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帝內經太素 · 卷第三十雜病 泄

平按:此篇上節見《靈樞》卷五第二十三《熱病篇》,又見《甲乙經》卷七第四。下節見《靈樞》卷五第二十四《厥病篇》,又見《甲乙經》卷十一第五。 【,取之陰喬及三毛上及血絡出血。】 ,痲①也。陰喬上循陰股入陰,故取陰喬所主病者。足厥陰脈起大指叢毛之上,入毛中環陰器,故取陰喬脈所主之輸,並取足厥陰脈三毛之上,及此二經之絡去血。 平按:《靈樞》「」作「癃」,《甲乙》作「痓」。 ①痲,音吝,同「淋」。《釋名?釋疾病》:「痲,小懍也。小便難,懍懍然也。」《玉篇?疒部》:「痲,小便難也。」 【病泄下血,取曲泉。】 曲泉,足厥陰脈之所入也。 平按:「泄」《靈樞》、《甲乙》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