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帝內經素問遺篇 · 黃帝內經素問遺篇卷之五

本病論下 土運承之,降而不入,即天彰黑氣,暝暗賡慘,才施黃埃而布濕,寒化令氣,蒸濕復令。久而不降,伏之化郁。 十二日不降者,即郁其發也。 民病大厥,四肢重怠,陰痿少力,天布沉陰,蒸濕問作。 黑氣彰而寒疫至,民病皆厥而體重,治可益之也。 帝曰:升降不前,晰知其宗。願聞遷正,可得明乎? 晰,明也。 岐伯日:正司中位,是謂遷正位。司天不得其遷正者,即前司天以過交司之日。 以過大寒日,別歲正之,初氣未至也。 即遇司天太過有餘日也,即仍舊治天數,新司天未得遷正也。 年即以交,即司天之氣未交司故也。 厥陰不遷正,即風暄不時,花卉萎瘁,民病淋搜,目系轉,轉筋喜怒,小便赤。 太陽司天,天數有餘,如退位之日,厥陰得治遷正也。 風欲令而寒由不去,溫暄不正,春正失時。 雖得初氣,天令不傳,木氣不伸,民乃病肝。 少陰不遷正,即冷氣不退,春玲復寒,暄暖不時,民病寒熱,四肢煩痛,腰脊強直。 厥陰司天,天數有餘。厥陰雖有餘日,別位司天,皆天數終日始遷正,如少陰至二月春分得位正之時,乃造化變,便可遷正,乃合司天也。 木氣雖有餘,位不過於君火也。 木氣有餘數,不盡有餘日,復治天,治數未終,遇君火得時化,春分日便可遷正,木猶未退,即可同治於天也。其餘氣皆無此也。 太陰不遷正,即雲雨失令,萬物枯焦,當生不發。民病手足肢節腫滿,大腹水腫,填臆不食,飧泄脅滿,四肢不舉。 少陰司天,天數未終,故日太陰不得遷正。少陰數終,可得遷正也。 雨化欲令,熱猶治之,溫煦於氣,亢而不澤。 少陰有餘,未盡天數,故不退位,即太陰未得遷正,即土氣不申,而民病於脾也。 少陽不遷正,即炎灼弗令,苗莠不榮,酷暑於秋,肅殺晚至,霜露不時。民病瘤瘧,骨熱,心悸驚駭,甚時血溢。 雖有寅申之年,土尚治之,退位之日,火行酷暑於後,故涉暑於秋也。 陽明不遷正,則暑化於前,肅於後,草木反榮。民病寒熱嘆嚏,皮毛折,爪甲枯焦,甚則喘嗽#1息高,悲傷不樂。 少陽司天,天數有餘,如退位日,陽明不遷正也。 熱化乃布,燥化未令,即清勁未行,肺金復病。 雖得卯酉之年,猶火化熱之令也,故肺重複受病。 太陽不遷正,即冬清反寒,易令於春,殺霜在前,寒冰於後,陽光復治,凜冽不作,露雲待時。民病溫癘至,喉閉溢#2乾,煩燥而渴,喘息而有音也。 陽明司天,天數有餘,退位日太陽遷正,故多煩燥渴喘者也。 寒化待燥,猶治天氣,過失序,與民作災。 雖得辰戌之年,猶尚清化治天,故失序也。 帝曰:遷正早晚,以命其旨,願聞退位,可得明哉?岐伯日:所謂不退者,即天數未終。 天數未終,其氣仍治,雖遇交司,由未退位也。 即天數有餘,名曰復布政,故名日再治天也,即天令如故而不退位也。 此治天下過而不退位,猶在天。 厥陰不退位,即大風早舉,時雨不降,濕令不化。民病溫疫,疵廢風生,民病皆肢節頭目痛,伏熱內煩,咽喉乾引飲。 厥陰天數有餘,在本數之上司天,氣高而災化善也,令作布政而復下災,故反甚之者也。 少陰不退位,即溫生春冬,墊蟲早至,草木發生。民病膈熱咽乾,血溢驚駭,小便赤澀,丹瘤疹瘡瘍留毒。 少陰天下#3有餘,過歲而復作布政,天令酷災矣。 太陰不退位,而取寒暑不時,埃昏布作,溫令不去。民病四肢少力,食飲不下,泄注淋滿,足經寒,陰痿閉塞,失溺,小便數。 太陰天下#4有餘,過歲而猶尚治天,其氣其#5下矣,病至腎也。 少陽不退位,即熱生於春,暑乃後化,冬溫不凍,流水不冰,墊蟲出見。民病少氣,寒熱更作,便血上熱,小腹堅滿,小便赤沃,甚則血溢。 少陽天數有餘,至過歲由治天,甚則氣復下,其災至脾肺藏也。 陽明不退位,即春生清玲,草木晚榮,寒熱問作。民病嘔吐暴注,食飲不下,大便乾燥,四肢不舉,目瞑掉眩。 陽明天數太過,至交歲而猶尚治天,氣復降,其災至甚於肝藏也。 帝日:天歲早晚,余以知之。願聞地數,可得聞乎?岐伯日:地下遷正升及退位不前之法,即地土產化,萬物失時之化也。 即應之生萬物之不時,數無次序,天令與民作災,令於上下二干,失移之中者也。 帝曰:余聞天地二甲子,十二#6十二支,上下經緯天地,數有迭移,失守其位,可得昭乎? 同天地二甲子,有上下不合其德者,為失守也。 岐伯曰:失之迭位者,謂雖得歲正,未得正位之司,即四時不節,即生大疫。 天地不合德,即名天地失節,即上下二管音不相應,即大不主與天主失節,上下失音,萬物不安也。 注《玄珠密語》云:陽年三十年,除六年天刑,計有太過二十四年。 除庚子、庚午,君火刑金運;庚寅、庚申,相火刑金運;戊戌、戊辰,太陽刑火運也。此為與其天地氣,上臨中運,不得太過者也。 除此六年,皆作太過之用,令不然之旨。 此即太過,作陽年中運余也,忽有上下,失支迭位,故不為者也。 今言迭支迭位,皆可作其不及也。 陽年者,運太過也,五音皆定矣,太音也,運自勝有餘,而無邪傷,故名正化疫也。其剛乾不相對柔干,即上下不相招,即陰陽相錯,天地不合德,中運雖陽多而作太過,故有勝復乃至者也。 假令甲子,陽年土運太窒。 土太過即運傷,鱗蟲勝及,腎藏氣不及,土勝於水也,即黃鍾之管音高,故日太窒也。候甲子之氣應者,上應鎮星,大而明也。 如癸亥天數有餘者,年雖交得甲子。 甲雖臨子,未得遷正。 厥陰猶尚治天。 年雖甲子司天,尚化風玲,厥陰猶復布正於天也。 地已遷正,陽明在泉。 或名司地,即數高者。 去歲少陽,以作右問。 癸亥司地,少陽退位,以作地下之右問氣者也。 即厥陰之地陽明,故不相和奉者也。 故日上下不相招,陰陽有相錯,即癸與巳相對,故天地不合德,即以不合甲也。 癸巳相會,土運太過,虛反受木勝,故非太過也。何以言土運太過,昆黃鍾不應太窒,木既勝而金還復,金既復而少陰如至,即木勝如火,而金復微。 謂少陰見厥陰退位,而少陰立至,故金欲復而火至,故復有少也。 如此則甲己失守,後三年化成土疫,晚至於卯。 甲子至丁卯四年至。 早至丙寅。 甲子至丙寅三年至。 土疫至也。 至於四維時也。 大小善惡,推其天地,詳乎太一。又只如甲子年,如甲至子而合,應交司而治天。 少陰主甲子年,司天遷正應時也。 即下己卯未遷正,而戊寅少陽未退位者,亦甲己下有合也。 即甲與戊相對,子與東酊個也。 即土運非太過,而木乃乘虛而勝土也。金次又行復勝之,即反邪化也。 即勝之小而或不復,後三年化癘,名日土癘,其狀如土疫者,本是自天來癘,從地至,故反化邪生也。 陰陽天地殊異爾,故其大小善惡,一如天地之法旨也。假令丙寅陽年太過,如乙丑天數有餘者,雖交得丙寅。 雖丙得寅,猶未遷正而作司天。 太陰尚治天也,地已遷正,厥陰司地。 或作在泉。 去歲太陽,以作右問。 乙丑司地,庚辰以退位而作右問。 即天太陰而地厥,故地不奉天化也。 即上下不相招,陰陽有相錯,即辛與乙不相合,故不合其德也。 乙辛相會,水運太虛,反受土勝,故非太過,即太簇之管,太羽不應,土勝而雨化,水復即風。 即天地非其時而有其氣,有化大疫,即與陰陽復不同也。 此者丙辛失守其會,後三年化成水疫,晚至己巳。 丙寅至己巳四年。 早至戊辰。 丙寅至戊辰三年。 甚即速,微即徐。 徐至己巳。 水疫至也,大小善惡推其天地數,乃太乙游宮。又只如丙寅年,丙至寅且合,應交司而治天。 少陽至而作司天,應時遷正。 即辛巳未得遷正,而庚辰太陽未退位者,亦丙辛不合德也。 即丙與庚相對,辰與寅相配位也,即水運非太過也。 即水運亦小虛而小勝,或有復。 丙寅至也,即無復也。 後三年化癘,名日水癘,其狀如水疫。 一名寒疫。 治法如前。假令庚辰陽年太過,如己卯天數有餘者,雖交得庚辰年也。 雖庚臨辰,未遷正。 陽明猶尚治天,地以遷正,太陰司地。 即是在泉。 雲#7歲少陰,以作右問。 己卯年,地甲子以退少陰,作右問也。 即天陽明而地太陰也,故地下奉天也。乙巳相會,金運太虛,反受火勝,故非太過也,即姑洗之管,太商不應,火勝熱化,水復寒刑。 此天地非時,行不節之令,即三年始成大疫,行天下也。 此乙庚失守,其後三年,化成金疫也。 速至壬午。 庚辰至壬午三年,是其速至。 徐至癸未,金疫至也,大小善惡,推本年天數及太乙也。 疫至之年,又遇失守,其災大也。不見五福及其太乙,且惡死人太半也。如卻會合德者,災小爾。如見五福與其太一者,其災且小善滅#8其半也。 又只如庚辰,如庚至辰,且應交司而治天。 太陽主庚辰年司天,應時遷正而治天也。 即下乙未未得遷正者,即地甲午少陰未退位者,且乙庚不合德也。 即甲庚相對,辰午相配,此令失守,非配太過。 即下乙未乾失剛,亦金運小虛也,有小勝或無復。 太陰至未,即不復也。 後三年化癘,名日金癘,其狀如金疫也。 金疫又名殺疫,金癘又名殺癘。 治法如前。假令壬午陽年太過,如辛巳天數有餘者,雖交後壬午年也。 雖壬臨午,猶未遷正。 厥陰猶尚治天,地已遷正,陽明在泉。 丁酉治也。 去歲丙申,少陽以作右問。 壬午年丁酉遷正,辛巳年丙申退位也。 即天厥陰而地陽明,故地不奉天者也。 即陽明當上奉少陰,不與厥陰奉合也,故丁酉與辛巳不相合德也。 丁辛相合會,木運太虛,反受金勝,故非太過也。即蘿賓之管,太角不應,金行燥勝,火化熱復。 此天地非時行不節之氣,即三年始成大疫。 甚即速,微即徐。 速即首尾二#9年,徐即後三年作。 疫至大小善惡,推疫至之年天數及太一。又只如壬至午,且應交司而治之。 少陰壬至午年司天,應時而遷正得位者。 即下丁酉未得遷正者,即地下丙申少陽未得退位者,見丁壬不合德也。 即壬丙相對,午申相配,此失守非合德,見非太過也。 即丁柔干失剛,亦木運小虛也,有小勝小復。 陽明如至,即不復也。 後三年化癘,名曰木癘,其狀如風疫,法治如前。 可大吐而治之。 假令戊申陽年太過,如丁未天數太過者,雖交得戊申年也。 雖戊臨申,猶未遷正也。 太陰猶尚治天,地已遷正,厥陰在泉。 癸亥治地。 去歲壬戌,太陽以退位作右問,即天丁未,地癸亥,故地不奉天化也。 即厥陰當上奉少陽,故不與太陰奉合,故丁未與癸亥不相合。 丁癸相會,火運太虛,反受火勝,故非太過也,即夷則之管,上太征不應。 非戊癸相合也,故火運不應,其夷則未應其征也,下管癸亥,少征應之,即下見癸亥,主司地,故同聲之不相應,即上下天地不相合德,故不相應也。 此戊癸失守其會,後三年化疫也,速至庚戌。 首尾三年。 大小善惡,推疫至之年天數及太一,又只如戊申,如戊至申,且應交司而治天。 少陽主戊申年司天,應時遷正而治天也。 即下癸亥未得遷正者,即地下壬戌,太陽未退位者,見戊癸未合德也。 即壬戊#10相對,申戌相配,此失守,非合德,又非太過。 即下癸柔干失剛,見火運小虛也,有小勝,或無復也。 厥陰至即無復。 後三年化癘,名曰火癘也。治法如前,治之法可寒之泄之。 已上五失守變五疫,下五失守變五癘也。即上剛柔二干共主運,有失支不守之者,以此五法,即諸陽年也。 黃帝日:人氣不足,天氣如虛,人神失守,神光不聚,邪鬼干人,致有夭亡,可得聞乎? 人氣與天氣同失守,即鬼邪干人政死也。 岐伯日:人之五藏,一藏不足,又會天虛,感邪之至也。 其不足之藏,與天氣同聲虛也。 人憂愁思慮即傷心,又或遇少陰司天,天數不及,太陰作接問至,即謂天虛也,此即人氣、天氣同虛也。又遇驚而奪精,汗出於心。 大驚汗出於心,即心中精脈喊少,故神失守心也。 因而三虛,神明失守。 先有勞神之病,又遇少陰天數不及也,又更驚而奪精,此三會而神明失守也。 心為君主之官,神明出焉。 心先有病,又遇天虛而感天重虛也。心者,任治於物,故為君主之官。清靜柄靈,故日神明出焉。 神失守位,即神遊上丹田,在帝太一帝君泥丸君下。 太一帝君,在頭日泥九君,總眾神,地#11君主之官,神明失守其位,游於此處,不守心位。 神既失守,神光不聚。 神光,即飛圓光也。圓光不潔,即圓光缺矣,即鬼邪陰屍干人。 卻遇火不及之歲,有黑屍鬼見之,令人暴亡。 其火運不及,非只癸年、戊年,失守亦然,火司天數不及亦然也。黑屍鬼,形如黑犬,頭似婦人發蓬不髻,目大,人見之,吸人神魂。皆作大聲,卒然而亡。 人飲食勞倦即傷脾。 即飲食飽舉房事,即氣滯於脾,以勞疫氣滿問,脾藏有病也。 又或遇太陰司天,天數不及,即少陽作接問至,即謂之虛也。 人氣與天氣不及,即感天人氣虛,及又虛也。 此即人氣虛而天氣虛也,又遇飲食飽甚,汗出於胃,醉飽行房,汗出於脾。 脾胃汗出,即精血喊少,感天虛而作三虛,脾神失守其位。 因而三虛,脾神失守。 先有病於脾,次遇天虛,脾感天重虛,又遇汗出而喊其精血,乃故名三虛也。 脾為諫議之官,智周出焉。 脾者心之子,心有所憶謂之意,意中所出謂之智,智周萬物謂之神,即脾胃神意智,乃故失守其位者也。 神既失守,神光失位而不聚也。 神光不聚,鬼乃干之。 卻遇土不及之年,或己年或甲年失守,或太陰天虛,青屍鬼見之,令人卒亡。人久坐濕地,強力入水,即傷腎。 汗出於腎,即精血喊少,故作三虛。即精亡,心神失守其位也。 腎為作強之官,仗巧出焉。因而三虛,腎神失守,神志失位,神光不聚。 神、精、志三神虛失位,游於黃庭司命君之下,乃即圓光缺矣。 卻遇木不及之年,或辛不會符,或丙年失守,或太陽司天虛,有黃屍鬼至,見之令人暴亡。 有此三虛,又遇水不及,即黃屍鬼干人,牛頭身黃,見之時,吸人神魂,皆暴亡也。 人或患怒氣逆,上而不下,即傷肝也,又遇厥陰司天,天數不及,即少陰作接問至,是謂天虛也。 肝先病,又遇天虛而感重虛也。 此謂天虛人虛也,又遇疾走恐懼,汗出於肝,肝為將軍之官,謀慮出焉,神位失守,神光不聚。 神光不聚,即圓光缺而不周,屍鬼乃干人也。 又遇木不及年,或丁年不符,或壬年失守,或厥陰司天虛也,有白屍鬼見之,令人暴亡也。 有此三虛者,即神遊失守,白屍鬼干人,頭如鷂身白,有白毛,見之吸人神魂,皆卒然而亡也。 已上五失守者,天虛而人虛也,神遊失守其位,即有五屍鬼干人,令人暴亡也,謂之曰屍厥。 但卒然而亡,口中無涎者,舌卵卵縮者,屍厥若出涎而舌卵者,盛厥也。 人犯五神易位,即神光不圓也,非但屍鬼,即一切邪犯者,皆是神失守位故也。 神失守位,雖其體中而二氣失位也,即神光不聚而邪犯之,有妖魅交通往來,皆是五神失守,乃邪所至也。 此謂得守者生,失守者死。 得守者,本位而五神各得其居,即神光乃圓明而聚矣,故一切邪不犯之乃生也。 得神者昌,失神者亡。 老子云:氣來入身謂之生,神去於身謂之死。故日命由神生,命生神在,即命生神去,即命夭矣。所謂神遊失守,即不離身,故不可便死也,其主管在頭上,三尊高位靈主言也,即太一帝君在頭,日泥丸,總神也,無英君左制三魂也,白元君右拘七魄也,即魂為陽神也,魄為陰鬼也,若無上三虛主之,神離位者死。今五神失守,亦有主歸,即神光不聚,圓光亦缺,故邪干犯之。若神失守其位,即知人生神昌。 黃帝內經素問遺篇卷之五 #1嗽:原作『軟』,據元刻本改。 #2溢:疑當作『嗑』。 #3下:疑當作『數』。 #4下:疑當作『數』。 #5其:此下元刻本有『復』字。 #6二:明刻本作『干』。 #7云:明刻本作『去』。 #8滅:原作『威』,據文義改。 #9二:元刻本作『三』。 #10戊:元刻本作『戌』。 #11地:疑當作『也』,從上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