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涼山莊 · 二 上流社會

狄更斯 《荒涼山莊》
在這樣一個滿街泥濘的下午,我們只想對上流社會走馬看花似的瀏覽一番。它和大法官庭既然是大同小異,所以我們不妨從大法官庭那一場面,直接轉到上流社會這一場面。上流社會和大法官庭一樣,什麼都是墨守成規、一成不變的,這好比那久睡不醒的里普·范溫克爾(1)和睡美人(2)這一流人物;前者曾在那雷鳴似的隆隆聲中玩那奇異的遊戲,後者有朝一日總會被騎士弄醒,到時候廚房裡所有停著不動的烤肉鐵叉又要大忙特忙! 這個社會並不大,甚至比起我們這個同樣是範圍有限的世界來(等閣下度過這一生,到了另一個世界就會明白),還是非常渺小的。它有許多好處;它有許多賢良公正之士;它有它一定的地位。然而糟糕的是,這樣一個社會,卻被珠寶商用的棉花和純羊毛包得太嚴密,聽不見那些比它大的世界熙熙攘攘的聲音,看不見那些世界環繞太陽旋轉的情景。這是個垂死的社會,由於缺少新鮮空氣,它的發展往往是不健康的。 德洛克夫人(3)已經回到她京城的公館,幾天以後就要到巴黎去,準備在巴黎呆幾個星期;再以後,她的行蹤就沒有一定了。消息靈通的時髦人士這樣說,是為了消除巴黎人那種渴望的心情;這些時髦人士對什麼時髦事兒都知道。要是不知道這些事兒,那就算不得時髦了。德洛克夫人曾經去過林肯郡(4),住在她通常說的那所「邸宅」。林肯郡洪水泛濫。獵園(5)里的那座橋有一個橋洞被水沖毀,而且被沖走了。鄰近半英里寬的窪地成了一條死水河,蕭蕭的樹木就成了河中的小島,竟日不停的雨把整個水面打得千瘡百孔。德洛克夫人的「邸宅」十分淒涼。多少個晝夜以來,霪雨連綿,就連樹木都濕透了;樵夫砍下的柔條嫩枝掉到地上時,一點聲響也沒有。濕淋淋的野鹿經過的地方,留下了一個個的泥塘。槍彈在這雨天裡失去了銳音,它的硝煙像一朵小雲彩,向那青青的山岡緩緩飄去;在這個雜樹叢生的山岡襯托之下,這場雨顯得格外分明。展現在德洛克夫人窗前的,不是一種陰沉沉的景色,就是一種黑魆魆的景色。前邊的石板道上,有幾個石罈子,整天接著雨水;大點大點的雨,滴答、滴答、滴答,通宵不停地打在寬闊的石板路上,這條路很早以來就叫「鬼道」。禮拜天,獵園裡的小教堂有一股發霉的氣味,橡木講道壇流著冷汗,到處瀰漫著一種好像德洛克家祖先從墳墓里散發出來的氣息。黃昏時分,德洛克夫人(她無兒無女)從臥室眺望著獵園看守人的小屋,看見格子窗上映著爐子裡的火光,煙從煙囪裊裊而起;又看見一個小孩(後面追著一個女人)冒雨跑出,向一個正從大門口走進來的渾身裹得緊緊、被雨水淋得閃閃發光的男人迎去。這一切,不免使德洛克夫人大發脾氣。夫人說,她已經「厭煩得要死」了。 因此,德洛克夫人離開了林肯郡那所邸宅,聽任霪雨施威,聽任烏鴉、野兔、野鹿、鷓鴣和野雞稱霸。管家走過那些古老的房間關上百葉窗以後,德洛克家的先人畫像就顯得那樣意氣消沉,似乎在那潮濕的牆上消失不見了。至於那些畫像將來什麼時候才會再度出現,消息靈通的時髦人士——他們像魔鬼似的,對過去和現在無所不曉,而對未來卻一無所知——還說不上來。 累斯特·德洛克爵士只是一位從男爵,但是哪一位從男爵也不如他那樣了不起。他那古老的門閥世家,歷史悠久,名望卻比山嶽還要高得多。他有一個概括的看法,認為這個世界沒有山也不礙事,沒有德洛克這一家可不行。一般說來,他承認「大自然」這個玩意兒還不錯(如果缺少一堵獵園圍牆的話,那就可能粗俗一點了),但是要使這個玩意兒趨於完善,那就少不了他們那些高貴門第。他是一個非常耿直的人,不屑干任何卑鄙齷齪的事;你高興讓他怎麼死,他都可以馬上照辦,但他就是不願給人什麼把柄,讓人指責他不正直。他是一個又體面又固執、又正直又暴躁、成見極深、毫不講理的人。 累斯特爵士比夫人整整大了二十歲,他已經年過六十五,也許過了六十六,甚至還過了六十七。不時鬧痛風病,走起路來不大靈活。他長得儀表堂堂,鬚髮有點花白,襯衣褶邊漂亮,背心潔白,藍上衣老是扣著,扣子閃閃發光。他彬彬有禮,神氣十足,無論什麼時候,總是對夫人殷殷勤勤,對她的魅力推崇備至。他那種殷勤的態度,從當初向她求婚的時候起,就沒有改變過,這可以說是他那風流天性的唯一表現。 他當然是為了愛情才跟她結婚的。有些人直到今天還背後私議她娘家門第微賤;好在累斯特爵士的門第已經夠高,無須多求,因此也就不加計較了。夫人美麗、莊重、自負、果斷,她這些優點,拿來分給多少名門閨秀也還是綽綽有餘。再加上財富和地位,很快就使她扶搖直上;這些年來,德洛克夫人已經成為消息靈通的時髦人士的中心,登上了上流社會的頂峰。 當年亞歷山大曾為了走到世界盡頭、再也找不到供他征服的地盤而傷心落淚(6),這是大家都知道的——至少時至今日,不知道也應當知道了,因為這已經是一件膾炙人口的事。可德洛克夫人征服了她自己的世界以後,非但沒有灑下熱淚,反而變得冷冰冰的。她雖已筋疲力盡,卻也磨練得鎮定沉著;雖然困頓不堪,卻也變得心平氣和;雖然神志萎靡,卻也顯得泰然自若,無論什麼高興得意的事兒她都不動心——凡此種種,就是她的勝利果實。她的涵養功夫可真到家,哪怕明天就能升天成仙,料想她也不會欣喜若狂。 她依然很美,不說芳華正茂,也還不到遲暮之年。臉蛋兒很優雅——這張臉本來說不上美,不過是不討人厭而已,多虧後來學會了上流社會那一套盡態極妍的功夫,才日漸變得端莊典麗。她身段苗條,給人一種修長的感覺。其實並不如此;鮑勃·斯特布爾斯(7)閣下就常常用一種賭神罰咒的口吻斷言說,她不過是「善於把自己所有的妙處都揮發出來罷了」。這位權威人士認為她打扮得十分講究,對於她的頭髮更是推崇備至,誇獎她是她們那一群中梳理得最好的一個。 德洛克夫人帶著她的所有優點,離開林肯郡的邸宅,來到京城(消息靈通的時髦人士拚命在打聽她的消息),準備過幾天就到巴黎去,打算在巴黎盤桓幾個星期;以後行蹤如何,還不一定。在這個滿街泥濘、漫天迷霧的下午,她城裡的公館裡來了一位老派的老紳士,他是個律師,也是高等大法官庭的律師,同時還擔任德洛克家的法律顧問。他的事務所里放著許多生鐵制的保險箱,箱子外面都標明著「德洛克」字樣,好像這位從男爵原是魔術師變戲法用的一個小錢,常常被他放在這套箱子裡耍來耍去。老紳士穿過大廳,步上樓梯,沿著一條條的過道,踱過一個個的房間——這些地方在社交季節里金碧輝煌,在平時則陰森可怕;供人參觀算得上是個神仙境界,住家度日則是片荒涼之地——由一個戴撲粉假髮的「使神」(8)陪同著來到夫人面前。 這位老紳士看上去老朽不堪,據說是靠了善於辦理貴族夫婦的財產契約和貴族的遺囑起家發財的。他頭頂有一個神秘的光輪,這就是人們的家庭秘密;大家都知道他對這些秘密是守口如瓶的。在幽靜獵園的林中空地上,在雜樹和荒草叢中,坐落著上千年的貴族陵墓,它們藏著的秘密也許還不及那些流傳在人間和深鎖在這位圖金霍恩先生(9)心裡的秘密多。圖金霍恩先生是屬於所謂老一派的人物——所謂老一派,通常指那些從未有過青年時代的人而言;他穿著一條系了絲帶的短褲,下面不是綁腿套就是長統襪。他那身黑衣服和那雙黑襪子(絲襪也好,線襪也好)有一個特色,那就是從來沒有光彩。他的衣服像他這個人一樣,無聲無色,死氣沉沉,任何光線投射在上面都引不起反應。除非他幹的這一行有人向他請教,他從來不與人交談。有時候他在貴族的大莊園裡,坐在餐桌的一角,或靠近客廳門口的地方——這些客廳是消息靈通的時髦人士大談而特談的題材往往不置一辭,但是怡然自得。這些地方的人都認識他,約有半數的貴族經過他身邊都停下來招呼他一聲:「你好,圖金霍恩先生!」他鄭重其事地接受他們的致意,並把這些致意連同其他見聞統統珍藏在心裡。 累斯特·德洛克爵士這時正和夫人在一起,見了圖金霍恩先生,非常高興。圖金霍恩先生總帶著一種唯命是從的神態,這正合累斯特爵士的口味,認為這是一種敬意。他喜歡圖金霍恩先生這身衣服,認為其中也含有敬意。這身衣服非常體面,而且大體上也像個門客穿的,一穿上這身衣服,他就活像是德洛克家的秘密法律事務的總管、法律雜務的跑腿。 圖金霍恩先生本人對這一點有沒有什麼想法呢?可能有,也可能沒有;但我們可以從一切與德洛克夫人有關的事情看到這個明顯的事實;因為德洛克夫人是某一階級的成員,是她那小天地里的一個首領和代表。她自以為是個不可思議的「神人」,對凡人是高不可攀、深不可測的——她用自己的鏡子來照自己,那當然是這樣囉。然而,環繞在她周圍的那些黯然無光的小人物:從她的女傭到那個義大利歌劇院經理,都知道她的弱點、偏見、愚行、傲慢和任性;對於她的品性,也都像裁縫給她量身材那樣,估計得非常準確,量度得恰到好處,因此他們都能靠這個混一碗飯吃。要不要來一件新衣,來一種新風尚,來一個新的歌唱家,來一種新的舞蹈,來一件新式的珠寶飾物,來一個新的侏儒或巨人,來一座新的禮拜堂,來一種新的什麼東西?在十幾種行業里,有不少殷勤多禮的人,德洛克夫人毫不猜疑地認為他們已經拜倒在她的面前;這些人會告訴你,如何把她當作小娃娃一樣去擺布;他們一輩子就是服侍她,裝得卑躬屈節,唯命是從,實際上卻是在前面率領著她和她那一伙人;他們把她一引上鉤,也就鉤住了那一伙人,整個兒給帶走,像累謬埃爾·格利佛(10)劫走了堂堂小人國的雄偉艦隊一樣。「如果你想跟我們的主顧打交道,先生,」布累茨-斯帕科(11)珠寶店的老闆說——所謂我們的主顧,就是指德洛克夫人那一伙人——「你必須記住,你不是跟一般老百姓打交道;對我們的主顧,你一定要擊他們的要害,而他們的要害就是這樣一個地方。」「諸位先生,你們要想推銷這件商品,」希恩-格羅斯(12)綢緞店的老闆對他們的朋友、廠主們說,「就得上我們這兒來,因為我們曉得到什麼地方去招徠那些時髦人物,我們能夠使這件商品時髦起來。」「先生,如果你希望把這本書放在我們那些大主顧的案頭,」書店老闆斯拉特里(13)先生說,「或者,先生,如果你想把這個小人或巨人(14)弄到我那些大主顧家裡;或者,先生,如果你想叫我那些大主顧來眷顧這次遊藝會,請你務必把這件事交給我來辦,因為,先生,我對我那些大主顧的頭面人物研究有素;而且我可以毫不誇張地告訴你,我能夠把他們玩弄於股掌之上。」——斯拉特里先生是個老實人,他倒是並沒有吹牛。 因此,德洛克這一家子這會兒心裡有些什麼想法,圖金霍恩先生也許不知道,但也很可能知道。 「大法官是不是又在審理夫人的案子啦,圖金霍恩先生?」累斯特爵士一邊說,一邊向他伸出手去。 「是的,今天又審理來著。」圖金霍恩先生答道,不慌不忙地向夫人鞠了一躬;夫人正坐在壁爐附近的一張沙發椅上,拿一把遮扇擋著臉。 「用不著問這事情到底有沒有眉目,」夫人說,依舊沒有擺脫從林肯郡邸宅帶來的那種沉悶心情。 「您所謂的眉目,到今天為止還沒有,」圖金霍恩先生答道。 「永遠也不會有,」夫人說。 累斯特爵士對於大法官庭遲遲不能結案的訴訟程序,倒也沒抱什麼反感。那一類玩意兒本來就是緩慢的、費錢的、英國式的和合乎憲法的。事實上,他跟剛才所談的那場官司並沒有重大利害關係,夫人給他帶來的財產不過是官司里那一份財產;他有一個模模糊糊的想法:他的大名——德洛克的大名——牽連到案子裡,竟然沒有用作這件案子的名稱,真是滑天下之大稽。但是他又認為,大法官庭這玩意兒,儘管偶爾耽誤一下審判,引起一些混亂,究竟是人類為了徹底解決(就人力而言)一切問題而發揮大智大慧、和形形色色別的玩意兒一塊兒創造出來的。總的說來,他有一個很固定的看法,認為隨聲附和別人抱怨大法官庭,無異於鼓動瓦特·泰勒(15)之類下層階級的人揭竿起義。 「由於卷宗里添了幾份新的宣誓書,」圖金霍恩先生說,「由於內容簡短,又由於我要按麻煩的原則辦事,要求各當事人掌握新的訴訟程序,」這個謹小慎微的圖金霍恩先生原來是不肯多負一點責任的;「再說,由於我知道您就要到巴黎去,所以我把這些東西都放在口袋裡帶來了。」 (附帶說一下,累斯特爵士也要去巴黎,但上流社會津津樂道的消息卻集中在他夫人身上。) 圖金霍恩先生掏出文件,得到允許以後,才放在那張桌子的黃金鎮邪物上,靠近夫人的胳臂肘。他戴上眼鏡,借著帶罩子的油燈的亮光,開始念起來。 「『大法官庭。關於約翰·賈迪斯——』」 夫人打斷了他,請他儘可能省略掉那些討厭的官樣文章。 圖金霍恩先生從眼鏡框的上方看了她一眼,跳過了一些地方,繼續念下去。夫人漫不經心地、倨傲無禮地把注意力轉移到別處去了。累斯特爵士坐在一張大椅子上,望著爐火,似乎是一本正經地在欣賞法律文章那種反覆冗長的特色,把它們列為捍衛國家的干城。碰巧當時的爐火很旺,夫人就坐在旁邊;那把遮扇雖說是無價之寶,畢竟太小了,因而中看不中用。夫人只好改變一下坐的姿勢,就在這個時候,她看見桌上的文件——靠前一點看——又靠前一點看——情不自禁地問道: 「這是誰抄的?」 圖金霍恩先生猛然停住,對於夫人那種激動的態度和失常的聲調感到非常驚異。 「這就是你們那一行所說的法律字體嗎?」她問道,依然用一種漫不經心的態度注視著他,一邊擺弄著她的遮扇。 「不一定。也許是」——圖金霍恩先生一邊說,一邊仔細地看——「那上面的法律字體當然離不開原來的筆體。您問這個幹嗎?」 「不幹嗎,這東西單調得可怕,隨便問問罷了。呃,念下去,念吧!」 圖金霍恩先生又念下去。爐火愈來愈旺,夫人拿遮扇擋著臉。累斯特爵士在打瞌睡,忽然間驚醒,大聲說:「嗯?你說什麼?」 「我說,」圖金霍恩先生早已急忙站起,說道,「夫人恐怕是生病了。」 「頭暈,」夫人喃喃地說,嘴唇發白,「就是頭暈,不過昏得很厲害。別跟我說話。打鈴,送我回臥室!」 圖金霍恩先生退到另一個房間去;鈴在響,腳步聲慢慢吞吞,踢踢踏踏,接著是一片沉寂。那個「使神」終於來請圖金霍恩先生轉回客廳。 「現在好一點了,」累斯特爵士說,打手勢讓律師坐下,給他一個人念。「我嚇了一大跳,從前不知道夫人會頭暈。不過這天氣叫人太難受——前些日子她在我們林肯郡的邸宅也實在厭煩得要死。」 * * * (1) 里普·范溫克爾(Rip Van Winkle):美國作家華·歐文(W. Irving,1783—1859)的同名小說中的主人公,在山上看見幾個怪人,喝了他們的酒,一睡二十年,醒時發覺一切都變了。 (2) 法國作家貝洛爾(C. Perrault,1628—1703)的童話《睡美人》中的公主,中了魔法,昏睡了一百年,後來被一個王子吻醒。 (3) 德洛克:原文是Dedlock,諧音deadlock僵局。 (4) 林肯郡(Lincolnshire):在英國東部。 (5) 獵園(Park):是國王特許狩獵的地方。 (6) 相傳馬其頓王亞歷山大(公元前356—公元前323)征服了希臘,進入埃及並打垮了波斯王大流士三世以後,為了實現其征服世界的「大志」,於公元前三二七年攻入印度,後來走至一處,無路可通,便以為到了世界盡頭,因而落淚。 (7) 斯特布爾斯(Stables):意為馬房;下句「她們那一群」(the whole stud)、「梳理得最好」(best groomed)這些字眼,本來都是用以形容馬的,作者用以諷刺上流社會。 (8) 原文是Mercury,羅馬神話中為眾神傳信並掌管商業、道路的神。 (9) 原文為Mr. Tulkinghorn,按Tulking發音近似talking,即碎嘴之意,horn的字義是喇叭。 (10) 累謬埃爾·格利佛(Lemuel Gulliver):愛爾蘭作家史威夫特(Jonathan Swift,1667—1745)的諷刺小說《格利佛遊記》中的主人公。 (11) 布累茨斯帕科:原文為Blaze and Sparkle,是金光閃閃之意。 (12) 希恩-格羅斯:原文為Sheen and Gloss,是光澤之意。 (13) 斯拉特里:原文為Sladdery,諧音sliddery,意為油腔滑調。 (14) 指描寫小人國或大人國那一類的書。 (15) 瓦特·泰勒(Wat Tyler):英國十四世紀農民起義的領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