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帝內經 · 骨度

佚名 《黃帝內經》
黃帝問於伯高曰:《脈度》言經脈之長短,何以立之? 伯高曰:先度其骨節之大小、廣狹、長短,而脈度定矣。 黃帝曰:願聞眾人之度。人長七尺五寸者,其骨節之大小長短各幾何? 伯高曰:頭之大骨圍二尺六寸,胸圍四尺五寸,腰圍四尺二寸。發所覆者,顱至項尺二寸。發以下至頤,長一尺。君子終折。 結喉以下至缺盆中,長四寸。缺盆以下至?骬,長九寸,過則肺大,不滿則肺小。?骬以下至天樞,長八寸,過則胃大,不及則胃小。天樞以下至橫骨,長六寸半,過則迴腸廣長,不滿則狹短。橫骨長六寸半。橫骨上廉以下至內輔之上廉,長一尺八寸。內輔之上廉以下至下廉,長三寸半。內輔下廉,下至內踝,長一尺三寸。內踝以下至地,長三寸。膝膕以下至附屬,長一尺六寸。附屬以下至地,長三寸。故骨圍大則太過,小則不及。 角以下至柱骨,長一尺。行腋中不見者,長四寸。腋以下至季脅,長一尺二寸。季脅以下至髀樞,長六寸。髀樞以下至膝中,長一尺九寸。膝以下至外踝,長一尺六寸。外踝以下至京骨,長三寸。京骨以下至地,長一寸。 耳後當完骨者,廣九寸。耳前當耳門者,廣一尺三寸。兩顴之間,相去七寸。兩乳之間,廣九寸半。兩髀之間,廣六寸半。足長一尺二寸,廣四寸半。肩至肘,長一尺七寸。肘至腕,長一尺二寸半。腕至中指本節,長四寸。本節至其末,長四寸半。 項發以下至背(別本作膂)骨,長二(別本作三)寸半。膂骨以下至尾骶,二十一節,長三尺,上節長一寸四分分之一,奇分在下,故上七節至於膂骨,九寸八分分之七。 此眾人骨之度也,所以立經脈之長短也。是故視其經脈之在於身也,其見浮而堅,其見明而大者,多血;細而沉者,多氣也。

譯文

黃帝問伯高說:《脈度》篇中所說的人體經脈的長短,是依照什麼標準確定的呢? 伯高回答說:先量出各骨節的大小、寬窄、長短,然後用這個標準來確定脈的長度。 黃帝說:我想了解普通人骨度的情況,如果人的身高為七尺五寸,全身骨節的大小、長短是多少呢? 伯高說:頭圍最大處是二尺六寸,胸圍是四尺五寸,腰圍是四尺二寸。頭髮覆蓋的部分稱為顱,從前髮際到後髮際,整個頭顱是一尺二寸;從前髮際至腮的下部是一尺。五官端正的人,面部上、中、下三部分的長度相等。 從喉頭隆起下至缺盆中間(指天突穴)長四寸,從缺盆到胸骨劍突長九寸,如果超過九寸,則肺臟大,不足九寸則肺臟小。從胸骨劍突至天樞穴之間八寸,超過八寸的胃大,不足八寸的胃小。從天樞穴至恥骨長六寸半,超過的大腸粗而長,不足的大腸細而短。恥骨的長度是六寸半,從恥骨上緣到股骨內側下緣長一尺八寸,脛骨突起上緣至下緣長三寸半,脛骨突起的下緣到足內踝長一尺三寸,從內踝至地長三寸。從膝膕部至足背長一尺六寸,從足背至地三寸。所以,骨圍大的身長就超過七尺五寸,小的就不足七尺五寸。 從額角至鎖骨長一尺,從頸根下至腋窩長四寸,從腋窩至季脅長一尺二寸,從季脅至跨關節(環跳穴)長六寸,從跨關節至膝長一尺九,膝至外踝長一尺六寸,從外踝至京骨的突起處長三寸,從京骨的突起至地長一寸。 耳後兩高骨之間長九寸,耳前的兩耳門之間長一尺三寸,兩顴之間距離七寸,兩乳之間寬九寸半(後世確定為八寸),兩股骨之間距離六寸半。足的長度是一尺二寸,寬四寸半。肩至肘長一尺七寸,肘至腕長一尺二寸半,手腕至中指末節根部長四寸,中指末節根部至手指尖長四寸半。 從項部後髮際至第一椎骨長三寸半,從第一椎骨到尾骶骨共二十一椎,總長度是三尺,上七椎每節長一寸四分一厘,共長九寸八分七厘,其餘的不盡之數都在以下諸節平均計算。 這就是普通人的骨度情況,可以用這個標準確定經脈的長度。在觀察人體經脈的時候,如果呈現於體表浮淺堅實或明顯粗大的,是多血的經脈;細而深伏的,是多氣的經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