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底女人 · 三十九

雷蒙·錢德勒 《湖底女人》
房間裡又是一陣沉寂。巴頓用他那謹慎而緩和的語氣打破了這片沉默:「這還真有些聳人聽聞啊,不是嗎?你不覺得比爾·切斯應該還會認得自己的妻子嗎?」 我回答說:「你想啊,那人不是在水裡泡了一個月嗎?不是穿著他老婆的衣服,戴著些他老婆的飾物嗎?在水裡浸泡過的金色頭髮不是和他老婆的一模一樣?再說,那張臉不是已經面目全非了嗎?在這種情況下,他又怎麼會起疑心呢?更何況,她也留下過一張可以被視作是自殺遺言的字條。她離家出走了。之前他倆還吵過嘴。她的衣服跟車子都不在了。在她出走後的一個月時間裡,他沒有收到她的任何消息。他也不清楚她去了哪裡。接著這屍體從湖水裡冒了出來,身上還穿著穆麗爾的衣服。這個金髮女屍的身材跟他老婆差不多。當然,這其中也有不一樣的地方,如果有人懷疑調包的話,這些不一樣的地方就會被追查出來。不過當時沒有理由起疑。畢竟那時克里斯特爾·金斯利還活著,她跟萊弗利一起出走了,還把車停在了聖·伯納迪路,然後在艾爾·巴索給她丈夫拍了份電報。對比爾·切斯來說,她又沒有什麼可擔心的。事實上,他對她沒有任何念想,她從來都沒有進過他的法眼。所以,他有什麼理由去考慮她呢?」 巴頓說道:「我應當自己想到這一點。不過就算我想到了,這種想法也會立馬被拋諸腦後,因為這實在是太過異想天開了。」 「表面來看的確如此。」我說道,「但也僅限於表面而已。那具屍體可能一年之後才會被打撈出來,也許永遠屍沉水底,除非專門有人到這湖裡打撈。穆麗爾·切斯出走了,沒人會花太多的時間去找她。我們也許永遠也不會聽到她的消息了。可金斯利太太就是另一種情況了。她有錢,有關係,還有一個操心的丈夫。總會有人去找她的,事情的進展也的確如此。不過,除非有什麼事兒讓人起了疑心,否則不會有人立馬去找她的。也許要等個把月之後,人們才能發現一些狀況,才有可能去那湖裡打撈;可要是人們發現有線索表明她似乎確鑿已經離開了這片湖區下山了的話,縱然是遠在聖·伯納迪路,還乘火車去了東部的話,那人們可能永遠都不會在湖裡打撈了。即便有人下湖打撈,還發現了屍體,準確辨認出屍體身份的可能性也是微乎其微。比爾·切斯以殺妻罪名被捕。就我所知來看,他有可能因此被定罪服刑,這樣一來湖底屍體這樁案子就算了結了。克里斯特爾·金斯利可以繼續失蹤下去,成為一個未解之謎。到最後,人們會認為她出了些狀況,人間蒸發了。可沒人知道具體是在哪裡又是在什麼時候發生了怎樣的事情。如果沒有萊弗利的話,我們也許都沒法兒在這兒空談了。萊弗利是整個事情的關鍵。人們認為克里斯特爾離開這裡的那天晚上,萊弗利去了聖·伯納迪路的普萊斯考特賓館。他在那裡看到個開著克里斯特爾·金斯利車子的女人,那女人還穿著克里斯特爾·金斯利的衣服,他當然知道她是誰,可是他並不一定知道發生了什麼事情。還有,他不一定知道那些衣服就是克里斯特爾·金斯利的,也不一定知道這女人把克里斯特爾·金斯利的車子停在了賓館停車場。他也許只知道自己見到了穆麗爾·切斯。而穆麗爾則把其他事項都算計好了。」 我停下來等著他們其中一個人說些什麼。可沒人開口。巴頓安如泰山般地坐在椅子上,他那雙肥大的手上沒什麼汗毛,正舒舒服服地交叉著搭在肚子上。金斯利則仰著腦袋,眼睛半閉著,一動不動。德加默靠在壁爐旁的牆上,一臉蒼白,神情緊張而冷漠,他就是這麼個壯實而嚴肅的大塊頭,城府頗深。 我只好接著講了起來。 「如果穆麗爾·切斯在假扮克里斯特爾·金斯利的話,那麼前者就把後者殺了,這是顯而易見的。好吧,讓我們進一步探究一下。我們知道她是誰,也知道她是個什麼樣的女人。她在認識然後嫁給比爾·切斯之前就殺過人了。她之前曾是艾爾默醫生診所的護士,還是他的小情人。是她把艾爾默太太謀殺掉的,手法乾淨利索到艾爾默都不得不給她打掩護。而且,她還曾經嫁給過一個海灣城的警察,這傢伙也傻到要給她掩蓋罪名的地步。她可是深諳御男之術,讓他們為她赴湯蹈火。我認識她沒多久,所以不知道她為何要這麼做,但是她過去的所作所為都歷歷在目。她對萊弗利的所作所為也證明了這一點。好極了,她可是個神擋殺神、佛擋殺佛的主,顯然金斯利太太也礙了她的事。我原先沒打算講這件事的,不過現在沒啥關係了。克里斯特爾·金斯利也有一手讓男人對自己言聽計從的本事,她給比爾·切斯上了套,然而比爾·切斯的老婆可不是個忍氣吞聲還強顏歡笑的女人。而且,她對自己在那兒的生活已是深惡痛絕了——肯定是這樣——因此她想一走了之。但是,她需要錢。她也找過艾爾默要錢,卻惹得德加默跑到這兒來找她。那次經歷把她嚇了個不輕。德加默是那種你永遠都猜不透的人。她對德加默不放心是不無道理的,對吧,德加默?」 德加默挪了挪腳步。「時間不等人,老兄,」他陰沉地說道,「趕緊把你的小故事說完了吧!」 「米爾德里德並不是非要拿到克里斯特爾·金斯利的車子、衣服以及證件之類的東西不可,但是有總歸比沒有強。金斯利太太的錢肯定對她大有裨益,金斯利也說過他太太喜歡隨身帶一大筆錢。當然,她還會戴珠寶首飾,這些最終都能換成錢。所有這些都給了穆麗爾以殺人的理由。了解動機以後,讓我們再來看看殺人的方式和時機吧。 「時機說來就來:她跟比爾吵了一架,然後他離家買醉。她對自己的比爾瞭若指掌,知道他會醉到何種地步,也了解他多久以後才會回來。她需要時間,時間是關鍵所在啊。她得算足時間,不然會前功盡棄。她必須把自己的衣服裝好,開車帶著它們到浣熊湖去,然後把它們藏好,因為這些衣服必須得消失不見,而且她還必須走著回來,必須把克里斯特爾·金斯利殺死,然後穿著後者的衣服把屍體弄到湖裡去。這些都得花時間。至於謀殺的部分,我想她先是把她灌醉,或是用兇器敲打她的頭部,然後把她溺死在別墅里的浴缸之中。這既符合邏輯,又簡單明了。作為一個護士,她懂得如何處理屍體。她還會游泳——我們從比爾那得知她的水性相當好。而且,溺死的屍體會下沉,她只需引導它進入合適的深水區就行了。對一個會游泳的女人來說,這也不是什麼難事兒。她辦好了事兒,就穿上克里斯特爾·金斯利的衣服,把她想要的其他東西都打了包,然後開著克里斯特爾·金斯利的車子溜之大吉。不過在聖·伯納迪路,她碰到了第一個麻煩——萊弗利。」 「萊弗利知道她是穆麗爾·切斯。不過我們沒有證據或是理由認為他還知道她其他的身份。他從前在這兒見過她,也許碰到她的時候他也是剛好要到這兒來。她可不願意碰著他。要是他去了小鹿湖的話,他只會找著一個鎖好了的別墅,但是他沒準兒會找比爾聊聊天,而在她的計劃里,比爾不應當認為她已經離開了小鹿湖。這樣一來,如果那具屍體被找著了的話,他才會把它認作是她的屍體。所以她立馬開始勾引萊弗利,而這又並不難辦。對萊弗利這個人我們有一點可以肯定,那就是他禁不起女人的誘惑。對他來說,女人是越多越好。對米爾德里德·哈維蘭這樣一個聰明的女人來說,搞定他簡直易如反掌。於是乎,她玩弄他於股掌之間,把他勾引走了。她把他帶到了艾爾·巴索,並且在他毫不知情的狀況下拍了份電報。最後,她又帶他回了海灣城,也許這是迫不得已。他想回家去,而她又不想讓他脫離自己的控制,因為萊弗利對她來說是個禍根。他的存在會摧毀所有克里斯特爾·金斯利已經離開小鹿湖的表象。如果搜尋克里斯特爾·金斯利的行動最終展開了的話,人們一定會找萊弗利的,這時萊弗利的生命就一文不值了。人們可能不相信他第一次的矢口否認,就像我當時一樣。可當他把整個事情和盤托出時,人們就會相信他,因為這是有據可查的。因此,當搜尋開始進行的一開始,萊弗利就被人槍殺於自家浴缸,也就是我去找他談話的當天晚上。這大概就是整件事情的來龍去脈。至於她為什麼在第二天早上還要回到那幢房子裡去,似乎這是殺人兇手常幹的事兒。她說他拿走了她的錢,可我不信。我覺得她更有可能認為他在某個地方藏了一筆錢,或者她想要冷靜地把事情做得圓滿一些,妥妥帖帖地把一切安排好;或者也許誠如其言,她只是來把報紙和牛奶拿進房吧。一切皆有可能。她回到那幢房子後,我還碰見了她,卻沒想到她給我演了出戲,把我忽悠得雲裡霧裡。」 巴頓問道:「那麼是誰殺了她,小子?依我看,你是不會認為這事兒是金斯利乾的吧。」 我看著金斯利說道:「你說過,你並沒有在電話里跟她交談。那麼弗洛姆塞特小姐呢?她覺得她是在跟你太太講電話嗎?」 金斯利搖了搖頭。「我對此質疑。要想那樣騙過她可不是件容易事兒。她只是說她似乎變了,聲音也輕柔了許多。我當時沒起疑心,直到我來到這裡。昨天夜裡我一進這屋子,我就覺得有些不對勁兒。這房子太乾淨,太整潔,太有序了!克里斯特爾不是這樣的人。照她的性子,臥室里會亂糟糟地堆著衣服,煙屁股會丟得滿屋都是,廚房裡也應該滿是酒瓶子和玻璃杯才對。總該有些沒洗的盤子啊,還有螞蟻啊,蒼蠅什麼的。我那時想可能是比爾的老婆清理的房子,接著我就想起他老婆那天是不會幹這些活的,因為她跟比爾吵了一架,不是被殺了就是自殺了。這些事把我弄得稀里糊塗的,老實說我也沒想明白。」 巴頓從椅子上站了起來,接著走到門廊外頭去了。回來的時候,他用那塊褐色手帕擦了擦自己的嘴巴,然後又坐了下來,重心放在左半邊,因為右邊屁股後頭有個槍套。他若有所思地看著德加默。德加默則靠牆站著,威嚴又死板,像個石頭人。他的右手依舊垂在體側,彎著手指。 巴頓說:「我還是沒有聽到是誰殺了穆麗爾。你是打算繼續賣關子呢,還是這事兒依舊得查下去?」 我說道:「殺死穆麗爾的人認為她就該死,此人對她可謂是又愛又恨,作為警察,他不能再讓她背負累累血債而繼續逍遙法外了;但他又不是個稱職的警察,沒膽量將其逮捕法辦,使得真相大白於天下。這個人就是德加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