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帝內經靈樞三家注 · 卷第十六
衛氣第五十二〔1〕
黃帝曰:五臟者,所以藏精神魂魄者也〔 2 〕 ;六腑者,所以受水谷而行化物者也〔3〕 。其氣內干① 五臟,而外絡支節〔4〕 。其浮氣之不循經者,為衛氣;其精氣之行於經者,為營氣〔5〕 。陰陽相隨,外內相貫,如環之無端,亭亭淳淳② 乎,孰能窮之〔6〕 ?然其分別陰陽,皆有標本虛實所離之處〔7〕 ,能別陰陽十二經者,知病之所生〔8〕 。候虛實之所在者,能③ 得病之高下〔9〕 。知六腑之氣街者,能知④ 解結契⑤ 紹於門戶〔10〕 。能知虛石⑥〔11〕 之堅軟⑦ 者,知補寫之所在〔12〕 。能知六經標本者,可以無惑於天下〔13〕 。
①內干:《太素》作「內入於」。
②亭亭淳淳:《太素》作「混乎」。
③能:《太素》作「能知」。
④知:《太素》無此字。
⑤結契:《太素》作「經結契」。
⑥石:《太素》作「實」。
⑦軟:《太素》作「耎」。
〔1〕【馬蒔】 內所論不止衛氣,止有「其浮氣之不循經者,為衛氣」一句,今以名篇者,揭衛氣之為要耳。
〔2〕【楊上善】 腎藏精也,心藏神也,肝藏魂也,肺藏魄也。脾藏意智為五臟本,所以不論也。
〔3〕【楊上善】 膽之府,唯受所化木精汁三合,不能化物也,今就多者為言耳。
〔4〕【楊上善】 六腑谷氣,化為血氣,內即入於五臟,資其血氣,外則行於分肉,經絡支節也。
〔5〕【楊上善】 六腑所受水谷,變化為氣,凡有二別:起胃上口,其悍氣浮而行者,不入經脈之中,晝從於目,行於四支分肉之間二十五周,夜行五臟二十五周,一日一夜行五十周,以衛於身,故曰衛氣;其谷之精氣,起於中焦,亦並胃上口行於脈中,一日一夜亦五十周,以營於身,故曰營氣也。
〔6〕【楊上善】 浮氣為陽為衛,隨陰從外貫內;精氣為陰為營,隨陽從內貫外也。陰陽相貫成和,莫知終始,故如環無端也。
【張介賓】 人之精神魂魄,賴五臟以藏。食飲水谷,賴六腑以化。其表里運行之氣,內則為臟腑,外則為經絡。其浮氣之不循經者為衛氣,衛行脈外也。其精氣之行於經者為營氣,營行脈中也。此陰陽外內相貫之無窮也。亭,《釋名》曰:停也。淳,《廣韻》曰:清也。亭亭淳淳乎,言停集雖多而不亂也,然孰能窮之哉?
〔7〕【楊上善】 夫陰陽之氣在於身也,即有標有本,有虛有實,有所歷之處也。
〔8〕【楊上善】 十二經脈有陰有陽,能知十二經脈標本所在,則知邪入病生所由也。
〔9〕【楊上善】 十二經脈,上實下虛病在下,下實上虛病在其上,虛實為病,高下可知也。
〔10〕【楊上善】 街,六腑氣行要道也。門戶,輸穴也。六腑,陽也。能知六腑氣行要道,即能契繼輸穴門戶解結者也。紹,繼也。
〔11〕【馬蒔】 當作實。
〔12〕【楊上善】 知虛為耎,知實為堅,即能寫堅補耎也。耎,而免反,柔也。
〔13〕【馬蒔】 此言營衛臟腑標本之難窮,而能窮之者,可以盡病法而高天下也。人有五臟,精神魂魄賴之以藏;人有六腑,水谷等物賴之以化。六腑為表,其氣內連於五臟,而外則絡於支節。人有三焦,宗氣積於上焦,營氣出於中焦,衛氣出於下焦。下焦之氣,升於中焦,以達於上焦,而生此衛氣。衛氣陽性慓悍,行於皮膚分肉之間,乃浮而在外者也。故曰:其浮氣之不循經者,為衛氣。《營衛生會》篇云:衛在脈外。中焦之氣,降於下焦,而生此營氣。營氣陰性精專,隨宗氣以行於經隧之中。故曰其精氣之行於經者,為營氣。營在脈中。衛氣晝行於陽經,夜行於陰經。營氣由肺經以行於十二經,陰陽相隨,外內相貫,如環無端,運行不息。亭亭乎何其理之高且虛也,淳淳乎何其理之渾且微也,孰能窮之?然所以分別陰陽諸經者,皆有標本虛實之處,故能分別手足之十二經者,必能知病之所生在何經也。能候諸經虛實之所在,必能知病之為高為下也。能知六腑之氣往來有街。氣有往來之街,見下文於足陽明胃經之氣街。必能知所解、所結、所契、所紹之門戶也。契者,合也。紹者,繼也。能知病虛之為軟、病實之謂堅者,必能知刺法補寫之所在也。凡此者,皆以其能知手足六經之標本故耳。真能洞察乎此,而非天下之所能惑矣。前《禁服》篇雲「可以為天下師」者,此也。
【楊上善】 三陰三陽,故曰六經也。標本則根條,知六經脈根條,則天下皆同,所以不惑者也。
【張介賓】 陰陽標本,各有所在,即虛實所離之處也。街,猶道也。契,合也。紹,繼也。門戶,出入要地也。六腑主表,皆屬陽經,知六腑往來之氣街者,可以解其結聚,凡脈絡之相合相繼,自表自內,皆得其要,故曰契紹於門戶。石,猶實也。標本,本末也。知本知末,則雖天下之廣,何所不知,故可無惑於天下。
岐伯曰:博哉聖帝之論!臣請盡意悉言之〔1〕 。足太陽之本,在跟以上五寸中,標在兩絡① 命門。命門者,目也〔2〕 。足少陽之本,在竅陰之間,標在窗籠之前。窗籠者,耳也〔3〕 。足少陰之本,在內踝下上三寸② 中,標在背腧③ 與舌下兩脈也〔4〕 。足厥陰之本,在行間上五寸所,標在背腧也〔5〕 。足陽明之本,在厲兌,標在人迎頰挾④ 頏顙也〔6〕 。足太陰之本,在中封前上四寸之中,標在背腧與舌本也〔7〕 。
①絡:《太素》作「緩」。
②上三寸:《太素》作「二寸」。
③背腧:《太素》作「背輸」,下同。
④頰俠:《太素》作「頰下上俠」。
〔1〕【楊上善】 贊帝所知極物之理也。盡意,欲窮所知也。悉言,欲極其理也。
〔2〕【楊上善】 血氣所出,皆從臟腑而起,今六經之本皆在四支,其標在掖肝輸以上,何也?然氣生雖從五臟為根,末在四支,比天生物,流氣從天,根成地也。跟上五寸,當承筋下,足跟上,是足太陽脈為根之處也。其末行於天柱,至二目內眥,以為標末也。腎為命門,上通太陽於目,故目為命門。緩,大也,命門為大故也。
【張介賓】 足太陽之本,在跟上五寸中,即外踝上三寸,當是附陽穴也。標在兩絡命門,即睛明穴。睛明左右各一,故云兩絡。此下諸經標本,與後三十章稍有互異,然亦不甚相遠。
〔3〕【楊上善】 足少陽脈為根在竅陰,其末上出天窗,支入耳中,出走耳前,即在窗籠之前也。以耳為身窗舍,籠音聾,故曰窗籠也。
【張介賓】 竅陰,在小指次指端。窗籠者,耳也,即手太陽聽宮穴。
〔4〕【楊上善】 足少陰脈起小指下,邪起趨足心,至內踝下二寸為根也。末在背第十四椎兩葙一寸半腎輸,及循喉嚨,俠舌本也。
【張介賓】 內踝下上三寸中,踝下一寸,照海也;踝上二寸,復溜、交信也。皆足少陰之本。背腧,腎腧也。舌下兩脈,廉泉也。皆足少陰之標。
〔5〕【楊上善】 足厥陰脈起於大指聚毛之上,行大指歧內行間上五寸之中為根也。末在背第九椎兩葙一寸半肝輸也。
【張介賓】 行間上五寸所,當是中封穴。背腧即肝腧。
〔6〕【楊上善】 足陽明之為根厲兌,其末上至人迎頰下也。
【張介賓】 厲兌,在足次指端。人迎,在頰下,挾結喉旁也。頏音杭,又上、去二聲。顙,思黨切。
〔7〕【馬蒔】 此先言足六經之標本也。足太陽膀胱經之本,在於足外跟以上五寸中,即附陽穴,附陽本在外踝上三寸,今曰跟上五寸,則踝下至跟有二寸,而踝上又三寸,則當是附陽穴也。其標在於兩絡命門。命門者,目也,即睛明穴。睛明,左右有二,故曰兩絡。按本經《根結》篇言:太陽根於至陰,結於命門,命門者,目也。足少陽膽經之本,在竅陰之間,足第四指端,去爪甲如韭葉。標在窗籠之前。窗籠者,耳也,即聽宮穴也。《根結》篇同。足少陰腎經之本,在內踝下上三寸中,即交信穴,其標在於背腎俞穴,與舌下兩脈,據《根結》篇當是廉泉穴也。《根結》篇云:少陰起於湧泉,結於廉泉。足厥陰肝經之本,在行間上五寸所,疑是中封穴,標在背之肝俞穴。《根結》篇云:厥陰根於大敦,結於玉英。足陽明胃經之本,在厲兌,標在人迎頰挾頏顙也。《根結》篇云:陽明根於厲兌,結於顙大。顙大者,鉗耳也。足太陰脾經之本,在中封前上四寸之中,疑是三陰交穴,標在背之脾俞與舌本廉泉穴也。《根結》篇云:太陰根於隱白,結於太倉。
【楊上善】 足太陰脈出足大指端內側,行於內踝下微前商丘、上於內踝,近於中封。中封雖是厥陰所行,太陰為根,此中封之前四寸之中也。末在背第十一椎兩葙一寸半脾輸,及連舌本。散在舌下也。
【張介賓】 中封,足厥陰經穴。前上四寸之中,當是三陰交也。背腧,即脾腧也。舌本,舌根也。
手太陽之本,在外踝之後,標在命門之上一寸① 也〔1〕 。手少陽之本,在小指次指之間上二寸,標在耳後上角下外眥也〔2〕 。手陽明之本,在肘骨中,上至別陽,標在顏下② ,合鉗上也〔3〕 。手太陰之本,在寸口之中,標在腋內動也③〔4〕 。手少陰之本,在銳骨④ 之端,標在背腧也〔5〕 。手心主之本,在掌後兩筋之間二寸中,標在腋下下⑤ 三寸也〔6〕 。
①一寸:《太素》作「三寸」。
②顏下:《太素》作「頰下」。
③腋內動也:《太素》作「掖內動脈」。
④銳骨:《太素》作「兌骨」。
⑤下:《太素》無此字。
〔1〕【楊上善】 手太陽脈起於小指之端,循手外側上腕,出外踝之後為根也。手腕之處,當大指者為內踝,當小指者為外踝也。其末在目上三寸也。
【張介賓】 手外踝之後,當是養老穴也。命門之上一寸,當是睛明穴上一寸,蓋睛明為手足太陽之會也。
〔2〕【楊上善】 手少陽脈起於小指次指之端,上出兩指間上二寸之中為根也。末在耳後完骨,枕骨下,髮際上,出耳上角,下至外眥也。
【張介賓】 手小指次指之間上二寸,當是液門穴也。耳後上角,當是角孫穴。下外眥,當是絲竹空也。
〔3〕【楊上善】 手陽明脈起大指次指之端,循指上廉至肘外廉骨中,上至背臑,背臑手陽明絡,名曰別陽,以下至肘骨中,為手陽明本也。末在頰下一寸,人迎後,扶突上,名為鉗。鉗,頸針也,當此針處,名為鉗上。渠廉反。
【張介賓】 肘骨中,當是曲池穴也。別陽義未詳。手陽明上挾鼻孔,故標在顏下。顏,額庭也。鉗上,即《根結》篇鉗耳之義,謂脈由足陽明大迎之次,夾耳之兩旁也。
〔4〕【楊上善】 手太陰脈出大指次指之端,上至寸口為根也。末在掖下天府動脈也。
【張介賓】 寸口之中,太淵穴也。腋內動脈,天府穴也。
〔5〕【楊上善】 手少陰脈出於手小指之端,上至腕後兌骨之端神門穴為根也。末在於背第五椎下兩傍一寸半心輸。問曰:少陰無輸,何以此中有輸?答曰:少陰無輸,謂無五行五輸,不言無背輸也,故此中有背輸也。若依《明堂》,少陰有五輸,如別所解也。
【張介賓】 銳骨之端,神門穴也。背腧,心腧也。
〔6〕【馬蒔】 此言手六經之標本也。手太陽小腸經之本,在手外踝之後。疑養老穴。標在命門之上一寸。疑是督脈經命門上,即十三椎懸樞。手少陽三焦經之本,在手小指之四指間上二寸。當是液門穴。標在耳後之上角。當是絲竹空。手陽明大腸經之本,在肘骨中,當是曲池穴。上至別陽,標在顏下,合於鉗上。疑是胃經頭維穴。手太陰肺經之本,在寸口之中,即太淵穴,標在腋內動脈,即中府穴。手少陰心經之本,在銳骨之端,即神門穴,標在背之心俞穴。手心主,即手厥陰心包絡經之本,在掌後兩筋之間,即內關穴,標在腋下三寸,即天池穴。
【楊上善】 手心主脈出中指之端,上行至於掌後兩筋之間,間使上下二寸之中為根也。末在掖下三寸天池也。
【張介賓】 掌後兩筋間二寸中,內關也。腋下三寸,天池也。
凡候此者,下虛則厥,下盛則熱① ;上虛則眩,上盛則熱痛〔1〕 。故石②〔2〕 者,絕而止之;虛者,引而起之〔3〕 。
①熱:《太素》作「熱痛」。
②石:《太素》作「實」。
〔1〕【楊上善】 此,謂本標也。下則本也,標即上也。諸本陽虛者,手足皆冷為寒厥;諸本陽盛,則手足熱痛為熱厥也。諸標陰虛,則為眩冒;諸標陰盛,則頭項熱痛也。
【張介賓】 此諸經之標本,上下各有所候。在下為本,本虛則厥,元陽下衰也。下盛則熱,邪熱在下也。在上為標,上虛則眩,清陽不升也。上盛則熱痛,邪火上熾也。
〔2〕【馬蒔】 當作實。
〔3〕【馬蒔】 此言治前各經標本之法也。凡候手足諸經者,在下為本,本虛則厥,盛則熱;在上為標,標虛則眩,盛則熱而且痛。故盛者實也,當寫之,所謂絕其邪氣而止之者是也;虛者當補之,所謂引其正氣而起之者是也。
【楊上善】 陰陽盛實,絕寫止其盛也。陰陽虛者,引氣而補起也。
【張介賓】 石,實也。絕而止之,謂實者可寫,當決絕其根而止其病也。引而起之,謂虛者宜補,當導助其氣而振其衰也。
請言氣街〔1〕 :胸氣有街,腹氣有街,頭氣有街,脛① 氣有街〔2〕 。故氣在頭者,止之於腦〔3〕 ;氣在胸者,止之膺與背腧〔4〕 ;氣在腹者,止之背腧、與沖脈於臍左右之動脈者〔5〕 ;氣在脛者,止之於氣街與承山、踝上以下②〔6〕 。取此者,用毫針〔7〕 ,必先按而在久,應於手,乃刺而予之〔8〕 。所治者,頭痛眩仆,腹痛中滿③ 暴脹〔9〕 ,及有新積。痛可移者,易已也;積不痛,難已也〔10〕 。
①脛:《太素》作「胻」。
②上以下:《太素》作「上下」。
③腹痛中滿:《太素》作「腹中痛滿」。
〔1〕【楊上善】 街,道也。補寫之法,須依血氣之道,故請言之也。
〔2〕【楊上善】 胸、腹、頭、胻四種,身之要也;四處氣行之道,謂之街也。
【張介賓】 此四街者,乃胸腹頭頸之氣,所聚所行之道路,故謂之氣街。上文言各經有標本,此下言諸部有氣聚之所也。
〔3〕【楊上善】 腦為頭氣之街,故頭有氣,止百會也。
【張介賓】 諸髓者皆屬於腦,乃至高之氣所聚,此頭之氣街也。
〔4〕【楊上善】 膺中肺輸,為胸氣之街,故胸中有氣,取此二輸也。
【張介賓】 胸之兩旁為膺,氣在胸之前者止之膺,謂陽明少陰經分也。胸之後者在背腧,謂自十一椎膈膜之上,足太陽經諸髒之腧,皆為胸之氣街也。
〔5〕【楊上善】 脾輸及齊左右沖脈,以為腹氣之街,若腹中有氣,取此二輸也。
【張介賓】 腹之背腧,謂自十一椎膈膜以下,太陽經諸髒之腧皆是也。其行於前者,則沖脈並少陰之經行於腹與臍之左右動脈,即肓腧,天樞等穴,皆為腹之氣街也。
〔6〕【楊上善】 三陰氣街,並與承山,至踝上下,以為胻氣之街,若胻有氣,取此三處也。
【張介賓】 此雲氣街,謂足陽明經穴,即氣沖也。承山,足太陽經穴,以及踝之上下,亦皆足之氣街也。
〔7〕【楊上善】 取此四街之氣,宜用第七豪針也。
〔8〕【楊上善】 刺氣街法也,皆須按之良久,或手下痛,或手下脈動應手知已,然後予行補寫之。
【張介賓】 毫針,即第七針也。凡取此四街者,先按所針之處久之,俟其氣應於手,乃納針而刺之。
〔9〕【楊上善】 頭痛眩仆,可止之於腦,頭氣街也。腹中痛等,取之於胸及腹氣街也。
〔10〕【馬蒔】 此言氣行有街,其止有所,而有所刺之法及所治之病也。首節帝言知六腑之氣街者,能知解結契紹於門戶,故以四街言之。本經《動輸》篇有四街,即此是也。街者,路也。凡氣之行於頭者,止之於腦。氣之行於胸者,止之膺與背腧。胸之兩旁為膺,背腧系膀胱經,凡五臟六腑皆有腧。氣之行於腹者,止之背俞。蓋五臟六腑在於腹中,而其俞穴則在於背也。又在前與足陽明胃經沖脈穴,及臍左右之動脈,即足陽明胃經之天樞穴也。氣之行於足脛者,止之於氣街,此即足陽明胃經之氣沖穴。一穴而二名者也。及足太陽膀胱經之承山穴,在腨下一寸半。及外踝上下諸穴。然凡取此四街,宜用以《九針論》第七之毫針,必先按其處,而為時既久,其所應手,乃以針刺之。其所治者在頭,則主頭痛眩仆,在腹則主腹痛中滿暴脹,及有新積。但積痛而可以移之者,其病易已;若有積而不痛,則雖治之亦難已也。
【楊上善】 胸腹之中有積病而可移者,易已;積而不痛、不可移者,難已也。
【張介賓】 凡此者,皆四街所治之病。又若以新感之積,知痛而可移者,乃血氣所及,無固結之形也,故治之易已。若其不痛,及堅硬如石不動者,其積結已深,此非毫針能治矣。
論痛第五十三〔1〕
黃帝問於少俞曰:筋骨之強弱、肌肉之堅脆、皮膚之厚薄、腠理之疏密各不同,其於針石火焫之痛何如?腸胃之厚薄、堅脆亦不等,其於毒藥何如?願盡聞之〔2〕 。少俞曰:人之骨強、筋弱、肉緩、皮膚厚者耐痛,其於針石之痛、火焫亦然。帝曰:其耐火焫者,何以知之?少俞答曰:加以黑色而美骨者,耐火焫。黃帝曰:其不耐針石之痛者,何以知之?少俞曰:堅肉薄皮者,不耐針石之痛,於火焫亦然〔3〕 。黃帝曰:人之病,或同時而傷,或易已,或難已,其故何如?少俞曰:同時而傷,其身多熱者易已,多寒者難已〔4〕 。黃帝曰:人之勝毒,何以知之?少俞曰:胃厚、色黑、大骨及肥者,皆勝毒;故其瘦而薄胃者,皆不勝毒也〔5〕 。
〔1〕【馬蒔】 內有針石、火焫之痛耐與不耐等義,故名篇。
〔2〕【張介賓】 焫,火焫也,灸灼之類。毒藥,謂藥之峻利者。人有能勝毒者,有不能勝毒者,義見末節。焫,如銳切。
〔3〕【馬蒔】 此言人於針石火焫,有耐痛與不耐痛之異也。毒藥之勝與不勝,分見末節。針石者,古人以石為針也。火焫者,艾火也。人之骨強、筋弱、肉緩、皮膚厚者,必耐於痛,凡針石、火焫皆然也。然耐火焫者,又加以黑色而其骨美耳。人之肉堅皮薄者,不耐於痛,凡針石、火焫皆然也。
【張介賓】 美骨者,骨強之謂。砭音邊,石針也。
〔4〕【馬蒔】 此言人有同病,而有易已、難已之分也。蓋多熱則邪猶在表,故易已;多寒則邪入於里,故難已耳。
【張介賓】 此皆指外邪致病為言也。多熱者,病在陽分,故易已;多寒者,病在陰分,故難已。
〔5〕【馬蒔】 勝,平聲。此承上文,而言人於毒藥有勝與不勝之異也。
【張介賓】 胃厚者髒堅,色黑者表固,骨大者體強,肉肥者血盛,故能勝峻毒之物。若肉瘦而胃薄者,氣血本屬不足,安能勝毒藥也。勝,平聲。
天年第五十四〔1〕
黃帝問於岐伯曰:願聞人之始生,何氣築為基,何立而為楯,何失而死,何得而生〔2〕 ?岐伯曰:以母為基,以父為楯,失神者死,得神者生也〔3〕 。黃帝曰:何者為神?岐伯曰:血氣已和,營衛已通,五臟已成,神氣舍心,魂魄畢具,乃成為人〔4〕 。
〔1〕【馬蒔】 內以百歲為論,故名篇。
〔2〕【張介賓】 基,址也。楯,材具也。楯音巡。
〔3〕【馬蒔】 楯音盾。《素問·移精變氣論》云:得神者昌,失神者亡。此言人之始終,皆有所以然之故也。方其始生,賴母以為之基,坤道成物也;賴父以為之楯,陽氣以為捍衛也。故失父母之神氣則死,若守神氣則生矣。
【張介賓】 人之生也,合父母之精而有其身。父得乾之陽,母得坤之陰,陽一而施,陰兩而承,故以母為基,以父為楯。譬之稼穡者,必得其地,乃施以種。種劣地優,肖由乎父,種優地劣,變成乎母;地種皆得而陰陽失序者,雖育無成也。故三者相合,而象變斯無窮矣。夫地者基也,種者楯也,陰陽精氣者神也,知乎此則知人生之所以然矣。
〔4〕【馬蒔】 此承上文而言,人之所以得神則生也。人有血氣,皆已融暢,人有營衛,皆已通利,心之志為神,皆舍於心,肝之神為魂,肺之神為魄,皆已畢具,此則人之所以為人,而得此者則生也。
【張介賓】 神者,陰陽合德之靈也。二氣合而生人,則血氣榮衛五臟,以次相成,神明從而見矣。惟是神之為義有二:分言之,則陽神曰魂,陰神曰魄,以及意志思慮之類皆神也。合言之,則神藏於心,而凡情志之屬,惟心所統,是為吾身之全神也。夫精全則氣全,氣全則神全,未有形氣衰而神能王者,亦未有神既散而形獨存者,故曰失神者死,得神者生。至於魂魄之義,如前《本神》篇曰:隨神往來謂之魂,並精而出入者謂之魄。及諸家得理之論,再附於左以詳其義。唐·孔氏曰:人之生也,始變化為形,形之靈曰魄,魄內自有陽氣,氣之神曰魂。魂魄,神靈之名,初生時耳目心識手足運動,此魄之靈也;又其精神性識漸有知覺,此則氣之神也。樂祁曰:心之精爽是謂魂魄,魄屬形體,魂屬精神。精又是魄,魄是精之神;神又是魂,魂是氣之神。邵子曰:氣形盛則魂魄盛,氣形衰則魂魄亦從而衰。魂隨氣而變,魄隨形而化,故形存則魄存,形化則魄散。朱子曰:魂神則魄靈,魂陽而魄陰,魂動而魄靜。生則魂載於魄,而魄檢其魂;死則魂游散而歸於天,魄淪墜而歸於地。運用動作底是魂,不運用動作底是魄。魄盛則耳目聰明,能記憶,老人目昏耳聵記事不得者,魄衰也。又曰:人生則魂魄相交,死則各相離去。月之黑暈是魄,其光是魂,魂是魄之光焰,魄是魂之根柢。火是魂,鏡是魄,燈有光焰,物來便燒,鏡雖照見,卻在裡面。火日外景,金水內景,火日是魂,金水是魄。陰主藏受,故魄能記憶在內;陽主運用,故魂能發用出來。二物本不相離,精聚則魄聚,氣聚則魂聚,是為人物之體;至於精竭魄降,則氣散魂游而無所知矣。
黃帝曰:人之壽夭① 各不同,或夭壽② ,或卒死,或病久,願聞其道〔1〕 。岐伯曰〔2〕 :五臟堅固〔3〕 ,血脈和調〔4〕 ,肌肉解利〔5〕 ,皮膚緻密〔6〕 ,營衛之行不失其常〔7〕 ,呼吸微徐〔8〕 ,氣以度行〔9〕 ,六腑化谷〔10〕 ,津液布揚〔11〕 ,各如其常,故能長久③〔12〕 。
①壽夭:《太素》作「夭壽」。
②或夭壽:《太素》作「或夭或壽」。
③長久:《太素》作「久長」。
〔1〕【楊上善】 問有四意:夭,壽,卒死,病久。
〔2〕【楊上善】 答中答其得壽,餘三略之。得壽有九。
〔3〕【楊上善】 謂五臟形堅而不虛,固而不變,得壽一也。
〔4〕【楊上善】 謂血常和,脈常調,得壽二也。
〔5〕【楊上善】 謂外肌內肉,各有分利,得壽三。
〔6〕【楊上善】 致,大利反,謂皮腠閉密,肌膚致實,得壽四。
〔7〕【楊上善】 謂營衛氣,一日一夜,各循其道,行五十周,營衛其身,而無錯失,得壽五。
〔8〕【楊上善】 謂吐納氣,微微不粗,徐徐不疾,得壽六。
〔9〕【楊上善】 呼吸定息,氣行六寸,以循度數,日夜百刻,得壽七。
〔10〕【楊上善】 胃受五穀,小腸盛受,大腸傳導,膽為中精決,三焦司決瀆,膀胱主津液,共化五穀,以奉生身,得壽八。
〔11〕【楊上善】 所謂泣汗涎涕唾等,布揚諸竅,得壽九也。
〔12〕【馬蒔】 卒,去聲。此言人有壽夭生死之殊,當觀其壽者,而可以推夭者之反是也。
【楊上善】 上之九種營身之事,各各無失,守常不已,故得壽命長生久視也。
【張介賓】 堅固者不易損,和調者不易亂,解利者可無留滯,緻密者可免中傷。營衛之行不失其常者,經脈和也。呼吸微徐氣以度行者,三焦治也。六腑化谷,津液布揚,則臟腑和平,精神充暢,故能長久而多壽也。
黃帝曰:人之壽百歲而死,何以致之〔1〕 ?岐伯曰:使道隧以長〔2〕 ,基牆高以方〔3〕 ,通調營衛,三部三里起〔4〕 ,骨高肉滿,百歲乃得終〔5〕 。
〔1〕【楊上善】 問其得壽所由。
〔2〕【楊上善】 謂有四事得壽命長:使道謂是鼻空使氣之道,隧以長,出氣不壅,為壽一也。
〔3〕【楊上善】 鼻之明堂,牆基高大方正,為壽二也。
〔4〕【楊上善】 三部,謂三焦部也。三里,謂是膝下三里,胃脈者也。三焦三里皆得通調,為壽三。
〔5〕【馬蒔】 隧,邃同。使,去聲。此言人之百歲而終者之由也。使道者,水溝也,俗雲人中。其隧道以長;面之地部為基,耳為蔽為牆,乃高以方;營衛之氣皆已通調;而面之三里,即三部也,俗雲三亭。皆已聳起;其骨高,其肉滿,所以百歲乃得終也。
【楊上善】 起骨,謂是明堂之骨。明堂之骨,高大肉滿,則骨肉堅實,為壽四也。由是四事,遂得百歲終也。
【張介賓】 《禮記》:百歲謂之期頤。使道指七竅而言,謂五臟所使之道路,如肺氣通於鼻,肝氣通於目,脾氣通於口,心氣通於舌,腎氣通於耳,是即五官之道路也。隧,深邃貌。基牆,指面部而言。骨骼為基,蕃蔽為牆。凡營衛部里及骨高肉滿若此者,即致壽之道,故得百歲而終。
黃帝曰:其氣之盛衰,以至其死,可得聞乎 〔1〕 ?岐伯曰:人生十歲,五臟始定,血氣已通,其氣在下,故好走〔2〕 。二十歲,血氣始盛,肌肉方長,故好趨。三十歲,五臟大定,肌肉堅固,血脈盛滿,故好步〔3〕 。四十歲,五臟六腑十二經脈皆大盛以平定,腠理始疏,榮華頹落,發頗斑白① ,平盛不搖,故好坐〔4〕 。五十歲,肝氣始衰,肝葉始薄,膽汁始滅② ,目始不明。六十歲,心氣始衰,苦③ 憂悲,血氣懈惰,故好臥。七十歲,脾氣虛,皮膚枯。八十歲,肺氣衰,魄離,故言善誤。九十歲,腎氣焦,四髒④ 經脈空虛。百歲,五臟皆虛,神氣皆去,形骸獨居而終矣〔5〕 。
①頗斑白:《太素》作「發頒白」。
②始滅:《太素》作「始減」。
③苦:《太素》作「喜」。
④四髒:《太素》作「髒枯」。
〔1〕【楊上善】 消息盈虛,物化之常,故人氣衰,時時改變,以至於死地,各不同形,故請陳之也。
〔2〕【張介賓】 天地之氣,陽主乎升,升則向生;陰主乎降,降則向死。故幼年之氣在下者,亦自下而升也。
〔3〕【張介賓】 盛滿則不輕捷,故好步矣。
〔4〕【楊上善】 血,營血也。氣,衛氣也。大盛,內盛也。始疏,外衰。
【張介賓】 天地消長之道,物極必變,盛極必衰,日中則昃,月盈則虧,人當四十,陰氣已半,故發頗斑白而平盛不搖好坐者,衰之漸也。
〔5〕【馬蒔】 此言人之十歲至於三十,以漸而盛;四十至於百歲,以漸而衰也。其氣在下,氣盛於足之六經也。趨者,較走更疾矣。步者,較趨更緩矣。坐者,較步似倦矣。至五十歲以後,則肝生心,心生脾,脾生肺,肺生腎者,每十歲而日衰,故五十歲肝膽衰,六十歲心氣衰,七十歲脾氣衰,八十歲肺氣衰,九十歲腎氣衰,百歲五臟俱衰。善憂悲者,以心主於憂也。好臥者,衛氣不精也。魄離,故以肺藏魄者,失其故處也。言善誤,肺主言也。腎氣焦者,水竭則焦也。
【楊上善】 肝為木,心為火,脾為土,肺為金,腎為水,此為五行相生次第,故先肝衰次第至腎也。至於百歲,五臟虛壞,五神皆去,枯骸獨居,稱為死也。
【張介賓】 魄離者,形體衰敗也。腎氣焦者,真陰虧竭也。此與前篇《上古天真論》女盡七七,男盡八八互相發明。彼以七八言者,言陰陽之限數;此以十言者,言人生之全數。然則人之氣數,固有定期;而長短不齊者,有出於稟受,有因於人為。故惟智者不以人慾害其天真,以自然之道,養自然之壽,而善終其天年,此聖智之所同也。今之人非惟不能守其所有,而且欲出塵逃數,解脫飛升,因人惑己,因己惑人,是焉知無則無極,有則有盡,而故竊竊然自以為覺,亦何異夢中占夢,其不覺也亦甚矣。
黃帝曰:其不能終壽而死者,何如 〔1〕 ?岐伯曰:其五臟皆不堅〔2〕 ,使道不長〔3〕 ,空外以張〔4〕 ,喘息暴疾〔5〕 ,又卑基牆〔6〕 ,薄脈少血,其肉不石①〔7〕 ,數中風寒② ,血氣虛,脈不通,真邪相攻,亂而相引〔8〕 ,故中壽而盡也③〔9〕 。黃帝曰:善〔10〕 。
①石:《太素》作「實」。
②寒:《太素》無此字。
③故中壽而盡也:《太素》作「故中年而壽盡矣」。
〔1〕【楊上善】 問其夭死。
【張介賓】 謂不及天數而早歿者也。
〔2〕【楊上善】 夭者亦四:五臟皆虛,易受邪傷,為夭一也。
〔3〕【張介賓】 使道如上文。不長,短促也。
〔4〕【張介賓】 九竅張露也,
〔5〕【楊上善】 使道短促,鼻空又大,洩氣復多,為夭二也。
【張介賓】 喘息者氣促,暴疾者易傷,皆非延壽之徵也。
〔6〕【楊上善】 鼻之明堂,基牆卑下,為夭三也。
〔7〕【張介賓】 石,堅也。
〔8〕【楊上善】 脈小血少,皮肉皆虛,多中外邪,血氣壅塞,真邪相攻,引亂真氣,為夭四。
【張介賓】 數中風寒,表易犯也。血氣虛,中不足也。脈不通,經絡多滯也。故致真邪易於相攻。然正本拒邪,正氣不足,邪反隨之而入,故曰相引。數音朔。
〔9〕【馬蒔】 數音朔。中,去聲。此言人之中壽而盡者,以內虛而外盛也。五臟皆脆,較之五臟堅固者異也。水溝不長,較之使道隧以長者異也。其鼻孔向外而張,鼻為肺竅,肺氣泄矣。《師傳》篇云:鼻孔在外,膀胱漏泄。又肺主氣,今肺氣不足,故喘息而為暴疾也。基牆甚卑,較之基牆高以方者異也。脈薄血少而肉脆,較之骨高肉滿者異也。數中風寒者,以其血氣虛,脈道不通,所以真邪相攻而相引也。真為正氣,邪為邪氣也。
〔10〕【楊上善】 黃帝聞夭壽之所由,故贊述之也。
【張介賓】 凡此形體血氣,既已異於上壽,則其中壽而盡,故有所由,此先天之稟受然也。夫人生器局,既稟於有生之初,則其一定之數,似不可以人力強者。第稟得其全而養能合道,必將更壽;稟失其全而養復違和,能無更夭。故知之者下可以希中,中可以希上;不知者上僅得其次,次僅得其下矣。所謂天定則能勝人,人定亦能勝天也。夫稟受者,先天也,修養者,後天也,先天責在父母,後天責在吾心。
逆順第五十五〔1〕
黃帝問於伯高曰:余聞氣有逆順,脈有盛衰,刺有大約,可得聞乎〔2〕 ?伯高曰:氣之逆順者,所以應天地① 陰陽、四時五行也〔3〕 。脈之盛衰者,所以候血氣之虛實有餘不足也〔4〕 。刺之大約者,必明知病之可刺,與其未可刺,與其已不可刺也〔5〕 。
①天地:《太素》作「天下」。
〔1〕【馬蒔】 內論氣有逆順,用針者當順治,不可逆治,故名篇。
〔2〕【楊上善】 設此三問,為調氣之要也。
〔3〕【楊上善】 一,知逆順,謂知四時五行逆順之氣,依而刺也。
【張介賓】 人與天地相參,與日月相應,其陰陽升降盛衰之氣,當其位而和者為順,不當其位而乖者為逆。
〔4〕【楊上善】 二,知候脈,謂候寸口人迎血氣虛實也。
【張介賓】 脈之盛衰者,以有力無力言,故可以候血氣之虛實。
〔5〕【馬蒔】 此言氣有逆順,脈有盛衰,刺有大約也。與其已不可刺者,言病既已,而不必刺也。
【楊上善】 三知刺法,謂知此病可刺、此未可刺、此不可刺也。約,法也。
【張介賓】 三刺義具如下文。又若明知病之可刺者,以其實邪在經也,如《脈度》篇所謂盛者寫之、虛者飲藥以補之是也。與其未可刺者,謂有所避忌也,如《終始》篇所謂新內新勞、已飽已餓、大驚大恐者勿刺,及《八正神明論》所謂天忌,《五禁》篇所謂五禁之類皆是也。與其已不可刺者,言敗壞無及也,如《本神》篇所謂五者已傷、針不可以治之也。凡此三者,皆本節切近之義。
黃帝曰:候之奈何?伯高曰:《兵法》曰:無迎逢逢之氣〔1〕 ,無擊堂堂之陣〔2〕 。《刺法》曰:無刺熇熇之熱〔3〕 ,無刺漉漉之汗〔4〕 ,無刺渾渾之脈〔5〕 ,無刺病與脈相逆者〔6〕 。黃帝曰:候其可刺奈何?伯高曰:上工刺其未生者也〔7〕 ,其次刺其未盛者也〔8〕 ,其次刺其已衰者也〔9〕 。下工刺其方襲者也,與其形之盛者也,與其病之與脈相逆者也〔10〕 。故曰:方其盛也,勿敢毀傷,刺其已衰,事必大昌〔11〕 。故曰:上工治未病① ,不治已病。此之謂也〔12〕 。
①未病:《太素》作「不病」。
〔1〕【楊上善】 逢,蒲東反,兵氣盛也。
〔2〕【張介賓】 逢逢之氣盛,堂堂之陣整,無迎無擊,避其銳也。逢音蓬。
〔3〕【楊上善】 熇,呼篤反,熱熾盛也。堂堂,兵盛貌。兵之氣色盛者,未可即擊,待其衰然後擊之。刺法亦爾,邪氣盛者,消息按摩,折其大氣,然後刺之,故曰無刺熇熇熱也。
〔4〕【楊上善】 漉漉者,血氣洩甚大虛,故不可刺之也。
〔5〕【楊上善】 渾渾,濁亂也。凡候脈濁亂者,莫知所病,故不可刺也。
〔6〕【楊上善】 形病脈不病,脈病形不病,名曰相反。逆,反也。
【張介賓】 熇熇,熱之甚也。漉漉,汗之多也。渾渾,虛實未辨也。病與脈相逆,形證陰陽不合也。是皆未可刺者也。熇,郝、囂二音。漉音鹿。
〔7〕【楊上善】 內外二邪雖有,未起病形,刺之以為上工也。
〔8〕【楊上善】 已成微病,未為盛者,刺之以為上工者也。
〔9〕【楊上善】 病雖已衰,未即能愈。刺之以為中工者也。
【張介賓】 未生者,治其幾也。未盛者,治其萌也。已衰者,知其有隙可乘也。是皆可刺者也。
〔10〕【楊上善】 方,正方。襲,重也。正病重疊,病形復盛,病脈相反,刺之以為下工者也。
【張介賓】 刺其方襲者,不避來銳也。與其形之盛者,見其外不知其內也。病之與脈相逆者,逆有微甚,微逆者防有所傷,未可刺也;甚逆者,陰陽相離,形氣相失,已不可刺也。醫不達此而強刺之,未有不憤事者矣,故曰下工。
〔11〕【楊上善】 言工有損益也。
【張介賓】 盛邪當寫,何懼毀傷?正恐邪之所湊,其氣必虛,攻邪未去,正氣先奪耳,故曰方其盛也,勿敢毀傷。病既已衰,可無刺矣,不知邪氣似平,病本方固,乘勢拔之,易為力也,故曰刺其已衰,事必大昌。
〔12〕【馬蒔】 按:《史記》,軒轅之時,神農氏世衰,諸侯相侵伐,軒轅乃習用干戈,以征不享。又按《龍魚河圖》云:蚩尤兄弟八十一人,獸身人語,銅鐵頭,食沙,威振天下。黃帝以仁不能禁止,乃仰天而嘆。天遣玄女,下授黃帝兵符。《山海經》云:黃帝令應龍攻蚩尤,請風伯、雨師以從。大風雨,黃帝乃下天女曰魃以止雨,遂殺蚩尤。二書似渺,然殺蚩尤則真,宜此時亦有兵法。「《刺法》曰」三句,及下「方其盛也」四句,又見《素問·瘧論》。「上工治未病」二句,又見《素問·四氣調神論》。逢,蒲蒙切。熇音靠。《詩·板》篇:多將熇熇。朱注云:熾盛也。此承上文而言,病有不可刺之義也。上文有「與其未可刺」一句,故此節乃詳明之。自上工以至下工,有此四等,正以見不可刺而刺者之為下工也。逢逢之氣,勢來迫而甚盛者也。堂堂之陣,陣方整而甚眾者也。故無迎者,當避其來銳耳。無擊者,當擊其惰歸耳。熇熇者,熱之甚盛也。漉漉者,汗之甚多也。渾渾者,脈之未清也。此皆邪盛之時,病勢與脈氣相逆,所以皆不可刺也。上工方病之未生而刺之,其次則雖生而未盛亦刺之,其次則雖盛而已衰亦刺之。惟邪氣方襲,或病形正盛,或病勢脈氣相逆,皆不可刺者也。不可刺而刺之,是之謂下工耳。按:此篇與《瘧論》皆言邪氣甚盛,發為甚寒、甚熱之際,不可輕刺,正以病勢與脈氣相逆。然則用藥者,亦當先用藥於寒熱未至之先,不分外感內傷之寒熱,皆當如此。若邪氣方盛而用藥,則寒藥反助其寒,熱藥反助其熱,不能解病,而適以增病矣。醫者不可不知也。惜乎東垣、丹溪諸君皆未言此,所以後之醫者,止有常山止瘧等藥則露宿早服,而其餘後時而用者,誤矣。愚用藥,必於邪已衰未盛之時,每獲效為甚速雲。
【楊上善】 不病,未病之病也。已病,已成病也。
【張介賓】 此與《四氣調神論》同。
五味第五十六〔1〕
黃帝曰:願聞谷氣有五味,其入五臟分別奈何〔2〕 ?伯高曰:胃者,五臟六腑之海也〔3〕 。水谷皆入於胃,五臟六腑皆稟氣① 於胃〔4〕 。五味各走其所喜,谷味酸,先走肝;谷味苦,先走心;谷味甘,先走脾;谷味辛,先走肺;谷味咸,先走腎〔5〕 。谷氣津液已行,營衛大通,乃化糟粕,以次傳下〔6〕 。
①氣:《太素》無此字。
〔1〕【馬蒔】 篇內詳論五臟所用五味之義,故名篇。
〔2〕【楊上善】 谷氣津液,味有五種,各入其五臟,別之奈何?
〔3〕【張介賓】 《玉版》篇曰:胃者,水谷氣血之海也。
〔4〕【楊上善】 胃受水谷,變化以滋五臟六腑,五臟六腑皆受其氣,故曰皆秉也。
【張介賓】 氣味之正者莫如水谷,水谷入胃以養五臟,故臟腑者皆稟氣與胃,而胃為五臟六腑之本。
〔5〕【楊上善】 五味所喜,謂津液變為五味,則五性有殊,性有五行,故各喜走同性之髒。
【張介賓】 五臟嗜欲不同,各有所喜,故五味之走,亦各有先。然既有所先,必有所後,而生克佐使,五臟皆有相涉矣。《至真要大論》言五味各有先入,義與此同。
〔6〕【馬蒔】 別,彼劣切。下俱同。此言五味各先走其所喜也。肝喜酸,心喜苦,脾喜甘,肺喜辛,腎喜咸。故谷氣之五味,各先走之也。其曰「水谷皆入於胃,五臟六腑皆稟氣於胃」,即《營衛生會》篇所謂「人受氣於谷,谷入於胃,以傳於肺,五臟六腑皆以受氣」也。其曰「谷氣津液已行,營衛大通,乃化糟粕,以次傳下」,即《營衛生會》篇所謂「水谷者,常並居於胃中,成糟粕而俱下於大腸,而成下焦,滲而俱下,濟泌別汁,循下焦而滲入於膀胱」也。
【楊上善】 水谷化為津液,清氣猶如霧露,名營衛,行脈內外,無所滯凝,故曰大通。其沉濁者,名為糟粕。泌別汁入於膀胱,故曰以次傳下也。粕,頗洛反。
【張介賓】 人受氣於谷,故谷氣入於營衛,其糟粕之質,降為便溺,以次下傳,而出於大腸膀胱之竅。
黃帝曰:營衛之行奈何〔1〕 ?伯高曰:谷始入於胃,其精微者,先出於胃之兩焦,以溉① 五臟,別出兩行營衛之道〔2〕 。其大氣之摶而不行者,積於胸中,命曰氣海,出於肺,循喉咽② ,故呼則出,吸則入〔3〕 。天地③ 之精氣,其大數常出三入一,故谷不入,半日則氣衰,一日則氣少矣〔4〕 。
①溉:《太素》作「既」。
②喉咽:《太素》作「喉嚨」。
③地:《太素》無此字。
〔1〕【楊上善】 因前營衛大通之言,故問營衛所行。
〔2〕【楊上善】 精微,津液也。津液資五臟已,衛氣出胃上口,營氣出於中焦之後,故曰兩行道也。
【張介賓】 谷之精氣,先出於胃,即中焦也。而後至上下兩焦,以溉五臟。之,至也。溉,灌注也,兩行,言清者入營,營行脈中,濁者入衛,衛行脈外,故營主血而濡於內,衛主氣而布於外,以分營衛之道。
〔3〕【楊上善】 搏,謗各反,聚也。谷化為氣,計有四道:精微營衛,以為二道;化為糟粕及濁氣並尿,其與精下傳,復為一道;搏而不行,積於胸中,名氣海,以為呼吸,復為一道,合為四道也。
【張介賓】 大氣,宗氣也。搏,聚也。循,由也。氣海,即上氣海,一名膻中,居於膈上。蓋人有三氣,營氣出於中焦,衛氣出於下焦,宗氣積於上焦,出於肺,由喉嚨而為呼吸出入,故曰氣海。搏音團。咽音煙。循音巡。
〔4〕【馬蒔】 別音鱉。行音杭。摶音團。《周禮·矢人》:凡相笥,欲生而摶。咽音煙。此節與本經《邪客》篇首節大義相同。此言谷化精微之氣者,為營氣、衛氣、大氣,以主三焦,而氣乃出多入少,故谷不得不續用也。胃納谷氣,脾乃化之,其精微之氣,先出於中焦,升則行於上焦,由肺而行五臟六腑,所以灌溉五臟也。其降則中焦行於下焦而營氣生,其升則下焦至於上焦而衛氣生,別出兩行營衛之道。其大氣即宗氣。之摶而不行者,積於上焦,即胸中,又名膻中。命曰氣海。上氣海。主出於肺,循咽喉而出入之。鼻中出氣為呼,則氣從是出;入氣為吸,則氣從是入。一呼脈行三寸,一吸脈行三寸,呼吸定息,脈行六寸,積至一晝一夜,計有一萬三千五百息,則脈之一十六丈二尺者,亦積行八百十丈矣。但谷化之精氣,呼則出之,天地之精氣,吸則入之。其大數,谷化之精氣,出之者三分,則天地之精氣入之者一分,惟其出多入少,故人半日不再用谷,則谷化之精氣衰,至一日則氣少。故晁錯曰「民生一日不再食則飢」者,正此意也。
【楊上善】 天之精氣,則氣海中氣也。氣海之中,谷之精氣,隨呼吸出入也。人之呼也,谷之精氣三分出已,及其吸也,一分還入,即須資食,充其腸胃之虛,以接不還之氣。若半日不食,則腸胃漸虛,谷氣衰也。一日不食,腸胃大虛,谷氣少也。七日不食,腸胃虛竭,谷氣皆盡,遂命終也。
【張介賓】 人之呼吸,通天地之精氣,以為吾身之真氣。故真氣者,所受於天,與谷氣並而充身也。然天地之氣,從吸而入;穀食之氣,從呼而出。總計出入大數,則出者三分,入止一分。惟其出多入少,故半日不食,則谷化之氣衰;一日不食,則谷化之氣少矣。知氣為吾身之寶,而得養氣之玄者,可以語道矣。
黃帝曰:谷之五味可得聞乎?伯高曰:請盡言之〔1〕 。五穀〔2〕 :秔① 米甘〔3〕 ,麻酸〔4〕 ,大豆咸〔5〕 ,麥苦〔6〕 ,黃黍辛〔7〕 。
①秔:《太素》作「粳」。
〔1〕【楊上善】 充虛接氣,內谷為寶,故因其問,請盡言之。
〔2〕【楊上善】 五穀、五畜、五果、五菜,用之充飢,則謂之食,以其療病,則謂之藥。是以脾病宜食粳米,即其藥也,用充飢虛,即為食也。故但是入口資身之物,例皆若是。此谷、畜、果、菜等二十物,乃是五行五性之味,臟腑血氣之本也,充虛接氣,莫大於茲,奉性養生,不可斯須離也。黃帝並依五行相配、相剋、相生,各入臟腑,以為和性之道也。案《神農》及《名醫》本草,左右不同,各依其本目錄注之,冀其學者量而取用也。
〔3〕【楊上善】 味苦平,無毒。稻米味甘溫生。
〔4〕【楊上善】 胡麻味甘平,麻子味甘平。
〔5〕【楊上善】 大豆黃卷,味甘平,無毒。生大豆,味甘平。
〔6〕【楊上善】 大麥味咸溫微寒,無毒,似 麥無皮。 麥味甘微寒,無毒。小麥味甘微寒,無毒。
〔7〕【楊上善】 丹黍米味苦微溫,無毒。黍米味甘溫,無毒。
【張介賓】 秔,俗作粳,麻,芝麻也。大豆,黃黑青白等豆均稱大豆。黍,糯小米也,可以釀酒,北人呼為黃米,又曰黍子。此五穀之味合五行者。秔音庚。
五果,棗甘〔1〕 ,李酸〔2〕 ,栗咸〔3〕 ,杏苦〔4〕 ,桃辛〔5〕 。
〔1〕【楊上善】 大棗,味甘平,殺烏頭毒,生棗味辛。
〔2〕【楊上善】 李,味苦甘平,無毒。實,味苦。
〔3〕【楊上善】 栗,味咸溫,無毒。
〔4〕【楊上善】 核,味甘苦溫,花,味苦,無毒。實,味□酸。
〔5〕【楊上善】 核,味苦甘平,無毒。實,味酸。【張介賓】 此五果之味合五行者。
五畜:牛甘〔1〕 ,犬酸〔2〕 ,豬咸〔3〕 ,羊苦〔4〕 ,雞辛〔5〕 。
〔1〕【楊上善】 肉,味甘平,無毒。
〔2〕【楊上善】 牝犬肉,味咸酸,無毒。
〔3〕【楊上善】 肉,味苦。
〔4〕【楊上善】 味甘,大熱,無毒。
〔5〕【楊上善】 丹雄雞,味甘,微溫微寒,無毒。白雄雞肉,微溫。烏雄雞肉,溫也。
【張介賓】 此五畜之味合五行者。
五菜:葵甘〔1〕 ,韭酸〔2〕 ,藿咸〔3〕 ,薤苦〔4〕 ,蔥辛〔5〕 。
五色:黃色宜甘,青色宜酸,黑色宜咸,赤色宜苦,白色宜辛〔6〕 。
〔1〕【楊上善】 冬葵子,味甘寒,無毒,黃芩為之使,葵根味,甘寒,無毒。葉,為百菜主。心傷人。
〔2〕【楊上善】 味辛酸溫,無毒。
〔3〕【楊上善】 案《別錄》:小豆葉為藿。
〔4〕【楊上善】 味辛苦溫,無毒。
〔5〕【馬蒔】 秔,粳米。此言五穀、五果、五畜、五菜,各有五味也。【楊上善】 蔥實,味辛溫,無毒。根,主傷寒頭痛。汁,平。【張介賓】 藿,大豆葉也。薤,野蒜也。《爾雅翼》曰:薤,似韭而無實。此五菜之味合五行者。薤音械。
〔6〕【楊上善】 養生療病,各候五味之外色,以其味益之也。
凡此五者,各有所宜。五宜:所言五色者①〔1〕 ,脾病者,宜食秔米飯、牛肉、棗、葵〔2〕 ;心病者,宜食麥、羊肉、杏、薤〔3〕 ;腎病者,宜食大豆黃卷、豬肉、栗、藿〔4〕 ;肝病者,宜食麻、犬肉、李、韭〔5〕 ;肺病者,宜食黃黍、雞肉、桃、蔥〔6〕 。
①五宜:所言五色者:《太素》作「所言五宜者」。
〔1〕【張介賓】 此五色之合於五味者
〔2〕【楊上善】 脾病食甘,《素問》甘味補,苦味為寫。
【張介賓】 此下言髒病所宜之味也。脾屬土,甘入脾,故宜用此甘物,
〔3〕【楊上善】 心病食苦,《素問》鹹味補,甘味為寫。
【張介賓】 心屬火,苦入心,故宜用此苦物。
〔4〕【楊上善】 腎病食咸,《素問》鹹味寫,苦味為補也。黃卷,以大豆為之。
【張介賓】 大豆黃卷,大豆芽也。腎屬水,咸入腎,故宜用此咸物。
〔5〕【楊上善】 肝病食酸,《素問》酸味寫,辛味為補。
【張介賓】 肝屬木,酸入肝,故宜用此酸物。
〔6〕【馬蒔】 此言五色與五味相宜,而五臟之病各有所當用也。黃色屬土,甘味屬土,脾亦屬土,故色之黃者宜甘,而脾病者,主脾氣不足,宜食谷果畜菜之甘者以益之。赤色屬火,苦味屬火,心亦屬火,故色之赤者宜苦,而心病者,主心氣不足,宜食谷果畜菜之苦者以益之。黑色屬水,鹹味屬水,腎亦屬水,故色之黑者宜咸,而腎病者,主腎氣不足,宜食谷果畜菜之咸者以益之。青色屬木,酸味屬木,肝亦屬木,故色之青者宜酸,而肝病者,主肝氣不足,宜食谷果畜菜之酸者以益之。白色屬金,辛味屬金,肺亦屬金,故色之白者宜辛,而肺病者,主肺氣不足,宜食谷果畜菜之辛者以益之。此即《宣明五氣》篇之所謂「五入」也。
【楊上善】 肺病食辛,《素問》辛味寫,酸味為補。
【張介賓】 肺屬金,辛入肺,故宜用此辛物。此上五節,與《五臟生成論》之五合、《宣明五氣》篇之五入者意同,皆用本髒之味以治本髒之病也。
五禁:肝病禁辛〔1〕 ,心病禁咸〔2〕 ,脾病禁酸〔3〕 ,腎病禁甘〔4〕 ,肺病禁苦〔5〕 。
〔1〕【張介賓】 辛味屬金,能克肝木。此下五節,當與《宣明五氣》篇辛走氣,氣病無多食辛等義參看。
〔2〕【張介賓】 鹹味屬水,能克心火。
〔3〕【張介賓】 酸味屬木,能克脾土。
〔4〕【張介賓】 甘味屬土,能克腎水,
〔5〕【馬蒔】 此言五臟之味有五禁,皆五行之相剋者也。金克木,故肝病禁辛。水克火,故心病禁咸。木克土,故脾病禁酸。土克水,故腎病禁甘。火克金,故肺病禁苦。此節當與《素問·宣明五氣》篇之五禁、本經《九針論》之五裁參看。按《宣明五氣》篇云:辛走氣,氣病無多食辛。咸走血,血病無多食咸。苦走骨,骨病無多食苦。甘走肉,肉病無多食甘。酸走筋,筋病無多食酸。是謂五禁。又按《九針論》云:病在筋,無食酸。病在氣,無食辛。病在骨,無食咸。病在血,無食苦。病在肉,無食甘。
【楊上善】 五味所克之髒有病,宜禁其能克之味。【張介賓】 苦味屬火,能克肺金。
肝色青,宜食甘,秔米飯、牛肉、棗、葵① 皆甘〔1〕 。心色赤,宜食酸,小豆② 、犬肉、麻、李、韭皆酸〔2〕 。脾色黃,宜食咸,大豆、豕肉、栗、藿③ 皆咸〔3〕 。肺色白,宜食苦,麥、羊肉、杏、薤④ 皆苦〔4〕 。腎色黑,宜食辛,黃黍、雞肉、桃、蔥⑤ 皆辛〔5〕 。
①葵:《太素》無此字。
②小豆:《太素》無此二字。
③藿:《太素》無此字。
④薤:《太素》無此字。
⑤蔥:《太素》無此字。
〔1〕【楊上善】 肝者,木也。甘者,土也。宜食甘者,木克於土,以所克資肝也。
【張介賓】 此下言髒氣所宜之味也。《髒氣法時論》曰:肝苦急,急食甘以緩之。即此意也。此下五節,仍與《髒氣法時論》後文相同。
〔2〕【楊上善】 心者,火也。酸者,木也。木生心也,以母資子也。
【張介賓】 《髒氣法時論》曰:心苦緩,急食酸以收之。
〔3〕【楊上善】 脾者,土也。咸者。水也。土克於水,水味咸也,故食咸以資於脾也。
【張介賓】 啟玄子云:究斯宜食,乃調利機關之義也。腎為胃關,脾與胃合,故假咸柔耎以利其關,關利而胃氣乃行,胃行而脾氣方化。故脾之宜味,與他髒不同。《藏氣法時論》曰:脾苦濕,急食苦以燥之。
〔4〕【楊上善】 肺者,金也。苦者,火也。火克於金也,以能克為資也。
【張介賓】 《藏氣法時論》曰:肺苦氣上逆,急食苦以泄之。
〔5〕【馬蒔】 此文言五臟有宜食之味,皆自其所苦者而治之也。《素問·藏氣法時論》云:肝苦急,急食甘以緩之;心苦緩,急食酸以收之;脾苦濕,急食苦以燥之;肺苦氣上逆,急食苦以泄之;腎苦燥,急食辛以潤之。至末又云:肝色青,宜食甘,粳米、牛肉、棗、葵皆甘。心色赤,宜食酸,小豆,本經作麻。犬肉、李、韭皆酸。肺色白,宜食苦,麥、羊肉、杏、薤皆苦。脾色黃,宜食咸,大豆、豕肉、栗、藿皆咸。腎色黑,宜食辛,黃黍、雞肉、桃、蔥皆辛。夫前既曰脾苦濕,急食苦以燥之,而後乃雲脾色黃,宜食咸。啟玄子云:究斯宜食,乃調利機關之義也。腎為胃關,脾與胃和,故假咸柔軟以利其關,關利而胃氣乃行,胃行而谷氣方化。故脾之宜味,與各髒不同也。此節與《素問》同。
【楊上善】 腎者,水也。辛者,金也。金生於水,以母資子。
【張介賓】 《藏氣法時論》曰:腎苦燥,急食辛以潤之,開腠理,致津液,通氣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