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權、紳權與相權 · 明代的新仕宦階級

明代的新仕宦階級,社會的、政治的、文化的關係及其生活 一、新仕宦階級的產生 14 世紀勃發的民族革命,經過了二十年(1348—1368)的長期戰爭,方才告一結束。戰爭所波及的地帶,北至和林,東至高麗,南至兩廣,西至陝甘,無一地不受蹂躪,戰爭的主角最初是被統治的南人、漢人向統治者蒙古人、色目人進攻,奪取當地的政權,形成群雄割據的局面。後來這些割據者的向外發展,引起各個利益的衝突,陷於混亂的互相殘殺的吞併戰中。同時對方的統治階級也發生內部的政變——政權和軍權的爭奪!也同樣地互相吞併,發生內戰。這樣,一方面是統治者和被統治者不斷地在苦戰,另一方面統治者因內部分化而發生內戰,被統治者也因個別發展而互相吞併,結果,雙方實力俱因外戰、內戰而減削,許多有地盤、有實力的領袖都自然地被淘汰,被吞併,形成一個混亂的、分裂的、多元的局面。最後統治者因內亂而失去抵抗的能力,被統治者的無數反抗集團則為一後起的有力的革命領袖所吞併,一蹴而將盤踞中國百餘年的外族逐岀塞外,建立了一個統一的、漢族自治的大明帝國。 這一次大混戰的發動,動機是民眾不堪外族的經濟的、政治的壓迫而要求政權的讓與。 最後才一轉而喊出民族革命的口號。 在革命開始時,外表上蒙著極濃厚的宗教的迷信的罩袍,絕大多數的革命領袖和群眾都是白蓮教和彌勒教——明教的信徒,舉行著種種儀式,宣傳彌勒下世明王降生救民疾苦的口號 ;接著又加上政治的宣傳,勢力最大最成功的一個宗教領袖韓林兒又假託是宋徽宗的子孫,把這次革命解釋為宋的復國運動。一直到朱元璋出來,他自己本人及其軍隊雖然原來隸屬於上述的系統,可是他一到了能獨立行動的時候,他便決然地捨棄這雙重的、矛盾的策略——膚淺的、欺騙的神話宣傳,和已經失去時效的、冒牌的復宋掩護旗幟,更進一步,赤裸裸地提出這一次的革命的目標是民族的解放,漢族應由漢人治理的大宣言。這一鮮明的劃時代的轉變,更掀起了過去百多年被壓迫、被剝削的民族仇恨,得到知識分子和一般民眾的深切同情,地主們也因舊秩序的維持和利益的保全而加入合作,在各階層支持之下,這一新興勢力在十年中便完成了他們的使命,把整個漢族從蒙古人鐵蹄之下解放岀來,民族革命成功了! 可是從另一方面看,二十年混戰的結果雖然完成了民族革命的偉業,而在實質上,分析戰爭雙方所含的因子,官吏、地主、商人完全擁護舊勢力,和蒙古皇室及貴族站在同一戰線。在對面,革命的無數領袖——方國珍和張士誠是販私鹽的;陳友定是農人,尚且是佃農;韓林兒的祖父被罪遷謫,本人是牧羊人;郭子興是相命人的兒子;陳友諒為漁家子;徐壽輝是販布的;明玉珍家世代務農;朱元璋是遊方的窮和尚——及其群眾卻完全是另一階級,貧農、佃戶、流民組成了以推翻統治者為共同目標的革命勢力。階級意識的潛伏性劃分了雙方的群眾,農民和地主衝突的尖銳化發動了這一次戰爭。統治者是代表地主利益的,革命集團所代表的卻是農民的利益,所以在表面上儘管是揭岀政治的、民族的解放口號,而在實質上,卻完全是農民和地主的鬥爭。可是到後期民族意識的強烈自覺,使革命集團的口號從經濟的、政治的被壓迫,轉而偏重於民族地位的歧視方面去,因之,民族革命雖然完全成功,這一群領導者卻已為勝利之杯所炫惑,忘記了當初起事時的動機和目標,外族的壓迫雖已解除,同族同種間的畸形的經濟社會組織,卻並未因之而有所改變。並且,這一群成功的領袖,都因他們的勞績從下層爬到最上層,從平民變成新貴族,從農民變成大地主,代替他們所打倒的外族貴族地主的地位。同時,因參加維持舊秩序而加入朱元璋集團的舊地主,也因勞績而成為新朝的中層基礎,出任新政府和農民的中間人——如糧長、里長、甲長,或直接參加政府,他們的大量土地和社會地位,都因之而為法律所默認。再加上新朝由科舉出身的新官僚地主,和正在科舉階段中的舉、貢、生員,皇家子弟和皇帝外親及宮廷閹豎,這一新地主集團成為新帝國的新重心,新基礎,我們名之曰新仕宦階級。以暴易暴,農民所受的剝削,日積月累,愈來愈重,新統治者的榨取技術,經過長期的訓練,卻愈來愈高明。在這新的對立之下,造成了明代無數次的農民叛亂,最後最大規模的一次竟顛覆了這帝國。 由經濟的、政治的革命轉變為民族革命,雖然在當時是革命成功的主要手段——保護舊地主的利益和容納舊官僚,可是同時也正因為這轉變,忽略了革命之所以發生的背景,和最初所指出的社會病態,不能對最切要的土地問題加以徹底的、合理的解決,這是一個最輝煌的成功,同時也是一個最嚴重的失敗。 以下分兩部分敘述,第一是新仕宦階級,第二是農民 。 新仕宦階級部分所研究的對象是這一階級的社會地位所造成的政治病態,寄生於農民階層的情形,他們的生活,這一階級所產生的文化——文學、戲劇、小說、音樂、金石學、建築學……和社會風氣。 這一論文只是概括的、普泛的說明,至於屬於這一階級的思想家如薛瑄、王陽明、劉宗周、黃道周等人,文學家如宋濂、歸有光諸人,所謂獨立特行之士,不為這一階級的風氣所同流合化者,不包括在本文的說明之內。 二、法律所規定的特權階級 明代士庶兩階級的分別,從《大明律·名例》里關於文武官犯私罪一條最可以看岀。這條例規定:「文武官職,舉人,監生,生員,冠帶官,義官,知印,承差,陰陽生,醫生,但有職役者,犯贓犯奸,並一應行止有虧,俱發為民。」發為民的意思就是褫奪仕宦階級的特權。 仕宦階級最重要的特權是免役。士人一入學校,除本身外,並免戶內二丁差役。 溫寶忠的《士民說》里有這樣的話:「民間二十畝土產,不得一襴袍,則里役立碎。」 意思是說小農家如沒有人進學校,沒有一個青衿作護符,則其家業立為徭役所毀碎。關於見任官的免役,明太祖曾特降詔令說: 食祿之家,與庶民貴賤有等。趨事執役以奉上者,庶民之事。若賢人君子,既貴其身而復役其家,則君子野人無所分別,非勸士待賢之道。自今百司見任官員之家有田土者,輸租稅外,悉免其徭役。著為令。 明代里役之制,以十家為甲,百家為里,每年按甲輪值為官府服役。里長、甲長在原則上以殷戶(地主)充當。里役最為庶民所苦,獨仕宦階級可置身事外。明末劉宗周曾疏言其不平,他說: 臣生之初,見現年裡役,亦止費二三十金,積至五六十金,今遂有贏至百金者。至一承南糧解戶,則計畝約費三五兩不等而家盡破矣。獨宦戶偃然處十甲之外,不值現年。 致仕宦家居——鄉紳,除免役外,其尊嚴亦有法令的保障。這法令頒布於洪武十二年(1379 年)八月辛巳: 上諭中書省臣曰:凡士非建功名之為難,而保全始終為難。自今內外官致仕還鄉者,復其家終身無所與。其居鄉里,惟於宗族敘尊卑如家人禮,若筵宴則設別席,不許坐於無官者之下。如與同致仕者會則序爵,爵同序齒。其與異姓無官者相見,不必答禮。庶民則以官禮謁見,敢有凌侮者論如律。著為令。 甚至有由所在縣官送門皂、吏書、承應,體貌一如在官時。 其所享受之特權並可庇及宗族 。 蓄奴也是次要的特權,反之庶民如存養奴婢,便須受法律制裁。 至一般進士、舉、貢、生員,在法律上亦著有優待之條文,死罪至三宥,《明太祖實錄》記: 洪武二十年三月丙辰,常州府宜興縣丞張福生犯法當死,特宥之。先是,上以進士、國子生皆朝廷培養人材,初入仕有即麗於法者,雖欲改過不可得,遂命凡所犯難死罪,三宥之。福生以國子生故得宥。 太祖以後,這一條法令雖然無形取消,但生員如犯刑章,地方官在行文學校褫革其衣衿以前,仍不得加以刑責。如所犯非重罪,也只行文學校當局,薄責了事。其家道寒苦、無力完糧者,並由地方官奏銷豁免,因之不但本人免役免賦,甚至包攬隱庇,成為利源。顧公燮記: 明季廩生官給每歲膏火銀一百二十兩……貧生無力完糧,奏銷豁免。諸生中不安分者,每月朔望赴縣懇准詞十張,名曰乞恩。又攬富戶錢糧立於自名下隱吞。故生員有「坐一百走三百」之語。 這一階級的居室間數、建築方式、衣服材料顏色、輿馬儀從、相見禮貌,一切都按地位高下,由政府分別予以規定,不許紊越。 為保障階級的尊嚴,並著令不許和非類為婚,違者置法,例如明初李宜之案: 洪武十七年二月甲申,降江西布政使李宜之為廣西思恩縣主簿。時宜之在任,以小隸為壻。事聞,故降用之。 三、進入仕宦階級的梯子——科舉和學校 明太祖既統一了全國,用殘殺的恐怖手段,用新的行政機構來集中政權,增高皇帝的威嚴。洪武十三年(1380 年)以後,他個人綜攬國家庶務,朝廷大臣都成了備位的閒員。歷史上記著他在八天內所處理批閱的諸司奏札 1660 件,計 3391 事。 平均每天有 200 多件,400 多事,真可算是「衡石量書」,「傳餐而食」,和秦始皇、隋文帝鼎足而三了。他拼著命干,不肯放鬆一點,專憑殘殺來救濟個人精力所不及。 但隔了一兩代,嬌生慣養的年輕皇帝受不了這苦工,政權便慢慢轉移到皇帝的私人秘書——閣臣——手上,英宗以後,諸帝多衝年即位,政權又慢慢地從外廷秘書的閣臣,轉移到內廷秘書的司禮監手上。閣臣和司禮監——外廷和內廷的政權互為消長,也間或有同流合污的時候,皇帝只是一個傀儡。皇族除了拿祿米,多養孩子,在封地漁虐平民,肆作威福以外,絕對不能做一點事。中央的政權被宦官,地方的政權被仕宦階級所把持。他們和他們的宗族戚黨同時是大地主,也是大商人,因此這一階級所代表的也只是這兩種人的利益。 皇族指皇家子弟,數量很多,從明太祖起繁衍到明末,這一家系有十幾萬人。外戚包括帝婿,所謂駙馬和皇族的女婿;最主要的是后妃的家族。這兩類人都因血統的結合而取得地位和特權,在政治上不起作用。宦官的產生最簡便,經過生理上的改變便可取得資格,在政治上取得大權唯一途徑為博得皇帝歡心,方法不外乎「便嬖柔佞,妾婦之道」。這三類人都純粹是社會的寄生蟲。皇族在明代前期不許參加考試,也不許在政府服務,到末年才開放這兩條禁例。外戚和宦官則以其特殊地位,其子弟、宗族、親戚、門客往往因之而獲得科名和官職,間接地產生新官僚地主,影響政治的清明。 至於庶民進入仕宦階級的主要途徑,主要的兩條大路,一是科舉,二是學校。參加科舉和進學校的敲門磚只有一塊——八股文。明制參加科舉的必須是州府縣學的生員和國子監的監生,學校成為科舉制度的附庸。因此這兩條路其實是一條路。 科舉制度分三段,生員考試(入學考試)初由地方官吏主持,後特設提督學政官以領之。士子未入學者通謂之童生,入學者謂之諸生(有廩膳生、增廣生、附學生之別)。三年大比,以諸生試之直省曰鄉試,中試者為舉人。次年以舉人試之京師曰會試,中試者再經皇帝親自考試曰殿試。殿試發榜分三甲,一甲只三人,曰狀元、榜眼、探花,賜進士及第;二甲若干人,賜進士出身;三甲若干人,賜同進士岀身。狀元授翰林院修撰,榜眼、探花授翰林院編修,二、三甲考選庶吉士者皆為翰林官。其他或授給事、御史、主事、中書、行人、評事、太常、國子博士,或授府推官、知州、知縣等官。舉人、貢生不及第入國子監而選者,或授小京職及州縣正官,或州縣學教授。明制入內閣辦事者必為翰林,而入翰林者又必為進士。宣德(1426—1435)以前政府用人尚參用他途(如稅戶人才、吏員、徵辟等),以後則專用科舉。科舉和銓選合二為一,一旦及第,便登仕途,由此全國讀書人都以科舉為唯一出路,科舉之外無岀路,科舉之外無人才,王鏊曾暢論這一制度的弊端: 古者用人,其途非一,耕釣漁鹽版築飯牛皆起為輔弼,而芻牧賈豎,奴僕降虜,亦皆得為世用。我太祖、太宗之世,亦時時意外用人,若郁新、嚴震直之流,皆以人才至尚書。取之非一途,故才之大小,紛紛皆得效用於時。降及後世,一唯科目是尚。夫科目誠可尚也,豈科目之外,更無一人乎?有人焉不獨不為人知,即舉世知之而不見用,非不欲用,不敢用也。一或用焉,則群起而咻諸,亦且自退縮,前後相戒,謹守資格……是故下多遺賢,朝多曠事,仕法之過,端至是哉! 舉全國聰明才智之士的精力集中於科舉,科舉名額有規定,考試規定便日趨嚴酷,搜檢防閒,如對盜賊,祈寒盛暑,苦不可言。艾南英曾描寫明代科舉的苦況說: 試之日,衙鼓三號,雖冰霜凍結,諸生露立門外。督學衣裶坐堂上,燈燭輝煌,圍爐輕暖自如。諸生解衣露足,左手執筆硯,右手執布襪,聽郡縣有司唱名,以次立甬道,至督學前。每諸生一名,搜檢軍二名,上窮髮際,下至膝踵,裸腹赤踝,為漏數箭而後畢,雖壯者無不齒震凍慄,腰以下大都寒沍僵裂,不知為體膚所在。遇天暑酷烈,督學輕綺蔭涼,飲茗揮箑自如。諸生什佰為群,擁立塵坌中,法既不敢揮扇,又衣大布厚衣,比至就席,數百人夾坐,蒸薫腥雜,汗流夾背,勺漿不入口,雖有供茶吏,然率不敢飲,飲必朱鈐其牘,疑以為弊,文雖工,降一等,蓋受困於寒暑者如此。 既試,東西立瞭望軍四名,諸生無敢仰視四顧,麗立伸欠、倚語側席者,則又朱鈐其牘,以越規論,文雖工,降一等,用是腰脊拘困,雖溲溺不得自由,蓋所以縶其手足便利者又如此。所置坐席取給工吏,吏大半侵漁所費,倉卒取辦臨時,規制狹迫,不能舒左右肱,又薄脆疏縫,據坐稍重,即恐拆仆。而同號諸生嘗十餘人,率十餘坐,以竹聯之。手足稍動,則諸坐皆動,竟日無寧時,字為跛踦。 中葉以後,士風日替,懷挾搶替,成為習慣。徐學謨說: 會闈自庚戌(嘉靖二十九年,1550 年)後,舉子多懷挾博進取,有掇大魁者,始猶諱之。至丙辰(嘉靖三十五年,1556 年)以來,則明言而公行之矣。此仕進之一大蠹也。 奔競囑託,毫無忌憚。陳洪緒記: 近時奔競最甚,無如銓選、考試兩端。督學試士,已不免竿牘紛沓。若郡邑之試,請囑公然,更不復略為諱,至有形之章奏,令童子納金餉,無使縉紳專利者。 到末年則士子多以關節得第,商人、地主的子弟以金錢換科名。 科場之事,明季即有以關節進者。每科五六月間,分房就聘之期,則先為道地,或伏謁,或為之行金購於諸上台,使得棘闈之聘,後分房驗取如握券而得也。每榜發不下數十人。 在這制度之下所造成的新官僚,以利進自然以利終,讀書受苦是為得科名,辛苦得科名是為發財做官,做官的目的是發財,由讀書到發財成為一連串的人生哲學。黃省曾曾說當時的士人以士為賈: 吳人好游托權要之家……家無擔石者入仕二三年即成巨富。由是莫不以士為賈,而求入學庠者,肯捐百金圖之,以大利在後也。 謝肇淛更指出這制度和吏治的關係,和社會風氣的關係,和家庭教育的關係: 今之人教子讀書,不過取科第耳,其於立身行己不問也。故子弟往往有登 仕而貪虐恣睢者。彼其心以為幼之受苦,政為今日耳。志得意滿,不快其欲不止也。 劉宗周所論士習之壞影響於政治及社會,尤為明切。他說: 自科舉之學興而士習日壞,明經取金紫,讀易規利祿,自古而然矣。父兄之教,子弟之學,非是不出焉。士童而習之,幾與性成,未能操觚,先熟鑽刺,一入學校,闖行公庭。等而上之,勢分雖殊,行徑一轍,以囑託為通津,以官府為奴隸,傷風敗俗,寡廉鮮恥,即鄉里且為厲焉,何論出門而往,尚望其居官盡節,臨難忘身,一效之君父乎?此蓋已非一朝一夕之故矣。 由此可知這個時代的吏治貪污,寡廉鮮恥,是有其歷史的背景的。進學校得科名的唯一手段是作制義——八股文,此外的學問都非必要,不妨束之高閣。因此在這制度下所造成的學風是空疏淺薄,除八股外,於歷史、政治、經濟各方面一無所知,哲學、科學更是莫名其妙,這弊病明初學者宋濂即曾痛快地指出,他說: 治古之時,非惟道德純一而政教修明,至於文學之彥,亦精瞻弘博,足以為經濟之用。蓋自童草之始,十四經之文,畫以歲月,期於默記,又推之於遷、固、范曄之書,豈直覽之,其默記亦如經,基本既出,而後偏觀歷代之史,察其得失,稽其異同,會其綱紀,知識益且至矣,而又參於秦漢以來之子書,古今譔定之集錄,探幽索微,使無遁情。於是道德性命之奧,以至天文、地理、禮樂、兵刑、封建、郊祀、職官、選舉、學校、財用、貢賦、戶口、征役之屬,無所不詣其極。或廟堂之上有所建議,必旁引曲證以白其疑,不翅指諸掌之易也。自貢舉法行,學者知以摘經擬題為志,其所最切者,惟四子一經之箋,是鑽是窺,余則漫不加省,與之交談,兩目瞪然視,舌木強不能對。嗚呼!一物不知,儒者之恥,孰謂如是之學,其能有以濟世哉! 中葉時唐順之也說: 經義策試之陋,稍有志者莫不深病之矣……至於以舉業為教,則稍有志者亦知深病其陋矣。 謝肇淛亦大加攻擊: 我國家始以制義為不刊之典,士童而習之,白而紛如。文字之變,日異月更,不可窮詰,即登上第取華 者,其間醇疵相半,瑕瑜不掩,十年之外,便成芻狗,不足以訓今,不可以傳後,不足以裨身心,不足以經世務,不知國家何故以是為進賢之具也。 末年周順昌至坦白自悔不多讀書,為一不識時務進士: 漫以書生當局,其籌邊治河大政無論,問以簿書錢穀之數天下幾何,茫然不能對。始知書不可不多讀。平日止為八股徒,做一不識時務進士,良可嘆也。 清吳翌鳳記一明巨公故事,雖未免刻薄,卻是史實: 故明一巨公致政家居,偶過友人書塾,詢其子弟所讀何書,曰《史記》。問何人所作,曰司馬遷。又問渠是何科進士,曰漢太史令,非進士也。巨公取其書略觀之,即掩卷曰亦不見得。 在這制度下的這個時代,學術思想的貧乏,是必然的,也是應該原諒的,因為他們根本不許有思想。 政治家、財政家的寥寥可數,也是有其社會背景的,有其特別的原因的,因為那個時代根本沒有培養這類人才的專門教育。學校原來是育人才之所,明制鄉里有社學,府州縣有府學、州學、縣學,衛所有衛學,南北兩京則有國子監。《明史》說: 蓋無地而不設之學,無人而不納之教,庠聲序音,重規疊矩,無間於下邑荒徼,山陬海涯,此明代學校之盛,唐宋以來所不及也。 表面看上似乎真是極一代之盛,「唐宋以來所不及」。然而事實上恰好相反,我們先看社學的情形,明太祖曾嚴斥官吏以社學擾民: 社學一設,官吏以為營生,有願讀書者,無錢不許入學。有三丁四丁不願讀書者,受財賣放,縱其愚頑,不令讀書。有父子二人,或農,或商,本無讀書之暇,卻乃逼令入學。有錢者又縱之,無錢者雖不暇讀書亦不肯放,將此湊生員之數,欺誑朝廷。 此後便無聲無息,名實都亡了。至於府州縣學,以明制諸生入仕必由科舉,學校失去獨立培養人才的地位,在開國後即已不為社會所重視,宋濂曾說: 近代以來,急於簿書期會,而視教民為悠緩,司學計者以歲月序遷,豪右海商,行賄覓薦,往往來倚講席,雖有一二君子獲廁其中,孤薫而群蕕,一鼓吻,一投足,輒與之柚鑿。唯彼飲食是務,號稱子游氏之賤儒者,日月與居,是故稍勵廉隅者不願入學,而學行彰彰有聞者,未必盡出於弟子員。 中葉以後,則學校竟如廢寺,無復生徒肄業。陸容記: 作興學校,本是善政,但今之所謂作興,不過報選生員,起造屋宇之類而已。此皆末務,非知要者……況今學舍屢修,而生徒無復在學肄業,入其庭不見其人,如廢寺然,深可嘆息。 兩京國子監也日漸廢弛,學生品質不齊,人才日下,郭明龍任國子監祭酒,《條陳雍政疏》說: 臣初試士,舉人僅五七人,其文理優長,考在前列者書選貢耳。向非選貢一途,大學幾無文字矣。臣竊嘆天下府州縣學之士,盡皆屬文,而太學之士,乃半居寫仿。又府州縣學之士,不無以文理被黜而來,與夫商賈之挾重糈者,游士之獵原藏者,皆得入焉。是古之太學,諸侯進其選士最優最上者貢之天子;而今之太學,郡邑以其被訪被黜、無文無行者納之辟雍,良可嘆也。 郭去,劉幼安代之,朱國楨為司業。劉每嘆曰:「成甚國學,朝廷設此騙局騙人幾兩銀子,我為長,兄為副,亦可羞也。」 這是明代的國立中央大學校長告訴他的教務長的老實話。 在這一套的教育組織下,自然談不到培養人才。而且,國子監從景泰元年(1450 年)開納粟之例以後,豪紳、地主、商人的子弟都可因納粟納馬而入監,稱為例監。 末年地方學也因軍費的需要逼切,可以用錢買取,有遼生、餉生、贊生種種名目,包汝楫記: 自軍餉煩興,開遼生之例,每名輸銀百兩有奇,給授衣巾,願考試者學巨一體黜陟,不與考者青衿終身,尚有限制也。楚中協濟黔餉,別有餉生之例,每名僅二十兩,亦濫極矣。武陵、桃、沅間又有所謂贊生,納銀五六兩,縣給札付,專司行香拜賀贊禮,服色與諸生同,混見道府州邑,稱謂、起居一如諸生禮節,昂步街市,人不敢呵,此亦學宮一玷也。 因之,一般商人和地主的子弟,雖目不識丁,亦相率掉臂而入學校,避賦役,列縉紳,儼然是社會上的上層人物了。 反之,家徒四壁的寒士只要一入學校,取得學校的制服——青衿以後,其地位便已超出庶民,作威鄉里。等到一中了舉,情形更是喧赫,通譜的、招婿的、投拜門生的、送錢的都爭先恐後地來包圍了。顧公燮記明人中舉情形: 明季縉紳,威權赫奕。凡中式者,報錄人多持短棍,從門打入,廳堂窗戶盡毀,謂之改換門庭,工匠隨行,立即修整,永為主顧。有通譜者、招婿者、投拜門生者,乘其急需,不惜千金之贈,以為長城焉……出則乘大轎,扇蓋引導於前。生員則門斗張油傘前導。婚喪之家,紳衿不與齊民同坐,另構一堂名曰大賓堂,蓋徒知尚爵而不知尚德尚齒矣。 清人吳敬梓所作《儒林外史》,窮秀才范進中舉一段絕妙文字,正是顧公燮所記這情形的絕妙註腳。 而且,不但社會地位改變了,連經濟地位也改變了。一中了舉,中了進士,或做了官以後,一般困於徭役的小自耕農,自然會把田土投靠在一批新貴的門下,避免對國家的負擔,因此,這一批新仕宦階級,同時也就是大地主。反之,大商人、大地主的子弟可以拿金錢換取科第,甚至官位,以此,這兩種剝削者同時也成為新仕宦階級。新仕宦階級有地位,有大量的土地和金錢,剩餘的財貨的投資目標是兼併土地和經營商業,因此,他們同時又是大商人。官僚、地主、商人三位一體的仕宦階級,是有明一代政治的、社會的、經濟的、文化的重心,也是大明帝國政權所寄託的基礎。 四、貪污的吏治 明代仕宦階級的一生,可以從陶奭齡的《五計說》看出。他把這一階級人的一生分作五個階段。「十歲為兒童,依依父母,嬉嬉飽暖,無慮無營,忘得忘失,其名曰仙計。二十以還,堅強自用,舞蹈欲前,視青紫如拾芥,鶩聲名若逐膻,其名曰賈計。三十至四十,利慾薰心,趨避著念,官欲高,門欲大,子孫欲多,奴婢欲眾,其名曰丐計。五十之年,嗜好漸減,經變已多,仆起於鬥爭之場,享寒於險 之境,得意尚有強陽,失意逐成枯木,其名曰囚計。過此以往,聰明既哀,齒髮非故,子弟為卿,方有後子,期頤未艾,願為嬰兒,其名曰屍計。大約世人一生盡此五計,非學道人鮮自脫者。」 再從社會關係來看,這一階級人入仕的時期是見任官吏,退休的時期和入仕以前是鄉紳(明代或稱鄉官,或稱紳衿,紳指退休官,衿指生員——民間稱秀才——和舉人)。做官時期和外地的庶民發生關係,作鄉紳時期則和本地的庶民發生關係。總之,無論他們是在官或居鄉,一般的庶民都在他們的腳下生活著。 我曾習慣地把明代分作兩個段落,分水嶺是嘉靖朝(1522—1566)。談到明代的吏治時也不能例外。最好的說明是《明史·循吏傳序》: 明太祖……下逮宣仁,撫循休息,民人安樂,吏治澄清者百餘年。英武之際,內外多故,而民心無土崩瓦解之虞者,亦由吏鮮貪殘,故禍亂易弭也。嘉隆以後,資格既重……廟堂考課,一切以虛文從事,不復加意循良之選,吏治既已日始,民生由之益蹙。 嘉靖、隆慶以前,據趙翼的研究,「崇尚循良,小廉大法,幾有兩漢之遺風」 。明人陳邦彥所論更為具體扼要,他說: 嘉隆以前,士大夫敦尚名節。遊宦來歸,客或詢其囊橐,必唾斥之。今天下自大吏至於百僚,商較有無,公然形之齒頰。受銓天曹,得膻地則更相慶,得瘠地則更相吊。宦成之日,或垂囊而返,則群相姍笑,以為無能。上當齒學之初,問以讀書何為,皆以為博科第,肥妻子而已……一行作吏,所以受知於上者非賄賂不為功,而相與文之以美名曰禮。 其實這只是一種比較的說法。嘉隆以前,吏治澄清;嘉隆以後,吏治貪污,固是事實。但在實際上,我們也可說,嘉隆以前吏治亦貪污,不過不如以後之甚;嘉隆後亦有循良,但不如前此之多。我們試看洪武時代的勾捕逃軍案,兵部侍郎王志受贓二十二萬 ;盜糧案,戶部侍郎郭桓侵沒至千萬,諸司官吏系獄至數萬人 。成祖朝紀綱之貪作惡 ,方賓之貪贓 。宣宗朝劉觀之黷貨 。英宗朝王振之賄賂輳集 ,逮果、門達之勒賄亂政 。憲宗朝汪直、尚銘、梁芳 ,武宗朝劉瑾、朱彬、焦芳、韓福、張彩之權震天下,公然納賄 。幾乎沒有一個時代是不鬧得烏煙瘴氣的,和嘉靖以來的嚴嵩、魏忠賢兩個時代比較,只有程度上的差異而已。假如真有劃然不同之點,那我們可學陳邦彥的說法:嘉隆以前,社會尚指斥貪污為不道德;嘉隆以後,則社會且指斥不貪污為無能。這一社會風氣的變化,是值得今日的士大夫思之重思之的。 這一種社會風氣的造成,我在上文曾指出由於那時代人的人生哲學,從讀書到發財成一自然的體系。此外還有兩種社會環境,第一是寒士登第舉債,第二是明代官俸之薄。 寒士得科名的一天,同時也是開始負債的一天,吳應箕說: 士始一窶人子耳。一列賢書,即有報賞宴飲之費,衣服輿馬之需,於是不得不假貸戚友,干謁有司,假貸則期報以異日,謁見則先喪其在我。黠者因之而交通之徑熟,圓巧之習成。拙者債日益重,氣日益卑,蓋未仕而所根柢於仕者已如此矣。及登甲榜,費且數倍,債亦如之。彼仕者即無言營立家私,但以前此之屬債給於民,能堪之乎? 甚至一入仕途,債家即隨之赴任,京債之累,使官更不至貪污不可。陶奭齡嘗慨乎言之: 今寒士一旦登第,諸凡輿馬僕從飲食衣服之類,即欲與膏粱華腴之家爭為盛麗,秋毫皆出債家。謁選之後,債家即隨之而至,非盜竊帑藏,朘削閭閻,何以償之? 反之,官吏而不貪污,不法外弄錢,那就非狼狽萬狀不可。周順昌在做官後被債主所逼,向他的親戚訴苦說: 讀來札知諸親友之索債者,填門盈戶,甚至有怒面相訾者……做秀才時艱苦備歷,反能以館穀怡二人,當大事……今以濫叨之故,做一不乾淨人,五年宦遊,不能還諸債主,官之累人也多矣。 加之,農業社會是以家族為本體的,一人出仕,不但父母、妻妾、子女靠他養活,提高了生活的水準,甚至母族、妻族、媳族、婿族、鄉里、年誼都要一窩蜂鑽來,打抽豐,求關節,真所謂「雞犬同升」,教這人如何能不貪污? 次之,假如明代官俸如唐宋之優贍,那還可對付。可是,恰巧相反,明代官俸之薄,可說是歷史上所僅見的。宣宗時名臣楊士奇記: 宣德四年(1429 年),吏有遭笞者,捃都御史顧佐之過,謂受皂隸賂放歸。上密以示楊士奇,士奇曰所訴之事,誠有非誣,蓋今朝臣月俸止給米一石,薪炭騶咸資於皂,不得不遣半歸,使備所用。皂亦皆樂得歸耕,實官皂兩便。 鄭曉記宣德時一朝官慘劇云: 正統元年(1436 年)副都御史吳訥言:洪武年間京官俸全支,後因菅造減省,遂為例。近小官多不能贍。如廣西道御史劉准,由進士授官,月支俸米一石五斗,不能養其母妻子女,貸同道御史王裕等、刑部主事廖謨等俸米三十餘石,去年病死,竟負無還。乞下建議增俸。 正統時曹泰指出官吏之貪,由於俸薄,奏請增俸,事竟不行: 正統六年(1441 年)二月戊辰,巡按山西監察御史曹泰奏:今在內諸司文臣,去家遠仕,妻子隨行,然祿厚者月給米不過三石,祿薄者一石二石而已,其所折鈔,急不得濟,九載之間,仰事俯畜之費具,道路往來之費,親故問遺之需,滿罷閒居之用,其祿不贍,則不免移其所守,此所以陷於罪者多也。乞敕廷臣會議,量為增益,俾足養廉,其仍貪污冒法者置之重典,則貪風息矣。上命行在戶部詳議以聞,尚書劉中敷等言官員俸祿已有定製,難以增益。從之。 俸給之薄,由於折色,以米折鈔,以布折米,王瓊記: 國初定製,百官俸給,皆支本色米,如知縣月支米七石,歲支米八十四石,足勾養廉用度。後改四品以上,三分本色,七分折色。五品以下,四分本色,六分折色。後又改在外官月支本色米二石,其餘俱支折色。其折色以鈔為則,每米一石,折鈔十五貫或二十貫,每布一匹折米二十石。京官折俸四五年不得一支,外官通不得支。此貪婪之難禁也。 折色相當於現在米貼之改發代金。不發米而發同等價值的鈔,在原則上並不吃虧,可是第一月薪打折扣,只發原數的三十五分之一,第二鈔值貶價。由於這樣的左折右折,折得當時官吏無以為生,試舉一實例,據《明史·李賢傳》,當時指揮使月俸三十五石者,實支僅一石,米一石折鈔十貫,鈔一貫值錢二文至三文,由是知指揮使一月所得不過銅錢二三十文。推而上之,正一品月俸八十七石,照比例折成實支,又折起鈔再算錢,也不過月得七八十文;推而下之,正七品(知縣)月俸七石,左折右折,可憐只能拿到二三文銅錢了。其後又改定官俸折銀例,雖然官吏的收入在比例上增加了一點,可是如專靠正俸生活,也還是非餓死不可。在這情形之下,中外官仰無以事父母,俯無以畜妻子,更談不到還官債,贍親族,何況上司要賄賂,皇帝要進獻,層層剝削,除了剝削民眾,貪污以外,更有什麼辦法!要做好官,那便非像潘蕃那樣,做了若干年的方面大臣,罷官後連住宅也沒有,寄住人家終老, 海瑞剔歷內外,死後全家產只有一兩銀子,連買棺木也不夠。 這些自然是違反這社會風氣的可忽略的例外,大多數官吏很容易有辦法,找出一條生財大道。 明代前期的吏治,從英宗任用王振到武宗任用劉瑾,這階段的污濁情形是盡人皆知的。太祖、太宗二朝嚴刑重法,宣宗、孝宗二朝政局清明。現在試以這幾朝作例,分酷虐和苛斂兩方面說明。 太祖朝以酷虐知名的大臣有陳烙鐵,《明史》說他: 洪武三年(1370 年),寧知蘇州,征賦苛急,嘗燒鐵烙人肌膚,史民苦之,號為陳烙鐵。 太宗朝則有殘殺農民的丁珏: 丁珏,山陽人。永樂四年(1406 年)里社賽神,誣以聚眾謀不軌,坐死者數十人。 至於苛斂民財,以做官為發財的捷徑的,則更難仆數。其著者如太祖朝之郭桓案,《大誥》曾再三宣布其罪狀: 戶部官郭桓等收受浙西秋糧合上倉四百五十萬石,其郭桓等止收六十萬石上倉,鈔八十萬錠入庫,以當時折算,可抵二百萬石余,有一百九十萬石未曾上倉。其桓等受要浙西等府鈔五十萬貫,致使府州縣官黃文等通同刁頑人吏邊源等作弊,各分入己。 又說: 其所盜倉糧以軍衛言之,三年所積賣空,前者榜上若欲盡寫,恐民不信,但略寫七百萬耳。若將其餘倉分,並十二布政司通同盜賣見在倉糧,及接受浙西等府鈔五十萬張,賣米一百九十萬石不上倉,通算諸色課程魚鹽等項,及通同承運庫官范朝宗盜賣金銀,廣惠庫官張惠妄支鈔六百萬張。除盜庫見在寶鈔金銀不算外,其賣在倉稅糧反米上倉,該收稅糧及魚鹽等項諸色課程共折米算,所廢者二千四百餘萬精糧。 浙西有司苛斂案: 浙西所在有司,凡徵收害民之奸,甚如虎狼。且如折收秋糧,府州縣官發放,母米一石官折鈔二貫,巧立名色,取要水腳錢一百文,車腳錢三百文,口食錢一百文。庫子又要辨驗錢一百文,蒲簍錢一百文,竹簍錢一百文,沿江神佛錢一百文,害民如此,罪可宥乎? 宣宗時政府曾宣布地方官吏科斂無度之情形云: 宣德三年(1428 年)三月壬辰,敕諭北京行部曰:比者所司每緣公務,急於科差,貧富困於買辦,丁中之民服役連年,公家所用,十不二三,民間耗費,常十數倍。加以郡邑官鮮得人,吏肆為奸,徵收不時,科斂無度,假公菅私,弊不勝紀,以致吾民衣食不足,轉徙逃亡,凡百應輸,年年通欠,國家倉庾,月計不足。 英宗時夏時上言地方官吏貪酷之弊: 正統三年(1438 年)江西按察僉事夏時言:切惟今之守令,冒牧民之美名,乏循良之善政,往往貪泉一酌而邪念頓興,非深文以逞,即鉤距之求,或假公營私,或誅求百計,經年置人於肝獄,濫刑恆及於無辜,甚至不任法律而顛倒是非,高下其手者有之,刻薄相尚而避己小嫌,入人大辟者有之,不貪則酷,不怠則奸,或通吏胥以賈禍,或縱主案以肥家,殃民蠹政,莫敢誰何,遂使枉者含冤於囹圄,徒憤於桎梏,其傷和氣,乖國憲,莫此為甚。 七年以後,王振擅權用事,「畏禍者爭附振免死,賄賂臻集,籍其家得金銀六十餘庫,玉盤百,珊瑚高六七尺者二十餘株,他珍玩無算」 。孝宗時太監李廣懼罪自殺,「帝疑廣有異書,使使即其家索之,得賂籍以進,多文武大臣名,饋黃白米各千百石。帝驚曰:廣食幾何?乃受米如許!左右曰,隱語耳,黃者金,白者銀也」 。武宗信任劉瑾,上下交征,竟成賄賂世界,「瑾故急賄,凡入覲出使官,皆有原獻。給事中周鑰勘事歸,以無金自殺。令天下巡撫入京受敕輸瑾賂,延綏巡撫劉宇不至,逮下獄;宣府巡撫陸完後至,幾得罪,既賂乃令試職視事。邊將失律,賂入即不問,有反升擢者」 。綜上所記,可知地方官橫徵暴斂,以所得之一部分作家業,一部分獻給上官。地方長官又以所得分賂京中權貴和太監,京中權貴再以所得分賂太監。從太監、閣臣到地方州縣官成一連串的賄賂系統。 前期吏治貪污,政府尚執法以繩,社會輿論亦往往加以指責。後期則以貪污為正常之現象。內外上下,賄賂公行,馴至民不聊生,盜賊四起,萬曆初年高拱指出這一現象,實由於有司之貪殘。他說: 一地方之所以多賊者,實逼起於有司之貪殘,而養成於有司之蒙蔽,及其勢成,計無所出,乃為招撫之說,以苟且於目前。於是我以撫款彼,而彼亦以撫款我,東且撫而西且殺人,非有撫之實也,而徒以冠裳金幣羊酒宴犒,設金鼓以寵之與之,有司將領固有稱賊酋為翁,相對宴飲歡笑為賓主,而又投之以侍教生帖者。百姓之苦如彼,而賊之榮利乃如此,不亦為賊勸乎?奈何民之不為賊也! 細析此種現象,第一由於鄉紳和官吏的狼狽為奸,魏大中說: 百姓窮苦,皆由外吏貪殘。其所以敢於貪殘而無忌者,繇諂笑居間,求田間舍之鄉紳為之延譽,擬贖慶生;賀節投歡之有司道與之作緣,少望風解綬之巡按,多計日待遷之巡撫,而輦轂賂遺,往來如織,入計之年,尤厚以聲酬實,其應如響。故民苦貪殘者,官稱卓異,不但倖免計黜,尋且選科選道,或為吏部司官。風尚日非,仕路穢濁,貪官污吏,布滿郡邑,百姓求一日之苟活不可得,而天下幸其久安長治,萬無是理。 第二由於署印官之趁火打劫,趙南星說: 今佐領官所在貪肆害民,正官有缺,必會署事,入門即征租稅以圖加收,日夜敲朴,急於星火,俗言署印如打劫,非虛語也。 而總以催科之火耗、詞訟之贖鍰為應得之私款,公然入己,毫無避忌。方孩未《整飭吏治疏》說: 百姓何以日窮,亦曰天下貪吏多,而懲貪之法太疏耳。一邑設佐貳二三員,各有職掌,司捕者以捕為外府,收糧者以糧為外府,清軍者以軍為外府,其刑驅勢逼,雖綠林之豪,何以加焉?稍上而長吏,則有科罰,有羨餘,曰吾以備朝京之需,吾以備考滿之用,上言之而不諱,下聞之而不驚,雖能自洗刷者固多,而拘於常例者不盡無也。又上之而為郡守方面,歲時則有獻,生辰則有賀,不謀而集,相摩而來,尋常之套數,不足以獻芹,方外之奇珍,始足以下點,雖能自洗刷者固多,而拘於常例者不盡無也,蕭然而來,捆載而去。夫此捆載者,非其攜之於家,雨之於天,又非輸於神,運於鬼,總皆為百姓之脂膏,又窮百姓賣兒賣女而得之耳。如是安得不日剝日削,以至於盡也。而銓司之考成,止於罷職,撫按之彈劾,極於為民,夫攜有餘之金錢,高田廣宅,歌兒舞女,肥肉美酒,彼亦何所不愉快而需此匏瓜之進賢乎? 趙南皇《朝覲合行事宜疏》也說: 今士人一為有司,往往不期月而致富,問其所以,率由條鞭法行,錢糧經有司之手,重收而取羨餘,加派在其中矣。而數年來又以軍興加派,則加重收而取羨餘,是加派無已矣。有司之貪如此,民安得不為盜,小盜起而大盜隨之,皆有司為之竽也。 所謂羨餘即是火耗,顧亭林說得最為明白: 火耗之所由起,其起於徵銀之代乎?……夫耗之所生,以一州縣之賦繁矣,戶戶而收之,銖銖而納之,不可以瑣細而上諸司府,是不得不資於火,有火則必有耗,所謂耗者特百之一二而已。有賤丈夫……藉火耗之名,為巧取之術,蓋不知起於何年,此法相傳,官重一官,代增一代,以至於今,於是官取其贏十二三,而民以十三輸國之十。里胥之輩又取其贏十一二,而民以十五輸國之十。其取利則薄於兩而厚於銖,凡徵收之數兩者,必其地多而豪有力,可以持吾之短長者也;銖者必其窮下之戶也,雖多取之不敢言也。於是兩之加焉十二三,而銖之加焉十五六矣,薄於正賦而厚於雜賦,正賦耳目之所先也,雜賦其所後也,於是正賦之加焉十二三,而雜賦之加焉或至於十七八矣。解之藩司,謂之羨余,貢諸節使,謂之常例,責之以不得不為,護之以不可破,而民之困未有甚於此時矣。 馴至以火耗贖鍰為國有之常例,於常例外更辟財源,國家頒一令,地方興一事,都成官吏之利藪,劉宗周《敬條職掌疏》: 今日吏治之污,如催科而火耗,詞訟而贖鍰,已視為常例未厭也。及至朝廷頒一令,則一令即為漁獵之媒。地方有一事,則一事即為科斂之籍,官取其一,吏取其九,一者嘗見持而九者遂不敢問,民費其十,上供其一,十者方取贏,而一者愈苦不足。以是百姓視上官如仇讎,一旦有事,可獻城則獻城,可從賊則甘心從賊,計不反顧也……一令耳,上官之誅求,自府而道而司而撫而按而過客而鄉紳,而在京之權要,遞而進焉,肆應不給。而至於營升謝薦之巡方御史尤甚。即其間豈無矯矯自好者,而相沿之例,有司已捆載而往遺其家,巡方不及問也。如是者一番差遣,一番敲吸,欲求民生之不窮且盜以死可得乎? 地方守令更動一次,民間即被剝削數百萬;巡方御史出巡一次,地方又被剝削數百萬: 崇禎三年(1630 年)梁廷棟言:一歲陰為加派者不知其數。如朝覲考滿行取推升,少則費五六千金,合海內計之,國家選一番守令,加派數百萬。巡撫查盤訪緝饋遺謝薦,多者至二三萬金,合天下計之,選一番巡方,天下加派百餘萬。 內外官的賄賂技術,也隨吏治風氣而進步,前期的黃米、白米,到後期末年易以雅稱為書帕,饋遺金珠時必以書為副。劉宗周《敬循職掌條例列風紀之要以佐聖治疏》說: 往者京師士大夫與外官交際,自臣通籍時有科三道四之說,識者已為之噦嘔。其後稍稍濫觴……禁愈嚴而犯者愈眾,情愈巧。臣受事冬官時,見內外官相見以贄,輒袖手授受,不令班皂見窺,至列柬投遞,必托小書名色曰十冊二十冊以示諱……久之白鏹易以黃金,致長安金價日高,如是者習以成風,恬不為恥。 徐樹丕亦記: 往時書帕惟重兩衙門,然至三四十金至矣。外舅宮詹姚公(希孟)為翰林時,少者僅三四金,余所親見,此不過往來交際之常,亦何足禁。今上嚴旨屢申,而白者易以黃矣,猶嫌其重,更易以圓白而光明者。近年來每於相見揖時,口敘寒暄,兩手授受,世風日偷,如江河之下,不可止矣。 清人蔣超伯指出由於這一種風氣,使一般地方官喜歡濫刻文集,以為應酬之用,魯魚亥豕,不可卒讀,他說: 明世苞苴盛行,但其饋遺必以書為副,尤以新刊之本為貴,一時剞劂紛如,魯魚罔校,如陳埴《木鍾集》弘治中溫州知府鄭淮重刊,都穆《南濠詩話》乃和州知州黃桓所刻,其序雲捐俸繡梓,用廣厥傳。似此不一而足。 這種風氣沿襲到清朝,有名的理學家儀封張伯行在每一任上,科斂民財,專刻前代理學書,卻又偷工減料,只刻原書的一部分,或腰斬,或凌遲,而總顏曰《正誼堂叢書》,即是一個好例。 中央各機關中以戶部掌國家出納,吏部掌官吏銓選,故弊亦最重。試各舉一例說明,李清記: 上虞趙鉞老部胥,奸蠹也。因與部諸新胥瓜分不平,憤激上密疏盡發積弊:一,遼鹽原議引價四萬餘兩解部充餉,而米不納寧遠,銀亦不交戶部,二十餘年誑納可百萬金。一,新增附綱二十九萬引,多無歸著,及天津派買米豆並帶運追此掛欠米折船價水腳各項,盡屬侵漁,每年數十萬。一,長蘆及淮北鹽價逋負甚多,必責按年征解。朋扣馬乾為各鎮道將侵分,歲數十餘萬。一,各處屯牧加增錢糧,並不察催,皆被侵隱。一,召買弊大,宣鎮每年十二萬尤為奸蠹,即他處可省亦數十萬。一,各州縣攤派里甲儲備米豆,不可勝計,亦宜察核。 這是明北都傾覆前一年的事。竭全國的民脂民膏,不用之軍,不用之國,卻一部分徒飽貪官污吏的私囊,這是最可痛心的記載。關於吏部的,趙南星《陳銓曹積弊疏》: 天下之行私最便而得利最厚者,莫過於吏部。今之士人以官爵為性命,以鑽刺為風俗,以賄賂為交際,以囑託為當然,以循情為盛德,以請教為謙厚。聞有司管選者,每遇朝退,則三五成群,如牆而遮留之,講升,講調,講地方,講起用。既唯喏矣,則又有遮留者,恆至嗌干舌敝而後脫。一至署中,則以私書至,其三五聯名者謂之公書,填戶盈幾,應接不暇,麵皮世界,書帕長安。 馴至科場亦講關節,勾結試官,出賣題目。 輔臣——內閣大學士是行政中樞最高人物,也多由賄賂太監入閣,黃尊素說: 大拜之事,相傳必用間金數萬,有類富人為注。館中諸公明對人名,某某俱有以數萬獲之。沈吳興(淮)入相,誘洞庭翁姓者五萬金,以總戎許之。其餘廢弁棄官以千金進者不可勝計。即他相號稱賢者往往為之。 其他著例如高拱之復相,由於邵芳行賄大璫。 周延儒之復相,由於吳昌時之交關近侍。 富人地主廢弁棄官大家湊錢投資使某一人入閣執政,事成後以中外要官為酬傭分紅之報償,再從所任官上科斂搜括,收回資本和利息,這是明代的吏治,也是明代所以亡國之主因! 五、鄉紳——舉、貢、生員和鄉官 見任官作惡於外,鄉紳——鄉官和紳衿——則作惡於鄉里。趙翼曾說: 前明一代風氣,不特地方有司私派橫征,民不堪命。而縉紳居鄉者亦多倚勢恃強,視細民為魚肉,上下相護,民無所控訴也。 在農業社會的家族集團之下,鄉紳的身份不但是蔭及子孫,並且榮及祖考,一人及第,舉族登天。其所以敢於作惡,第一因為他們是統治階級的中堅分子,有法律上的特殊而且多方面的保障。第二因為鄉官多半是顯宦,他的政治地位必然高於地方守令,舉、貢、生員則為將來之顯宦,地方官也不敢或不願得罪。謝肇淛論吏治與巨室說: 今之仕者,寧得罪於朝廷,無得罪於官長;寧得罪於小民,無得罪於巨室。得罪朝廷者,竟冒批鱗之名;得罪於小民者,可施彌縫之術。惟官長、巨室,朝忤旨而夕報罷矣。欲吏治之善,安可得哉! 趙南星也說: 夫吏於士者,不過守令。而鄉官之中多大於守令者,是以鄉官往往凌虐平民,肆行吞噬,有司稍稍禁戢,則明辱暗害,無所不至。 第三明人重年誼和鄉誼,科舉的同榜構成師生和同年的政治關係,同一鄉里則又構成同鄉關係。這兩種關係在政治上的表現,是黨爭;在地方的反映,是利用在朝的座主、同年、同鄉來控制地方守令,使其顧惜前途,不敢加以鈐制。尤其是父兄或子弟在朝的鄉紳,更是勢焰熏赫,奴使守令,成為地方政府的太上政權。 鄉紳作惡於鄉里,方面很多。第一是包攬詞訟,囑託官府。舉例說: 永樂二十年(1422 年)八月壬寅,皇太子謂吏部、刑部、都察院臣曰:比年各處閒吏群聚於鄉,或起滅詞訟,擾攬官府,虐害平民,為患不少。 陶奭齡記: 今寒士登第……謁選之官……及其罷官歸休,則恣橫於鄉黨,居間請託,估計占奪,無所不至,安得國有廉吏,鄉有端人? 劉宗周《責成巡方職掌疏》說: 江南冠蓋輻輳之地,無一事無紳衿孝廉把持,無一時無紳衿孝廉囑託,有司惟力是視,有錢者生。且亦有釁起瑣褻,而兩造動至費不資以乞居間之牘,至輾轉更番求勝,皆不破家不已。甚至或徑行賄於問官,或假抽豐於鄉客,動盈千百,日新月盛。 顧公燮記明季縉紳云: 明季搢紳……尤重師生年誼,平昔稍有睚眥,即囑撫按訪挐。甚至門下之人,遇有司對簿將刑,豪奴上稟主人呼喚,立即扶出,有司無可如何。其他細事,雖理曲者亦可以一帖弭之。 甚至以理學自命,正襟危坐者,也要干涉官府,艾南英《復陳怡雲公祖書》: 敝鄉理學之盛,無過吉安。嘉隆以前,大概質行質言,以身踐之。近歲自愛者多,而亦不無仰愧前哲者,田土之訟,子女之爭,告訐把持之風,日有見聞,不肖視其人皆正襟危坐以持論相髙者也。 第二是隱庇徭役,靠損小民。顧亭林說: 天下之病民者有三:曰鄉官,曰生員,曰吏胥,是三者法皆得以復其戶而無雜泛之差,於是雜泛之差乃盡歸於小民。今之大縣至有生員千人以上者,比比也。且如一縣之地有十萬頃,而生員之地五萬,則民以五萬而當十萬之差矣。一縣之地有十萬頃,而生員之地九萬,則民以一萬而當十萬之差矣。民地愈少,則詭寄愈多;詭寄愈多,則民地愈少,而生員愈重。富者行關節以求為生員,而貧者相率而逃且死。故生員之於其邑人,無絲毫之益,而有丘山之累。然而一切考試科舉之費,猶皆派取於民,故病民之尤者生員也。 錢謙益《譚公墓志銘》: 吳中士大夫……田連阡陌,受請寄,避繇役,貽累閭里。 至於一般地主,子弟太不成才,無法進學校,則以金錢營充中外各機關吏役。英宗正統七年(1442 年)應天府尹李敏奏: 本府上元、江寧二縣富實丁多之家,往往營充欽天監、太醫院陰陽、醫生,各公主府墳戶,太常、光祿二寺廚役及女戶者。一戶多至一二十丁,俱避差役,負累小民。 或竄名府縣為隸卒: 奸民避役者,率役司府為隸卒,主者納其賂而庇之。多者百餘人,少者亦七八十人。 第三是豪奪田宅,有同白著,試以英宗朝事為例: 正統元年(1436 年)十月戊寅,命監察御史李彝、於奎往南京,賜之敕日:比者南京有等權豪之人,不畏公法,侵凌軍民,強奪田畝,占據市肆,隱匿軍囚,種田看莊小人依附為非,良善被其擾害。 彝等廉得中官外戚所占田地六萬二千三百五十畝。房屋一千二百二十八間。 景泰二年(1451 年)戶部所議寬恤條例中說: 順天、河間等府縣地土,多被官豪蒙曨奏討,及私自占據,或為草場,或立莊所,動計數十百頃,間接小民納糧地畝,多被占奪,歲賠糧草。 成化十年(1474 年)蔣琬上言: 大同、宣府諸塞腴田無慮數十萬,悉為豪右所占。畿內八府良田半屬勢要家,佃民失業。 弘治(1488—1505)時外戚王源占奪民產至二千二百餘頃: 外戚源賜田初止二十七頃,乃令其家奴別立四至,占奪民產至二千二百餘頃。及貧民赴告,御史劉喬徇情曲奏,致源無忌憚,家奴益橫。 世宗時夏言《奉敕勘報皇莊及功臣國戚田土疏》說: 近年以來,皇親侯伯憑藉寵昵,奏討無厭,而朝廷眷顧優隆,賜予無節,其所賜地土多是受人投獻,將民間產業奪而有之。如慶陽伯受奸民王政等投獻,奏討慶都、清苑、清河三縣地五千四百餘頃。如長寧伯受奸民魏忠等投獻,奏討景州東光等縣地一千九百餘頃。如指揮僉事沈傅、吳讓受奸民馬仲名等投獻,奏討滄州靜海縣地六千五百餘頃。以致被害之民,構訟經年,流離失所,甚傷國體,大失人心。 景恭王於嘉靖四十年(1561 年)之國,多請莊田,其他土田湖波侵入者數萬頃。 潞王在京邸時王店王莊遍畿內,居藩田多至四萬頃。 福王之國時,詔賜莊田四萬頃,中州腴土不足,取山東、湖廣田益之,尺寸皆奪之民間,伴讀、承奉諸官假履畝為名,乘傳岀入,河南北齊楚間所至騷動。 假如照人口和土地的比率,平均每一小農耕種十畝的話,那明末一個親王就國,以法令所占奪的田土,夠四十萬個小農家的生活,再以每家平均五口計算,一親王奪田四萬頃,就有二百萬農民餓死。 第四是擅役鄉民,廣興造作。例如武宗朝之焦芳: 芳居第宏麗,役作勞數郡。 松江之錢尚書: 松江錢尚書治第,多役鄉人,磚甓亦取給於役者。有老傭後至,錢責之,對曰:某擔自黃瀚墳,路遠故遲耳。錢益怒,答曰:黃家墳亦吾所築,其墳亦取自舊冢,勿怪也。 世宗朝之嚴世蕃: 世蕃得罪後,與羅龍文日誹謗時政,其治第役眾四千。 第五是營放收息,重利盤剝。方孝孺記: 洪武初,寧海及鄰縣飢,里中富人以麥貸貧乏者,每斗責谷二斗三升,乘時取倍獲之息。 成祖朝宗室有以取息虐民遭戒敕者: 永樂十年(1412 年)敕靖江之輔國將軍贊億曰:監察御史言爾交通衛卒,以錢貨民,多取利息,至系人妻孥,逼脅鬻居以償所負,國家舊制四品以上官不得與民爭利,汝宗室之親,乃恣肆如此乎? 宣宗朝政府且指出高利貸為貧民流移之一因: 宣德五年(1430 年)九月戊申,上諭掌行在戶部事兵部尚書張本曰:聞各處細民,多因有司失於撫字,及富豪之家施貸取息過虐,以致貧窘,流移外境。 英宗朝至重申權豪勢要違例收息之禁: 正統五年(1440 年)四月乙未,嚴違例收息之禁。先是駙馬都尉石璟家奴訴領璟銀鈔借與衛軍,取索不還,乞為追理。上命行在戶部檢例言,洪武舊制,凡公侯內外文武四品以上官不得放債。永樂中亦嘗禁約。今璟家奴放債而欲官追,於法有違。上命行在都察院執問懲治,仍揭榜申明舊制,嚴加禁約,有權豪勢要仍前故違,及有司聽囑同害百姓者俱罪不宥。 但此禁例,亦顯然只是具文,觀下引一事可知: (外戚)孫忠家奴貸子錢於濱州民,規利數倍。有司望風奉行。民不堪訴詣朝,言官交章劾之,命執家奴戍邊,忠不問。 至各地方則更豪無忌憚,以為兼併蠶食之手段: 正統十三年(1448 年)六月甲申,浙江按察使軒輗言:各處豪民私債,倍取利息,至有奴其男女,占其田產者,官府莫敢指斥,小民無由控訴。 小民無力償納,往往破產,吳寬記: 民歲漕粟輸納多不足,豪家利以金貸,比比破產。 或則以田產典質,無力取贖,產去而稅存: 正統元年六月戊戌,湖廣辰州府沅陵縣奏:民多因賠納稅糧,充軍為事貧乏,將本戶田產,典借富人錢帛,歲久不能贖,產去稅存,衣食艱難。 或則以房屋抵押,無力取贖,即被沒收: 正統六年五月甲寅,直隸淮安府知府楊理言:本府貧民以供給繁重,將屋宅典與富民,期三年贖以原本,過期即立契永賣。以是貧民往往趁食在外,莫能招撫。 或借則以銀,而償則以米,取數倍之息。顧炎武記: 日見鳳翔之民,舉債於權要,每銀一兩,償米四石,此尚能支持歲月乎? 政府雖明知有這種兼併情形,也只能通令私債須等豐收時償還,期前不得追索。可是結果這一仕宦階級就因此索性不肯借貸,農民在春耕時,修理農具,準備種子,收購肥料,在在需錢,平時則或有疾病死亡,苛稅力役,都非錢不辦,一遇天災兵禍,更是一籌莫展,政府不能救濟,鄉紳地主又拒絕借貸,貧農更是走投無路。政府只好又自動把這法案取消,讓地主得有法律上允許的自由兼併的機會: 景泰二年(1451 年)八月癸巳,刑部員外郎陳金言:軍民私債,例不得追索,俟豐稔歸其本息。以此貧民有急,偏叩富戶,不能救濟。宜聽其理取。從之。 第六是擅抽私稅,擾苦商民。宣德八年(1433 年)順天府尹李庸言: 比奉命修築橋道,而豪勢之家,占據要路,私搭小橋,邀取行人,榷取其利,請行禁革。上曰:豪強擅利至此,將何所不為?命行在都察院揭榜禁約,不悛者具以名聞。 英宗時駙馬都尉焦敬至私科商稅,為有司舉發,奉特旨赦罪: 正統元年(1436 年)十二月甲申,駙馬都尉焦敬令其司副李昶於文明門外五里建廣鯨店,集市井無賴,假牙行名,詐稅商販者錢,積數十千。又於武清縣馬駒橋遮截磁器魚棗數車,留店不遣。又令閽首馬進於張家灣溧陽閘河諸通商販處詐收米八九十石,鈔以千計。事覺下刑部,昶等俱引伏。尚書魏源上其罪,請執敬治之。上曰:姑赦敬、昶等,征其贓,人杖八十釋之。 憲宗時著令嚴治,入律正條: 成化十五年(1479 年)七月二十二日節該,欽奉憲宗皇帝聖旨,管莊佃僕人等占守水陸關隘,抽分掯取財物,挾制把持害人的,都發邊衛永遠充軍。欽此! 但到世宗時,犯者仍不過輸贖: 嘉靖二十年(1541 年)言官劾勳爵權豪家置店房,科私稅。惠安侯張鑭亦預,輸贖還爵。 第七是經營商業,和民爭利,如行商中鹽,例如成祖朝之蔡福: 永樂八年(1410 年)十月乙未,行在都察院左副都御史李慶言:公侯都督往往令家人子弟行商中鹽,凌轢運司及各場官吏,倍數多支。朝廷申明舊制,四品以上官員之家,不許與民爭利。已令罷支,今都督蔡福等妄行奏請,既付於法,其公侯有犯者,亦宜鞫治。上曰:姑勿治。令戶部榜諭禁止。 憲宗朝之趙陽: 成化十七年(1481 年)中官趙陽等乞兩淮鹽十萬引,帝已許之。戶部左侍郎潘榮等言,近禁勢家中鹽,詔旨甫頒,而陽等輒違犯,宜正其罪。帝為切責陽等。 這一階級以其雄厚之財力,政治之背景,獨占市場,操縱物價,小商人因之失業破產,弊不可言,英宗時曾敕戶部指出這一弊端: 正統九年(1444 年)四月壬辰,敕戶部曰:朝廷令人易納馬草,開中鹽場,本期資國便民。比間各場納草之人,多系官豪勢要及該管內外官,貪圖重利,令子侄家人伴當,假託軍民,出名承納。各處所中鹽糧亦系官豪勢要之家占中居多,往往挾勢將雜糙米上倉,該管官司畏避權勢,輒與收受,以致給軍,多不堪用。及至支鹽,又囑管鹽官攙越關支,倍取利息,致無勢客商,守支年久不能得者有之。喪資失業,嗟怨莫伸,其弊何可勝言! 如開行列肆,例如世宗朝之郭勛: 翊國公郭勛被劾下獄,有司勘勛京師店舍多至千餘區。 周能父子: 周瑛嗣封慶雲伯,封殖過於父。嘉靖中於河西務設肆邀商貸,虐市民,虧國課……周壽嘗奉使道呂梁洪,多挾商艘,主事謝敬不可。壽與關,且劾之,敬坐落戢。 楚中宗室之開紬帛店: 楚宗錯處市廛者甚多,經紀貿易與市民無異。通衢諸糹由帛店俱系宗室。間有三吳人攜負至彼開鋪者,亦必借王府名色。 吳中士大夫之急於貨殖,黃省曾記: 自劉氏、毛氏創起利端,為鼓鑄囤房,王氏債典,而大村名鎮必張開百貨之肆,以榷管其利,而村鎮之負擔者俱困,由是累金百萬。至今吳中搢紳仕夫,多以貨殖為急,若京師官店六郭開行債典興販鹽酤,其術倍克於齊民。 至福建則以地勢瀕海,豪紳巨室多投資于海外貿易,在禁海時期,稱為通蕃。何喬新《福建按察司副使辛公(訪)墓表》: (訪)奉敕巡視海道。瀕海大姓私造海艦,歲出諸番市易,因相剽殺。公捕其黨渠,沒入其艦,事連達官,窮治甚急。其家訟於御史,誣公激變良民。或勸公少緩其獄,公奮曰:吾寧報法而死,不思賣法而生也。於是奸民屏息,海道肅清。 蔡清《椒丘先生(何喬新)傳》記福清薛氏: 福清薛氏以所居瀕海,歲出諸蕃互市,事覺,遂聚眾欲為亂。先生掩其不備,盡獲其渠,海道以寧。 海上風濤險惡,一有虧折,便擄掠行旅,成為海盜,張燮說: 閩在宋元俱設市舶司,國初因之,後竟廢。成弘之際(1465—1505),豪門巨室,間有乘巨艦貿易海外者,奸人陰開其利竇,而官人不得顯收其利權,初亦漸享贏,後乃勾引為亂,至嘉靖而弊極矣。 甚或加入倭寇,為之嚮導,為虎作倀。由此當時的仕宦階級以利害不同分裂為兩派相對立,在內地兼併農民寄生於土地的主張禁海,片帆不許出港,絕通蕃即所以絕倭寇。在沿海經營海外貿易寄生於海洋的,就主張開放海禁,重設市舶司,以為海通後貿易發達,人民生計優裕,海盜自然絕跡。這兩派的爭論甚至影響國策和政局,嘉靖時朱紈的自殺就是一個著例: 朱紈長洲人……嘉靖二十六年(1547 年)七月倭寇起,改提督浙閩海防軍務巡撫浙江。初明祖定製,片板不許入海。承平久,奸人闌出入勾倭人及佛郎機(葡萄牙)諸國入互市。閩人李克頭、歙人許棟據寧波之雙嶼,司其質契。勢家護持之,漳、泉為多,或與通婚姻。假濟渡為名,造雙桅大船,運載違禁物,將吏不敢詰也。或負其直,棟等即誘之攻剽,負直者脅將吏捕逐之,泄師期令去,期他日償,他日至,負如初,倭大怨恨,益與棟等合……紈巡海道……謂不革渡船,則海道不可清;不嚴保甲,則海防不可復。上疏具列其狀,於是革渡船,嚴保甲,搜捕奸民。閩人資衣食于海,驟失重利,雖士大夫家亦不便也,欲沮坯之……勢家既失利,則宣言被禽者皆良民,非賊黨,用搖惑人心……紈執法既堅,勢家皆懼……紈且曰:去外國盜易,去中國盜難;去中國瀕海之盜猶易,去中國衣冠之盜尤難。閩浙人益恨之……吏部用御史閩人周亮及給事中葉鏜言,奏改紈巡視以殺其權……中朝士大夫先入浙閩人言,亦有不悅紈者矣……紈語復侵諸勢家。御史陳九德遂劾紈擅殺,落紈職,命兵科都給事中杜汝禎按問。紈聞之,慷慨流涕曰:吾貧且病,又負氣不任對簿,縱天子不欲死我,閩浙人必殺我,吾死,自決之,不須人也。制壙志作絕命詞,仰藥死……未幾海寇大作,毒東南者十餘年。 這是一次大陸和海洋的鬥爭,也是農業和商業的鬥爭,朱紈代表內地的農業地主的利益,周亮、葉鏜、陳九德等閩浙人則代表沿海的新商業資本家的利益。我國祖先從西北向東南發展,到十四五世紀已發展到盡頭,尤其是閩浙人多地狹,向南發展到海洋本是一個自然的趨勢,明初的禁海令是反時代潮流的。朱紈的死,正說明是這反時代潮流的必然的犧牲。也說明這時代的新商業資本家在政治上和社會上的力量。 第八是抑買貨物,占奪水利,例如明初之番禺土豪: 番禺土豪數十人,遇閭里珍貨,輒抑價買之,稍不如意,即誣以鈔法,人莫敢誰何。 明末之溫體仁: 御史毛九華劾體仁居家時,以抑買商人物,為商人所訴,賂崔呈秀以免。 弋陽官陂之碓磨: 正統八年十二月戊戌,吏部聽選官胡秉賢言:臣原籍江西弋陽縣,有官陂二所,民田三萬餘畝,借其灌溉。近年被沿陂豪強之人,私創碓磨,走泄水利,稍有旱暵,民皆失望。 西湖菱芡之利: 杭州西湖傍近,編竹節水,可專菱芡之利,而惟時有勢力者可得之。故杭人有俗謠云:十里湖光十里笆,編笆都是富豪家,待他十載功名盡,只見湖光不見笆! 順德之占沙搶割,陳邦彥《中興政要書·保民篇》第三《禁侵漁》: 臣鄉田多近海,或數十年輒有浮生。勢豪之家,以承餉為名,而影占他人已成之稅田,認為己物,業戶畏之而不敢爭,官司聞之而不能直,此所謂占沙也。及至秋稼將登,豪家召募打手,駕使大船,列刃張旗,以爭新占之業。其後轉相摹仿,雖夙昔無因者,亦皆席捲而有之,耕者之少不敵搶者之多,或殺越折傷而不能問,此所謂搶割也。斯二者小民積怨深怒,皆歸怒於鄉紳……去冬寇犯彬、桂,民言至有願寇之來與鄉紳俱斃者。 「時日曷喪,予與汝偕亡。」這兩句話正可做明代農民對鄉紳的怨恨的註腳。 第九是淫虐殺人,無惡不作。例如楊稷: 楊士奇子稷居鄉,嘗橫暴殺人,言官交劾。朝廷不加法,以其章示士奇。又有人發稷橫虐數十事,乃下之理。 梁次攄: 梁儲子次攄為錦衣百戶。居家與富民楊端爭民田,端殺田主,次攄遂滅端家二百餘人。武宗以儲故,僅發邊衛立功。 這兩個都是閣臣的兒子,在家當鄉紳,前一個到楊士奇死後才正法,後一個則僅發邊衛充軍了事。又如衍聖公案: 成化丙戌(1466 年)三月癸卯,衍聖公孔弘緒坐奸樂婦四十餘人,殺無辜四人,法當斬,以宣聖故,削爵為民,以弟洪泰代官。 同一年的張真人案: 四月戊午,正一嗣教大真人張元吉坐僭用器物,擅易制書,強奪子女,先後殺平人四十餘人,至有一家三人者。法當凌遲處死,下獄禁錮。尋杖一百戍鐵嶺,而子亥慶得襲。元吉竟以母老放歸。 這一對又因為是孔子和張道陵的子孫,是幾千年來的老牌鄉紳,雖然是窮凶極惡的殺人犯,也竟可以逍遙法外,並且其地位還許其子弟承襲!又如程峋至公開和地方士民相殺,彭孫貽記: 永平薦紳程峋蓄蒼頭健兒數百,為害里黨。士民揭竿與角,相殺亡算。 甚至以理學自命的正人君子,也私法殺人: 羅倫里居,立鄉約以整頓風俗,其法甚嚴,莫敢不遵,獨有強梁二人不服,且屢違教令,乃命其徒共執投水中。 此外如王應熊任首輔,其弟王應熙在鄉作惡的罪狀至四百八十餘條,贓一百七十餘萬。 溫體仁、唐世濟的族人,甚至作盜,為盜奧主。 湯一泰倚從子湯賓尹之勢,強奪已字之女,逼之至死。 文學家茅坤的家人也倚仗主勢,橫行鄉里。 陳於泰、陳於鼎的兄弟在鄉作惡,致引起民變。 國法不論是非,但論社會階級,議親則裙帶,議貴則家族,有錢有勢有地位的都可無所不為,無惡不作,農民無所控訴,只好造反: 白蓮賊徐鴻儒薄勝縣,民什九從亂。知縣姬文允徒步叫號,驅吏卒登陴不滿三百,望賊輒走,存者才數十。問何故從賊,曰:禍由董二。董二者,故延綏巡撫董國光子也,居鄉貪暴,民不聊生,故從賊。 替鄉紳作惡的爪牙是豪奴悍仆。奴僕的來源,一是價買,例如楊繼盛遺囑所說: 曲鉞他若守分,到日後與他地二十畝,村宅一小所。若是生事,心裡想回去,你就令你兩個丈人商議告著他……原是四兩銀子買的他,放債一年,銀一兩得利六錢,按著年問他要,不可饒他,恐怕小廝們照樣行,你就難管。 一是投靠,如顧公燮所記: 明季搢紳,豪奴悍仆,倚勢橫行,里黨不能安居,而市井小民,計惟投身門下,得與此輩水乳交融,且可憑為城狐社鼠,由是一鄉一邑之地,掛名僮僕者十有二三。 尤其是一般小農,稍有田產,僅可生活,經不起苛稅和里役的剝削,唯一的辦法是投靠鄉紳之門為奴,藉以逃避對國家的負擔。徐階是嘉靖朝的名相,家人多至數千,大半都是由投靠而來。于慎行說: 華亭家人多至數千,有一籍記之,半系假借。海(瑞)至相君第,請其籍削之,僅留數百以供役使,相君無以難也。 二者都立有身契,世世子孫不能改,奴倚主以避稅避役,橫行作惡;主則利用奴作爪牙,作敲詐的工具,如明後期婁東情形: 婁風俗極重主僕,男子入富家為奴,即立身契,終身不敢雁行立。有役呼之,不敢失尺寸,而子孫累世不得脫籍,間有富厚者以多金之,即名贖而終不得與等肩,此制馭人奴之律令也。然其人任事,得因緣上下,累累起家為富翁,最下者亦足免饑寒,更借托聲勢,外人不得輕相呵,即有犯者,主人必極力衛捍,此其食主恩之大略也。 如黃尊素所記宛劉氏事: 宛有劉氏者登戊戌第,其先世濟惡。父以一日殺太平夫婦三人系獄,子登第得脫。劉自戊午自上江道罷秩,即蓄僕從數百人,養陸博酒徒數十輩,田宅之美者,子女之少者皆鉤致之,以罄其所有,或把其陰事,或因其怨家,名謂投獻。以是膏腴厭豐國中,民間百舍中產無不失業。訴於道府,置不為理。 和平民不同的是不許讀書應試和通婚。謝肇淛說: 長樂(奴庶)之禁甚厲。為人奴者,子孫不許讀書應試,違者必群擊之。及之新安,見其俗不禁出仕而禁婚姻。 主奴的關係純由金錢造成,用法律保障。一到社會局面改變的時候,秩序擾亂,法律無靈。17 世紀中葉,遂發生普遍的奴變。 六、生活與文化 這時代這一階級的生活,除了極少數的例外,可以用「驕奢淫逸」四字書之。風行草偃,以這階級作重心的社會,也整個地被濡染在風氣中。由這種生活和風氣所產生的文化,當然也是多餘的,消費的,頹廢的。 驕奢淫逸的生活,在明代前期即已有人具體地指出,以當時的首都京師——北京作代表,一事佛,二營喪,三服食,四倡優,五賭博: 正統十三年(1448 年)八月己卯,巡按直隸監察御史陳鑒言:今風俗澆浮,京師為甚。冠攘竊發,畿甸為多。此愚者以為迂緩不急之務,而知者所深慮也。臣推其故有五:其一軍民之家,事佛過盛,供養布施,傾貲不吝。其二營辦喪事,率至破家,唯夸觀視之美,實非送死之益。其三服食靡麗,侈用傷財。其四倡優為蠢,淫敗無極。其五賭博破產,十凡八九。凡此數者,前此未嘗不禁,但禁之不嚴,齊之無禮,日滋月熾,害治非細。請下有司申明國初條例,參以前代禮制,務使其簡而易知,畏而不犯,則盜賊可以消弭,而風俗可以還淳。禮部尚書胡 等以為所言者已嘗屢有禁令,無庸別作施行。事遂止。 五十年後,周璽上疏說出當時奢侈的生活: 中外臣僚士庶之家,靡麗侈華,彼此相尚,而借貸費用,習以為常。居室則一概雕畫,首飾則濫用金寶,倡優下賤以綾緞為袴,市井光棍以錦繡緣襪,工匠廝役之人任意製造,殊不畏憚。雖朝廷禁止之詔屢下,而奢靡僭用之習自如。 又過五十年,嘉靖時(1522—1566)錢薇則以為弘治間(1488—1505)侈在勛戚,正德間(1506—1521)奢乃在士大夫。他說: 黨藍田昔游京師,在弘治間,士大夫彬彬以禮自飭,諸勛戚乃有侈而泰者。正德時奢乃在士大夫,石齊閣老與寧、堂輩序約兄弟,每飲,賞庖役白金多或至二百,噫!宴勞之濫,自此始矣。 到世宗朝嚴氏父子當國,窮奢極欲的風氣,遂達頂點。例如嚴家子孫的生活: 嚴嵩孫嚴紹庚、嚴鵠等嘗對人言,一年盡費二萬金,尚苦多藏無可用處。於是競相窮奢極欲。 嚴嵩門下鄒懋卿的生活: 恃嚴嵩之勢,總理兩浙、兩淮、長蘆、河東鹽政。性奢侈,至以文錦被廁,白金飾溺器。其按部嘗與妻偕行,制五彩輿,令十二女子舁之,道路傾駭。 朱國楨把這時代和永樂時代比較說: 永樂時閣臣子弟至附舟潛行,蓋國初規制如此。即大臣不敢過分,何況子弟?余入京見閣臣子弟駕驛舟極宏麗,氣勢烜赫,所司趨奉不暇,鄉里親戚皆緣為市。其風大約起於嚴氏父子,後遂不能禁,且尤而效之也。 萬曆初年名相張居正奉旨歸葬時,沿途地方官挖空心思趨奉: 一真定守錢普創為坐輿,前輿後室,旁有兩虎,各立一童子供使令,凡用舁夫三十二人。所過牙盤上食味逾百品,猶以為無下箸處。 鬧闊的風氣,也影響到民間婚姻,索重聘,陪厚嫁,有類唐代的賣婚。徐渭記浙東情形: 吾鄉(山陰)近世嫁娶之俗浸薄,嫁女者以富厚相高。歸之日,擔負舟載,絡繹於水陸之塗,繡袱冒箱笥如鱗,往往傾竭其家。而有女者益自矜高,閉門拱手以要重聘。取一第若被一命,有女雖在襁褓,則受富家子聘,多至五七百金,中家半之,下此者人輕之,談多不及也,相率以為常。 崇禎十二年(1639 年)楊嗣昌上疏說: 海內士大夫自神皇末年相習奢侈,凡宮室車馬衣服器用之屬,無不崇飾華麗,邁越等倫。即或清高自命,宦橐無多,亦稱貸母錢,締構園亭卉木,耽娛山水詩文,以是優遊卒歲為快。其親串朋好,偶逢吉慶生辰,相率斂錢,造杯制帳,更迭酬贈,以為固然。臣等身在流俗之中,沿染至今,皆不能免。 堵允錫上疏斥奢淫之習說: 冠裳之輩,怡堂成習,厝火忘危。膏梁文繡厭於口體,宮室妻妾昏於志慮,一簋之費數金,一日之供中產,聲伎優樂,日緣而盛。夫搢紳者士民之表,表之不戒,尤以成風。於是有紈絝子弟,益侈豪華之志,以先其父兄。溫飽少年,亦競習裘馬之容,以破其家業,挾彈壚頭,呼盧伎室,意氣已驕,心神俱潰,賢者喪志,不肖傾身,此士人之蠹也。於是又有游手之輩,習諧媚以蠱良家子,市井之徒,恣凶譎以行無賴事,白日思群,昏夜伏莽,不耕不獲,生涯問諸儻來,非士非商,身業寄於亡命,狐面狼心,冶服盜質,此庶人之蠢也。如是而風俗不致頹壞,士民不致饑寒,盜賊不致風起者,未之有也。 大聲疾呼,無人理睬,流賊起而明遂亡。 從上文所引的從正統到崇禎的史料看,可見這是一個時代的風氣,也是造成這時代的這一階級的風氣。 這一階級的生活趣味,全部建築在金錢上。一生的前半期耗費在科舉上,等到登科入仕以後,八股文固束之高閣,即切身的現實的如何做事,如何從政,國家的、民族的、社會的問題都一概不管。卻用全副精神來講求物質的享受,一般地說,都飽食終日,無所用心,只刻意謀生活的舒適,納姬妾,營居室,築園亭,侈飲食,備僕役,再進而召伎女,養優伶,事博弈。雅致一點或附庸風雅的更提倡玩古董,講版刻,組文會,究音律。這一階級人的生活風趣影響是文學、美術、建築學、金石學、戲曲、版本學……使之具有特殊的時代的面目。 八股家幸而遭遇機緣,得了科名時,第一步是先起一個別號,如什麼齋什麼甫庵之類,以便於官場和同一階級人的稱呼。顧起元引王丹丘說,以為此風自嘉靖以後始盛。他說: 正德中士大夫有號者十有四五,雖有號,然多呼字。嘉靖年來,束髮時即有號,末年奴僕輿隸俳優無不有之。 第二步是娶一個姨太太,沈德符說: 搢紳羈宦都下,及士子卒業辟雍,久客無聊,多買本京婦女,以伴寂寥。 王崇簡也說: 明末習尚,士人登第後,多易號娶妾。故京師諺云:改個號,娶個小。 第三步是建築適合身份的居室,做大官的邸舍之多,往往駭人聽聞。例如嚴嵩得罪籍沒時的家產清單,光是第宅房屋一項,在江西原籍共有六千七百零四間,在北京的共一千七百餘間。 陸炳用事時,營別宅至十餘所。 鄭芝龍在唐王偏安一隅的小朝廷下,秉政數月,增置倉莊至五百餘所。 顧起元說: 正德以前,房屋矮小,廳堂多在後面。或有好事者,畫以羅本,皆樸素渾堅不淫。嘉靖末年,士大夫家不必言。至於百姓有三間客斤費千金者,金碧輝煌,高聳過倍,往往重檐獸脊如官衙然。園囿僭擬公侯。下至勾欄之中,亦多畫屋矣。 仕宦階級經構園亭風氣之盛,大概也是嘉靖以後的事。陶奭齡說: 少時越中絕無園亭,近亦多有。然其間亦有人已之辨菜徑棘籬,林木蓊蘙,內有清池數畝,修竹數千,洞房素闥,具體而微,北牖延風,南榮賓日,身可休老,子孫可誦讀,親朋過從,亦可觴詠,為己者也。岩夫雕闌綺榭,傑觀危樓,修廊引帶其間,花徑匯緣而入,標奇踞勝,帶霓飲雲,使夫望之者欲就,就之者欲迷,主人有應接之煩,無燕處之適,此為人者也。 奭齡是萬曆時人。可見在嘉隆以前,即素稱繁庶的越中,仕宦階級尚未有經營園亭的風氣。園亭的締構,除自己出資建置外,大抵多出於門生故吏的報效,顧公燮說: 前明搢紳雖素負清名者,其華屋園亭,佳城南畝,無不攬名勝,連阡陌。推原其故,皆系門生故吏代為經營,非盡出己資也。 王世貞記南京名園,王公貴戚有太傅園,西園,魏公南園、西園,錦衣東園,萬竹園,西園,徐錦衣家園,金盤李園,徐九宅園,莫愁湖園,同春園,鳳台園,武定侯園;士人則有市隱園,武氏園,正貢士杞園,遯園,逸園,爾祝園,吳孝廉園,何參知露園,卜太學味齋園,許典客長卿園,李象先茂才園,許長卿新園,無射園,湯太守熙台園,陸文學園,方太學園,張保御園,李民小園,武文學園,太復新園,華林園等園。 婁東(太倉)一邑有田氏園,安氏園,王錫爵園,楊氏日涉園,吳氏園,季氏園,嘗氏杜家橋園,王世貞弇州園,王士騏約園,琅玡離薋園,王敬美澹園等數十園。 北京則有米仲詔湛園,勺園,漫園,宣家園,清華園等名園。 全國名都大邑,都競相建築,園亭建築學由之盛極一代,西洋教士東來後,將東方建築意境帶回歐洲,大大地影響了十七八世紀時代的歐洲園亭建築。園中多鑿水疊假山,郎瑛記: 近日富貴家之疊假山,是山之成也,自不能如真山之有生氣,春夏且多蛇虺,而月夜不可樂也。 張南垣至以疊石成名,為當時人造風景、園亭藝術專家,黃宗羲說: 三吳大家名園皆出其手。其後東至於越,北至於燕,召之者無虛日。 對於飲食衣服,尤刻意求精,互相侈尚。正德時大臣宴會,賞齎庖役動至數百金。萬曆時張居正牙盤上食味逾百品,猶以為無下箸處。陶奭齡說: 近來人食酒席,專事華侈,非數日治具,水陸畢集,不敢輕易速客。湯餌者簌,源源而來,非惟口不給嘗,兼亦目不周視,一筵之費,少亦數金。 「一簋之費數金,一日之供中產。」平居則「耽耽逐逐,日為以腹謀」。張岱自述: 越中清饞,無過余者。喜啖方物。北京則蘋婆果,黃巤,馬牙松。山東則羊肚菜,秋白梨,文官果,甜子。福建則福橘,福橘餅,牛皮糖,紅腐乳。江西則青根,豐城脯。山西則天花菜。蘇州則帶骨鮑螺,山査丁,山查糕,松子糖,白圓,橄欖脯。嘉興則馬交魚脯,陶莊黃雀。南京則套櫻桃,桃門棗,地栗團,窩筍團,山查糖。杭州則西瓜,雞豆子,花下藕,韭芽,元筍,塘棲蜜橘。蕭山則楊梅,蓴菜,鳩鳥,青鯽,方柿。諸暨則香狸,櫻桃,虎栗。嵊則蕨粉,細榧,龍游糖。臨海則枕頭瓜。台州則瓦楞蚶,江瑤柱。浦江則火肉。東陽則南棗。山陰則破塘筍,謝橘,獨山菱,河蟹,三江屯蛭,白蛤,江魚,鰣魚,里河鰦。遠則歲致之,近則月致之,日致之。 「家常宴會,但留心烹飪。庖廚之精,遂甲江左。」 爭奇鬥巧,普通的作法不足以標新立異,於是別出蹊徑,慘殺物命: 京師…宰殺牲畜,多以慘酷取味,鵝鴨之屬,皆以鐵籠罩之,炙之以火,飲以椒漿,毛盡脫落,未死而肉已熟矣。驢羊之類,皆活割取其肉,有肉盡而未死者,冤楚之狀,令人不忍見聞……巨璫富戚,轉相效尤,血海肉林,恬不為意。 在這風氣之下,專講飲食烹調的食譜茶譜酒譜便成為這階級的流行著作,飲食口腹之學也成為專門之學了。 同樣衣服也由布而紬絹,由淺色而淡紅。隆萬時范濂說: 布袍乃儒家常服,邇年鄙為寒酸,貧者必用 絹色衣,謂之薄華麗,而惡少且從典肆中覓舊殷舊服,翻改新起,與豪華公子列坐,亦一奇也。春元必穿大紅履,儒童年少者必穿淺紅道袍,上海生員冬必服絨道袍,暑必用鬃巾綠傘,雖貧如思丹,亦不能免。稍富則絨衣巾蓋益加盛矣。 巾帽則變易更多,花樣翻新,不可究詰。范濂又記: 余始為諸生時,見朋輩戴橋樑絨線巾,春元戴金線巾,搢紳戴忠靖巾。自後以為煩,俗易高士巾、素方巾,復變為唐巾、晉巾、漢巾、褊巾,丙午(1546 年)以來,皆用不唐不晉之巾,兩邊玉屏花一對。而少年貌美者加犀玉奇簪貫發。綜巾始於丁卯(1567 年)以後,其制漸高,今又漸易。盈紗巾為松江上產,志所載者,今又有馬尾羅巾、高淳羅巾,而馬尾羅者與綜巾似已亂真矣。童生用方包巾,自陳繼儒出,用兩飄帶束頂,邊亦去之,用吳門直羅頭法,而狷兒更覺雅俏。瓦楞綜帽在嘉靖初年唯生員始帶,至二十年外則富民用之,然亦僅見一二,價甚騰貴。皆尚羅帽、紵絲帽。故人稱絲羅必曰帽緞……萬曆以來,不論貧富皆用綜,價亦甚賤,有四五錢七八錢者,又有朗素密結等名。 此外又有玉壺巾、明道巾、折角巾、東坡巾、陽明巾等名色。 婦女服飾,正德時多用瓔珞: 正德元年(1506 年)婦女多用珠結蓋頭,謂之瓔珞。 嘉靖以後則愈趨繁雜,范濂說: 婦人頭髻在隆慶初年,皆尚圓褊,頂用寶花,謂之挑心,兩邊用捧鬢,後用滿冠倒插,兩耳用寶嵌大環,年少者用頭箍,綴以圓花方塊。身穿裙襖,襖用大袖圓領,裙有銷金拖。自後翻出挑尖頂髻,鵝膽心髻,漸見長圓,並去前飾,皆尚雅裝,梳頭如男人直羅,不用分髮鬢髻,髻皆後垂,又名墮馬髻,旁插金玉梅花一二對,前用金鉸絲燈籠簪,兩邊用西番蓮稍簪插兩三對,發眼中用犀玉大簪橫貫一二枝,後用點翠卷荷一朵,旁加翠花一朵大如手掌,裝綴明珠數顆,謂之鬢邊,花插兩鬢邊,又謂之飄枝花。耳用珠嵌金玉丁香。衣用三領窄袖,長三尺余,如男人穿褶,僅露裙二三寸。梅條裙拖,膝褲拖初尚刻絲,又尚本色,尚畫,尚插繡,尚堆紗,近又尚大紅綠繡,如藕蓮裙之類,而披風便服並其梅條去之矣。 髻則愈後愈高,董含說: 余為諸生時,見婦人梳髻高三寸許,號為新樣。年來漸高至六七寸,蓬鬆光潤,謂之壯丹頭,皆用假髮襯墊,其垂至不可舉首。又仕官家或辮髮螺髻珠寶錯落,烏靴禿禿,貂皮抹額,閨閣風流,不堪過目,而彼自以為逢時之制也。 生活上的窮奢極欲,再進一步便是狎妓。唐宋以來的官妓,到明初仍沿其制,劉玉記: (南京)江東門外,洪武間建輕煙、淡粉、梅妍、翠柳四樓,令官妓居之,以接四方貴客大賈,及士大夫休沐時往游焉。後士大夫多耽酒悅色廢事,漸加制限。 胡納亦記: 台、溫二郡,經方氏籍據之後,全乖人道。其地多倡家,中朝使者以事至,多挾倡飲,有司疲於供應。熊君鼎為浙僉事,下永嘉令籍倡家數千,悉械送之京。 至宣德三年(1428 年)左都御史劉觀挾妓宴飲被斥,《明史》記: 時未有官妓之禁,宣德初臣僚宴樂,以奢相尚,歌妓滿前。觀私納賄賂,諸御史亦貪縱無忌。 次年復有蕭翔等挾妓廢事案: 七月丙寅,給事中賈諒、張居傑劾奏行在戶部郎中蕭翔等不理職務,日惟挾妓酣飲恣樂。命悉下之獄。上謂尚書夏原吉等曰:飲酒人之常情,朕未嘗禁。但君子當以廉恥相尚,倡優賤人,豈宜褻狎。近頗聞此風盛行,如劉觀輩尤甚,每趁人邀請,輒以妓自隨,此輩仿效,若流而不返,豈不大壞禮俗。大臣者小臣之表也,卿當以朕此言偏諭之。 一月後政府遂申令禁約,現任官不許狎妓: 八月丙申,上諭行在禮部尚書胡 曰:祖宗時文武官之家,不得挾妓飲宴。近聞大小官私家飲酒,輒命妓歌唱,沈酣終日,怠廢政事,甚者留宿,敗壞禮俗。爾禮部揭榜禁約,再犯者必罰之。 替代官妓的是變形男娼的小唱,沈德符說: 京師自宣德顧佐疏後,嚴禁官妓,搢紳無以為娛,於是小唱盛行,至今日幾如西晉太康矣。 史玄記: 唐宋有官妓侑觴,本朝惟許歌童答應,名為小唱。而京師又有小唱不唱曲之諺。每一行酒止傳唱上盞及諸菜,小唱伎倆盡此焉。小唱在蓮子衙衕,門與倡無異。其侏好者或乃過於倡,有耽之者往往與托合歡之夢矣。 但非現任官吏即不受此禁例之束縛,勾欄盛況並不因之減色。馴至士人以老稱妓,茅元儀曾憤慨地說: 近來士人稱妓每曰老,如老一老二之類。老者吾輩所尊,而尤物所忌,似不近人情。 17 世紀初年,輕薄文人至以科舉名次來標榜妓女,稱為花榜,冰華梅史《燕都妓品序》: 燕趙佳人,顏美如玉,蓋自古艷之。矧帝都建鼎,於今為盛。而南人風致,又復襲染薫陶,其艷宜驚天下無疑。萬曆丁酉庚子間(1596—1606)。其妖冶已極。 有狀元、榜眼、探花之目。同時曹大章有《秦淮士女表》,萍鄉花史有《廣陵士女殿最表》。 可見這風氣之普遍。余懷記南京教坊之盛,甚至說: 南曲衣裳妝束,四方取以為式。 崇禎中四方兵起,南京未遭兵燹,這一階級在國亡家破的前夕,依然征歌召妓: 宗室王孫,翩翩裘馬,以及烏衣子弟,湖海賓游,靡不挾彈吹簫,經過趙李。每開筵宴,則傳呼樂籍,羅綺芬芳,行酒糾觴,留髡送客,酒闌棋罷,墮珥遺簪,真欲界之仙都,昇平之樂國也。 明代後期的色情小說,最著者如《金瓶梅》,就是代表這時代的作品。清初孔尚任的《桃花扇》所描寫的秦淮河教坊盛況,也是這時代的寫實之作。 和妓女、小唱並行——或者可以說部分由妓女、小唱改業的有女戲和男戲。女戲之盛行亦為隆萬以後之事,徐樹丕說: 十餘年蘇城女戲盛行,必有鄉紳為之主,蓋以倡兼優,而搢紳為之主。充類言之,不知當名以何等,不肖者習而不察,滔滔者皆是也。 以排演女戲著稱的藝術家有朱雲崍,以音樂著,張岱說他: 朱雲崍教女戲,非教戲也,先教琴,先教琵琶,先教提琴弦子簫管鼓吹歌舞,借戲為之,其實不專為戲也。郭汾陽、楊越公、王司徒女樂,當日未必有此。 劉暉吉以布景著: 若劉暉吉奇情幻想,欲補梨園從來之缺陷,如唐明皇游月宮,葉法善作法,場上一時黑魅地暗,手起劍落,霹靂一聲,黑幔忽收,露出一月,其圓如規,四下以羊角染五色雲氣,中坐常儀,桂樹吳剛,白兔搗藥。輕紗縵之內,燃寒月明數株,光焰青黎,色如初曙,撤布成梁,遂躡月窟,境界神奇,忘其為戲也。 朱楚生則以科白著: 朱楚生,女戲耳,調腔戲耳,其科白之妙,有本腔不能得十分之一者。蓋四明姚益城先生精音律,與焦生輩講究關節,妙入情理,如《江天暮雪》、《霄光劍》、《畫中人》等戲,雖崑山老教師,細細摹擬,斷不能加其毫末也。 至男戲則可分為三種,第一種是職業伶人,第二種是業餘消遣,第三種是貴家戲社。職業伶人遊行城鄉,搭草台,臨時演唱,民間重迷信,酬神賽會,必招戲班演戲,是近代最重要的民間娛樂,湯來賀《梨園說》: 自元人王實甫、關漢卿作俑為《西廂》,其字句音節足以動人,而後世淫詞紛然繼作。然聞萬曆中,家庭之中,猶相戒演此,惡其導淫也,且以為鄙陋而羞見之也。近日若《紅梅》、《桃花》、《玉簪》、《綠袍》等記,不啻百種。括其大意,則皆一女遊園,一生窺而悅之,遂約為夫婦,其後及第而歸,即成好合,皆徒撰詭名,絕無古事可考,且意俱相同,毫無可喜,徒創此以導邪。近來各鄉從前質樸者,因演戲而習冶容矣。聞某村演戲,席罷之後,婦女逐優人而去矣;又見有嗜戲之家,處子懷孕,淫亂非常矣……然鄉村信神,咸矯誣其說,謂不以戲為禱,則居民難免疾病,商賈必值風濤,是以莫能禁之。 故事的公式化,遊園、定情、及第、好合四個段落,以及第為必然的中心,正是反映這個時代和這個時代人的趣味。浙江紹興一城就聚有這類伶人至數千人之多,劉宗周《與張太符太守書》: 梨園之為天下病,不能更仆數,雖三尺童子知之,而於吾越為獨甚。斗大一城,屯擁數千人,夜聚曉散,日耗千金,養奸誨盜,且挾宦家之勢以陵齊民,官司不敢問。 伶人服飾至有值千金以上者。 甚至在崇禎十四年(1641年)吳中奇荒之後,仍大規模演戲,徐樹丕說: 辛巳奇荒之後……而優人鮮衣美食,橫行里中,人家做戲一本,費至十餘金,而諸優猶恨恨嫌少。甚至有乘馬者,乘輿者,在戲房索人參湯者,種種惡狀。然必有鄉紳主之,人家惴惴奉之,得一日無事,便為厚幸矣。 業餘消遣的,東南到處多有,浙江各地稱為戲文子弟,陸容說: 嘉興之海鹽,紹興之餘姚,寧波之慈谿,台之黃岩,溫州之永嘉,皆有習為倡優者,名曰戲文子弟,雖良家子不恥為之。其扮演傳奇,無一事無婦人,無一事不哭,令人聞之,易生悽慘,此蓋南宋亡國之音也。其膺為婦人者名妝旦,柔聲緩步,作夾拜態,往往逼真。 江西則有永豐腔,唐順之說: 永豐又素善為優,閭里浸淫傳習,謂永豐腔。使民淫於欲而匱於財。 貴家戲社則由巨家家優排演,供私人欣賞,角色俱經精選,陳懋仁說: 優伶媚趣者,不吝高價,豪奢家攘而有之,蟬鬢傳粉,日以為常。 明末最著者為山陰張家和桐城阮家。山陰張家從萬曆時理學名臣張元忭起到張岱三世都以聲伎著名,張岱自述: 我家聲伎,前世無之。自大父於萬曆年間,與范長白、鄒愚公、黃貞父、包涵所諸先生講此道,遂破天荒為之。有可餐班……次則武陵班……再次則梯仙班……再次則吳郡班……再次則蘇小小班……再次則平苑茂子班。主人解事日精一日,而傒僮技藝,亦愈出愈奇。 張岱自己也工於妙解音律,工於填詞度曲。 溪僮到其家,至謂之「過劍門」。曲中經其一顧,聲價十倍。 阮大鋮則是明末最負盛名的戲曲作家,他的家伎的表演,名震一時,張岱說: 阮圓海家優美講關目,講情理,講筋節,與他班孟浪不同。然其所打院本又皆主人自製,筆筆勾勒,苦心畫出,與他班鹵莽者又不同。故所搬演本本出色,腳腳出色,出出出色,句句出色,字字出色。 這一般鄉紳不但譜制劇曲,蓄優自娛,並能自己度曲,厭倒伶工。沈德符記: 近年士大夫享太平之樂,以其聰明,寄之剩技。吳中搢紳,留意音律,如太倉張工部新、吳江沈吏部璟、無錫吳進士澄時俱工度曲,每廣座命伎,即老優名倡俱遑遽失措,真不減江東公瑾。 我們假如把明代的劇作家的身份做一統計,將發現大部分是屬於本文所說的這一階級,主要的如朱權、丘濬、王世貞、汪道昆、梁辰魚、湯顯祖、陸采、張鳳翼、梅鼎祚、屠隆、李玉、阮大鋮……除開第一個是親王外,其他的全是進士,官階從內閣大學士到縣令。假如再和元曲的作家相比,則將發現元曲的作者大多數是平民和吏胥,而明代傳奇的作者則大半是文人達官。這一對比的事實,從平民的藝術轉變為貴族的藝術(文辭之細膩佳麗,故事題材之從日常生活轉變為科名團圓),也正是這整個時代的趨勢的說明。 仕宦階級的另一種娛樂是賭博。縉紳士大夫至以賭博為風流,隨便舉幾個例子,如祝允明: 長洲祝允明好酒色方博。 皇甫沖: 長洲皇甫沖博綜群籍,通挾丸擊球音樂博弈之戲,吳中輕俠少年咸推服之。 何士璧: 福清何士璧跅跑放跡,使酒縱博。 韓上桂: 萬曆間,韓上桂為詩多倚待急就,方與人縱談大噱,呼號飲博,探題立就,斐然可觀。 最通行的賭博有兩種,一種是馬吊,始行於天啟中,顧亭林說: 萬曆之末,太平無事,士大夫無所用心,間有相從賭博者。至天啟中始行馬吊之戲。而今之朝士若江南、山東幾於無人不為此。有如韋昭論所云:窮日盡明,繼以脂燭,人事曠而不修,賓旅闕而不接。 其發展自南而北,申涵光說: 賭真市井事,而士大夫往往好之。至近日馬吊牌,始於南中,漸延都下,窮日累夜,紛然若狂。問之,皆雲極有趣。吾第見廢時失事,勞精耗財,每一場畢,冒冒然目昏體憊,不知其趣安在也? 另一種是葉子戲,源於小說《水滸傳》,以政府所出緝捕水滸群盜賞格數目及所指名之人圖形博勝負,名為鬥葉子,成化英宗時即已盛行於東南,陸容記: 鬥葉子戲,吾昆城上至士夫,下至童豎皆能之。予游昆庠八年,獨不解此,人以拙嗤之。近得閱其形制,一錢至九錢各一葉,一百至九百各一葉。自萬貫以上皆圖人形,萬萬貫呼保義宋江,千萬貫行者武松,百萬貫阮小五,九十萬貫活閻羅阮小七,八十萬貫混江龍李進,七十萬貫病尉遲孫立,六十萬貫鐵鞭呼延綽,五十萬貫花和尚魯智深,四十萬貫賽關索王雄,三十萬貫青面獸楊志,二十萬貫一丈青張橫,九萬貫插翅虎雷橫,八萬貫急先鋒索超,六萬貫混江龍李海,五萬貫黑旋風李逵,四萬貫小旋風柴進,三萬貫大刀關勝,二萬貫小李廣花榮,一萬貫浪子燕青,或謂賭博以勝人為強,故葉子所斗皆才力絕倫之人。非也。蓋宋江等皆大盜,詳見《宣和遺事》及《癸辛雜識》。作此者蓋以賭博為群盜劫奪之行,故以此警世。而人為利所迷,不自悟耳。記此庶吾後之人,知所以自重雲。 到萬曆末年,成為民間最流行的賭博,進士甚至有「以不工賭博為恥」的情形。內容又小變,有「闖」,有「獻,有「大順」三牌,吳偉業說: 萬曆末年,民間好葉子戲,圖趙宋時山東群盜姓名於牌而斗之,至崇禎時大盛。有曰闖,有曰獻,有曰大順。初不知所自起,後皆驗。 舉國上下,都淫於賭博,結果是如沈德符所說: 今天下賭博盛行。其始失貨財,甚則鬻田宅,又甚則為穿窬,浸成大夥劫賊。蓋因本朝法輕,愚民易犯。 崇禎流寇四起,都自立名號,賭慣了葉子戲的就以葉子戲上最膾炙人口的綽號自名,闖、大順之外,如闖塌天、立地王、一堵牆、曹操、老回回之類,大體上都是從葉子戲上的綽號演變而來的。 除狎妓、捧戲子、賭博這一類事以外,自命風流或附庸風雅的,則進而搜集古董書畫,沾沾自喜,號為收藏家。明代前期稱這一類人為「愛清」。陸容說: 京師人家能蓄書畫及諸玩器盆景花木之類,輒謂之愛清。蓋其治此,大率欲招致朝紳之好事者往來,壯觀門戶。甚至投人所好,而浸潤以行其私,溺於所好者不悟也。 嘉靖以後,此風大盛,巧取豪奪,無所不至。沈德符說: 嘉靖末年,海內宴安。士大夫富厚者,以治園亭教歌舞之隙,間及古玩。如吳中吳義恪之孫,溧陽史尚寶之子,皆世藏珍秘,不假外索。延陵則稽太史應科,雲間則朱太史大韶,攜李項太學,錫山安太學、葉戶部輩不吝重貲收購,名播江南。南都則姚太史汝循、胡太史汝嘉亦稱好事。若輦下則此風稍遜,惟分宜相國父子(嚴嵩、世蕃),朱成公兄弟(希孝、希忠),並以將相當途,富貴盈溢,旁及雅道,於是嚴以勢劫,朱以貨取,所蓄幾及天府。張江陵(居正)當國亦有此嗜。董其昌最後起名亦最重,人以法眼歸之。 嚴家籍沒後,抄沒清單中有石刻法帖三百五十八冊軸,古今名畫刻絲納紗紙金繡子卷冊共三千二百零一軸。 這些書畫的內容和源流都具見於文嘉的《鈐山堂書畫記》。 內中有宋張擇端《清明上河圖》一畫,據李東陽的《懷麓堂集》、王世貞《弇州山人四部續稿》、四藝蘅《留青日札》和《鈐山堂書畫記》、錢謙益《初學集》等書的記載,此圖的主人有宜興徐氏(溥)、西涯李氏(東陽)、陳湖陸氏、崑山顧氏(懋宏)、袁州嚴氏(嵩)、內府、嘉禾譚梁生等主人。徐、李、嚴三家都是宰輔,陸、顧則為世族。 由此可見這時代這風氣之盛!可是從學術的立場看,這時代人對於古物的態度只是一種玩意、珍寶,收藏的風氣雖盛,研究的成績像兩宋的《集古錄》《金石錄》《鐘鼎彝器款識》《東觀餘論》《隸釋》,講形制,講花紋,究文字,正史實的著作,卻一部也沒有。金石學、考古學的成為專學,直需等到下一個對明學反動的清代,在學術史上虛過三百年,真是值得今人惋惜的一件事。勉強地說,這時代人對金石學的貢獻,是搜集和保存古物,供給下一代人研究的基礎。 另外一種興趣是刻書,由於上文所說「書帕」的需要,外任或岀使官進京時的人情或賄賂都以新刻書為貴,於是各地競相刻書,各官競相刻書,刻前人著作,刻經史,刻本朝人著作,刻自己著作,刻叢書,刻類書。書籍的數量的陡增和普遍,可說是這時代對於近代文化的一大貢獻。我們試讀明初宋濂的《送東陽馬生序》,可知元末明初這一段時期書籍是如何缺乏,如何難得。這種情形直到正德末年還是無大進步,顧亭林說: 其時天下惟王府官司及建寧書坊乃有刻板,其流布於人間者,不過「四書」「五經」、《通鑑》《性理》諸書,他書即有刻者,亦非好古之家不蓄。 到正德以後,隨吏治風氣之日壞而刻書日益增多,刻工印刷日益壞,所刻書日益濫,內容蕪陋,災梨禍棗,嘉靖時唐順之至大聲疾呼抨擊此等陋習,他指出當代文集之多而濫說: 仆居閒偶想起宇宙間有一二事,人人見慣,而絕是可笑者。其屠沽細人有一碗飯吃,其死後則必有一篇墓誌。其達官貴人與中科第人稍有名目在世間者,其死後則必有一部詩文刻集。如生而飲食,死而棺槨之不可缺者,皆不久泯滅。然其往者減矣,而在者尚滿屋也。若皆存世間,即使以大地為架子,亦安頓不下矣。此等文字,倘家藏人畜者,盡舉祖龍手段作用一番,則南山竹木煤炭當盡減價矣。可笑可笑! 他又說: 居常以刻文字為無廉恥之一節,若使吾身後有閒人作此業障,則非吾敢知。至於自家子弟,則須有遺囑說破此意,不欲其作此業障也。 又說: 今世所謂文集者,遍滿世間,不為少矣。其實一字無用。彼其初作者,莫不妄意於不朽之圖,而適足以自彰其陋,以取誚於觀者,亦可謂木災而已。 可惜他身後仍然有閒人替他刻文集,刻雜著,做此業障!其實不但是文集之多而濫而已,叢書、類書也一樣。刻書到無新書可刻,而又非新書不夠炫耀,不夠送「禮」時,只好偷工減料,雜抄、類書應市。或者取巧,竊取已刻叢書,截足去腕,改頭換面,偽造作者和書名,作為一新叢書岀面。欺世盜名,貽誤學者,明代後期刻書之草率,和類書、叢書之餖飣瓜剖,惡劣萬狀,原因就在於此。 再就現存的明人文集而論明代的文學,明初的一些文人,如宋濂所說到底還是曾經鑽研經史,博讀子集,學有根底的。自科舉興而開始有不讀書的風氣,士子除「四書」以外,不讀他書。到中期王世貞、李攀龍反抗這潮流,提倡復古,不讀唐以後書,唐以前的書,《史》、《漢》、諸子還是非讀不可的。到後期三袁(宗道、宏道、中道)、鍾惺、譚元春力反王李之說,遍主唐宋,文壇上有公安體、竟陵體之目,卻索性唐以前也不讀,唐以後亦不讀,空疏之上加上淺薄,矯揉造作,模仿晉人語調,造一二雋語,今人名之為小品文。其弊正如禪宗不立文字,白痴村夫只要會一兩句口頭禪,會喝會打,便可自命禪學,機鋒。這是八股制度所產生的機鋒文學,也是亡國文學。 由於鄉里的、同年的、同門的觀念,在政治上也因之而分黨立派,鄉誼重而國事輕,年誼重而是非亂。談遷說: 萬曆末朝士分黨,競立門戶。有東林之黨,無錫顧憲成、高攀龍,金壇于玉立等廢居講學,立東林書院,而常、鎮人附之。有崑山之黨,則顧天埈及湘潭李勝芳,蘇人附之。有四明之黨,則沈一貫,浙人附之。有宣城之黨,則湯賓尹,而寧國、太平人附之。有江右之黨,則鄒元標。有關中之黨,則馮從吾,各同省人附之。馮嘗督學山西,則山、陝合。馮、鄒又講學相善,又江右、山、陝合也。閩、楚、粵、蜀遠不具論。庚戌大計,江右淮撫李三才庇東林而諸黨左矣。時攻東林俱見罪,四明至楚粵無一人台省者。天啟初東林獨盛,起鄒元標,而江右亦東林也。江夏熊廷弼原江右籍,楚東林也,福清葉白高、歸德侯執躬秉政,天下咸奔走焉,仕途捷徑,非東林不靈,波及諸生,如復社、幾社不一而足,家馳人鶩,恐漢末標榜不是過也。 大致地說,可以分為東林和非東林兩派: 萬曆三十八年……先是南北言官群擊李三才、王元翰,連及里居顧憲成,謂之東林黨。而祭酒湯賓尹、諭德顧天竣各收召朋徒,干預時政,謂之宣黨、昆黨,以賓尹宣城人,天峻崑山人也。御史徐兆魁、喬應甲、劉國縉、鄭繼芳、劉光復、房壯麗,給事中王織徽、朱一桂、姚宗文、徐紹吉、周永春輩則力挑東林,與賓尹、天埈聲勢相倚,大臣多畏避之。 非東林系統複雜,即東林亦以地分左右: 東林中又各以地分左右,魏大中嘗駁蘇松巡撫王象恆恤典,山東人居言路者咸怒。及駁浙江巡撫劉一焜,江西人亦大怒。 東林黨人多名儒學者,以講學相高,其意見往往可左右政治。非東林則多不為物論所予,為東林所攻擊,窘而附於內廷的閹宦,由此又成為外廷的清流和內廷的閹人爭奪政權的局面。兩方互相排擠攻擊,爭門戶,爭封疆,爭「三案」,爭京察,不勝則糾紛錯雜,不可究詰,這一派上台,那一派下野,此伏彼起,只圖顧全鄉誼年誼,置國家利害於不顧。這一階級是這帝國政權的基礎,基礎崩潰,所建設的政權自然也就瓦解了。 年輕一點的舉、貢、生員,貴家公子,受了上一代分黨立派的刺激,則組織文社,自相標榜,以為名高。顧公燮說: 文社始於天啟甲子(1624 年)張天如等之應社……推大訖於四海。於是有廣應社、復社。雲間有幾社,浙江有聞社,江北有南社,江西有則社。又有歷亭席社,昆陽雲簪社。而吳門別有羽朋社,武林有讀書社。山左有大社。僉會於吳,統於復社。 其學風好糅雜莊老,混合儒釋,顧亭林說: 當萬曆之末,士子好新說,以莊老百家之言,竄入經義,甚者合佛老與儒為一,自謂千載絕學。 空談性命,不切實際。有講求經世實用之學者則共目為迂,為疏,為腐,陶奭齡說: 士大夫膏肓之病,只是一俗。世有稍自脫者,即共命之為迂為疏為俗。於是一入仕途,即相師相仿,以求入於俗而後已。如相率而飲狂泉,亦可悲矣。 以抨擊剿襲為能事,一書新出,即有一書譏評之,詩文則仿效時賢,亦步亦趨,了無生氣。 黃宗羲譏為學罵,他說: 昔之學者學道也,今之學者學罵也。矜氣節者則罵為標榜,志經世家則罵為功利,讀書作文者則罵為玩物喪志,留心政事者則罵為俗吏,接庸僧數輩則罵考亭為不足學矣,讀艾千子定待之尾則罵象山、陽明為禪學矣,濂溪之主靜則曰盤桓於腔子中者也,洛下之持敬則曰是有方所之學也。遜志罵其學誤主,東林罵其黨亡國,相訟不決,以後息者為勝。 這上下兩代人有四字寶訣,在登政府時應用,曰調停,曰作用,于慎行說: 近世士大夫有四字寶訣,自謂救時良方,不知乃其膏肓之疾也。進退人才用調停二字,區畫政機用作用二字。此非聖賢之教也。夫賢則進,否則舍,何假調停?政可則行,不可則止,何煩作用?君子以調停為名,而小人之朋比者托焉;君子以作用為方,而小人之彌縫者借焉,四字不除,太平不可興也。 甚至以留心國事為多言多事: 編修倪元璐屢疏爭時事。同鄉前輩來宗道謂曰:渠何事多言!吾詞林故事,惟香茗耳。時謂宗道清客宰相雲。 又有三法,謝肇淛說: 今之仕者,為郡縣則假條議以濟其貪,任京職則假建言以文其短,居里閈則假道學以行其私。舉世之無學術事功,三者壞之也。 我們可以學他的話說:明代之無學術事功,是由於這個特殊的社會重心,這個特殊的新仕宦階級所構成的社會風氣和制度。由於這種風氣和制度所造成的人生哲學是讀書取科第,做官要貪污,居鄉為土豪。學術不能療貧,事功不能致富,則此時代之無學術事功,正是此時代之本色。何怪之有! 1943 年 1 月 10 日於昆明瑞雲巷三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