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底女人 · 二
這個私人辦公室倒還名副其實:狹長的房間陰暗而安靜,室內裝配有空調。窗戶是關著的,灰色的威尼斯式百葉窗半合著,以此遮蔽七月的流火。灰色的窗簾應和著同是灰顏色的地毯。角落處擺著一個大型的銀黑色保險箱,還有一排與之相襯而又矮矮的文件箱。牆上掛著一位老人的巨型彩色照片,他有一個稜角分明的鷹鉤鼻,滿臉絡腮鬍,穿著硬翻領。領子下的喉結似乎比大多數人的下巴還要硬實。照片下的牌子上寫著:馬修·吉勒雷恩先生 1860—1934。
德雷斯·金斯利輕快地衝到一張價值大概在八百美元的大班台後頭,一屁股坐在高背皮椅上。接著,他從一個用黃銅和桃花心木做成的盒子中取出了一根雪茄,在剪下外包裝後又用桌上那隻碩大的打火機將其點燃。他慢條斯理地做著這些事兒,全然不顧我的時間。幹完這些事情後,他又靠在靠背上吐出幾縷青煙,這才沖我說道:「我是個生意人。不喜歡繞來繞去。你的名片上說你是個持證偵探。拿出些真傢伙來證明給我看看吧。」
我拿出錢包,把能夠證明我身份的物品遞給他看了看。他瞅了瞅,就隔著桌子把這些東西扔了回來。那張上頭有我執照影印件的照片就這樣被甩落在地,而他壓根兒沒有一絲歉意。
「我可不認識什麼馬基,」他說道,「我只認得彼得森警長。我只想要些靠得住的人幹這個活。看起來你就是我想找的那個人。」
「馬基就在警察局的好萊塢分局工作,」我答道,「您可以調查一番。」
「沒這個必要。我想你能夠勝任這門差事,不過可別給我耍花花腸子。還有,要記住我這個人是疑人不用,用人不疑的。給我辦差就得聽從我的指揮,不許多嘴。否則你是干不長的。聽清楚了嗎?我希望對你來說這並不算嚴苛。」
「咱們就不能以後再談這個問題嗎?」我反問道。
他皺了皺眉,突然問道:「你的收費標準是多少?」
「每天二十五美元,開銷另計。外加每公里八分錢的油錢。」
「耍我呢,」他說,「你還真是獅子大開口啊。每天就給十五美元。這就不少了。另外我會按照市價合理地付你油錢。可別給我沒事兒亂兜風啊。」
我吐出一縷青煙,又揮揮手將其拂開,一言半語沒說。我一不說話,他倒顯得有些意外了。
於是,他把身子從桌上傾了過來,用手裡的雪茄朝我指指點點。「我還沒有雇用你呢,」他說,「不過如果我雇用了你,這份工作就得給我絕對保密。別和你那警察朋友透露半點消息。明白了嗎?」
「那你究竟想讓我幹什麼呢,金斯利先生?」
「你管得著嗎?你不是什麼偵探活兒都接嗎?」
「並不是所有的活兒都接。我只干那些正經活兒。」
他目光炯炯地看著我,牙關緊鎖。灰色的眼睛流露出的眼神讓人捉摸不透。
「比如,我不會受理離婚的活兒,」我回答說,「而且對首次合作的客戶,我還會加收一百美元的定金。」
「好啦,好啦,」他的聲音立馬緩和下來,「好吧,好吧。」
「至於你對我嚴不嚴苛,」我說道,「大多數客戶一開始要不就沖我哭哭啼啼,要不就來個先聲奪人,看看誰說了算。但是,通常他們後來都變得通情達理起來——前提是他們還活著。」
「好吧,好吧。」他再次用舒緩的語氣對我說,眼睛仍然直直地盯著我。
「他們中的許多人都沒命了嗎?」他問道。
「對我好一點的話就不會了。」我答道。
「抽支雪茄吧。」他說道。
我拿了支雪茄,把它放進口袋。
「我想讓你去找找我的老婆,」他說,「她都失蹤一個月了。」
「好啊。」我回答說,「我會找著她的。」
他用雙手拍了拍桌子,目光堅定地盯著我說:「我覺得你能辦成這件事兒。」接著他笑了笑,說:「我有整四個年頭沒有聽到能有人這麼跟我說話的了。」
我什麼都沒說。
「他媽的。」他說道,「我就喜歡這樣,就喜歡你這樣的人。」他伸手捋了捋他那頭濃密的黑髮。「她失蹤了有整整一個月了,」他接著說道,「她是在我們的山間別墅外走失的。就在獅峰附近。你知道那地方吧?」
我說我知道。
「我們的別墅離村子有三公里的距離。」他說,「那地方一半是在私人公路上。那兒有個與世隔絕的湖泊,名叫小鹿湖。我和其他兩個人共同擁有那片兒地方。出於改善環境的目的,我們仨修了個水壩。地兒很大,就是有些欠開發,當然,一時半會兒也不會有人跑那兒去開發。我的幾個朋友在那兒都有別墅,我自己也有一幢,有個叫比爾·切斯的男人和他老婆住在裡頭,我不收他們房租,但他們要料理那片兒地方。他是個領撫恤金的傷殘老兵。情況就是這些。我老婆五月中旬去的那兒,中間有兩個周末回來過;她本來應該在六月十二號回來參加聚會,可她並未現身。到現在還是杳無音訊。」
「那你對此做了些什麼?」我問道。
「沒有,什麼都沒做。甚至都沒再去那兒了。」他頓了頓,好像在等我問他為什麼。
我問:「為什麼呢?」
他往後挪了挪椅子,好打開那上了鎖的抽屜。接著,他取出一張摺疊好了的紙,遞給了我。我打開一看,原來是份電報稿。上頭顯示是七月十四日早晨九點十九分於艾爾·巴索寄過來的。收報人一欄寫著:比弗利山莊卡森街965號德雷斯·金斯利。還寫著:
「去墨西哥離婚。將同克里斯結婚。祝你好運。再見。克里斯特爾。」
我把電報稿放回到桌子上,他又遞給我一幅拋了光而且十分清晰的大照片,上面有一男一女坐在沙灘上,頭頂撐著一把遮陽傘。男人穿著泳褲,女人則穿著一件相當暴露的白色鯊魚皮式泳衣。她是個身材苗條的金髮女郎,正值妙齡,面容姣好,笑容可掬。那男人則是個俊朗小伙,體格健壯,皮膚黝黑黝黑的,肩膀寬闊,雙腿修長,黑色的頭髮油光順滑,牙齒皓白如雪。一米八幾的大個兒,專門破壞他人家庭美滿的人都長著這種標準身材。臂膀也似乎是專門用來摟抱有夫之婦的,而他所有的聰明勁兒也在他臉上一表無遺。他手裡還拿著個深色墨鏡,衝著鏡頭微微一笑,這笑容不可不謂之老到。
「這女的就是克里斯特爾,」金斯利說道,「旁邊的男人是克里斯·萊弗利。他們倒是挺情投意合的。見他媽的鬼吧。」
我把相片放回到電報稿上頭。
「好吧,還有什麼不對勁的地方?」我問道。
「那兒沒有電話,」他說,「而且她要回來辦的事兒也沒那麼重要。所以在拿到電報之後,我也沒當回事兒。不過話說回來,這份電報多少有些出乎我的意料。我跟克里斯特爾的感情早就淡了。我倆過的日子是井水不犯河水。她自己有很多錢,其家族企業每年能給她賺個兩萬塊。這個企業在得州握有一份價值不菲的油田租約。可她這人水性楊花,我只知道萊弗利是她眾多小白臉當中的一個。不過,她說自己要嫁給萊弗利倒還挺出乎我的意料,因為這男的一無是處,只知道追逐女人。可這整件事情好像也沒什麼疑點,對吧?」
「那然後呢?」
「兩個星期過去了,一切風平浪靜。直到後來聖·伯納迪路的普萊斯考特賓館聯繫我說有輛派卡德·克利伯牌轎車停在他們停車場內無人認領,車子的註冊信息上填的是克里斯特爾·格蕾絲·金斯利的名字,地址留的是我的。他們問我該拿它怎麼辦。我讓他們保管好車子,然後給他們寄了張支票。這也沒什麼好大驚小怪的。我估摸她還在別的州里鬼混呢,而且,如果他倆真開車的話,很有可能開的也是萊弗利的車。不過前天我在這兒拐角處的健身俱樂部前碰見了萊弗利,他說自己壓根兒就不知道克里斯特爾身在何處。」
金斯利瞥了我一眼,然後從桌子上拿來一瓶酒和兩隻染著顏色的玻璃杯。他倒了兩杯酒,把其中一杯推給了我。然後他拿著自己那杯酒,對著光亮,緩緩說道:
「萊弗利說他根本沒有跟她在一塊兒,他也有兩個月沒見著她了,這期間跟她也沒有任何聯繫。」
我說:「那你相信他嗎?」
他點了點頭,皺著眉把自己那杯酒一飲而盡,然後把酒杯推到一邊。我也嘗了嘗杯中酒,是蘇格蘭威士忌,不過談不上是什麼好酒。
「如果我要相信他的話,」金斯利說,「——沒準我是不該相信他——倒不是因為他是個值得我相信的人。根本就不是。我之所以相信他,是因為他是個自以為勾搭朋友的妻子是件了不起並且值得拿來耀武揚威的狗崽子。我覺得他先會對我百般巴結,跟我套近乎,接著立馬拐走我老婆,一點兒顏面都不給我留。我太了解這幫好色之徒了,對他更是瞭若指掌。他曾經在我們這兒干過推銷的活兒,沒少給我添麻煩。他從不放過辦公室里的那幫小妞。更何況我已經把從艾爾·巴索寄來的那份電報說給他聽了,他還有什麼必要朝我撒謊嗎?」
「沒準她把他甩了,」我說,「要真是這樣的話,那可傷到了他的痛處——他那自詡一代情聖的自尊。」
金斯利情緒稍稍變好了些,不過也沒好到哪裡去。他搖了搖腦袋。「我還是願意相信他的,」他說道,「要是我錯了,你就得證明給我看。這也是我雇用你的部分原因。不過這事情還有相當棘手的另一面。我在這兒有份不錯的工作,但我也是受僱於人。我可不能讓這檔子家事鬧得個滿城風雨。要是我老婆的事情叫警察知道了的話,我就得立馬捲鋪蓋走人。」
「警察?」
「我老婆在她日常活動里,」金斯利冷冰冰地說,「會時不時地在百貨商店裡小偷小摸。我覺著這只不過是她酗酒過後下意識的行為罷了。不過每次發生這種事,我們都得去商場經理辦公室應付那令人尷尬的局面。好在到目前為止,我還沒有跟他們對簿公堂,不過要是這種事情發生在一個沒有人認識她的陌生城市——」他揚起手猛地拍了下桌子——「好吧,那可就免不了牢獄之災了,不是嗎?」
「他們留過她的指紋嗎?」
「沒有,她從沒進過警局。」他回答說。
「我不是這個意思。我是說,有時候大型商場會以留下指紋為條件,繼而不去起訴小偷小摸的行為。這樣既能威懾到初犯,又能在保安系統中給這些個有偷竊癖的人存檔。當同一指紋累積到某個數量以後,他們就會送你蹲大牢。」
「據我所知,從沒發生過這種事情。」他說。
「好的,那麼我想我們目前能夠把偷東西這個角度暫時放一放了。」我說道。
「如果她被逮捕了的話,她會被搜查的。即便她在逮捕記錄上用了個假名,警察還是會想辦法找著你的。同時,如果她發現自己身陷囹圄,她可不會坐以待斃的。」我輕輕地彈了彈那份白底藍格的電報單,「這電報發來都有一個月了。如果你所設想的事情真的在這段時間裡發生過,案子也應該了結了才對。如果是初犯,一番訓誡過後她也該緩刑釋放了。」
他又往自己的杯子裡倒酒,藉此緩解煩惱。「你這麼說倒讓我好受些了。」他說道。
「還可能發生太多太多別的事情呢,」我說道。「也許她的確跟萊弗利私奔了,不過中途又分道揚鑣了;或許她跟別的男人跑了,而這電報不過是個障眼法罷了;可能她一個人走了或是跟個女人走了;沒準兒她喝多了,正藏身於某個戒酒療養院接受治療呢;說不定她進了個我們從沒聽說的班房;也拿不准她是不是叫人給騙了。」
「老天哪,別說了。」金斯利叫嚷起來。
「為什麼不說了呢?你得把所有可能性都考慮進去。我對金斯利太太有了個初步的印象——年輕貌美、放蕩不羈。還有她酗酒,一酗酒就會做些危險的事情。她喜歡找男人,不管對方是陌生人與否,也許她還會跟騙子勾搭上。是這樣的嗎?」
他點了點頭。「千真萬確。」
「她會帶多少錢呢?」
「多多益善。她有自己的開戶銀行和銀行賬戶,想取多少錢都可以。」
「你們有孩子嗎?」
「沒有。」
「你會幫她打理財務嗎?」
他搖了搖頭。「她就沒什麼財務可言——只知道存支票和取錢花。從不投資。她的錢根本就沒有我的份兒,你懂的。」他停頓了一下,然後說道:「別以為我沒有嘗試過,我畢竟也是個男人,看著每年有兩萬塊錢打水漂,除了酗酒就是跟克里斯·萊弗利這類的小白臉鬼混,真叫人難受。」
「你跟她的開戶銀行關係如何?能拿到她最近兩個月以來的支票明細嗎?」
「他們是不會告訴我的。有一次我嘗試著套出點消息來,以為她被人敲詐了。結果卻碰了一鼻子灰。」
「我們得搞到些情報,」我說道,「也許我們必須這麼做。這也就意味著需要通知失蹤人員調查署。你願意這麼做嗎?」
「如果我願意,還用得著請你來嗎?」他回答說。
我點了點頭,把面前的物品一一整理好,放進口袋。「事情比我想像的還要複雜。」我說,「不過我首先得找萊弗利聊聊,然後去小鹿湖打探打探消息。我需要萊弗利的地址,另外還要勞煩你寫張條子給山里看房子的人。」
他從桌上拿出一張信紙,寫了幾句,然後遞給我。我默讀道:
親愛的比爾:我把菲利普·馬洛先生介紹給你。他希望看看這兒的房產。請帶他往別墅里轉一轉,儘量給予他幫助。
德雷斯·金斯利
我把信折了起來,然後把它放進他在我看信時寫好地址的信封里。「那兒別的房子情況如何?」
「到目前為止,還沒有人住過那兒。一個是在華盛頓的政府機關工作。另一個則是在佛特·里文伍爾斯。他們都和各自妻子在一塊兒。」
「那現在把萊弗利的地址給我吧。」我說道。
他的雙眼僵直地看著我的頭頂上方,說:「他住在海灣城。我能找著他家,就是記不清地址了。我想,弗洛姆塞特小姐應該能把他的地址給你。她也不需要知道你拿這地址做什麼。也許她以後會知道的。你剛剛說要先收一百美金來著?」
「不用了。」我說道。「那不過是你讓我難堪時我才這麼說的。」
他笑了笑。我起身來到桌前,遲疑地看了他一眼,然後說道:「你對我沒有隱瞞吧?——還有什麼重要的事情沒告訴我嗎?」
他看著自己的大拇指,說:「沒有。我沒有任何隱瞞。我很擔心,很想知道她到底在哪兒。真他媽的擔心。如果你打探到了任何消息,隨時都可以打我電話,白天晚上都行。」
我回答說沒問題,接著我們握了握手,然後我就走出了那個狹長而又冰冷的辦公室,往弗洛姆塞特小姐那兒走去,她的坐姿優雅得不得了。
「金斯利先生說你能把克里斯·萊弗利的地址告訴我。」我一邊看著她的臉一邊說道。
她不緊不慢地取出一個皮質的棕色地址簿,一頁一頁地翻找著。在她開口說話時,聲音冷冷的,有些不自然:
「我們這兒登記的是海灣城奧泰爾街623號。電話是海灣城12523。萊弗利先生有一年半載不在我們這兒上班了。沒準兒他搬家了。」
我向她道了聲謝,然後朝門口走去。到了門前我又回過頭來瞧了瞧她。她仍然正襟危坐,雙手握拳搭在桌上,眼睛呆滯地看著天花板,面頰上泛起兩片紅暈,深邃的眼神里充滿了怨恨。
看來,克里斯·萊弗利先生給她留下過不太愉快的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