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雨滿天悟禪機 · 上篇:慧海佛光

釋迦牟尼佛為法捨身 我到閩南已有十年。來到貴院也有好幾回。一回到院,都覺得有一番進步,這是使我很喜歡的。貴院各種課程,都有可觀。其最使我滿意讚嘆的,就是早晚兩堂課誦。古語道:「人身難得,佛法難聞!」諸生倘非夙有善根,怎得來這裡讀書又復得聞佛法呢?!今這樣真是好極了!諸生得這難得機緣,應各各起歡喜心,深自慶幸才是! 我今講本師釋迦牟尼佛在因地中為法捨身幾段故事給諸位聽。現在先引《涅槃經》一段來說:釋迦牟尼佛在無量劫前,當無佛法時代,曾作婆羅門。這位婆羅門,品格清高,與眾不同,發心訪求佛法。那時忉利天王在天宮瞧見,要試此婆羅門有無真心,化為羅剎鬼,狀極兇惡,來與婆羅門說法,但是僅說半偈【印度古代的習慣以四句為一偈】。婆羅門聽了羅剎鬼所說的半偈很喜歡,要求羅剎再說後半偈,羅剎不肯。 婆羅門力求,羅剎便向婆羅門道:「你要我說後半偈也可以,你應把身上的血給我飲,身上的肉給我吃,才可許你。」婆羅門為求法故,即時答應道:「我甚願將我身上的血肉給你。」羅剎以婆羅門既然誠懇地允許,便把後半偈說給他聽。婆羅門得聞了後半偈,真覺心滿意足:不特自己歡喜,並且把這偈書寫在各處,遍傳到人間去。 婆羅門在各處樹木山岩上書寫此四句偈後,為維持信用,便想應如何把自己肉血給羅剎吃呢?他就要跑上一棵很高很高的樹上,跳躍下來,自謂可以喪了身命,便將血肉給羅剎吃。羅剎那時,看婆羅門不惜身命求法,心中十分感動。當婆羅門在高處捨身跳下,未墜地時,羅剎便現了天王的原形,把他接住——這婆羅門因得不死。羅剎原系忉利天王所化,欲試試婆羅門的,今見婆羅門求法如此誠懇,自然是十分歡喜讚嘆。若在婆羅門,因志求無上正法,雖棄捨身命,亦何所顧惜呢! 剛才所說,婆羅門如此求法困難.不惜身命。諸位現在不要捨身,而很容易的得聞佛法,真是大可慶幸呀! 還有一段故事,也是《涅粱經》上說:過去無量劫時候,釋迦牟尼佛為一很窮困的人,當時有佛出世,見人皆先供養佛,然後求法。己則貧窮,無錢可供,他心生一計,願以身賣錢來供佛,就到大街上,去賣自己的身體.當在街上喊賣身時,恰巧遇一病人,醫生叫他每日應吃三兩人肉.那病人看見有人賣身,便十分歡喜。因向貧人說:「你每日給我三兩人肉吃,我可以給你五枚金錢。」這位窮人聽了這話.與那病人商洽說:「你先把五枚金錢拿來,我去買東西供養佛,求聞佛法,然後每日把我身上的肉割下給你吃。」當時病人應允,即先付金錢。這窮人供佛聞法已畢,即天天以刀割身上的三兩肉給病人吃,吃到一個月,病才痊癒。 當窮人每天割肉的時候,他常常念佛所說的偈,精神完全貫注在法的方面,竟如沒有痛苦。而且不久,他的身體也就平復無恙了。這窮人因求法之故,發心做難行的苦行,有如此勇猛。諸生現今在這院裡求學,早晚皆得聞佛法.不但每日無須割去若干肉,而且有衣穿有飯吃,這豈不是很難得的好機緣嗎? 再講一段故事,出於《賢愚經》。釋迦牟尼佛在因地時候,有一次,身為國王,因厭惡終其身居於國王位,沒有什麼好處,遂發心求聞佛法。當時來了一位婆羅門,對這國王說:「王要聞法,可能把身體挖一千個孔點一千盞燈,來供養佛嗎?若能如此,便可為你說法。」那國王聽婆羅門這句話,便慨然對他說:「這有何難!為要聞法,情願舍此身命。但我現有些少國事未了,容我七天,把這國事交下著落,便就實行。」到第七天,國事辦完,王便欲在身上挖千個孔,點千盞燈。那時全國人民知道此事,都來勸阻。謂「大王身為全國人民所依靠,今若這樣犧牲,全國人民將何所賴呢?!」國王說:「現在你們依靠我,我為你們做依靠,不過是暫時,是靠不住的。我今求得佛法,將來成佛,當先度化你們,可為你們永遠的依靠,豈不更好!請大家放心,切勿勸阻。」那時國王馬上就實行起來,呼左右將身上挖了一千孔,把油盛好,燈芯安好,欣然對婆羅門說:「請先說法,然後點燈。」婆羅門答應,就為他說法。 國王聽了,無限的滿足,便把身上一千盞燈,齊點起來。那時萬眾驚駭呼號,國王乃發大誓願道:「我為求法,來捨身命。願我聞法以後,早成佛道,以大智慧光,普照一切眾生。」這聲音一發,天地都震動了,燈光晃耀之下,諸天現前。即問國王:「你身體如此痛苦,你心裡也後悔嗎?」國王答:「絕不後悔。」後來國王復向空中發哲言:「我這至誠求法之心,果能永久不悔,願我此身體即刻回復原狀。」話說未已,至誠所感,果然身上千個大孔,悉皆平復,並無些少創痕。 剛才所說,聞法有如此艱難,諸生現在聞法,則十分容易,豈不是諸生有大幸福嗎!自今以後,應該發勇猛精進心,勤加修習才是! 以前我曾居住開元寺好幾次,即住在貴院的後面,早晚聞諸生念佛念經很如法,音聲亦好聽,每站在房門外聽得高興。因各種課程固好,然其他學校也是有的,獨此早晚二堂課誦,是其他學校所無,而貴院所獨有的。此皆是貴院諸職教員善於教導,和你們諸位努力,才有這十分美滿的成績。 我希望貴院,今後能夠繼續精進努力,不斷的進步,規模益擴大,為全國慈兒院模範。這是我最後殷勤的希望。 注釋: 已有十年:指一九二八年首次抵閩,至當時一九三八年,首尾合為十年。 貴院:指設於泉州慈兒院,為泉州佛教界之慈善機構。 菩薩瓔珞經自誓受菩薩五重戒法 初禮敬三寶 一心敬禮過去世,盡過去際一切佛; 一心敬禮未來世,盡未來際一切佛; 一心敬禮現在世,盡現在際一切佛。 一心敬禮過去世,盡過去際一切法; 一心敬禮未來世,盡未來際一切法; 一心敬禮現在世,盡現在際一切法。 一心敬禮過去世,盡過去際一切僧; 一心敬禮未來世,盡未來際一切僧; 一心敬禮現在世,盡現在際一切僧。 二受四依 從今時盡未來際身,歸依佛、歸依法、歸依賢聖僧、歸依法戒【三說】。 三悔罪 若現在身口意十惡罪,願畢竟不起,盡未來際; 若未來身口意十惡罪,願畢竟不起,盡未來際; 若過去身口意十惡罪,願畢竟不起,盡未來際。 如是悔過已,三業清淨,如淨琉璃,內外明照【按此亦應三說】。發四弘誓願。 四自誓受戒 我某甲,白十方佛及大地菩薩等,我學菩薩五重戒【三說】。 五說戒相 從今身至佛身,盡未來際,於其中間,不得故殺生;若有犯,非菩薩行,失四十二賢聖法。不得犯!能持否?能! 從今身至佛身,盡未來際,於其中間,不得故妄語;若有犯,非菩薩行,失四十二賢聖法。不得犯!能持否?能! 從今身至佛身,盡未來際,於其中間,不得故淫;若有犯,非菩薩行,失四十二賢聖法。不得犯!能持否?能! 從今身至佛身,盡未來際,於其中間,不得故盜;若有犯,非菩薩行,失四十二賢聖法。不得犯!能持否?能! 從今身至佛身,盡未來際,於其中間,不得故酤酒;若有犯,非菩薩行,失四十二賢聖法。不得犯!能持否?能! 六嘆戒德 受戒已,過度四魔,越三界苦。從生至生,不失此戒,常隨行人,乃至成佛【回向】。 案靈峰藕益大師依《梵網》、《瓔珞》、《地持》重定授菩薩法,與此大同。但悔罪之後,應發四弘誓願【三說】。嘆戒德後應回向,今亦可增入。弘一。 隨分自誓受菩薩戒文析疑 自誓受戒文 我名xx,仰啟十方一切如來,已入大地諸菩薩眾。我今欲於十方世界佛菩薩所,誓受菩薩學處淨戒中xxxxx,謂律儀戒、攝善法戒、饒益有情戒。 如是學處,如是淨戒,過去一切菩薩已具,未來一切菩薩當具,普於十方現在一切菩薩今具;於是學處,於是淨戒,過去一切菩薩已學;未來一切菩薩當學;普於十方現在一切菩薩今學。【三說】 初釋自誓受 自誓受者,未得良師,開自受故。 若五戒八戒自誓受者,如南山《羯磨疏》等委明。 今約菩薩戒自誓受者,如《梵網經》、《占察經》等,及《瑜伽師地論》所說。梵網自受須見好相。其他經論,皆無好相之文。各被一機,隨宜用之。授菩薩戒師具德如《梵網》義寂《疏》中略明。師具德者,應依師受。若不爾者,則開自誓。 《梵網古蹟記》云:問:自受功德劣耶?答:不爾!雖無現緣,心猛利故。如《瑜伽師地論》卷五十三云:自受從他【或自受、或從師受】;若等心受,亦如是持。福德無別。 二釋隨分 隨分受者,唯受一二戒等。若五戒八戒隨分受者,見南山《羯磨疏》。 今約菩薩戒隨分受者,見《瓔珞本業經》、《梵網古蹟記》及《菩薩戒本宗要》中。據此經義,廣為勸贊。彼云:隨其受者,意樂所堪。或受一戒或多戒,皆得成戒名為菩薩。乃至唯受一戒,猶勝二乘一切功德。菩薩一戒為度一切,無一眾生不荷恩故。 今文空白之處客,應補寫受者名及隨分所受之戒名。 三釋今文改易及具列三聚名 今文依瑜伽自誓受文稍有改易,因須適合隨分受故。 問:今既隨分受一二戒,何以文中猶具列律儀戒、攝善法戒、饒益有情戒之三聚名耶?答:《梵網》賢首《疏》云:攝三聚戒者有二義:一若從勝為論,各戒一一別配;二若通辨,每一戒中皆具三聚——謂於此不犯,律儀戒攝。修彼對治之行,攝善法攝。以此二戒,教他眾生令如自所作,即為攝眾生戒云云。 今據疏中第二通辨之義,雖受一戒,即三聚攝,亦無妨也。 菩薩戒受隨綱要表 以上曾依賢首疏判定。依《瑜伽師地論》云:若無隨順之人可對發露,悔除所犯。爾時菩薩以淨意樂起自誓心,我當決定,防護當來,終不重犯;如是於犯,還出還淨。若有所犯,隨時懺之。雖以緣務遲延,應於半月布薩之前,必須懺淨。因有犯者,不能聞說戒也。 龍集乙亥十月一日於惠安淨峰寺集錄 沙門一音 略誦四分戒菩薩戒法 依南山律主《行事鈔》,盛夏嚴冬,應略說戒。 四分戒本 二不定誦畢,續云:諸大德!是三十尼薩耆波逸提法,僧常聞。諸大德!是九十波逸提法,僧常聞。諸大德!是四波羅提提舍尼法,僧常聞。諸大德!是眾學法,僧常聞。諸大德!是七滅諍法,僧常聞。此是佛所說戒經云云。 菩薩戒本 十重戒誦畢,至八萬威儀品當廣明。【續雲】諸大德!以下四十八輕戒,諸大德常聞。諸佛子!是四十八輕云云。 釋弘一。 注釋: 南山律主:唐代道宣律祖;《行事鈔》:唐代道宣要著《四分律刪繁補闕行事鈔》 毗奈耶質疑編 問:說教時節,既雲十二年前略教所被,云何於五年即說廣教? 答:制與說二字不可混:制即隨時制戒也;說乃半月半月布薩時所說者也。五年雖制廣教,但佛猶自說略教也。 問:未知僧尼廣教即全說耶?抑陳其所有犯者? 答:講義中云:隨犯便結;若漏未起,不先制也。此廣教雖五年已制,但佛半月半月仍自說略教。至十二年後乃重犯【即以前所制而重犯者】,佛止不說,乃令弟子說。即改說廣教也。 問:《四教儀集》注云:「經通五人,律唯佛制。如禮樂出自天子……」云何後付弟子乃廣說耶? 答:「制」與「說」二字不同。若論制戒,始終唯佛能之,等覺以下猶非所堪;若說戒【半月半月】者,十二年前佛自說略教,十二年後,因重犯戒,佛止不說。乃令上座持律者說之,即是改說廣教也。但以後制戒仍由佛制,決非由弟子制。 問:淫戒犯相表內,覺境與是非道二句名義如何? 答:覺境者,有知覺之境,非睡眠等;非道者,死形半壞,已下七條皆是也:或壞爛不成道形【前四】,或是異物【後三】。 問:同上表內,為怨家逼,云何為自入他道? 答:為怨家逼持,令自體入他人道中也。是時,自無絲毫抵抗之能力。 問:同上戒境想表內,既雲入道,云何又生道想、道疑、非道想三名相? 答:此是夜間黑暗之地、或飲酒微醉之時等。 問:表七頁、南山《行事鈔》盜三寶物,先明知事人是非。是非二字,是否即因果耶?又並師心處分,師心是否即訓為私心? 答:是。非者,即是能否【有資格否】為知事人。讀《寶梁經》等之文可知。師心者,剛愎【杜撰】自慢者,謂之師心自用也。 問:同上。憂心念道,緣境既局。緣境是否指本戒?少應清潔。少字是否訓稍? 答:緣境既局,此四字與下文多眾務三字相對。少字訓稍是也。 問:午後每多口渴,多飲茶水,有多不便,未知吃些冰糖有違戒律否? 答:可爾。 問:律唯佛制,等覺已下,猶非所堪;而南山判四分,依成實論分通大乘,亦制起心。若重緣者,即犯突吉羅。如此豈無聖凡濫制之咎耶? 答:唯佛能制戒,南山決非制戒也。四分本與成實同屬空宗,南山依此而判,以契此土大乘之機,功在萬世!對於南山教旨,乞仁者以後萬勿懷疑!請以余以往之事,為前車之鑑可耳。 問:表七頁十四行,云何謂望十方凡聖,則一一結罪? 答:常住常住物,為十方凡聖所共有,故云也。一一結者,非謂多罪,但此一夷,總望多境,故云一一耳——【錄靈芝記】。 問:同上行,諸部五分,指哪五分? 答:五分律。諸部者,應謂諸部中之一也。 問:《含注本》七頁,云何為嘆譽死、快勸死? 答:嘆譽:讚嘆,譽揚;快勸:稱心,勸勉。 問:表八頁第四分,比丘以咒藥乃至為按腹等墮他胎——波羅夷云何墮胎後母死兒活,母死無犯,但結方便墮胎偷蘭遮? 答:對母決無殺心故。 問:表六頁,境想後【第四分】取男物,作女物想;取女物,作男物想。二條同罪,為同波羅夷抑其他罪耶? 答:滿五——夷;不滿五——蘭。 問:表十二頁正面:靈芝《資持記》,染意窺看,念念重吉。深寮坐起,一一單提。重吉單提二句,是否為結罪意也? 答:是結罪。重吉:大淫遠方便;單提:第四十五獨與女人露地坐戒。 問:表十五頁,無主僧不處分過量房戒。境想過重表,茲擬於下。是否有訛? 過量 答:是! 問:表十六頁第七戒,具緣成犯內第三緣。《資持記》既云:此由有主,大小從他,故無過量。云何又制長佛六磔手廣四磔手已上房?亦在具緣內耶? 答:長六廣四已上房,乃乞處分,不滿此量則不須乞,有主者,大小從他,所以決無過量之罪。至乞處分,則別是一事耳。第七戒長六廣四之言,專就應處分否而說,與過量罪無有關係也【因第七戒中無有過量罪】。 向:表十九頁正面,罪相表內,羯磨有三:單白、白二、白四,今作白竟,是否為單白?若是者,則作白一羯磨竟,乃至白三羯磨竟三條,將如何配合於羯磨中?若非者,則作白竟,為哪一段文?請詳細示知。 答:僧羯磨有三: 【此是白文】 一,單白……………………………… ………………………………誦一遍 【此是白文】 二,白二……………………………… ……………………………………誦一遍 【此是羯磨文】 白與羯靡……………………………… 共計為二……………………………………………… 故名白二…………………………誦一遍 【此是白文】 三.白四……………………… …………………………………誦一遍 【此是羯磨文】 白與羯靡……………………………………………… 共計為四……………………………………………… 故名白四………………………………………………誦三遍 破僧羯磨,屬於白四,與前二種無涉。 問:懺僧殘法中,直與摩那埵法與增上摩那埵法,有何差別?請示知。 答:犯僧殘後,當日發露,向僧乞摩那埵法,僧即作羯磨與法。即日依行,共經六日夜,然後出罪。此直與法也。若犯僧殘後覆藏者,須先依一、二【乞看講義】,然後增上與摩那埵法。增上者,即是後與之意也。 問:講義內,大小二字以下之小注云:即三法下三品之事,三品指何三品? 答:此一句依靈芝記寫錄。下字稍未明白,應是依法所成之事也。三品即大事中事小事,如疏中所明【疏中指此為三品】。此品字不可與八品九品相混同,分別觀之可也。 問:僧集約界小注中云:若戒場大界,並須盡唱制限集之。請詳示知。 答:戒場【有場大戒】四處共集,如疏所明;大界【無場大界】二處共集,因說恣法通於界內外也。其他羯磨,當界自集【不通界外】。上且略答,後講結界法時再詳說也。四處共集【共集至大界】。 因說恣法須在大界作也。有難乃開戒場。 二處共集 其他羯磨當界自集 問:戒場大界,疏中雲。何謂無場大界? 答:有場大界在後文。 以上大意,乞轉告諸師,因他人亦應懷疑也。 問:簡眾是非四滿數中:不應訶、應訶、不得訶、亦得訶,請示其差別之大意。 答:共二種:不應訶同不得訶;應訶同亦得訶。惟文字稍有變化,其義無異也。 問:與欲、受欲、說欲,其意云何? 答:與欲者,即托汝傳欲;受欲者,即領受代為傳欲;說欲者,即至僧中代為說欲也。 問:五種與欲中,是否均為與欲者之言相耶? 答:是也。 問:五與欲中,前三種,其言詞將何分別、方應與欲者之言相? 答:所分五種,悉依律文也。前三種,意同文別。病重之人,可隨己意用一種,即成就與欲。不拘何種文句。 問:自然界六相,與界場外大界內之自然界有何差別? 答:不同!戒場外之自然,僅指無法之空地而言。無此界字【他處或作蘭若,亦此意也。】;若自然界,則加一界字。 問:現時各處叢林傳戒,印有懺罪單一紙,於中列某甲須禮千佛懺若干乃至念大悲咒若干遍。未知此單出於何時?受戒以後是否必須行持? 答:此單出於近世。受戒以後必須行持。 問:七眾自知有犯邊罪。今欲全舍戒法,再乞受五八等戒。未知是先行懺悔後再受戒或先受戒後行懺悔? 答:若約已犯邊罪【前曾受五、八、十,具而犯前四重者】,今雖舍戒,亦不能即受五戒八戒。薩婆多論云:「犯邊罪者,更受五戒不得。」若約已前受七眾戒時,或境不稱心、或心境俱不相應決定不能得戒者,雖破四重,亦可不名邊罪。僅名惡業,則不須舍戒【以無可舍故】,可以先懺悔七日以上【但至誠懇切懺之,不必得清淨相也。】即自誓受三歸五戒八戒,或受菩薩戒可也。 至於沙彌、比丘戒,非不可受,以無師故。必須禮占察懺法得清淨相已,則菩薩、沙彌、比丘三戒同時可得也。 問:比兵受具已,因有難事,不理已而必須犯夷罪者,先舍戒已,而後行之。他日復欲受具戒.是否為已犯邊罪? 答:五、八、十,具皆舍之,非已犯邊罪也. 問:對首羯磨,約事已分三品。而懺次蘭眾多對首,得中上品。應居眾法對首之上,云何列相不列小眾對首、而僅收入但對首中? 答:乞閱疏記可知。 問:從生偷蘭,即從他而生。他字為指何境! 答:初二篇。 注釋: 突吉羅:梵文音譯。佛教戒律,意指包括惡作、惡語在內的一切輕微違犯之罪。 靈芝記:指宋代靈芝律學名著《行事鈔資持記》。 《含注本》:唐代道宣律學名著《四分律含注戒本》之略稱。 波羅夷:梵文音譯。佛教戒律,意指極重的罪,違犯者被逐出僧【教】團。 偷蘭遮:梵文音譯。佛教戒律,意指重罪、大罪。 薩姿多:說一切有部【有部律】的音譯。 《行事鈔資持記》隨講別錄 《行事鈔》一部,分為上、中、下三卷: 且據大途,如上所判,至論互相投寄,不無相兼。 釋書名《四分律刪繁補闕行事鈔資持記》四分律:即律題;刪繁補闕行事題:即鈔題;資持記:即記題。上十字為所解本文,下三字即能解之記。 四分律:如常釋;刪補者:示異古也;行事者:行以運載為義,事即對理彰名。然事通善惡,此唯善事,又局戒善也;鈔:有二義,一採摘、二包攝也;資持者:資以助發為義,持即對犯彰名也。 依《長養功德經》或《四分隨即羯磨》受八戒者之區別。 今若依《長養經》受八戒,而發心據大乘戒舊疏家所判者行持,實與依《四分隨機羯磨》所受者,無大異也。 八戒可以一月、乃至盡形壽;值難緣,則退去。後再受之。 甲戌二月十一日始錄 弘一。 注釋: 《行事鈔資持記》:全名為《四分律刪繁補闕行事鈔資持記》,宋代靈芝律學名著。 《行事鈔》:唐代道宣律學名著《四分律刪繁補闕行事鈔》之略稱。 律刻《鈔記會本》:即天津刻經處所刻《行事鈔資持記》【與鈔合會本】。 《羯磨》:唐代道宣律學名著《四分律刪補隨機羯磨》之略稱。 《戒本疏》:唐代道宣律學名著《四分律含注戒本》之略稱。 《戒本》:唐代道宣律學名著《四分律含注戒本》之略稱。 ⑦《四分隨機羯磨》:全名為《四分律刪補隨機羯磨》。唐代道宣律學名著之一。 ⑧《業疏》:唐代道宣律學名著《四分律刪補隨機羯磨》之略稱。 普勸發心印造經像文 一 印造經像之功德 眾生沉淪於苦海,必賴慈航救濟,而後度脫有期。佛法化導於世間,全仗經像住持,而後燈傳無盡。以是之故凡能發心: 對於佛經佛像或刻或寫、或雕或塑、或裝金或繪畫——如是種種印造等法,或竭盡己心獨立營辦,或自力不足廣勸眾人,或將他人之已印造者為之流通為之供養,或見他人之方印造者為之贊助為之歡喜,其人功德皆至廣至大,不可以尋常算數計。何以故?佛力無邊,善拔諸苦;眾生無量,聞法為難。今作此印造功德者,開通法橋,宏揚大化,遍施寶筏,普濟有緣。其心最之廣大,實不可思議。故其功德之廣大,亦復不可思議也。敬本諸經之說,略舉十大利益,謹用淺文,詮次如左: 【一】從前所作種種罪過,輕者立即消滅,重者亦得轉輕。貪瞋痴——為造孽種子;身口意——為作惡機關。清夜自檢,此生所犯者已多不可計。若合多生所犯者言之,所造罪業,多於寒地之冰山。能勿駭懼?!雖然罪性本空,苟一動贖罪心機,誓願流動聖經,莊嚴佛像;罪惡冰山,一遇慧日,有不消滅於無形者乎! 【二】常得吉神擁護。一切瘟疫、水、火、寇盜、刀、兵、牢獄之災,悉皆不受。人間種種惡報,無往而非多生惡業所感,一念之善,力可回天。修行善業,而從最方便易行之印造經像之殊勝功德上做去,其感動吉神而蒙護衛,此中實有相互獲益之關係。蓋神道天道,自佛法言之,均為夙業所驅,未脫長劫輪轉之苦因。所以如來說法,常有無數天神恭敬擁護,阿難集經,四大天王為之捧。案印造經像為諸天龍神非常歡喜之事,以此功德,而感吉神,常為擁護;終此報身,離諸災厄,宜也。 【三】夙生怨對,咸蒙法益,而得解脫,永免尋仇報復之苦。人間一切爭持,嫉妒、詐欺、誣陷、掠奪、殘殺等種種構怨行為,莫不起因於自私自利之一念。佛法以破除我執,為救苦雪難第一工程。印造經像,普益人間,為不可思議之法施功德,所及至廣。法雨一滴,熄滅多生怨對之瞋火而有餘:化仇而為恩,轉禍而為福,其權何嘗不操之自我也。 【四】夜叉惡鬼,不能侵犯;毒蛇餓虎,不能為害。鏗貪醜行,為墮落鬼道之深因;瞋火無明,為降作毒蟲之徵兆。結怨多生,尋仇百劫,惡緣未熟,任爾逍遙;時會已來,憑誰解救?鬼魁相侵,虎蛇見逼,孽由自作。事非偶然,修上惕之!印造經像,預行懺罪,於是縱有惡緣,悉皆消釋。倘臨險地,胥化坦途矣! 【五】心得安慰,日無險事,夜無惡夢。顏色光澤,氣力充盛,所作吉利。塵世多眾,十之七八在驚憂疑悶懊怨痛苦中:吾人一生,十之七八在驚憂疑悶懊喪痛苦中,蓋為找計者,我以外各各皆立於敵對之地位:孤與眾抗,危孰甚焉!兄手欲心難饜,有如深谷,無事自擾,不風亦波——此所以形為罪藪、身為苦本也。佛法善火諸苦本。彼印造經像者,或以親沾法味而開明,或則暗受加被而通利:諸障雪消,心安神怡,潤及色身,有斷然者。 【六】至心奉法,雖無希求,自然衣食豐足,家庭和睦,福壽綿長。至人行事,所見獨真,事機一至,急起直迫做去,無顧慮無希求,發心至真切,用力至肫摯,自然成就至超卓。印造經像之事,以如是肫切懇摯,至誠格天!至心奉法之人為之,雖不計功德,而所得功德實無限量。即僅就其人所得一部分之世問福言之,自然一一具足,而無少欠缺;苟或有人,心存希望,而始行善,發心不真切,結果即微薄,可決言焉!雖然一念之善,一文之細,皆不虛棄,皆有無量勝果。譬之粒谷播於肥地,一傳化百,五傳而復得百萬兆。作宏法功德者,烏可無此大計無此決心哉! 【七】所言所行,人天歡喜,任到何方,常為多眾傾誠愛戴,恭敬禮拜。夙生存嫉妒心造誹謗語,揚人惡事暴人短處稱快一時者,歿後沉淪百劫,慘苦萬狀,備受一切苦報,一旦出生人間,因緣惡劣,任至何地,動遭厭惡——作任何事都無結果。而宏揚佛法之人,善因夙植,存報恩之心,充利群之念:或淨三業,作寫經畫像功德;或舍多金,作印經造像功德,所得勝福,不可稱量。現在一切受人眾歡敬之人,原從夙生宏法功德中來;往後一切令大眾歡敬之人,實從現今宏法功德中出。植荊得刺,栽蓮得藕。一一後果,胥由自藝也。 【八】愚者轉智,病者轉健,困者轉亨;為婦女者,報謝之日,捷轉男身。夙生吝於教導,以及肆口謗法,肆意毀謗有德之人者,沉淪重罪畢受後,還得多生蠢愚無知報;夙生為貪口腹、恣殺牲禽,以及曾為漁夫屠夫獵戶庖丁、與曾操製造兇器火器毒藥等權助成他人兇殺之業者,沉淪重罪畢受後,還得多生惡疾殘廢報;夙生貪慾無厭、止知剝人以肥已,慳吝鄙嗇、不肯周急而解囊者,沉淪重罪畢受後,還得多生貧窮困厄報;夙生知見狹劣、心存諂曲,巧言令色、掩飾行欺,逐境攀援、容量淺窄,因循怠惰、倚賴性成,煩惱垢重、怨憤易發,妒忌心深、情慾熾盛者,沉淪重罪畢受後,還得多生女身報。唯有佛法,善解諸縛;苦海無邊,回頭即岸;罪山萬仞,息念便空。是以虔作流布佛經莊嚴佛像之無上功德者,過去積罪,自然逐漸剷除;未來勝福,穩教圓滿成就。 【九】永離惡道,受生善道;相貌端正,天資超越,福祿殊勝。一切含靈,捨身受身,往返之道,如車輪轉。千生萬劫,常在夢境,作善不已,罪畢斯升。驕縱忘本,種墮落因,作惡多端,福削壽傾,百千萬倍,惡報堪驚。地獄餓鬼以及畜牲,墮三惡道,萬劫沉淪,難得易失。如此人身,作十善業,修五戒行,生人天道,夙福非輕。諸佛如來,悲憫同深,廣為說法,首重攝心。正念無作,離垢超塵。是故印造經像,上契佛心,僅此微願,已種福田。自是厥後,做再來人,諸福圓具,出類超群。 【十】能為一切眾生,種植善根。以眾生心作大福田,獲無量勝果。所生之處,常得見佛聞法。直至三慧宏開,六通親證,速得成佛。佛世有一城人眾,難於攝化。佛言此輩人眾,與目連重有緣,因遣目連往。全城人眾,果皆傾心向化。諸弟子問佛因緣。佛言目連往劫,曾為樵夫,一日入山伐木,驚起無數亂蜂,其勢洶洶,谷來相犯。目連戒勿行兇,且慰之曰:汝等皆有佛性,他年我若成道,當來度汝等。今此城人眾,乃當日群蜂之後身也。因目連曾發一普度之念,故與有緣。種因於多劫之前,一旦機緣成熟,而收此不可思議之勝果。 由此觀之,吾人生生所經過之時代,在在所接觸之萬類,一一皆與我有緣;一一眾生至靈妙之心地,皆可作為自他兼利之無上福田;我既於一一眾生心田中散布福德種子,眾生皆與我有大緣;一一眾生心田中所結無量大數之福果【雖謂此無量大數生生不已之福果】,即為播因者道果成熱時期之妙莊嚴品,亦無不可。 且吾人能先行潔治自已之心田,接受十方三世諸佛如來之無上法寶,作為脫胎換骨轉凡成聖之種子。吾身即與十方三世諸佛如來有大因緣,諸佛願海勝功德一一攝於我心中;我願與佛無差別,諸佛慈願互相攝。因該果海果徹因源,無邊勝福,即締造於此日印造經像、宏法利生之一真心中矣!普願現在未來,一切有緣,善覓福田,善結勝緣。勿任妙川現前之大好光陰,如滔滔逝水之在眼前足底飛過也。 目連:系釋迦牟尼佛的「十大弟子」中「神通第一」者,其餘成為:「摩訶目犍連」。 二 印造經像之機會 印造經像者之所得功德,已略如上述。但何時何處足以適用此種植福之舉,特為研究,以便力行。今僅約述如次: 【一】祝壽 生本無生,無生而生。法身壽算,本來無有限量。其現在幻驅,乃從業報中來。報盡便休,無異曇花一現,何壽之足雲?!今為隨順俗情故,姑且開此祝壽方便門。 凡自己家中或長者或儕輩或自身舉行祝典時,切勿殺生宴客,浪擲金錢,妄造怨業;亦勿貪戀無足重輕之虛譽,徵文征詩接受過情之稱許。作此虛文,對眾即為欺飾,問心適足慚汗。以故莫善於掃除一切俗尚而從事於印造經像:有力則刻經造像,無力則寫經畫像。仰以報四重恩,俯以濟三途苦——既能獲無量福慶,又可留永久紀念。此種勝舉,尊者居士,尤宜悉心提倡,留良榜樣與多眾看。 若親戚朋友家舉行慶祝時,亦勸准此行之。為造勝福,雙方所得功德不可稱量。 【二】賀喜 一念妄動,而起欲愛。於本空中,幻出色身,終此天年。但見百苦交煎,諸怨環逼,聞法而覺醒者,方慚愧痛苦之不暇,又何喜之足雲?!夫妻父子,無非夙債牽纏;安富尊榮,儘是生理境界。是以覺王眼底,在在可悲。今為多方汲引故,姑且開此賀喜方便門。 凡男娶女嫁時,生兒育女時,職位升遷時,新屋落成時,公司行號開張時,凡百營業獲利時,以及其他一切世俗所認為歡喜之事,事而在己,應省下歡喜錢財,作此刻經造像之殊勝功德。其戚友之表情道賀者,宜預向聲明所定意旨,俾知所遵循。群以宏法範圍內事,為多眾示範。 由知識階級開此風氣,轉移俗尚,響應至捷,而主宏遠,可以斷言!事在戚友,亦宜迎機利導,免作無謂之舉。省下金錢,作此自他兼益之圖。 【三】免災 天災人禍,無代蔑有。災分大小,胥由一切眾生別業同業感召而至。災字從水從火,示其來勢猛烈,有一發而不易收拾之概。災殃之種別:若刀兵、若瘟疫、若饑饉、若牢獄;若洪水為患,田廬淹沒;若大地震裂,城邑為陷;此外如毀滅一切所有之風災火災,以及其它猝不及防之一切悲慘之結果,皆得以災禍之名目括之。觸目而驚心,思患而預防,講求避免之方,不可一日緩!今為饒益一切有情故,特別開此免災方便門。 無論山居水居平壤居,所有種種因境而生之特異災厄,以及刀兵寇盜疫癘火患牢獄,與多生怨對尋仇報復之一切禍災或為父母師長及諸眷屬與諸戚友祈禱免禍;或為並世而生之一切眾生髮大慈悲心代為祈禱免禍;或為過現未來四生六道中一切眾生髮大菩提心代為祈禱免禍。其最實際最有效之勝舉,當以流通佛經莊嚴佛像為第一美舉。 是何為者?以十方三世諸佛憫念眾生故;三界災厄惟佛威神力善能消除故;矢誠宏法之人與諸佛慈悲救拔之深心宏願默相感通故。 【四】祈求 動若不休,止水皆化波濤;靜而不擾,波濤悉為止水。水相如此,心境亦然。不變隨緣,真如當體成生滅;隨緣不變,生滅當體即真如。一迷則夢想顛倒,觸處障礙;一悟則究竟涅槃,當下清涼。不動道場中,本來一切具足,又何欠缺馳求之有!今為多眾勸進故,特別開此祈求方便門。 凡為自己及六親眷屬之憂年壽短促者求延壽,為子嗣艱難者求誕育,以迄疾病之求速愈,家宅之求平安,怨仇之求解釋。營業之求順遂。一切作為之求如意【但有傷道德之行為及職業,與佛道不相應故,均在屏除之列】;求國內和平,求世界平和,求現在未來一切法界眾生回心向善離諸魔難;以至一切聞法之人求增長智慧;求證念佛三昧;求臨終時無諸苦厄,心不顛倒,往生極樂,皆宜作此寫經印經造像畫像功德,至誠祈禱,終能一一滿足其所願。 【五】懺悔 省庵法師《勸發菩提心文》有云:我釋迦如來,最初發心,為我等故,行菩薩道,經無量劫,備受諸苦。我造業時,佛則哀憐,方便教化,而我愚痴,不知信受。我墮地獄,佛復悲痛,欲代我苦,而我業重,不能救拔。我生人道,佛以方便,令種善根,世世生生,隨逐於我,心無斬舍。 佛初出世,我尚沉淪,今得人身,佛已滅度。何罪而竟生末法?何障而不見金身?撫躬自問,能不惶悚無地?!今為消除罪障故,特別開此忤悔方便門。 修持戒行,為末世眾生度脫生死苦海最乖要最切用之一方法,欲修戒行,當向律藏諸法典參求。在家弟子,宜讀《十善業道經》、《在家律要廣集》、《優婆塞戒經》、《菩薩戒木經淺要》、《梵網經合注》、《出家戒律不備錄》,夫然後子知一切過咎所在。對於自己前此曾作諸不善事,深自追悔。而欲以懺悔開滅罪之門辟自新之路者,當以流通佛經,莊嚴寶像,為最有效! 作此功德時,至誠懺悔,以贖前愆。前此所作諸不善業,可以立即消滅。若代為他人懺悔者,亦適用此方法。 【六】薦拔 樹欲靜而風不息,子能養而親不在——此普天下為子女者對於父母養育之恩酬報無從而抱無限之悲痛者也!然而吾父於母,軀休難歿,尚有不與軀體俱歿者在。是何物?曰靈性是。此靈性者,捨身受身,被夙業所驅,重處偏墮,自難作主。循環往復,三途六趣,從劫至劫,了無出期。吁嗟乎!三界火宅,豈得留戀?!善哉蓮池大師於有云:親得離塵垢,子道方成就。是以善報親恩者,當虔修出世法,使我今生之生身父母,仗我不可思議之願力,脫離生死苦海為第一要圖;並使我百劫千生之生身父母,現尚滯留於六道中受苦無量者,鹹得仗我不可思議之願力,方便脫離生死苦海為第一要圖。以念多生父母深恩故,作徹底酬報想;以念多生父母沉淪六道故,視六迫眾生皆父線——作六道眾生未度盡時誓不成佛想。無論先覺後覺,人人皆有一親恩未報之大事因緣在。今求淺近易行故,特別開此薦拔方便門。 凡值父線喪亡,或亡後七七紀念、一周年紀念,以至數周年無數周年紀念,或死期或誕辰或冥壽作諸紀念,皆宜舉行印造經像之殊勝功德。其祖父母及外祖父母,與其他一切平輩幻輩,亦宜作此功德以資冥福。若親戚朋友喪亡之時,亦宜以此類宏法功德,代卻一切無益之禮教。其所獲功德至無限量。 以上所述,不過僅就大概而言之,此外植福機會不勝枚舉。欲悉其詳,廣誦一切經典自知。 三印造經像之方法 【一】寫經 凡《大藏經》中諸經及諸律論,以至古今來一切大德之著作——長篇短段,集聯題頌,皆可恭敬書寫;或與通達佛法之人商量,酌定一切,尤為妥善。若自己不能寫者,可以托人為之;若自己能寫,則以自寫為是。書法雖不必如何精美,但須工整,不可苟且潦草。普陀山印光法師云:寫經宜如進士寫策,一筆不容苟簡。其體必須依正式體。又謂:古人寫一字,禮三拜,繞三幣,稱十二聲佛名。慈訓殷勤,感人至深。敬錄之,為作寫經功德者勸! 【二】畫像 凡佛菩薩像皆可繪畫——或大或小,或坐或立,或墨畫或著色,均好。長於作畫、長於畫人物而又熟覽內典者,尤易得法;如於畫學毫無根抵,下筆之宜忌;漫無把握者,勿輕易為此,致惹褻慢而招過咎。 【三】刻經印經 或刻木版或排印或石印,均可酌量行之;或出資向流通處指請現代經典,贈送有緣,以廣流布,而宏勸化;或於他人勸募之時,出資贊助,作見聞隨喜功德,悉可種植善根獲大利益。有光紙落墨不可用。若貪賤用之,所得功德,較用本國紙當減十倍。不可不知! 【四】刻像印像 得名畫家畫就之佛菩薩像,求其流傳久遠廣行攝化者,莫善於製版刷印。或請名手鐫刻堅質木版,或勒石,或制銅版鋅版及玻璃版,均佳。 四發願文之程式 此種發願文,應附書於經像之後。格式甚多,不勝具述。今略舉六例如下: 【一】寫經 某年月日,弟子某敬寫某經若干部。以此功德,願我震旦國中以及世界各國,風調雨順,物阜時雍。災難消除,十戈永息。共沐佛化,同證菩提【祝願辭盡可隨意活變,此特備一格式而已】。 【二】畫像 某年月日,弟子某敬舍微資,請畫師某恭畫某佛某菩薩像若干紙。願我身體安康,資生具足,現世永離衰惱,臨終往生西方。並願以此功德,回向法界眾生,同度迷津,齊成佛道。 【三】刻經 某年月日,某居士【或其他相宜之名稱】幾旬生辰。弟子某某等咸以戚好,竊援昔人寫經祝壽之例,敬刻某經,井印送若干部,以廣弘願,亦祈難老。伏唯三寶證知。 【四】印經 某年月日,第幾男某誕生。弟子某敬施資印送某經若干幾部,以結法緣。並願法界無子眾生,皆得誕生福德智慧之男,紹隆家業;弘宣佛法,普利有情,綿延相承,盡未來際。 【五】刻像 某年月日,弟子某某等,舍資合刊某佛像或某菩薩像,並印送若干紙。惟願吾等罪障消除,福慧增長。早證念佛三昧,共生極樂蓮邦。普度眾生,同圓種智。 【六】印像 某年月日,弟子某敬施資印送某佛像【或某菩薩像】若干紙。伏願仗此功德,為母某氏【若為他人者,可隨改他名稱】懺某罪某罪。諸如此罪,願悉消除,或不可除,願皆代受:令現前病苦速得安痊;若大限難逃,竟登安養,仰乞三寶,證明攝受。 如欲廣覽願義格式者,可請閱《錄峰宗論》。此朽系揚州爾鄉磚橋法藏寺刻版,價兩元。上海有正書局及上海北泥城橋北京路佛經流通處、北京臥佛寺佛經流通處,以及他處著名之佛經流通處,皆有寄售,價約二元左右。此書首卷全載願文,如能熟讀此願文,不儀能通願文之格式,並能貫通佛法之精義。奉勸有志之,其毋忘焉。又發願雖為自己之事,必須附以普及眾生等語,如是則願力普遍功德更大矣! 五寫時畫時之注意 寫經畫像之時,宜斷葷灑,沐浴,著淨衣,拂拭几案,焚香禮佛,然後落筆。如是乃能獲勝功德得大利益。 故印光法師云:欲得佛法實益,須向恭敬中求;有分恭敬,則消一分罪業,增一分福慧。又《印光法師文鈔》中,有竭誠方獲實益論,言此事最為詳明。宜請閱之。《印光法師文鈔》,系上海中華書局排印增廣本.各埠分局皆有,可就近請之。 六結論 觀以上所說,寫畫刻印佛經佛像,有如是等勝妙作用,及如是等種種應用方法,以是吾人應隨時隨力,依此方法,歡喜奉行。 其家境富裕者,可以任刊刻經像等事;即資用不充者,亦可自己抄寫映畫。及量己力所及,請已經印就之經像等,轉施他人,以結善緣而增福德。雖施經一部、施像一紙,倘出以至誠懇切之心,其功德亦無量也。 又無論男女老幼得見此文,而能歡喜踴躍出至誠心廣大心,隨時隨處向人宣說流布佛經莊嚴佛像。如上所述,種種消災救難種福獲益之事,開導大眾,不厭不倦;雖遇無知謗阻,不校不餒。此一團宏揚大法之真誠,如純粹之黃金然——愈經烈火鍛煉,光彩愈煥發。精誠所至,天地鬼神皆將感格;何況無知之人,天良同具,而終無感化之機乎!又樂成人美,獎人為善之道,盡人可行。不論何時何處,隨見隨聞。有人偶爾發心作宏法功德,不問已作現作將作,一一出吾歡喜讚嘆之語,以溫慰之策進之。使當人向善之心愈堅壯,餘人恭善之心咸熱烈。此不費分文之無上功德,盡人可為。 此《普勸發心印造經像文》,傳達之處,無論見者聞者,皆得方便為之。彼盛倡手無斧柯,為之奈何之說者——乃自暴自棄自誤誤人之言也。如來舌相,薄淨廣長,能覆面輪。此稀有之福德舌相,實從萬劫千生讚嘆隨喜之功德中來。 至誠宏法之人,隨時隨處迎機利導,方便善巧。勤作讚嘆隨喜功德之人,善於運用其廣長舌相。誰謂不可以此勝妙功德,革除眾生罪業之相,而獲福無淺哉!? 惜福習勞持戒自尊 ——養正院開學講稿 弘一法師 養正院從開辦以來有一年多了,外面的名譽很好。這是因為在瑞金法師的主辦及各位法師的愛護之下,所以才有這樣好的聲譽。 我這次到廈門來,參觀養正院,心裡非常地歡喜。各方面布置得都很完美,就是地下也很乾淨。在其他的地方是少有看到的。 我在泉州草庵大病的時候,承本院諸位特寫一封公函,各人都簽了名,慰問我的病狀;並且又承大家念佛七天,代為懺悔;諸如等事,真使我非常的感激! 我再過幾個月,要到鼓浪嶼日光岩方便閉關。其期限,大概要有幾年。因有這很長久的相隔,所以這次我自己發心愿與諸位見面談敘談敘,以為紀念。 今天所要跟諸位談的,約有四項: 一、惜福 「惜」是愛惜,「福」是福氣。就是我們縱有福氣,也要加以愛惜,切不可把它浪費掉。諸位要曉得:在末法時代,人的福氣,甚為微薄,若不愛惜,將這很薄的福享受既盡,那就要受莫大的痛苦,那是所謂「樂極生悲」了。我記得從前做小孩子的時候,我的父親請人寫了一幅大對聯,是清朝劉文定公的句子,掛在大廳抱柱上;其上聯是:「惜食,惜衣,非為惜才,緣惜福」以後我的哥哥時常教我念這句子,久而久之即念熟了,一臨到穿衣,或是飲食的當兒,皆十分注意,就是一粒米飯都不敢把它糟掉;而且我的母親也常常教我,對於身上所穿的衣服,時時當心,不可損壞或污染。他們恐怕我不愛惜衣食,損失福報,因而短命故。 諸位要曉得,當我五歲的時候,父親就不在了,六歲時我練習寫字,對於寫字的紙,都是亂拿整張的紙瞎寫,一點不知愛惜。當時我的母親看到這種情形,就正顏厲色的說:「孩子!你要知道呀!你的父親在世,莫說這樣大的整紙不肯糟蹋,貴賤是連一寸許的紙條,也不敢隨便丟掉啊!」這是一種惜福的表現。我小的時候,因受了這樣家庭教育影響,深深印在我的腦海里,所以由小而大,沒有一時不愛惜衣食。出家以後,一直到現在仍舊有這樣的習慣。且我身上所穿的衣服而論,諸位請看我腳上穿的黃鞋子,還是民國九年在杭州的時候,有一位打念佛七的出家人送給我的;諸位如有空可以到我房間裡看看我的綿被面子,還是未出家已前所用的;又有一把洋傘,也是民國初年買的。縱有破壞的地方,請人用針線縫縫仍舊同新的一樣。不過,我所穿的小衫褲及羅漢草鞋一類的東西,也有五六年換一次的。除此以外,一切衣物,大約都是在家時或初出家後所制的。 從前也常有人送給我好的衣物,但我大半都轉送給他人。何以故?因為我知道我的福薄,對於好的衣或物是沒有膽量受用的。又如吃東西,當生病之時可以吃一些好的食物,除此以外不敢隨便亂買好東西吃。 惜福的事情,並不是我一個人的主張。且如當代淨土宗的大德——印光老法師,有人送給他的白木耳等補品,他自己總不願意吃,都送到觀宗寺供養諦閒法師。別人問他:「法師!你為什麼不吃這樣好的補品呢?」他說:「我底福氣甚薄,不堪消受故。」印光老法師他老人家的性情剛直,是不顧人情的。前幾年有一位皈依弟子,是鼓浪嶼很有名的居士,去看望他的時候,和他一齊坐在桌上吃飯。這位居士先丟飯碗的,碗裡就落剩了一兩粒米飯,於是印光法師當時就不客氣地大聲呵斥說:「你有多大福氣,可以這樣隨便糟蹋飯粒麼?你要趕緊將他吃光。」 諸位!以上我所說的話,都要句句牢記。要曉得:我們縱然有十分福氣,只享受二三分就好了;所餘的福,何妨留到後來享受;或者能發大心,願以我的福氣,皆布施與一切象生共同享受,那就更好的了。 二、習勞 「習」者練習,「勞」者勞動。關於習勞之事,我來講講:諸位請看我們的身體,上有兩隻手,下有兩隻腳,這原為勞動而生的;若不將它去勞動,對於身體,反而不好。換一句話說:若常常勞動,那身體必定會很康健了。要曉得勞動這件事,是人類本分上所應做的;不唯我等尋常的出家人要練習勞動,就是一直到佛的地位,也是要常做勞動的事的。現在我且講講:所謂佛者,即是釋迦牟尼佛,以下所說的幾件事情皆出於經律之中。當初佛在世時,是怎樣的一種情形呢?在平常人想起來,以為佛在界時亦同在所謂方丈和尚的樣子,有衣缽師,侍者師,常常侍候,佛自己決不會做甚麼勞動的事情。但是不然,怎樣講呢?有一天佛看到地下不甚清潔,佛隨時就拿掃帚來掃地,於是許多的大弟子,看到佛既親身掃地,也就過來幫掃,一時就掃得十分清潔。掃了之後,佛即到講堂里說法,說:「若人掃地,能得五種功德云云」。 又有一個時候,佛和阿難遊行,在路上碰到一個喝酒醉了的弟子,已不省人事;於是佛命阿難抬腳,自己抬頭,一直走到井邊,佛自己用桶汲水,即叫阿難洗灌。又有一天,佛看到門前的木頭橫楣壞了,自己就去修補。又有一次,佛看見有一個弟子有病,沒有人照應。佛問:「你既有病,為什麼沒有人照應你呢?」那個病弟子說:「因為從前人家有病,我不會發心照應人家,現在我有病,人家也不來照應我了。」佛聽了這話,就說:「既沒有人照應你,那末,我來照應你。」於是就將病弟子身上大小便等種種污穢,都洗得乾乾淨淨;並且還同他將床鋪理好,然後才扶病弟子上床睡下。佛並不像現在的人,各事都要人做;佛,他是手動的,而不是單靠嘴動的。我再說一椿事情給大家聽,如《彌陀經》中所載的一位大弟子阿【上少下兔】樓陀。他因雙目失明,不能料理自己,而佛就親身替他裁衣服,並命其他的弟子幫忙做;又有一次,佛見一老年比丘,眼睛花了,欲穿針縫衣,看不清楚,嘴裡叫著:「誰人能替我穿針麼?」佛即立刻答應,說:「我代你穿。」 以上所舉之例,雖僅數則,可見佛是常常做勞動事的,毫無疑意了。我盼望諸位,也須依佛的模範,常常練習做些勞動的事才好。 三、持戒 持戒二字,大家知道。我們想欲來生再做人的話,最低限度也要能持五戒。現在掛名受戒的人很多,對於能持五戒的人有多少呢?要知道:受戒之後,若不持戒,犯起罪來,比較不受戒人所應得之罪,更加一倍大哩!所以我時常勸人,不要隨便受戒。如現在普通一班傳戒的情形,我也不忍說了!最好隨自己的力量而受,萬萬不可敷衍了事,自尋苦惱。戒中最重要的,就是殺、盜、淫、妄。此外還有飲酒、食肉,最足惹外人的譏嫌。至於吃煙的事,在律中雖無明制,但是在我國習慣上看上,也是甚受譏嫌的。 四、自尊 「尊」者尊重。自尊者,就是自己尊重自己。平常人都歡喜望他人尊重自己,而不知自己尊重自己。但是我們想欲他人尊重,必須先自尊重。怎樣尊重自己呢?就是自己時時想做一個很偉大的人,做一個了不起的人。比如我們想欲做一個清淨高僧,就拿《高僧傳》來看,他怎樣行的,我也怎樣行,所謂:「彼既丈夫我亦爾。」又比方我欲將來做一位大菩薩,那末,就依經中所載的菩薩行隨力行去。這就是自尊之心。但自尊與貢高是截然不同的,貢高的心,就是人家勝過他,反而謂人家不如他。而自尊之心,是尊重自己,並沒有看不起他人的意思。 諸位萬萬不可以為自己是一個小孩子,是小和尚;也不可說我是一個平常的家人,哪裡敢希望做高僧做大菩薩呢?那就糟了,那就隨隨便便,自暴自棄,永遠地墮落下去了!諸位應當知道:年紀雖然小,志氣卻要高。 我還有一句話要向大家說:我們現在依佛出家,所處的地位是非常的尊貴。就剃髮披袈裟的形式而論,可以算是人天師表。例如國王及諸天人來禮拜我等之時,皆可端坐直受。你們還知道這個道理嗎?你們自今以後豈可不尊重自己嗎? 以上四項已講完了,不久我要閉關,不能和諸位時常在一塊兒談話這是很抱憾的一回事!然而,我還想以後在關內講律,大概每星期講三四次。大家在例假中,也不妨去聽聽。今天和諸位見面,我非常歡喜。但我所講的四項,希望諸位牢記在心,以作永久之紀念。 講的時間很久,不免有費大家的精神,請原諒! 自恣法略例 行法次第—— 預白  於自恣日小食時,維那打靜二下自言: 大德僧聽,今黑月一日眾僧和合,某時某處自恣。 打靜二下。 眾具  堂中莊嚴,應先期為之。自恣日晨,應具淨水香 湯鮮花手巾及籌。並預覓干軟草,長二尺許,剪 已束之,人別一握,以備展坐。 敷座席  准余法事,床蓆兩通。獨此自恣,唯局席地。 若有沙彌者,亦有同行別行二法。今例約無沙 彌。 鳴鐘集僧  應長打百二十下。眾集堂外,同說聞鍾偈云: 降伏魔怨力,除結盡無餘,露地擊犍槌,比 丘聞當集。諸欲聞法人,度流生死海,聞此 妙響音,盡當雲集此。 入堂恭攝  說偈已入堂。燒香禮佛已,互跪合掌,同說 偈云:持戒清淨如滿月,身口皎潔無瑕穢,大 眾和合無違諍,爾乃可得同自恣。說已,各 依位隨次而坐。 盥掌浴籌  維那行事時,令年少比丘數人助之。維那先 取淨水及香湯洗手已,取籌浴之,亦浴打靜 槌柄。浴已,合眾同說偈云: 羅漢聖僧集,凡夫眾和合,香湯浴淨籌,自 恣度眾生。維那復座。 行眾湯水  次令年少比丘二人,持淨水器及手巾,自上 座起次第行之。各以水盥掌,取巾拭淨,各 說偈曰: 八功德水淨諸塵,盥掌去垢心無染。 執持禁戒無缺犯,一切眾生亦如是。 次行香湯如前,各說偈曰: 香水薰沐澡諸垢,法身具足五分充。 般若圓照解脫滿,群生同會法界融。 打靜唱告  維那取籌至打靜處互跪。左手捉籌,右手打 靜二下,告云: 大德僧聽,眾中說小,小者收護【三說】。 又打靜一下,告云:大德僧聽,外有清淨大 沙門入【三說】。 又打靜一下,告云:大德僧聽,此眾小者已 收護,外清淨大沙門已入。內外寂靜,無諸 難事,堪可行籌,廣作自恣。我比丘某甲,為 僧行籌,作自恣事。僧當一心,念作自恣。願 上中下座各次第,如法受籌【三說已,復 雲】。並受囑授人籌,打靜一下。 行籌自數  維那行籌時,令一年少比丘助之。復令一人 收籌。行籌時,自上座起,維那互跪授之。上 座互跪合掌,說偈云: 金剛無礙解脫籌,難得難遇如今果。 我今頂戴歡喜受,一切眾生亦如是。說時受 取,兩手擎而頂戴之。次收籌者亦自上座起。 同前威儀,說偈云: 具足清淨受此籌,具足清淨還此籌。 堅固喜舍無缺犯,一切眾生亦如是。說已即 還籌。收籌已,互跪授與上座,便數知之。次 維那至上座前,互跪取數時,上座當告云:僧 有若干。維那即起,至打靜處互跪。打靜一 下,自云: 大德僧聽,此一住處一自恣,大僧若干,各 於佛法中清淨出家。上順佛教,中報四恩,下 為含識。各誦經中清淨妙偈。打靜二下,大 眾同聲說偈云:清淨如滿月,清淨得自恣,身 口業清淨,爾乃應自恣。維那復座。 散灑供養  年少比丘持淨水,於僧前左右灑之。次灑香 湯及散花。後以水花合著一盤,卻行布散。初 散花時同說偈云: 散華莊嚴淨光明,莊嚴寶華以為帳。 散眾寶華遍十方,供養一切諸如來。 散花已,維那打靜二下。梵唄者唱云: 如來妙色身,世間無與等,無比不思議,是 故今敬禮。如來色無盡,智慧亦復然,一切 法常住,是故我歸依。梵唄時,卻行散花水。 唄竟,年少比丘互跪佛前,燒香爐中。維那 打靜一下,自云:行香說偈。大眾同偈云: 戒香定香解脫香,光明雲台遍十方。 供養十方無量佛,見聞普熏證寂滅。維那打 靜二下復座。 靈芝云:說清淨妙偈已,即須梵唄、散灑花 水、亦須供養。今准《尼鈔》先散灑乃梵唄 也。說戒法亦同。 差五德  羯磨師即從座起。禮僧已,至打靜處打靜二下, 互跪合掌自言: 僧集否?維那互跪合掌答云:僧已集。 羯磨師打靜一下,又問言:和合否?答云:和 合。同前未受具戒者出。答云:此眾無未受具 戒者。 同前不來諸比丘說欲。若有說欲者,應互跪合 掌云:大德僧聽,比丘某甲,我受彼欲自恣。彼 如法僧事,與欲自恣【一說】。維那互跪合掌云: 說欲已。若其他羯磨時,說欲者應云:我受彼 欲清淨,彼如法僧事與欲清淨。 羯磨師打靜一下,又問言:僧今何合何所作為? 維那互跪合掌答云:自恣羯磨。 同前眾中誰能為僧作五德自恣人?五德二人互 跪、合掌各答云:某甲能。 羯磨師打靜一下。次又二下,乃唱白辭:大德 僧聽乃至白如是。打靜一下。次又一下,乃作 羯磨:大德僧聽乃至誰不忍者說。打靜一下。次 又一下,乃誦下文:僧已忍乃至如是持。打靜 二下復座。 五德白和  兩五德從座起。禮僧已,至打靜處打靜二下, 互跪合掌。一人白言: 大德僧聽乃至白如是。打靜二下復座。 行草 五德白和已,令年少比丘次第行之。先至上座前, 互跪授已,乃至下座,各取草已,於所坐席外地 上敷之。 五德唱告  行草及各敷布已,兩五德乃從座起,至上座 前,互跪合掌云: 一切僧就草座,偏祖右肩,互跪合掌,如法 自態。告已,五德立起。大眾即離本座處,坐 於草上。俟後正對五德自恣時,方乃互跪合 掌也。 正行自恣  第一五德至第一上座前互跪合掌。此時,第 二五德應在第二上座前立。第一上座見第一 五德來,即從草座起,互跪合掌云: 大德一心念眾僧乃至當如法懺悔【三說】。第 一上座複本座。第一五德復至第三上座前立。 第二五德於第二上座前互跪合掌,第二上座 亦互跪合掌對說。如是展轉乃至下座。其兩 五德自恣,各至本座處應行之。不得待僧竟。 說訖告眾  眾僧既自恣已,兩五德至上座前,互跪合掌 告云:僧一心自恣竟。兩五德后座。 靈芝云:五德歸位已,咒願何向。然後梵唄, 說自慶偈,三歸禮散。 祝讚回向及梵唄  維那至打靜處,打靜二下,互跪合掌 白云:上來行法所有功德,奉祝梵釋 四王、天龍八部、伽藍真宰、土地靈 聰,各軫威神,安神護法。今xxx 聖化無窮。文武官僚,長居祿位。師 僧父母、善惡知識、十方信施、法界 眾生,承此善根,俱登彼岸。打靜二 下退座。梵唄者唱云: 處世界如虛空,如蓮花不著水,心清 淨超於彼,稽首禮無上尊。 自慶禮散  大眾皆互跪合掌,同聲說自慶偈云: 諸佛出世第一快,聞法奉行安隱快。 大眾和合寂滅快,眾生離苦安樂快。 次大眾至佛前作禮,說三歸偈云: 自歸於佛,當願眾生,體解大道,發無上意。 自歸於法,當願眾生,深入經藏,智慧如海。 自歸於僧,當願眾生,統理大眾,一切無礙。 大眾退散。 以上所集略例數種,匆促屬稿,未暇詳審。又以老病纏綿,精神昏饋,其中文義,不免訛誤脫略。俟後再為精密研審而修改也。 編寫竟並記 弘一 丁丑二月初九日 注釋: 本文輯自《隨機羯磨隨講別錄》。自恣:梵文音譯。意為佛教儀式:佛教徒每年安居期滿之日舉行檢舉懺悔集會,請別人盡情揭發自己的過失,由自己進行懺悔;同時也隨別人的意願,盡情檢舉揭發。 說戒法略例 行法次第—— 預白  於說戒日小食時,維那打靜二下白言: 大德僧聽:今x月xx日眾僧和合,某時某處說戒布薩。打靜二下。 眾具  堂中莊嚴,應先期為之。說戒日晨,應具淨水香湯鮮花手巾及籌。並應預敷座席或床。 籌:梵言舍羅。極短五寸,極長尺八。極粗不過小指,極細不得減箸,多以竹木為之。 鳴鐘集僧  應長打百二十下。眾集堂外,同說聞鍾偈云:降伏魔怨力,除結盡無餘,露地擊鍵槌,比丘聞當集。諸欲聞法人,度流生死海,聞此妙響音,盡當雲集此。 若大小同行法,沙彌應與大僧同集一處。若別行法,應二處集。今例約大小同行法。 入堂恭攝  說偈已,入堂燒香。禮佛己,互跪合掌。同說偈云: 持戒清淨如滿月,身口皎潔無瑕穢。大眾和合無違錚,爾乃可得同布薩。 說已,各依位隨次而坐。 盥掌浴籌  維那行事時,令年少比丘數人助之。維那先取淨水及香湯洗手已,取籌浴之。亦浴打靜槌柄。浴已,合眾同說偈云: 羅漢聖僧集,凡夫眾和合.香湯浴淨籌,布薩度眾生。維那復座。 行眾湯水  次令年少比丘二人,持淨水器及手巾,自上座起,次第行之。各以水盥掌,取巾拭淨。各說偈云: 八功德水淨諸塵,盥掌去垢心無染。 執持禁戒無缺犯,一切眾生亦如是。 次行香湯如前。各說偈曰: 香水薰沐澡諸垢,法身具足五分充。 般若圓照解脫滿,群生同會法界融。 打靜唱告  維那取籌,至打靜處互跪。左手捉籌,右手打靜二下。告云: 大德僧聽,眾中誰小?小者收護【三說】。 又打靜一下。告云:大德僧聽,外有清淨大沙門入【三說】。 又打靜一下。告云:大德僧聽,此眾小者已收護,外清淨大沙門已入。內外寂靜,無諸難事,堪可行籌,廣作布薩。我比丘某甲為僧行籌作布薩事,僧當一心念作布薩,願上中下座各次第如法受籌。【三說又復雲】並受囑授人籌【打靜一下立起】。 行籌白數  維那行籌時,令一年少比丘助之。復令一人佐助收籌【令年少持籌,一一授與維那】。行籌時自上座起,維那取籌一枝,互跪授之。上座互跪合掌說偈云: 金剛無礙解脫籌,難得難遇如今果。 我今頂戴歡喜受,一切眾生亦如是。說時受取,兩手擎而頂戴之。 次收籌者亦自上座起,同前威儀。說偈云: 具足清淨受此籌,具足清淨還此籌。令年少隨維那後執籌。維那互跪,上座說偈: 堅固喜舍無缺犯,一切眾生亦如是。說已,即還籌。收籌已,互跪授與上座,便數知之。上座不言,即交還維那置几上。 維那又打靜一下云:次行沙彌籌【三說】。打靜一下。 行籌、收籌、付數,皆同前。 次維那至上座前,互跪取數時,上座當告云: 僧有若干,沙彌若干,都合若干。 維那即起,至打靜處互跪。打靜一下,白云: 大德僧聽,此一住處一布薩,大僧若干,沙彌若干,都合若干人。各於佛法中清淨出家,和合布薩。上順佛教,中報四恩。下為含識,各誦經中清淨妙偈。打靜二下,大眾同聲說偈云: 清淨如滿月,清淨得布薩,身口業清淨,爾乃應布薩。維那立起。 請說戒師  應先請上座說戒,縱已別差,仍須請之。維那至上座前互跪合掌。白言: 大德慈悲,為僧說戒。若上座堪說,即答云: 此說戒事,正當我作。即便說之。若不堪者。 答云:今此說戒,任當某甲。但為老病,言詞濁鈍,恐惱眾僧,令次座說。 維那即至次座前,如上請之。若辭不說者,維那即還至上座前云:次座亦辭不堪。 上座先預知有誦利者,應語維那至某甲所云: 僧差說戒。維那即往被所互跪合掌白云:僧差說戒。維那即還至打靜處。打靜二下,互跪合掌白言:大德僧聽,僧差律師某甲為僧誦律,梵音某甲。律師升高座。打靜二下復座。 說戒人出。眾禮僧已,互跪合掌白言:小比丘某甲稽首和南,敬白眾僧。僧差誦律,恐有錯誤,願同誦者指授。白已一禮升座。 散灑供養  年少比丘持淨水,僧前左右灑之。次灑香湯及散花。後以水花合著一盤,總從一頭卻行布散,使及兩邊。初散花時,同說偈云: 散華莊嚴淨光明,莊嚴寶華以為帳。 散眾寶華遍十方,供養一切諸如來。 散花已。維那即從座起,打靜二下。梵唄者唱云:稽首禮諸佛,及法比丘僧。今演毗尼法,令正法久住.優波離為首,及余身證者。 今說戒要義,諸賢咸共聽。 梵唄時,卻行散花水。唄竟,年少比丘互跪佛前,燒香爐中。年少復座,維那打靜一下白云:行香說偈。大眾同說偈云: 戒香定香解脫香,光明雲台遍十方。 供養十方無量佛,見聞普熏證寂滅。維那打靜二下復座。 座上問答  說戒師打靜二下,秉拂誦戒【已下隨宜打靜】。 誦至未受具戒者出,諸沙彌等各從座起,禮僧互跪合掌。上座告云:此眾僧布薩說戒。汝未受具足,不預聞之,各隨本業誦習,謹慎莫放逸。至鳴槌時,同赴堂來。告已,沙彌應答云:頂戴持。諸沙彌隨次而出。維那在本位前互跪合掌云:未受具戒者已出。又誦:不來諸比丘說欲及清淨。若有說欲者,應出眾,互跪合掌云:大德僧聽,某甲比丘,我受彼欲清淨,彼如法僧事與欲清淨【一說】。 維那互跪合掌云:說欲及清淨已。又誦:誰遣比丘尼來請教誡。維那互跪合掌云:此眾無尼來請教誡。又誦:僧今和合何所作為?維那互跪合掌云:說戒羯磨。 說竟偈唄  誦略教已,當更鳴鐘,令沙彌集。然後誦明人能護戒等。維那至打靜處,打靜二下。梵唄者唱云:神仙五通人,造設於咒術,為彼慚愧者,攝諸不慚愧。如來立禁戒,半月半月說。已說戒利益,稽首禮諸佛。 說戒人於梵唄時,自高座下。禮僧已,互跪合掌。白云:小比丘某甲,致敬眾僧足下,敬謝眾僧。僧差誦律,三業不勤,多有忘失。願僧慈悲,施與歡喜。複本座。 祝讚回向  維那復打靜二下。互跪合掌,白云: 上來行法所有功德,奉祝梵釋四王、天龍八部、伽藍真宰,土地靈聰,各軫威神,安神護法。今xxx聖化無窮。文武官僚,長居祿位。師僧父母、善惡知識、十方信施、法界眾生,承此善根,俱登彼岸。打靜二下復座。 自慶禮散  大眾皆於本座前互跪合掌,同聲說自慶偈云: 諸佛出世第一快,聞法奉行安隱快。 大眾和合寂滅快,眾生離苦安樂快。 次大眾至佛前作禮,說三歸偈云: 自歸於佛,當願眾生,體解大道,發無上意。 自歸於法,當願眾生,深入輕藏,智慧如海。 自歸於僧,當願眾生,統理大眾,一切無礙。大眾退席。 弘一 丁丑四月二十日  第二次草稿  時居青島湛山寺 安居法略例 對首安居法應對一人具議,互跪合掌云: 大德一心念:我比丘某甲,今依某伽藍前三月夏安居【三說】。 所對者云:知,莫放逸。 答云:受持。 所對者又問云:依誰持律者? 答云:依某甲律師。 所對者云:有疑常往問。 受戒法略例 戒場圖【如別紙】—— 旁桌上應加拂及靜,此是羯磨師問難及說隨相四依等處。又於戒場外【距作羯磨處眼見耳不聞處】設一座一幾,加拂及靜,擬屏問難用。 行法次第—— 敷座席 打犍槌 集僧  僧坐已,十師燒香禮佛,互跪合掌。同聲說偈云: 戒香定香解脫香, 光明雲台遍法界。 供養十方無量佛, 見聞普熏證寂滅。 說已入座。 白告  眾僧坐已。維那立起,禮僧足。至打靜處,打靜二下,互跪合掌【僧應互跪, 而亦通長跪。若尼則唯長跪】。 白云: 諸大德僧等,莫怪此集。今有受具足戒事,須僧同秉,各願齊心,共成遂也【打靜二下,復座】。 諸師  引請人引受者持三衣及缽入。先禮佛,次禮眾僧足。復至和尚前,致禮已。互跪合掌。引請人云: 所以請和尚者,此是得戒根本所歸投處。若無此人,承習莫由,闕於示導,不相生長。必須請之,計汝自陳.不解故教也。教如是請言: 大德一心念,我某甲今請大德為和尚,願大德為我作和尚。我依大德故,得受具足戒。慈愍故。 【三說】 和尚答云:可爾。教授汝,清淨莫放逸。 受者答云:頂戴持。 夏至羯磨師前,致禮已,互跪合掌。引請人云:羯磨阿闍梨者,受戒正緣。若無此人秉於聖法,則法界善法無由得生。故須增上重心請者,方發無作【請言中,應改雲請大德為羯磨阿闍梨,願大德為我作羯磨阿闍梨。答詞同上】。 教授師前云:教授阿闍梨者,為汝教授引導開解。 令至僧中發汝具戒。緣起方便,並因此師。重心請者,方乃發戒。請言同上,應改稱教授阿闍梨。 七證師【唐時名曰尊人或尊師,宋時名曰尊證】前云:尊師者,以羯磨法非是獨秉,必須此人證無錯謬。若論發戒功與三師齊德,故須請之【應總請七師,請言同上,應改稱落師】。 案准《行事鈔》,請師後,由師說法開導。教發戒緣,應在事先,故今略之。《鈔》云:必受前時智者提授,不得臨時方言發心。若約臨時師授,法相尚自虛浮,豈能令受者得上品耶?! 安受者所在  受者持三衣及缽,至眼見耳不聞處,以衣缽等安置一邊,遙向眾僧禮已,一心合掌,虔誠而立。引請人復座。 差人問緣  羯磨師即從座起,禮僧已。至打靜處,打靜二下,互跪合掌。問言: 眾中誰能與某甲作教授師?彼受請者互跪合掌。 答云: 我某甲能。復座。 羯磨師打靜二下。問言:僧集否等?和合否等? 未受具戒者出等。並同前問答。 羯磨師打靜一下。又問言:不來諸比丘說欲及清淨。若無者答云:此無說欲及清淨者。同前:僧今和合何所作為? 答云:受戒羯磨【此願答也,別答有四】。 羯磨師打靜一下,次又二下,乃唱白詞。次大德僧聽乃至白如是。打靜二下,復座。 出眾問法  教授師應下座,禮僧已,至和尚前,彼此互跪合掌。問云: 度此人否? 答云:已度。 又問:作和尚否? 答云:已請。 又問:衣缽具否? 答云:已具。 教授師至受者所入座。受者互跪合掌。教授師把拂打靜二下,安慰言:汝莫恐懼,須臾持汝著高勝處。 《鈔》云:教授師至受者所,正敷坐具,坐已。今依他本,別設幾座。教授師應取其衣等示之。先執五條衣,語言:此是安陀會。復指七條衣,語言:此是郁多羅僧。執大衣已,語言:此是僧伽梨。復言《薩婆多》論云:此三衣名,九十六種外道所無,唯佛法中有,故今示汝。又執缽已,語言:此是缽多羅。《十誦律》云:缽是恆沙諸佛標誌。問言:此衣缽是汝有否?答言是。打靜二下。 《鈔》云:又指身所著者此名郁多羅僧,似受者先已著七條衣。今稍變易,謂受者先唯著縵衣,至屏問後始著五、七條衣。 次受者,應持三衣及缽而加受法,今略不載。次屏問遮難。受者互跪合掌,教授師把拂打靜二下,應語言:善男子諦聽乃至若實言實。問遮難文,《鈔》中稍有增改,今依《羯磨》。又問言:汝不犯邊罪耶乃至汝不有耶?答言無。又言:汝不污比丘尼耶乃至正乖道器?皆答言無。應贊言:善男子,已問難事,十三既無,戒可得受。 准《業疏》畜生二形應轉語問。問畜牲者應語云:世有群龍及余精魅能變化者,趣攝畜牲,戒法無預,汝非此等耶?問二形者依《記》應語云:世有形挾兩境者,志致懦弱,善惡不成,殊非道器,汝非此等耶?! 又言:更問諸遮,汝今字誰?答言某甲。 和尚字准?答言:我因事至,說和尚名,和尚名某甲。 年歲滿二十否?答言滿。 三衣缽具足否?答言具。 父母有否?答言有。復問父母聽汝否?答言聽。 汝非負人債否?答言無。 汝非奴否?答言無。 汝非官人否?答言無。 汝是丈夫否?答言是。 丈夫有如是病乃至汝無如此諸病否?答言無。 應贊言:汝無遮難,定得受也。打靜一下。 又言:如我乃至如是答。打靜二下。 應教受者立起。為著五條衣,上著七條衣,令威儀齊整,余衣揲袱。缽置囊中,袱囊執手中立。 語言:待至僧中,召命當來! 白召入眾  教授師還來眾中。禮僧已,至打靜處,打靜二下。合掌立白言:大德僧聽乃至白如是。打靜二下。白已,至門限內舉手呼言:某甲來! 來已。為捉衣缽,令禮僧足已,至羯磨師前,互跪合掌吃戒。 乞戒  教授師至羯磨師前,互跪合掌,將衣缽付羯磨師。 立起,為受者正衣服,安慰其心。語云:此戒法唯佛出世,樹立此法。秘故勝故,不令俗之聞之。 故六道之中,唯人得受,猶含遮難,不得具受。汝今既無,甚是淨器。當深心乞戒,須臾之間入三寶數。若輕浮心,戒不可得。又語言:計乞戒法乃至拔濟我。三乞已,教授師復坐。教授受差所任事已畢。 戒師和問  羯磨師乃從座起,禮僧已,至打靜處,打靜二下.互跪合掌白言:大德僧聽乃至白如是。打靜二下。 正問  羯磨師即著本座,受者往座前互跪合掌。羯磨師打靜二下,把拂應言: 此安陀會乃至汝今有如是病無耶?並如上一一具答,打靜一下。又云:六道眾生乃至諦受。打靜二下。《鈔》中廣說受前開導之語,應事前預習,故今不錄。 正授戒體  羯磨師即從座起,禮僧已,至打靜處。受者禮僧已,互跪合掌。羯磨師打靜二下,互跪合掌,應先告僧言:大眾慈悲,布施其戒。同心共秉,願勿異緣,令他不得。應四顧望之,不令有非別之相。又告僧言:眾僧聽作羯磨。 又打靜二下言:大德僧聽乃至白如是。打靜一下。又應語受者言:已作白己,僧皆隨喜。 今作羯磨,動彼戒法,莫令心沉舉,常用心承仰。又白僧言:當聽羯磨。 打靜一下言:大德僧聽乃至誰不忍者說。打靜一下。 又應語受者言:已作初羯磨,僧皆默可。今十方法界善法,並皆動轉。當起欣心,勿縱怠意。 打靜一下言:大德僧聽乃至誰不忍者說。打靜一下。 又應語受者言:已作二羯磨法,僧並和合。今十方法界善法,並舉集空中。至第三羯磨竟時,當法界功德入汝身心。餘一羯磨在,汝當發身總虛空界,心緣救攝三有眾生,並欲護持三世佛法。又白僧言:願僧同時慈濟前生,同共合掌佐助,舉此羯靡。 打靜一下言:大德僧聽乃至誰不忍者說。打靜一下。 次又打靜一下言:僧已忍乃至如是持。打靜二下,羯磨師還著本座,受戒者立起。 此時應須量影,為記受戒時日,如律所明。今從略。 說隨相及四依  次受戒者至羯磨師前,互跪合掌。師打靜二下把拂應言【依《鈔》應先說勸持之文,今略】:善男子聽乃至能持。此說隨相四重戒。 打靜一下復言:善男子聽乃至得受。此說四依法。 打靜一下復言:汝已受戒已乃至阿闍梨。 打靜二下,羯磨師立起復位。 自慶禮辭  受者至佛前,禮佛已互跪。說自慶偈云: 遇哉值佛者,何人誰不喜?!福願與時會,我今獲法利。 次禮眾僧。復禮和尚二闍梨及七證師,在前而去。大眾退席。 且依《事鈔》《羯磨》等略錄,其錯脫處俟後改正。南山晚年,別撰《戒壇圖經》,廣明受戒之法。俟後暇時,精密研審,再依彼輯錄。丁丑二月居晉水南阤初稿,四月居青島湛山寺第一次修正,弘一。 結戒場及大界法略例 是為蘭若處僧坊院相周匝。依院相結大界中結戒場之例。 古傳戒場圖  在露地,以小牆圍之。此圖且依日本密宗所學說一切有部圖而慕寫,與南山律頗有不同,聊備參考。 一 小牆高二尺許。 二 旁開小門。 三 地基約高五寸。 四 中有小塔高與人齊。 五 塔前供桌。 六 受戒時羯磨師問遮難處。 七 打靜用砧及槌。此是秉羯磨處。 八 眾僧坐處。 新擬定湛山寺戒場圖【依講堂結】: 新擬定湛山寺戒場及大界圖【大界依院相結】: 行法次第—— 敷座席  戒場內外各敷座. 打犍槌  應長打百二十下。分初、中、後,各四十下。若僧少者,唯打初四十下,名三通也【或有先打二下,作前方便】。 圖見附錄: 打靜用槌—— 砧—— 取槌法  屈右手第四、五指,以餘三指把之。靈芝云:打槌止為白告靜眾,不同鍾磐打為事用也。 集僧  蘭若處僧坊院相周匝。若依院相結大界者,宜准可分別聚落,但集院內之僧。白告  眾僧生已。維那立起,禮僧足。至打靜處,打靜二下。互跪合掌【僧應互跪, 而亦通長跪;若尼則唯長跪】,白云:諸大德僧等,莫怪此集。今有結戒場及大界事,須僧同秉。各願齊心,共成遂也。打靜二下,復座。 唱戒場相  預差一比丘唱之。其人應從座起。禮僧足已。至打靜處,打靜二下。互跪合掌,作如是言【以下唱相依湛山寺戒場及大界圖】: 大德僧聽:我【此住處】比丘為僧唱四方戒場相:從堂內東南內角,西回至西南內角;從此北回至西北內角;從此東回至東北內角;從此南回還至東南內角。此是戒場外相一周訖。三唱已告僧云:已唱戒場相訖。打靜二下複本座。 結戒場法  秉羯磨師乃從座起,禮僧足已。至打靜處,打靜二下,互跪合掌—— 問言:僧集否? 維那互跪答云:僧已集。 羯磨師打靜一下,又問言:和合否? 答:和合。 同前:未受具戒者出。若有即遣出。 答云:未受具戒者已出。若無即云:此眾無未受具戒者。 同前:僧今和合何所作為? 答云:結戒場羯磨。 羯磨師打靜一下,又二下。乃唱白辭:大德僧聽乃至白如是打靜一下,次又一下。乃作羯磨:大德僧聽乃至誰不忍者說。打靜一下,次又一下。乃誦下文:僧已忍乃至如是持。打靜二下,眾僧出戒場外。 依《僧衹律》作白已問僧成就否?僧中知法者答言:成就。羯磨已,亦爾。若白四羯磨者,第一第二第三,亦如是別別問答。此唱相文甚簡略。若委明者,如《事鈔》。 唱大界相  同前—— 大德僧聽:我比丘為僧唱四方大界內外相。先唱內相:戒場牆外東南穿牆成就外角,此是大界內相東南角標。從此西回至西南穿牆成就外角,從此北回至西北穿牆成就外角,從此東回至東北穿牆成就外角,從此南回還至東南穿牆成就外角。此是大界內相一周訖;次唱外相:寺院正門內大牆東南內角,此是大界外相東南角標.從此西回至正門內西南內角,從此北回穿西院牆成就凹入西南內角,又從此西回至西院內西南內角,從此北回穿牆至西北內角,從此東回至東北內角,從此南回還至東南內角。此是大界外相一周訖。彼為內相,此為外相,此是大界內外相一周訖。三唱已,告僧云:已唱大界內外相訖。複本座。 結大界法  依前可解。 阤此乃草稿,不免錯脫,俟後改正。丁丑二月,居晉水南初稿。四月居青島湛山寺,第一次修正。弘一。 萬壽岩念佛堂開堂演詞 今日萬壽禪寺念佛堂開堂,余得參末席,深為榮幸!近十數年來,閩南佛法日益隆盛;但念佛堂尚未建立,悉皆引為憾事。今由本寺住持本妙法師發願創建,開閩南空氣之先。大眾歡喜,嘆為稀有! 本妙法師英年好學,親近興慈法主講席已歷多載,於天台教義及淨上法門悉能貫通。故今本其所學,建念佛堂,弘揚淨上,可謂法門之龍象、僧中之芬陀也。 今念佛堂既已建立,而欲如法進行,維持永久,胥賴護法諸居士有以匡輔而助理之。 考江浙念佛會規則,約分兩端。一為長年念佛;二為臨時念佛。 長年念佛者:齋主供設延生或薦亡牌位,堂中住僧數人乃至數十人,每日念佛數次; 臨時念佛者:齋主或因壽誕或因保病或因薦亡,臨時念佛一日、乃至多日——此即是水陸經懺之變相。 以上二端中,長年念佛尚易實行。因規模大小,可以隨時變通,勉力支持,猶可為也;若臨時念佛,實行至為困難。因舊日習慣,惟尚做水陸誦經拜懺放焰口等,今遽廢此習慣改為念佛,非易事也。 印光老法師文鈔中,屢言念佛勝於水陸經懺等。今略引之: 《與徐蔚如書》云:「至於七中,及一切時一切事,俱宜以念佛為主。何但喪期?!以現今僧多懶惰,誦經則不會者多;而又其快如流,會而不熟,亦不能隨念。縱有數十人念者無幾。惟念佛則除非不發心,決無不能念之弊。又縱不肯念,一句佛號,入耳經心,亦自利益不淺。此余決不提倡作余道場之所以也。」 又《復黃涵之書》數通中,皆言及此。文云:「至於保病薦亡,今人率以誦經拜懺做水陸為事。余與知友言.皆今念佛,以念佛利益多於誦經拜懺做水陸多多矣!何以故?誦經——則不識字者不能誦;即識字而快如流水——稍鈍之日舌亦不能誦。懶人雖能亦不肯誦,則成有名無實矣!拜懺做水陸亦可例推。」 「念佛,則無一人不能念者。即懶人不肯念,而大家一口同音念,彼不塞其耳,則一句佛號固已歷歷明明灌於心中。雖不念與念亦無異也。如染香人,身有香氣,非持欲者,有不期然而然者。為親眷保安薦亡者皆不可不知。」 又云:「至於作佛事,不必念經拜懺做水陸,以此等事皆屬場面。宜專一念佛,俾令郎等亦始終隨之而念;女眷則各於自室念之,不宜附於僧位之末。如是則不但尊夫人令眷實獲其益,即念佛之僧並一切見聞無不獲益也。凡作佛事,主人若肯臨壇,則僧自發真實心;倘主人以此為具文,則僧亦以此為具文矣!」 又云:「做佛事一事,余前已詳言之。析勿徇俗,徒作虛套。若念四十九天佛,較誦經之利益多多矣!」 又《復周孟由昆弟書》云:「做佛事,只可念佛,勿做別佛事。並令全家通皆懇切念佛,則於汝母於汝等諸眷屬及親戚朋友,皆有實益。」 又云:「請僧念七七佛甚好!念時汝兄弟必須有人隨之同念。」 統觀以上印光老法師之言,於念佛則盡力提倡;於做水陸誦經拜懺放焰口等,則雲決不提倡。又雲念佛利益多於誦經拜懺做水陸多多矣。又雲誦經拜懺做水陸有名無實。又雲念經拜懺做水陸等事皆屬場面。又雲徒作虛套。老法師悲心深切,再三告誡。智者聞之,詳為審察,當知何去何從矣! 廈門泉州諸居士,歸依印光老法師者甚眾。惟望懍遵師訓,努力勸導諸親友等,自今以後,決定廢止拜懺誦經做水陸等,一概改為念佛。若能如此實行,不惟閩南各寺念佛堂可以維持永久,而閩南諸邑人士,信仰淨土法門者日眾,往生西方者日多。則皆現前諸居士勸導之功德也。幸各勉旃! 注釋: 萬壽禪寺:位於廈門萬壽岩【又名山邊岩】;念佛堂:為該寺所新增設。此舉亦為閩南佛寺首開新風氣。 本妙法師:又名廣演,福建同安人。一九二七年在廈門萬壽岩出家,二年後參侍興慈法主。不久寺主圓寂,即歸任萬壽禪寺住持。一九三二年十一月,委託性願法師禮請李叔同首居萬壽岩。翌年在廈門加入南山律學苑,成為李叔同之學律弟子。一九三六年謝世,李叔同特撰《本妙法師傳》。 印光老法師文鈔:即《印光老法師文鈔》。一九二〇年由周孟由、朱赤萌、黃幼希根據初續編增訂編定為四卷本【又名增廣本】,交由商務印書館印行。書前刊有李叔同《題詞》。 周孟由:為近代溫州名居士。一九二一年,曾與人迎請李叔同首次移居溫州慶福寺。李叔同居此多年之飯食資由其弟周群錚布施。 泉州開元慈兒院講錄 我到閩南已有十年。來到貴院也有好兒回。每回到院,都覺得有一番進步,這是使我很喜歡的。貴院各種課程,都有可觀,其最使我滿意讚嘆的,就是早晚兩堂課誦。古語道:「人身難得,佛法難聞!」諸生倘非夙有善根,怎得來這電讀書又復得聞佛法呢?!今這樣真是好極了!諸生得這難得機緣,應各各起歡喜心,深自慶幸才是。 我今講本師釋迦牟尼佛在因地中為法捨身幾段故書給諸位聽。現在先引《涅槃經》一段來說。 釋迦牟尼佛在無量劫前,當無佛法時代,曾作婆羅門。這位婆羅門,品格清高,與眾不同,發心訪求佛法。那時忉利天王在天宮瞧見,要試比婆羅門有無真心,化為羅剎鬼,狀極兇惡,來與婆羅門說法,但是僅說半偈【印度古代的的習慣以四句為一偈】,婆羅門聽了羅剎鬼所說的半偈很喜歡,要求羅剎再說後半偈,羅剎不肯。 婆羅門力求,羅剎便向婆羅門道:「你要我說後半偈也可以,你應把身上的血給我飲,身上的肉給我吃,才可許你。」婆羅門為求法故,即時答應道:「我甚願將我身上的血肉給你。」羅剎以婆羅門既然誠懇地允許,便把後半偈說給他聽。婆羅門得聞了後半偈,真覺心滿意足,不特自己歡喜,並且把這偈書寫在各處,遍傳到人間去。 婆羅門在各處樹木山岩上書寫此四句偈後,為維持信用,便想應如何把自己肉血給羅剎吃呢?他就要跑上一棵很高很高的樹上,跳躍下來,自謂可以喪了身命,便將血肉給羅剎吃。羅剎那時看婆羅門不惜身命求法,心中十分感動。當婆羅門在高處捨身跳下,未墜地時,羅剎便現了天王的原形,把他接住——這婆羅門因得不死。羅剎原系忉利天王所化,欲試試婆羅門的,今見婆羅門求法如此誠懇,自然是十分歡喜讚嘆。若在婆羅門,因志求無上正法,雖棄捨身命,亦何所顧惜呢! 剛才所說,婆羅門如此求法困難,不惜身命。諸位現在不要捨身,而很容易的得聞佛法,真是大可慶幸呀! 還有一段故事,也是《涅槃經》上說。 過去無量劫時候,釋迦牟尼佛為一很窮困的人。當時有佛出世,見人皆先供養佛,然後求法。己則貧窮,無錢可供,他心生一計,願以身賣錢來供佛,就到大街上,去賣自己的身體。當在街上喊賣身時,恰巧遇一病人,醫生叫他每日應吃三兩人肉,那病人看見有人賣身,便十分歡喜,因向貧人說:「你每日給我三兩人肉吃,我可以給你五枚金錢。」這位窮人聽了這話,與那病人商洽說:「你先把五枚金錢拿來,我去買東西供養佛,求聞佛法,然後每日把我身上的肉割下給你吃。」當時病人應允,即先付金錢。這窮人供佛聞法已畢,即天天以刀割身上的三兩肉給病人吃,吃到一個月,病才痊癒。 當窮人每天割肉的時候,他常常念佛所說的偈,精神完全貫注在法的方面,竟如沒有痛苦,而且不久,他的身體也就平復無恙了。這窮人因求法之故,發心做難行的苦行,有如此勇猛。諸生現今在這院裡求學,早晚皆得聞佛法,不但每日無須割去若干肉,而且有衣穿有飯吃,這豈不是很難得的好機緣嗎? 再講一段故事,出於《賢愚經》。 釋迦牟尼佛在因地時候,有一次,身為國王,因厭惡終其身居於國王位,沒有什麼好處,遂發心求聞佛法。當時有了一位婆羅門,對這國王說:「王要聞法,可能把身體挖一千個孔點一千盞燈,來供養佛嗎?若能如此,便可為你說法。」那國王聽婆羅門這句話,便慨然對他說:「這有何難!為要聞法,情願舍此身命。但我現有些少國事未了,容我七天,把這國事交下著落,便就實行。」到第七天,國事辦完,王便欲在身上挖千個孔,點千盞燈。那時全國人民知道此事,都來勸阻,謂:「大王身為全國人民所依靠,今若這樣犧牲,全國人民將何所賴呢?!」國王說:「現在你們依靠我,我為你們做依靠,不過是暫時,是靠不住的。我今求得佛法,將來成佛,當先度化你們,可為你們永遠的依靠,豈不更好?!請大家放心,切勿勸阻。」那時國王馬上就實行起來,呼左右將身上挖了一千孔,把油盛好,燈芯安好,欣然對婆羅門說:「請先說法,然後點燈。」婆羅門答應,就為他說法。 國王聽了,無限的滿足,便把身上一千盞燈,齊點起來。那時萬眾驚駭呼一號,國王乃發大誓願道:「我為求法,來捨身命。願我聞法以後,早成佛道,以大智慧光,普照切眾生。」這聲音一發,天地都震動了,燈光晃耀之下,諸天現前。即問國王:「你身體如此痛苦,你心裡也後悔嗎?」國王答:「絕不後悔。」後來國王復向空中發誓言:「我這至誠求法之心,果能永久不悔,願我此身體即刻回復原狀。」話說未已,至誠所感,果然身上千個大孔,悉皆平復,並無些少創痕。 剛才所說,聞法有如此艱難,諸生現在聞法,則十分容易,豈不是諸生有大幸福嗎?!自今以後,應該發勇猛精進心,勤加修習才是。 以前我曾居住開元寺好幾次,即住在貴院的後面,早晚聞諸生念佛念經很如法,聲音亦好聽,每站在房門外聽得高興。因各種課程固好,然其他學校也是有的,獨此早晚二堂課誦,則其他學校所無,而貴院所獨有的。此皆是貴院諸職教員善於教導,和你們諸位努力,才有這十分美滿的成績。 我希望貴院,今後能夠繼續精進努力,不斷的進步,規模益擴大,為全國慈兒院模範。這是我最後殷勤的希望。 古今尺略圖記 自清吳【上客下心】齋大澂所撰《權衡度量實驗考》摹寫。 是書為扶桑阿井荃廬舊藏,清季上虞羅振玉復刊。書中專據實物改驗,輿摭拾陳言者異也。丁丑二月,演音並記,南陀別院。 周尺考記 南山律尺量,皆用周尺。今考周尺一尺二寸,當唐尺一尺。《行事鈔》謂唐朝用尺,五種不同,必以姬周尺種為定,官市衡量,無事不平。《資持記》釋云:五種者:舊雲南吳尺【短周二寸】、姬周尺【十寸為定】、唐尺【加周二寸、尺二為尺】、山東尺【加唐二寸、尺四為尺】、潞州羅柯尺【加山東二寸,尺六為尺】,國家不禁,致此多別。至於公用,還准周尺【參看《資持記》第十冊第十九卷二十一頁,及下附《古今尺略圖》並《周尺別形》】。 周尺別形記 此為清馮雲鵬著《金石索》中載。 彼云:周尺一尺、當宋三司布帛尺七寸五分弱,當今營造尺六寸四分強。此外,如日本古代學者所考據,有種種異說,今不具錄。 斷食日記 弘一法師 丙辰,新嘉平一日始。斷食後,易名欣,字叔同,黃昏老人,李息。 十一月廿二日,決定斷食,禱諸大神之前,神詔斷食,故決定之。 擇錄村井氏說:妻之經驗,最初四日,預備半斷食。六月五日、六日,粥、梅干。七日、八日,重湯、梅干。九日始本斷食,安靜。飲用水一日五合,一回一合,分五六回服用。第二日,飢餓胸燒,舌生白苔。第三、四日,肩腕痛。第四日,腹部全體凝固,體倦就床,晨輕晚重。第五日,同,稍輕減,坐起一度散步。第六日,輕減,氣分爽快,白苔消失,胸燒愈。第七日,最平穩,斷食期至此至。 後一日,攝重湯,輕二碗三回,梅干無味。後二日,同。後三日,粥、梅干、胡瓜,實入吸物。後四日,粥,吸物,少量刺身。後五日,粥、野菜、輕魚。後六日,普通食,起床。此兩三日,手足浮腫。 斷食期內,或體痛不能眠,或下痢,或嚏。便時以不下床為宜。 預備斷食或一周間,粥三日,重湯四日。斷食後或須一周間,重湯三日,粥四日,個半月體量恢復。半斷食時服リチネ[ リチネ:西藥名。英文richine。]。 到虎跑攜帶品:被褥帳枕、米、梅干、楊子、齒磨、手巾、手帕、便器、衣、漉水布、リチネ、日記紙筆書、番茶、鏡。 預備期減間:一日下午赴虎跑。上午聞玉去預備。中食飯,晚食粥、梅干。二日、三日、四日,粥、梅干。五日、六日、七日,重湯、梅干。八日至十七日斷食。十八日、十九日、二十日,重湯、梅干。廿一日、廿二日、廿二日、廿四日,粥、梅干、輕菜食。廿五日返校,常食。廿八日返滬。 三十日晨,命聞玉攜蚊帳、米、紙、糊、用具到虎跑。室宜清閒,無人跡、無人聲,面南,日光遮北,以樓為宜。是晚食飯,拂拭大小便器桌椅。 午後四時半入山,晚餐素菜六簋[音讀癸,是盛食物的圓形器具],極鮮美。食飯二盂,尚未饜。因明日始即預備斷食,強止之,榻於客堂樓下,室面南,設榻於西隅,可以迎朝陽。聞玉設榻於後一小室,僅隔一板壁,故呼應便捷。晚燃菜油燈,作楷[字]八十四字。自數日前病感冒,傷風微嗽,今日仍未愈。口乾鼻塞,喉緊聲啞,但精神如常。八時眠,夜間因樓上僧人足聲時作,未能安眠。【據《覺有情》雜誌編者按:「據前節所記預定期間十二月一日下午赴虎跑。而此節所記,只三十日午後四時半即已入山,當系臨時改定。」】 十二月一日,晴,微風,五十度。斷食前期第一日。疾稍愈,七時半起床。是日午十一時食粥二盂,紫蘇葉二片,豆腐三小方。晚五時食粥二盂,紫蘇葉二片,梅干一枚。飲冷水三杯,有時混杏仁露,食小橘五枚。午後到寺外運動。 余平日之常課,為晨起冷水擦身,日光浴。眠前熱水洗足。自今日起冷水擦身暫停,日光浴時間減短,洗足之熱水改為溫水,因欲使精神聚定,力避冷熱極端之刺激也。對於後人斷食者,應注意如下:一,未斷食時練習多飲冷開水。斷食初期改飲冷生水,漸次加多。因斷食時日飲五杯冷水殊不易,且恐腹瀉也。二,斷食初期時之粥或米湯,於微溫時食之,不可太熱,因與冷水混合,恐致腹痛。 余每晨起後,必通大便一次。今晨如常,但十時後屢放屁不止。二時後又打嗝兒甚多,此為平日所無。是日書楷字百六十八,篆字百零八。夜觀焰口,至九時始眠。夜嗽,多惡夢,未能人眠。 二日,晴和,五十度。斷食前期第二日。七時半起床,晨起無大便,是日午前十一時食粥一盂、梅一枚、紫蘇葉二片。午後五時同。飲冷水三杯,食桔子三枚,因運動歸來體倦故。是日舌苔白,口內粘滯,上牙里皮脫。精神如常,但過則疲□□,運動微覺疲倦,頭目眩暈。自明日始即不運動。 晚侍和尚念佛,靜坐一小時。寫字百三十二,是日鼻塞。摹「大同造像」一幅。原拓本自和尚假來,尚有三幅,明後續□□[似為「摹寫」]。八時半眠,夜夢為升高跳越運動。其處為器具拍賣場,陳設箱櫃几椅並玩具裝飾品等。余跳越於上,或騰空飛行於其間,足不履地,靈捷異常,獲優勝之名譽。旁觀有德國工程師二人,皆能操北京語。一人謂有如此之技能,可以任遠東大運動會之某種運動,必獲優勝。余遜謝之。一人謂練習身體,斷食最有效,吾二人已二日不食。余即告余現在虎跑斷食,亦已預備二日矣。其旁又有一中國人,持一表,旁寫題目,中並列長短之直紅線數十條,知計算增減高低之表式,是記余跳越高低之順序者。是人持以示余,謂某處由低而高而低之處,最不易跳越,贊余有超人之絕技。後余出門下土坡,屢遇西洋婦人,皆與余為禮,賀余運動之成功,余笑謝之。夢至此遂醒。餘生平未嘗為一次運動,亦未嘗夢中運動,頭腦中久無此思想,忽得此夢,至為可異,殆因胃內虛空,有以致之歟? 三日,晴和,五十二度。斷食前第只日。七時半起床。是晨覺微餓,胸中擾亂,苦悶異常,口乾,飲冷水。勉坐起披衣,頭昏心亂,發虛汗作嘔,力不能支,仍和衣臥少時。飲梅茶二杯,乃起床,精神疲倦,四肢無力。九時後精神稍復元,食桔子二枚。是晨無大便,飲藥油一劑,十時半軟便一次,甚暢快。十一時水瀉一次,精神頗佳,與平常無大異。十一時二十分食粥半盂,梅一個,紫蘇一枚。摹「普泰造像」、「天監造像」二頁。飲水、食物,喉痛,或因泉水性太烈,使喉內脫皮之故。午後四時,飲水後打格篤,食小梨一個,五時食粥半盂。是日感冒傷風已愈,但有時微嗽。是日午後及晚,侍和尚念佛,靜坐一小時。八時半眠。入山預斷以來,即不能為長時之安眠,旋睡旋醒,輾轉反側。 四日,晴和,五十三度。斷食前第四日。七時半起床。是晨氣悶,心跳、口渴,但較昨晨到輕減多矣,飲冷水稍愈。起床後頭微暈,四肢乏力。食小桔一枚,香蕉半個。八時半精神如常,上樓訪弘聲上人,借佛經三部。午後散步至山門,歸來已覺微疲。是日打嗝兒甚多,口時作渴,共飲冷水四大杯。摹「大明造像」一頁。寫楷字八十四,篆字五十四。無大便。四時後頭昏,精神稍減。食小桔二枚。是日十一時飲米湯二盂,食米粒二十徐。八時就床,就床前食香蕉半個。自預備斷食,每夜三時後腿痛,手足麻木【余前每逢嚴冬有此舊疾,但不甚劇】。 五日,晴和,五十三度。斷食前第五日。七時半起床。是夜前半頗覺身體舒泰,後半夜仍腿痛,手足麻木。三時醒,口乾,心微跳,較昨減輕。食香蕉半個,飲冷水稍眠。六時醒,氣體甚好。起床後不似前二日之頭暈乏力,精神如常,心胸愉快。到菜園採花供鐵瓶。食梨半個,吐渣。自昨日起,多寫字,覺左腰痛。是日腹中屢屢作響,時流鼻涕,喉中腫爛尚未愈。午後侍和尚念佛,靜坐一小時,微覺腰痛,不如前日之穩靜。三時食梨半個,吐渣,食香蕉半個。午、晚飲米湯一盂。寫字百六十二。傍晚精神稍差,惡寒口渴。本定於後日起斷食,改自明日起斷食,奉神詔也。 斷食期內,每日飲梨汁一個之分量,飲桔汁三小個之分量,飲畢漱口。又因信仰上每晨餐供神生白米一粒,將眠,食香蕉半個。是日無大便,七時起床。是夜神經過敏甚劇,加以鼠聲人鼾聲,終夜未安眠。口甚干,後半夜腿痛稍輕,微覺肩痛。 六日,晴暖,晚半陰,五十六度。斷食正期第一日。八時起床。三時醒,心跳胸悶,飲冷水桔汁及梅茶一杯。八時起床,手足乏力,頭微暈,執筆作字殊乏力,精神不如昨日八時半飲梅茶一杯。腦力漸衰,眼手不靈,寫日記時有誤字,多遺忘。九時半後精神稍可。十時後精神甚佳,口渴已愈。數日來喉中腫爛亦愈。今日到大殿去二次,計上下甘四級石級四次,已覺足乏力,為以往所無。是日共飲梨汁一個,桔汁二個。傍晚精神不衰,較勝昨日,但足乏力耳。仍時流鼻涕,晚間精神尤佳。是日不覺如何飢餓。晚有便意,僅放屁數個,仍無便。是夜能安眠,前半夜尤穩安舒泰。眠前以棉花塞耳,並誦神人合一之旨。夜間腿痛已愈,但左肩微痛。七時就床,夢變為豐顏之少年,自謂系斷食之效 七日,陰復晴,夜大風,五十四度。斷食正期第二日。六時半起床。四時醒,心跳微作即愈,較前二日減輕。飲冷水甚多。六時半即起床,因是日頭暈己減輕,精神較昨日為佳,且天氣甚暖故早起床也。起床後飲桔汁一枚。晨覽《釋迦如來應化事跡圖》。八時後精神不振,打呼欠,微寒,流鼻涕,但起立行動如常,午後身體寒益甚,擁被稍息。想出食物數種,他日試為之。炒餅、餅湯、蝦仁豆腐、蝦子面片、十錦絲、咸胡瓜。三時起床,冷已愈,足力比昨日稍健。是日無大便,飲冷水較多。前半夜肩稍痛,須左右屢屢互易,後半夜已愈。 八日,陰,大風、寒,午後時露日光,五十度。斷食正期第三日。十時起床。五時醒,氣體至佳,如前數日之心跳頭暈等皆無。因天寒大風,故起床較遲。起床後精神甚佳,手足有力,到院內散步。四時半就床,午後益寒,因早就床。是日食慾稍動,有時覺餓,並默想各種食物之種類及其滋味。是夜安眠,足關節稍痛。 九日,晴、寒、風,午後陰,四十八度。斷食正期第四日。八時半起床。四時醒,氣體極佳,與常日無異。起床後精神如常,手足有力。朝日照人,心目豁爽。小便後尿管微痛,因飲水太多之故。自今日始不飲梨桔汁,改飲鹽梅茶二杯。午後因飲水過多,胸中苦悶。是日午前精神最佳,寫字八十四,到菜圃散步。午後寒,一時擁被稍息。三時起床,室內運動。是日不感飢餓。因天寒,五時半就床。 十日,陰,寒,四十七度。斷食正期第五日。十時半起床。四時半醒,氣體精神與昨同。起床後精神至佳。是日因寒故起床較遲。今日加飲鹽湯一小杯。十一時楊劉二君來談至歡。因寒四時就床。是日寫字半頁。近日神經過敏已稍愈,故夜間較能安眠,但因昨日飲水過多傷胃,胃時苦悶,今日飲水較少。 十一日,陰寒、夕晴,四十七度。斷食正期第六日。九時半起床。四時半醒,氣體與昨同。夜間右足微痛,又胃部終不舒暢。是日口乾,因寒起床稍遲,飲鹽湯半杯,飲梨汁。夕晴,心目豁爽。寫字百三十八。坐檐下曝日,四時就床,因寒早就床。是晚感謝神恩,誓必皈依。致福基書。 十二日,晨陰、大霧、寒,午後晴,四十八度。斷食正期第七日。十一時起床。四時半醒,氣體與昨同,足痛已愈,胃部已舒暢,口乾,因寒不敢起床。十一時福基遣人送棉衣來,乃披衣起。飲梨汁及鹽湯、桔汁。午後精神甚佳,耳目聰明,頭腦爽快,勝於前數日。到菜圃散步,寫字五十四。自昨日始,腹部有變動,微有便意,又有時稍感飢餓。是日飲水甚少。晚晴甚佳,四時半就床。 十三日,晨半晴半陰,後晴和,多風,五十四度。斷食後期第一日。八時半起床。氣體與昨同,晨飲淡米湯二孟,不知其味,屢有便意,口乾後愈。飲梨汁、桔汁,十一時飲濃米湯一盂,食梅十一個,不知其味。十時服瀉油少許,十一時半大便一次甚多,便色紅,便時腹微痛,便後漸覺身體疲弱,手足無力。午後勉強到菜圃一次。是日不飲冷水。午前寫字五十四。是日身體疲倦甚居。斷食正期未嘗如是。胃口未開,不感飢餓,尤不願飲米湯,是夕勉飲一盂,不能再多飲。 十四日,晴,午前風,五十度。斷食後期第二日。七時半起床。氣體與昨同,夜間較能安眠。五時飲米湯一盂,口乾,起床後精神較昨佳。大便輕瀉一次,又飲米湯一盂,飲桔汁,食蘋果半枚。是日因米湯、梅干與胃口不合,於十時飲薄藕粉一盂,炒米糕二片,極覺美味,精神亦驟加。精神復元,是日極愉快滿足。一時飲薄藕粉一盂,米糕一片。寫字三百八十四。腰腕稍痛,暗記誦《神樂歌序章》。四時食稀粥一盂,鹹蛋半個,梅干一個。是日不感十分飢餓,如是已甚滿足。五時半就床。 十五日,晴,四十九度。斷食後期第三日。七時起床。夜間漸能眠,氣體無異平時。擁衾飲茶一杯,食米糕三片。早食藕粉米糕,午前到佛堂菜圃散步,寫字八十四。午食粥二盂,食梨一個,桔二個。敬抄《御神樂歌》二葉,暗記誦一、二、三葉。晚飲粥二孟,青菜鹹蛋,少許梅干。晚食粥後,又食米糕飲茶,未能調和,胃不合,終夜屢打嗝兒,腹鳴。是日無大便。七時就床。 十六日,晴,四十九度。斷食後期第四日。七時半起床。晨飲紅茶一杯,食藕粉、芋。午食薄粥三盂,青菜、芋大半碗,極美,有生以來不知菜等之味如是也。食桔、蘋果。晚食與午同。是日午後出山門散步,誦《神樂歌》,甚愉快。入山以來,此為愉快之第一日矣。敬抄《神樂歌》七葉,暗記誦四、五下目。晚食後食煙一服。七時半就床,夜眠較遲,胃甚安,是日無大便。 十七日,晴暖,五十二度。斷食後期第五日。七時起床。夜間仍不能多眠,晨飲瀉油極少量。晨餐濃粥一盂,芋五個,仍不足,再食米糕三片,藕粉一盂。九時半,大便一次,極暢快。到菜圃誦《御神樂歌》。中膳,米飯一盂,粥二盂,油炸豆腐一碗。本寺例初一、十五始食豆腐。今日特因僧人某死,葬資有餘,故以之購食豆腐。午前後到山門外散步二次。擬定出山後剃鬚。聞玉采蘿蔔來,食之至甘。晚膳粥三盂,豆腐青菜一盂,極美。今日抄《御神樂歌》五葉,暗記誦六下目。作書寄普慈。是日大便後愉快,晚膳後尤愉快。坐檐下久。擬定今後更名欣,字叔同。七時半就床。 十八日,陰、微雨,四十九度。斷食後期最後一日。五時半起床。夜間酣眠八小時,甚暢快,入山以來未之有也。是晨早起,因欲食寺中早粥。起床後大便一次,甚暢。六時半食濃粥三盂、豆腐青菜一盂,胃甚漲。坐菜圃小屋誦《神樂歌》,今日暗記誦七下目,敬抄《神樂歌》八枚。午,食飯二盂,豆腐青菜一盂,胃漲大,食煙一服。午後到山中散步,足力極健。采乾花草數枝,松子數個。晚食濃粥二孟,青菜半盂,僅食此不敢再多,恐胃漲也。餐後胸中極感愉快。燈下寫字五十四,輯訂斷食中字課,七時半就床。 十九日,陰、微雨,四時半起床。午後一時出山歸校。囑託聞玉事件:晚飯菜、桔子、做衣服附袖頭。 廿二要:轎子油布,轎夫選擇,新蚊帳,夜壺。自己事件:寫真,付飯錢,致普慈信。 惠安弘法日記 弘一法師 後二十四年乙亥四月二十一日夕,自泉州南門外,乘古帆船航行。 十二日  晨到崇武,改乘小舟,風逆浪大,午前十時抵淨峰寺。 十六日  往崇武,居普蓮堂。 十七日十八日十九日  講三皈五戒、《觀音菩薩靈感》及《淨土法門》等。 十九日  下午返淨山。 二十一日  為亡母冥誕,開講《華嚴經普賢行願品》。 五月一日  講竟。 初三日  為靈峰蕅益大師聖誕。午後講大師事跡。 六月七日  始講《四分律戒本疏行宗記》。【二十一日,第二冊講竟。】 七月三十日  為地藏菩薩聖誕,午後講九華山示跡大意。 八月五日  為亡父諱日。開講《普賢行願品偈頌》,七日講竟。聽者甚眾,大半為耶教徒也。 二十三日  性願老法師到淨峰。 二十五日  請講佛法大要。 二十七日  請師往崇武晴霞寺,代余講《法華經普門品》。 二十九日  講訖,每日聽眾一百人左右。 十月  將去淨峰,留題云:「乙亥四月,余居淨峰,植菊盈畦,秋晚將歸去。猶復含蕊未吐,口占一絕,聊以志別:『我到為植種,我行花未開。豈無佳色在,留待後人來。」』 二十二日  去淨峰,到惠安城,遇諸居士留宿。 二十日  上午到科峰寺講演,並為五人證受皈依,下午到泉州。 十一月十九日  復到惠安城,寓黃善人宅。 二十三日  到科峰寺講演,並為十人證受皈依。 二十一日  上午為一人證受皈依。下午乘馬,行二十里,到許山頭東堡。寓許連木童子宅。 二十二日  在瑞集岩講演。 二十三日二十四日  在許童子宅講演,並為二十人證受皈依及五戒。 二十五日  上午到後尾,寓劉清輝居士菜堂。下午講演。 二十六日  上午到胡鄉,寓胡碧連居士菜堂。下午開講《阿彌陀經》。 二十八日  講經竟。為十七人證受皈依及五戒。 二十九日  上午到謝貝,寓黃成德居十菜堂。三十日講演。 十二月初一日  午到惠安城,寓李氏別墅。今為某小學校。 初二日  到如是堂講演,聽眾近百人。 初三日  到泉州,臥病草庵。 壬丙南閩弘法略志 弘一法師 壬申十月  在廈門妙釋寺,念佛會期講《淨土法門》大意。 十二月  同上,講人生之最後。 癸酉正月十二日  同上,講余之改過實驗談。 正月二十一日  始在妙釋寺開講《四分律含注戒本》及《戒相表記》。至二十五日,初二篇講訖。 三月九日  在萬壽岩講《隨機羯磨》。至五月八日,上卷講訖。 四月七日  在萬壽岩講《地藏菩薩靈感》。 八日  授三皈依大意。 五月十五日  在泉州大開元寺講放生與殺生之果報。 閏五月五日  同上,講敬三寶。 六日  同上,講《佩玉篇》共數次。 七月十一日  在承天寺講常隨佛學。 同日  在大開元寺講讀誦《華嚴經》文之靈感。 七月下旬  同上,講《梵網戒本》七日訖。 八月十一日  同上,講《普賢行願品》大意。三日訖。 八月二十四日  同上,續講《四分律含注戒本》及《隨機羯磨》。十月初三日訖。 十一月十五日  在草庵講《梵網戒本》。三日訖。 十二月一日  講《藥師經》。三日訖。為故瑞意法師回向菩薩。 除夕夜  同上,講蕅益大師普說二則。 甲戌元旦  在草庵講《隨機羯磨初》二篇。十四日講訖。 十九日二十日  補講。 二十一日  為蕅益大師涅槃日,講大師遺作二首。 三月十八日  在南普陀寺講《行事鈔大盜戒》。 四月六日  講訖。 七月  講《一夢漫言》。半月徐講訖。 十一月  萬壽岩開創念佛堂。講說三日。 除夕夜  在萬壽岩念佛堂講說。 乙亥元旦  在萬壽岩開講《阿彌陀經》,七日汔。 二月  在泉州溫陵養老院講說。 二月  在開元慈兒院講說。 二月  在大開元寺念佛會講說。 三月  在大開元寺講《一夢漫言》。半月訖。 十月  在承天寺戒壇講《律學要略》三日。 十一月  同上。講參學。 除夕  在草庵病榻講說。 閏三月一日  在南普陀寺開講《四分律含注戒本》初二篇。半月講訖。 五月  在鼓浪日光岩講《淨土法門》大意。 行腳散記 弘一法師 癸酉十一月+一日  居草庵。 十五日  訖二十日講《梵網經》戒本。 十二月一日  訖三日講《藥師經》。迥向故瑞意法師。【二月二日復念佛回向。】 除夕  夜講蕅益大師普說二則。 甲戌  元旦訖。 十四日  講《四分律羯磨》初二篇。 十九日二十日  講《羯磨》。 二十一日  為蕅益大師涅架日設供,並請大師遺作《祭顓愚大師文德林座右銘》二首。 二十二日  夜與大眾行蒙山施食。回向鬼眾及草庵已故諸蜜蜂等。 二月三日  之廈門南普陀寺開講《四分律行事鈔資持記》。為書弘律願誓句,並記二月餘行事,贈芳遠居士,以為遺念焉。沙門演音,時年五十又五。 西湖夜遊記 弘一法師 壬子七月,予重來杭州客師範學舍。殘暑未歇,庭樹肇秋,高樓當風,竟夕寂坐。越六日,偕姜夏二先生游西湖,於時晚暉落紅,暮山被紫,游眾星散,流瑩出林,湖岸風來,輕裾致爽。乃入湖上某亭,命治茗具;又有菱芰,陳粲盈幾。短童侍坐,狂客披襟,申眉高談,樂說舊事,莊諧雜作。繼以長嘯,林鳥驚飛,殘燈不華。起視明湖,瑩然一碧,遠峰蒼暮,若現若隱,頗涉遐想。因憶舊遊,曩歲來杭,故舊交集,文子耀齋,田子毅侯,時相過從,輒飲湖上。歲月如流,倏逾九稔,生者流離,逝者不作。墜歡莫拾,酒痕在衣。劉孝標雲,魂魄一去,將同秋草。吾生渺茫,可喟然感矣。漏下三箭,秉燭言歸。星辰在天,萬籟俱寂;野火闇闇,疑是青磷;垂楊沉沉,有如酣睡。歸來篝燈,斗室無寐。秋聲如雨,我勞何如。目瞑意倦,濡筆記之。 記廈門貧兒舍資請宋藏事 二十二年夏曆六月,廈門妙釋寺寡資乞請宋《磧砂藏》,既已倡布。於十五日,有貧母攜兒詣僧房中,舍資一圓,謂願以此助請宋藏。問:何人施?曰:小兒施。問:是一圓何因而得?曰:曩母常持一錢與兒,自求所須,兒不靡用,乃以聚儲。母數數與,綿歷歲時,始為一錢,暫盈一圓。久置兒懷,視若球璧。今日侍母詣寺禮佛,聞他人言募請宋藏,歡欣舞躍,嘆為勝緣。遂舍所寶而隨喜焉。兒衣敝衲,赤足無履,未及童年,名武彝也。甲戌正月沙門弘一演音撰。 了識律師傳 師名傳心,字了識,姓柳氏,晉江縣人。父母從父皆域外醫士,師幼亦習其術。十六年歲次丁卯,游禾嶼,晤了智上人,願依出家。上人謙謝,乃介於定賢和尚,落【上髟下采】染衣,願為同門昆秀焉。而於上人猶尊以師禮,上人亦督責備至,無少寬假。師嘗欲習應赴懺儀,上人厲聲訶云:初始出家,何無志氣若此!必欲爾者,可歸俗家去。師乃懺悔謝罪。既具戒已,上人命侍興慈法主講席。師性聰慧,鋒辯天逸。從學數載,淹通教義,登座覆講,妙盡淵旨。一時僧英如林,罕與師抗者。復往觀宗,參諦閒、摩塵諸老宿。嘗輯錄十界十如略釋表,觀宗學社為之刊布。二十一年壬申,余居萬壽,始與師識,探相契合。逮及歲晚,病肺偃臥,覽余所述人生最後章,因興朝露溘至之感。乃屏醫藥,專誦佛名。翌年癸酉,余講律於妙釋、萬壽、開元諸剎,師力疾往聽,並別習根本說一切有部諸律。自是嚴持戒檢,逾午不食。且誦義淨三藏所傳食罷發願文,華嚴十回向品自誓受菩薩戒發願文等,以為恆課。精進刻勵,無有懈倦。六月疾劇,於開元戒壇自誓受梵網菩薩戒。八月就慶禾嶼,遂遷逝焉。春秋二十有七。師嘗請余為撰病中發願偈,並錄傳末,聊志遺事,且示後賢焉。偈曰: 稽首釋迦尊、阿彌陀如來、觀音大勢至、地藏菩薩等。我嬰諸病苦,數月久纏綿,今發弘誓願,自利利一切。若壽命將盡,願早生西方,速證無生忍,普利諸含識。若壽命未盡,願即獲輕安。誓以此殘生,捨身護正法。弘演毗尼藏,廣宣淨土宗,普救眾生苦,勤修諸福業。所獲勝功德,悉回施含靈。惟願諸眾生,皆先成佛道。虛空界無盡,我願亦復然。仰叩三寶尊,證明垂攝受。 廈門萬壽岩瑞山禪師傳 師名寂精,字瑞山,姓柳氏,惠安縣人。業制黎祁,眷屬悉習蔬食。二十九歲,南安雪峰寺轉初法師蒞惠安講阿彌陀經,師聞法發心出家,遂依剃染。既受具戒,乃隨喜江浙禪席。三覲普陀,並禮五台、九華諸勝。爾後歸臥南閩,水邊林下,高蹈息止。閒雲野鶴,未足喻其疏曠焉。師於禪宗故事,多所記誦,而惟歸心極樂。化導後進,亦以遠名利勤念佛,諄切策勵,不作玄賾之說。晚歲恆居禾山萬壽岩。時有群寇執刃,入岩劫剽。師跌坐泰然.稱誦佛號。群寇遍巡寺舍,不及師室,遂免於難。遜國後二十二年歲在癸酉,嘉平月首,示微疾。師先與了智上人居萬壽久,友愛厚篤。既示疾已,時相瞻視。十三日語上人云:數載道侶,復歷三日,當別離矣。上人誡其專意淨念,書生戀著。乃大歡喜,屏絕醫藥,一心念佛,蘄向安養。萬壽諸土人亦資助稱念,晝夜靡懈。逮十六日晨六時,安詳舍報。氣息不屬,唇吻撣動,猶復未已。厲時既久,肢體悉冷,頂門溫暖,容采朗潤。往生極樂,信有徵也。春秋五十有七。余於壬申十月始識師,方覿面時,師呼善來,有如舊友。同居半載,罕有言說。觀其風儀俊逸,動止閒適,有以異於常人,深致敬禮。師既遷化,從了智上人諮其遺事,略詮次第,為贊述焉。 心燦禪師傳 師名傳正,字心燦,姓葉氏,台灣岡山郡湖內莊人。弱冠之歲,詣打鼓岩元亨寺,禮開專和尚披剃。十三年歲次甲子,至廈門南普陀寺,入景賢佛學社,親承性願法師。未久,復侍法師往泉州月台。乙丑秋,往福州大雪峰寺禪堂,修習禪定,後任齋堂行食,苦節卓絕,眾所稱讚。庚午歲暮,返廈門,居萬壽岩。及妙釋寺復興,師往司香燈事,時余常至妙釋,隨喜念佛,因與師識。癸酉正月,創講律會,歷妙釋、萬壽、開元、南陀,師悉預焉。嘗標點《行事鈔資持記》二十巨冊,並錄科文。正襟危坐,秉筆終日。點畫端嚴,毫末不苟,歷十數月,乃獲卒業。其任事莊敬有恆,類如此也。甲戌仲夏,律會罷講,師亦臥病。余勸其屏棄醫藥,專持佛名。師韙余言,精進不懈,疾遂差除,容采煥發,勝於平日。自謂專一念佛,身心安寧,獲益甚大。乃以報緣垂盡,不久復病,纏綿未已。一日過余石室,稽首伏地,淚下如雨,雲將歸台島矣。 逮及歲晚,獲其二簡:一謂病危,受恩未報,愧淚告別。一謂謝世,遺囑代訃。二簡所述,一日間事。病危於十二月十二日,謝世為十二夜也。余復乞人致言台島,詢其詳委。續獲報書曰:師返台島,居大崗山超峰寺。同門昆季心耀上人,侍奉周至。命終之際,為集數僧,助其念佛。由是師乃正念現前,朗誦佛名,安詳而逝,春秋三十有七。師在俗時,即奉佛茹素;出家而後,操行端謹.異於常倫。昔講律會中,多績學聰辯之士.師處其間,沉默謙沖,不露圭角。隨眾進退,碌碌無所表建,人或以是輕之。而居心誠實,罔諳機巧。出言樸質,有似納澀。事上以恭,不事餡諛。交友以敬,不生妒嫉。從善如流,無有疑貳。聞過則喜,未嘗瞋怨。自比淡泊,遠離權門。嚴護威儀,莫敢放逸。高風貞節,蓋亦曠世希有。人謂師愚,豈非其愚不可及耶?余與師識,未及三載。於其心跡,知之獨詳。故並記之,以垂範來葉焉。南山律苑沙門一音撰。 法空禪師傳 師諱今實,惠安陳族。十六落髮,常誦金剛、法華。脅不著席,食不逾午。嚴冬之際,屏除冠履,苦行精進,邁於恆倫。 改元後七年戊午,遠適庇能,建觀音寺。庇能為英吉利屬海峽,閩粵商者習稱檳城。其地繁盛,而乏游觀之所。師以極樂寺寺前多曠土,乃發宏願,營築苑囿。集諸宇內珍禽奇獸,靡資巨萬,盡其輪奐之美。師故善知物性,撫摩虎犴,若玩掌珍。海南諸粟散王,乃至歐美名士,游庇能者,悉踵師門,展謁禮敬。或致簡牘,達其誠款。以是盛譽及於萬國,聞師名者,咸生歡喜。 師又工書;下逮武技幻術,靡所不諳。震域彼土.或值災祲。或築學黌,集會演技而求資者,師每佐助,復施財寶。凡所希求,皆令滿足。彼土報章,競致讚頌。中外士庶,仰之若慈父母焉。歲次辛未,師返南閩。施千金石鼓,修置雜物,而利行者。時以墨妙,頒致諸山。其得之者,珍逾球琳.今歲丙子二月,示疾遷化,春秋五十有九。 師之奇行瑰節,輒有軼於黨軌,豈余凡愚可得窺測?所及知者,巍巍德量,弘廓淵沖,高山仰止,未能忘懷耳。彼諸化跡,頗多流傳,今所記述,不及什一。語其詳委,當俟來哲。贊曰:一人首出,萬類歸依。化及禽獸,恩洽蠻夷。人謂菩薩,亦云力士。隨機所見,稱名致美。如天覆物,若海朝宗。化跡昭垂,憶劫攸崇。 本妙法師傳 本妙,名廣演,一字白雲,南閩同安人。幼時喪父母,改元後十六年,師十八歲。游廈門萬壽岩,獲晤真常老人,因從剃染,明年受具足戒。十八年,參興慈法主,深以契合,遂即依止_,常侍講席。未兒,萬壽老人示寂,護法緇素請師返南閩,乃歸任萬壽住持,並重興同安梵天寺。勞瘁致疾,於二十五年二月七日謝世。先二日預知時至,付囑寺務並勖徒眾。逮及七日午後幾時,起坐念佛,含笑遷化。歷四時余,頂門猶溫暖。往生極樂,信有徵矣。春秋二十有七。師根性聰利,侍興慈法主未久,遂能精通教義。辯才無礙,有如老宿。蓋多生薰習,豈偶然也。著《心經論解》一卷,序跋甚繁。於師行跡、言之詳委,故今不複述焉。歲次玄枵木槿榮月,惠安瑞集岩大華嚴寺沙門勝祐。 記陳敬賢居士軼事 十六年丁卯二月,余在杭州雲居山常寂光寺,敬賢居士過談,所言皆禪理。余勖以淨土法門,未能契也。戊辰以後,餘數至閩南,時敬賢方習止觀,時時詢除瞋習法。因檢賢首梵網疏示之,頗為首肯。爾後音問久疏,聞人言其居杭州複習秘密部。甲戌九月十九日,共存【敬賢之子】至南普陀後山石室。余問敬賢近狀,彼謂已遵印光法師教導,專修淨業矣,余為慶悅。翼歲乙亥,敬賢來書,謂十數年仿徨歧路。近始一心專修淨業,邇來工夫頗能得力。並乞結夏杭州,為彼講解菩薩律儀。余以先受惠安淨峰請,答簡謝之。後數月居焦山,復紹二友致書與余,諮詢念佛方法。其於淨業,可謂專且篤矣。敬賢既歿,林德曜居士囑為輓章,乃摭拾軼事所及知者,粗述梗概焉。後二十五年歲次玄枵、月旅姑洗、晉水南山律苑沙門一音書。 紹興開元寺墓建殿堂疏 紹興開元寺,建於梁天監中。當昔全盛之時,金剎梵宇,峻極雲表,實為爽塏棲心之所。開堂接眾,數逾千百,道風蔚盛,冠於東浙。郡邑士夫,祝釐肄禮,誦宣詔敕,亦聚於是。二千年來,興衰之跡,記載闕佚,末由詳考。今所存者,有乾隆四十五年宋明府撥田開元常住碑記。尋繹詞旨,粗可悉其概末焉。清季以來,浸以零落。殿梁摧朽,金像顛覆【羅漢堂中五百羅漢,大半殘闕】。池橋之勝,崩榛引塞【晉渡橋、萬工池,皆為昔放生之所,今唯存基地。】歲月鶩過,芳流歇絕,不其惜乎!比者,聞願法師卓錫是間,將集善侶,重建殿堂。乃制緣冊,倡募資財。余以夙慶,至德同時。預奉餘論,頂戴踴躍。輒述緣起,為弁冊首。建立佛塔僧坊,福德之殊勝者。冀諸善侶,銘佩仁誘,共加弘贊也。於時歲在昭陽報沙月,釋曇昉書於西安蓮花寺。 西安:即衢州古地名 大中祥符朗月照禪師塔銘 吳嘉禾問,將軍鄭平舍宅建大中祥符禪寺,勝境標絕,為三衢諸剎之冠。綿世浸遠,盛衰之跡,靡得詳考。清道光中葉,住持僧某,重葺梵宇,敷揚洪業。興繼之美,見述後代。百年以來,玄風墜替,金剎廢圮。其有嗣徽緒於往哲、穆道俗以歸懷、崇振頹流、闡固法道、若朗月照禪師者,誠末化之芬陀,昏途之寶炬矣。師諱能照,字朗月,一字天心。家浙江江山,族周氏。髫齔之歲,投詣祥符,出家披剃,長稟具足於錢塘昭慶律寺。二十三,任副寺,作務劬勤,行業貞簡。後十五年,嗣法住持,嚴勒清規,增置寺田,繕治祖堂丈室十數楹。自奉儉約,未嘗虛糜僧物。性耽寂靜,晨燈夕香。晏坐斗室,披尋群典,以自娛適。老儒吳子弓、汪鞠如輩,時扣禪寮。師便延召,披襟致契,談笑竟夕。宰官縉紳,數數參訪者,輒屏不納。抗行峻節,與世寡和,有古德之遺風焉。宣統二年,僧眾集會興學,延師長其事,固辭不就;而楷定章則,求覓典籍,悉力任之。 上海賑濟會,募資於衢,師為倡緣;不足,自捐巨金實其數。愛人之周,皆類此也。師於徒眾,督課勤肅。再傳弟子永祚,根性聰利,師嘗器許。提獎道趣,接誘無倦。寺役龔叟,人至樸質,侍師日久,嘗教念佛,注心西極,今猶傳誦遺德,稱道不衰。夙志參學,寺務羈制,未遂其願。今歲三月,師壽五十,屏除慶祝之文,先期孑身如錢塘,將欲艤舟天目,以盜亂未寧,旋歸三衢。五月四日,示微疾,自知不起。詔命弟子,承嗣寺業。彌留之夕,神志清澈。遺囑修葺大殿,改建齋廚,乃吉祥臥,泊然遷化。時十二年歲在癸亥七月十八日也。師住世時,博覽內外玄籍,於大慧《禪林寶訓》,尤所心折。病臥之暇,披檢研味,常不釋卷。既而龕殮,乃舉《寶訓》,供置靈右,慰其幽魄焉。世壽五十,法臘十有二年。弟子妙玄、再傳永祚、永仁等。是歲十一月十二日,嚴霜之晨,葬於鹿鳴山登高亭下。余以宿緣,承侍窆禮。睇朝陽之頹景,悼至人之殂化。輒從眷徒,略承遺德。深心追往,寄懷毫素。乃為銘曰: 住持之道,寶訓其資。亦既末運,聖教陵遲。至人示生,繼承法位。不務榮名,不干時貴。卓哉師德,季葉之賢。渟心獨得,唯宗是篇。標舉一行,以該萬德。旌彼幽光,百世昭式。大慈沙門曇昉撰並書。 題永嘉慶福寺緣冊 慶福之名,志乘不載。今所傳者,嘉道間事耳。逮乎清季,寂山上人駐錫是間,整頓清規,增築精舍,勤修淨業,廣行眾善。又復建蓮池會,勸導緇素,一心念佛,求生西方。遠紹廬山之遺軌,近媲法雨之高躅。勝名流傳,遍及中國。承其勸導,臨終正念,示現瑞相往生蓮邦者,時有所聞。懿歟盛哉!上人光顯法門.闡揚佛化,功在萬世矣。余於辛酉,參學永嘉,依止上人,同住十載。爾者城垣漸廢,觀瞻不尊。寺主因弘賢首,與上人謀,將欲重建殿宇,易其方位,以協形相。為立緣冊,集募資財。凡諸善信,當必生歡喜心,隨力而助。所獲功德,無量無邊矣。 清故淵泉居士墓碣 淵泉居士姓蔡,諱宗沈,諸暨月隴村人。累世力田,勤苦自給。居士生有異稟,從塾師讀三四年,已能為帖括文。逮入邑庠,遂厭棄之。率意懷素狂草,頗得錯綜變化之妙。精篆刻,偶作小印,識者珍焉。顧性傲岸,未肯下人,薦紳咸畏憚,不獲於世。坎壈而終。維時遜國後三年,歲次甲寅,春秋六十有一。先娶斯孺人,繼配金孺人,生子冠洛。十載孺人殉,由是不再娶。破屋瓦灶,一鐙熒熒。養息稚兒幼女,蓬髮跣足其側。居士手持金剛般若波羅蜜經,為之講說曰:聖道在是矣。今歲五月,冠洛書來,陳述軼事。以彼父母,悉積善業,世稱其德,久而勿衰。近將合葬濮院之原,願乞題碣,亦猶亡親得聞難聞法也。冠洛字丏因,博學能文,篤信佛乘,為余善友;重韙其意,略記遺行。附以偈曰: 金剛般若,是最上乘。圓頓極談,實相正印。居士往昔,植般若因,故於此生,獲逢妙典。願當來世,更值勝緣,得聞淨土,歸元捷徑。般若開解,淨土導行,解行相資,猶如目足。命終見佛,華敷上品,早成正覺,廣利含識。今依聖教,聊述津要,惟冀見聞,同證菩提。歲次辛未,沙門演音書。 重興草庵碑 草庵肇建,蓋惟宋代。逮及明初,輪奐盡美。有龍泉岩,其地幽勝。爾時十八碩儒,讀書其間,後悉進登,位躋貴顯。殿供石佛,昔為岩壁,常現金容。因依其形,雕造石像。余題句云:「石壁光明,相傳為文佛現影;史乘載記,於此有名賢讀書」,蓋記其事也。勝清御宇,浸以零落。昔日金剎,鞠為茂草。中華建業十二載,瑞意、廣空上人,傷其廢圮,發意重興。綿歷歲時,營治堂宇。壬申十月,復建意空樓三楹。雖未循復舊觀,亦可粗具規範。余於癸丙之際,歲暮春首,輒居意空。淹流累月,夙緣有在,蓋非偶然。乃為述記,垂示來葉焉。於時二十五年歲次玄枵,慧水瑞集岩大華嚴寺沙門演音撰。 玉泉居士墓志銘 居士姓吳,字建東,梵名演定,復名衍,閩浦城楊溪尾人。改元後七年,余始剃染,與程子中和住玉泉,聞居士名。逮及歲晚,乃獲展晤,深以忻憙,因共棲止。居士聞法最早,樂玩般若,於「凡所有相,皆是虛妄」句,常致三復。程子專諷華嚴,後出家字曰弘傘,與余同師門也。翌年冬,結期修淨業。十二月八日共燃臂香,依天親菩提心論發十大正願。居士先一夜未嘗睡眠,惟持佛號。爾後道念日進,蓋善友同集,互以策勵而致之也。余嘗披《靈峰宗論》法語示居士,覽未終卷,自謂心意澄澈,異於平時,歷數日,入市求橘,童子昂其直,居士瞋訶,遂復常度。辛酉季春,余徙永嘉,掩室城寮,蓋由居士為之容介。嘗致書曰:凡所需求,無慮難繼,有某在耳。後五載丙寅,余歸錢塘,乃知居士先已遷謝。居士貌溫和而性剛直,守正不阿,好義忘利。年未四十,遂爾淹逝,知其人者,悉為嘆惋。住玉泉久,自號玉泉居士。今歲丙子,介弟澗東夫婦,為卜葬於玉泉寺畔青石橋石虎山中,屬銘於余。因憶往事,粗述其概。系以銘曰: 常樂出家,勤修佛法。勝業未就,薤露朝溘。冀其再來,乘願不忘。一聞千悟,普放大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