兩沙,約淹斃二千五百餘人,尚存四千五百餘人。南匯以新塘圩三、四團為甚,約淹斃五百餘人。圩圈之民,捐去十之六、七,至房屋坍塌,不計其數;什物農具,亦全行漂失;在田花豆禾稻,沖刷盡淨。且崇明之楊家、惠安、日盈、連珠等沙,東頭與大洋毗連,一經咸潮漫灌,不獨今歲無收,即來歲亦不能下種。現在死者浮屍遍野,生者露宿無餐,無衣無食,哀此窮黎,目不忍睹。崇明恃海塘為保障,現全塘盡被沖壞,寶山塘工,亦沖坍不少,洵為數十年來未有之災。皆由臣奉職無狀,重戾天和,憫惻之餘,益增惶悚。
現就災情之輕重,酌定賑款之多寡。謹予恩賞銀三萬兩內,撥崇明銀一萬二千兩,川沙銀一萬兩,寶山、南匯合撥銀八千兩,俾得災後黎民,同沾德澤。一面飭令將死者分別有主無主,逐一棺殮掩埋。生者分給米鹽鹹菜等物,並多搭棚廠,置備棉衣,妥為安撫,免致流離失所。並責令上海道督飭該管廳縣,實力籌辦,如有敷衍及疏忽情弊,立予詳請撤參。仍由該道分赴各處親歷查看,俟復到後,另行查辦。至衝決海塘圩岸,亦已飭令各該廳縣,會同員董,擇要搶修,以資堵御。所幸辦理粗有頭緒。
惟恐災區甚廣,該災民等嗷嗷待哺,此後冬賑春撫,為日正長。並修築海塘圩岸,以工代賑,在在需費,必須籌有大宗款項,方可措辦。現在庫帑異常支絀,除遵撥恩賞銀三萬兩,暨寧藩司所籌不計外,官賑義賑,已先後撥銀四萬一千兩,無可再籌。若僅恃動支積穀,就地勸捐,亦屬杯水車薪,無裨於事。因念光緒十八年份蘇屬丹徒、丹陽二縣被旱,及二十七年武進、江陰等縣風潮為災,均蒙恩旨截撥漕糧濟賑。本年川沙等廳縣被災較諸十八年、二十七年兩年,重逾數倍,在災黎既沐恩膏,原不敢作發棠之請。但民情困苦,出於迫不得已,合無仰懇鴻慈,俯准於蘇省起運本屆新漕六十萬石外,賞給改折漕糧數萬石,連同水腳運費等款,一併撥作災賑之用。至江南工賑捐輸,現已經署兩江督臣周馥奏准開辦。蘇屬同隸一省,未便再議開捐,擬請附人一起勸募,名為沙洲賑捐。俟捐集後,分別濟用。並請飭部頒給銜封貢監等項空白執照,俾捐戶踴躍輸將,多集捐款,藉資湊濟,以期仰副朝廷軫念災黎有加無已之至意。
除仍飭地方官勸諭紳商士民慷慨捐助,並勘明被災田地應蠲糧米歸於秋成案內辦理外,謹會同署兩江督臣周馥恭折具奏。
再,寧屬通州一處,沿海圩岸皂地,亦被潮衝決,約淹斃丁民二、三十人。據報已由該處商垣善堂,自行分別掩埋撫恤。海門廳之小安沙塘蘆港以東,破圩二十餘處,約淹斃四十餘人,據報已會商紳董,先提積穀息款,分投賑濟。
陳夔龍奏查丹徒鬧漕歷次起釁提省嚴訊片
光緒三十二年五月
再,原奏附片內稱:丹徒每屆歉年,報災有費,勘災有費,造冊有費,甚至已斂災費,仍復征漕,民心不服。職此之由,僅觀表面,刻為鬧漕。推究內情,實因斂費之法,由書差串通鄉董,派定數目,勒令理運,照數索取,不足者擅自鎖系之。丹徒戶書漕書石寶山為首,所得規費獨多。銀總石富年之積惡昭彰,合邑共憤。等語。臣等查丹徒鬧漕歷次起釁之由,自有案卷可稽。至漕書斂費,非提省嚴訊,不能水落石出。當飭藩、臬兩司,委員前往勒提石寶山、石富年來省,調集案卷,發府審訊。茲據代理蘇州府知府孫毓驥訊明審擬,詳經藩、臬兩司提案複審核議,具詳前來。臣復加查核,緣石富年、石寶山籍隸丹徒縣,系同胞兄弟。其故父石潮先,曾幫辦清糧公事,嗣充漕總書,於光緒十四年身故。除卯歸旨存同故之陳文灶、劉致祥接辦。迨光緒二十一年,經縣諭令石富年接充漕總書。二十六年,又諭石寶山幫辦。每漕米一石,給該書等辛工錢五十六文,忙銀一兩,給辛工錢二十三文。其餘櫃書、冊書、紙張、辛工,各歸各書承領。又經征錢糧,向有串票費,每串一張,收錢八文,以五文歸學堂,三文歸櫃書津貼。若遇荒年,由各鄉里運管年入城具報,或邀圖董與偕,每圖約三、四人不等,各有工食錢文。報稟歸官,代書繕寫,每稟給錢五、六百文。經官勘災,有糧差傳知里運管年領勘,糧差里運管年,各給飯食。勘後由里運造荒冊,歸總書匯造總冊。因冊籍煩多,須添雇清書幫繕。每圖向送總書名下核冊費錢五百文,津貼清書飯食。各冊書承造易知由單,每張工錢四、五文。此外每年尚有鄉飲並里運管年交接及演戲酬神各費,均歸里運按畝攤派,由來已久。各業戶按畝出錢,習以為常,向無因此鎖系糧戶之事。
至鬧漕三次,均因剔荒征熟,鄉民希圖全減全蠲,又有刁民煽動,因而起釁。除第二次隨時勸導解散,未釀事端,故無案據外,其第一次系光緒十一年事,第三次系光緒三十年事,皆有奏案可稽。石富年等人卯以後,僅辦過三十年災歉一。是年報荒,共計一百二十四圖,總書名下核冊費,每圖錢五百文,石富年等陸續收到錢四十千零五百文,仍貼清書飯食。尚有二十一千零五百文,並未收到,余無別項規費,及作奸犯科之事。案經再三復鞫,矢口不移,似無遁飾。檢核案卷,亦尚相符。
查例載官吏因公擅自科斂財物人己者,計贓以枉法論;文有祿人枉法贓,各主者通算全科四十兩,杖一百,徒三年。各等語。此案該書石富年充當丹徒縣漕總書,因添派雇清書,幫繕荒冊,輒向災戶科斂核冊費,津貼清書飯食。查因公科斂,所得之財人己不入己,應以是否原充官用為斷。今該書於應辦公事,僱人分繕,不於所得辛工項下自行提給,擅斂災戶之錢,科斂雖屬因公,得財實為濟私,自應以人己科斷。計得贓錢四十千五百文,估值銀四十兩零五錢。石富年合依書吏因公擅自科斂財物人己者,以枉法贓論。有祿人枉法贓,各主者通算全科四十兩,杖一百,徒三年。律擬杖一百,徒三年。石寶山幫辦銀漕事務,隨同總書斂費濟私,即屬為從。雖系一家共犯,究屬侵捐於人,應以凡人首從論。於石富年滿徒罪上減一等,擬杖九十,徒二年半,與石富年均革役。查犯枉法贓,系常赦所不原,不准捐贖。雖該犯等因公科斂,津貼清書,援照枉法贓科斷,似較因案枉法得贓者,情節稍有可原。而事關書吏受財,仍應不准捐贖。照現行章程,改為監禁,按限辦理,以示懲儆。所斂冊費,仍飭追還原主。此外,詰無另有規費及作奸犯科之事,應毋庸議。其餘斂費之里運等,飭縣提辦,一併照追還主。嗣後永禁書差需索、鄉董干預,再有違犯,即分別從重治罪。是否允協,除咨部外,謹合詞附片具陳。
陳夔龍截漕賑撫並展辦各捐折
光緒三十二年十月
竊照蘇省江南、江北各州縣,本年被水成災,業經前署督臣周馥會同臣夔龍電請軍機處代奏。奉旨:周馥、陳夔龍電奏該省徐、海、淮安等屬水災情形,深堪憫惻,著賞銀十萬,由藩庫給發,妥為賑撫,毋任流離失所。至所議災區錢糧分別蠲、緩,及請截留漕米之處,著俟秋後確查情形,再行奏明請旨。欽此。聖恩渥被,感戴同深。遵經電商戶部,在於江安糧庫漕折項下,動撥銀四萬兩,江蘇藩庫諸賦項下,動撥銀六萬。以七萬兩分撥徐、海、淮安各屬,以三萬兩分撥常州、鎮江各屬,散放急賑,以賑災民。一面電致各省分乞協助,並切商滬上官紳,廣勸賑捐,俾資接濟。臣方到任,接准移交,曾於電奏海州匪徒滋擾案內,陳明各處饑民,不下百萬,現擬廣籌賑撫,以定人心。奉旨:著即督飭各員,將災民妥為撫恤,毋令被匪勾結。等因。欽此。正籌議具奏間,復准軍機大臣字寄九月十八日奉上諭:有人奏江蘇被水州縣,田畝歉收,請飭查勘災情,分別辦理一折,著察明體查情形,奏明辦理。原折著抄給閱看。等因。欽此。遵旨寄信前來。
查蘇省居長江下游,歷來潦多旱少。本年春夏之際,川、湘大水,建瓴下注,底水較之往歲已覺增多。五、六月間,霪雨為災,晴霽日少,山水暴發,江、湖並漲,積潦橫溢,無計疏消,低處田廬,悉遭淹沒。被災情形,以徐州所屬之宿遷、睢寧、邳州,海州及其所屬之贛榆、沭陽,淮安所屬之安東為最重;常州所屬之宜興、荊溪,鎮江所屬之金壇、溧陽,淮安所屬之清江、桃源次之;徐州所屬之銅山、蕭縣,淮安所屬之山陽、阜寧,松江所屬之華亭、婁縣、青浦,蘇州所屬之常熟、昭文、新陽又次之。此外,江寧、揚州各屬,亦間有帶淹之處。兼之運河迭啟閘壩泄水,下游各處,晚稻多淹。江邊大圩,雖未漫潰,而圩內積水過多,民圩半遭衝決,收成已屬減色。合計本年水災之巨,遍及八府一州。而江北徐、海、淮安各屬,災情奇重,難民尤多。蓋該地連年災歉,本屬戶鮮蓋藏。今歲罹此巨災,田畝房廬,悉淪巨浸。不獨雜糧蔬菜,補種無從,且節候已深,積水未退,二麥尚難播種。災民無可餬口,紛紛變售牛具,四散覓食。甚至賣兒鬻女者,日有所聞。餓殍在途,流亡滿邑,慘酷情形,有為原奏所未能盡者。況淮、徐風氣剛勁,伏莽素多。現海州地方,已有匪徒滋擾,正在派營剿辦,深恐匪黨勾結饑民,別釀巨患。是廣籌賑撫,尤為弭患要圖。前雖酌撥款項,採辦米糧,奏准免厘,運回賑、糶。惟清查戶口,散發錢米,頭緒本極紛繁。各州縣中,辦事勤能,於官賑外,捐廉提倡,並勸紳富捐助者,固亦有人。而災民戶口,尚未查清,撥給賑款,至今未放,比比皆是。甚或諱災匿報,希圖照舊開徵,並藉平糶為名,從中漁利。隨經嚴飭藩司及淮、徐兩道,切實查究。旋聞淮安各屬災民,大批南下,至揚州者,已數萬人。飛飭設法截留,資遣回籍就賑。一面加籌款項,撥給災重各州縣,飭赴濟寧、蕪湖等處,採運米谷雜糧,分別賑、糶。仍令酌發錢文,以輔米糧所不足。並在衝要處所,設立粥廠,及留養平民各廠,俾免失所。各屬圩埝及淤塞河道,均關田廬保障之資,舟楫交通之利,亦飭勘估興修,藉可以工代賑。至常州、鎮江、蘇州、松江各屬內,惟宜興、荊溪、金壇、溧陽四縣,業已辦過急賑。
第災區較廣,饑民眾多,現在時屆嚴寒,自非接濟冬賑,不足以資安集而免流離。綜計款項,至少亦需二百餘萬。前蒙恩賞帑銀十萬,業經散放無存。此外各省協助本省賑捐積穀,及滬上官紳募集義賑銀兩萬,為數有限。現在所發之款,均系督商藩司多方挪湊,一面息借商款,以應急需。明知財政支絀異常,捐事久成弩末,以後不知如何歸款,只以目睹災民慘狀,不能不權量重輕,先其所急。無如待用之款,為數浩繁,百計搜羅,不敷甚巨。加以來年春撫,為日方長,尤應預計通籌,以免臨渴掘井。因思蘇省歷年偶遇偏災,奏請截漕濟賑,無不渥蒙恩施。此次欽奉諭旨,截留漕米,著俟秋後查明再奏,仰見朝廷軫念災黎,有加無已。茲經臣等確切複查,本年災情之重,賑款之巨,為數十年所未曾見。自應遵旨據實上陳,仰懇天恩俯准,於本年新漕項下,截留蘇州漕米十萬石,江北漕米五萬石,連同水腳運費等款,一併撥作災賑之用,出自逾格鴻慈。至江南賑捐,現已一年期滿,應請展辦一年,並援照湖南、湖北成案,加辦七項常捐,藉資湊濟。
抑臣等更有請者。查辦災賑,全賴官吏得人,方可使款不虛糜,民沾實惠。現由臣等督飭司道,嚴飭各州縣認真經理。一面密加考查,倘有侵吞賑款 入己情事,查明贓證確鑿,即請旨明正典刑,以昭炯戒。其有辦理不善各員,隨時分別撤換嚴參。如有辦賑得力之員,以及勸募賑捐集有巨款者,亦當懇恩從優獎勵。庶期賞罰嚴明,群知鑑戒,賢者益加奮勵,不肖者不敢妄為,實與勸捐辦賑事宜,大有裨益。
端方辦賑報銷折
光緒三十三年十二月
竊查光緒三十二年,江北徐、海、淮安各屬大水為災,饑民甚眾。仰荷聖恩,頒帑截漕,飭部撥給賑捐,並准開辦賑捐七項常捐,代收免保留省兩項,又息借農工商部存款,撥用淮運司庫款,借撥湘省歸還江海關賑款,一面分電各省廣為協助,並由臣等率同司道倡捐廉銀,益以上海商約大臣呂海寰、盛宣懷籌撥義捐,俾賑撫、平糶、河工三者得以從容就緒。曾於奏報春賑完竣折內,聲明用過各款,開單奏報。欽奉朱批:知道了。欽此。即經飭委江寧布政使繼昌、署淮揚海道楊文鼎等在省設局,清厘用款,趕辦報銷,各在案。
茲據該局司道詳稱:上年江北水災,以徐州府屬之銅山、邳州、宿遷、蕭縣、睢寧,淮安府屬之清河、山陽、安東、桃源、阜寧,海州、沭陽、贛榆等十三州縣情形為最重。籌辦賑撫,以清江浦為樞紐,人數最多,事極棘手。始則設廠留養,繼則按名資遣,令其各回原籍就賑,俾免流離四出。其未辦冬賑以前,有散至揚州、鎮江、江寧等處者,亦皆一律收養,至本年正、二月間,陸續遣送清江浦,由淮揚海道接收,遣回就賑。所有冬、春兩賑辦法,先查戶口,後給錢文,遴派義賑紳士,會同各州縣委員,隨查隨放。官賑、義賑,並作一起,以災情之輕重,戶口之多寡,定口糧之等差。並設施粥廠,以救危急,當地開局,以資接濟。極貧者施放棉衣,有病者撥給醫藥,或酌撥籽種,或收養耕牛。其被災較重州縣,春賑查放後距麥熟之期尚遠,恐有遺漏,又各就地方察看民情,補賑加賑,不遺餘力。其年幼無依子女,徐州則設留養所,清江則設工藝所,妥為收養,免致逃亡失所。他如揚州之寶應、高郵,通州之石港,淮安之鹽城,徐州之豐縣、碭山,以及江寧府屬上、江、句、溧、高、六等縣,或有偏災,或與災區毗連,均經分別撫恤。此外,如江寧所屬河道洲圩,淮、揚、徐所屬之運河堤岸、六塘河工、黃河舊堤、沭贛各河,均大加修治,招集附近災黎,以工代賑。又派員分赴直隸、奉天、安徽等省,廣購米、麥、雜糧,並遠至四川、貴州採運米谷,設局平糶,減價出售。轆轤轉運,源源接濟,使災民領錢後,可以多購糧食,藉輔賑務之所不逮。以上各情,均經先後奏明有案。
現值清理報銷之際,除三十年江南工賑用款另案造報外,所有光緒三十二年江北水災辦理賑撫,綜計收到恩賞部款、官賑捐借各項銀三百八十七萬四千二百六十兩二錢二分,又收義賑捐款錢九十五萬二千一百七十千文,共支留養、資遣、冬賑、春賑等項銀五十四萬六千四百八十二兩二錢四分二厘,錢六百八萬七千九百七十四千七百二十六文。內以義賑錢九十五萬二千一百七十千文抵支外,其餘錢五百十三萬五千八百四千七百二十六文,合銀三百三十一萬三千四百二十二兩四錢四厘。統共支銀三百八十五萬九千九百四兩六錢六厘。據各州縣冊報,賑濟災民,共大小口七百三十萬四千六百四十八口。按照賑票,逐細核對,數目均屬相符,所支各款,亦皆實用實銷,毫無浮濫。應請援照順直災賑,及江南前辦淮、徐、海災賑成案,將江北賑撫用款,列為第一案,開單報銷,免予查造細冊。其修辦各屬河道堤工,及平糶轉運支用各款,仍俟查核完竣,另行開單奏銷。至撥濟蘇屬各州縣工賑用款,並蘇屬經收賑捐,由蘇藩司另案造報,以清眉目。又此次義賑,一切正雜各款,均系紳捐紳辦,應由商約大臣呂海寰、盛宣懷自行報銷。等情。詳請具奏前來。
臣等伏查,上年江北巨災,為從來所未有。幸蒙皇太后、皇上周恤民隱,厚澤頻頒,始能使數百萬垂斃之災黎,咸資安集,鴻施稠疊,曠古無儔。當夫上年十月間,災民紛紛南下,若非各處設法截留,分別辦理留養資遣,不特載道流離,情堪憫惻,且恐匪徒勾串,別滋事端。各該員苦心籌劃,殫力經營,事事悉臻妥洽。且各深知款項奇絀,籌措為難,無不力求核實。至各屬冬、春兩賑,均系義紳查戶,印、委放錢,實惠及民,毫無浮冒。此外各款,亦皆實用實銷。查光緒二十三、四等年,徐、海、淮安各屬災賑,經前督臣劉坤一分作三案,開單奏報,均奉朱批:該部知道。欽此。所有上年江北徐、海、淮安各屬,事同一律,理合繕具清單,恭呈御覽。
除修辦各屬河道堤埂工程,及轉運平糶支用各款,接續分案開單奏報外,謹恭折具陳。
資送流民片
再,本年淮、揚一帶,因洪湖盛漲,啟壩減水,下河各屬低洼之處,多有被淹。幸早種二禾,先已收穫,晚禾亦多搶割,閭閻餬口,尚屬有資。雖續經桃南決口,各壩堵閉稍遲,減水倒漾,淹浸日久,然較之上年馬棚灣漫口全無收成者,情形迥異。惟是該處民人,因上年被災出外,經沿途州縣留養賑恤,轉獲余資,遂以逃荒為得計。此次仍藉避水為名,結隊四出,竟有衣履整齊,面無菜色者,亦廁其中。且有積慣災頭,迫脅多人,冒荒漁利。節經臣等札飭各屬,曉諭農民,以各壩繼續興堵,積水漸消,田畝自可涸復,正宜回籍補種二麥,以期無誤春收。且該處糧價已平,無虞艱食,而錢糧又經奏緩,更免追呼,何得輕去其鄉,轉荒農業!其查系實在貧乏者,臣等率屬捐資,酌給口糧,飭僱船只,分投遣送,務令到籍安農。惟先赴他省之民,或依親覓故,或隨地傭工,其去處並無一定,猶恐狃於積習,不即遄歸。現飭各州縣分別關移,勸諭回籍,沿途量為資遣。如有本非災民,希圖漁利,或被災頭迫脅從行者,即將災頭嚴究懲辦。附和之民,驅逐回籍,不准再有逗留。現在水陸地方,均稱安靜。
仍飭淮、揚府縣隨時查看,如有田畝涸出過遲,不及播種,或蓋藏已罄,種植無資,民力實形拮据者,再行恭懇天恩,借給籽種口糧,俾資接濟。
端方陳啟泰展限捐輸一年折
光緒三十四年二月
奏為江北災賑息借部款懸欠過巨,請將代收免保留省兩項捐輸,展限一年以資彌補,恭折具陳事。
竊照前江北賑、糶款項奇絀,奏請將異途出身人員,應繳捐免保舉銀兩,及保舉過班留省人員應繳、補交留省銀兩二項,江寧代收一年,一半解部充賑,以一年為限,屆時體察情形,奏明停止,經度支部議准在案。茲自光緒三十三年二月初二日,接奉部文之日起,除去封印一個月,扣至三十四年三月初二日,一年限滿。本應按照部議,截數停止。惟查前年江北沉災,為數十年所未有,冬季兩賑之外,又復籌辦河工,購糧平糶,在在需款甚巨,不得已借用農工商部發存滬道生息銀一百萬兩,奏明以捐款抵還。惟賑捐及七項常捐,收數無幾,以之歸還因賑借墊各款,尚虞不敷,專恃兩項捐輸,以資歸墊。計自第一次請獎,至三十三次止,共收兩項捐款銀五十萬七千餘兩。除以一半解部外,僅剩一半銀二十五萬三千餘兩,以之歸還息借部款,尚不及十分之三。拮据情形,固因捐務積疲,久成弩末之勢。而實由去秋直隸永定河決口,亦經奏准代收部捐,無如捐款只有此數,兩省分辦,各僅得半之數。捐收頓形短絀,實非原奏意料所及。此項息借部款,關係重要,斷難久事虛懸。而江北則來源枯竭,上年因賑移用庫帑借商款本,苦無從籌還。再四籌維,非將兩項捐輸展辦一年,不足以資彌補。且展辦之後,仍與直省分收,是雖兩年之期限,而只能得一年之捐款。但舍此實別無挹注之方。據江南賑捐總局司道詳請奏懇展限一年等情前來。
臣等察核該司道所詳各節,系屬實在情形。合無仰懇天恩,俯念江北災賑,息借部款,懸欠甚巨,准將江南代收免保留省兩項捐輸,展限一年,以資彌補。屆時體察情形,再行停止,出自逾格鴻慈。
謹合詞恭折具陳。
端 方 片
光緒三十四年九月
再,光緒三十二年江南省江南北各屬大水為災,饑民甚眾,仰荷聖恩,發帑截漕,開辦賑捐。並由奴才並撫臣、司、道各官倡捐廉銀,先行提借公款,分作十年攤還。內有江蘇巡撫提借銀四萬兩,江蘇藩司提借銀二萬兩,匯案奏明在案。
茲查現任江蘇撫臣陳啟泰,前在江蘇藩司任內,攤捐廉銀二千兩,又捐助官義賑銀六千兩,去年蒙恩補授江蘇巡撫,九月到任。截至本年秋季為止,接攤巡撫廉銀四千兩,共銀一萬二千兩。據江南賑捐局司道詳請,移獎撫臣之子陳繼鷫,由俊秀給予監生,以郎中分部學習。等情前來。
伏查前年江北之徐、海、淮安等屬,江南之蘇、松、常、鎮等屬,同遭水患,災民盪析離居。該撫臣陳啟泰時在藩司任內,籌捐籌賑,煞費經營,毫無畛域之見。嗣復慷慨捐集巨資,洵屬力顧大局。雖據聲稱,不敢仰邀議敘,究未免壅於上聞。查前有民政部侍郎、現任山東撫臣袁樹勛,助賑捐款銀一萬兩,經奴才奏請,移獎其侄;江蘇試用知縣袁增文,以道員雙月選用。欽奉朱批:著照所請,該部知道。欽此。茲陳啟泰捐銀一萬二千兩,較樹勛捐銀數有加。且查賑捐局所擬移獎其子以郎中分部學習,核之定例銀數,有盈無絀,與歷次奏准優獎成案,亦屬相符。合無仰懇天恩,俯准將江蘇巡撫臣陳啟泰之子陳繼鷫給予監生,以郎中分部學習,俾昭激勵,出自逾格鴻施。
謹附片具陳。
端方捕治蝗蝻片
光緒三十四年七月
再,前因海州、銅山縣灘地葦柴之內,出有蝗蝻,當經臣等飭令趕速捕治,附片陳明在案。
嗣據淮安府屬之安東、桃源、阜寧等縣先後具報,蝻子出土。而與山東、安徽交界之豐縣、沛縣、蕭縣,亦據電稱,飛蝗入境。復經電飭,已出土者,上緊撲滅,未出土者,設法搜挖。仍令設局收買,優給價錢,以期踴躍。一面分電山東、安徽鄰省,一體捕治。並恐該州縣等不能得力,分派委員前往密查,以杜諱飾。六月初問,各屬連得大雨,低洼處所,間有被淹。據海州電稱,飛蝗一律肅清,已經撤局。銅山、鹽城、安東、桃源各縣出土之蝻,多被淹死,已生翅者,亦著濕難飛,逐日收買甚多,可期漸盡。稽之委員歷次來電,尚無異詞。
惟徐屬與山東、安徽交界各州縣,時有飛蝗往來。深恐蔓延為患,復飭徐州府田庚親赴邊界查勘。旋據電稱,周曆各縣,窮搜產蝻處所,始知出自山東魚台、滕縣與沛縣交界之湖中。該湖寬長各數十里,葦草叢生,一望無際,亢旱日久,蝗子潛生。地屬荒僻,居民稀少,迨經趕捕,而湖心草深之處,蝻漸成蝗,成陣飛去。現查湖中葦葉食盡,積有死蝗,各處移子尤多。又准電飭分別切實捕挖,一面厚價收買,勒限於十日之內,一律淨盡。如因捕蝗踐損之秋糧,准予優給價值,以示體恤。所需經費,准在積穀項下動支濟用,如尚不敷,並准稟由臣等籌款接濟。倘該府縣等稍有懈延,以致貽害田稼,即行從嚴奏參。若能迅速撲滅,無礙秋成,亦當酌給獎敘,以示鼓勵。一面加電山東、安徽兩省,嚴飭各屬會同實力撲捕,總期蝗蝻迅速掃除,秋收不致有礙,以仰副朝廷軫念民生之至意。
謹合詞附片具陳。
張人駿江北水災辦理春撫工賑及籌辦各屬平糶情形折
宣統二年五月
竊照上年夏間,江北海州等屬被水成災,當經奏蒙聖恩,准撥金陵溢銷鹽厘銀二十萬兩,復經臣督同司道諭令各屬籌捐,並電請各省協助,又派員前往南洋勸募助賑,及借款採購糧米舉辦平糶,疊將辦理情形具奏在案。
查海州三屬被水災最重,雖散放急賑,惟饑民甫得卒歲,又苦春荒,值青黃不接之時,拮据尤甚。當飭督辦賑務道員洪槃,率同各該州縣,複查災戶,妥辦春撫。上年逃荒出外者,今已聞賑來歸。計海州災民二十七萬四千八百六十一口,沭陽災民一十一萬七千四百三十三口,贛榆災民八萬三千四百九十二口。仍分極貧、次貧、大口、小口等差給發,共散放錢三十四萬二千三百五十餘串。又該州屬之板浦,地居灶戶,窮黎亦多,紳商設廠施粥,經費不敷,撥給錢一萬串。而清江浦及山陽縣,與江都縣屬之沙洲,均米貴民貧,籌辦平糶,亦撥給清江錢一萬串,沙洲錢二萬串,山陽銀五千兩。此外則阜寧、寶應二縣,民情亦苦,各撥賑銀二千兩,以資撫恤。此辦理春賑之情形也。
海屬河道,歲久未修,河身淤墊日高,水難宣洩,以致川壅為患,非亟圖疏浚不可。先經派員前往勘明,旋飭道員洪槃督同該管州縣,妥籌修理。嗣據陸續稟報,州境內之五龍、潮支、高橋等河,贛榆境內之閏家、掘頭、民皂、朱稽、孫家、盧家等河,沭陽境內之萬公河,及賢官亭、乾下鎮、高流鎮等處圩堤,均經一律修竣。敕令洪槃親往各工復勘,河流業已通暢,可無漫溢之虞,圩堤亦屬堅固,足收捍衛之效。所需工料銀兩,或酌撥官款,或就地籌捐,或由義賑紳董承辦,由官協助。海州尚有塘河堤,亦已興修。又薔薇、天河因春水大漲,未能施工,擬俟秋後水涸,再行挑挖。又贛榆境內之沾口鎮,亦由義紳籌款,開挑長河一條,俾水之得以疏通。此外各屬圩堤,並經次第修築。所有河堤工程,悉令災民力作,以工代賑,俾恤窮黎。此辦理工賑之情形也。
今春連月陰雨,麥苗減色,米價奇昂,即鄰省亦患缺米,人心惶急,寧、蘇兩屬情形相同。經臣會同調任江蘇撫臣寶棻電奏,請緩運新漕十萬石,專濟蘇屬。並派員分赴各處購米,以湊足三十萬石為限,寧、蘇各半分濟,概請免完沿途稅厘。嗣復陳遵旨籌辦平糶情形,請將虧耗之款作正開銷,各屬如復有官運商運平糶米糧為數無多者,並請一體免納厘稅。均蒙聖恩允准,江南士庶,欽感同深。旋將准緩新漕,飭令需米較急之區,由官督紳,領回平價出糶。一面分別撥款,遴委妥員,分投採買。或電致香港外埠,陸續購運,分撥各屬接濟。令碾放倉谷,及動用所存積穀本息銀兩,暨勸紳富量力籌捐,俾資周轉,業已一律設局開辦。其江北之淮、揚、海等屬,自上年秋間,由官借款三十萬兩,採購糧米平糶,加以紳商自行添購,轆轤轉運,至今未停。又電請商約大臣盛宣懷及飭江海關道蔡乃煌,會商上海紳商,籌款撥解海州,舉辦當地平糶,以恤下等農民。至嚴杜糧戶屯積居奇,查禁奸商運米出海,迭經臣出示曉諭,並通飭地方文武關厘各卡查緝。嗣欽奉諭旨,又經分飭切實辦理,弗任稍涉疏懈。此籌辦平糶重申米禁之情形也。
查大江下游,地勢低洼,每多患潦。而民人大半貧苦,收成稍減,輒至呼飢。上年被災地方,不過數處州縣,今春糧缺乏,四處告荒,慌迫之情,竟是大祲之象。臣與撫臣,各督司道,力籌款糶,人心始稍安定。惟現在甫屆四月,距新谷登場,為期尚遠,仍須妥籌接濟,方足支持。江南財政困難,此次告助募捐,已形竭蹶。惟有勉力設措,相機因應,以仰副聖主軫恤民艱之至意。
所有辦理春撫工賑平糶各情形,臣謹會同護理江蘇撫臣陸鍾琦恭折具陳。
張人駿撥給淮揚等屬糶撫款項片
宣統三年正月
再,去年六、七月問,迭遭大雨,揚州府屬之高郵、寶應濱湖一帶,及淮安府屬之清河、安東、山陽、阜寧等縣低洼之區,間有被淹。先經飭令該管知府確查,擬俟稟復,量為撫恤。當由臣會同江蘇撫臣程德全於奏報舉辦徐州府屬賑糶折內,陳明在案。
嗣據查復被水地方,民情不免困難。即經商令江寧藩司,由財政公所撥給高郵銀一千五百兩,寶應銀三千兩,又撥清河、安東、山陽三縣銀共七千兩,發交該管知府分給,飭會各地方官督同紳董,酌辦工賑平糶,以恤窮黎。其阜寧民力尚可支持,即飭該縣會紳就地籌辦。如須量予補助,另行查酌辦理。又海州之西南各鄉,收成歉薄,糧價翔貴,據所屬自治會紳董電稟,當經電飭該州查復。謂秋收熟歉相間,亦已派員複查,電請查賑大臣馮煦酌辦糶撫。容俟委員查復,倘須量給官款,再行酌予撥濟,以仰副朝廷子惠黎元之至意。
所有撥給淮、揚等屬糶撫款項緣由,臣謹會同江蘇巡撫臣程德全附片具奏。
張人駿案照新章開辦銜封貢監等項片
宣統三年六月
再,江北各屬前於宣統元年遭水,辦理賑撫,需款浩繁。經臣奏准,案照新章,開辦銜封貢監等項賑捐,由度支部議定,自宣統二年正月起,予限一年。嗣屆限滿,又經奏請展限一年。先將第一次請獎捐生一百四十八名,共收實銀六千二百三十餘兩,造冊咨部,核辦在案。旋準度支部咨,以江、皖賑捐,經籌辦賑務大臣盛宣懷奏准專辦此項,江省復又收捐,並未聲明收捐日期,如應由部行知以後上兌,核與盛宣懷原奏不符,未便照准。等因。咨行到寧,復經轉行查照。
惟查江南賑捐,上年春間,即已開辦。咨請各省勸募,程途較遠,轉解稽遲,故匯案請獎,雖在今春,而各捐生實於上年夏、秋之間,業已上兌,系在盛宣懷奏准開辦江、皖賑捐之前。且盛宣懷原奏,亦只請將順直、山東、吉林、福建、江西等省新舊賑捐,暫行停止,並未指及江南。江寧藩司所辦,係為江省賑需,正與盛宣懷所辦相同,非他省之緩急懸殊者可比。其收捐在前者,似不能不准予請獎,即收捐在後者,亦不能不准其續辦。江省頻歲災歉,財政異常困難,全賴此項捐輸,稍資補助。雖盛宣懷力籌賑款,而江省仍難解濟,亦系將捐項湊撥,尤難暫停。據江寧布政使樊增祥詳請奏咨前來。
臣覆核無異,相應仰懇天恩,俯准將本案已收之捐給獎,並准接續辦勸,俾資挹注,出自逾格鴻慈。
除將捐冊咨部核辦外,謹附片具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