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帝內經素問三家注(臨床) · 卷第九

卷第九 熱論篇第三十一① 黃帝問曰 :今夫熱病者 ,皆傷寒之類也 〔1〕 。或愈或死 ,其死 ② 皆以六七日之間 〔2〕 ,其愈皆以十日以上者,何也?不知其解,願聞其故 〔3〕 。 ①新校正云:按全元起本在第五卷。 ②其死:《太素》無此二字。 〔1〕【楊上善】 夫傷寒者,人於冬時,溫室溫衣,熱飲熱食,腠理開發,快意受寒,腠理因閉,寒居其□□□寒極為熱,三陰三陽之脈,五臟六腑受熱為病,名曰熱病。斯之熱病,本因受寒傷多,亦為寒氣所傷,得此熱病,以本為名,故稱此熱病,傷寒類也。故曰:冬傷於寒,春為溫病也。其病夏至前發者,名為病溫;夏至後發者,名為病暑也。 〔2〕【楊上善】 陰陽二經同感,三日而遍臟腑,營衛不通,復得三日,故極後三日,所以六七日間死也。 〔3〕【王冰】 寒者,冬氣也。冬時嚴寒,萬類深藏,君子固密,不傷於寒。觸冒之者,乃名傷寒。其傷於四時之氣,皆能為病。以傷寒為毒者,最乘殺厲之氣。中而即病,名曰傷寒。不即病者,寒毒藏於肌膚,至夏至前,變為溫病;夏至後,變為熱病。然其發起皆為傷寒致之,故曰:熱病者,皆傷寒之類也。新校正云:按《傷寒論》云:至春變為溫病,至夏變為暑病。與王注異。王注本《素問》為說,《傷寒論》本《陰陽大論》為說,故此不同。 【楊上善】 其不至臟腑兩感於寒者,至第七日即太陽病衰,至九日三陽病衰,至十日太陰病衰,至十二日三陰三陽等病皆衰,故曰其愈皆十日以上,其理未通,故請聞之也。 【張介賓】 傷寒者,中陰寒殺厲之氣也。寒盛於冬,中而即病者,是為傷寒。其不即病者,至春則名為溫病,至夏則名為暑病。然有四時不正之氣,隨感隨發者,亦曰傷寒。寒邪束於肌表,則玄府閉,陽氣不得散越,乃郁而為熱,故凡系外感發熱者,皆傷寒之類。 岐伯對曰 :巨陽者 ,諸陽之屬也 〔1〕 。其脈連於風府 〔2〕 ,故為諸陽主氣也 〔3〕 。人之傷於寒也 ,則為病熱 ,熱雖甚不死 〔4〕 。其兩感於寒而病者 ,必不免於死 〔5〕 。 〔1〕【王冰】 巨,大也。太陽之氣,經絡氣血,榮衛於身,故諸陽氣皆所宗屬。 【楊上善】 巨,大也。一陽為紀,少陽也;二陽為衛,陽明也;三陽為父,太陽也。故足太陽者,三陽屬之,故曰諸陽之屬也。 【張介賓】 巨,大也。太陽為六經之長,統攝陽分,故諸陽皆其所屬。 〔2〕【王冰】 風府,穴名也。在項上入髮際同身寸之一寸宛宛中是。 〔3〕【王冰】 足太陰脈浮氣之在頭中者凡五行,故統主諸陽之氣。 【張介賓】 風府,督脈穴。太陽經脈復於巔背之表,故主諸陽之氣分。 〔4〕【王冰】 寒毒薄於肌膚,陽氣不得散發,而內怫結,故傷寒者反為病熱。 【張介賓】 人傷於寒而傳為熱者,寒盛則生熱也。寒散則熱退,故雖甚不致死。 〔5〕【王冰】 臟腑相應而俱受寒,謂之兩感。 【楊上善】 足太陽脈直者,從顛入絡腦,還出別下項,其風府在項入髮際一寸,則太陽之氣連風府也。諸陽者,督脈、陽維脈也。督脈,陽脈之海。陽維,維諸陽脈,總會風府,屬於太陽。故足太陽脈,為諸陽主氣。所以人之此脈傷於寒者,極為熱病者也。先發於陽,後發於陰,雖熱甚不死;陰陽兩氣時感者,不免死也。 【張介賓】 表里俱受,是謂兩感。 帝曰 :願聞其狀 〔1〕 。岐伯曰 :傷寒一日 ,巨陽受之 〔2〕 ,故頭項痛 ,腰脊強 ①〔3〕 。二日 ,陽明受之 〔4〕 ,陽明主肉 ,其脈俠鼻絡於目 ,故身熱目疼 ② 而鼻干 ,不得臥也 〔5〕 。三日少陽受之 ,少陽主膽 ③ ,其脈循脅絡於耳 ,故胸脅痛而耳聾 〔6〕 。三陽經絡 ④ 皆受其病 ,而未入於髒 ⑤ 者 ,故可汗而已 〔7〕 。 ①頭項痛,腰脊強:《太素》作「頭項腰脊皆痛」。 ②目疼:《太素》此無二字。 ③主膽:《太素》作「主骨」。新校正云:按全元起本「膽」作「骨」。元起注云:少陽者,肝之表。肝候筋,筋會於骨。是少陽之氣所榮,故言主於骨。《甲乙經》《太素》等並作「骨」。 ④經絡:《太素》此無二字。 ⑤入於髒:《太素》作「入通於腑」四字。 〔1〕【王冰】 謂非兩感者之形證。 〔2〕【王冰】 三陽之氣,太陽脈浮,脈浮者,外在於皮毛,故傷寒一日,太陽先受之。 〔3〕【王冰】 上文云:其脈連於風府,略言也。細而言之者,足太陽脈從巔入絡腦,還出別下項,循肩髆內,俠脊抵腰中,故頭項痛,腰脊強。新校正云:按《甲乙經》及《太素》作「頭項腰脊皆痛」。 【楊上善】 寒之傷多極為熱者,初病發日,必是太陽受熱之為病,故曰一日太陽受之。所以一日陽明少陽不受熱者,以其太陽主熱,又傷寒熱加,故太陽先病也,頭項腰脊,並是足太陽脈所行之處,故皆痛也。 【張介賓】 巨陽,足太陽也,為三陽之表,而脈連風府,故凡病傷寒者多從太陽始。太陽之經從頭項下肩髆,俠脊抵腰中,故其為病如此。仲景曰:太陽之為病,脈浮,頭項強痛而惡寒。按:人身經絡,三陽為表,三陰為里。三陽之序,則太陽為三陽,陽中之陽也,陽明為二陽,居太陽之次,少陽為一陽,居陽明之次,此三陽為表也。三陰之序,則太陰為三陰,居少陽之次,少陰為二陰,居太陰之次,厥陰為一陰,居少陰之次,此三陰為里也。其次序之數,則自內而外,故各有一二三之先後者如此。又如邪之中人,必自外而內,如《皮部論》等篇曰:邪客於皮則腠理開,開則邪入客於絡脈,絡脈滿則注於經脈,經脈滿則入舍於腑臟,此所以邪必先於皮毛,經必始於太陽,而後三陰三陽五臟六腑皆受病,如下文之謂也。 〔4〕【王冰】 以陽感熱,同氣相求,故自太陽入陽明也。 〔5〕【王冰】 身熱者,以肉受邪,胃中熱煩,故不得臥,余隨脈絡之所生也。 【楊上善】 陽明二陽,故次受病。脾之太陰主肌,胃之陽明主肉。其脈從鼻絡目內眥,下行入腹至足,手陽明下屬大腸,上俠鼻孔,故病身熱、鼻干、不得臥也。 【張介賓】 傷寒多發熱,而獨此雲身熱者,蓋陽明主肌肉,身熱尤甚也。邪熱在胃則煩,故不得臥,余證皆本經之所及。仲景曰:陽明之為病,胃家實也。 〔6〕【楊上善】 肝足厥陰主筋,三焦手少陽與膀胱合,膀胱腎腑,表里皆主骨,足少陽起目兌眥,入絡耳中,下循胸脅下至於足,手少陽偏屬三焦,從耳後入耳中,故病耳聾、胸脅痛也。 【張介賓】 邪在少陽者,三陽已盡,將入太陰,故為半表半里之經。其經脈出耳前後,下循胸脅,故為脅痛耳聾等證。仲景曰:傷寒脈弦細,頭痛發熱者,屬少陽。少陽之為病,口苦咽干目眩也。又曰:太陽病不解,轉入少陽者,脅下硬滿,乾嘔不能食,往來寒熱。蓋邪在陰則寒,邪在陽則熱,邪在表無嘔滿等證,邪在里則胸滿乾嘔不能食。故成無己曰:少陽之邪,在半表半里之間。 〔7〕【王冰】 以病在表,故可汗也。新校正云:按全元起雲「髒」作「腑」。元起注云:傷寒之病始入於皮膚之腠理,漸勝於諸陽,而未入腑,故須汗發其寒熱而散之。《太素》亦作「腑」。 【楊上善】 三經,三陽經也。熱在三陽經中,未滿三日,未至於腑,當以針藥發汗而已。三經之病,三日外至腑,可以湯藥洩而去。 【張介賓】 三陽為表屬腑,邪在表而未入於三陰之髒者,皆可汗而散也。 四日太陰受之 〔1〕 ,太陰脈布胃中 ,絡於嗌 ,故腹滿而嗌干 〔2〕 。五日少陰受之 ,少陰脈貫腎絡於肺 ,系舌本 ,故口燥 ① 舌干而渴 〔3〕 。六日厥陰受之 ,厥陰脈循陰器而絡於肝 ,故煩滿而囊縮 〔4〕 。三陰三陽 ,五臟六腑皆受病 ② ,榮衛不行 ,五臟 ③ 不通 ,則死矣 〔5〕 。 ①口燥:《太素》作「口熱」。 ②皆受病:《太素》作「皆病」。 ③五臟:《太素》作「腑臟」。 〔1〕【王冰】 陽極而陰受也。 〔2〕【楊上善】 一陰為獨決,厥陰也。二陰為雌,少陰也。三陰為母,太陰也。太陰為大,故先受熱。太陰脈從足入腹,屬脾絡胃,上鬲俠咽,連舌本,手太陰起於中焦,下絡大腸,故腹滿嗌干也。 【張介賓】 邪在三陽,失於汗解,則入三陰,自太陰始也。仲景曰:傷寒脈浮而緩,手足自溫者,系在太陰。太陰之為病,腹滿而吐,食不下,自利益甚,時腹自痛也。 〔3〕【楊上善】 足少陰直者,從腎上貫肝膈入肺中,循喉嚨,俠舌本,故口熱舌干而渴也。 【張介賓】 腎經屬水而邪熱涸之,故口舌為之乾渴。仲景曰:少陰之為病,脈微細,但欲寐也。 〔4〕【楊上善】 足厥陰脈環陰器,抵於少腹,俠胃屬肝絡膽。故煩滿囊縮也。 【張介賓】 六經傳遍,乃至厥陰,邪熱甚於陰分,故為煩滿。仲景曰:厥陰之為病,氣上撞心,心中疼熱,飢而不欲食,食則吐蛔,下之利不止。按:傷寒傳變,先自三陽之表,後入三陰之里,此陰陽先後之序也。然觀東垣曰:太陽者,巨陽也。膀胱經病,若渴者,自入於本也,名曰傳本。太陽傳陽明胃土者,名曰巡經傳。太陽傳少陽膽木者,名曰越經傳。太陽傳少陰腎水者,名曰表里傳。太陽傳太陰脾土者,名曰誤下傳。太陽傳厥陰肝木者,名曰巡經得度傳。又陶節庵曰:風寒之初中人也無常,或入於陰,或入於陽,皆無定體,非但始太陽,終厥陰也,或自太陽始,日傳一經,六日至厥陰,邪氣衰,不傳而愈者,亦有不罷再傳者,或有間經而傳者,或有傳至二三經而止者,或有終始只在一經者,或有越經而傳者,或有出入太陽,不作鬱熱,便入少陰而成真陰證者。或有直中陰經而成寒證者,緣經無明文,後人有妄治之失。若夫自三陽傳次三陰之陰證,外雖有厥逆,內則熱邪耳。若不發熱,四肢便厥冷而惡寒者,此則直中陰經之寒證也。自叔和立說之混,使後人蒙害者多矣。又有合病並病之症:曰合病者,兩經或三經齊病不傳者為合病。並病者,一經先病未盡,又過一經之傳者為並病。所以有太陽、陽明合病,有太陽、少陽合病,有少陽、陽明合病,有三陽合病。三陽若與三陰合病,即是兩感,所以三陰無合併例也。此皆經文所未及,而二子言之,其義多出於仲景,皆理所必然者也。然經所言者,言傳經之常,二子所言者,言傳經之變,學者俱當詳察,不可執一,庶乎隨機應變,不致有膠柱之誤矣。 〔5〕【王冰】 死,猶 也。言精氣皆 也,是故其死皆病六七日間者,以此也。 【張介賓】 傷寒邪在經絡,本為表證,經盡氣復自當漸解若六經傳遍而邪不退,則深入於腑,腑不退則深至於髒,故五臟六腑皆受病矣。邪盛於外則營衛不行,氣竭於內則五臟不通,故六七日間致死也。善治此者,必不使其邪入內,亦必不使其髒氣竭,知斯二者,近於神矣。愚按:傷寒傳變,止言足經,不言手經,其義本出此篇,如上文六節是也,奈何草窗劉氏不明其理,遂謬創傷寒傳足不傳手之說,謂足經所屬皆水木土也,水寒則冰,木寒則凋,土寒則坼,是皆不勝其寒也。手經所屬,皆金與火,金得寒則愈堅,火體極熱而寒不能襲,所以傷寒只傳足經,不傳手經,巧言要譽,昧者稱奇,妄誕欺人,莫此為甚。夫人之金火兩髒,不過以五行之氣,各有所屬耳,豈即真金真火,不能毀傷者耶?斯言一出,遂起人疑,致有謂足經在下,手經在上,寒本陰邪,故傳足也。有謂足之六經皆東北方及四隅之氣,手之六經皆西南方之氣,寒氣中人,必在冬春,同氣相求,故先自水經以及木土,而金火則無犯也。有謂無奇經則無傷寒,奇經惟附於足也。紛紛議論,爭辨不明,其說皆謬,且夫人之血氣,運行周身,流注不息,豈傳遇手經而邪有不入者哉?且寒之中人,必先皮毛,皮毛者肺之合,故在外則有寒慄鼻塞等證,在內則有咳喘短氣等證,謂不傳於肺乎?其入手少陰、厥陰也,則有舌胎怫鬱,神昏錯亂等證,謂不傳於心主包絡乎?其入手陽明也,則有泄瀉秘結等證,謂不傳於大腸乎?其入手太陽也,則有癃閉不化等證,謂不傳於小腸乎?其入手少陽也,則有上下不通,五官失職,痞滿燥實俱全等證,謂不傳於三焦乎?再觀本節雲三陰三陽、五臟六腑皆受病,豈手經不在內乎?所以仲景有肺心肝脾腎五臟絕症,義又可知。然本經之不言手者何也?蓋傷寒者表邪也,欲求外證,但當察於周身,而周身上下脈絡,惟足六經則盡之矣,手經無能遍也。且手經所至,足經無不至者,故但言足經,則其左右前後陰陽諸證,無不可按而得,而手經亦在其中,不必言矣。此本經所以止言足者,為察周身之表證也。義本易見,而疑辯至今,皆惑於劉氏之妄言耳。井蛙蠹道之評,孰為評之過也。 其不兩感於寒者 ,七日巨陽病衰 ,頭痛少愈 〔1〕 ;八日陽明病衰 ,身熱少愈 ;九日少陽病衰 ,耳聾微聞 〔2〕 ;十日太陰病衰 ,腹減如故 ① ,則思飲食 ②〔3〕 ;十一日少陰病衰 ,渴止不滿 ,舌干已而嚏 ③〔4〕 ;十二日厥陰病衰 ④ ,囊縱少腹微下 〔5〕 ,大氣皆去 ,病日已矣 〔6〕 。 ①腹減如故:《太素》作「腹如故」。 ②飲食:《太素》作「食飲欲食」四字。 ③嚏:《太素》作「咳」。 ④病衰:《太素》作「病癒」。 〔1〕【王冰】 邪氣漸退,經氣漸和,故少愈。 【張介賓】 邪氣漸退,則正氣漸復,如下文也。 〔2〕【楊上善】 如此兩感,三陰三陽臟腑皆病,營衛閉塞,故至後三日則死;不兩病者,至第七日太陽病衰,至第九日少陽病衰也。 〔3〕【楊上善】 太陰脾主谷氣,故病癒腹減思飲食也。 〔4〕【楊上善】 足少陰脈入肺俠舌本,故病癒渴止舌干已也。咳者,肺氣通也。 〔5〕【楊上善】 厥陰之脈病癒,大氣已去,故囊漸下也。 〔6〕【王冰】 大氣,謂大邪之氣也。是故其愈皆病十日已上者,以此也。 【楊上善】 至十二日大熱之氣皆去,故所苦日療矣。 【張介賓】 所謂其愈皆十日已上者如此。嚏音帝。 帝曰 :治之奈何 ?岐伯曰 :治之各通其髒脈 ,病日衰已矣 〔1〕 。其未滿三日者 ,可汗而已 ;其滿三日者 ,可泄而已 〔2〕 。 〔1〕【楊上善】 量其熱病在何髒之脈,知其所在,即於脈以行補寫之法,病衰矣。 〔2〕【王冰】 此言表里之大體也。《正理傷寒論》曰:脈大浮數,病為在表,可發其汗;脈細沉數,病在里,可下之。由此則雖日過多,但有表證而脈大浮數,猶宜發汗;日數雖少,即有里證而脈沉細數,猶宜下之。正應隨脈證以汗下之。 【楊上善】 未滿三日,熱在三陽之脈,皮肉之間,故可汗而已也。三日以外,熱入臟腑之中,可服湯藥洩而去也。 【張介賓】 各通其髒脈,謂當隨經分治也。凡傳經之邪,未滿三日者,其邪在表,故可以汗已。滿三日者,其邪傳里,故可以下。然此言表里之大體耳。按《正理傷寒論》曰:脈大浮數,病為在表,可發其汗;脈實沉數,病為在里,可下之。故日數雖多,但有表證而脈浮大者,猶宜發汗;日數雖少,但有里證而脈沉實者,即當下之。此汗下之法,但當以表里為據,有不可以執一也。愚按:傷寒一證,感天地陰厲之氣,變態不測,最為凶候,治一有差,死生反掌。在古人垂訓之多,何止百家千卷,其中立法之善,無出仲景,用藥之善,須遜節庵,凡於曲折精微,靡不詳盡,余復何言;然尤有不能已者,在苦於條目之浩繁,而後學求之不易也。觀陶氏家秘本曰:傷寒治法,得其綱領如拾芥,若求之多歧,則支離破碎,如涉海問津矣,蓋脈證與理而已。斯言也,予殊佩之。然求其所謂綱領者,謂操其樞要,切於時用者是也。所謂多歧者,謂檢遍方書,無方可用者是也。所謂脈證者,謂表里、陰陽、寒熱、虛實之辨也。所謂理者,謂見之真、法之要也,得其理則治無一失矣。是以法必貴詳,用當知約,詳而不約,徒詳何益?誠若望洋,無所用之地矣。予請約之曰:凡治傷寒,其法有六,曰吐汗下溫清補也。蓋吐中有發散之意,可去胸中之實,可舉陷下之氣,若無實邪在上,不可用之,所用既少,法亦無多,故舍吐之外而切於用者,惟汗下溫清補五法而已。所謂汗者,治表證也,寒邪在表,不汗何從而解?然汗法有三:曰溫散,曰涼解,曰平解。溫散者,如以寒勝之時,陰勝之髒,陽氣不充,則表不易解。雖身有大熱,亦必用辛溫,勿以寒涼為佐,此即寒無犯寒之謂也。涼解者,如炎熱熾盛,表里枯涸,則陰氣不營,亦不能汗,宜用辛涼,勿以溫熱為佐,此即熱無犯熱之謂也。若病在陰陽之間,既不可溫,又不可涼,則但宜平用,求其解表而已也。然無表證者不可汗,似表非表者不可汗,咽中閉塞者不可汗,諸動氣者不可汗,淋家不可汗,諸亡血者不可汗,脈微弱者無陽也不可汗,脈微惡寒者陰陽俱虛不可汗吐下。其可汗者,如仲景曰:凡發汗溫服湯藥,其方雖言日三服,若病劇不解,當促之於半日中盡三服。又曰:凡作湯藥,不可避晨夜,覺病須臾,即宜便治,不等早晚,則易愈矣。此所以汗不嫌蚤也。所謂下者,攻其內也,實邪內結,不下何從而去?然表邪未解者不可下,諸虛者不可下,陽微者不可下,諸外實者不可下,咽中閉塞者不可下,諸動氣者不可下,脈弱者不可下,脈浮而大者不可下,病嘔吐者不可下,大便先硬後溏者不可下,非有大滿燥實堅者不可下,此所以下不嫌遲也。所謂溫者,溫其中也,髒有寒氣,不溫之何自而除?有客寒者,寒自外入者也。有主寒者,氣虛者也。蓋氣為陽,氣不足則寒生於中,寒即陰證之屬,溫即兼乎補也。所謂清者,清其熱也,有熱無結,本非大實,不清之何由而散?表熱者宜於清解,里熱者宜於清降,熱即陽證之屬,清即類乎寫也。若此四者,古人發明已盡,余不過述其要耳,學者仍當由博而約,勿謂止於是也。惟補之一字,則所系尤切,而人多不知之。夫用補之法;豈止因於中氣,蓋實兼乎表里。如表邪不解,屢散之而汗不出者,中虛無力,陰氣不能達也。蓋汗即水也,水既不足,汗自何來?人知汗屬陽分,昇陽可以解表,而不知汗生於陰,補陰最能發汗,今有飲水而汗出者,即其義也。又如內熱不解,屢清之而火不退者,陰不足也。人知惟寒可以去熱,而不知壯水方能息火也。又如正氣不足,邪氣有餘,正不勝邪,病必留連不解。有如是者,不可攻邪,但當實其中氣,使正氣內強,則根本無害,逼邪外出,則營衛漸平,所謂溫中自有散寒之意,此不散表而表自解,不攻邪而邪自退,不治之治,尤非人之所知也。惟是用補之法,則髒有陰陽,藥有宜否,宜陽者必先於氣,宜陰者必先乎精。陽以人參為主,而芪、術、升、柴之類可佐之;陰以熟地為主,而茱萸、山藥、歸、杞之類可佐之。然人參隨熟地,則直入三陰;熟地隨芪、術,亦上歸陽分。但用藥當如盤珠,勿若刻舟求劍。且人傷於寒而傳為熱,則陽勝傷陰者多,故利於補陰者十之七八,利於補陽者十之二三。然陰中非無陽氣,佐以桂附,則真陽復於命門;佐以姜、草,則元氣達於脾胃。藥不及病,與不藥同。故當隨病重輕以為增減,此余之百戰百勝者,所活已多,非謬說也。或曰:古人之治傷寒,皆重在汗、吐、下三法而後於補;今子所言,則似諄諄在補而後於攻者何也?曰:三法已悉,無待再言,獨於用補,殊未盡善,故不得不詳明其義,以補古人之未備。試以《傷寒論》觀之,曰:陰證得陽脈者生,陽證得陰脈者死。迄今說者,無不為然。愚謂陽證陽脈、陰證陽脈者,本為順證,可以無慮;惟陽證陰脈,則逆候也,為傷寒之最難,故古人直謂之死,則其無及於此也可知矣,余所謂切於補者,正在此也。今以余所經驗,凡正氣虛而感邪者多見陰脈。蓋證之陽者,假實也;脈之陰者,真虛也。陽證陰脈,即陰證也。觀陶節庵曰:凡察陰證,不分熱與不熱,須憑脈下藥,至為切當。不問脈之浮沉大小,但指下無力,重按全無,便是伏陰,不可與涼藥,服之必死。然則脈之沉小者,人知其為陰脈矣;而浮大者亦有陰脈,則人所不知也。治以涼藥猶且不可,況其他乎?故余於此證,必舍證從脈,所以十全其九。然所用之法,多非本門正方,隨手而應,見者無不異之,夫亦何異之有,藥對證而已矣,余請再悉其義。夫傷寒之千態萬狀,只虛實二字足以盡之。一實一虛,則邪正相為勝負,正勝則愈,邪勝則死,死生之要,在虛實間耳。若正氣實者,即感大邪,其病亦輕,正氣虛者,即感微邪,其病亦甚。凡氣實而病者,但去其邪則愈矣,放膽攻之,何難之有?此而當余,亦不過若吹灰拉朽耳,無足齒也。雖付之庸手,自無難愈。即不治之,俟其經盡氣復,亦無不愈。此譬之兩敵相持,主強則客不能勝,必自解散而去,何患之有?故凡正氣實者,無論治與不治,皆無慮也。所可慮者,惟俠虛傷寒耳。凡疾病相加,未有元氣不竭而死者,強弱相攻,未有根本不傷而敗者,此理勢之必然也。傷寒之難,止於此耳。奈何庸淺之輩,初不識人虛實,但見發熱,動手便攻。夫不可攻而攻之,則未有不死者何也?蓋攻者所以攻邪,然必借元氣以為之帥,設主氣不足而強攻其邪,則邪氣未去,而正氣因攻先敗矣。如此殺人,罪將誰委?又其最可怪者,則有曰傷寒無補法,惑亂人心,莫此為甚。獨不觀仲景立三百九十七法,而脈證之虛寒者一百有餘;定一百一十三方,而用人參者三十,用桂、附者五十有餘。此下如東垣、丹溪、陶節庵輩所用補中益氣、回陽返本、溫經益元等湯,皆未嘗不用補也,孰謂傷寒無補法耶?此其立法,固為不少,但在余則猶謂未盡,在人則目為異常,不惟異常,而且曰無之,高明者豈其然哉?矧今人之患俠虛傷寒者十嘗六七,傳誦傷寒無補法者十之八九,虛而不補,且復攻之,余目睹其受害者蓋不可勝記矣,心切悲之,故力辯於此,欲以救時弊耳,非好補也。觀者惟加詳察,則蒼生大幸。 帝曰 :熱病已愈 ,時有所遺者 ,何也 〔1〕 ?岐伯曰 :諸遺者 ,熱甚而強食之 ,故有所遺也 。若此者 ,皆病已衰而熱有所藏 ,因其谷氣相薄 ,兩熱相合 ,故有所遺也 〔2〕 。帝曰 :善 。治遺奈何 ?岐伯曰 :視其虛實 ,調其逆從 ① ,可使必已矣 〔3〕 。帝曰 :病熱當何禁之 ?岐伯曰 :病熱少愈 ,食肉則復 ,多食則遺 ,此其禁也 〔4〕 。 ①逆從:《太素》作「逆順」。 〔1〕【王冰】 邪氣衰去不盡,如遺之在人也。 〔2〕【楊上善】 強,多也。遺,余也。大氣雖去,猶有殘熱在臟腑之內外,因多食,以谷氣熱與故熱相薄,重發熱病,名曰餘熱病也。 【張介賓】 病雖衰而餘熱未除,尚有所藏,因而強食,則病氣與食氣相併,兩熱合邪,以致留連不解,故名曰遺。 〔3〕【王冰】 審其虛實而補寫之,則必已。 【楊上善】 逆者難已,順者易已,陰虛補之,陽實寫之,必使其愈,以為工也。 【張介賓】 食滯於中者病之實,脾弱不能運者,病之虛,實則寫之,虛則補之,虛實弗失,則逆從可調,病必已矣。 〔4〕【王冰】 是所謂戒食勞也。熱雖少愈,猶未盡除。脾胃氣虛,故未能消化。肉堅食駐,故熱復生。復,謂復舊病也。 【楊上善】 肉熱過谷,故少食則復;谷熱少肉,故多食為遺也。 【張介賓】 復者病復作,遺則延久也。凡病後脾胃氣虛,未能消化飲食,故於肉食之類皆當從緩,若犯食復,為害非淺。其有俠虛內餒者,又不可過於禁制,所以貴得宜也。 帝曰 :其病兩感於寒者 ,其脈應與其病形何如 〔1〕 ?岐伯曰 :兩感於寒者 ,病一日則巨陽與少陰俱病 ,則頭痛口乾而煩滿 ①〔2〕 。二日則陽明與太陰俱病 ,則腹滿身熱 ,不欲食譫言 ②〔3〕 。三日則少陰與厥陰俱病 ,則耳聾囊縮而厥 。水漿不入 ,不知人 〔4〕 ,六日死 〔5〕 。 ①新校正云:按《傷寒論》云:煩滿而渴。 ②不欲食譫言:《太素》作「不食多言」。 〔1〕【楊上善】 足太陽、足少陰,表里共傷於寒,故曰兩感。冬日兩感於寒以為病者,脈之應手及病成形,其事何如也。 〔2〕【楊上善】 冬感寒時,陰陽共感,至其發時,還同時發也。故至春發,一日則太陽少陰俱病也。足太陽上頭,故頭痛也。手少陰上俠咽,足少陰俠舌本,手太陽絡心循咽,故令口乾。手少陰起於心中,足少陰絡心,手太陽絡心,故令煩滿。 【張介賓】 兩感者,表里同病也。足太陽與少陰為表里,故在太陽則為頭痛,在少陰則為口乾煩滿。 〔3〕【王冰】 譫言,謂妄謬而不次也。新校正云:按楊上善云:多言也。 【楊上善】 譫,諸閻反,多言也。手陽明屬大腸,足陽明屬胃,足太陰屬脾絡胃,手太陰絡大腸循胃,故令腹滿身熱,不食多言也。 【張介賓】 陽明太陰為表里,二經同病也。譫言,妄言也。陽明病則身熱譫言,太陰病則腹滿不欲食。譫音占。 〔4〕【楊上善】 手足少陽皆入耳中,故令耳聾。足厥陰環陰器,足少陽繞毛際,手少陽曆三焦,故令囊縮厥也。手少陽布膻中,足少陽下胸中,足厥陰循喉嚨後,手厥陰起胸中屬心包,故令漿水不下,不知人也。 〔5〕【王冰】 巨陽與少陰為表里,陽明與太陰為表里,少陽與厥陰為表里,故兩感寒氣,同受其邪。 【楊上善】 三陰三陽俱病,氣分更經三日皆極。故六日死也。 【張介賓】 少陽厥陰表里同病也。少陽病則為耳聾,厥陰病則為囊縮而厥。至是則三陰三陽俱受病,故水漿不入,昏不知人,於六日之際當死也。 帝曰 :五臟已傷 ,六腑不通 ,榮衛不行 ,如是之後 ,三日乃死何也 〔1〕 ?岐伯曰 :陽明者 ,十二經脈 ① 之長也 ,其血氣盛 ,故不知人三日 ,其氣乃盡 ,故死矣 〔2〕 。 ①經脈:《太素》無「脈」字。 〔1〕【楊上善】 氣分極者,髒傷腑塞,營衛停壅,後三日死,其故何也? 【張介賓】 如此之後,三日乃死,謂兩感傳遍之後,復三日而死也,蓋即六日之義。 〔2〕【王冰】 以上承氣海,故三日氣盡乃死。 【楊上善】 胃脈足陽明主谷,血氣強盛,十二經脈之主,余經雖極,此氣未窮,雖不知人,其氣未盡,故更得三日方死也。 【張介賓】 陽明為水谷氣血之海,胃氣之所出也,故為十二經脈之長,且為多氣多血之經,若感於邪,其邪必甚,故不知人。凡兩感於邪者,三日之後,胃氣乃盡,故當死也。按:門人錢禎曰:兩感者,本表里之同病,似若皆以外邪為言,而實有未必盡然者,正以內外俱傷,便是兩感。今見少陰先潰於內,而太陽繼之於外者,即縱情肆欲之兩感也。太陰受傷於里,而陽明重感於表者,即勞倦竭力、飲食失調之兩感也。厥陰氣逆於髒,少陽復病於腑者,必七情不慎、疲筋敗血之兩感也。人知兩感為傷寒,而不知傷寒之兩感,內外俱困,病斯劇矣。但傷有重輕,醫有賢不肖,則死生系之。或謂兩感之證不多見者,蓋亦見之不廣,而義有未達耳。此言最切此病,誠發人之未發,深足指迷,不可不錄也。 凡病傷寒而成溫者 ,先夏至日者為病溫 ,後夏至日者為病暑 〔1〕 。暑當與汗 ① 皆出 ,勿止 〔2〕 。 ①暑當與汗:《太素》作「病者當與汗」。 〔1〕【張介賓】 寒邪中人而成溫病暑病者,其在時則以夏至前後言,在病則以熱之微甚言,故凡溫病暑病,皆傷寒也。 〔2〕【王冰】 此以熱多少盛衰而為義也,陽熱未盛,為寒所制,故為病曰溫;陽熱大盛,寒不能制,故為病曰暑。然暑病者,當與汗之,令愈,勿反止之,令其甚也。新校正云:按凡病傷寒已下,全元起本在《奇病論》中,王氏移於此。楊上善云:冬傷於寒輕者,夏至以前發為溫病;冬傷於寒甚者,夏至以後發為暑病。 【楊上善】 冬傷於寒輕者,夏至以前發於病溫。冬傷於寒甚者,夏至以後發於病暑。暑病熱氣與汗俱出者,此為熱去,勿止。 【張介賓】 暑氣侵入,當令有汗,則暑隨汗出,故曰勿止。《陰陽應象》等論曰:冬傷於寒,春為溫病;夏傷於暑,秋為痎瘧。仲景曰:冬時嚴寒,觸冒之者,乃名傷寒。其傷於四時之氣,皆能為病,以傷寒為毒,最成殺厲之氣也。中而即病者,名曰傷寒。不即病者,寒毒藏於肌膚,至春變為溫病,至夏變為暑病。暑病者,熱極,重於溫者。是以辛苦之人,春夏多溫熱病,皆由冬時觸寒所致,非時行之氣也。凡時行者,春時應暖而復大寒,夏時應熱而反大涼,秋時應涼而反大熱,冬時應寒而反大溫,此非其時而有其氣,是以一歲之中,長幼之病多相似者,此則時行之氣也。 刺熱篇第三十二① 肝熱病者 ,小便先黃 ,腹痛多臥身熱 〔1〕 ,熱爭 ,則狂言及驚 ,脅滿痛 ② ,手足躁 ,不得 ③ 安臥 〔2〕 。庚辛甚 ,甲乙大汗 ,氣逆則庚辛死 〔3〕 ,刺足厥陰少陽 〔4〕 ,其逆則 ④ 頭痛員員 ,脈引沖頭也 〔5〕 。 ①新校正云:按全元起本在第五卷。 ②脅滿痛:《太素》作「脅痛」。 ③不得:《太素》無「得」字。 ④逆則:《太素》無此二字。 〔1〕【王冰】 肝之脈,環陰器,抵少腹而上,故小便不通先黃,腹痛多臥也。寒薄生熱,身故熱焉。 【張介賓】 肝脈環陰器,故小便黃。抵少腹,故腹痛。肝主筋,筋熱則耎,故多臥。邪在厥陰經,則行於股陰腹脅,故身熱。按:前篇《熱論》所載者,悉言傷寒;此篇名《刺熱》者,蓋即所以治傷寒也。但前篇分傷寒之六經,此篇詳傷寒之五臟,正彼此相為發明耳。觀後節之復言兩感,概可知矣。凡欲察傷寒之理者,其毋忽此篇之義及《靈樞·熱病》篇治法。 〔2〕【王冰】 經絡雖已受熱,而神髒猶未納邪,邪正相薄,故云爭也,余爭同之。又肝之脈,從少腹上俠胃,貫鬲布脅肋,循喉嚨之後絡舌本,故狂言脅滿痛也。肝性靜而主驚駭,故病則驚,手足躁擾,臥不得安。 【楊上善】 肝脈足厥陰環陰器,故熱小便黃也。上行俠胃,故身熱多臥,臥不安也。肝動,語言也,故熱爭狂言及驚也。其脈屬肝絡膽,故脅痛也。肝脈出足上,連手厥陰,今熱,故手足躁也。 【張介賓】 熱入於髒,則邪正相勝,故曰爭。下同。氣爭於肝,則肝氣亂,故狂言而驚,肝病主驚駭也。肝脈布脅肋,故脅為滿痛。熱極則生風,風淫四末,故手足躁擾。木邪乘土,必及於胃,胃不和則臥不安。 〔3〕【王冰】 肝主木,庚辛為金,金克木,故甚,死於庚辛也。甲乙為木,故大汗於甲乙。 【楊上善】 金以克木,故庚辛甚也。甲乙木王,故大汗也。餘四仿此。加氣逆者,則庚辛死也。 【張介賓】 庚辛屬金,肝所畏也,故甚而死。甲乙屬木,肝所王也,故汗而愈。 〔4〕【王冰】 厥陰肝脈,少陽膽脈。 【張介賓】 少陽為厥陰之表,皆可寫其熱邪。 〔5〕【王冰】 肝之脈,自舌本循喉嚨之後,上出額,與督脈會於巔,故頭痛員員然,脈引沖於頭中也。員員,謂似急也。 【楊上善】 足厥陰、足少陽表里行臟腑之氣,故刺之也。厥陰上額與督脈會於顛,故頭痛員員脈引沖頭。員,都耕反,頭切痛也。 【張介賓】 肝脈與督脈會於巔,故氣逆於上,則頭痛員員,脈引沖於頭也。員員,靡定貌。 心熱病者 ,先不樂 ,數日乃熱 〔1〕 ,熱爭則卒心痛 ,煩悶善嘔 ① ,頭痛面赤無汗 〔2〕 。壬癸甚 ,丙丁大汗 ,氣逆則壬癸死 〔3〕 ,刺手少陰太陽 〔4〕 。 ①煩悶善嘔:《太素》作「煩悗喜嘔」。 〔1〕【王冰】 夫所以任治於物者,謂心。病氣入於經絡,則神不安治,故先不樂,數日乃熱也。 【張介賓】 心者神明之所出,邪不易犯,犯必先覺之,故熱邪將入於髒,則先有不樂之兆。 〔2〕【王冰】 心手少陰脈,起於心中,其支別者,從心系上俠咽。小腸之脈,直行者,循咽下鬲抵胃,其支別者,從缺盆循頸上頰,至目外眥,故卒心痛,煩悶善嘔,頭痛面赤也。心在液為汗,今病熱,故無汗以出。新校正云:按《甲乙經》「外眥」作「兌眥」,王注《厥論》亦作「兌眥」。「外」當作「兌」。 【楊上善】 心主喜樂,熱病將發,故不樂數日乃熱。手少陰脈起心中,俠咽系目系,手太陽至目內外眥,故熱甚心痛煩悗喜嘔頭痛面赤無汗也。 【張介賓】 熱與心氣分爭,故卒然心痛而煩悶。心火上炎,故善嘔。頭者精明之府,手少陰之脈上出於面,故頭痛面赤。汗為心液,心熱則液亡,故無汗。卒,猝同。 〔3〕【王冰】 心主火,壬癸為水,水滅火,故甚,死於壬癸也。丙丁為火,故大汗於丙丁。氣逆之證,經闕其文。 【張介賓】 壬癸屬水,心所畏也。丙丁屬火,心之王也。 〔4〕【王冰】 少陰,心脈。太陽,小腸脈。 【楊上善】 手少陰太陽,此心臟腑表里脈也。 【張介賓】 手太陽為少陰之表,故皆當刺之。 脾熱病者 ,先頭重頰痛 ,煩心顏青 ① ,欲嘔身熱 〔1〕 ,熱爭 ,則腰痛不可用俯仰 ② ,腹滿泄 ,兩頷痛 〔2〕 。甲乙甚 ,戊己大汗 ,氣逆則甲乙死 〔3〕 ,刺足太陰陽明 〔4〕 。 ①頰痛,煩心顏青:《太素》作「顏痛,心煩」四字。 ②不可用俯仰:《太素》作「不用」二字。 〔1〕【王冰】 胃之脈,起於鼻,交 中,下循鼻外,入上齒中,還出俠口環唇,下交承漿,卻循頤後下廉,出大迎,循頰車,上耳前,過客主人,循髮際至額顱,故先頭重頰痛顏青也。脾之脈,支別者,復從胃別上鬲注心中,其直行者,上鬲俠咽,故煩心欲嘔而身熱也。新校正云:按《甲乙經》《太素》云:「脾熱病者,先頭重顏痛。」無「顏青」二字也。 【張介賓】 脾胃相為表里,脾病必及於胃也。陽明胃脈循頰車上耳前,至額顱,故頭重頰痛。脾脈注心中,故煩心。脾病則肝木乘之,故顏上色青。脾胃受邪,則飲食不納,故欲嘔。太陰陽明主肌肉,故邪盛則身熱。 〔2〕【王冰】 胃之脈,支別者,起胃下口,循腹里,下至氣街中而合,以下髀。氣街者,腰之前,故腰痛也。脾之脈,入腹屬脾絡胃,又胃之脈,自交承漿,卻循頤後下廉,出大迎,循頰車,故腹滿泄而兩頷痛。 【楊上善】 脾府之陽明脈,循髮際至額顱,故頭重顏痛一曰頰,足陽明亦循頰也,及兩頷痛。足太陰脈注心中,故心煩也。足陽明下循喉嚨,下膈屬胃,絡脾主肌,故欲歐,身熱,腹滿洩也。足陽明之正,入腹里屬胃,故腰痛不用也。 【張介賓】 腰者腎之府,熱爭於脾則土邪乘腎,必注於腰,故為腰痛不可俯仰。太陰之脈入腹屬脾絡胃,故腹滿而泄。陽明脈循頤後下廉出大迎,故兩頷痛。俛,俯同。頷,何敢切。 〔3〕【王冰】 脾主土,甲乙為木,木伐土,故甚,死於甲乙也。戊己為土,故大汗於戊己。氣逆之證,經所未論。 【張介賓】 甲乙木,脾所畏也。戊己土,脾之王也。 〔4〕【王冰】 太陰,脾脈。陽明,胃脈。新校正云:按《甲乙經·熱病下》篇云:熱病先頭重顏痛,煩心身熱,熱爭則腰痛不可用俯仰,腹滿,兩頷痛,其暴泄,善飢而不欲食,善噫,熱中足清,腹脹食不化,善嘔,泄有膿血,苦嘔無所出,先取三里,後取太白、章門。 【張介賓】 表里俱當取之,以去其熱。 肺熱病者 ,先淅然厥起毫毛 ① ,惡風寒 ② ,舌上黃 ,身熱 〔1〕 ,熱爭則喘咳 ,痛 ③ 走胸膺背 ,不得大息 ,頭痛不堪 ④ ,汗出而寒 〔2〕 。丙丁甚 ,庚辛大汗 ,氣逆則丙丁死 〔3〕 ,刺手太陰陽明 ,出血如大豆 ,立已 〔4〕 。 ①淅然厥起毫毛:《太素》作「淅然起毛」。 ②惡風寒:《太素》作「惡風」。 ③痛:《太素》作「痹」。 ④不堪:《太素》作「不甚」。 〔1〕【王冰】 肺主皮膚,外養於毛,故熱中之,則先淅然,惡風寒,起毫毛也。肺之脈,起於中焦,下絡大腸,還循胃口。今肺熱入胃,胃熱上升,故舌上黃而身熱。 【張介賓】 肺主皮毛,熱則畏寒,故先淅然惡風寒,起毫毛也。肺脈起於中焦,循胃口,肺熱入胃,則胃熱上升,故舌上黃而身熱。 〔2〕【王冰】 肺居鬲上,氣主胸膺,復在變動為咳,又髒氣而主呼吸,背復為胸中之府,故喘咳痛走胸膺背,不得大息也。肺之絡脈,上會耳中,今熱氣上熏,故頭痛不堪,汗出而寒。 【楊上善】 肺主毛腠,內熱,淅然起毛惡風也。肺熱上熏,故舌上黃也。肺主行氣於身,故身熱也。肺以主咳,在於胸中,故熱爭喘咳,痹走胸膺,此為熱痹,痛行胸中,不得太息也。肺熱沖頭,以肺脈不至,故頭痛不甚也。有本為堪,言氣沖甚,故頭痛甚也。冷汗雖出,無發熱也。 【張介賓】 熱爭於肺,其變動則為喘為咳。肺者胸中之髒,背者胸中之府,故痛走胸膺及背,且不得太息也。喘逆在肺,氣不下行,則三陽俱壅於上,故頭痛不堪。熱邪在肺,則皮毛不斂,故汗出而寒。 〔3〕【王冰】 肺主金,丙丁為火,火爍金,故甚,死於丙丁也。庚辛為金,故大汗於庚辛也。氣逆之證,經闕未書。 【張介賓】 丙丁屬火,克肺者也。庚辛屬金,肺所王也。 〔4〕【王冰】 太陰,肺脈。陽明,大腸脈。當視其絡脈盛者,乃刺而出之。 【楊上善】 肺熱之病,取肺大腸表里輸穴。出血如豆,言其少也。恐洩氣虛,故不多也。 【張介賓】 太陰、陽明二經,表里俱當刺之。出血者,取其絡脈之盛者也。 腎熱病者 ,先腰痛胻痠 ,苦渴數飲 ,身熱 〔1〕 ,熱爭 ,則項痛而強 ,胻寒且痠 ,足下熱 ,不欲言 〔2〕 ,其逆則項痛 ① 員員澹澹然 〔3〕 。戊己甚 ,壬癸大汗 ,氣逆則戊己死 〔4〕 ,刺足少陰太陽 〔5〕 。諸汗者 ,至其所勝日 ,汗出也 〔6〕 。 ①其逆則項痛:《太素》作「其項痛」。 〔1〕【王冰】 膀胱之脈,從肩髆內俠脊抵腰中,又腰為腎之府,故先腰痛也。又腎之脈,自循內踝之後,上腨內,出膕內廉,又直行者,從腎上貫肝鬲,入肺中,循喉嚨俠舌本,故胻痠,苦渴數飲,身熱。 【張介賓】 足少陰之絡貫腰脊,故先為腰痛。其脈循內踝之後以上腨內,故為胻痠。又其直者循喉嚨俠舌本,邪火耗傷腎水,故苦渴數飲。腎與太陽為表里,太陽之脈從巔下背,抵腰走足,故為身熱。胻音杭。痠音酸。 〔2〕【王冰】 膀胱之脈,從腦出,別下項,又腎之脈,起於小指之下,斜趨足心,出於然骨之下,循內踝之後,別入跟中,以上胻內,又其直行者,從腎上貫肝鬲,入肺中,循喉嚨俠舌本,故項痛而強,胻寒且痠,足下熱,不欲言也。新校正云:按《甲乙經》「然骨」作「然谷」。 【張介賓】 熱爭在表,則太陽經也。太陽之脈別下項,故項痛而強。熱爭在里,則少陰經也。少陰之脈斜走足心,上腨內,挾舌本,故為胻寒且痠,足熱不言等病。 〔3〕【王冰】 腎之筋,循脊內俠膂上至項,結於枕骨,與膀胱之筋合,膀胱之脈又並下於項,故項痛員員然也。澹澹,為似欲不定也。 【楊上善】 腎足少陰脈上腨內,出膕內廉,貫脊屬腎絡膀胱,上貫肝膈入肺中,循喉嚨俠舌本,故熱病先腰痛胻痠、苦渴數飲也。足太陽脈別項,本支行背,合有四道,以下合膕貫腨,至足小指外側,故身熱項強痛而足胻寒且痠也。足少陰起於足心,故足下熱也。從肺出絡心,故熱不欲言也。澹,徒濫反,動也,謂不安動也。 【張介賓】 員員,義見前。澹澹,精神短少貌。陰虛無氣之候也。 〔4〕【王冰】 腎主水,戊己為土,土刑水,故甚,死於戊己也。壬癸為水,故大汗於壬癸也。 【張介賓】 戊己土,克腎者也。壬癸水,腎所王也。 〔5〕【王冰】 少陰腎脈,太陽膀胱脈。 【張介賓】 水髒之表里也。 〔6〕【王冰】 氣王日為所勝,王則勝邪,故各當其王日汗。 【張介賓】 氣王之日,即所勝也。王則勝邪,故汗出而病癒。 肝熱病者 ,左頰先赤 〔1〕 ;心熱病者 ,顏先赤 〔2〕 ;脾熱病者 ,鼻先赤 〔3〕 ;肺熱病者 ,右頰先赤 〔4〕 ;腎熱病者 ,頤先赤 〔5〕 。病雖未發 ,見赤色者刺之 ,名曰治未病 〔6〕 。熱病從部所起者 ,至期 ① 而已 〔7〕 ;其刺之反者 ,三周而已 〔8〕 ;重逆則死 〔9〕 。諸當汗者 ,至其 ② 所勝日 ,汗大出也 〔10〕 。 ①其期:《太素》無「其」字。 ②其:《太素》作「病」。 〔1〕【王冰】 肝氣合木,木氣應春,南面正,理之,則其左頰也。 【張介賓】 此下言面部五臟之色也。肝屬木,應在東方,故肝熱者,左頰當先赤。 〔2〕【王冰】 心氣合火,火氣炎上,指象明候,故候於顏。顏,額也。 【張介賓】 心屬火,其應南方。顏,額也,亦曰庭。 〔3〕【王冰】 脾氣合土,土王於中,鼻處面中,故占鼻也。 【張介賓】 脾屬土,其應中央,故鼻先赤。 〔4〕【王冰】 肺氣合金,金氣應秋,南面正,理之,則其右頰也。 【張介賓】 肺屬金,其應在西,故右頰先赤。 〔5〕【王冰】 腎氣合水,水惟潤下,指象明候,故候於頤也。 【張介賓】 腎屬水,應在北,故兩頤先赤。 〔6〕【王冰】 聖人不治已病治未病,不治已亂治未亂,此之謂也。 【楊上善】 次言熱病色候也。五臟部中赤色見者,即五臟熱病之徵,熱病已有,未成未發,斯乃名為未病之病,宜急取之。 【張介賓】 病雖未見,而赤色已見於五部,則為病之先兆,當求其髒而預治之,所謂防於未然也。 〔7〕【王冰】 期,為大汗日也,如:肝,甲乙;心,丙丁;脾,戊己;肺,庚辛;腎,壬癸,是為期日也。 【楊上善】 部所者,色部所也。假令赤色從肝部起,刺之順者,相傳還至肝部本位,病已也。 【張介賓】 此下言諸熱病,並刺治之法也。從部所起者,至期而已,謂如肝色先見於左頰,至甲乙日即當汗解之類是也。余髒義同。 〔8〕【王冰】 反,謂反取其氣也,如:肝病刺脾、脾病刺腎、腎病刺心、心病刺肺、肺病刺肝者,皆是反刺五臟之氣也。三周,謂三周於三陰三陽之脈狀也。又太陽病而刺寫陽明,陽明病而刺寫少陽,少陽病而刺寫太陰,太陰病而刺寫少陰,少陰病而刺寫厥陰,如此是為反取三陰三陽之脈氣也。 【張介賓】 反,謂寫虛補實也。病而反治,其病必甚,其愈反遲。三周者,謂三遇所勝之日而後已。 〔9〕【王冰】 先刺已反,病氣流傳,又反刺之,是為重逆。一逆刺之,尚至三周乃已,況其重逆而得生邪? 【楊上善】 刺之不順其氣,傳之三周而已。若刺之更反,死矣。 【張介賓】 一誤者尚待三周,再誤者焉得不死? 〔10〕【王冰】 王則勝邪,故各當其王日汗。新校正云:按此條文注二十四字與前文重複,當從刪去,《甲乙經》《太素》亦不重出。 【楊上善】 病之勝者,第七日,是病所勝也。又如肝病至甲乙日,是病之勝日也。 諸治熱病 ,以飲之寒水 ,乃刺之 ,必寒衣之 。居止寒處 ① ,身寒而止也 〔1〕 。熱病 ,先胸脅痛 、手足躁 ,刺足少陽 、補足太陰 ②〔2〕 。病甚者為五十九刺 〔3〕 。熱病先 ③ 手臂痛 ,刺手陽明 、太陰而汗出止 ④〔4〕 。 ①居止寒處:《太素》作「居寒多」。 ②補足太陰:《太素》作「手太陰」。 ③先:《太素》作「始」。 ④止:《太素》無此字。 〔1〕【王冰】 寒水在胃,陽氣外盛,故飲寒乃刺,熱退則涼生,故身寒而止針。 【楊上善】 諸病熱病,以寒療之,凡有四別:一,飲寒水使其內寒;二,刺於穴令其脈寒;三,以寒衣使其外寒;四,以寒居令其體寒。以四寒之,令身內外皆寒,故熱病止也。 【張介賓】 先飲寒水而後刺,欲其陰氣自內達表而熱泄於外也,故必寒衣寒處,皆欲其避溫就涼耳。 〔2〕【王冰】 此則舉正取之例,然足少陽木病而寫足少陽之木氣,補足太陰之土氣者,恐木傳於土也;胸脅痛,丘虛主之;丘虛在足外踝下如前陷者中,足少陽脈之所過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五分,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壯。熱病手足躁,經無所主治之旨,然補足太陰之脈,當於井滎取之也。新校正云:詳「足太陰」全元起本及《太素》作「手太陰」;楊上善云:手太陰上屬肺,從肺出腋下,故胸脅痛;又按《靈樞經》云:熱病而胸脅痛、手足躁取之筋間,以第四針索筋於肝,不得索之於金。金,肺也。以此決知作手太陰者為是。 【張介賓】 足少陽之脈下胸中,循脅里,故為胸脅痛。脾主四肢而甲木乘之,則風淫末疾,故手足躁擾。木強土弱,所以當寫足少陽之實,補足太陰之虛。王氏注曰:胸脅痛,丘墟主之。補足太陰之脈,當於井滎取也。 〔3〕【王冰】 五十九刺者謂頭上五行,行五者以越諸陽之熱逆也。大杼、膺俞、缺盆、背俞,此八者,以寫胸中之熱也;氣街、三里、巨虛、上下廉此八者,以寫胃中之熱也;雲門、髃骨、委中、髓空,此八者,以寫四支之熱也,五臟俞傍五,此十者以寫五臟之熱也。凡此五十九穴者,皆熱之左右也,故病甚則爾刺之;然頭上五行者,當中行謂上星、囟會、前頂、百會、後頂;次兩傍謂五處、承光、通天、絡卻、玉枕;又刺兩傍謂臨泣、目窗、正營、承靈、腦空也;上星在顱上直鼻中央入髮際同身寸之一寸陷者中容豆,刺可入同身寸之四分。新校正云:按《甲乙經》「四分」作「三分」;《水熱穴論》注亦作「三分」,詳此注下文雲「刺如上星法」,又雲「刺如囟會法」。既有二法,則當依《甲乙經》及《水熱穴論》注。上星刺入三分,囟會刺入四分,囟會在上星後同身寸之一寸陷者,刺如上星法;前頂在囟會後同身寸之一寸五分骨間陷者中,刺如囟會法;百會在前頂後同身寸之一寸五分,頂中央旋毛中陷容指,督脈足太陽脈之交會,刺如上星法;後頂在百會後同身寸之一寸五分枕骨上,刺如囟會法。然是五者,皆督脈氣所發也。上星留六呼,若灸者並灸五壯。次兩傍穴:五處在上星兩傍同身寸之一寸五分,承光在五處後同身寸之一寸,通天在承光後同身寸之一寸五分,絡卻在通天后同身寸之一寸五分,玉枕在絡卻後同身寸之七分,然是五者,並足太陽脈氣所發,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五處、通天各留七呼,絡卻留五呼,玉枕留三呼,若灸者,可灸三壯。新校正云:按《甲乙經》承光不可灸、玉枕刺入二分。又次兩傍:臨泣在頭直目上入髮際同身寸之五分,足太陽、少陽、陽維三脈之會;目窗、正營遞相去同身寸之一寸,承靈、腦空遞相去同身寸之一寸五分。然是五者,並足少陽、陽維二脈之會。腦空一穴刺可入同身寸之四分,余並可刺入同身寸之三分,臨泣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五壯。大杼在項第一椎下兩傍相去各同身寸之一寸半陷者中,督脈別絡、足太陽、手太陽三脈氣之會,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五壯。新校正云:按《甲乙經》作「七壯」,《氣穴》注作「七壯」,《刺瘧》注、《熱穴》注作「五壯」。膺俞者,膺中俞也,正名中府,在胸中行兩傍,相去同身寸之六寸,雲門下一寸,乳上三肋間動脈應手陷者中,仰而取之,手足太陰脈之會,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五呼,若灸者,可灸五壯;缺盆在肩上橫骨陷者中,手陽明脈氣所發,刺可入同身寸之二分,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壯;背俞當是風門熱府,在第二椎下兩傍,各同身寸之一寸半,督脈足太陽之會,刺可入同身寸之五分,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五壯。驗今《明堂》《中誥圖經》不言背俞,未詳果何處也。新校正云:按王注《水熱穴論》以風門熱府為背俞,又注《氣穴論》大杼為背俞,此注云未詳,三注不同,蓋疑之也,氣街在腹齊下橫骨兩端鼠鼷上同身寸之一寸動應手,足陽明脈氣所發,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五壯;三里在膝下同身寸之三寸,胻外廉兩筋肉分間,足陽明脈之所入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一寸,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壯;巨虛、上廉足陽明與大腸合,在三里下同身寸之三寸,足陽明脈氣所發,刺可入同身寸之八分,若灸者,可灸三壯;巨虛、下廉,足陽明與小腸合,在上廉下同身寸之三寸,足陽明脈氣所發,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若灸者,可灸三壯;雲門在巨骨下,胸中行兩傍。新校正云:按《氣穴論》注,胸中行兩傍作俠任脈傍橫去任脈,文雖異,穴之處所則同。相去同身寸之六寸,動脈應手。中府,當其下同身寸之一寸。雲門手太陰脈氣所發,舉臂取之,刺可入同身寸之七分,若灸者,可灸五壯。驗今《明堂》《中誥圖經》不載髃骨穴,尋其穴以寫四肢之熱,恐是肩髃穴,穴在肩端兩骨間,手陽明蹺脈之會,刺可入同身寸之六分,留六呼,若灸者,可灸三壯;委中在足膝後屈處膕中央約文中動脈。新校正云:詳委中穴與《氣穴》注、《骨空》注、《刺瘧論》注並此,王氏四處注之,彼三注無足膝後屈處五字,與此注異者,非實有異,蓋注有詳略爾。足太陽脈之所入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五分,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壯;髓空者,正名腰俞,在脊中第二十一椎節下間,督脈氣所發,刺可入同身寸之二分。新校正云:按《甲乙經》作「二寸」,《水熱穴論》注亦作「二寸」、《氣府論》注、《骨空論》注作「一分,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壯」。五臟俞傍五者謂魄戶、神堂、魂門、意舍、志室五穴也,在俠脊兩傍,各相去同身寸之三寸,並足太陽脈氣所發也;魄戶在第三椎下兩傍,正坐取之,刺可入同身寸之五分,若灸者,可灸五壯;神堂在第五椎下兩傍,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若灸者,可灸五壯;魂門在第九椎下兩傍,正坐取之,刺可入同身寸之五分,若灸者,可灸三壯;意舍在第十一椎下兩傍,正坐取之,刺可入同身寸之五分,若灸者可灸三壯;志室在第十四椎下兩傍,正坐取之,刺可入同身寸之五分,若灸者,可灸三壯;是所謂此經之五十九刺法也。若《針經》所指五十九刺,則殊與此經不同,雖俱治熱病之要穴,然合用之理全向背,猶當以病候形證所應經法,即隨所證而刺之。 【楊上善】 足少陽脈下頸合缺盆,下胸中,貫膈絡肝屬膽,循脅里過季脅,下外輔骨之前,下抵絕骨,循足跗下至指間;手太陰上屬肺,從肺出腋下,故胸脅痛手足躁,刺此二脈也。 〔4〕【王冰】 手臂痛,列缺主之,列缺者,手太陰之絡,去腕上同身寸之一寸半,別走陽明者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三呼,若灸者,可灸五壯;欲出汗,商陽主之,商陽者,手陽明脈之井,在手大指次指內側,去爪甲角如韭葉,手陽明脈之所出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一分,留一呼,若灸者,灸三壯。 【楊上善】 手陽明行於手錶,太陰行在手裡,故手臂痛,刺此陰陽表里二脈取汗也。 【張介賓】 王氏曰:手臂痛,列缺主之。列缺者,手太陰之絡也。欲汗出,商陽主之。商陽者,手陽明之井也。 熱病始於頭首者 ,刺項太陽而汗出止 ①〔1〕 。熱病始於足脛者 ,刺足陽明而汗出止 ②〔2〕 。熱病先身重骨痛 ,耳聾好瞑 ,刺足少陰 ③〔3〕 。病甚為五十九刺 〔4〕 。熱病先眩冒而熱 ,胸脅滿 ,刺足少陰少陽 〔5〕 。 ①汗出止:《太素》無「止」字。 ②熱病始於足脛者,刺足陽明而汗出止:《太素》無此十五字。新校正云:此條《素問》本無,《太素》亦無,今按《甲乙經》添入。 ③少陰:《太素》作「少陽」。 〔1〕【王冰】 天柱主之。天柱在俠項後髮際,大筋外廉陷者中,足太陽脈氣所發,刺可入同身寸之二分,留六呼,若灸者,可灸三壯。 【楊上善】 項太陽者,足太陽從顛入腦還出俠項以下俠脊,故熱病始頭首,刺此太陽輸穴出汗也。 【張介賓】 王氏曰:天柱主之。 〔2〕【張介賓】 按《寒熱病》篇曰:足陽明可汗出,當是內庭、陷谷二穴。 〔3〕【王冰】 據經無正主穴,當補寫井滎爾。新校正云:按《靈樞經》云:熱病而身重、骨痛、耳聾而好瞑,取之骨以第四針索骨於腎,不得索之土。土,脾也。 〔4〕【王冰】 如上法。 【楊上善】 足少陽脈起目兌眥,絡身骨節,入耳中,故熱病先身重耳聾好瞑,所以取此脈之輸穴者也。有本為足少陰也。 【張介賓】 腎主骨,在竅為耳,熱邪居之,故為身重骨痛耳聾,熱傷真陰,則志氣昏倦,故好瞑。仲景曰:少陰之為病,但欲寐也。義與此同。刺足少陰者,如王氏曰:據經無正主穴。當補寫井滎耳。若其病甚,則當用五十九刺如前。 〔5〕【王冰】 亦井滎也。 【張介賓】 頭腦運轉曰眩,腦者,骨之充也,眼目蒙昧曰冒,瞳子者,骨之精也,皆主於腎。又足少陽之脈起目銳眥,循脅里,皆為此證,故當取足少陰少陽而刺之。王氏曰:亦井滎也。 太陽之脈 〔1〕 ,色榮顴骨 ,熱病也 〔2〕 。榮未交 ① ,曰 ② 今且得汗 ,待時而已 〔3〕 。與厥陰脈爭見者 ,死期不過三日 〔4〕 。其熱病 ③ 內連腎 〔5〕 ,少陽之脈色也 ④〔6〕 。 ①交:《太素》作「夭」。新校正云:按《甲乙經》《太素》作「榮未夭」,下文「榮未交」亦作「夭」。 ②曰:《太素》作「日」。 ③熱病:《太素》作「熱病氣」。 ④少陽之脈色也:《太素》無此六字。 〔1〕【楊上善】 足太陽起目內眥,上額交顛入腦;足少陽起目兌眥,下胸循脅里,足少陰從腎上貫肝膈,入肺中,故眩,胃熱,胸脅滿,刺此三脈者也。 〔2〕【王冰】 榮,飾也。謂赤色見於顴骨如榮飾也。顴骨,謂目下當外眥也。太陽合火,故見色赤。新校正云:按楊上善云:赤色榮顴者,骨熱病也,與王氏之注不同。 【楊上善】 赤色榮顴,此之三脈皆生於骨,故此三脈為病,有赤色榮顴者,骨熱病也, 【張介賓】 此下言兩感之脈色死期也。榮,發見也。太陽之脈起於目內眥,太陽之筋下結於 ,故太陽熱病者,赤色當榮於顴骨。 〔3〕【王冰】 榮一為營字之誤也;曰者引古經法之端由也,言色雖明盛,但陰陽之氣不交錯者,故法雲今且得汗之而已。待時者,謂肝病待甲乙,心病待丙丁,脾病待戊己,肺病待庚辛,腎病待壬癸,是謂待時而已。所謂交者,次如下句。 【楊上善】 赤色未夭之日,且得汗者,至勝時病自得已也。 【張介賓】 此榮字與上節之榮不同,蓋指營衛為言。按《平人氣象論》《瘧論》《痹論》俱作「榮」,蓋古所通用也。榮未交者,謂邪猶在衛,未交於榮,其氣不深,故曰今且得汗,可待時而已也。如肝待甲乙,心待丙丁,脾待戊己,肺待庚辛,腎待壬癸,病必已矣。 〔4〕【王冰】 外見太陽之赤色,內應厥陰之弦脈,然太陽受病當傳入陽明,今反厥陰之脈來見者,是土敗而木賊之也,故死。然土氣已敗,木復狂行,木生數三,故期不過三日。 【張介賓】 脈義有二:以寸口之脈言,則太陽之脈浮,厥陰之脈弦而細;以經脈之病言,則太陽為頭項痛,腰脊強,厥陰為煩滿而囊縮,今以太陽熱病,與厥陰脈證爭見者,陰陽俱病,當不過三日而死矣。何也?蓋此言兩感之邪也。按《熱論》篇曰:兩感於寒者,一日則巨陽少陰俱病,二日則陽明太陰俱病,三日則少陽厥陰俱病。故六經熱病之序,其始太陽,其終厥陰。今終始爭見,則六經兩感俱已傳遍,故當三日而死,證之下文,義尤明顯。 〔5〕【楊上善】 足太陽,水也。足厥陰,木也,水以生木,木盛水衰,故太陽水色見時,有木爭見者,水死,以其熱病內連於腎,腎為熱傷,其數至三日,故死也。 〔6〕【王冰】 病或為氣,恐字誤也,若赤色,氣內連鼻兩傍者,是少陽之脈色,非厥陰色,何者?腎部近於鼻也。新校正云:詳或者欲改「腎」作「鼻」,按《甲乙經》《太素》並作「腎」。楊上善云:太陽,水也,厥陰,木也,水以生木,木盛水衰,故太陽水色見時,有木爭見者,水死,以其熱病內連於腎,腎為熱傷,故死。本舊無「少陽之脈色也」六字,乃王氏所添,王注非,當從上善文義。 【張介賓】 此承上文而詳言兩感也。上文言太陽熱病,兼見厥陰之脈證,此言腎經熱病,兼見少陽之脈色,皆兩感也。蓋太陽與少陰為表里,少陽與厥陰為表里,以太陽而見厥陰,則未有不由少陰者,以腎病而見少陽,則未有不至厥陰者。詳如下文。 少陽之脈 ,色榮頰前 ① ,熱病也 〔1〕 。榮未交 ② ,曰今且得汗 ,待時而已 〔2〕 。與少陰脈爭見者 〔3〕 ,死期不過三日 〔4〕 。 ①頰前:《太素》作「頰筋」。 ②交:《太素》作「夭」。 〔1〕【王冰】 頰前,即顴骨下近鼻兩傍也。新校正云:按《甲乙經》《太素》「前」字作「筋」。楊上善云:足少陽部在頰,赤色榮之,即知筋熱病也。 【張介賓】 足少陽之脈下頰車,故其熱病,赤色當榮於頰前。 〔2〕【張介賓】 義如前。 〔3〕【楊上善】 足少陽,膽脈也。足少陽部在頰,赤色榮之,即知筋熱病也。當榮時且得汗者,至其木時病自已也。少陽為木,少陰為水,少陽脈見之時,少陰爭見者,是母勝子,故肝木死也。 〔4〕【王冰】 少陽受病,當傳入於太陰,今反少陰脈來見,亦土敗而木賊之也,故死不過三日,亦木之數然。新校正云:詳或者欲改「少陰」作「厥陰」。按《甲乙經》《太素》作「少陰」。楊上善云:少陽為木,少陰為水,少陽色見之時有少陰爭見者,是母勝子,故木死。王作此注,亦非。舊本及《甲乙經》《太素》並「無期不過三日」六字,此是王氏成足此文也。 【張介賓】 少陽之脈弦,少陰之脈沉而微;少陽之證為胸脅痛而耳聾,少陰之證為口燥舌干而渴。今以少陽熱病而與少陰脈證爭見者,亦當三日而死,皆兩感傳遍也。如上文言太陽厥陰爭見者,太陽為傳表之始,厥陰為傳里之終,自始而終也。此以少陽少陰爭見者,少陽為傳表之終,少陰為傳里之始,自終而始也,言始言終,則六經無不遍矣,故不必言陽明太陰之爭見也。 熱病氣穴 ① ,三椎下間主胸中熱 〔1〕 ,四椎下間主鬲中熱 ② ,五椎下間主肝熱 ,六椎下間主脾熱 ,七椎下間主腎熱 ,榮在骶也 ③〔2〕 。項上三椎陷者中也 〔3〕 。頰下逆顴為大瘕 ④〔4〕 ,下牙車為腹滿 〔5〕 ,顴後 ⑤ 為脅痛 〔6〕 ,頰上者 ,膈上也 〔7〕 。 ①熱病氣穴:《太素》無此四字。 ②鬲中熱:《太素》作「鬲熱」。 ③榮在骶也:《太素》無此四字。 ④逆顴為大瘕:《太素》作「逆椎為大瘦」。 ⑤顴後:《太素》作「椎後」。 〔1〕【楊上善】 《明堂》及《九卷》背五臟輸,並以第三椎為肺輸,第五椎為心輸,第七椎為膈輸,第九椎為肝輸,第十一椎為脾輸,第十四椎為腎輸,皆兩箱取之,當中第三椎以上無療髒熱,故五臟輸及候五臟熱,並第三椎以下數之。第三椎以上與頰車相當,候色。第三椎下間,肺輸中間,可以寫熱也。 〔2〕【王冰】 脊節之謂椎,脊窮之謂骶,言腎熱之氣,外通尾骶也,尋此文,椎間所主,神藏之熱,又不正當其髒俞而雲主療,在理未詳。 【楊上善】 四椎下間,計次當心,心不受邪,故乘言膈也。次第推之,下間各主一髒之熱,不同《明堂》通取五臟之輸者也。 【張介賓】 此總言治熱之髒俞也。椎,脊骨節也。榮,陰氣也。骶,尾骶也,即督脈之長強穴。凡五臟俞旁之穴,三椎下者魄戶也,四椎下傍膏肓也,五椎下傍神堂也,六椎下傍 也,七椎下傍膈關也。蓋既取陽邪於上,仍當補陰於下,故曰榮在骶也。按:本節諸椎皆不合髒俞,而雲主療,義本難明,故王氏但曰未詳。或以中行督脈之穴為言,尤無所據。考之《水熱穴論》云:五臟俞傍五,此十者,以寫五臟之熱也。蓋指魄戶、神堂等五穴為言。雖與本節椎穴未皆盡合,然寫髒熱之法必不外此,故引以為注,惟明者再正之。椎音槌。骶音底。 〔3〕【王冰】 此舉數脊椎大法也。言三椎下間主胸中熱者,何以數之?言皆當以陷者中為氣發之所。 【張介賓】 此取脊椎之大法也。項上三椎者,乃項骨三節,非脊椎也。三椎之下陷者中,方是第一節,穴名大椎,由此而下數之,則諸椎循次可得矣。 〔4〕【楊上善】 從肺輸以上,三椎在項,故曰項上三椎,即大椎上陷者中也,當頰下迎椎,故曰逆椎。逆,迎也。是為頰下。當椎前有色見者,腹有大瘦病者也。 〔5〕【楊上善】 下牙車色見者,腹滿病也。 〔6〕【楊上善】 大椎左右箱為椎後,有色見者,脅痛也。 〔7〕【王冰】 此所以候面部之色,明腹中之病診。 【楊上善】 頰以上無椎可准,故頰以上有色者,主鬲上也。 【張介賓】 此以面部之色,察腹中之病也,然義莫詳於《五色》篇。瘕,加、駕二音。 評熱病論篇第三十三① 黃帝問曰 :有病溫者 ,汗出輒復熱 ,而脈躁疾不為汗衰 ,狂言不能食 ,病名為何 ?岐伯對曰 :病名陰陽交 ,交者死也 〔1〕 。帝曰 :願聞其說 〔2〕 。岐伯曰 :人所以汗出者 ,皆生於谷 ,谷生於精 〔3〕 。今 邪氣交爭於骨肉而得汗者 ,是邪卻而精勝也 〔4〕 。精勝則當能食而不復熱 〔5〕 。復熱者 ,邪氣也 。汗者 ,精氣也 。今汗出而輒復熱者 ,是邪勝也 〔6〕 。不能食者 ,精無俾也 〔7〕 。病 ② 而留者 ,其壽可立而傾 ③ 也 〔8〕 。且夫 ④ 《熱論 》曰 :汗出而脈尚躁盛者死 〔9〕 。今脈不與汗相應 ,此不勝其病也 ,其死明矣 〔10〕 。狂言者 ,是失志 ,失志者死 〔11〕 。今見三死 ,不見一生 ,雖愈必死也 〔12〕 。 ①新校正云:按全元起本在第五卷。 ②病:《太素》無此字。 ③其壽可立而傾:《太素》作「其盡可立而傷」。 ④且夫:《太素》作「是夫」。 〔1〕【王冰】 交,謂交合。陰陽之氣不分別也。 【楊上善】 汗者,陰液也。熱者,陽盛氣也。陽盛則無汗,汗出則熱衰。今出而熱不衰者,是陽邪盛而復陰起,兩者相交,故名陰陽交也。 【張介賓】 汗者陰之液,身熱脈躁疾者陽之邪,病溫汗出之後,則當邪從汗解,熱退脈靜矣。今其不為汗衰者,乃陽勝之極,陰氣不能復也,故為狂言,為不食。正以陽邪交入陰分,則陰氣不守,故曰陰陽交,交者死也。 〔2〕【楊上善】 請說陰陽交爭,死之所由。 〔3〕【王冰】 言谷氣化為精,精氣勝乃為汗。 【張介賓】 谷氣內盛則生精,精氣外達則為汗。 〔4〕【王冰】 言初汗也。 〔5〕【張介賓】 惟精勝邪,所以能汗。邪從汗散,則當能食,不復熱矣。 〔6〕【楊上善】 精者,谷之精液,謂之汗也。傷寒邪氣,謂之熱也。今邪氣與精氣交爭於骨肉之間,精勝則邪卻,邪勝則精消。今雖汗出而復熱者,是邪戰勝精,故致死也。 〔7〕【王冰】 無俾,言無可使為汗也,谷不化則精不生,精不化流,故無可使。 【張介賓】 俾,使也。精,陰氣也。五臟所以藏精,髒氣虛則不能使人飲食,故曰精無俾也。俾音比。 〔8〕【王冰】 如是者,若汗出疾速留著而不去,則其人壽命立至傾危也。 【楊上善】 熱邪既勝則精液無,精液無者唯有熱也。癉,熱也。其熱留而不去者,五臟六腑盡可傷之,能食也。 【張介賓】 病氣留而不退,則元氣日敗,必致損命矣。 〔9〕【王冰】 《熱論》,謂上古《熱論》也。凡汗後脈當遲靜,而反躁急以盛滿者,是真氣竭而邪盛,故知必死也。 【張介賓】 《熱論》指《靈樞·熱病》篇也。凡汗後脈當遲靜,而反躁盛者,真陰竭而邪獨勝也,故病必死。 〔10〕【王冰】 脈不靜而躁盛。是不相應。 【楊上善】 夫汗出則可脈靜,今汗出脈猶躁盛,是為邪勝明矣,知定死也。 【張介賓】 精氣不勝病氣也。 〔11〕【王冰】 志舍於精,今精無可使,是志無所居,志不留居則失志也。 【楊上善】 志者,記也,腎之神也。腎間動氣,人之生命,動氣衰矣,則神志去之,故死也。 【張介賓】 此總五志為言也。志舍於精,精不勝邪,則五臟之志皆失,故致狂言者多死。 〔12〕【王冰】 汗出脈躁盛,一死;不勝其病,二死;狂言失志者,三死也。 【楊上善】 汗出而熱不衰,死有三候:一不能食,二猶脈躁,三者失志。汗出而熱,有此三死之候,未見一生之狀,雖差必死。又有三分之死,未見一分之生也。 【張介賓】 汗後輒復熱不能食者,一死;汗後脈尚躁盛者,二死;汗後反狂言失志者三死。有此三者,則必死之候。 帝曰 :有病身熱汗出煩滿 ,煩滿不為汗解 ,此為何病 〔1〕 ?岐伯曰 :汗出而身熱者 ,風也 ;汗出而煩滿不解者 ,厥也 。病名曰風厥 〔2〕 。帝曰 :願卒聞之 。岐伯曰 :巨陽主氣 ,故先受邪 。少陰與其 為表里也 ,得熱則上從之 ,從之則厥也 〔3〕 。帝曰 :治之奈何 ?岐伯曰 :表里刺之 ,飲之服湯 ①〔4〕 。 ①服湯:《太素》無「服」字。 〔1〕【楊上善】 身熱煩滿當為汗解。今不解,故問。 【張介賓】 不為汗解,謂汗後熱煩不散也。 〔2〕【楊上善】 風熱開於腠理為汗,非精氣為汗,故身熱不解名為風也。煩心滿悶不解,名厥病也。有風有厥,名曰風厥也。 〔3〕【王冰】 上從之,謂少陰隨從於太陽而上也。 【楊上善】 腎間動氣,足太陽所王,足太陽與足少陰表里,故太陽先受邪氣,循脈而上於頭,得熱則足太陽上者從之受熱,即為上熱下寒,以為厥逆汗出不解煩滿之病也。 【張介賓】 風為陽邪,故汗雖出而身仍熱也。巨陽主氣,氣言表也。表病則里應,故少陰得熱,則陰分之氣亦從陽而上逆,逆則厥矣,故名風厥。按:風厥之義不一,如本篇者,言太陽少陰病也。其在《陰陽別論》者云:二陽一陰發病名風厥,言胃與肝也。在《五變》篇者曰:人之善病風厥漉汗者,肉不堅,腠理疏也。 〔4〕【王冰】 謂寫太陽、補少陰也。飲之湯者,謂止逆上之腎氣也。 【楊上善】 可刺陰陽表里之脈,以攻其外,飲之湯液,以療其內,此為療風厥之法也。 【張介賓】 陽邪盛者陰必虛,故當寫太陽之熱,補少陰之氣,合表里而刺之也。飲之服湯,即《脈度》篇所謂虛者飲藥以補之之意。 勞風 ① 為病何如 ?岐伯曰 :勞風法在肺下 〔1〕 。其為病也 ,使人強上冥視 ②〔2〕 ,唾出若涕 ,惡風而 ③ 振寒 ,此為勞風之病 〔3〕 。帝曰 :治之奈何 ?岐伯曰 :以救俛仰 〔4〕 ,巨陽引 。精者三日 ,中年者五日 ,不精者七日 〔5〕 。咳出 ④ 青黃涕 ,其狀如膿 ⑤ ,大如彈丸 ,從口中若鼻中 ⑥ 出 ,不出則傷肺 ,傷肺則死也 〔6〕 。 ①勞風:《太素》作「勞中」,下同。 ②冥視:《太素》作「冥視晚」。 ③而:《太素》作「即」。 ④咳出:《太素》作「微出」。 ⑤膿:《太素》作「稠膿」。 ⑥鼻中:《太素》作「鼻孔中」。 〔1〕【王冰】 從勞風生,故曰勞風。勞,謂腎勞也。腎脈者,從腎上貫肝鬲入肺中,故腎勞風生,上居肺下也。 【張介賓】 勞風者,因勞傷風也。肺下者,在內則胸鬲之間,在外則四椎五椎之間也。風受於外則病應於內,凡人之因於勞者必氣喘,此勞能動肺可知。按:王氏曰:勞,謂腎勞也。腎脈從腎上貫肝鬲入肺中,故腎勞風生,上居肺下也。此固一說。第勞之為病,所涉者多,恐不止於腎經耳。 〔2〕新校正云:按楊上善云:強上,好仰也。冥視,謂合眼視不明也。又《千金方》「冥視」作「目眩」。 【張介賓】 邪在肺下,則為喘逆,故令人強上不能俛首。風熱上壅,則畏風羞明,故令人冥目而視。 〔3〕【王冰】 膀胱脈起於目內眥,上額交巔上,入絡腦,還出別下項,循肩髆內,俠脊抵腰中,入循膂絡腎。今腎精不足,外吸膀胱。膀胱氣不能上營,故使人頭項強而視不明也。肺被風薄,勞氣上熏,故令唾出若如鼻涕狀。腎氣不足,陽氣內攻,勞熱相合,故惡風而振寒。 【楊上善】 勞中得風為病,名曰勞中,亦曰勞風。肺下,病居處也。強上,好仰也。冥視晚,晚,遲也,謂合眼遲視不見也。唾若涕者,唾如膿也。不用見風,見風即便振寒,此為勞中之病狀也。 【張介賓】 風熱傷陰,則津液稠濁,故唾出若涕,肺主皮毛,衛氣受傷,故惡風振寒。 〔4〕【王冰】 救,猶止也。俛仰,謂屈伸也,言止屈伸於動作,不使勞氣滋蔓。新校正云:按《甲乙經》作「三日中若五日」,《千金方》作「候之三日及五日中,不精明者是也」,與此不同。 【楊上善】 此病多為俛仰,故救之。 【張介賓】 風之微甚,證在俛仰之間也,故當先救之。然救此者必先溫肺,溫肺則風散,風散則俛仰安矣。若溫散不愈,郁久成熱,然後可以清解。溫清失宜,病必延甚。俛,俯同。 〔5〕【張介賓】 風邪之病肺者,必由足太陽膀胱經風門、肺俞等穴,內入於髒。太陽者,水之腑,三陽之表也,故當引精上行,則風從咳散。若巨陽氣盛,引精速者,應在三日。中年精衰者,應在五日。衰年不精者,應在七日。當咳出青黃痰涕而愈,如下文者,是即引精之謂。 〔6〕【王冰】 巨陽者,膀胱之脈也。膀胱與腎為表里,故巨陽引精也。巨,大也。然太陽之脈吸引精氣,上攻於肺者三日,中年者五日,素不以精氣用事者七日,當咳出稠涕,其色青黃如膿狀。平調咳者,從咽而上出於口,暴卒咳者,氣衝突於蓄門而出於鼻。夫如是者,皆腎氣勞竭,肺氣內虛,陽氣奔迫之所為,故不出則傷肺也。則榮衛散解魄不內治故死。新校正云:按王氏云:卒暴咳者,氣衝突於蓄門,而出於鼻。按《難經》七沖門,無蓄門之名,疑是賁門。楊操云:賁者,鬲也。胃氣之所出,胃出谷氣以傳於肺。肺在鬲上,故胃為賁門。 【楊上善】 以針引巨陽精者三日,俛仰即愈,引陽明精者五日,少陽不精引之七日,方有青黃濁涕,從口鼻中出,其病得愈。若不出者,上傷於肺,不免死也。 【張介賓】 咳涕不出者,即今人所謂乾咳嗽也,甚至金水虧竭,虛勞之候,故死。王氏曰:平調咳者,從咽而上出於口。暴卒咳者,氣衝突於蓄門而出於鼻。夫如是者,皆腎氣勞竭,肺氣內虛,陽氣奔迫之所為,故不出則傷肺而死也。按王氏所謂蓄門者,義出《營氣》篇。 帝曰 :有病腎風者 ,面胕庬然 ① 壅 ,害於言 ,可刺不 〔1〕 ?岐伯曰 :虛不當刺 ,不當刺而刺 ② ,後五日其氣必至 〔2〕 。帝曰 :其至何如 〔3〕 ?岐伯曰 :至必少氣時熱 ,時熱 ③ 從胸背上至頭 ,汗出手熱 ,口乾苦渴 ,小便黃 ,目下腫 ,腹中鳴 ,身重難以行 ,月事不來 ,煩而不能食 ④ ,不能 ⑤ 正偃 ,正偃則咳 ,病名曰風水 〔4〕 ,論在 《刺法 》中 〔5〕 。 ①庬然:《太素》作「龐然」。 ②虛不當刺,不當刺而刺:《太素》作「虛虛不當刺而刺」。 ③時熱:《太素》無此二字。 ④小便黃,目下腫,腹中鳴,身重難以行,月事不來,煩而不能食:《太素》無此二十三字。 ⑤不能:《太素》作「食不能」。 〔1〕【王冰】 庬然,腫起貌。壅,謂目下壅,如臥蠶形也。腎之脈從腎上貫肝鬲,入肺中,循喉嚨,俠舌本,故妨害於言語。 【楊上善】 胕,扶付反,義當腐也。龐,普江反。腎氣損腐,令面龐然起壅也,而言無聲,故曰害言。此為腎風之狀,可刺以不也? 【張介賓】 胕,浮腫也。庬然,失色貌。壅,重濁不清也。腎脈循喉嚨,俠舌本。病風則腎脈不利,故壅害於言語。胕音附。庬音芒。 〔2〕【王冰】 至,謂病氣來至也。然謂髒配一日而五日至腎,夫腎已不足,風內薄之,謂腫為實,以針大泄反傷髒氣,真氣不足不可復,故刺後五日,其氣必至也。 【楊上善】 如此狀者,腎風之狀。腎之重虛之風,不可刺也。刺之,至其水數滿日,其病氣當至也。除刺之日,後取五日,合有六日,水成數也。 【張介賓】 虛者本不當刺,若為腫為實,以針寫之,則真氣愈虛,邪必乘虛而至。後五日者,髒氣一周而復至其所傷之髒,病氣因而甚矣。 〔4〕【楊上善】 腎風病氣至者,凡有八候:一者少氣,二時熱,三從胸至頭汗出,四手熱,五口熱,六苦渴,七不能正偃,謂不能仰臥,仰臥即咳。有此八候,候是腎風水病也。 〔5〕【王冰】 《刺法》,篇名,今經亡。 【張介賓】 腎主水,風在腎經,即名風水。論在《刺法》中,即《水熱穴論》也。此節諸釋,俱如下文;惟熱從胸背上至頭及手熱等義未之及,或脫簡也。此病以腎陰不足而復刺之,則重傷真陰,乃成是病。蓋腎與膀胱為表里,腎經自足上注胸中,膀胱經自頭項下行肩背,陰虛則陽勝,故熱從肩背上至頭而汗出也。手心主之脈入掌中,腎水不足則心火有餘,故又為手熱。《平人氣象論》曰:面腫曰風。足脛腫曰水。 帝曰 :願聞其說 。岐伯曰 :邪之所湊 ,其氣必虛 〔1〕 。陰虛者 ,陽必湊之 。故少氣時熱而汗出也 〔2〕 。小便黃者 ,少腹中有熱也 ①〔3〕 。不能正偃者 ,胃中不和也 。正偃則咳甚 ,上迫肺也 〔4〕 。諸有水氣者 ,微腫 ② 先見於目下也 。帝曰 :何以言 ?岐伯曰 :水者陰也 ,目下亦陰也 。腹者至陰之所居 ,故 ③ 水在腹者 ,必使目下腫也 〔5〕 。真氣上逆 ,故口苦舌干 ,臥 ④ 不得正偃 ,正偃則咳出 ⑤ 清水也 〔6〕 。諸水病者 ,故不得臥 ,臥則驚 ,驚則咳甚也 〔7〕 。腹中鳴者 ,病本於胃也 。薄脾 ⑥ 則煩不能食 ,食不下者 ,胃脘 ⑦ 隔也 〔8〕 。身重難以行者 ,胃脈在足也 〔9〕 。月事不來者 ,胞脈閉也 ,胞脈者 ,屬心而絡於胞中 ⑧ ,今 ⑨ 氣上迫肺 ,心氣不得下通 ,故月事不來也 〔10〕 。帝曰 :善 〔11〕 。 ①少氣時熱而汗出也。小便黃者,少腹中有熱也:《太素》作「小便黃者中有熱」七字。 ②微腫:《太素》作「其征」。 ③故:《太素》無此字。 ④舌干,臥:《太素》作「干者,故」。 ⑤咳出:《太素》「咳」下無「出」字。 ⑥薄脾:《太素》作「薄肝」。 ⑦胃脘:《太素》作「胃管」。 ⑧胞脈者,屬心而絡於胞中:《太素》作「肺屬心而溢於胞中」。 ⑨今:《太素》作「令」。 〔1〕【張介賓】 邪必因虛而入,故邪之所湊,其氣必虛。經文止此二句,奈何後人有續之者曰:留而不去,其病則實。此言大有不通。夫湊即邪之實也,又何必留而後實耶?留而實者,固然有之,愈留而愈虛者,尤為不少。倘執前言為成訓,則未免虛實誤用。斯言也,不惟為贅,且為害矣,當察之。 〔2〕【張介賓】 陰虛則無氣,故為少氣時熱。陽主散而湊於陰分,故汗出。 〔3〕【楊上善】 邪湊虛,腎氣虛也。腎氣既虛,則陽氣並之,故中有熱小便黃也。 【張介賓】 少腹有熱,邪在陰也,故小便黃。 〔4〕【楊上善】 腎有虛風,即胃中不和。仰臥氣上迫肺,故咳也。 【張介賓】 正偃,仰臥也。腎脈貫肝鬲,入肺中;其支者注胸中。腎邪自下而上,則胃氣逆而不和,故正偃則咳甚,而上迫於肺。 〔5〕【楊上善】 水與目下及腹皆陰,故水在腹,即目下腫也。 【張介賓】 目下腫如臥蠶者,其腹必有水氣也。 〔6〕【楊上善】 以水在腹,故真氣上逆,口苦舌干,正偃則咳,咳則吐清水也。 〔7〕【楊上善】 又諸水病仰臥,驚則咳甚,復為候也。 【張介賓】 水邪留滯於髒,故為氣逆。氣逆則不得正臥,故驚而咳甚。 〔8〕【楊上善】 月事不來之病,由於胃氣不和,故氣薄於肝,煩不能食,致使胃管隔塞,腹中無食,故腹鳴也。 〔9〕【楊上善】 胃脈足陽明在足,今胃氣不和,氣下於足,遂令身重,足不能行也。 【張介賓】 脾胃屬土,所以制水,水弱則寒水反侮之。故腹中鳴而食不下。胃主肌肉,其脈行於足,水氣居於肉中,故身重不能行。 〔10〕【王冰】 考上文所釋之義,未解熱從胸背上至頭,汗出手熱,口乾苦渴之義,應古論簡脫,而此差謬之而。如是者何?腎少陰之脈,從腎上貫肝鬲,入肺中,循喉嚨,俠舌本。又膀胱太陽之脈,從目內眥上額,交巔上;其支者,從巔至耳上角;其直者,從巔入絡腦,還出別下項,循肩膊內,俠脊抵腰中,入循膂。今陰不足而陽有餘,故熱從胸背上至頭,而汗出口乾苦渴也。然心者,陽髒也,其脈行於臂手。腎者,陰髒也,其脈循於胸足,腎不足則心氣有餘,故手熱矣,又以心腎之脈,俱是少陰脈也。 【張介賓】 胞,即子宮,相火之所在也。心主血脈,君火之所居也。陽氣上下交通,故胞脈屬心而絡於胞中以通月事。今氣上迫肺,則陰邪遏絕陽道,心氣不得下行,故胞脈閉而月事斷矣。凡如上文者,皆虛不當刺之病,可見誤刺之害為不小也。 〔11〕【楊上善】 胞者,任沖之脈,起於胞中,為經絡海,故曰胞脈也。膀胱之胞與女子子門之間,起此沖脈,上至咽喉,先過心肺,但肺與心共相系屬。今胞脈虛邪閉塞,下則溢於胞氣,上則迫於肺氣,不得下,故月事不來也。 逆調論篇第三十四① 黃帝問曰 :人身非常溫也 ,非常熱也 ,為之熱 ② 而煩滿者 ,何也 〔1〕 ?岐伯對曰 :陰氣少而陽氣勝 ,故熱而煩滿也 〔2〕 。帝曰 :人身非衣寒也 ,中非有寒氣也 ③ ,寒從中生者 ④ 何 〔3〕 ?岐伯曰 :是人多痹氣也 ,陽氣少 ,陰氣多 。故身寒如從水中出 〔4〕 。 ①新校正云:按全元起本在第四卷。 ②新校正云:按《甲乙經》無「為之熱」三字。 ③中非有寒氣也:《太素》作「中非有寒也」。 ④中生者:《太素》作「中出者」。 〔1〕【王冰】 異於常候,故曰非常。 【張介賓】 非素所有,故曰非常。 〔2〕【楊上善】 身體發熱,而苦熱而煩,是為陽勝故也。 【張介賓】 陰虛者陽必湊之,陽邪實於陰分,故熱而煩滿。 〔3〕【王冰】 言不知誰為元主邪。 【張介賓】 無所因而寒者,寒生於中也。 〔4〕【王冰】 言自由形氣陰陽之為是,非衣寒而中有寒也。 【楊上善】 外衣不單,內不覺寒,而身冷如從水中出,內多寒氣故也。 【張介賓】 痹者,正氣不行也。陽少陰多,則營衛不能充達,故寒從中生,即《壽夭剛柔》篇所謂寒痹之屬。 帝曰 :人有四支熱 ,逢風寒如炙如火 ① 者 ,何也 〔1〕 ?岐伯曰 :是人者陰氣虛 ,陽氣盛 ,四支者陽也 ,兩陽相得 ,而陰氣虛少 ,少水 ② 不能滅盛火 ③ 而陽獨治 〔2〕 ,獨治者不能生長也 ,獨勝而止耳 〔3〕 。逢風而如炙如火 ④ 者 ,是人當肉爍也 〔4〕 。 ①如火:《太素》作「於火」。新校正云:全元起本無「如火」二字,《太素》雲「如灸於火」,當從《太素》之文。 ②少水:《太素》無「少」字。 ③滅盛火:《太素》作「減盛火」。 ④如炙如火:《太素》作「如灸火」。 〔1〕【張介賓】 凡有內熱而風寒外束之,則熱必愈甚,故如炙如火也。 〔2〕【張介賓】 四肢者,諸陽之本也。風者,陽氣也。以四肢之熱而逢風於外,是謂兩陽相得;況乎陰氣衰少,則水不勝火,故病為陽獨治。治言王也。 〔3〕【王冰】 水為陰,火為陽。今陽氣有餘,陰氣不足,故云少水不能滅盛火也。治者,王也。勝者,盛也。故云獨勝而止。 【張介賓】 陽獨治者,孤陽也,故不能生長而止能為熱耳。 〔4〕【王冰】 爍,言消也,言久久此人當肉消削也。新校正云:詳「如炙如火」當從《太素》作「如灸於火」。 【楊上善】 人有四支先熱。若逢風寒,更如火灸。是人陰虛陽盛,以其四支是陽,陽氣更盛四支,二陽合而獨盛,消爍肌肉,不能生長,故曰肉爍。 【張介賓】 肉者,陰也。陽盛則傷陰,故令人肌肉消爍。 帝曰 :人有身寒 ,湯火不能熱 ,厚衣不能溫 ,然不凍栗 ,是為何病 〔1〕 ?岐伯曰 :是人者 ,素腎氣勝 ,以水為事 ,太陽氣衰 ,腎脂枯不長 ,一水不能勝兩火 ,腎者水也 ,而生於骨 ① ,腎不生則髓不 能滿 ,故寒甚至骨也 〔2〕 。所以不能凍栗者 ,肝一陽也 ,心二陽也 ,腎孤髒也 ,一水不能勝二火 ,故不能凍栗 ,病名曰骨痹 ,是人當攣節也 〔3〕 。 ①而生於骨:《太素》作「而主骨」。 〔1〕【楊上善】 人身體冷而不覺寒,其病難知,故須問也。 〔2〕【王冰】 以水為事,言盛欲也。 【楊上善】 素,先也。其人腎氣先勝,足太陽腎府又衰,腎脂枯竭,不能潤長,以其一腎臟腑之水,與心肝二陽同在一身,為陽所擊,一水不勝二陽,故反為寒,至於骨髓,衣火不能溫也。 【張介賓】 素腎氣勝者,必恃勝而多欲,故以水為事。太陽者,少陰之表,陰中之陽也。欲多則精傷於腎而脂枯不長,脂枯則水不勝火,火勝則腎水愈虛,骨髓不充,氣涸於內,故寒甚至骨也。 〔3〕【王冰】 腎不生則髓不滿。髓不滿則筋干縮,故節攣拘。 【楊上善】 雖寒至骨,二陽猶勝,故不覺寒慄,遂為骨痹之病,是人當為骨節拘攣也。一本攣為變,人有此病,必節操變改也。 【張介賓】 肝有少陽之相火,心為少陰之君火,腎一水也,一水已竭,二火猶存,是陰氣已虛於中,而浮陽獨勝於外,故身骨雖寒而不至凍栗,病名骨痹。然水不勝火,則筋骨皆失所滋,故肢節當為拘攣。 帝曰 :人之肉苛者 ,雖近衣絮 ,猶尚苛也 ,是謂何疾 〔1〕 ?岐伯曰 :榮氣虛 ,衛氣實也 ,榮氣虛則不仁 ,衛氣虛則不用 ① 。榮衛俱虛 ,則不仁且不用 ,肉如故也 ② ,人身與志不相有 ,曰死 〔2〕 。 ①榮氣虛則不仁,衛氣虛則不用:《太素》作「衛氣虛則不仁而不用」。 ②肉如故也:《太素》作「肉如苛也」。 〔1〕【王冰】 苛,謂 重。 【張介賓】 苛者,頑木沉重之謂。苛音呵。 〔2〕【王冰】 身用志不應,志為身不親,兩者似不相有也。新校正云:按《甲乙經》「曰死」作「三十日死也」。 【楊上善】 苛音柯。有本為苟,皆不仁之甚也。故雖衣絮溫覆,猶尚不仁者,謂之苛也。故知近衣絮溫覆即知覺者,為不仁也。營虛衛實,氣至知覺,故猶仁也。若營實衛虛者,肉不仁也。若營衛俱虛,則不仁之甚,故肉同苛。如,同也。所以身肉不仁甚者,與神不能相得,故致死也。 【張介賓】 不仁,不知痛癢寒熱也。不用,不能舉動也。營氣者,陰氣也,主里;衛氣者,陽氣也,主表。上言衛氣實者,言肌肉本無恙也;下言衛氣虛者,正言衛氣之病也。榮衛俱虛,則血氣俱病,血虛故為不仁,氣虛故為不用。人之身體在外,五志在內,雖肌肉如故而神氣失守,則外雖有形而中已無主,若彼此不相有也,故當死。 帝曰 :人有逆氣不得臥而息有音者 ,有不得臥而息無音者 ,有起居如故而息有音者 ,有得臥行而喘者 ,有不得臥不能行而喘者 ,有不得臥 、臥而喘者 ,皆何髒使然 ?願聞其故 〔1〕 。岐伯曰 :不得臥而息有音者 ,是陽明之逆也 ,足三陽者下行 ,今逆而上行 ,故息有音也 〔2〕 。陽明者 ,胃脈也 ,胃者 ,六腑之海 〔3〕 。其氣亦下行 ,陽明逆 ,不得從其道 ,故不得臥也 〔4〕 。《下經 》① 曰 :胃不和則臥不安 ,此之謂也 〔5〕 。 ①下經:《太素》作「上經」。 〔1〕【楊上善】 此五皆是人之起居,臥之與喘,不安之病,皆由髒內不和,故請示也。 〔2〕【楊上善】 陽明為三陽之長,故氣下行,順而息調,失和上行,逆而有音,此解息有音也。 【張介賓】 足之三陽,其氣皆下行,足之三陰,其氣皆上行,亦天氣下降、地氣上升之義。故陽明上行者為逆,逆則氣連於肺而息有聲,此胃氣之不降也。 〔3〕【王冰】 水谷海也。 〔4〕【張介賓】 陽明為水谷之海,氣逆不降,則奔迫而上,所以不得臥。 〔5〕【王冰】 《下經》,上古經也。 【楊上善】 陽明循道逆行,息便有音,今不依其道逆行,故不得臥。上經,前所說經也。 【張介賓】 《下經》,古經也。不安,反覆不寧之謂。今人有過於飽食或病脹滿者,臥必不安,此皆胃氣不和之故。按:上文所問不得臥而息無音者,義亦同此,故不復答。 夫起居如故而息有音者 ,此肺 ① 之絡脈逆也 ,絡脈不得隨經上下 ,故留經而不行 ,絡脈之病人也微 ,故起居如故而息有音也 〔1〕 。夫不得臥 ,臥則喘者 ,是水氣之客也 。夫水者 ,循津液而流也 。腎者水髒 ,主津液 ,主臥與喘也 〔2〕 。帝曰 :善 〔3〕 。 ①肺:《太素》作「脾」。 〔1〕【楊上善】 夫絡脈循脈經上下而行,絡脈受邪,注留於經,病人也甚,故起居不安,息亦有聲。今絡脈氣逆,不循於經,其病也微,所以起居如故,息有音也。 【張介賓】 病不在胃,亦不在髒,故起居如故。氣逆於肺之絡脈者,病淺而微,故但為息有音耳。上文所問有得臥行而喘者,義亦類此,故不復答。 〔2〕【楊上善】 腎為水髒,主於胃中津液。今有水氣客於津液,循之而流,津液主臥主喘,故津液受邪,不能得臥,臥即喘也。 〔3〕【王冰】 尋經所解之旨,不得臥而息無音,有得臥行而喘,有不得臥不能行而喘,此三義悉闕而未論,亦古之脫簡也。 【張介賓】 水病者,其本在腎,其末在肺,故為不得臥臥則喘者,標本俱病也。上文所問有不得臥不能行而喘者,義類此節,故不復答。愚按:本篇所論喘息不得臥者,有肺胃腎三髒之異:在肺絡者,起居如故而息有音也,病之微者也;在胃者,不得臥而息有音也,甚於肺者也。在腎者,不得臥臥則喘也,又其甚者也。夫息有音者,即喘之漸,喘出於腎,則病在根本矣,故愈深者必愈甚。凡虛勞之喘,義亦猶此,有不可不察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