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帝內經太素 · 卷第三十雜病 痿厥

平按:此篇見《靈樞》卷五第二十六《雜病篇》,又見《甲乙經》卷十第四。 【痿厥為四束悗,乃疾解之,日二,不仁者十日而知,毋休,病已止。】 四束,四肢如束。悗,煩也。 平按:「為四束」《靈樞》、《甲乙》作「為四末束」。《甲乙》「悗」作「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