蔣黨內幕 · ◎製毒籌款

惲逸群 《蔣黨內幕》
藍衣社的工作,可分為:調查(情報)、行動(監視、禁錮以及暗殺)、組訓、籌款四大類,尤以情報與行動為主,籌款則比較簡單,除財政部撥給軍事委員會的巨額機密費,及向各地方軍事、行政長官索取報效(實際類於攤派,如藉口舉辦事業,代募股金,或收買貨物,代墊貨款等)外,主要就是製造販賣嗎啡、海洛因等毒品。抗戰之前,上海就有兩個大規模的製毒機關,一個在上海北郊長江邊的瀏河鎮附近,是藍衣社直接經營的;一個設在南市保安隊隊部裡面,是孔祥熙、吳鐵城、杜月笙經營的,要繳納一定的利潤給蔣介石作機密費用(即藍衣社特務費)。後者的開始,是在蔣介石自兼禁菸總監,雷厲風行地禁菸之後,在漢口抄到一批鴉片土,有五十餘萬兩(是四川軍閥的,他們販運這大批煙土,沒有和藍衣社合作,所以被抄沒了),蔣介石就交給孔祥熙去製造嗎啡,孔即轉交給吳鐵城(那時的上海市長兼淞滬警備司令)和杜月笙辦理。這個嗎啡廠就設在南市一個保安隊的中隊部,當然十分保險,沒有任何人敢去碰它。這個事情很秘密,怎樣會暴露出來的呢?因為上海市保安隊(楊虎統率的)不知道瀏河的嗎啡廠是藍衣社開設的,想去發橫財,把這個嗎啡廠抄沒了。後來楊虎和吳鐵城知道了,把抄沒的東西大部份發還,但「太保」們認為奇恥大辱,就採取報復行為,衝到保安隊所保護的嗎啡廠去,把毒品和製造機器都搬走了。這樣一來,就鬧得滿城風雨,上海市知道的人就不少。吳鐵城因為他的嗎啡廠是蔣介石批准的,當然於心不甘,但藍衣社卻提出證據,說五十餘萬兩煙土早已過頭了,過去雖是「奉命」,現在卻是私造,製毒販毒成為藍衣社的獨占副業(抗戰中期,一九四○——四一年,蔣介石又在川康滇黔各省「嚴厲禁菸」、沒收了二千餘萬兩煙土,結果貼上「軍用品」的封條,運到廣東去轉銷於沿海各省,這次由孔祥熙與藍衣社合作,沒有內鬨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