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底女人 · 十三
大約十一點鐘的時候,我把車子開下了山,在聖·伯納迪路的普萊斯考特賓館旁邊畫了斜線的停車位上停了車。我從行李箱裡扯出一個裝著過夜品的袋子,提著它還沒走兩三步,一個服務生就從我手中把袋子奪了過去,那個人下穿鑲邊長褲,上著白色襯衫,還繫著黑色領結。
值班的店員看起來是個十足的傻瓜,他不論是對我還是對任何事情都不感興趣。穿著一身白色亞麻西裝的他打著哈欠把桌上的筆遞給了我,然後目光飄到了遠方,似乎還在追憶著童稚的時光。
幫我提包的服務生跟我一同搭上了一部四英尺見方的電梯來到二樓,然後又拐了個彎兒,繞過了兩條走廊。我倆越走越熱,那服務生打開了一扇房門,我們走了進去,裡頭並不寬敞:窗戶對著天井,天花板角落有一處大概一個女人手帕大小的空調口,有根布條綁在風口上頭微微顫抖,以此表示空調正在運行。
服務生身材高瘦,皮膚發黃,年紀估摸也不小了,表情酷酷的,就像肉凍里的雞肉。他嘴裡嚼著塊口香糖,把我的包放在椅子上,抬頭看了看窗戶的柵欄,然後就站在那兒望著我發愣。他的眼睛有如白開水一般毫無生氣。
「也許我應該要一間一美元的房間,」我說道,「這裡似乎有些擠。」
「我看你能有一間房就已經很不錯了,這城裡已是人滿為患了。」
「給咱們拿點兒薑汁,再取些杯子和冰塊來吧。」我說道。
「咱們?」
「我的意思是說,你要喝的話也可以來一杯。」
他這才出了門。我脫了上衣,解下領帶,然後又脫掉襯衣和汗衫,頂著門外吹進來的熱風,來回踱步。我簡直能從這風裡嗅出鐵水的味道!於是我側著身子進了浴室——沒錯,這浴室就有這麼小——然後把自己浸泡在也談不上涼快的水中。等到那個高個服務生一臉倦怠地端著個托盤迴來時,我才勉強喘上氣來。他關上房門,我則取出一瓶黑麥威士忌。他調好了兩杯酒,我們兩個先是沖對方強擠出一絲笑容,然後開始飲酒。我還沒放下酒杯,就感覺到脖子後頭開始出汗,汗水順著我的脊椎向下流,幾乎都快流到我的襪子裡了。不過我感覺舒服多了。於是,我坐在床上,眼睛打量著那個服務生。
「你能在這兒待多長時間?」
「你想幹啥?」
「我想讓你幫我回憶些事情。」
「我的記性可不好。」他說道。
「我可帶了些錢來花。」我說,「而且我想怎麼花就怎麼花。」我從身後取下錢包,把裡頭那些看上去無精打采的一美元鈔票一字兒排開。
「不好意思。」那服務生說,「我猜你是個警探吧?」
「別傻了。」我說道,「警探才不會用自己的錢玩什麼把戲的。你可以說我是個偵探。」
「有意思。」他說道,「這酒讓我靈泛起來了。」
我抄起一張一美元的鈔票,對他說道:「試試看這玩意兒能不能讓你更靈泛些。我可以把你叫作從休斯敦來的得州大個兒嗎?」
「我是從阿馬里洛來的。」他說道,「不過這都無所謂。你覺得我的得州口音怎麼樣?我不喜歡,可我總能找著愛聽這口音的人。」
「繼續說你的吧。」我說道,「反正又不礙事兒。」
他咧著嘴笑了笑,然後拿了那張折得好好的一美元鈔票,利索地塞進他裝著手錶的那個褲口袋兒里。
「六月十二日星期五的時候你在幹什麼?」我問他道,「確切地說是傍晚和晚上的時候。」
他抿了口小酒,略一思量,又輕輕地搖了搖酒杯里的冰塊,然後嘴裡一邊嚼口香糖,一邊又喝了一口酒,回答道:「我就在這兒,上六點鐘到十二點鐘的班。」
「有個女的,一個苗條又漂亮的金髮女郎住進店裡,待了很久,然後坐夜班火車去了艾爾·巴索。我敢斷定她是坐的夜班火車,因為她星期天早晨就到了艾爾·巴索。她來的時候開了一輛派卡德·克利伯牌的轎車,註冊車主是克里斯特爾·格蕾絲·金斯利,地址是比弗利山莊,卡爾森街965號。她登記入住的時候也許用的就是這個名字,或許用了假名,要不然壓根兒就沒登記。她的車現在還停在賓館的車庫裡。我想跟那個給她辦理住店和離店的人談談。你能從中再賺得一美金——考慮一下吧!」
我從那堆鈔票里取出了一張。之後,這鈔票伴著沙沙的聲音進了他的口袋。
「這事兒能辦。」他鎮靜地說道。
接著,他放下了酒杯,出了房間,又把門帶上。我把自己杯里的酒一飲而盡,又調了一杯。我再次步入浴室,往身上又淋了些溫水,就這會兒的工夫,牆上的電話就響了。我只好擠進浴室門與床之間那塊窄小的地方去接電話。
電話里傳來那個得州佬的聲音:「是索尼給她辦的住宿登記。他上周被徵召入伍了。另一個叫萊斯的服務員給她辦的離店手續,他就在我旁邊。」
「好的,讓他上來,可以嗎?」
我正玩味著第二杯酒,剛想再來一杯的時候房門被敲響了,我去開了門,只見門外站著個身材矮小的傢伙,他長著一雙耗子似的綠眼睛,如女孩般的嘴巴緊閉著。
他幾乎是跳著舞步進了房間,站著身子望著我,一副橫眉冷笑的樣子。
「喝酒嗎?」
「好啊。」他冷冰冰地說道。接著,他就給自己滿上一杯酒,還摻了點兒薑汁,馬上又一口喝下去。然後,他往嘴裡塞了根煙,用光滑的嘴唇夾住,從口袋裡掏出火柴,順勢點燃。他吐了口煙,繼續直直地看著我。他用眼角餘光看了看床上那堆鈔票,但沒有直視。他的襯衫口袋上縫的不是號碼,而是「領班」二字。
「你就是萊斯?」我問他。
「不,」他停頓了一會兒,「我們這兒不歡迎探子。」他又補充說道:「我們這兒一個探子也沒有,而且也不想跟受僱於別人的探子打交道。」
「謝謝,」我說道,「那就這樣吧。」
「啥?」那小嘴兒又不悅地擰巴了一下。
「你走吧。」我說道。
「我還以為你想見我呢。」他冷笑著說。
「你是服務生的領班?」
「正是。」
「我想請你喝杯酒,還想給你一塊錢,拿著吧。」我拿了張錢給他,「謝謝你上來一趟。」
他接過鈔票,然後裝進口袋裡頭,一句謝謝也沒說。不過他仍然待在這裡,煙從他鼻孔里冒出來,眼睛奸詐刻薄地望著我。
「這裡可是我說了算。」他說道。
「那也僅限於你能夠應付得了的地盤,」我說道,「而那恰恰是有限的。你酒也喝了,錢也拿了,滾蛋吧。」
他僵硬地聳了聳肩,轉了個身,一聲不響地從我的房間裡溜了出去。
大概過了四分鐘,門外又傳來敲門聲,只是聲音輕了很多。那個高個兒服務生滿臉堆笑地走了進來。我從他身邊走開,又一次坐在床上。
「我猜你不喜歡萊斯,是吧?」
「是不大喜歡。他還滿意嗎?」
「應該吧。你知道這些領班的,他們什麼事都想分一杯羹。沒準兒你可以管我叫萊斯,馬洛先生。」
「這麼說是你給她辦離店手續的?」
「沒呢,我逗你玩兒的。她根本就沒在前台登記。可我記得那輛派卡德汽車,她給了我一美金讓我幫她停好車,還要在她上火車之前替她照看好行李。她在這兒吃了晚餐。在我們這個小鎮,一美金可是會讓人對你念念不忘的。我還聽說,那輛車子在這裡停了很長一段時間了。」
「她當時是一身什麼打扮?」
「她穿著個黑白相間的外套,以白色為主,頭上戴著巴拿馬涼帽,上頭有個黑白雙色的飄帶。如你所說,她是個漂亮的金髮太太。之後,她搭了個的士去火車站了,還是我幫她放的行李,那些行李上頭寫著她名字的縮寫,不過抱歉的是,我記不得那些字母了。」
「你記不得這些倒讓我如釋重負了,」我說,「不然就有些過猶不及了。來喝杯酒吧。她多大年紀?」
他刷了刷另一個酒杯,然後給自己馬馬虎虎地調了一杯酒。
「這些年,要想看出一個女人的年齡可不是件容易事,」他說道,「不過我覺得她大概有三十歲,可能多點兒,可能少點兒。」
我從上衣口袋裡翻出克里斯特爾和萊弗利在海灘上的快照,遞給他。
他仔細地看了看照片,又放遠了點兒繼續瞧了瞧,然後閉上了眼睛。
「你說的話又不會成為什麼呈堂證供。」我說。
他點了點頭,說道:「我可不想去法庭呢。這些金髮女郎長得都差不多,只是稍稍變變衣服,或者轉換下攝影光線,要不就是改改妝容,然後就變得大不一樣了。」他猶豫了一會兒,又盯著那張快照發愣。
「有什麼不對勁嗎?」我問道。
「我在想這照片上的男人。他和這事兒有關係嗎?」
「繼續說下去。」我說。
「我記得這男的跟她在大堂里說過幾句話,還跟她一起吃了晚餐。他是個高大的美男子,身姿矯健,像個輕量級拳手。他還跟她一起進了出租車。」
「你能肯定嗎?」
他朝床上的那堆鈔票看了一眼。
「好吧,你想要多少?」
他身子一下子僵直了起來,接著放下照片,從口袋裡掏出那兩張都已經折好的鈔票丟到了床上。
「謝謝你的酒。」他說,「現在,見你的鬼去吧!」他開始往門外走。
「喔,坐下來嘛,別發火呀!」我嚷嚷著說。
他坐下身來,眼神僵硬地盯著我。
「別一副鄉巴佬沒見過世面的樣子,」我說道,「我跟賓館服務生打交道可不是一天兩天了。要是我遇到個開不起玩笑的服務生,沒關係。不過我可不會蠢到看不出誰是開不起玩笑的。」
他漸露笑容,趕緊點了點頭。然後,他再次拿起那張快照,又從照片上沿悄悄打量著我。
「照片上的男的還挺像他本人的。」他說道,「比這女的看上去像多了。關於這男人,還有件小事讓我對他記憶尤深。我察覺到,那女的似乎不大樂意跟他在大堂這種大庭廣眾的地方見面。」
我略一思索,覺得這話沒多大意義。因為他可能是遲到了,或者前一次約會放過她鴿子。我說道:
「這裡頭是有原因的。你注意到那位太太戴著什麼樣的首飾嗎?比如戒指、耳墜或是任何看上去惹眼或者值錢的玩意兒嗎?」
他說他當時沒有注意。
「那她是長發還是短髮?直發、鬈髮還是波波頭?天生的金黃色頭髮還是染的黃頭髮?」
他笑著說:「見鬼,馬洛先生,這最後一點你讓人怎麼看得出來?即便是天生的,她們也寧願把它弄淺些。至於其他的嘛,我印象里她的頭髮很長,還很直,頭髮下邊兒還有些彎曲,就像時下女人們喜歡的樣式一樣,不過我也有可能記錯。」他又瞧了瞧那張快照,「照片上她把頭髮扎在後面,你什麼也看不出來。」
「是啊,」我說,「我之所以要問你,是想看看你有沒有言過其實。對一個目擊者來說,看到的細節太多跟什麼都沒看見一樣,不足置信,因為將近有一半的故事都是他自己編出來的。考慮到當時的情況,你看到的那些剛剛好,所以非常感謝你。」
我還是把那兩美金還給了他,並且又添了一張五美金鈔票。他向我道了聲謝,飲完酒就悄悄走了。我把自己的酒喝完,又去沖了沖涼,想著在這破地方睡覺還不如開車回家去。於是我又穿上了襯衣和上衣,提著包下了樓。
大廳里只有那個耗子似的紅頭髮領班。我帶著行李走到前台,可他卻沒有過來幫我提包。這蠢傢伙先前拿了我兩塊錢,現在連看都沒看我一眼。
「花兩塊錢在這鬼地方過夜,」我說道,「還不如清清爽爽地在大街上睡覺呢!」
那服務生打了個哈欠,有些反應遲鈍地高聲說:「到了凌晨三點鐘,這兒就變得很涼快啦,之後一直到八點,甚至是九點鐘也還蠻不錯的。」
我用手擦了擦脖頸,然後晃晃悠悠地上了車。雖然已是午夜時分,我的車座居然還很燙。
到家的時候大約是兩點四十五分了,整個好萊塢清爽得就像個冰櫃,就連帕薩迪納也能感覺到這股涼快勁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