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夏與四裔 · 元代中原人民反對韃靼統治者的鬥爭

翦伯贊 《華夏與四裔》
一 南宋政權覆滅以後 自1279年韃靼種族在忽必烈的指揮之下覆滅了南宋王朝以後,直至1368年韃靼統治在中原之最後顛覆為止,其間歷九十年,整個中原地區皆淪為蒙古帝國屬領之一部。 在這將近一世紀的歷史時代中,漢族人民反抗韃靼的鬥爭,只是有時高潮有時低落,但始終沒有停止。當時的人民,都能利用不同的環境,運用不同的形式,組織叛亂,發動叛亂,不斷的打擊韃靼的統治。 叛亂的形式,雖表現為多樣的類型,但一般地說來,不外宗教的與非宗教的兩種。前者,如《元史》上所載瀰漫黃河流域的「彌勒白蓮教匪」或其他「妖賊」;後者,如《元史》上所載的「江南群盜」或其他「山賊」。如果前者是隱蔽在宗教運動之內的叛亂,則後者是以復興大宋或赤裸裸地以奪取生活資料為目的的叛亂。這些叛亂在當時韃靼統治者看來,當然是盜匪;但在我們今日看來,卻正是一種具有種族的主義性質的革命鬥爭。 即因這種叛亂,具有革命的性質,所以遭受元代政府殘酷的剿滅,流出了不少的鮮血;但是血的屠殺,不但不能停止這種叛亂,反而使前驅者的血跡,作了繼起者前進的指標。鬥爭此起彼伏,繼續在血泊中發展,竟與韃靼在中原地區的統治相始終,終於發展成為元末漢族人民反對韃靼統治的大叛亂。因此,我們以為貫通整個元代的「彌勒白蓮教匪」與「江南群盜」,是元末大叛亂的前驅運動。他們粉碎了韃靼在中原地區的統治,並從而替朱元璋肅清了龍飛九五的大道。 二 韃靼統治者對漢族人民的種族壓迫 貫通元代九十年中的長期叛亂,從其繼起性與持續性上看來,他們決不是幾個「妖人」、「賊僧」、「道士」或「大老」所能煽動起來,更不是幾張「符咒」、「妖術」,或「空言」所能持續下去的,而是由於當時社會經濟的現實,壓迫著人民走向叛亂,繼續叛亂。 根據若干可靠的史料,指明了當韃靼人侵入中原的當時,其本身的社會屬性,還是一種氏族制(自然不是典型的)的機構。所以在其征服中原以後便以其氏族制的歷史原理與中原固有的封建制的歷史原理合流,而在中國構成一種氏族制與封建制之社會經濟的混體。因為它具有氏族制的機構,所以它的壓榨帶著濃厚的種族的性質;又因為它在以後的發展中,逐漸轉向封建制,因而它的壓榨,同時又是封建性的。一言以蔽之,元朝政權的性質,是一種種族主義的封建政權。即因為如此,所以韃靼對漢族人民的壓榨,不僅是個人對個人的,而且是種族對種族的。 首先說到種族的壓迫。 第一,剝奪漢將的兵權。據史籍所示,在南宋末年,曾有不少漢族的敗類,響應韃靼人對南宋的軍事進攻;並且組織偽軍,從征江南,而為其前驅。但以後這些敗類,都被剝奪兵權。如山東清樂社首史家,曾從韃靼人建立大功,到至元三年,元世祖便藉口李璮之變,以董文炳代史氏兩萬戶「史氏子癙即日解兵符者十七人」。[1]又如易州西山東流呰首張柔,曾從韃靼掃蕩河朔,馳驅荊楚,但以後,也不得不「罷……子弟之在官者」。[2]從此兵權遂盡入韃靼統治者之手,大批漢族敗類,雖有佐命之功,結果走狗與狡兔同烹。 第二,解除漢族人民的武裝。在韃靼征服中原以後,南宋的國軍,雖然瓦解,但弓矢馬匹,卻散入民間。為了徹底根絕漢族人民的反抗,於是遂三令五申,禁止漢族人民執持武器及養馬匹。如《元史》卷十三《世祖本紀》云:至元二十二年,「分漢地及江南所拘弓箭兵器為三等:下等毀之,中等賜近居蒙古人,上等貯於庫。有行省、行院、行台者掌之;無省、院、台者,達魯花赤、畏兀、回回居職者掌之。漢人、新附人,雖居職,無有所預」。卷十五《世祖本紀》云:「近括漢人兵器,臣(汪惟和)管內(鞏昌)已禁絕。」卷十六《世祖本紀》云:至元二十七年,「江西行省言:吉、贛、湖南、廣東、福建,以禁弓矢,賊益發」。卷二十四《仁宗本紀》云:「(仁宗即位之初)申禁漢人持弓矢兵器田獵。」卷二十八《英宗本紀》云:至治二年,「禁漢人執兵器出獵及習武藝」。卷二十九《泰定帝本紀》云:泰定二年,「申禁漢人藏執兵仗。有軍籍者出征則給之,還,復歸於官」。卷三十九《順帝本紀》云:至元三年,「禁漢人、南人、高麗人,不得執持軍器,凡有馬者拘入官」。卷四十《順帝本紀》云:至元五年,「申漢人、南人、高麗人不得執軍器弓矢之禁」。關於馬之禁令,《元史》卷十四《世祖本紀》云:「括諸路馬。凡色目人有馬者,三取其二;漢人悉入官,敢匿與互市者罪之。」卷十九《成宗本紀》有云:「詔民間馬牛羊,百取其一,羊不滿百者亦取之,惟色目人及數乃取。」這樣一來,漢族人民,遂變成赤手空拳的俘虜了。 第三,嚴密的武裝鎮壓。韃靼在征服全中國之後,為了便利統治起見,在中國建置一中書省及十一行中書省。又在行省之下置路一八五,府三三,州三五九,軍四,安撫司十五,縣一一二七,構成其層疊的等級統治。[3]據《多桑蒙古史》云:「諸省及一班行政官署,皆以蒙古人或外國人為之長,伊斯蘭教、基督教、佛教等教信徒皆有之,其隸帝室者居其泰半。」[4]又云:「數省置一宗王鎮之,每省置萬戶一人,承理財省之命,徵收課稅,下有理財省之掾吏四人佐之。」[5]此外,在四川常駐一軍,在湖廣常駐三軍,在各省置鎮守軍。《元史》卷十九《成宗本紀》云:大德元年,「各省合併鎮守軍,福建所置合為五十三所。江浙所置合為二百二十七所」。更於沿江沿海交通要塞,廣設所戍。其沿江者,據卷十五《世祖本紀》云:至元十九年,「分軍戍守江南,自歸州(今宜昌西)以及江陰至三海口,凡二十八所」。卷十九《成宗本紀》云:「世祖撫定江南,沿江上下,置戍兵三十一翼。」其沿海者,據卷十六《世祖本紀》的記載,至元二十七年,元代政府曾有一種擬議,於揚州、建康、鎮江三城,置七萬戶府,杭州置四萬戶府,寧國、徽州置兩萬戶府,明州、台州、溫州、處州、紹興置一萬戶府,並於婺源置一萬戶府。此外又於瀕海沿江置水軍戍所二十二。韃靼在中原軍事配備,雖然為點線的控制,然而即以此而完成其面的統治。 第四,漢人不得參加政治。韃靼統治者區分其臣屬的人民為四等:即韃靼人,色目人,漢人,南人,漢人中南人又最賤。在元代初葉,漢人、南人不但不許參政,而且漢族人民,多淪為奴虜。 《元史》卷一七〇《袁裕傳》云:「南京總管劉克興掠良民為奴隸。」卷一五九《宋子貞傳》云:「東平將校,占民為部曲戶,謂之腳寨。」《廿二史劄記》云:「(蒙古人)取中原,亦以掠人為事。」[6]《元史》卷十二《世祖本紀》云:至元二十年,「禁雲南權勢多取債息,仍禁沒人口為奴,及黥面者」。又云:至元二十年,「史弼陳弭盜之策,為首及同謀者死,……其妻拿送京師以給鷹坊人等」。不但一般人民男為人奴,女為人妾,士人亦然。據《多桑蒙古史》:「忽必烈初即位時,淮蜀士人遭俘虜者沒為奴,後命釋數千人。」[7]然韃靼人僅善騎射,不通治術,故不得不藉助於漢人以外之色目人。據上書:「忽必烈對於具有技能之人,不分國籍、宗教,並庇護之,所以錄用不少外國人,若畏吾兒、波斯、突厥斯坦及其他諸地之人為譯人,有波斯天文家名札馬魯丁者,曾進萬年曆,並造西域儀象。又有絈蘂人,質言之東羅馬人名愛薛者,曾掌星曆,醫藥二司事。」[8]同書又云:「有不少波斯、河中、突厥斯坦之穆斯林,冀求富貴於窩闊台、蒙哥之朝,相率而至,賴奧都剌合蠻,賽典赤,阿合馬之援引,多躋高位。」[9]總而言之,在元朝一代,可以說是外國人的統治時代。如世祖時,阿拉伯人蒲壽庚曾為閩廣大都督、兵馬招討使;契丹人耶律楚材曾任中書令;不花剌人阿馬兒曾任承相;畏吾兒人阿黑海牙曾任大將;波斯人阿老瓦丁曾以西方大炮助攻襄陽之功,而任北京宣慰使[10];吐蕃人八思巴曾任國師,並創製蒙古字;波斯人阿合馬、桑哥曾相繼為財政大臣;有名之義大利人馬可波羅曾任樞密副使、揚州都督等十七年。此外,康里人、摩洛哥人、法國人,皆多有在中國為官吏者。忽必烈所豢養之星卜者五千人,大多數皆為伊斯蘭教徒與基督教徒。而其獵戶部二,兩獵士長,並為日耳曼人。以後統治穩定,才漸漸錄用漢人,然皆地位低微。據《元史》卷十九《成宗本紀》云:大德元年,「各道廉訪司必擇蒙古人為使;或闕,則以色目世臣子孫為之,其次參以色目、漢人」。卷二十又云:大德三年六月,「以福建州縣官類多色目、南人,命自今以漢人參用」。可見以前在福建並無漢人為州縣官者。以後漢人雖得任官,但必須以子為質,謂之「質子」。《元典章》卷八云:「至元十四年八月,中書省據御史台呈准:『三品以上,例取質子一名以備隨。』」又《元史》卷十《世祖本紀》亦云:「命嘉定以西新附州縣及田、楊二家諸貴官子俱充質子入侍。」 第五,人格的侮辱。據明權衡《庚申外史》卷上云:「蒙古、色目毆漢人、南人,不得回手。」又《多桑蒙古史》云:「海山(即武宗)下詔,凡民毆西僧者截其手,詈之者斷其舌。」[11]《元史》卷二十三《武宗本紀》亦云:至大二年六月甲戌,革毆西番僧者斷手,詈者斷舌之令。又《多桑蒙古史》窩闊台語云:「我國中之伊斯蘭教富人,至少各有漢地奴婢數人,而漢地貴人並無一人置有穆斯林奴婢者。且汝應知成吉思汗之法令,殺一穆斯林者罰黃金四十巴里失,而殺一漢人者,償價值僅與一騾相等。」[12]又《元史》卷二〇二《釋老傳》云:「泰定二年,西台御史李昌言:『嘗經平涼府、靜、會、定西等州,見西番僧佩金字圓符,絡繹道途,馳騎累百,傳舍至不能容,則假館民舍,因迫逐男子,姦污婦女。奉元一路,自正月至七月,往返者百八十五次,用馬至八百四十餘匹。……驛戶無所控訴,台察莫得誰何。』」 此外對於漢人的集會結社之禁止,更為嚴厲,甚至宗教團體亦被解散,僧徒亦被勒還俗。如至大元年,禁白蓮教社。至治二年,重申禁白蓮佛事及禁民間集眾祈神。同年括江南僧有妻者為民,同時並盡毀道教經典,干涉人民信仰之自由。這樣,元代政府便從物質的統治達到精神的統治,從而完成其種族主義之最高的任務。 三 韃靼統治者對漢族人民的經濟收奪 其次說到封建的收奪。 第一,土地的收奪。韃靼在征服中原以後,曾大規模進行土地的收奪。首先是韃靼貴族圈占牧場,其次是寺院的侵占,最後,江南豪族亦乘時兼併。 首先說到牧場的圈占。韃靼初入中原時,諸王貴族,多侵占民田以為牧場。《元史》卷一三四《千奴傳》云:至元三十一年,「東平、大名諸路,有諸王牧馬草地與民相間,互相侵冒,……連歲爭訟,不能定。乃命千奴治之,其訟遂息」。又《薩吉思傳》云:「元帥野速答爾據民田為牧地。」《阿哈馬傳》云:「民有附郭美田,輒取為己有。」 亦有侵占公地如學田等為牧場者。《王構傳》云:「學田為牧地所侵者,理而歸之。」他們稱牧場為草場,專供畜牧,不耕不稼,因而對於農業盡了不少破壞的任務。《續文獻通考》卷一《田賦考》云:「今王公大人之家或占民田近於千頃,不耕不稼,謂之草場,專放孽畜。」又《姜彧傳》云:以彧「知濱州,時行營軍士多占民田為牧地,縱牛馬壞民禾稼」。 除牧場以外,貴族還占有大量的賜田。這些賜田,與牧場不同,多為江南稻田,其總數達一萬五千五百九十二頃。其中賜田多者達五千頃,次之一千五百頃,最少者亦十頃。 其次說到寺院的收奪。「(元代)崇尚釋教,……設官分職而領之於帝師。……帥臣以下,亦必僧俗並用。」[13]故僧侶在元代實為統治者之一個構成部分。元代並有廣教總管府,專掌僧尼之政。所以元代寺院遍天下。據《元史》卷十六《世祖本紀》云:「(至元二十八年)宣政院上天下寺宇四萬二千三百一十八區,僧尼二十一萬三千一百四十八人。」這些寺院占有廣大的土地。據統計,從世祖中統二年(1261)到順帝至正十四年(1354)九十三年間,總計占有土地二三九五〇〇頃。其中一部分系來自皇帝賞賜,如世祖賜田六〇〇頃,成宗千頃,仁宗一三九〇頃,泰定帝千頃,文宗一四一〇頃。又賜田之數,有時駭人聽聞。如文宗一次賜益都大承天護經寺一六二〇九〇頃,順帝一次賜山東大承天護經寺一六二〇〇頃。其另一部分,則由僧侶自由強占民田。如《釋老傳》云:「楊璉真伽者,世祖用為江南釋教總統……攘奪盜取,……田二萬三千畝,私庇平民不輸公賦者二萬三千戶。」又《續文獻通考》卷六《田賦考》有云:「白雲宗總撮沈明仁強奪民田二萬頃,誑誘愚俗十萬人。」 最後說到江南豪族的侵占。江南豪族站在種族方面,他們也是被壓迫者之一,但因他們富有資財,所以往往能勾結韃靼人多乞「護持聖書」,倚勢凌虐貧民,隱佔官田,及強奪民田。因為隱佔及強奪的結果,所以當時江南豪族,往往擁有萬家以上的佃戶和每年二三十萬的租谷。《元史》卷二十三《武宗本紀》云:「江南平垂四十年……其富室有蔽占王民奴使之者,動輒百千家,有多至萬家者,其力可知。」《元典章》卷二四租稅條云:「有更田多富戶每一年有收三二十萬石租子的占著二三千戶佃戶。」《元典章》卷一九民田條云:「管軍民殘宋官員有勢力人每強占百姓田宅產業都回了者。」同書卷十九官田條云:「亡宋各項系官田土,每歲各有額定子粒,折收物色。歸附以來,多被權豪勢要之家影占以為己業,佃種或賣與他人作主。」 由於以上種種的收奪,土地所有遂向著兩極分化。誠如《元典章》卷三《減私租》條所云:「富戶每有田地,其餘他百姓每無田地。」又如《元史》卷二十《成宗本紀》大德六年正月條所云:「朕聞江南富戶,侵占民地,以致貧者流離轉徙。」當時貧富差度極端懸殊。《元史》卷一九二《鄒伯顏傳》云:「崇安之為邑,區別其土田,名之曰都者五十。五十都之田上送官者,為糧六千石。其大家以五十餘家而兼五千石;細民以四百餘家而合一千石。大家之田,連跨數都,而細民之糧,或僅升合。」就崇安一地的土地所有來看,則大家五十戶所占之田為六分之五,而細民四百餘戶所占者僅為六分之一,由此可以推論一般。 第二,高利貸的剝削。我們知道,當韃靼人據有中原的時候,同時也在中亞到處覆滅了伊斯蘭教的諸國家,乃至東歐一部分的國家,建立了一個東起黃海西迄黑海的世界帝國。韃靼人這一個驚人的征服,把歐洲數個國家和種族的人民,都放在一個統治權力之下,而成為蒙古帝國的臣民,因而打開了歐亞之大陸的商路。不但西域賈人「佩虎符,馳驛馬」,紛紛來中國;就是歐洲的商人,也接踵而至。帝國政府,為便利這些遠來的商人,每二十五至三十英里,設置驛站一所,每三英里,設一遞鋪,以資供應。另一方面,由於歷次對南洋的征伐,又打通了東西的海洋商路。泉州、杭州、慶元、上海、澉浦等處,都為當時外國商人云集之所,而成為當時遠東之國際都市。 當時的外國商人,來到中國以後,往往以其商業所得,轉而為高利貸之剝削。據《元史》卷一五二《王珍傳》云:「大名困於賦調,貸借西域賈人銀八十鋌及逋糧五萬斛。」卷一五五《史天澤傳》云:「天澤還真定,政煩賦重,貸錢於西北賈人以代輸,累倍其息,謂之羊羔利,民不能給。」卷一四六《耶律楚材傳》云:「州郡長吏多借賈人銀以償官,息累數倍,曰羊羔兒利,至奴其妻子,猶不足償。」卷一五一《王玉傳》云:「假趙州慶源軍節度副使,有民負西域賈人銀,倍其母,不能償,玉出銀五千兩代償之。」卷一二六《廉希憲傳》云:「有西域人,自稱駙馬,營於城外,系富民,誣其祖父嘗借息錢,索償甚急,民訴之行省,(北京行省)希憲命收捕之。」 不僅西域賈人,挾其雄厚資金,橫行中國,就是元代的貴族官僚,上至諸王、妃主、宰相,也一樣以其封建剝削之所得,轉而投諸高利貸之事業。《元史》卷二〇五《阿合馬傳》云:「阿合馬、張惠挾宰相權,為商賈,以網羅天下大利,厚毒黎民,民困無所訴。」卷一九一《譚澄傳》云:「及征賦,逃竄殆盡,官為稱貸,積息數倍,民無以償。」 此外漢人的富豪,也乘貧民之弊,開始高利貸事業。據卷一七〇《吳鼎傳》云:「浙有兩富豪曰朱、張家,多貸與民錢。」卷一七九《賀勝傳》云:「初,開平人張弼,家富。弼死,其奴索錢民家,……毆負錢者至死。」 第三,徭役繁重。徭役之最苦民者,為驛馬的供應。《多桑蒙古史》云:「此廣大帝國各地之交通,因驛站之設置,郵傳使者往來愈加迅速。每二十五至三十英里,設置驛站一所,同時為館舍,以供頓止,每驛置驛馬四百匹,月以半數供役,半數休息。驛馬由居民供應。」[14]其次則為造船。《元史》卷十《世祖本紀》云:「以征日本,敕揚州、湖南、贛州、泉州四省,造戰船六百艘。」又卷一七三《崔緒傳》云:「江南盜賊相挺而起,凡二百餘所,皆由拘刷水手與造海船,民不聊生,激而成變。」再次,則為土木徭役。如卷一八三《王思誠傳》云:「至元十六年,開壩河,設壩夫戶八千三百七十有七,車戶五千七十,出車三百九十輛,船戶九百五十,出船一百九十艘,壩夫累歲逃亡,十損四五,而連糧之數,十增八九。……晝夜奔馳,猶不能給。壩夫戶之存者一千八百三十二,一夫日連四百餘石,肩背成瘡,憔悴如鬼,甚可哀也。」又如卷一七五《張珪傳》云:「比者建西山寺,損軍害民,費以億萬計。」 第四,官僚貪污橫暴。《多桑蒙古史》云:「(仁宗時)其丞相鐵木迭兒,蒙古人也,恃勢貪虐,凶穢滋甚。內外御史凡四十餘人,共劾其桀黯奸貪,欺上罔下。」[15]《元史》卷二十五《仁宗本紀》延祐二年八月云:「台臣言:蔡九五之變,皆由昵匝馬丁經理田糧,與郡縣橫加酷暴,逼抑至此。新豐一縣,撤民廬千九百區,夷墓揚骨,虛張頃畝,流毒居民,乞罷經理及冒括田租。」卷一三〇《徹里傳》云:「吾意汝(汀、漳劇盜歐狗之部下)豈反者耶!良由官吏污暴所致。」卷一三〇《岳柱傳》云:「桂陽州民張思進等嘯聚二千餘眾,州縣不能治……遣千戶王英往問狀。英值抵賊巢,論以禍福。賊曰:『致我為非者,兩巡檢司耳,我等何敢有異心哉!』」由此看來,元代政府,上自丞相,下至州縣巡檢,無不貪污橫暴。 總上所述,可以瞭然於漢族人民在韃靼統治下所遭受的災難。他們一方面被剝奪了兵權,被解決了武裝,被禁止參加政治及一切集會結社;另一方面,又在土地被收奪和高利貸剝削之下,變為一無所有的遊民。而且再加之以徭役的繁重與官僚的貪污橫暴,以至肩背成瘡,憔悴如鬼,廬舍丘虛,夷墓揚骨。簡言之,他們不僅失去了一切自由的權利,而且也失去了一切生存的權利。在這樣情形之下,種族意識自然勃興而發,於是相挺而起,煽而為亂。在河北,則有彌勒白蓮教之亂,在江南則有群盜蜂起。 四 瀰漫黃河南北的「彌勒、白蓮教匪」 普遍的叛亂,是當時漢族人民用以回答韃靼虐政的唯一方式。在黃河流域之「彌勒、白蓮教匪」與在長江流域之「江南群盜」,於是同時並起。 考彌勒教與白蓮教,原為兩種不同的佛教宗派。前者的發生,遠在唐代。他是附會隋代彌勒的兜率淨土及其再降來生的佛傳發生出來的一種秘密結社,經隋、唐、五代以至北宋,以「摩尼、明尊教」之名而流行於福建、兩浙、江西之間。後者,則是在南宋初期,隨著彌勒淨土思潮與天台識法的合流而發生出來的一種禁欲主義的淨業團體。從其教團的性質看來,是半僧半俗的一種「優婆塞宗門」。這種以懺悔為消除罪孽的教派經過宋代二百餘年的多難時期,而獲得更大的發展。 自從喇嘛教借元代政權之力,成為支配種族的宗教以後,於是彌勒教與白蓮教都遭到殘酷的迫害,而成為被壓迫的宗派。為了對抗喇嘛教的獨裁起見,於是前者與後者便混而為一,合組彌勒白蓮教。到元末大叛亂的時代,他們甚至與中國土生的道教,亦取得一致的步調。這種教派的合流,不是偶然的,而正是表現漢族人民在反對韃靼統治的鬥爭中之統一團結的民族精神。 彌勒白蓮教,從其禁止肉食及允許結婚的教條看來,它是一種適合於吸收貧苦農民的宗教。它們以「念佛五聲」反對喇嘛教之「十念往生」:以彌勒佛再世,抵抗喇嘛教之釋迦佛的治世。他們企圖以打擊釋迦佛者打擊其信奉人,所以倡為「釋迦佛衰,彌勒佛治世」之說,以減低漢人對喇嘛教之信仰,並從而把漢人團結在「彌勒佛再生」的信念之上。它宣傳天國的改造,釋迦與彌勒的遞嬗,會影響到人間的鼎革,漢人將因彌勒佛再世,而脫離信奉釋迦佛的韃靼人之奴役和貧困。它給與被壓迫的人民以一個新的希望,新的刺激,使他們為著這個希望而奮鬥。所以彌勒白蓮教很快就深入民間,成為當時在韃靼壓榨下的窮苦的和離散的漢族人民之宗教。 正因為彌勒白蓮教是一種被壓迫種族自己的宗教,所以終元代之世,它即被韃靼統治者視為仇敵,而命之以「教匪」或「妖賊」之名。他的教徒曾經遭受過殘酷的刑戮和特殊的法律裁判。自從世祖統一中國之後,這種教會即被禁止。《通制條格》卷二八云:「至元十八年三月……照得江南見有白蓮會等名目,《五公符》、《推背圖》、血盆及應合禁斷天文圖書,一切左道亂世之術,擬合禁斷。」[16]到武宗時,又重申禁令。《元史》卷二十二《武宗本紀》云:至大元年五月「丙子,禁白蓮社,毀其祠宇,以其人還隸民籍。」《通制條格》卷二九錄其詔敕,其中有云:「建寧路等處,有妻室孩兒每的一枝兒白蓮道人名字的人,蓋著寺,多聚著男子婦人,夜聚明散,佯修善事,扇惑人眾,作鬧行有。……將應有的白蓮堂舍拆毀了,他每的塑畫的神像,本處有的寺院裡教放著。那道人每發付原籍,教各管官司依舊收系當差。以後若不改的人每根底,重要罪過。」[17] 只有在仁宗時代曾經一時解禁。但到了英宗時代,又再頒禁令。《元史》卷二十八《英宗本紀》云:至治二年閏五月「癸卯,禁白蓮佛事。」今文不見《元典章》及《通制條格》,不知禁到何種程度。 總之,在元朝一代,彌勒、白蓮教都是被壓迫的宗教。但它卻能勝利地開闢自己的道路,甚至種種凌虐反而幫助他們的勝利。這種勝利,無疑的是當時歷史的條件所給予的。大批失掉土地和因高利貸之剝削而沒其妻子的人民,他們都一齊團結在這個教會的周圍,用懺悔來洗淨他們的罪孽。等到教徒眾多了,於是他們使用鬥爭來打倒釋迦佛信徒的統治,迎接彌勒佛的再生。 叛亂終於在彌勒白蓮教的領導之下爆發了。當叛亂最初爆發的時候,元代政府,即用武裝鎮壓。《元史》卷一四八《董俊傳》云:「深、冀間妖人惑眾,圖為不軌,連逮者數萬人。」又卷二十九《泰定帝本紀》云:「息州民趙丑廝、郭菩薩妖言,彌勒佛當有天下,有司以聞,命宗正府、刑部、樞密院、御史台及河南行省雜鞫之。」 但是隨著韃靼統治者的武裝鎮壓之強化,這種以宗教為旗幟的叛亂,反而向四方八面展開,而且與長江以南的所謂江南群盜混而為一。關於彌勒、白蓮教匪的叛亂,在元代史不絕書。如: 至元元年(1264),「鳳翔府龍泉寺僧超過等謀亂遇赦,沒其財,羈管京兆僧司。」(《元史》卷五《世祖本紀》) 至元七年(1270),郭侃「改白馬令,僧臧羅漢與彰德趙當驢反,又平之。」(卷一四九《郭侃傳》) 至元十一年(1274),「符寶郎董文忠言:『比聞益都、彰德妖人繼發,其按察司、達魯花赤及社長不能禁止,宜令連坐。』詔行之。」(卷八《世祖本紀》) 至元十一年(1274),「(蒙古軍)至鎮江,焦山寺主僧誘居民叛。丞相阿術既誅其魁,欲盡坑其徒,焦德裕諫止之。」(卷一五三《焦德裕傳》) 元世祖至元十四年(1277),「都昌妖賊杜辛一(或杜萬一)僭號、倡亂,行台檄(商)琥按問,械繫脅從者盈獄。」(卷一五九《商挺傳》) 至治元年(1321),「周至縣僧圓明作亂,遣樞密院判官章台督兵捕之。」(卷二七《英宗本紀》) 至元三年(1337)四月,「合州大足縣民韓法師反,自稱南朝趙王。……惠州歸善縣民聶秀卿、譚景山等,造軍器,拜戴甲定光佛,與朱光卿相結為亂。」(《元史》卷三九《順帝本紀》) 此外如至元二十年(1283)建寧路有「頭陀軍」之叛。(卷十二《世祖本紀》)二十二年,西川有趙和尚之叛。(卷十三《世祖本紀》)元貞元年,荊南有僧晉昭之叛。(卷十八《成宗本紀》)同年,平陰有妖女子劉金蓮之叛。(卷一六八《陳天祥傳》)大德四年廣西有高仙道之叛。(卷一三七《察罕傳》)八年,汝寧有李曹驢之天書惑眾。 這些叛亂,有些尚在組織之中,即被破獲;有些則是在已經發展為群眾運動以後,終遭撲滅。他們之中,或以佛教為旗幟,如頭陀軍、趙和尚、僧晉昭等;或以道教為旗幟,如劉金蓮、高仙道、李曹驢等。不管他們是佛教或道教,而其在形式上帶有濃厚的宗教色彩,在本質上之同為種族革命,則是無可置疑的。 五 相挺而起的「江南群盜」 與以上彌勒、白蓮教匪及其他妖賊的叛亂幾乎是平行發展的,還有長江以南的所謂「江南群盜」的叛亂。這種叛亂和前者一樣,也與韃靼在中原的政權是相與始終的。 江南群盜的叛亂,雖表現為多樣的形式,但一般地說來,和北方的叛亂之組織在彌勒、白蓮教中一樣,江南群盜的叛亂則大多數組織在道教之中。因為前者是中國化了的佛教,而後者則是中國土生的宗教,所以他們同樣成為中國人民種族鬥爭的武器。 道教不僅是中國土生的宗教,而且是中國農民的宗教。因為他是土生的宗教,所以他往往成為種族鬥爭的工具。每當漢族政權感到威脅時,如在南朝,在宋代,道教都為當時統治者所信奉。反之,在北朝,在元代,道教都遭受摧毀。元代曾下令:「應有收藏道家一切經文……分付與差去官眼同焚毀,更觀院裡畫著的,石碑上刻著的,八十一化圖盡行除毀了者。」 在另一方面,因為道教是中國農民的宗教,所以他在中國廣大的農村中,早已獲得鞏固的地盤,因而他又往往成為農民叛亂的旗幟。 即因如此,所以元代政府雖然焚毀道教經典,但決不能從每一個農民心理上,去掉其傳統的信仰。尤其道教經宋代政府尊崇以後,更加深了他加於人民的影響。隨著宋代種族政權之南渡,而道教在江南,也獲得了廣大的傳播。所以在元朝,江南叛亂的組織者,多有造作天書、符籙、咒語、預言、奇蹟等,以煽動貧苦的人民,借焚香、拜神、建醮、治病,以進行組織工作,終於煽起了廣大的叛亂。 本來,在元代初葉,亦即當韃靼對江南的統治尚未鞏固,江南人民對趙宋的印象還甚深刻的時候,長沙以南曾有不少以復興趙宋為口號而煽起的叛亂,如1279年蘄州傅高的叛亂,1278年湖南制置張烈良的叛亂和1283年建寧路總管黃華的叛亂,1285年西川趙和尚的叛亂,乃至1337年四川韓法師的叛亂[18],但當其組織叛亂的時候,大多數還是隱蔽在宗教的外衣之中,以後隨著韃靼統治在中原之鞏固,於是公開的種族主義的號召,已經成為不可能,而使叛亂轉入帶有濃厚宗教色彩的形式。因而道教遂應運而出,擔負起這種叛亂組織的任務。 除了宗教叛亂以外,還有一種赤裸裸以生活資料的獲得為目的之叛亂。這些叛亂的首領,多自稱為大老、大撩,或以數目字為名號。這種形式的叛亂,在江南到處發生。總之長江以南,終元之世,皆成為叛亂的淵藪。即在韃靼全盛的時代,也沒有停止過。據《元史》卷十四《世祖本紀》記桑哥、玉速帖木兒之言曰:「江南歸附十年,盜賊迄今未靖……」又卷十五《世祖本紀》記玉呂魯奏云:「江南盜賊凡四百餘處,宜選將討之。」 江南群盜的叛亂,可分為三個時期。 第一個時期,從至元十一年(1274)到至元十六年(1279)。在這一時代,正是抗擊韃靼的鬥爭。據《元史》卷一五三《焦德裕傳》,至元十一年,在鎮江焦山寺則有主僧之叛;卷一三一《奧魯赤傳》至元十八年,在湖南,則有周龍、張虎等之叛;卷十《世祖本紀》,至元十五年,在處州則有張三八、章焱、季文龍之叛,在江南則有「土寇竊發」。卷一五三《賈居貞傳》,至元十六年,在南安則有李梓發等之叛。在都昌,則有杜萬一等之叛;在蘄州則有傅高等之叛。卷一三一《完者都傳》在漳州,則有陳吊眼之叛。其中,陳吊眼擁有十五萬五千餘寨,他曾經幫助宋朝的國軍打韃靼。在宋代滅亡以後,又獨立支持九年之久。 第二個時期,從世祖至元十七年(1280)到成宗大德四年(1300),這是韃靼在中原統治之全盛時代,即對漢族人民壓力最高的時代。他們在這一個時代,又企圖利用漢族的人力與物力以展開其對日本和南洋之海洋征服,因而在拘刷水手、造制戰船、搜括糧食、捕捉壯丁的過程中而引起了不少的叛亂。同時,由於收奪田土,繳除武器,徵發馬匹,俘虜男女,更引起了中原人民的憤怒。所以雖在全盛時代,而叛亂之事,所在鱋起,據《元史》略舉數例如下: 至元十七年,在汀、漳有廖得勝之叛亂,在東南沿海,有賀文達、霍公明、鄭仲龍等之叛。(卷十一《世祖本紀》)此外,在江淮郡縣,在衡州,均有群盜出沒。 至元十八年,在邵武有高日新叛亂。(卷十《世祖本紀》)在雲南有數十萬人的大叛亂。(卷一二〇《立智理威傳》) 至元十九年,在太平宣徽有群盜起。(卷一七四《張珪傳》) 至元二十年,在建寧有總管黃華所組織的幾十萬頭陀軍之叛,(卷十二《世祖本紀》)在江西武寧有董琦之叛。(卷一二〇《兀魯台傳》)在廣東新會有林桂方、趙良鈐之叛。(卷十二《世祖本紀》)在雲南施州有子童之叛。(同上)在象山有海盜尤宗祖等之叛。(同上)在巴陵有囚徒三百人之叛。(卷一七四《張孔孫傳》在華亭有群盜蜂起,最盛者有眾數千人。(卷一三二《沙全傳》)在湖南北有喬大使等「乘舟縱橫劫掠」。(卷一三四《禿魯忽傳》) 至元二十一年,在瑞州有晏順等二十二人之叛,在江南有海盜黎德等之叛。在邕、賓、梧、韶、衡等地,有黃大成等之叛,在漳州也有叛亂。 至元二十二年,在四川有趙和尚之叛,在潮州有郭逢貴之叛。(以上均見卷十三《世祖本紀》) 至元二十三年,在湖南有李萬二之叛。(卷一六二《劉國傑傳》) 至元二十四年至二十七年,在肇慶有鄧太獠、劉大獠之叛,在衡、永、寶慶、武岡有詹一仔之叛,在江西陳古水有蕭大獠、嚴大獠等懷集諸寨之叛,在肇慶有閻大獠、在金林有曾大獠、在廣東有陳大獠、在南安有鍾大獠、在永州有李末子等之叛。(以上均見《劉國傑傳》)在溫州有林雄,在處州有詹老鷂之叛。(卷一六二《高興傳》)在潮州有羅半天、羅大老、李尊長之叛。(卷一二〇《兀魯台傳》) 至元二十五年,在柳州有黃德清、在潮州有蔡猛、在泉州有張治囝、在南安、瑞、贛有連歲盜起,在處州有柳世英、在廣東有董賢舉七個大老之叛。此外在賀州有七百餘人之叛,在循州有萬餘人之叛,在泉州有二千人之叛,在汀、贛有番民千餘人之叛,在武岡、寶慶皆有叛亂。(以上均見卷十五《世祖本紀》) 至元二十六年,在江淮有「諸盜之未平者」,在福建有畲民丘大老,在贛州有鍾明亮、胡海,在台州有楊鎮龍,在婺州有葉萬五,在漳州有陳機察、丘大老、張順等,在建寧有黃福、陸廣、馬勝之叛亂。(以上均見卷十五《世祖本紀》) 至元二十七年,在江西有華大老,在建昌有丘元等,在太平有葉大五,在建平有王靜照,在蕪湖有徐汝安、孫惟俊等,在仙遊有朱三十五,在績溪有胡發、饒必成,在婺州永康、東陽,處州縉雲有呂重二、楊元六,在泉州南安有陳七師,在杭州有唐珍等之叛亂。此外在浙東、在福建、在柳、桂、寶慶、武岡等處皆有叛亂。(以上均見卷十六《世祖本紀》)在績溪、歙縣也有柯三八、汪千十等饑民之叛亂。(卷一九一《許楫傳》) 至元二十八年,在汀、漳有歐狗之叛。(卷一三〇《徹里傳》)同年,「江湖間盜賊出沒,剽取商旅貨財。」(卷一三六《哈剌哈孫傳》) 至元二十九年,在忠州有黃勝許之叛。(卷十七《世祖本紀》) 至元三十年,在湖廣、辰州均有叛。(同上) 成宗元貞元年,在荊南有僧晉照之叛。(卷十八《成宗本紀》)元貞二年,在廣西有陳飛、雷通、藍青、謝發,在贛州有劉六十之叛。(同上) 大德四年,在廣西有高仙道之叛。(卷一三七《察罕傳》) 第三個時期,從武宗至大元年(1308)到順帝至正十一年(1351)為止。這一個時期,因為元代之衰,從武宗起,在武宗之世,內有皇后卜魯罕與阿難達之亂,外有海都之侵,兵禍連年,軍餉大增,搜括不足,則濫發鈔票、紙幣的發行額達十二億四千一百二十七萬盧布。(見沙發諾夫《中國社會史》上)「通貨的膨脹,到了連人民都相信他們應得的現實價值除了紙以外,什麼也不能得到的時候,元朝的末運已經到來了。」(同上)同時,黃河潰決,冀魯大水,鞏昌地震,歸德暴風,江浙疫癘,以致死者枕藉,生者賣兒鬻女,壯者從征邊塞,老者轉死溝壑。陶宗儀《南村輟耕錄》曾記當時民間流行的一曲《醉太平小令》云: 「堂堂大元,奸佞專權。開河變鈔禍根源,惹紅巾萬千。官法濫,刑法重,黎民怨。人吃人,鈔買鈔,何曾見。賊做官,官做賊,混愚賢。哀哉可憐。」[19] 這曲小令,正是當時社會情景的素描。因為在至大元年,湖廣、雲南、四川都有廣泛的叛亂,而且史稱當時「百姓難食,盜賊充斥。」[20] 到仁宗時,外有察哈台汗的東侵,內有鐵木迭兒的貪橫,而且河北、京師天旱,山東、淮南大水,饑饉疫癘普遍全國,人禍天災,交逼迭乘。所以當其即位之初,便有劉貴之叛。(《元史》卷一八一《元明善傳》)延祐二年,在贛州有蔡九五之叛。(卷二五《仁宗本紀》)四年,在黃州、高郵、真州、建寧等處皆有「流民群聚,持兵抄掠。」(同上)五年,在雩都有里胥劉景周之叛。(同上) 英宗在位,不過三年,便被其權臣鐵失所殺。在這三年中,江西來安路有岑世興之叛,泉州有留應總之叛。(卷二十八《英宗本紀》) 泰定帝之世,據《多桑蒙古史》云:「鐵木迭兒與鐵失之徒,結為父子。」善良死於非命,「天下繫囚冤滯」,「游墮之徒,妄投宿衛,部屬及宦者、女紅、大醫陰陽之屬,不可勝數,一人收藉,一門蠲復,一歲所請衣馬芻糧,數十戶所征入不足以給之。」[21]因此之故,更增加了農民的負擔,於是在泰定三年,泉州有阮鳳子之叛。(《元史》卷三十)致和元年,廣西普寧縣,有僧陳慶安之叛。(同上) 明帝在位,不過八月,以爭王統之故,便為燕帖木兒所毒害。圖帖睦爾繼承王位,是為文帝。文帝之世,外則諸王禿堅反於雲南,內則燕帖木兒恃擁立之功,「肆行無忌」。文帝本人則篤信佛教,放縱喇嘛,搜括巨金,大建寺院,勞民傷財,天下大怨。所以在至順年間,在桂陽州有張思進之叛。(卷一三〇《岳徭傳》) 順帝為元代最後的一個皇帝,這一時代是元代政權達到腐爛不堪的時期,也是中原人民反韃靼的武裝鬥爭到達最高潮的時期,這就是中原紅巾的大叛亂之展開。 在順帝即位之初,一方面,因為長期的農民叛亂,已經搖撼了元代社會經濟的基礎,另一方面,由於韃靼統治者內部繼續不斷的內爭,削弱了元代政府統治的力量,真已臨於崩潰決裂之勢。元統二年,曾流行著一種民謠云:「天雨線,民起怨,中原地,事必變。」到至元三年,又有民謠謂韃靼將采童男女,於是一時間十二三歲以上的男女嫁娶殆盡。[22]這種民謠充分地表現了暴風雨前的氣象。 叛亂仍然普遍地繼續著,如至元三年,四川有韓法師之叛,惠州歸善及增城有聶秀卿、譚景山、朱光卿等之叛。(《元史》卷三九《順帝本紀》)四年,袁州有周子旺,漳州路南勝縣有李志甫之叛(同上)。至正二年,慶遠路有莫八之叛。(同上)三年,道州有蔣丙之叛。(同上)五年,「所在盜起,蓋由歲饑民貧。」(同上)六年,江州,連城有羅天麟、陳積萬之叛。(同上)七年,集慶路、湖廣、雲南皆有叛亂。沿江一帶,也暴發了「集慶花山賊」之叛,(同上)八年,道州有「撞賊」之叛。即於同年,在浙東暴發了以方國珍為首的叛亂。繼於十一年在汝潁暴發了以韓山童、韓林兒父子為首的叛亂,於是在南方展開了叛亂的端緒。從此以後,元代的叛亂,遂以更大的規模,走向歷史的新階段。 我們已經說過,自元武宗以後,內亂紛起,戰爭不息,水旱頻仍,饑饉荐臻,壯者死於邊塞,老弱、婦孺則填諸溝壑,社會基礎業已動搖,民生疾苦達於極點。到順帝時,一方面叛亂仍然以高漲之勢繼續擴大,另一方面內亂則層層相因,變本加厲。察罕帖木兒父子與李羅帖木兒爭奪晉、冀,火併不已。同時在漠北,則有阿魯渾帖木兒長城之變,在齊、魯則有田豐、王士誠等山東之叛。兵禍連年,國力凋敝。而元統以來,天災尤甚,據《元史》從(順帝)元統元年(1333)六月起,到至正十九年(1359)八月止,二十六年之間,水旱蟲蝗霜雹之災,多至一百零八次。其中元統二年江浙一帶的饑民,竟達五十九萬零五百六十四戶。[23]若以每戶五人計算,其數已近三百萬人,江浙一區如此,其他各地或多或少,當亦大有可觀。因此之故,方國珍方能以「黃嚴黔赤,首弄潢池,揭竿倡亂,西據括蒼,南兼甌越,元兵屢討,卒不能平。」[24]也就因為方國珍在浙東首先樹起叛旗,剽掠沿海州郡,劫殺元代官吏,推翻元代在兩浙的統治,搗毀當時東南的社會秩序,所以長江流域的叛亂才走向更大的規模。誠如《明史紀事本末》所云:「以致五年之內,太祖(朱元璋)起濠城,(張)士誠起高郵,(陳)友諒起蘄、黃,莫不南面稱雄,坐擁劇郡。則國珍者,雖經王之驅除,亦群雄之首禍也。」[25] 方國珍的叛亂,不過是大叛亂的一聲號角;而大叛亂之真正開幕,則為至正十一年(1351)以韓林兒為首的紅巾之爆發。從此以後,韃靼在中原的統治,遂走向最後之覆滅。 韓林兒的叛亂自然是當時社會的客觀條件上之必然的產物;但其偶然的因素,則是由於至正十年黃河南潰。據《多桑蒙古史》云:「因黃河屢決,發河南北兵民十七萬開黃河故道,疏鑿凡二百八十里有奇,大役勞民,而民愈怨。」[26]又《新元史·韓林兒傳》云:「時河決向南,丞相脫脫,從賈魯議,挽之北流,興大役。」我們知道,在黃河決口之前,四方盜賊早已蜂起,到處發了河水。民心益怨的時候,只須略加煽動,叛亂便可立時爆發。於是有劉福通者,乃預埋一石人於黃陵岡,鐫其背曰:「石人一雙眼,挑動黃河天下反。」等到賈魯治河,掘出此物,果然叛亂爆發。汝潁之間,紅巾蜂起。 和方國珍的叛亂是江南群盜的發展一樣,韓林兒、劉福通的叛亂則是彌勒、白蓮教匪的叛亂之發展。《明史·韓林兒傳》云:「韓林兒,欒城人,或言李氏子也。其先世以白蓮會燒香惑眾,謫徙永年。元末,林兒父山童鼓妖言,謂『天下當大亂,彌勒佛下生』。河南、江、淮間,愚民多信之。」又《元史》卷四二《順帝本紀》云:「欒城人韓山童祖父以白蓮教會燒香惑眾,謫徙廣平永平〔年〕縣。至山童倡言天下大亂,彌勒佛下生,河南及江、淮愚民皆翕然信之。(潁州劉)福通與杜遵道、羅文素、盛文郁、王顯忠、韓咬兒復鼓妖言,謂山童實宋徽宗八世孫,當為中國主。福通等殺白馬黑牛誓告天地,欲同起兵為亂。事覺,縣官捕之急,福通遂反。山童就擒,其妻楊氏,其子林兒,遂逃之武安。」由此看來,韓林兒、劉福通等的叛亂,乃是以彌勒、白蓮教為組織的工具,而同時又以復興大宋為號召的口號,所以後來中原紅巾的旗幟上,大書:「三千,直抵幽燕之地,龍飛九五,重開大宋之天。」 即因紅巾叛亂帶有濃厚的宗教色彩,所以他們便能吸收廣大的農民群眾,又因為紅巾提出了種族主義的號召,所以他們便能提高鬥爭的情緒。韓山童是在元代政府的極刑之下處死了,但劉福通等卻擁戴山童之子林兒為宋帝,繼續擔負起叛亂的事業。他們以紅巾為號,奮起汝、潁,跟著便如火燎原,以一日千里之勢,把叛亂向四面八方展開,連陷羅山、上蔡、真陽、確山、葉縣、舞陽、汝寧、光、息等縣,擊潰守軍,劫掠官府,把九十年來的叛亂,提到極大的高潮。 自韓林兒、劉福通倡亂中原以後,於是蕭縣李二亦以「燒香聚眾而反」。[27]蘄州羅田縣人徐壽輝與黃州麻城人趙普勝等,亦「以妖術陰謀聚眾,遂舉兵為亂,以紅巾為號」。[28]定遠郭子興與其黨孫德崖亦起兵攻據濠州。於是紅巾叛亂,遂由中原擴展到長江流域,彌勒、白蓮教匪與長江以南群盜的叛亂,至此,便打成一片了。以往三五成群、打家劫舍的山賊,到現在便成千成萬,剽掠州郡,劫奪府庫,改元建號,稱帝稱王了。當時「劉福通據朱皋……徐壽輝等起蘄、黃,布王三、孟海馬等起湘、漢,芝麻李(即李二)起豐、沛,而郭子興亦據濠應之,時皆謂之紅軍,亦稱香軍。」[29]自是以後,列群騷然,英雄豪傑乘時蜂起,大河南北,長江上下,已再不是韃靼人的天下了。 當時中原紅巾,縱橫馳逐,所向無敵。他們一面以主力軍攻占汴梁,以為國都;一面分兵三路北伐韃靼。當郭子興部下朱元璋渡江西南鋒刃內向的時候,正是中原紅軍出師北伐之日,據《多桑蒙古史》云: 劉福通攻汴梁,分軍三道:關先生、破頭潘等取晉、冀,白不信等趨關中,毛貴出山東。(西路軍)白不信等陷秦隴,據鞏昌,遂圍鳳翔,察罕帖木兒等擊走之,不信遁入蜀。(東路軍)毛貴入山東,取數城,敗蒙古統將答爾麻失里兵,進圍濟南。河南行省右丞董搏霄以兵赴援,連敗貴兵於城下,已而搏霄奉調北行,貴遂陷濟南,進擊搏霄殺之。於是率兵由河間進逼大都。群臣勸帝出走,獨丞相太平以為不可,遂征四方兵入衛,同知樞密院事劉哈剌不花以兵拒戰於柳林,貴眾潰退濟南(1285年4月)。[30] (中路軍)關先生、破頭潘等分兵二道,大掠山西之地,尋轉掠遼陽至高麗,復轉而南,破上都,焚其宮闕。[31] 由此看來,元末紅巾,自韓林兒、劉福通等倡亂以來,指顧之間,便瀰漫於汝、潁、襄、樊、唐、鄧之間,跟著兩淮、荊楚的所謂「燒香事魔之黨」,皆束為號,揭竿而起,以響應韓林兒等叛亂。他們從廣大的黑暗之中,高擎起光焰萬丈的火把,把整個的中原照得通紅。成千成萬的饑民,他們在「彌勒再生」的口號之下,得到了新的希望,從而對於「復興大宋」的鬥爭,也得到了新的信念。於是他們以最大的熱烈,集中火力,去轟擊韃靼在中原樹立的種族主義的封建政權。 叛亂展開了,舳艇東下,則徐壽輝的叛黨,盡有楚贛;鋒刃南向,則郭子興的部將,馳逐江南;戰馬西馳,則白不信剽掠關隴,轉戰巴蜀;旌旗北指,則毛貴殘破齊魯,縱橫河朔;關先生掃蕩三晉,直抵幽燕,其前鋒所及且北掠遼東,遠征高麗。他們斬關殺敵,攻城陷邑,鋒鏑所向,無不披靡,當其進逼大都,則元代皇帝,倉皇欲遁;當其殘破上都,則韃靼宮闕盡化灰燼。這種叛亂的行動真可謂達到盪腥滌穢、掃穴犁庭的目的了。這種叛亂的結果,自然徹底的搗毀了一切封建的秩序,從而把一個世紀以來的韃靼統治打得粉碎無餘。 可惜叛亂的高潮只是一瞬之間,接著各叛亂集團內部,都起了內亂,於是叛亂遂轉而低落。在韓林兒的集團,則毛貴、趙均用等繼續相互殘殺,以致山東之師,不能北進,遼東之師,被迫南旋,而關隴二師,且潰散巴蜀。在徐壽輝的集團,則陳友諒先後謀殺倪文俊和徐壽輝,在江州稱帝。也在這時,徐壽輝的另一部將明玉珍從這集團中分化出來,而走入四川。郭子興的集團,則以趙均用、彭早住與朱元璋之不協,而使朱元璋另樹一幟,這樣發展的結果,遂使紅巾的叛亂,走向低潮。但是叛亂卻以另一形式即群雄割據、互相火併的形式繼續發展下去。假如以前的叛亂是一種搗毀封建秩序、轟擊韃靼的統治的鬥爭,則此後的叛亂是一種新的封建勢力之生長中相互火併的鬥爭。方國珍、張士誠、陳友諒、明玉珍、朱元璋之徒,各據州郡,攻戰不休,結果,朱元璋剪除群雄結束了一百年的群盜叛亂,恢復了封建秩序,完成了大明王朝的建立。雖然使元璋得以龍飛淮甸,從容剪除群雄而無北顧之憂者,則貫通元代90年間的彌勒、白蓮教匪與江南群盜,尤其元末的大叛亂,實替他盡了不少前驅的任務,而大明王朝不過是90年來長期叛亂之最後的一個成果而已。 (收入《中國史論集》第一輯,重慶文風書局1943年12月出版) 註解: [1] 《元史》卷一五五《史天澤傳》,中華書局,1976年標點本,第3670頁。以下所引《元史》均用此版本,不另註明。 [2] 《元史》卷一五六《張弘范傳》。 [3] 《元史》卷五十八《地理志》。 [4] 多桑:《多桑蒙古史》,馮承鈞譯,上冊第三卷第4章,中華書局,1962年,第328頁。本文以下所引此書皆用此版本,不另註明。 [5] 《多桑蒙古史》上冊,第329頁。 [6] 趙翼《廿二史劄記》卷三十《元初諸將多掠人為私戶》條。 [7] 《多桑蒙古史》上冊第三卷第1章,第298頁。 [8] 同上。 [9] 《多桑蒙古史》上冊第三卷第1章,第328頁。 [10] 北京路,元初置,治大定縣,在今內蒙古寧城縣西北大明鎮。 [11] 《多桑蒙古史》上冊第三卷第6章,第345頁。 [12] 《多桑蒙古史》上冊第二卷第2章,第206頁。 [13] 《元史》卷二〇二《釋老傳》。 [14] 《多桑蒙古史》上冊第三卷第4章,第328頁。 [15] 同上書,第6章第346頁。 [16] 《通制條格》,浙江古籍出版社,1986年,第316頁。 [17] 同上書,第326頁。 [18] 以上引自《元史》卷一五三《賈居貞傳》。 [19] 陶宗儀:《南村輟耕錄》卷二十三,中華書局,1959年,第285頁。 [20] 《元史》卷二十二《武宗本紀》至大元年正月條。 [21] 《多桑蒙古史》上冊,第三卷第6章,第347—348頁。 [22] 陶宗儀:《南村輟耕錄》卷九《謠言》條;《元史》卷39《順帝本紀》至元三年五月條。 [23] 《元史》卷三十八《順帝本紀》元統二年五月條。 [24] 以上均引自《明史紀事本末》卷五《方國珍降》,中華書局1977年標點本第81頁。 [25] 以上均引自《明史紀事本末》卷五《方國珍降》,中華書局1977年標點本第81頁。 [26] 《多桑蒙古史》上冊第三卷第7章,第355頁。 [27] 《元史》卷四二《順帝本紀》至正十一年八月條。 [28] 《元史》卷四二《順帝本紀》至正十一年八月條。 [29] 《明史》卷一二二《韓林兒傳》。 [30] 《多桑蒙古史》上冊,第三卷第7章,第357—358頁。 [31] 《多桑蒙古史》上冊,第三卷第7章,第357—358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