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命經 · 正道修煉直論第十
華陽曰,修者,以破而補圇。
蓋人生也,原稟性命完全之體,及其年壯炁滿而自漏。當未破時,若遇明師指點,不用補法,就此頓超直人於如來之地矣。已破之者,必當補之完全體。且補之者,必借動機,以發往外之炁收回,補不足之炁,補到炁足,生機不動,便成馬陰之相,謂之不死阿羅漢矣。
煉者,以火而化物。
且物非他物,即我之元炁也。元炁雖藏炁穴,動時向外,變為漏盡之資,今既歸源,則用火轉化而為炁矣。
火非風則不灼。
上文既言火以化物,恐人不知用風,則物難化,故此必要呼吸吹噓,火才得灼,而物才得化而為炁。
物無所則無居。
居即炁穴也。物之生時,原從炁穴而出,今乃歸炁穴,而用火風,亦在此矣。
是故至人參乎大道,修乎性命,風火物所,並而同用。
以意入於炁穴,以呼吸逆吹之,豈不是同用者哉!
上下萬古,成乎其道者,莫不以此而為要也。
蓋干百世以上,千百世以下,此人此心,欲成乎其道者,無非性命,而性命合一者,無非風火,所謂天下無二道,聖人無二心也。
奈何知之者,稀焉,昧之者,眾焉。
且世之學佛者,日念經拜佛,日受戒方文最高者,日參禪打坐,說到性命二字,舉世罕知矣。
執性之命,不識動靜,往往到頭虛老。
蓋今之學佛者,謂佛修性而不修命,殊不知如來大藏之教,性命雙修,有無原是並用,以執死禪,不識動機。初習者如佛無二,久則無所效驗,自生退悔.一場空死,有何益哉。
命動而外耗,耗盡嗚呼,性何居哉!道何存哉!
今之為佛門者,不得如來之真傳,執性不知命寶,慧命發動,不得知其法收住,雖不變為漏盡,亦自耗散,耗盡焉有不死?既死又將何物為道哉?
是以至人察乎動靜之消息,合乎並修。
且世之凡夫,才欲修煉,便已離別父母妻子,孤自深山窮谷,或高庵大寺,謂靜可以修道,誠可笑也。苟求得真傳,如此枯靜,不識動機,如痴貓守空窟,有何益也。故紫磨光如來雲,不識動靜,學道無益。至人靜其心以候腎之動機,移入動處,合併而煉,心腎相合,即是性命合一。所以古雲,一合相者,即此矣。
命根於腎,腎動則水也。
命者,即元炁也,炁動即變為水矣。
性根於心,心動則火也。
性者,乃真意也,意動即變為火矣。
以火入於水中。
以心中之意人於腎中之炁。
則慧命而不外耗。
炁得意協住,則不外馳矣。
以風吹火化,而成真種。
蓋風者,呼吸之息也。火者,意也。上文言炁得意協住,故不外馳,其中尚有漏盡之霞影未化,故此必要呼吸之息,逆吹爐中之火,化此霞影漏盡,變而為炁,不然此物作怪,攪亂君心,思想欲情,即孟子所謂炁亦能動志也。《楞嚴經》亦謂之陰魔,務要綿綿久久煅煉,將此陰魔化為陽光,則身心自然安樂,情慾自然不能攪動。即世尊所謂入三昧火中。而降火龍者,即此矣。此道釋門之秘也。有志之士,得者如法煅煉,用之得力,欲不用除而自除,心不用靜自靜,所謂以道制心,而心自道,是道也。能用之久者,天機忽然發動,無中生有,即名真種也。
其法簡易。
難修難成者,儘是外道,如果有緣得此道者,至簡至易,所謂八十遇正道即成道矣。
悟之者,修真種而成舍利。
悟者,非無訣無傳,如今之禪門,空空教人悟想,則謬矣。此即實有真功真傳,教人轉手採取真種,煅成舍利矣。
靜時而候。
機之未動仍以靜而待之。
動時而取。
機之既動,以意取之。
同爐而煉。
意炁合會一處。
故曰火化。
世尊謂之火化。
行乎如來之道路。
路者,即任督之脈絡也,亦謂之法輪路矣。
宿乎世尊之樹下。
蓋樹下者,即丹田淨土也。昔日世尊修煉在於菩提樹下入定,即此處矣。
斯謂之行住矣。
道一禪師雲,未有行而不住,未有位而不行,即此也。
且火之行住,實隨物之變化。
且物之行,則意亦當行,物之住,則意亦當住矣。
陰魔現時,即當以武火煅煉,免其奔馳漏盡之危險。
蓋陰魔者,即身中之陰氣也。前氣之變現,或夢寐所見陰人,或是身體發障,或是靜坐偶見陰人,或夢寐見虎怪,俱是陰氣所變化,走漏舍利之壞病,必當風火猛烹極煉,燒得裡頭鬼哭神嚎,將陰魔煉盡,而後則無危險之患矣。
淨靜太平,常自柔和而溫養,以為護持寶珠之堅固。
身體無所怪見,以意照顧溫養。
且如轉法輪之際,文武兼而並用,其中精微奧妙,又在師傳而自悟也。
蓋行法輪之功,升降為武,沐浴為文,而升降之中,亦有文亦有武,總在師之傳受,而精微之處,又在自悟矣。
舍利成之時,止武帶文之熏聚。
且舍利成時,即用文火團聚,若不知止,再用武火,所成之舍利,又被武火逼散,此處當知危險,至要至要者也。
斯謂之溫養,實喻為保守也。
舍利成時,止其呼吸之武火,用神光返照之文火,且真意又當時刻照顧,保之防危。
當其時也。
時者,舍利將生之時也。
明珠現而為百怪滅。
明珠者,舍利也。舍利已成,則顯然而露象,百怪者,身中陰氣夙病也。明珠一現,陰氣夙病頓除,故曰滅矣。
柔運漕溪之大路。
漕溪者,背骨之髓路也,采舍利時,必由此路柔緩而行,若馳別路,是舍利即不能得矣。
道胎立而千智生。
且舍利歸中宮,發白再黑,齒落復生,智慧廣大,過去未來,無所而不知。切忌慧而不可用也。
溫養允證如未定慧。
且到此地位,俱是文火熏蒸,再無所失。
所謂一證永證,常自定覺於中央,慧照於性海矣。
夫慧而不用,勤修禪那。
蓋禪者,靜也。那者,性也。到此只修自己之定性,以調自己之息火,一切知覺,先後禍福,知而不可用也。
愈加靈智之光輝。
且慧而不用,道胎之性,愈加靈通矣。
寂照常自覺悟,體隨昏沉散亂之悔空。
此言寂而常照也。覺者知也。言禪定之中,必要有正覺知見,而後復見性體。《華嚴經》所謂恆以淨念,住無上覺,若隨其昏沉,則胎無息,墜於無知,屬於枯寂頑空之外道。若隨其散亂,則胎無主,火冷氣竭,無所成也。
持守定力,在乎空性一念之誠也。
蓋胎中定力在乎一念之誠,十月之胎,必要念念在胎,念住息定而後股圓。《華嚴經》所謂安住寂靜,諸禪定智,入不死道者,是也。
法性定時,雪花亂飛。
靜室之中,偶見雪花飛放,此乃胎國之時也。
斯謂之出定矣。
見出定之景至,即當出矣。不出則滯於胎,無神通智慧之變化,雖成胎圓,又是一愚夫矣。
蓋大道靜極之中,而又生動機,所謂璇現復建於子,真物再動於掙極。
蓋物者,至陽之物也。此物靜極復自動矣。所謂陽無剝盡之理,若夫至人造乎日月,推情合性,轉而相與。
所謂重造乎妙道,再立乎戒定慧。
且此一段功夫,古人隱而不露,或是怕泄漏天機,或是未得者有之。凡修煉之土,既得此物來收聚於內,將所出定之法身,亦歸於內,合而為一,長入乎大定矣。
定定不已,至於無極而至極者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