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極經世 · 皇極經世書卷十四

邵雍 《皇極經世》
觀物外篇下 太極,一也,不動。生二,二則神也。神生數,數生象,象生器。太極不動,性也。發則神,神則數,數則象,象則器,器之變復歸於神也。 心為太極,又曰道為太極。 太極,道之極也;太玄,道之玄也;太素,色之本也。太一,數之始也;太初,事之初也。其成功則一也。 元有二,有生天地之始者,太極也。有萬物之中各有始者,生之本也。 萬物各有太極、兩儀、四象、八卦之次,亦有古今之象。陰陽分而生二儀,二儀交而生四象,四象交而生八卦,八卦交而生萬物。故二儀生天地之類,四象定天地之體,四象生八卦之類,八卦定日月之體,八卦生萬物之類,重卦定萬物之體。類者,生之序也;體者,象之交也。推類者,必本乎生。觀體者,必由乎象。生則未來而逆推,象則既成而順觀。是故日月一類也,同出而異處也,異處而同象也。推此以往,物焉逃哉? 天變時而地應物。時則陰變而陽應,物則陽變而陰應。故時可逆知,物必順成。是以陽迎而陰隨,陰逆而陽順,本一氣也。生則為陽,消則為陰。故二者一而已矣,六者三而已矣,八者四而已矣。是以言天而不言地,言君而不言臣,言父而不言子,言夫而不言婦也。然天得地而萬物生,君得臣而萬化行,父得子、夫得婦而家道成。故有一則有二,有二則有四,有三則有六,有四則有八。 語其體,則天分而為地,地分而為萬物,而道不可分也。其終,則萬物歸地,地歸天,天歸道。是以君子貴道也。 一陰一陽之謂道。道無聲無形,不可得而見者也。故假道路之道而為名。人之有行,必由乎道。一陰一陽,天地之道也。物由是而生,由是而成者也。 陽者道之用,陰者道之體。陽用陰,陰用陽。以陽為用則尊陰,以陰為用則尊陽也。陰幾於道,故以況道也。陽尊而神,尊故役物,神故藏用。是以道生天地萬物而不自見也,萬物亦取法乎道也。 陰對陽為二,然陽來則生,陽去則死。天地萬物生死主於陽,則歸之於一也。 自下而上謂之升,自上而下謂之降。升者,生也;降者,消也。故陽生於下,而陰生於上。是以萬物皆反生。陰生陽,陽生陰,陰復生陽,陽復生陰,是以循環而無窮也。 性非體不成,體非性不生。陽以陰為體,陰以陽為性。動者,性也;靜者,體也。在天則陽動而陰靜,在地則陽靜而陰動。性得體而靜,體隨性而動,是以陽舒而陰疾也。(更詳之。) 陽不能獨立,必得陰而後立,故陽以陰為基;陰不能自見,必待陽而後見,故陰以陽為唱。陽知其始而享其成,陰效其法而終其用。 陽能知而陰不能知,陽能見而陰不能見也。能知能見者為有,故陽性有,而陰性無也。陽有所不偏,而陰無所不偏也。陽有去,而陰常居也。無不偏而常居者為實,故陽體虛而陰體實也。 陽之類圓,成形則方;陰之類方,成形則圓。陰事太半,蓋陽一而陰二也。 陽主辟而出。陰主翕而入。 春陽得權,故多旱;秋陰得權,故多雨。 冬至之子中,陰之極;春分之卯中,陽之中;夏至之午中,陽之極;秋分之酉中,陰之中。凡三百六十,中分之則一百八十。此二至二分相去之數也。 二至相去,東西之度凡一百八十,南北之度凡六十。冬至之後為呼,夏至之後為吸。此天地一歲之呼吸也。 朔,《易》以陽氣自北方而生,至北方而盡,謂變易循環也。 東赤、南白、西黃、北黑,此正色也。驗之於曉、午、暮、夜之時可見之矣。 天地之氣運,北而南則治,南而北則亂。亂久則復北而南矣。天道人事皆然。推之歷代,可見消長之理也。 天地之本其起於中乎?是以乾坤屢變而不離乎中。人居天地之中,心居人之中,日中則盛,月中則盈,故君子貴中也。 生者性,天也;成者形,地也。得天氣者動,得地氣者靜。天以氣為主,體為次。地以體為主,氣為次。在天在地者亦如之。 天主用,地主體,聖人主用,百姓主體。故日用而不知。 顯諸仁者,天地生萬物之功,則人可得而見也。所以造萬物,則人不可得而見,是藏諸用也。 或問:顯諸仁、藏諸用。曰:「若日月之照臨,四時之成歲,是顯諸仁也;知其度數之然,而不知其所以然,是藏諸用也。」天之象類,則可得而推。如其神用,則不可得而測也。 天以理盡,而不可以形盡。渾天之術,以形盡天,可乎?倚蓋之說,崑崙四垂而為海。推之理則不然。夫地直方而靜,豈得如圓動之天乎? 天圓而地方,天南高而北下,是以望之如倚蓋焉;地東南下西北高,是以東南多水西北多山也。天覆地,地載天,天地相函,故天上有地,地上有天。 天之陽在南,故日處之;地之剛在北,故山處之。所以地高西北,天高東南也。 天之陽在南,而陰在北;地之陰在南,而陽在北;人之陽在上,而陰在下。既交,則陽下而陰上。 極南大暑,極北大寒,故南融而北結,萬物之死地也。 夏則日隨斗而北,冬則日隨斗而南,故天地交而寒暑和,寒暑和而物乃生也。 天渾渾於上而不可測也,故觀斗數以占天也。斗之所建,天之行也。魁建子,杓建寅,星以寅為晝也。斗有七星,是以晝不過乎七分也。(更詳之。) 天行所以為晝夜,日行所以為寒暑。夏淺冬深,天地之交也;左旋右行,天日之交也。 日朝在東,夕在西,隨天之行也;夏在北,冬在南,隨天之交也。天一周而超一星,應日之行也。春酉正,夏午正,秋卯正,冬子正,應日之交也。 冬至之月,所行如夏至之日;夏至之月,所行如冬至之日。 陽主舒長,陰主慘急。日入盈度,陰從於陽;日入縮度,陽從於陰。 日行陽度則盈,行陰度則縮,賓主之道也。月去日則明生而遲,近日則魄生而疾,君臣之道也。 日以遲為進,月以疾為退。日月一會而加半日,減半日,是以為閏余也。日一大運而進六日,月一大運而退六日,是以為閏差也。 一歲之閏,六陰六陽,三年三十六日,故三年一閏,五年六十日,故五年再閏。 《堯典》期三百六旬有六日,夫日之餘盈也六,則月之餘縮也亦六。若去日月之餘十二,則有三百五十四,乃日行之數。以十二除之,則得二十九日。 陽消則生陰,故日下而月西出也;陰盛則敵陽,故日望而月東出也。天為父,日為子,故天左旋,日右行;日為夫,月為婦,故日東出,月西生也。 日月之相食,數之交也。日望月則月食,月掩日則日食,猶水火之相剋也。是以君子用智,小人用力。 月體本黑,受日之光故白。 日入地中,構精之象也。 日隨天而轉,月隨日而行,星隨月而見,故星法月,月法日,日法天。天半明半晦,日半盈半縮,月半盈半虧,星半動半靜,陰陽之義也。天晝夜常見,日見於晝,月見於夜而半不見,星半見於夜,貴賤之等也。 月晝可見也,故為陽中之陰;星夜可見也,故為陰中之陽。 陽中有陰,陰中有陽,天之道也。陽中之陽,日也,暑之道也;陽中之陰,月也,以其陽之類,故能見於晝;陰中之陽,星也,所以見於夜。陰中之陰,辰也,天壤也。 辰數十二,日月交會謂之辰。辰,天之體也。天之體,無物之氣也。 辰至日為生,日至辰為用。蓋順為生而逆為用也。星為日余,辰為月余。星之至微如塵沙者,隕而為堆阜。 天奇而地偶,是以占天文者觀星而已,察地理者觀山水而已。觀星而天體見矣,觀山水而地體見矣。天體容物,地體負物,是故體幾於道也。 日月星辰共為天,水火土石共為地,耳目鼻口共為首,髓血筋骨共為身,此乃五之數也。 天有五辰,日月星辰與天而為五;地有五行,金木水火與土而為五。五行之木,萬物之類也。五行之金,出乎石也。故水火土石,不及金木,金木生其間也。 陽中陽,日也;陽中陰,月也;陰中陽,星也;陰中陰,辰也。柔中柔,水也;柔中剛,火也;剛中柔,土也;剛中剛,石也。夫四象在錯綜而用之。日月,天之陰陽;水火,地之陰陽;星辰,天之剛柔;土石,地之剛柔。 天之陽在東南,日月居之;地之陰在西北,火石處之。天以剛為德,故柔者不見;地以柔為體,故剛者不主。是以震,天之陰也;巽,地之陽也。 地,陰也,有陽而陰效之。故至陰者辰也,至陽者日也,皆在乎天,而地則水火而已。是以地上皆有質之物,陰伏陽而形質生,陽伏陰而性情生。是以陽生陰,陰生陽,陽克陰,陰克陽。陽之不可伏者,不見於地;陰之不可克者,不見於天。伏陽之少者,其體必柔,是以畏陽而為陽所用。伏陽之多者,其體必剛,是以御陽而為陰所用。故水火動而隨陽,土石靜而隨陰也。(一說雲,陰效陽而能伏,是以辰在天,而地之四物皆有所欠也。) 陽生陰,故水先成;陰生陽,故火後成。陰陽相生也,體性相須也。是以陽去則陰竭,陰盡則陽滅。 火以性為主,體次之;水以體為主,性次之。 天火,無體之火也;地火,有體之火也。火無體,因物以為體。金石之火烈於草木之火者,因物而然也。 火生於無,水生於有。 海潮者,地之喘息也。所以應月者,從其類也。 燈之明暗之境,日月之象也。 水者,火之地;火者,水之氣。黑者,白之地;寒者,暑之地。月者,日之影也;情者,性之影也;陰者,陽之影;鬼者,人之影也。明則有日月,幽則有鬼神。 鬼神者,無形而有用,其情狀可得而知也,於用則可見之矣。若人之耳目鼻口手足,草木之枝葉華實顏色,皆鬼神之所為也。福善禍淫,主之者誰耶?聰明正直,有之者誰邪?不疾而速,不行而至,任之者誰邪?皆鬼神之情狀也。 天地之心者,生萬物之本也;天地之情者,情狀也,與鬼神之情狀同。 以天地生萬物,則以萬物為萬物;以道生天地,則天地亦萬物也。 天地生萬物,聖人生萬民。 生生長類,天地成功;別生分類,聖人成能。 動物自首生,植物自根生。自首生,命在首;自根生,命在根。本乎天者親上,本乎地者親下。故變之與應,常反對也。有變則必有應也,故變於內者應於外,變於外者應於內,變於下者應於上,變於上者應於下也。天變而日應之,故變者從天,而應者法日也。是以日紀乎星,月會於辰,水生於土,火潛於石,飛者棲木,走者依草。心肺之相聯,肝膽之相屬,無它變應之道也。 陽交於陰而生蹄角之類也,剛交於柔而生根荄之類也,陰交於陽而生羽翼之類也,柔交於剛而生枝幹之類也。天交於地,地交於天,故有羽而走者,足而騰者。草中有木,木中有草也。各以類而推之,則生物之類不過是矣。走者便於下,飛者利於上,從其類也。水之物無異乎陸之物,各有寒熱之性。大較則陸為陽中之陰,而水為陰中之陽。 陸中之物水中必具者,猶影象也。陸多走,水多飛者,交也。是故巨於陸者,必細於水;巨於水者,必細於陸也。 水之族以陰為主,陽次之;陸之類以陽為主,陰次之。故水類出水則死,風類入水則死。然有出入之類者,龜蟹鵝鳧之類是也。 魚在於水則生,離則死,交與不交之謂也。魚者,水之族也;蟲者,風之族也。風類水類,小大相反。在水者不瞑,在風者瞑。走之類上睫接下,飛之類下睫接上,類使之然也。 在水而鱗鬣,飛之類也;龜獺之類,走之類也。 飛之類喜風而敏於飛上,走之類喜土而利於走下。飛之走,雞鳧之類是也;走之飛,龍馬之屬是也。 馬牛皆陰類,細分之則馬為陽,而牛為陰。 鹰鵰之類食生,而雞鳧之類不專食生;虎豹之類食生,而貓犬之類食生又食谷。以類推之,從可知矣。 虎豹之毛猶草也,鷹鸇之羽猶木也。 草伏之獸,毛如草之莖;林棲之鳥,羽如林之葉。類使之然也。 禽蟲之卵,果谷之類也。谷之類多子,蟲之類亦然。蠶之類,今歲蛾而子,來歲則子而蠶。蕪菁之類,今歲根而苗,來歲則苗而子。 木者星之子,是以果實象也。 木之支幹,土石之所成,所以不易。葉花,水火之所盛,故變而易也。 葉,陰也;華實,陽也。枝葉耎而根干堅也。 木之堅,非雷不能震;草之柔,非露不能潤。 草類之細入於坤。 水之木,珊瑚之類是也;石之花,硝鹽之類是也。 龍能大能小,然亦有制之者。受制於陰陽之氣,得時則能變化,變變則不能也。 有一日之物,有一月之物,有一時之物,有一歲之物,有十歲之物,至於百千萬皆有之。天地亦物也,亦有數焉。雀,三年之物;馬,三十年之物。凡飛走之物,皆可以數推。 人,百有二十年之物。人為萬物之靈,寄類於走。走,陰也,故百有二十。 人寓形於走類,何也?走類者,地之長子也。 動者體橫,植者體縱。人宜橫而反縱也。人之骨巨而體繁,木之干巨而葉繁,應天地之數也。 飛者有翅,走者有趾。人之兩手,翅也;兩足,趾也。飛者食木,走者食草,人皆兼之,而又食飛走也,故最貴於萬物也。 天六地四,天以氣為質,而以神為神;地以質為質,而以氣為神。唯人兼乎萬物,而為萬物之靈。如禽獸之聲,以其類而各能得其一。無所不能者,人也。推之他事,亦莫不然。唯人得天地日月交之用,他類則不能也。人之生,真可謂之貴矣。天地與其貴而不自貴,是悖天地之理,不祥莫大焉。 天有四時,地有四方,人有四支。是以指節可以觀天,掌文可以察地。天地之理,具乎指掌矣,可不貴之哉?人之四支各有脈也,一脈三部,一部三候,以應天數也。身,地也,本乎靜,所以能動者,氣血使之然也。 水在人之身為血,土在人之身為肉。日為心,月為膽,星為脾,辰為腎藏也;石為肺,土為肝,火為胃,水為膀胱府也。天地並行,則藏府配。四藏,天也;四府,地也。藏者,天行也;府者,地行也。天地並行,則配為八卦。 體必交而後生,故陽與剛交而生心肺,陽與柔交而生肝膽,柔與陰交而生腎與膀胱,剛與陰交而生脾胃。心生目,膽生耳,脾生鼻,腎生口,肺生骨,肝生肉,胃生體,膀胱生血。故乾為心,兌為脾,離為膽,震為腎,坤為血,艮為肉,坎為髓,巽為骨,泰為目,中孚為鼻,既濟為耳,頤為口,大過為肺,未濟為胃,小過為肝,否為膀胱。 天地有八象,人有十六象,何也?合天地而生人,合父母而生子,故有十六象也。 心居肺,膽居肝,何也?言性者必歸之天,言體者必歸之地。地中有天,石中有火,是以心膽象之也。 心膽之倒懸何也?草木者,地之本,體也。人與草木反生,是以倒懸也。 口目橫而鼻耳縱,何也?體必交也,故動者宜縱而反橫,植者宜橫而反縱,皆交也。 目口凸而耳鼻竅。竅者,受臭嗅氣物,或不能閉之。凸者,視色別味物,則能閉之也。四者雖象於一,而各備其四矣。 鼻之氣,目見之;口之言,耳聞之,以類應也。膽與腎同陰,心與脾同陽。心主目,脾主鼻。 《素問》肺主皮毛,心脈脾肉肝筋腎骨,上而下,外而內也。心血腎骨交,法也。交即用也。 心藏神,腎藏精,脾藏魂,膽藏魄,胃受物而化之,傳氣於肺,傳血於肝,而傳水谷於脬腸矣。 神者人之主,將寐在脾,熟寐在腎,將寤在膽(又言在肝),正寤在心。 天之神棲乎日,人之神棲乎目。人之神,寤則棲心,寐則棲腎,所以象天,此晝夜之道也。天地之大寤在夏。人之神則存於心,神統於心,氣統於腎,行統於首。形氣交而神主乎其中,三才之道也。 氣一而已,主之者乾也。神亦一而已,乘氣而變化,能出入於有無死生之間,無方而不測者也。 潛天潛地,不行而至,不為陰陽所攝者,神也。出入有無死生者,道也。神無所在,無所不在。至人與他心通者,以其本於一也。道與一,神之強名也。以神為神者,至言也。 所以造物者,神也。神不死,所更者,四時也。所以造人者,神人也。神亦不死,假如一木結實而種之,又成是木而結是實。木非舊木也,此木之神不二也。此實生生之理也。(造物,一作造萬物。神人,一無人字。) 氣者,神之宅也;體者,氣之宅也。形可分,神不可分。精氣為物,形也;遊魂為變,神也。又曰,精氣為物,體也;遊魂為變,用也。氣形盛則魂魄盛,氣形衰則魂魄亦從而衰矣。魂隨氣而變,魄隨形而止。故形在則魄存,形化則魄散,見氣變而形化。 人得中和之氣則剛柔均,陽多則偏剛,陰多則偏柔。 氣則養性,性則乘氣。故氣存則性存,性動則氣動也。 神無方而性有質。有形則有體,有性則有用。心性而膽情,陽性而陰情,性神而情鬼。 發於性則見於情,發於情則見於色,以類而應也。 天使我有,是之謂命。命之在我之謂性,性之在物之謂理。理窮而後知性,性盡而後知命,知而後至。 人之類備乎萬物之性。人之貴兼乎萬類,自重而得其貴,所以能用萬類。仁配天地謂之人,唯仁者其可謂之人矣。 人之神則天地之神,人之自欺,所以欺天地,可不慎哉? 人之精神貴藏而用之,苟衒於外,則鮮有不敗者。如利刃,物來則剸之。若恃刃之利而求割乎物,則刃與物俱傷矣。 精義入神以致用也,不精義則不能入神,不能入神則不能致用也。 無思無為者,神妙致一之地也,所謂一以貫之。聖人以此洗心,退藏於密。 心一而不分,則能應萬變。此君子所以虛心而不動也。 人心當如止水則定,定則靜,靜則明。任我則情,情則蔽,蔽則昏矣。因物則性,性則神,神則明矣。 以物觀物,性也;以我觀物,情也。性公而明,情偏而暗。 誠者,主性之具,無端無方者也。 資性得之天也,學問得之人也。資性由內出者也,學問由外入者也。自誠明,性也;自明誠,學也。 至理之學,非至誠則不至;物理之學或有所不通,不可以強通,雖通則有我,有我則失理,而入於術矣。 言發於真誠,則心不勞而逸,久久而信之;作偽任數,一時或可以欺人,持久必敗。 天地日月,悠久而已。故人當存乎遠,不可見其近。智數或能施於一朝,蓋有時而窮,惟至誠與天地同久。天地無則至誠可息,苟天地不能無,則至誠亦不息也。 為學養心,患在不由直道。去利慾,由直道,任至誠,則無所不通。天地之道,直而已,當以求之。若用智數,由徑以求之,是屈天地而徇人慾也,不亦難乎? 人必內重,內重則外輕。苟內輕,必外重,好利好名,無所不至。義重則內重,利重則外重。 凡處失在得之先,則得亦不喜;若處得在失之先,則失難處矣,必至於隕獲。 天下之事,皆以道致之,則休戚不能至矣。 事無大小,皆有道在其間。能安分則謂之道,不能安分謂之非道。 人之為道,當至於鬼神不能窺處,是為至矣。 凡人之善惡,形於言發於行,人始得而知之。但萌諸心發於慮,鬼神已得而知之矣。此君子所以慎獨也。(又雲,思慮一萌,鬼神得而知之矣,故君子不可不慎獨。) 人之畏鬼,亦猶鬼之畏人。人積善而陽多,鬼益畏之矣;積惡而陰多,鬼弗畏之矣。大人者,與鬼神合其吉凶,夫何畏之有? 循理則為常,理之外則為異矣。能循天理動者,造化在我也。 天下言讀書者不少,能讀書者少。若得天理真樂,何書不可讀?何堅不可破?何理不可精? 得天理者,不獨潤身,亦能潤心。不獨潤心,至於性命亦潤。 君子之學,以潤身為本。其治人應物,皆餘事也。 一國一家一身皆同,能處一身,則能處一家;能處一家,則能處一國;能處一國,則能處天下。心為身本,身為家本,家為國本,國為天下本。心能運身。苟心所不欲,身能行乎? 君子處畎畝則行畎畝之事,居廟堂則行廟堂之事。故無入不自得。變從時而便,天下之事不失禮之大經;變從時而順,天下之理不失義之大權者,君子之道也。 斂天下之智為智,斂天下之善為善,則廣矣,自用則小。 人患乎自滿,滿則止也。故禹不自滿,假所以為賢。雖學亦當常若不足,不可臨深以為高也。 人必有德器,然後喜怒皆不妄。為卿相,為匹夫,以至學問高天下,亦若無有也。 無德者,責人,怨人,易滿,滿則止也。 人貴有德。小人有才者有之矣,故才不可恃,德不可無。經綸天地之謂才,遠舉必至之謂志,並包含容之謂量。 剸割者,才力也;明辨者,智識也;寬弘者,德器也。三者不可缺一。 人苟用心,必有所得。獨有多寡之異,智識之有深淺也。(又雲,凡人用心者,必有所得,只是有多寡。) 事必量力,量力故能久。 聖人利物而無我。易地而處,則無我也。不我物,則能物物。以物喜物,以物悲物,此發而中節也。 人智強,則物智弱。 夫弓固有強弱,然一弓二人張之,則有力者以為弓弱,無力者以為弓強。故有力者,不以己之力有餘,而以為弓弱;無力者,不以己之力不足,而以為弓強。何不思之甚也?一弓非有強弱者,二人之力強弱不同也。今有食一杯在前,二人大餒而見之,若相讓,則均得食矣,相奪則爭。非徒爭之而已,或不得其食矣。此二者,皆人之情也,知之者鮮。知此,則天下之事皆如是也。 金須百鍊然後精,人亦如此。 今有人登兩台,兩台皆等,則不見其高。一台高,然後知其卑下者也。 室中造車,天下可行,軌轍合故也。苟順義理,合人情,日月所照皆可行也。 所行之路不可不寬,寬則少礙。 能醫人能醫之疾,不得謂之良醫;醫人之所不能醫者,天下之良醫也。能處人所不能處之事,則能為人所不能為之事也。 良藥不可以離手,善言不可以離口。 大羹可和,元酒可漓,則是造化亦可和可漓也。 自然而然者,天也,唯聖人能索之。效法者,人也。若時行時止,雖人也,亦天也。 人謀,人也;鬼謀,天也。天人同謀而皆可,則事成而吉也。事無巨細,皆有天人之理。修身,人也;遇不遇,天也。得失不動心,所以順天也;行險僥倖,是逆天也。求之者,人也;得之與否,天也。得失不動心,所以順天也。強取必得,是逆天理也。逆天理者,患禍必至。 天之孽十之一猶可違,人之孽十之九不可逭。 天道之變,王道之權也。為治之道,必通其變,不可以膠柱,猶春之時不可行冬之令也。 用兵之道,必待人民富,倉廩實,府庫充,兵強名正,天時順,地利得,然後可舉。 天時、地理、人事三者,知之不易。學以人事為大。今之經典,古之人事也。 學不際天人,不足以謂之學;學不至於樂,不可謂之學。記問之學,未足以為事業。凡人為學,失於自主張太過。 學在不止,故王通雲「沒身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