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樓夢魘 · 三詳紅樓夢

張愛玲 《紅樓夢魘》
——是創作不是自傳 庚辰本《石頭記》特有的回前附葉,有三張格式與眾不同,缺第一行例有的書名「脂硯齋重評石頭記」,但是看得出這部位仍舊留著空白。這三葉在第十七、十八合回、第四十八、第七十五回前面。 第十七、十八合回的這張扉頁上有總批也有標題詩,又有批詩的二則,用小字批註在詩下,己卯本另作一段,不及庚本清楚。 第一段是總批: 此回宜分作二回方妥。 除了庚本,己卯本也有這一段。此回只有這兩個本子還沒分成兩回,但是己卯本在介紹妙玉一節後已有朱筆眉批: 「不能表白」後是第十八回的起頭。 是遵囑分兩回,指示下一個抄本的抄手。這條批顯然時間稍後。回前附葉上的第一段則是寫給作者的建議,性質與第七十五回的相同:後者記錄謄清校對的日期——乾隆二十一年(一七五六年)五月七日——並提醒作者中秋詩尚缺,回目也缺首三字。兩次的備忘錄只適用於新稿或是剛改寫完畢的定稿。 庚本第十九回不但沒有回目,連回數都沒有,第一頁正文從邊上抄起。上一回末頁空白上墨筆大書「第十九回」四字,顯然是收釘十回本後另人代加。第十九回回末有滿人玉蘭坡一條墨筆批語: 此回宜分作三回方妥,系抄錄之人遺漏。 此回共十六頁,其他各回十頁上下不等,這一回也不算很長,絕對不能分作三回。唯一可能的解釋是:玉蘭坡所見的「此回」是改寫前的第十七至十九回,三回原是脂批所謂「一大回」。庚本的第十九回是新分出來的。 第十七至十九回是在詩聯期分成兩回,所以兩回回末都有「正是」二字,作結的詩句尚缺。詩聯期緊接著一七五四本後,而一七五四本廢除回前回末一切形式,沒有新的總批與標題詩,舊有的仍予保留。因此第十七、十八合回回前附葉上,自第二段以下一定還是一七五四本前的總批與標題詩。脂評人看了新改寫的第十七、十八合回,批說應當再一分為二,又把舊有的總批、標題詩與詩下批註都抄在後面。庚本這張扉頁的原本無疑的是脂評人親筆,與第七十五回的一樣,都是與此回最初的定稿俱來的。 第十七、十八合回元妃點戲,第一出「豪宴」,批:「『一捧雪』中。伏賈家之敗。」第四十八回賈雨村代賈赦構陷石呆子,沒收傳家古扇獻給賈赦。「一捧雪」玉杯象徵石家珍藏的扇子,同是「懷璧其罪」。第七十五回甄家抄家,賈政代為隱匿財物,是極嚴重的罪名。但是第五回太虛幻境第十三支曲詞說:「家事消亡首罪寧」。寧府除非亂倫罪舊案重翻,此外迄今不過國孝家孝期間聚賭,也在第七十五回內。倒是榮府二老身犯重罪,與預言不合。二人的罪行與伏線都在這三回,是這三回間的一個連鎖。 第四十八回自平兒口中敘述賈赦派賈璉強買古扇不遂,卻被賈雨村營謀到手,因此罵兒子無用,又氣他回嘴,毒打了賈璉一頓。第七十二回林之孝報告賈璉:聽說賈雨村貶降,「不知因何事,只怕未必真。」 賈璉道:「真不真,他那官兒也未必保得長。將來有事,只怕未必不連累咱們,寧可疏遠著他好。」林之孝道:「何嘗不是,只是一時難以疏遠。如今東府大爺合他更好,老爺又喜歡他,時常來往,那一個不知。」賈璉道:「橫豎不合他謀事,也不相干。你去再打聽真(了),是為了什麼。」林之孝答應了,…… 第十七、十八合回賈政托賈雨村代擬園中匾對。第三十二回雨村來拜,有人來請寶玉:「老爺叫二爺出去會。」 寶玉……抱怨道:「有老爺和他坐著就罷了,回回定要見我。」 暗寫雨村常來,賈政都接見。至於賈珍和他親密,只有第七十二回林之孝提起過,但是只說賈珍賈政與他接近,反而不提賈赦。他拍上了賈赦的馬屁,送了這麼大一個人情,豈有不親近他之理?更奇怪的是賈璉在古扇事件中是夾縫中人物,創深痛巨,明知雨村的陰謀牽涉他父親的程度,此處竟說:「橫豎不和他謀事,也不相干。」對他自己手下的總管,也不必撇清,唯一可能的解釋是扇子公案是後添的,寫第七十二回的時候還沒有雨村賈赦的石呆子案。這事件全部在平兒口中交代的。第四十八回寫薛蟠遠行,香菱入園學詩,插入平兒來,支開香菱,向寶釵要棒瘡藥,敘述賈璉挨打因由,這一段是後加的,回目上也沒提起。 第七十五回開始,尤氏要到王夫人處去。 跟從的老嬤嬤們因悄悄的回道:「奶奶且別往上房去。才有甄家的幾個人來,還有些東西,不知是作什麼機密事,奶奶這一去,恐不便。」尤氏聽了道:「昨日聽見的,說爺說看邸報甄家犯了罪,現今抄沒家事(私),調取進京治罪,怎麼又有人來。」老嬤嬤道:「正是呢,才來了幾個女人,氣色不成氣色,慌慌張張的,想必有什麼瞞人的事情,也是有的。」尤氏聽了,便不往前去,仍往李氏這邊來了。 這一節暗寫甄家自南京遣人來寄存財物在賈政處。當晚尤氏回寧府,賈珍正在大請客賭錢,四更方散,宿在侍妾佩鳳房中。次晨佩鳳來傳話,與尤氏的對白中有: 佩鳳道:「爺說早飯在外頭吃,請奶奶自己吃罷。」尤氏問道:「今日外頭有誰?」佩鳳道:「聽見說外頭有兩個南京新來的,倒不知是誰。」說話一時賈蓉之妻也梳妝了來見過,少時擺上飯來,尤氏在上,賈蓉之妻在外(下)陪,婆媳二人吃畢飯,…… 賈家的近親史、王、薛家都是南京大族,連李紈娘家都是南京人,但都是榮府方面的親戚。當然賈家自己也是南京人,與賈珍一同吃早飯的男客也可能是本家,但是也不大像——族中就是榮寧二支顯赫。由賈珍親自陪著吃飯,顯然很重要。尤氏昨天剛發現南京甄家派了幾個女僕送財物到榮府寄存,又聽見南京新來了兩個人,她不會毫無反應,至少想打聽甄家的消息。究竟是什麼人,此後也沒有下文了。倘是伏線,下五回內也沒有交代,這都不像此書的作風。又,此處有「賈蓉之妻」。今本沒有賈蓉續娶的事,因此凡有漏刪的賈蓉妻其人,都是較早期文字的標誌。 第五回的十二釵冊子與曲文是在一七五四本前,夢遊太虛一回的前身五鬼回內就有的,所以曲文內有些預言過了時失效了,例如說元春死在母家興旺的時候,託夢父母,警告他們要留個退步。到了一七五四本,就已經改去第五十八回元妃之死與元妃託夢。同樣的,「家事消亡首罪寧」的預言也屬於前一個時期。 為什麼要延遲元妃之死?因為如果元妃先死了,然後賈家犯了事,依例治罪,顯得皇帝不念舊情。元妃尚在,就是大公無私。書中寫到皇上總是小心翼翼歌功頌德的,為了文字獄的威脅。元妃不死,等到母家獲罪,受刺激而死,那才深刻動人。 從這觀點看來,倘是寧府罪重,與元妃的血統關係又隔了一層,給她的刺激不夠大。改為榮府犯事,讓賈赦闖禍,是最合理的人選,但究竟不過是她的伯父,又還不及賈政是她父親,那才活活氣死了她。而且如果僅只是賈赦扇子事發,賈政純是被連累,好人壞人黑白分明,也較腦筋簡單,不像現在賈政代甄家「窩藏贓物」,可見正人君子為了情面,也會幹出糊塗冒險的事來。因此分兩個步驟改成榮為禍首,一層深似一層。 蛛絲馬跡,可以看出第七十五回本來是賈珍收下甄家寄放財物——就尤氏與佩鳳的對白中暗寫南京來了兩個人,賈珍陪同用飯,作為後文伏線。至於尤氏撞見甄家暗移家產到賈政處,這一節正如賈赦的扇子公案,也是後添的,按照此書最省事的改寫方式,在回首加一段,只消在一回本稿本上加釘一葉。 第三十七回回首賈政放學差一節,也是用同樣方式後加的。全抄本漏改,因此缺這一段,回首曾有一張黏貼的紙條,想是另人補抄這一段,後又失落。此本第六十四回賈敬喪事,就是賈赦賈政兄弟倆攙著賈母(第三頁末行;第三頁下,第一行)。此處三次提起「賈赦賈政」、「赦政」,不可能是筆誤,當是添寫賈政外放之前的本子,所以賈政仍舊在家。 戚本第六十四回以賈㻞賈珖代替賈赦賈政。庚本缺此回,己卯本也缺,庚本用己卯本抄配的這一回補上,此處是賈赦賈璉父子攙扶賈母。原因很明顯,作者發現了全抄本此回的漏洞,賈政不在都中,不能在喪事中出現,因此改為賈㻞賈珖。但是這樣一來,主持賈敬喪事的賈赦倒反而靠邊站了。由兩個族侄孫攙著賈母吊侄兒的喪,也遠不及兩個兒子攙著親切動人。於是又改為賈赦賈璉,兒子孫子攙著。但是俞平伯還是指出此處「賈赦賈璉」不大合適,想必因為賈璉這人物太沒有份量。 因此第六十四回分甲(全抄本)、乙(戚本)、丙(己卯本抄配)。還有一處歧異,回末賈璉籌備娶尤二姐: 又買了兩個小丫頭。賈珍又給了一房家人,名叫鮑二,夫妻兩口,預備二姐過去時服役。 ——甲、乙同 又買了兩個小丫鬟。只是府里家人不敢擅動,外頭買人,又怕不知心腹,走漏了風聲。忽然想起家人鮑二來,當初因和他女人偷情,被鳳姐兒打鬧了一陣,含羞吊死了。賈璉給了二百銀子,叫他另娶一個。那鮑二向來卻就合廚子多渾蟲的媳婦多姑娘有一手兒,後來多渾蟲酒癆死了,這多姑娘見鮑二手裡從容了,便嫁了鮑二。況且這多姑娘原也合賈璉好的,此時都搬出外頭住著。賈璉一時想起來,便叫了他兩口兒到新房子裡來,預備二姐兒過來時服侍。那鮑二兩口子聽見這個巧宗兒,如何不來呢? ——丙 第六十五回賈珍趁賈璉不在尤二姐處,夜訪二尤,正與二姐三姐尤老娘談話。 那鮑二來請安。賈珍便說:「你還是有良心的小子,所以叫你來伏侍。日後自有大用你之處,不可在外頭吃酒生事,我自然賞你。倘或這裡短了什麼,你璉二爺事多,那裡人雜,你只管去回我,我們弟兄不比別人。」鮑二答應道:「是,小的知道。若小的不盡心,除非不要這腦袋了。」賈珍點頭說:「要你知道。」當下四人一處吃酒,…… 一段對白的口吻,顯然鮑二是賈珍的人——不然也根本不會特地進來請安,尤其在這親密的場合——所以賈珍可以向他暗示這份家他自己也有份,也肯出錢維持,代守秘密有賞,將來還要提拔他。 第六十四回甲乙寫鮑二是賈珍的僕人,顯然是正確的。第六十四回丙改鮑二是賈璉的僕人,當然是因為第四十六回已經有鮑二夫婦,是榮府家人,鮑二家的私通賈璉,被鳳姐捉姦,羞憤自殺了。所以此處把賈璉的又一情婦多姑娘捏合給鮑二續弦。第六十五回並沒有連帶改,回內鮑二之妻仍舊是「鮑二家的」,「鮑二女人」,不稱多姑娘。 賈敬喪事,攙扶賈母的人由赦、政改㻞、㻞,再改赦、璉,顯然是作者自改,可見第六十四回丙雖然是抄配的,也可靠,解釋鮑二夫婦的這一大段也是作者自改的。 第二十一回描寫多姑娘的妖媚淫蕩,批註:「總為後文寶玉一篇作引」(庚、戚本)。賈璉與多姑娘幽會,庚本又有眉批:「此段系書中情之瑕疵,寫為阿鳳生日潑醋回及夭風流寶玉悄看晴雯回作引,伏線千里外之筆也。丁亥夏,畸笏叟。」換句話說,此段透露賈璉慣會偷家人媳婦,埋伏下第四十四回鳳姐潑醋,又伏下第七十七回寶玉探晴雯,遇見晴雯的表嫂,廚子多渾蟲之妻燈姑娘。前引「後文寶玉一篇」是指第七十七回,「燈姑娘」也就是多姑娘。「燈姑娘」這名字的由來,大概是《金瓶梅》所謂「燈人兒」,美貌的人物,像燈籠上畫的。比較費解,不如「多姑娘」用她夫家的姓,容易記憶,而又俏皮。 寫第六十四回甲乙的時候,顯然第四十四回還不存在。第四十三、四十四回寫鳳姐生日那天,寶玉私自出城祭金釧兒,鳳姐酒後潑醋,誤打平兒,寶玉得有機會安慰平兒,這兩回結構嚴密,是個不可分的整體,原來是後添的。加上了這兩回之後,才改第六十四回,給喪妻的鮑二配上第二十一回的多姑娘,在這裡是寡婦了,多渾蟲已死。但是第七十七回多渾蟲還在世,不過他妻子還用舊名燈姑娘。 第七十七回王夫人向芳官說:「前年我們往皇陵上去」,那是第五十八回的事,在清明前,賈敬死了才回來奔喪,死的時候天氣炎熱,當是初夏。賈璉服中偷娶尤二姐,兩個月後賈珍住在鐵檻寺,當然是為了做佛事,百日未滿(第六十五回),顯然賈敬死後不到一個月就「偷娶」,還是初夏。婚後半年有孕,誤打胎後吞金自盡(第六十九回)。七日後下葬,正「年近歲逼」。下年春天起桃花社(第七十回),八月二日賈母生日(第七十一回),第七十五、七十六回過中秋節,第七十七回在中秋後不久,皇陵祭弔是去年春天,「前年」多算了一年,是早本時間過得快些。可見第七十七回寫得很早。因此燈姑娘是原名。 第二十一回回末如下: 且聽下回分解。收後淡雅之至。 正是: 淑女從來多抱怨嬌妻自古便含酸 (二語包盡古今萬萬世裙釵) 詩聯是後加的,顯然此回在詩聯期——一七五五年左右——改寫。原有的回末套語下,有句批語誤入正文:「收後淡雅之至。」這條批一定很老,由朱批改為雙行小字批註,傳抄多次後又被誤作正文。此回大概也是很早就有了的,一七五五年改寫的時候將燈姑娘改名多姑娘。此後添寫第四十三、四十四回潑醋,借用鮑二家的名字,當是為了三回後潑醋餘波一句諧音妙語:第四十七回又一提鮑二家的,賈母誤作趙二家的,鴛鴦糾正她,她說:「我那裡記得抱著背著的?」 潑醋回提前用了鮑二家的,因此需要改第六十四回的鮑二夫婦,因為鮑二家的已死。於是結果了多渾蟲,將他老婆配給鮑二補漏洞,就用她的新名字多姑娘。這是第六十四回丙。 第六十四回乙回末如下: 下回便見。正是: 只為同枝貪色慾 致教連理起干戈 「下回便見」是例有的套語,下面的一對詩句是詩聯期後加的,因此第六十四回乙是一七五五年定稿。改丙至早也在一七五五年後,距寫第七十七回的時候很遠,所以忘了多渾蟲夫婦又還在探晴雯一場出現。 前面說過,潑醋回用第六十四回的鮑二家的,就為了三回後賈母的一句俏皮話:「我那裡記得抱著背著的?」(第四十七回)第四十七回——至少回內這一段——顯然是與潑醋二回同時寫的。第四十七回改寫過,因為回目與內容不符:「冷郎君懼禍走他鄉」,但是回內柳湘蓮與寶玉在賴家談話,湘蓮告訴他「眼前我還要出門去走走,外頭俇個三年五載再回來。」臨別寶玉叮囑: 「……只是你要遠行,必須先告訴我一聲,千萬別悄悄的走了。」說著便滴下淚來。柳湘蓮道:「自然要辭的,你只別和人說就是了。」 從賴家出來,才打了薛蟠,可見不是懼禍逃走,是本來要走的,至多提前動身。回末: 薛蟠在炕上痛罵柳湘蓮,又命小廝們去拆他的房子,打死他,和他打官司。薛姨媽禁住小廝們,只說柳湘蓮一時酒後放肆,如今酒醒,後悔不及,害怕逃走了。薛蟠見如此說了,氣方漸平。 懼禍逃走的話,是薛姨媽編造出來哄薛蟠的。「懼禍走他鄉」顯然是改寫前的回目。為什麼要改為原定計畫旅行,理由很明顯。懼禍逃走,後又巧遇薛蟠,打退路劫盜匪,救了薛蟠,跡近贖罪,否則回不了家,成了為自己打算。 庚本第四十八回回前附葉上總批: 題曰「柳湘蓮走他鄉」,必謂寫湘蓮如何走,今卻不寫,反細寫阿呆兄之遊藝。了心卻(了卻心愿?)湘蓮之分(份)內。走者而不細寫其走,反寫阿呆,不應走而寫其走。文牽岐路,令人不識者如此。 這條總批橫跨第四十七、四十八回。柳湘蓮自稱「一貧如洗,家裡是沒有積聚的」,書中也不止一次說他「萍蹤浪跡」,一定說走就走,決不會有什麼事需要料理,怎麼樣「寫湘蓮如何走」、「細寫其走」?難道寫他張羅一筆旅費?也不會寫上路情形,又不是《老殘遊記》。「細寫其走」只能是指辭別寶玉。湘蓮寶玉約定臨走要來辭別,不會不別而行。湘蓮寶玉那段談話是在改寫的時候加的,因為將懼禍改為原定出門旅行。因此這張回前附葉總批是在這兩回定稿的時候批的。 前面說過,第十七、十八合回與第七十五回那兩張回前附葉是各自與這兩回的最初定稿俱來的。第四十七、四十八回的這一張,原來也是這兩回改完了之後現批的。 庚本二十張回前附葉內,只有這三張沒有書名「脂硯齋重評石頭記」。此處「重評」是狹義的指再評。三張內第七十五回這一張有日期:一七五六年農曆五月七日。至少這一張,我們知道它為什麼不用「脂硯齋重評石頭記」書名,因為已經不是一七五四年「脂硯齋甲戌抄閱再評」的本子,而且批者不是脂硯,也不能算「三評石頭記」,因此留出空白,俟定名再填。 有這三張附葉的三回,內中兩回埋伏賈赦的罪名,另一回將甄家寄存財物在賈珍處改為賈政處,埋伏下賈政的罪名,顯然是三回同時改寫,改去預言中的寧為禍首,而賈政的罪行是最後加的,不然元妃這一支還是被連累,比較軟弱閃避。 三張無題扉頁有一張有日期,一七五六年農曆五月初,因此三張都是一七五六年初夏批的。 至於為什麼相隔兩年就要改變回前附葉格式,而幾十年後補錄的第二十一回的那一張反倒恪遵原有款式,那是因為那一張是另人補抄的,而這三張是脂評人手筆,所以注重本子先後的區別。 第四十三、四十四回潑醋,與第四十七回內插入的潑醋餘波是同時寫的;潑醋回用了鮑二家的,就需要改第六十四回的鮑二夫婦,於是有了第六十四回丙;第四十七、四十八回又與第十七、十八合回、第七十五回同時定稿,第七十五回最後。因此以上七回都同時,按著上述的次序,第七十五回最後改。第六十四回丙是一七五五年後寫的,而第七十五回是一七五六年初夏謄清。所以這七回都是一七五六年春定稿。 第二十九至三十五這七回,各本幾乎全無回內批。庚本只有第三十三、三十四、三十五回各有一兩條。此外甲辰本第三十、三十二回各有一條,不見得是脂批。 金釧兒之死,自第三十回起貫串這幾回,末了第三十五回寫她死後她的妹妹玉釧兒銜恨不理睬寶玉。我們現在知道第四十三、四十四回祭金釧帶潑醋是一七五六年春添寫的全新的兩回。這引起了一個問題:金釧兒這人物是否也是後添的?姑且假定金釧兒是後加的。 第二十九至三十五這七回,前四回有總批。庚本這種典型格式的回前附葉總批都是一七五四年前的舊批——一七五四本廢除回前回末一切形式,所以沒有總批,但是舊有的總批仍予保留。金釧兒是第三十、三十二這兩回的一個重要人物,但是這兩回的總批都沒有提起她,因為作批的時候還沒有這人物。 寶玉挨打後,一批批的人到怡紅院去看他,獨無史湘雲,這很奇怪。如果是因為慰問寶玉沒有她的戲,盡可以在跟賈母去的人中添她一個名字。尤其是挨打前她和寶玉最後一次見面,湘雲勸他常會見做官的人,談談「世途經濟的學問」,「寶玉聽了道:『姑娘請別的姊妹屋裡坐坐,我這裡仔細髒了你知經濟學問的。』」難道湘雲還在跟他生氣? 挨打養傷的這三回內湘雲只出現過一次:第三十五回薛姨媽寶釵去探望寶玉,遇見賈母等也在那裡。一同出來,「忽見史湘雲平兒香菱等在山石邊掐鳳仙花呢,見了他們走來,都迎上來了。少頃出了園中,王夫人恐賈母乏了,便欲讓至上房內坐。」 平兒香菱是賈璉薛蟠的妾侍,大概不便去看寶玉。湘雲也不去,且忙著采鳳仙花染指甲。賈母等隨即在王夫人處用飯,桌上有湘雲。寶玉想吃的荷葉湯做了來了,王夫人命玉釧兒送去,這才言歸正傳,回到挨打餘波上。 直到第三十六回回末,湘雲才回家去。寶玉挨打事件中,怎麼她好像已經回去了,不在場? 第三十六回內王夫人與鳳姐談家務,薛姨媽寶釵黛玉都在場。鳳姐講起襲人還算是賈母房裡的人,她的一兩銀子月費「還在老太太丫頭分例上領」。 王夫人想了半日,向鳳姐道:「明兒挑一個好丫頭,送去老太太使,補襲人。把襲人的一分裁了,把我每月的月例二十兩銀子裡拿出二兩銀子一吊錢來給襲人,以後凡事有趙姨娘周姨娘的,也有襲人的,只是襲人的這一分都也從我的分例上勻出來,不必動官中就是了。」鳳姐一一答應了,笑推薛姨媽道:「姨媽聽見了?我素日說的話如何?今兒果然應了我的話。」薛姨媽道:「早就該如此。模樣兒自然不用說的,他的那一種行事大方,說話見人和氣裡頭帶著剛硬要強,這個實在難得。」王夫人含淚說道:「你們那裡知道襲人那孩子的好處。〔下略〕」 末句各本批註:「『孩子』二字愈見親熱,故後文連呼二聲『我的兒』。」 第三十四回王夫人與襲人的談話中兩次叫她「我的兒」,第一次如下: 王夫人聽了這話內有因,忙問道:「我的兒,你有話只管說。近來我因聽見眾人背前背後都誇你,我只說你不過是在寶玉身上留心,或是諸人跟前和氣,這些小意思好,所以將你合老姨娘一體行事,誰知你方才和我說的話全是大道理,正合我的心事。〔下略〕」 「將你合老姨娘一體行事」,指襲人加了月費,與趙姨娘周姨娘同等待遇。這是第三十六回的事,還沒發生。可見第三十六回原在第三十四回前面。 第三十三、三十四、三十五這三回寫寶玉挨打與挨打餘波。第三十六回是湘雲回家的一回。顯然第三十六回原在這三回前面。換句話說,湘雲回家之後寶玉才挨打。 第三十六回回末湘雲回家,「眾人送至二門前,寶玉還要往外送」,句下批註:「每逢此時,就忘卻嚴父,可知前雲『為你們死也情願』不假。」這條批指出一過了二門,再往外去就有遇見賈政的危險。 送湘雲的局面倒正與挨打一幕開首相同。既然沒有金釧兒這人,不會是聽見金釧兒死訊後撞見賈政,而是送湘雲去後撞見賈政。正值忠順王府來人索取琪官——沒有金釧兒,當然不是二罪俱發。賈政送客出去,寶玉萬分焦急想討救兵的時候,可能有耳聾的「老姆姆」瞎打岔,但是沒有將「要緊」誤作「跳井」的一段幽默的穿插。當然也沒有賈環告密,火上加油。——今本琪官失蹤的故事敘述極簡,可能經過刪節。—— 養傷期間,沒有玉釧兒嘗湯的事。第三十七回是全抄本的,沒有賈政外放一節。第三十六回還在第三十三回前面;回首沒有賈母藉口寶玉要多養息幾個月,又星宿不利,祭了星,不能見外人,不放他出去。這一段大概是原有的,本來在第三十四至三十五回內。有了這一節,第三十七回開首寶玉終日在園中遊蕩,不必賈政出門,理由也夠充足了。起詩社,發現缺少湘雲,派人去接,因此早本的挨打事件嵌在湘雲一去一來之間。 寶玉要送湘雲出二門,句下那條批註已經是加金釧後的新批,但是裡面引的寶玉的話:「為你們死也情願」,今本並無此語。最近似的是第三十四回黛玉來探問傷勢: ……抽抽噎噎的說道:「你從此可都改了罷?」寶玉聽說,便長嘆一聲道:「你放心,別說這樣話。我便為這些人死了也是情願的。」 這次黛玉來的時候寶玉正在昏睡。 這裡寶玉昏昏默默,只見蔣玉菡走了進來,訴說忠順府拿他之事,一時又見金釧兒進來,哭說為他投井之故。寶玉半夢半醒,都不在意,忽又覺有人推他,恍恍惚惚,聽得有人悲泣之聲。寶玉從夢中驚醒,睜眼一看,不是別人,卻是林黛玉。 「為你們死也情願」,當然是他在夢中對蔣玉菡金釧兒說的。改為同一場他向黛玉說「為這些人死了也是情願的」,是表示寶黛二人相知之深。夢中對蔣玉菡金釧兒毫無反應,也更逼真,更像夢境。 己卯本此回回末有: 紅樓夢第三十四回終 可見在書名「紅樓夢」時期——一七五四本前,約在一七五○初葉——此回已定稿,上述的一段已經改寫過了。加金釧兒這人物還在「紅樓夢」期前,大概是在書名「金陵十二釵」前的十載五次增刪中。所以改寫挨打一場的時候,「老嬤嬤」仍作「老姆姆」,而明義《題紅樓夢》詩二十首中已經有玉釧兒嘗荷葉湯: 小葉荷羹玉手將,詒他無味要他嘗。碗邊誤落唇紅印,便覺新添異樣香。 第三十七回詩社取別號,李紈建議寶玉仍用「絳洞花王」舊號,批:「妙極,又點前文。通部中從頭至末,前文已過者恐去之冷落,使人忘懷,得便一點;未來者恐來之突然,或先伏一線,皆行文之妙訣也。」關於絳洞花王的前文顯已刪去。此回寶玉改用怡紅公子別號,但是下一回寶玉選擇詩題,又署「絳」字。(庚本第八七八頁) 海棠社二回顯然是早本原有的,回內寶玉仍用絳洞花王筆名。此後改寫,第三十七回添寫李紈寶玉對白,寶玉不要絳洞花王舊號,改用怡紅公子。下一回那「絳」字是漏網之魚。批李紈寶玉的對白「又點前文」,是改寫後批的,但是作批後,關於絳洞花王的前文全都刪了,可見這兩回改寫得很早,原文之老可想而知。海棠社二回上接挨打,挨打事件中很早就插入金釧兒之死。原有的挨打與挨打餘波更早了,連著海棠社二回,大概是此書最初就有的一個基層。 金釧兒之死,自第三十回種因,在第三十二回回末發作,著墨不多。加金釧兒的時候,第三十二回回目改了:「含恥辱情烈死金釧」,正文添在回末,都是最省裝訂工的辦法,改在一回本的首頁與末頁。 第三十二回回末與下一回回首後來又改過一次,因此這兩回間的過渡有甲乙二種。全抄本是甲,比他本早。第三十二回回末寶釵捐助新衣供金釧兒裝殮: 一時寶釵取了衣服回來,只見寶玉在王夫人旁(庚本作「傍邊」)坐著垂淚,王夫人正在說話(庚本作「說他」),因見寶釵來了,卻掩口不說了。寶釵見此景況,察言觀(色),早知覺了八分。於是將衣服交割明白,王夫人將他母親叫來拿了去。寶釵寶玉都各自散了。惟有寶玉一心煩惱,信步不知何往(他本缺這三句),且聽下回分解。(庚本作「再看下回便知」。) ——全抄本 下一回回首此本較簡: 卻說寶玉茫然不知何從,背著手低頭一面感嘆,一面慢慢的走著,信步來至廳上,…… 他本如下: 卻說王夫人喚他母親上來,拿幾件簪環,當面賞與,又吩咐請幾眾僧人念經超度。他母親磕頭謝了出去。原來寶玉會過雨村回來,聽見了便知金釧兒含羞賭氣自盡,心中早又五內摧傷,進來被王夫人數落教訓,也無可說。見寶釵進來,方得便出來,茫然不知何往。(下同)…… 全抄本第三十二回回末寶玉寶釵「各自散了。惟有寶玉一心煩惱,信步不知何往,」兩句間的接筍生硬而乏,敘事卻是合理的。寶玉固然是趁此溜出來,也需要避免見金釧兒的母親。寶釵也應當走開,免得要人家磕頭謝她賞衣服。兩人一同出來,也應當各自走散,因為寶釵知道王夫人為了這事責罵他——儘管她只聽見王夫人「正在說話」,可見聲氣如常,是貴婦有涵養,謹慎慣了。但是後來又嫌太含蓄隱晦,所以「說話」改為「說他」。——這時候寶釵不便跟他談話,否則很窘,而且他心裡正難受。 他本刪掉回末這幾句,提前截斷,下一回回首王夫人除了衣服之外又賞首飾裝殮,代做佛事超度,周到得多。接寫寶玉出來,沒提寶釵——想必也只再略坐了坐,金釧兒的母親還沒來就走了,但是避免與寶玉同行——補敘寶玉會見雨村回來,聽見金釧兒死訊,進來又被王夫人數落。原文這一段經過與寶玉的心情全用暗寫,比較經濟、現代化。 第十九回有一處也與此處的改寫如出一轍:寶玉要去東府看戲,「才要去時,忽又有賈妃賜出糖蒸酥酪來,寶玉想上次襲人喜吃此物,便命留與襲人了,自己回過賈母,過去看戲。」全抄本沒有賈妃賜酪這一段,後文寶玉從東府溜出來,去花家找襲人: 寶玉笑道:「你就家去才好呢,我還替你留著好東西呢。」 直到後文寶玉房裡的丫頭阻止李嬤嬤吃酥酪:「那是說了給襲人留著的」,讀者才知道是酥酪,極經濟流利自然,乾淨利落。此處庚、戚、己卯本都有批註:「過下無痕」。想必是改寫前的舊批,否則早先明敘把酥酪留給襲人,此刻再提,接寫酥酪事件,十分平凡,似不能稱「過下無痕」,也就是說接得天衣無縫。 他本插入元妃賜酪一節,預先解釋,手法較陳舊,但是「糖蒸酥酪」想必是滿人新年的吃食,所以句下批註:「總是新春妙景」。又一點元妃,關照上文省親。與第三十二、三十三回間的過渡一樣,都是改文較周密,而不及原文的技巧現代化。想必在那草創的時代顧慮到讀者不懂,也許是脂硯等跟不上,或是他們怕讀者跟不上。 第三十至三十五回有關金釧兒之死的六回內,共只四條可靠的脂批,一條是批挨打一場王夫人勸阻(第三十三回),一條是批寶玉命晴雯送手帕給黛玉(第三十四回),還有兩條批傅秋芳家裡的女僕來見寶玉(第三十五回)。這都是加金釧兒的時候將挨打與挨打餘波拆開重排過,部份原文連著批語一同保留了下來。晴雯送帕,黛玉題帕與傅秋芳都是原有的。當然接見傅家女僕一場,寶玉心不在焉潑湯燙了手,端著碗的丫頭不會是玉釧兒——有了金釧兒才有玉釧兒。 傅秋芳已經二十一二歲了——全抄本。因為「一二」二字寫得太擠,各本誤作二十三歲。比十三歲的寶玉大八九歲,她哥哥無論怎樣妄想高攀,也沒希望聘給寶玉。但是在一七五四本前,第二十五回寶玉比今本大兩歲(全抄本),第三十五回也還是這一年。 更早的本子上寶黛的年紀還要大。第三回全抄本多出三句,鳳姐「問妹妹幾歲了。黛玉答道:『十三歲了。』又問道:『可也上過學?現吃什麼藥?……』」我先以為是有人妄改。但是看了這幾個脂本之後的結論,除了有書主或書商為省抄寫費刪去一大段楔子,從來沒人擅改,至多代加「下回分解」,為求一致化。顯然黛玉初來的時候本是十三歲。第二回介紹黛玉出場,今本改為五歲,第三回刪去黛玉的回答,讓鳳姐連問幾句,略去答話,也更生動自然。全抄本此處漏刪這三句。 早本白日夢的成份較多,所以能容許一二十歲的寶玉住在大觀園裡,萬紅叢中一點綠。越寫下去越覺不妥,惟有將寶黛的年齡一次次減低。中國人的伊甸園是兒童樂園。個人唯一抵制的方法是早熟。因此寶黛初見面的時候一個才六七歲,一個五六歲,而在賦體描寫中都是十幾歲的人的狀貌——早本遺蹟。 挨打屬於此書基層早本,養傷期間接見傅家來人,寶玉大約十七八、十八九歲,比傅秋芳小不了多少。 賈母與薛姨媽母女在園中遇見湘雲香菱平兒采鳳仙花,同去王夫人處歇息,就在那裡開飯,這一段也是原有的,不過是在寶玉挨打之前,湘雲還沒回家。第三十六回「繡鴛鴦夢兆絳芸軒」一節內有湘雲,本來也是挨打前的事。原文可能就是那次在王夫人處擺飯,飯後賈母回房,王夫人當著薛姨媽母女與湘雲,問鳳姐家務事,提起襲人的月費,吩咐此後加倍,改由她這裡撥給——襲人「漸入金屋」。湘雲聽了,便去拉黛玉一同去賀襲人,卻撞見寶玉午睡,寶釵獨坐床上繡鴛鴦。 今本作黛玉與薛姨媽母女在王夫人處吃西瓜,聽見王夫人鳳姐談襲人,因此黛玉去拉湘雲往賀。 湘雲自繡鴛鴦一段後,直到回末才再出現,辭別返家。插入金釧兒之死的時候,有湘雲的這兩場——遊園後吃飯,飯後王夫人鳳姐談襲人事,湘雲拉黛玉往賀,撞見繡鴛鴦;湘雲回家——分成三段安插在挨打後,因此三段都與挨打毫無關係,使湘雲對寶玉顯得冷漠,簡直像是怪他不聽她多結交正經人的忠告,自食其果。 金釧兒這後期人物個性複雜,性感大膽,富於挑撥性,而又有烈性,卻寫得十分經濟,闖禍前只出現過三次,在第二十三、二十五、二十九回,都是寥寥幾筆。 全抄本與甲戌本的第二十五回都來自一七五四本,但是二者之間也有歧異。賈環抄經一段,全抄本只有金釧兒彩雲兩個丫頭: 那賈環便拿腔做勢的坐在炕上抄寫,一時又叫彩雲倒茶,一時又叫金釧兒剪蠟花。眾丫鬟素日原厭惡他,只有彩雲還和他合的來,倒了一杯茶遞與他,因見王夫人和人說話,他便悄悄向賈環說:「你安分些罷,何苦討這個厭那個厭的。」賈環道:「我也知道了,你別哄我。如今你和寶玉好,把我不大理論,我也看出來了。」彩雲道:「沒良心的!狗咬呂洞賓,不識好人心。」 下文寶玉在王子騰家吃了酒回來了,在炕上躺在王夫人身後,與彩霞說笑: 只見彩霞淡淡的不大答理,兩眼只向賈環處看。寶玉便拉他的手笑道:「好姐姐你也理我理兒,」一面說一面拉他的手只往衣內放。彩霞不肯,便說:「再鬧我就嚷了。」 這彩霞分明就是上一段的彩雲。為什麼改名彩霞?拿另一個一七五四本此回一比就知道了: ……一會叫彩雲倒茶來,一時又叫玉釧兒來剪剪燈花,一時又叫金釧兒擋了燈影。眾丫頭們素日厭惡他,都不答理,只有彩霞還和他合的來,倒了一鍾茶遞與他,……彩霞咬著嘴唇向賈環頭上戳了一指頭,說道:「沒良心的!才是狗咬呂洞賓,不識好人心。」 ——甲戌本 這情況,顯然是全抄本漏改此段一七五四本添寫的幾處:除了加了個生動的手勢之外,主要是添出玉釧兒與彩霞二人。叫彩雲倒茶,卻是彩霞給他倒了茶來,具體的表現出別的丫頭們「都不答理」。戚本此處作: ……一時又叫彩霞倒杯茶來,一時又叫玉釧兒來剪剪蠟花,一時又說金釧兒擋了燈影。眾丫頭們素日厭惡他,都不答理,只有彩霞還和他合的來,倒了一杯茶遞與他,…… 大致已經照改,但是戚本的近代編輯沒看懂「叫彩雲」倒茶而是彩霞倒了來,這其間的暗寫,所以把「彩雲」改彩霞,變成原是叫彩霞倒茶。 前引寶玉彩霞一段,全抄本已經照一七五四本改了「彩霞」,但是賈環抄經一段還純粹是一七五四本前的原文,所以與賈環低聲談話的仍舊是「彩雲」。全抄本此回是早本《紅樓夢》依照一七五四本抽換的,有遺漏。因此書名「紅樓夢」時期已經有了金釧兒。加金釧兒是在「紅樓夢」時期或更早,這是個旁證。 第二十三回回末的「且聽下回分解」句下有一對詩句,可見此回是在一七五五年詩聯期改寫的,因此寶玉的年齡已經改小了——他的四首即事詩是「榮府十二三歲的公子作的」。 回內金釧兒寶玉一段如下: 金釧一把拉住寶玉,悄悄的笑道:「我這嘴上是才擦的香浸胭脂,你這會子可吃不吃了?」彩雲連忙一把推開金釧,笑道:「人家心裡正不自在,你還奚落他。趁這會子喜歡,快進去罷。」 帶寫彩雲,與金釧兒作對照。第三十九回寶玉探春評彩云為「老實人」,「外頭老實,心裡有數兒,……凡百一應事都是他提著太太行。連老爺在家出外去一應大小事他都知道。」此回寫彩雲正是老實而幹練,連賈政的情緒都留心到了。王夫人最得力的丫頭彩雲與賈環戀愛,一七五四本改為彩霞。此處仍作「彩雲」,因此前面引的這一段還是一七五四年前的文字,當是加金釧兒的時候追加的。介紹金釧兒出場。 第二十九回極老,回內巧姐兒大姐兒還是兩個人,珍珠、鸚哥仍舊是賈母的丫頭,還沒給寶黛,改名襲人紫鵑。 回內清虛觀打醮,王夫人不去看戲,鳳姐兒帶著自己的丫頭,「並王夫人的兩個丫頭,也要跟了鳳姐兒去的,是金釧兒彩雲」,在跟去的婢女花名冊上特別突出,顯得她們有膽子有地位。彩雲仍作「彩雲」,顯然這一句也是一七五四本前補加的。加金釧兒的時候,同時在以上三回安下根,使我們對她已經有了個印象。 祭釧潑醋二回是一七五六年春新寫的。書中添上金釧兒這人物,卻在一七五四本前的「紅樓夢」期前,大約一七四○年間。換句話說,寫了金釧兒之死,至少七八年後才寫祭金釧。為什麼中間隔了這麼久? 我在《初詳紅樓夢》里分析全抄本這句異文:「晴雯(他本作「檀雲」)又因他母親的生日接了出去了」(第二十四回),也考慮到此處「晴雯」是「檀雲」筆誤,因為「雯」「雲」相差不遠,再不然就是抄手見檀雲名字陌生,妄改「晴雯」。其實這都是過慮,這些脂本的筆誤都是一望而知是錯字,抄手決不會費心思揣測,去找字形近似的人名,更不會自作主張代改。 當然原文是「晴雯」,否則此處寶玉叫人倒茶,襲人麝月秋紋碧痕,連幾個做粗活的丫頭不在側的原因都一一解釋過了,獨有晴雯沒有交代。去替母親拜壽的如果不是晴雯,那麼晴雯到哪裡去了? 第三十三回賈環向賈政解釋他為什麼亂跑:「只因從那井邊一過,那井裡淹死了一個丫頭,我看見人頭這樣大,身子這樣粗,泡的實在可怕,所以才趕著跑了過來。」金釧兒被母親領了回去,投的井在府內,顯然父母是榮府家人,住在府中。 第六十三回行「占花名兒」酒令,探春抽的簽主得貴婿,眾人說「我們家已有了個王妃,難道你也是不成?」顯然早本元妃原是王妃,像曹寅的女兒,平郡王納爾蘇的福晉。可見第六十三回寫得極早。回內林之孝家的來查夜,反對寶玉叫「這幾位大姑娘們」的名字:「雖然在這裡,到底是老太太太太的人……」 襲人晴雯都笑說:「這可別委屈了他,直到如今,他還姐姐不離口,不過頑的時候叫一聲半聲名字……」林之孝家的笑道:「這才好呢,……別說是三五代的陳人,現從老太太太太屋裡撥過來的,便是老太太太太屋裡貓兒狗兒……」 襲人晴雯都是賈母給寶玉的,襲人又改在王夫人處領月費,算王夫人房裡的人,這一席話當然是指她們倆。襲人不是「家生子兒」,除非早本不同,但是至少晴雯是「三五代的陳人」,榮府舊仆的子孫。 第二十六回佳蕙向紅玉講起丫頭們按等級領賞:「可氣晴雯綺霞他們這幾個,都算在上等里去,仗著老子娘的臉,眾人倒捧著他去。」晴雯的父母職位相當高。 原先晴雯並不是孤兒,十歲賣到賴大家,被賴嬤嬤「孝敬了賈母使喚」。她的出身與金釧兒相仿,而似乎父母地位較高。同是涉嫌引誘寶玉,被逐後一定也是羞憤自殺,因為倘是病死的,病中環境不夠悽慘,就也沒有探晴雯那樣動人心魄的一幕。 晴雯的身世與下場改為現在這樣,檀雲在第二十四回代替了有母親的晴雯。全抄本此回的「晴雯」是個漏網之魚。此後檀雲這名字還在第三十四、第五十二回出現過。第三十四回襲人去見王夫人,囑咐「晴雯麝月檀雲秋紋等」守護重傷的寶玉。挨打插入金釧兒事件後改寫此回,順便在寶玉房中婢女花名冊上添了個檀雲,照應前文,兩次都是晴雯金釧兒分裂為二人的當口。 此外只有第五十二回有檀雲。第五十二回是晴雯補裘,晴雯「正文」之一,足見檀雲這名字與晴雯的故事關係之深。回內晴雯病中寶玉夜間不讓她挪出暖閣去,自己睡在外床,薰籠搬到暖閣前,麝月睡在薰籠上。早上麝月怕老嬤嬤們擔憂傳染,主張先把薰籠搬開。「麝月先叫進小丫頭子們來收拾妥了,才命秋紋檀雲等進來,一同伏侍寶玉梳洗畢。」晴雯補裘想必是晴雯金釧兒分道揚鑣後的新發展,所以又一提檀雲,表示確有此人,不是第二十四回現找了個名字來作晴雯的替身。 原先晴雯的故事大概只是第三十一回與襲人衝突,恃寵撕扇;發現繡春囊後有人進讒,被逐自盡。 金釧兒這人物是從晴雯脫化出來的。她們倆的悲劇像音樂上同一主題而曲調有變化,更加深了此書反禮教的一面。 金釧兒死後本來沒有祭奠,因為已經有了祭晴雯,祭金釧犯重。但是醞釀多年之後,終於又添寫祭釧一回,情調完全不同,精彩萬分。 金釧兒嘲寶玉一場,庚本夾批:「有是事,有是人。」又批她的對白:「活像。活現。」「有是事,有是人」這句的語氣聽上去像是此人只在書中出現這一次。在實生活里,這人後來不會是自殺的。金釧兒的下場本來屬於另一個姿態口吻的晴雯。晴雯的下場改了,羞憤自殺的下場就等再找到一個合適的個性作根據,人與故事融合了,故事才活生生起來。此處借用這人的一件小事介紹金釧兒出場,十分醒目。 金釧兒的故事的形成,充分顯示此書是創作,不是根據事實的自傳性小說。此外還有麝月——第二十回寫正月里丫頭們都去賭錢了,寶玉晚飯後回來,只有麝月一個人在看家。寶玉問她為什麼不去。 麝月道:「都頑去了,這屋裡交給誰呢?」 庚本夾批:「正文。」這就是說,這是麝月的正文。眉批:「麝月閒閒無語,令余酸鼻,正所謂對景傷情。丁亥夏,畸笏。」顯然麝月實有其人,是作者收房的丫頭,曹雪芹故後四五年,她跟著曹家長輩畸笏住。 回內寶玉替她篦頭消磨時間,被晴雯撞見。明義《題紅樓夢》詩廿首中有兩首與今本情節不同,內中第八首如下: 簾櫳悄悄控金鉤,不識多人何處游。留得小紅獨坐在,笑教開鏡與梳頭。 書名「紅樓夢」期的抄本中,是替紅玉篦頭——「篦頭」不能入詩。 周汝昌認為這首詩還是寫麝月。「按『小紅』一詞,乃借用泛名,與《紅樓夢》中丫鬟林紅玉通稱小紅者無涉。『小紅』似始見於《劉夢得文集》卷第十『竇夔州見寄寒食日憶故姬小紅吹笙因和之』詩題,後來被借用,如大家習知的姜夔『小紅低唱我吹簫』這一句詩,實亦暗用劉禹錫詩題中事,並非范成大贈他的青衣真箇叫做小紅,元人筆記所紀,也大類痴人說夢。與明義交遊唱和的永忠,其《延芬室稿》(乾隆四十四年卷)戲題嬉春古意冊(敦誠《四松堂集》卷三有文為此冊題記)絕句之七云:『掃眉才子校書家,鄴架親拈當五車;低和紫簫吹澈曲,小紅又潑雨前茶。』即借名泛義的用法。又如同時人錢泳《履園叢話》『譚詩』類所引馬藥庵贈婢改子詩第三首云:『多謝小紅真解事,金筒玉碗許頻餐。』亦正同其例。」(周汝昌著《紅樓夢新證》第一○六九頁) 第二十四回寶玉初見紅玉,剛巧他房裡的丫頭都不在,晴雯是她母親生日接了出去。第二十六回小丫頭佳蕙代紅玉不平,因為寶玉病後按著等級發賞錢,她沒份:「可氣晴雯綺霞他們這幾個,都算在上等里去,仗著老子娘的臉,眾人倒捧著他去。」這兩節內的晴雯都不是孤兒,父母在榮府當差,職位相當高,紅玉這兩場戲顯然來自晴雯金釧兒還未一分為二的早本。早本《紅樓夢》前已有金釧兒,因此一定有紅玉這兩場。 初見這一場快完的時候補敘紅玉的來歷:「原來這小紅本姓林,(批註:『又是個林。』)小名紅玉,(批註:『「紅」字切絳珠,「玉」字則直通矣。』)只因『玉』字犯了林黛玉寶玉,(批註:『妙文。』)便都把這個字隱起來,便叫他小紅。」林紅玉這名字影射黛玉,黛玉也是懷才不遇,抑鬱不忿。此處的批註庚、戚本都有。庚、戚本相同的批註都是較早的,明義所見的《紅樓夢》里大概不會沒有。即使沒有,書中特別著重解釋小紅這名字的由來,予人印象特深。有了個小紅,又是個突出的人物,明義詩中卻用「小紅」這典故,稱麝月為「小紅」,把人攪糊塗了,那太不可思議。 「簾櫳悄悄控金鉤」,紗羅的窗簾白天用帳鉤勾起來,正如竹簾白天捲起來,晚上放下。「不識多人何處游」,不知道到哪裡逛去了。這句語氣非常自然。顯然是白晝,丫頭們都出去遊園了。紅玉「因分入在大觀園的時節,把他便分在怡紅院中,倒也清幽雅靜,不想後來命人進來居住,偏生這一所兒,又被寶玉占了。」她是自有大觀園以來就派在怡紅院打掃看守,當然各處都逛夠了,所以只有她在家。第二十回麝月那一節,寶玉晚上回來,正月里大家都去賭錢,不是不知道到哪裡逛去了,與明義詩中的時間與情況都不同。 明義廿首詩中還有更明顯的與今本情節不符,如第九首: 紅羅繡纈束纖腰,一夜春眠魂夢嬌。曉起自驚還自笑,被他偷換綠雲綃。 夜間襲人的紅汗巾換了綠的。今本寶玉借用襲人的綠(「松花」)汗巾,換來蔣玉菡的紅汗巾;夜間襲人繫著的汗巾——沒提什麼顏色——被寶玉換了紅的。改寫的原因之一想必是男用汗巾不應當太鮮艷,所以蔣玉菡的汗巾本來是綠色;改為大紅,作為婚禮的預兆更富象徵性,小旦的襯裡衣著鮮艷點也無妨。顯然早本《紅樓夢》還沒有「茜香羅」這名色——茜草是染大紅的顏料。第二十八回總批內的「茜香羅」當是收入一七五四本時改的。 明義的第八首詩是詠紅玉,剩下唯一的疑點是廿首詩中只有這一首寫書中人直呼其名。這是因為小紅剛巧是泛指姬妾婢女的名詞,正好用這典故。 第二十四回寶玉晚上回來,也是丫頭們都出去了,只有紅玉一個人在家,與早本《紅樓夢》中紅玉篦頭,第二十回麝月篦頭一節都是相仿的局面。除了白天晚上與眾人出遊去向的分別,這三段的異同如下: (一)早本《紅樓夢》中,丫頭們都出去頑了,紅玉獨坐。寶玉顯然不是初見紅玉,否則不會替她篦頭。 (二)第二十回:丫頭們都出去頑了,麝月獨坐。麝月是從小伏侍的,當然不是初見。寶玉替她篦頭,被晴雯撞見了,當面譏誚他們。 (三)第二十四回:寶玉初見紅玉。丫頭們都出去了,為了各各不同的原因,不是遊玩。紅玉自後院走來代倒茶,被秋紋碧痕撞見了,在寶玉背後責罵她。 各點都是(三)獨異,(一)、(二)相同,除了被晴雯撞見這一點,不確定(一)有沒有。 三段中(一)、(二)兩段犯重,不會同時並存。(二)是今本,顯然是根據(一)改寫的。原先是(三)、(一),寶玉自從那次初見紅玉,又有一次白天回來,只有她一個人看家,長日無聊,替她篦頭。今本初見這一場基本上與早本相同,形容她「倒是一頭黑的好頭髮」(戚、全抄本;庚本「鬒」作「真」,缺「好」字),可見這是她最引人注目的一個特徵,也是她與寶玉下一場戲中的要角。 替她篦頭當然遠不及替麝月篦頭親切自然,又有麝月晴雯個性上的對照。如果替紅玉篦頭也被晴雯撞見了,紅玉與晴雯一樣尖利,倘若忍讓些,也是為了地位有高低。晴雯與麝月地位相等,一樣吃醋,對紅玉就像是倚勢壓人,使人起反感。 麝月後來成為實生活中作者的妾。她的「正文」——最能表現她的為人的——卻是套用紅玉篦頭一段,顯然是虛構的,不是實事。這是此書是創作不是自傳的又一證。 但是麝月晴雯紅玉金釧兒到底都是次要的人物,不能以此類推到主要人物上。書中有許多自傳性的資料,怎見得不是自傳性的小說? 第二十一回總批引「有客題《紅樓夢》一律」: 自執金矛又執戈,自相戕戮自張羅。茜紗公子情無限,脂硯先生恨幾多!是幻是真空歷遍,閒風閒月枉吟哦。情機轉得情天破,「情不情」兮奈我何! 末句引《紅樓夢》末回情榜寶玉評語。下面又說作這首詩的人「深知擬書底里」。看來批者作者公認寶玉是寫脂硯。而個性中也有曹雪芹的成份。第三回王夫人提起寶玉,說「我有一個孽根禍胎」,批「四字是作者痛哭」。 書中的家庭背景是作者與脂硯共有的,除了盛衰的變遷與「借省親寫南巡」,還有以祖母為中心的特點。曹寅死後他的獨子曹繼任江寧織造,兩年後曹顒又早死,康熙帝叫曹寅妻李氏過繼一個侄子,由他繼任江寧織造,以贍養孤寡,因此整個這份人家都是為李氏與曹顒遺孤而設,李氏自然與一般的老院君不同。一說曹顒妻生了個遺腹子曹天佑,那麼闔家只有他一個人是曹寅嫡系子孫。脂硯如果是曹天佑,那正合寶玉的特殊身分——在書中的解釋是祖母溺愛,又是元妃親自教讀的愛弟。 第九回上學,「寶玉忽想起未辭黛玉」,戚本批註:「妙極,何頓挫之至。余已忘卻,至此心神一暢。一絲不走。」沒有署名,但是當然是脂硯了,原來黛玉是他小時候的意中人,大概也是寄住在他們家的孤兒。寶釵當然也可能是根據親戚家的一個少女,不過這純是臆測。 第二十八回寶玉說藥方一段,庚本批: 前「玉生香」回中,顰雲他有金你有玉,他有冷香你豈不該有暖香,是寶玉無藥可配矣。今顰兒之劑若許材料皆系滋補熱性之藥,兼有許多奇物,而尚未擬名,何不竟以暖香名之,以代補寶玉之不足,豈不三人一體矣。己卯冬夜。 己卯冬是脂硯批書的時間。甲戌本將這條眉批移到回末,作為總評,下有筆跡不同的一行小字:「倘若三人一體,固是美事,但又非石頭記之本意也。」《新編紅樓夢脂硯齋評語輯校》(陳慶浩撰)將這行小字列入「後人批跋」。 第二十二回賈璉鳳姐談寶玉生日,鳳姐告訴他賈母說要替寶釵作生日。下有批註:「一段題綱寫得如見如聞,且不失前篇懼內之旨。最奇者黛玉乃賈母溺愛之人也,不聞為作生辰,卻雲特意與寶釵,實非人想得著之文也。此書通部皆用此法,瞞過多少見者,余故云不寫而寫是也。」似乎是棠村批的,引第十三回批秦氏死後闔家「無不納罕,都有些疑心」:「九個字寫盡天香樓事,是不寫之寫。棠村。」(署名為靖本獨有) 第二十二回這一段上有畸笏一條眉批: 將薛林作甄玉賈玉看書,則不失執筆人本旨矣。丁亥夏,畸笏叟。 這條批與賈璉鳳姐的談話無關,顯然是批那條雙行小字批註。那批註是解釋賈母並不是移愛寶釵了,不過替黛玉作生日是意料中的事,所以略去不寫。畸笏大概覺得這解釋是多餘的,釵黛根本是一個人,沒有敵對的形勢。 第四十二回回前總批也是釵黛一人論: 釵玉名雖二個,人卻一身,此幻筆也。今書至三十八回時已過三分之一有餘,故寫是回,使二人合而為一。請看黛玉逝後寶釵之文字,便知余言不謬矣。 可能也是畸笏,批的是早本《紅樓夢》或更早的本子,此回回數與今本有點不同。 畸笏編甲戌本第二十五至二十八回,在一七六七下半年或更晚。他移植散批擴充回末總評,此處把脂硯的一個眉批搬了來,後又在下面加小注,批這條批,顯然是引他自己近日批第二十二回的一條眉批,「石頭記本意」亦即「執筆人本旨」。除了畸笏自己,別人不會知道另一回內有條批可以駁脂硯此批。現存的甲戌本上,這條小注與抄手的筆跡不同,當是另人從別的本子上補抄來的,所以今人誤認為後人批語。 脂硯如果不能接受釵黛一人論,也情有可原,因為他心目中的黛玉是他當年的小情人。其實不過是根據那女孩的個性的輪廓。葬花、聞曲等事都是虛構的——否則脂硯一定會指出這些都是實有其事。別處常批「有是語」、「真有是事」,但是寶黛文字中除了上學辭別的一小段之外,從來沒有過。 黛玉這人物發展下去,作者視為他理想的女性兩極化的一端。脂硯在這一點上卻未能免俗,想把釵黛兼收並蓄。如果由他執筆,恐怕會提早把《紅樓夢》寫成《紅樓圓夢》了。 書中有些細節,如賈母給秦鍾一個金魁星作見面禮,合歡花釀酒等等,都經批者指出是記實,也有作者自身的經驗,例如年紀稍大就需要遷出園去。第七十七回王夫人叫寶玉過了今年就搬出去,庚本句下批註內有:「……況此亦是余舊日親聞,作者身歷之現成文字……」寫小說的間或把自己的經驗用進去,是常有的事。至於細節套用實事,往往是這種地方最顯出作者對背景的熟悉,增加真實感。作者的個性滲入書中主角的,也是幾乎不可避免的,因為作者大都需要與主角多少有點認同。這都不能構成自傳性小說的條件。書中的「戲肉」都是虛構的——前面指出的有聞曲、葬花,包括一切較重要的寶黛文字,以及晴雯的下場、金釧兒之死、祭釧。 第七十一回甄家送壽禮,庚本句下批註:「好,一提甄事。蓋真事欲顯,假事將盡。」可見前七十回都是「假事」,也就是虛構的情節。至於七十回後是否都是真事,晴雯之死就不是真的,我們眼看著它從金釧兒之死蛻變出來。 我在《二詳紅樓夢》里認為第八回的幾副回目是庚本的最晚(全抄本同),因為上聯是「比通靈金鶯微露意」。而讀者並不知道為什麼稱鶯兒為「金鶯」——除非是因為寶釵的金鎖使她成為「金玉姻緣」中的金,所以她的丫頭鶯兒也是金鶯?——直到第三十五回才知道鶯兒姓黃,原名金鶯,因此是有了第三十五回之後才有第八回這副回目。我舉的這理由其實不充足——較後的一回不一定是後寫的。當然我們現在知道第三十五回是在加金釧兒的時候改寫的,當時附帶加上金釧兒的妹妹玉釧兒,回內敘述鶯兒原名黃金鶯,以便此回回目上用「黃金鶯」去對「白玉釧」。因此金鶯這名字與金釧兒姊妹同是後添的,第八回有金鶯的回目自然更晚了。 第六至八回屬於此書基層,大概在最先的早本里就有這三回。三回一直保留了下來,收入一七五四本的時候改寫第八回,第六、七回只略改了幾處,下一年詩聯期又經畸笏整理重抄,同時作者又在別的本子上修改這三回的語言,使它更北方口語化,但是各本仍舊各自留下一些早本遺蹟。所以金釧兒玉釧兒這兩個後添的人物雖然加添得相當早,仍舊比第八回晚得多,因此第八回紛歧的回目中是有金鶯的最晚。 庚本第二十五回有條眉批:「通靈玉除邪,全部百回只此一見,……壬午孟夏,雨窗。」壬午春夏是畸笏批書的時間。戚本第二回回前總批說:「以百回之大文,先以此回作兩大筆以冒之,誠是大觀。」(蒙古王府本同)周汝昌近著《清蒙古王府本石頭記》錄下此本第三回回末的一條批:襲人勸黛玉不要為寶玉摔玉傷心,「若為他這種行止你多心傷感,只怕傷感不了呢」,旁批: 後百十回黛玉之淚,總不能出此二語。 周汝昌認為這是唯一的一次直截指明全書「百十回」——八十回加「後三十回」——與第二回回前總批的約計不一樣(載一九七六年六月二十三日《大公報》)。他忽略了第二十五回畸笏的眉批。雖然文言的數目字常抹去零頭,「全部百十回」似乎不能簡稱「全部百回」。 在第三回稱後文為「後百十回」,此處的「百十回」類似「眾里尋他千百度」的「千百度」,與「儀態萬千」、「感慨萬千」的「萬千」;「百十」嚴格的說來也就是「幾十上百回」。 第四十二回回前總批內有:「今書至三十八回時已過三分之一有餘,……」作批的時候此回還是第三十八回。一百回的三分之一是三十三回,到了第三十八回是「已過三分之一有餘」。倘是一百另十回,三分之一是三十六七回,到了第三十八回正過了三分之一。 書中七十回後開始寫貧窮,第七十二、七十四、七十五回都有榮府捉襟見肘的事。第七十一回賈母做壽,提起甄家的壽禮,庚本批註內有:「蓋真事欲顯,假事將盡。」第四十四回批鳳姐生日:「……一部書中,若一個一個只管寫過生日,復成何文哉?故起用寶釵,盛用阿鳳,終用賈母。」寶釵生日在第二十二回。可見第七十一回是個分水嶺,此後盛筵難再了。「後三十回」是與前七十回相對而言的。 「後三十回」這名詞來自第二十一回回前總批。此回的總批是補錄的,內引「有客題《紅樓夢》一律」,顯然是一七五四本前「紅樓夢」時期的舊批。那時候還沒有八十回之說。八十回本始自一七六○本,「庚辰秋月定本」。 脂批只提起過「後三十回」一次,「後數十回」兩次,但是不止一次提起「後回」的內容。第二十三回寶玉到賈政房中聽了訓話出來,「剛至穿堂門前」,庚、戚本批註:「妙,這便是鳳姐掃雪拾玉處,一絲不亂。」這穿堂門位置在賈政與賈母處之間。賈政的院子比賈母處還要「軒昂壯麗,……是正緊正內室。」(第三回)寶黛入園前雖已分房,仍舊跟著賈母住,所以寶玉回去經過這道門。鳳姐的院子就在穿堂旁邊(第三回),因此窮了下來之後親自在穿堂門前掃雪。 曹家在南京任上抄沒的時候,繼任隋赫德奏摺上說:「曹頫家屬蒙恩諭少留房屋,以資養贍;今其家屬不久回京,奴才應將在京房屋人口酌量撥給。」「在京房屋人口」是曹頫在京中的房產奴僕,顯然也已經查抄了。如果書中也寫皇恩浩蕩,查抄後發還一些房屋,決不會是府內房屋,否則舊主人還在,十分礙眼,使新主人非常感到不便。即使在府中撥一所閒房如梨香院給賈家住,也不會是這穿堂附近的心臟地帶,鄰近「正緊正內室」。因此鳳姐在穿堂門前掃雪的時候,仍舊是他們獨住全宅。榮府宅第並未抄沒。 第七十七回逐晴雯,王夫人說寶玉:「暫且挨過今年,明年一併給我仍舊搬出去心淨」,因為今年不宜遷移。庚本句下長批內有:「……若無此一番更變,不獨終無散場之局,且亦大不近乎情理。……」因為寶玉大了,還跟姊妹們住在園中,不近情理。「散場」是因為寶玉遷出大觀園,不出園就「終無散場之局」,可見後文沒有抄家。當然出了事,很快的窮了下來,但是與「散場」無關。 明年遷出,過了年大概總要過了正月才搬,離這時候——中秋後——還有五六個月。第七十九回寶玉剛聽香菱講起薛蟠喜訊後就病了,病了一個月才漸漸痊癒,大夫叫他多養息,過了百日才准出門,五六十日後就急了,薛蟠娶親也不能去。因此薛蟠結婚約在三個月後。夏金桂會操縱丈夫,「兩月之後,便覺薛蟠的氣焰漸次矮了下去」(第七十九回)。金桂利用寶蟾離間香菱,「半月光景,忽又裝起病來」(第八十回)。這是婚後兩三個月。合計正是五六個月。八十回後就該寫寶玉出園了。 太虛幻境關於探春的曲詞全文如下: 〔分骨肉〕一帆風雨路三千,把骨肉家園齊來拋閃。恐哭損殘年,告爹娘,休把兒懸念。自古窮通皆有命,離合豈無緣?從今分兩地,各自保平安。奴去也,莫牽連。 探春遠嫁,當在賈家獲罪前。她唯一不放心的是父母太想念她。如果已經出了事,她勸他們看開些,「窮通皆有命」,未免殘忍。「從今分兩地,各自保平安」,倒像是叫他們不要找她幫忙。第七十七回回末王夫人因為「近日家中多故,……且又有官媒婆來求說探春等事,心緒甚繁。」大概一過八十回,也就快了。 第七十八回又點了一筆:「且接連有媒人來求親,大約園中之人不久就要散的了。」此處寶玉剛發現寶釵搬出園去了,對於他是個大打擊,「心下因想天地間竟有這樣無情的事。」第六十三回「占花名兒」酒令,寶釵抽到牡丹,籤詩是「任是無情也動人」。情榜上寶釵的評語內一定有「無情」二字。寶釵出園,固然是為了抄檢不便抄親戚家,所以她避嫌疑搬出去了,但是抄檢也是為了園中出了醜聞,她愛惜名聲,所以走了。 明義《題紅樓夢》詩關於黛玉之死的一首如下: 傷心一首葬花詞,似讖成真自不知。安得返魂香一縷,起卿沉痼續紅絲? 末兩句表示得很清楚,黛玉死的時候寶玉還沒有結婚或定親。 黛玉不死,還不能構成散場的局面,因為寶玉雖然搬出園去了,寶黛跟賈母吃飯,還是天天見面。所以黛玉之死也應在賈家出事前。 看來百回《紅樓夢》的高潮是散場。等到賈家獲罪,寶玉像在第十六回元春晉封,家裡十分熱鬧得意的時候「獨他一個視有若無,毫不曾介意」,多少有點這種惘惘的心不在焉。 散場是時間的悲劇,少年時代一過,就被逐出伊甸園。家中發生變故,已經是發生在庸俗黯淡的成人的世界裡。而那天經地義順理成章的仕途基業竟不堪一擊,這樣靠不住。看穿了之後寶玉終於出家,履行從前對黛玉的看似靠不住的誓言。 第四十五回蘅蕪院的一個婆子告訴黛玉園中值夜賭錢,「一關了園門,就該上場了。」庚本有脂硯一條長批:「幾句閒話,將潭潭大宅夜間所有之事描寫一盡。雖偌大一園,且值秋冬之夜,豈不寥落哉?今用老嫗數語,更寫得每夜深人定之後,各處燈光燦爛,人煙簇集,柳陌之上,花巷之中,或提燈同酒,或寒月烹茶者,竟仍有絡繹人跡不絕,不但不見寥落,且覺更甚於日間繁華矣。此是大宅妙景,不可不寫出。又伏下後文,且又趁出後文之冷落。……」「伏下後文」是第七十三回聚賭事發。襯出「後文之冷落」是寶玉出園「散場」後,還是賈家出事後? 寶釵寶玉先後遷出,迎春探春嫁後,黛玉死後,剩下李紈惜春一定也要搬出去了。但是園子即使空關著,還是需要不止一處有人值夜,夜間來來往往照樣熱鬧。「後文之冷落」只能是奴僕星散後。可見榮府敗落了仍住原址,「偌大一園」無人照管。 第七十五回回目「賞中秋新詞得佳讖」,指席上賈赦盛讚賈環的中秋詩有侯門氣概,「將來這世襲的前程定跑不了你襲呢!」 賈政聽說,忙勸道:「不過他胡謅如此,那裡就論到後事了。」說著便斟上酒,又行了一回令。 句下批註:「便又輕輕抹去也。」可見賈赦一語成讖,死後賈環越過賈璉寶玉頭上,襲榮國公世職。 下一回賈赦回去的時候「被石頭絆了一下,」扭了筋,是個不祥之兆。尤氏在席上提起她孝服未滿,賈母說:「可憐你公公轉眼已是二年多了。」(全抄本。庚本缺「轉眼」二字。)有批註:「不是算賈敬,卻是算赦死期也。」 兩年後賈赦死的時候,顯然榮國公世職尚在。倘是像續書里一樣革去世職,後又開復,由賈政襲職,那就輪不到下一代繼承,因為書中並沒有賈政死亡的暗示。倘若抄沒,不會不革去世職。這是沒抄家的又一證。 當然,這都是百回《紅樓夢》里的情節。今本只有八十回,還沒寫到賈家敗落,但是我們知道後文有抄家,因為秦氏託夢警告家產要「入官」,探春又說抄檢大觀園是抄家的預兆,甄家是前車之鑑。 一七五四本改去第五十八回元妃之死,因此元妃託夢改為秦氏託夢,在第十三回。但是此回是一七五五年詩聯期改寫的,所以回末「且聽下回分解」句下又加了一對詩句作結。一七六二年又再改寫,刪去「秦可卿淫喪天香樓」。因此一七五五年是添寫秦氏託夢。一七五四本刪去元妃託夢後,顯然沒有託夢一場。元妃託夢,應當沒有產業入官的話,因為後文榮府宅第無恙。 第七十四回探春預言抄園是抄家之兆,也與百回《紅樓夢》後文衝突,只能是後加的。 一七五四本改到第七十一回,所以回末沒有「下回分解」之類的套語。第七十二回賈環的戀人是彩霞。彩霞原名彩雲,一七五四本改彩霞。顯然一七五四本也改到了第七十二回。此回賈璉與林之孝的談話,只說賈政賈珍與賈雨村親近,而不提賈赦,可見還沒有石呆子案這件事。賈赦賈雨村的石呆子案是一七五六年春添寫的。第七十二回當是一七五四本將彩雲一律改彩霞,只消在回首批一句,指示抄手,所以回末形式不受影響,仍舊有「要知端的,且聽下回分解」。 庚本第七十四回有兩個「」字。「逛」字寫作「」是一七五四本的特徵,也是一七五四本改到這裡的跡象。第一個「」字在王夫人鳳姐談話的開端。 柳五兒自第六十回出場,就有趙姨娘的一個內侄錢槐求親不遂,「發恨定要弄取成配,方了此願。」下一回她為了茯苓霜玫瑰露,涉嫌偷竊,被扣留了一夜。第六十二回寶玉房裡的丫頭小燕去傳命叫五兒進來當差,下一回她告訴寶玉五兒那次被扣押氣病了。她本來怯弱多病。第七十回開始: ……寶玉因冷遁了柳湘蓮,劍刎了尤小妹,金逝了尤二姐,氣病了柳五兒,連連接接,閒愁胡恨,一重不了又一重,弄的情色若痴,言語常亂,似染怔忡之症。 第七十三回園中值夜的女僕聚賭,三個大頭家內有柳家的之妹。「賈母便命將為首的每人四十大板攆出,總不許再入。」第七十四回園中與柳家的不睦的檢舉她是妹子後台,鳳姐也告訴平兒有人指控柳家的「與妹子通同開局」,但是她不肯多事,「養病要緊」。 第七十七回逐晴雯,王夫人向芳官說:「……前年我們往皇陵上去,是誰調唆寶玉要柳家的五兒丫頭來著,幸而那丫頭短命死了,不然進來,你們又是連伙聚黨,遭害這園子。……」 柳五兒之死如果也是暗寫,寶玉連她病了都那樣關切,似乎她死了不會毫無反應。她一定死在第七十三、七十四回,聚賭案牽涉她母親,趙姨娘乘機要挾,逼嫁錢槐。她大概受不了這刺激,病勢加劇。 第七十四回開始,鳳姐要辦柳家的,柳家的去求晴雯芳官跟寶玉說,寶玉因迎春乳母也是大頭家,去約迎春同去說情,過渡到平兒鎮壓了迎春乳母的媳婦,從迎春處出來,回去見鳳姐。 接寫鳳、平談話,鳳姐雷聲大,雨點小,說她看開了,從此做好好先生,不受理柳家的罪嫌,結束了這件公案。下接賈璉進來說他向鴛鴦借當的事被邢夫人知道了,勒索二百兩作中秋節費用。結果鳳姐把她的金項圈押了二百兩,賈璉送去給邢夫人。然後王夫人帶了春宮香袋來質問鳳姐。鳳姐第一句對白里就有個「」字,一七五四本的標誌。 顯然一七五四本在鳳姐平兒的對話中加了幾句,消弭了柳家的事件,又添寫一段極深刻的借當餘波,過渡到原有的王夫人鳳姐的談話上。柳五兒之死就在這次改寫中刪去了。她本來死得相當傳奇化,有點落套,改為單純的病卒,全用暗寫,包括寶玉的反應。 前面說過,第七十七回王夫人說「前年我們往皇陵上去」應作「去年」。第七十六回賈母向尤氏說:「可憐你公公轉眼已是二年多了。」賈敬死在去年夏天,應作「一年多了」,也多算了一年,都是按早本的時間表。 庚本第七十六回回末黛玉湘雲枕上夜談,黛玉說她有失眠症: 湘雲道:「卻(『都』誤)是你病的原故,所以——」不知下文什麼。 顯然回末有闕文,是一回本末頁殘破。末句「不知下文什麼」是批語誤入正文。全抄本此回末句是「不知什麼」——下面有後人每回代加的「下回分解。」——可見這條批語是原有的,不過全抄本漏抄二字。 庚本此回中秋宴有批註:「不想這次中秋,反寫得十分淒楚。」但是第七十四回正劍拔弩張,抄家在即,第七十五回祠堂鬼魂嘆息,批說主「榮府數盡」,第七十六回這條樂觀的批語未免使人詫異。 第七十六回殘破未補,而且與第七十七回都是早本的時間表,多出一年。第七十八回林四娘故事中有「中都」這名詞。遼共有四個都城,內中大定——今熱河寧南——稱「中京」。金海陵王遷都至燕京,稱「中都」。此書「凡例」說:書中都城稱長安,「凡愚夫婦兒女子家常口角,則曰中京,是不欲著跡於方向也,蓋天子之邦亦當以中為尊,特避其東南西北四字樣也。」今本沒有「中京」,「中都」也只有此回出現過一次。顯然作者因為諱言北京,採用「中京」、「中都」這兩個名詞,後來才想起來「中京」、「中都」是遼、金的都城,遼金都是東胡,正犯了本朝大忌,弄巧成拙,所以在「凡例」的寫作時期後已經廢除了,但是第七十八回還有。 抄檢大觀園後,寶釵避嫌疑遷出,但是庚本第八十回香菱離開了薛蟠,去跟寶釵住,寶釵仍住園中。顯然此回是沒有抄園這回事的早本。 庚本缺第八十回回目,而第七十九回回目籠罩這兩回:「薛文龍悔娶河東獅,賈迎春誤嫁中山狼」,其實用作第七十九、八十合回的回目更貼切,次序也對,第七十九回迎春雖然出嫁了,回內全寫薛蟠夏金桂的婚姻,直寫到下一回中部,卻結在迎春身上。看來這兩回本是「一大回」,分成兩回後,下一回回目尚缺,戚本作「懦弱迎春迴腸九曲,嬌怯香菱病入膏肓」,大概作者自己不滿意,還待另擬。 統觀這最後五回,似都是早本舊稿,未經校對,原封不動收入一七六○本。 前面提起過第七十七回王夫人叫寶玉明年搬出園去,句下長批中有:「……若無此一番更變,不獨終無散場之局,且亦大不近乎情理。……此一段不獨批此,真(『直』誤)從抄檢大觀園及賈母對月興悲,皆可附者也。」寶玉不遷出大觀園,就「終無散場之局」。作批的時候,顯然後文沒有抄家的事。 「賈母對月興悲」在第七十六回,聞笛淚下。這陳舊的末五回也不是同一個時期的,內中有從更早的早本里保留下來的。因此寫第八十回的時候,書中還沒有抄園的事;第七十七回裡面提起抄園,而屬於一個後文沒有抄家的本子。顯然早本也沒有抄園這件事。如果是先加抄家,後加抄園,第七十七回的這本子就不會有抄園而沒有抄家。因此是先加抄園,後加抄家。 第七十四回的第二個「」字在王善保家的檢舉晴雯的時候,王夫人的對白里。回內的抄園是舊有的,此處顯經一七五四本改寫。當是添寫王夫人回想起來看見過晴雯,借王夫人口中初次描寫晴雯,而又是貶詞,是神來之筆。此段連批「妙妙」,又批「凡寫美人偏用俗筆反筆,與他書不同」,批得極是。 此回一七五四本改的兩處都在上半回,所以回末仍舊有個「不知後事如何」,沒有刪去。探春預言抄家的幾句沉痛的警句在此回中部,想必也是一七五四本加的。一七五五年添寫秦氏託夢預言抄家,但是看來一七五四本已經決定寫抄沒,不過在作者自己抄過家的人,這實在是個危險的題材,因此一七五四本改到此回為止。直到一七五六年才改下一回——第七十五回——添寫賈政收下甄家寄存財物,也只在回首加上一段,慣用的省稿本裝釘工的辦法。回內漏刪賈珍接待兩個南京新來的人,卻添了一則新批,解釋寧府家宴鬼魂嘆息不光是嘆寧府,謄清時雙行小字抄入正文: 未寫榮府慶中秋,卻先寫寧府「開夜宴」;未寫榮府數盡,先寫寧府異兆。蓋寧乃家宅,凡有關於吉凶者故必先示之。且列祖祠此,豈無得而警乎?凡人先人雖遠,然氣遠(「息」誤?)相關,必有之利(「理」誤)也。非寧府之祖獨有感應也。 從末句看來,兩府都「數盡」。一七五四本加榮府抄沒預言,但是沒改到第七十五回,因此這一回仍舊是寧為禍首,榮府處分較輕,所以寧府鬼嘆。到一七五六才添寫賈赦罪行,又在此回回首加了一段賈政犯重罪,與回內的預兆矛盾,批者不得不代為解釋寧府是長房,所以祠堂在這邊。 此回回前附葉提醒作者回目還缺幾個字,又缺中秋詩。回內首頁回目已經補全了,中秋詩仍缺,想必因為已經改了榮為禍首,榮國公世職革去,預兆賈環襲爵的中秋詩不適用了。 百回《紅樓夢》中賈環襲世職,賈璉失去繼承權的原因,想必是被鳳姐帶累的。十二釵冊子上關於鳳姐的詩,「一從二令三人木,哭向金陵事更哀」,上句甲戌、戚本批「拆字法」。俞平伯拆出來是「冷來休」。 第七回周瑞家的女兒向她訴說,女婿酒後與人爭吵,被人控告他「來歷不明」,要遞解還鄉。 原來這周瑞家的女婿便是雨村的好友冷子興。(批「著眼。」——甲戌、戚本。)近因古董和人打官司,故遣女人來討情分。周瑞家的仗著主子的勢利(力),把這些事也不放在心上,晚上只求求鳳姐兒。 冷子興與賈家的關係原來如此,與第二回高談闊論「演說榮國府」對照,有隱藏的諷刺。周瑞家的女兒說是酒後爭吵,顯然不是實話,是故意說成小事一件。冷子興是「都中古董行中貿易的」,「因古董和人打官司」可能就是賈赦的石呆子案的前身,且也牽涉賈雨村——冷子興強買古董不遂,求助於雨村,羅織物主入罪,但是自己仍被牽入,險些遞解還鄉。所以後來賈雨村削職問罪,這件案子也發作了,追究當初庇護冷子興的鳳姐——當然是拿著賈璉的帖子去說人情的。 在鳳姐平生的作為里,冷子興案是最輕微的,但是一來賈家出事的起因是被賈雨村連累,而這件事與雨村有關。而且唯其因為輕微,可以從寬處分,不至判刑。書中的目的並不是公正——反映人生,人生也很少公正的事——而是要構成她私人的悲劇。夫婦因此感情破裂,但是賈母一天在世,賈璉不敢休鳳姐,賈母一死就休妻。 第七十五回尤氏在李紈處洗臉,李紈責備捧面盆的婢女沒跪下。「尤氏笑道:『你們家下大小的人,只會講外面兒的虛禮假體面,究竟作出來的事都勾使的了。』」庚本句下有兩條批註: 按尤氏犯七出之條,不過只是過於從夫四字,此世間婦人之常情耳。其心術慈厚寬順,竟可出於阿鳳之上。時(使)用之明犯七出之人從公一論,可知賈宅中暗犯七出之人亦不少。似明犯者反可宥恕,其什(飾)己非而揭人惡者,陰昧僻譎之流,實不能容於世者也。此為打草驚蛇法,實寫邢夫人也。 「暗犯七出之人亦不少」,「明犯七出之人」該不止一個。尤氏鳳姐都被休了。此回除了回首加的一段與曲解鬼嘆的那條後加的批註,回內自一七五四本前沒動過。寫這條舊批的時候還是寧為禍首,賈珍充軍或斬首,尤氏「過於從夫」,收藏甄家寄物她也有同謀的嫌疑,被族中公議休回娘家。 鳳姐「哭向金陵」,要回母家,但是氣得舊病復發,臨終悔悟,有茫茫大士來接引。——第二十五回鳳姐寶玉中邪,茫茫大士渺渺真人來救。「原來是一個癩頭和尚與一個跛足道人」句下,甲戌、庚、戚本均有批:「僧因鳳姐,道因寶玉,一絲不亂。」可見此後鳳姐臨終,寶玉出家,是一僧一道分別接引。 寶玉沒有襲職,是否賈赦死的時候寶玉已經出家?第二十五回通靈玉除邪一段,庚本眉批:「嘆不得見寶玉懸崖撒手文字為恨。丁亥夏,畸笏叟。」靖本第六十七回之前總批說:「末回『撒手』,乃是已悟。此雖眷念,卻破迷關。是何必削髮?青埂峰證了情緣,仍不出士隱夢。……」可知末回「懸崖撒手」寫寶玉削髮為僧,在青埂峰下「證了情緣」,如第一回甄士隱夢中僧道敘述的故事。寶玉出家在最後一回,因此他沒襲職是被賈環排擠。 第二十一回回前總批開首如下: 有客題紅樓夢一律,失其姓氏,惟見其詩意駭警,故錄於斯:「自執金矛又執戈,自相戕戮自張羅。……〔詩下略〕」 用「紅樓夢」書名的脂批,在「凡例」外只有寥寥兩條,此外「紅樓夢」這名詞只適用於「紅樓夢回」,夢遊太虛一回,因為回目中有「開生面夢演紅樓夢」(甲戌本),「飲仙醪曲演紅樓夢」(庚本)。 前面引的這條總批是一七八○中葉或更晚的時候,另人從別的本子上補錄的,顯然是書名「紅樓夢」時期批的。庚本這些回前附葉總批,格式典型化的都是一七五四本保留下來的百回《紅樓夢》舊批,但是此回總批因為與一七五四本情節不合,所以刪了,數十年後又由不知底細的人補抄了來。此回總批是關於「後卅回」,一七五四本改榮府抄沒,後文需要改,世職革去,也無爵可襲了——「題《紅樓夢》一律」中所說的自相殘殺顯然是指賈環設法奪去寶玉世職。 寶玉有許多怪僻的地方,窮了之後一定飽受指摘——第一回甄士隱唱的歌里有「展眼乞丐人皆謗」,甲戌本批:「甄玉賈玉一干人」——正是給趙姨娘賈環有機可乘。 第十九回寶玉訪花家,襲人母兄「齊齊整整擺上一桌子果品來。襲人見總無可吃之物,」句下批註:「補明寶玉自幼何等嬌貴。以此句留與下部後數十回『寒冬噎酸虀,雪夜圍破氈』等處對看,可為後生過分之戒,嘆嘆!」 同回襲人藉口她家裡要贖她回去,藉此要挾規勸寶玉,庚本眉批:「花解語一段,乃襲卿滿心滿意將玉兄為終身得靠,千妥萬當,故有是。余閱至此,余為襲卿一嘆。丁亥夏,畸笏叟。」想必窮了之後寶玉不求進取,對家庭沒有責任感,使襲人灰心。正值榮府支持不了,把婢僕都打發了。花家接她回去,替她說親。她臨走說:「好歹留著麝月」,讓寶玉寶釵身邊還有個可靠的人。「寶玉便依從此話」(各本第二十回麝月篦頭一場後批註)。顯然寶玉也同意她另找出路。 第二十二回探春燈謎打風箏,庚、戚本批:「此探春遠適之讖也。使此人不遠去,將來事敗,諸子孫不致流散也。悲哉傷哉!」巧姐被「狠舅奸兄」所賣,——太虛幻境曲文——想必是流散後的事,所以被劉姥姥搭救後就跟著下鄉去了,嫁給板兒。「狠舅」可能是鳳姐的親信王信,在張華的官司里透消息與察院,與鳳姐胞兄王仁同是人字旁單名,當是堂兄——見第六十九回——與賈芹,草字輩族人中唯一的無賴。 分炊後寶玉住在郊外,重逢秦氏出殯途中的二丫頭。「寒冬噎酸虀,雪夜圍破氈」當是這時期的事。襲人嫁後避嫌疑,只能偶爾得便,秘密派人送東西來,至此不得不向蔣玉菡坦白,說出她的身世。蔣玉菡也義氣,把寶玉寶釵接到他們家奉養。所以後來寶玉出家不是為了受不了窮。 第五回十二釵又副冊上畫著一簇花,一床蓆子,題詞是: 枉自溫柔和順,空雲似桂如蘭。 堪羨優伶有福,誰知公子無緣。 末句下註:「罵死寶玉,卻是自悔。」 這批語只能是指作者有個身邊人別嫁,但是不怪她,是他自己不好。顯然襲人這人物也有所本。但是她去後大概至多有時候接濟他,書中不過是把她關心他的局面儘量發展下去——寫小說的慣技。 甲戌本「凡例」說:「此書只是著意於閨中,故敘閨中之意切,略涉於外事者則簡,……凡有不得不用朝政者,只略用一筆帶出……」雖然是預防文字獄,自衛性的聲明,也是作者興趣所在。寫賈家獲罪受處分,涉及朝政,一定極簡略,只著重在貧窮與種種私人關係上。問題是榮府擁有京中偌大房地產,即使房子燒了,地也值錢,無論賈環怎樣搗亂,一時也不至於落到「噎酸虀」、「圍破氈」的地步。這是百回《紅樓夢》後廿回唯一的弱點。 遣散婢僕後守著破敗的府第過活,這造意本來非常好,處處有強烈的今昔對照。宋淇《論大觀園》,說「《紅樓夢》幾乎遵守了亞里士多德的三一律;人物、時間、地點都集中濃縮於某一個時空中間。」如果能看到原有的後廿回,那真是完全遵守三一律了。但是後來的這局面不是寫實的藝術,而是有假想性的。在實生活里,大城市裡的園林不會荒廢,不過易主罷了。 要避免寫抄沒,不抄家而驟衰,除非是為了打點官司,傾家蕩產。但是書中的「當今」是「仁孝赫赫格天」的聖主,怎麼能容許大臣貪贓枉法?書中官吏只有賈雨村「徇情枉法」,巴結上了王子騰賈政賈赦,畢竟後來也丟官治罪。 第六十三回寶玉與芳官談土(吐)番(蕃)與匈奴:「……這兩種人自堯舜時便為中華之患,晉唐諸朝深受其害,幸得咱們有福,生在當今之世,大舜之正裔,聖虞之功德,仁孝赫赫格天,億兆不朽,所以凡歷朝中跳梁猖獗之小丑,到了如今,不用一干一戈,皆天使其拱手俛頭,緣遠來降。……」顯指滿清統治蒙藏新疆。將康熙比虞舜,因為順治出家,等於堯禪位於舜。 以曹家的歷史,即使不露出寫本朝的破綻來,而表明是宋或明,以便寫刑部貪污,恐怕仍舊涉嫌「借古諷今」。所以大概沒有選擇的餘地,為了寫實與合理,只好寫抄沒,不過是抄得罪有應得。 脂硯批第二十七回紅玉去伺候鳳姐:「奸邪婢豈是怡紅應答者,故即逐之。……己卯冬夜。」畸笏七年後批這條批:「此系未見抄沒獄神廟諸事,故有是批。丁亥夏,畸笏叟。」又在甲戌本此回回末總評里詳加解釋:「鳳姐用小紅,可知晴雯等埋沒其人久矣,無怪有私心私情。且紅玉後有寶玉大得力處,此於千里外伏線也。」第二十六回他又批:「獄神廟回有茜雪紅玉一大回文字,惜迷失無稿,嘆嘆!丁亥夏,畸笏叟。」脂硯一七五九年冬批書,還沒看見獄神廟回。當時此回還沒寫出來。此外似乎也沒有別的抄沒文字。一七五四本改到第七十四回為止,回內探春預言抄家;次年又在第十三回由秦氏託夢預言抄家。但是停頓了至少五年才寫,可見棘手。 總結一下: 庚本回前附葉總批有三張沒有書名,款式自成一家,內容顯系現批這三回的最初定稿——第十七、十八合回、第七十五回;另一總批橫跨第四十七、四十八回,二回可視作一個單位。 第十七、十八合回有賈赦罪案的伏線,第四十七、四十八回有賈赦罪案,第七十五回有賈政罪案。賈赦賈政犯重罪,都不合寧為禍首的太虛幻境預言。再加上這兩個事件與他回間的矛盾,可見是後添的。從這三回間的關連上,看得出是三回同時改寫的,賈政的罪行最後寫,因為距元妃這一支被連累的原意最遠。第七十五回是一七五六年初夏謄清,這三回當是同年季春改寫的。 「脂硯齋重評石頭記」書名內的「重評」是狹義的指再評。庚本的十六張典型格式的回前附葉來自一七五四本——脂硯齋甲戌再評本。只有這三張沒有書名,因為已經不是一七五四年,批者也不是脂硯。 一七五四本延遲元妃之死,目的在使她趕得上看見母家獲罪,受刺激而死。但是她與賈珍的血統關係較遠,所以為了加強她受的打擊,一七五六年又改去寧為禍首,末了索性將賈珍的罪行移到賈政名下,讓賈政成為主犯。 第六十四回有甲(全抄本)、乙(戚本)、丙(己卯本抄配)三種,歧異處顯然是作者自改。此外鮑二夫婦甲乙同作寧府僕人。 鮑二夫婦的雙包案,是因為先有第六十四回甲乙,此後添寫第四十三、四十四潑醋二回時,為了潑醋餘波內的一句諧音趣語,需要提前用「鮑二家的」這名字。而她既然死在這兩回內,後文不能再出現,於是又改寫第六十四回補漏洞,將新寡的多姑娘配給喪妻的鮑二。但是第七十七回多渾蟲仍舊健在。 第七十七回內,書中去年的事已是「前年」了,是早本多出一年來。 第六十四回乙回末有一對後加的詩句,所以此回是一七五五年詩聯期改寫的。因此第六十四回丙是一七五五年後改寫的,距此書早期隔得年數多了,所以作者忘了第七十七回有多渾蟲夫婦。 新添了潑醋二回後,第四十七回插入潑醋餘波,帶改這一回與下一回,插入賈赦罪案,又在第十七、十八合回加賈赦罪案的伏筆;又更進一步加上第七十五回賈政罪案,一七五六年初夏謄清此回。同時又補了第六十四回關於鮑二夫婦的漏洞——這是第六十四回丙,一七五五年後寫的——因此上述一聯串改寫都是在一七五六年春。 第四十三回祭釧是新添的兩回之一,引起金釧兒本身是否也是後加的問題。庚本格式典型化的回前附葉總批都是一七五四本保留的舊批。金釧兒在第三十、三十二回都很重要,而這兩回的總批都沒有提起她。 第三十六回內王夫人向薛姨媽鳳姐等說:「你們那裡知道襲人那孩子的好處。」句下各本批註:「『孩子』二字愈見親熱,故後文連呼二聲『我的兒』。」「後文」指第三十四回王夫人與襲人的談話。這是第三十六回原在第三十四回前的一個力證。 第三十三至三十五這三回寫寶玉挨打與挨打餘波。第三十六回回末湘雲回家去了。原先湘雲回去之後寶玉才挨打,因此挨打後獨湘雲未去探視。挨打本來只為了琪官,今本插入金釧兒之死,第三十六回移後,湘雲之去宕後,零星的湘雲文字也勻了點到挨打三回內,免得她失蹤了。三回內,部份原文連批註一同保留了下來;此外這三回一清如水,完全沒有回內批。傅秋芳一段是原有的;早本寶玉年紀較大,因此傅秋芳比今本的寶玉大八九歲。 第三十四回有加金釧後又一次改寫的痕跡。己卯本此回回末標寫「紅樓夢第三十四回終」。在一七五四本前,書名「紅樓夢」期間,此回顯已定稿,加金釧後又改過一次了。因此加金釧還在「紅樓夢」期前。 全抄本第二十四回的一句異文透露晴雯原有母親,下場應與金釧兒相仿。此後晴雯的身世與結局改了,被逐羞憤自殺成為一個新添的人物的故事。但是早在「紅樓夢」期前已經加了金釧兒,直到一七五六年才添寫祭金釧,因為與祭晴雯犯重,所以本來沒有,醞釀多年,終於寫了青出於藍的祭釧。 明義《題紅樓夢》詩中詠小紅的一首,內容與第二十回麝月篦頭一段相仿。周汝昌說就是指麝月那一場,「小紅」是借用婢妾的泛名。 第二十四回寶玉初見紅玉,第二十六回紅玉佳蕙談話,兩節都來自晴雯金釧兒還是一人的早本。百回《紅樓夢》前,金釧兒已是另一人,當然這《紅樓夢》中已有紅玉這兩場。初見一場末尾又解釋紅玉通稱小紅,因為避諱寶玉黛玉的「玉」字。這樣著重介紹小紅這名字,明義詩中不可能稱麝月為「小紅」,混淆不清。而且詩中是白晝,別的丫頭們都不知到何處遊玩去了;第二十回麝月那一節是晚上,丫頭們正月里都去賭錢了,情景也不合。 明義詠襲人被寶玉換系汗巾的一首詩也與今本情節不同。這一首是詠紅玉,廿首中只有這一首用書中人名,因為恰合「小紅」的典故。 篦頭一節是麝月「正文」,卻是套用早本紅玉篦頭。麝月是寫曹雪芹的妾,但是她的正傳是真人而非實事,也可見書中情事是虛構的,不是自傳。 戚本、蒙古王府本共有的一則總批與畸笏的一條批都說此書「百回」。蒙本獨有的一條,批第三回襲人勸黛玉不要為寶玉瘋瘋癲癲摔玉傷感,否則以後傷感不了這許多:「後百十回黛玉之淚總不能出此二語。」「百十回」類似「眾里尋他千百度」、「感慨萬千」;「百十」、「千百」、「萬千」都是約莫的計算法。周汝昌誤以為證實全書一百另十回。 八十回本加「後卅回」,應有一百十回。但是「後卅回」這名詞只出現過一次,在補錄的第二十一回回前總批里。這條批也同時提起「題紅樓夢一律」,顯然當時書名「紅樓夢」。明義所見《紅樓夢》已完,因此當時還沒有八十回本之說。「後卅回」是對前七十回而言的。 脂批透露百回《紅樓夢》八十回後榮府雖然窮困,賈赦的世職未革,宅第也並未沒收,顯然沒有抄家。獲罪止於毀了寧府,使尤氏鳳姐都被休棄。榮府一度苦撐,也終於「子孫流散」。 書中不但避免寫抄沒,而且把重心移到長成的悲劇上——寶玉大了就需要遷出園去,少女都出嫁了,還沒出事已經散場。大觀園作為一種象徵,在敗落後又成為今昔對照的背景,全書極富統一性。但是這塊房地產太值錢了,在政治清明的太平盛世,一時似乎窮不到這步田地。這也是因為文字獄的避忌太多,造成一個結構上的弱點。為了寫實,自一七五四本起添寫抄沒。 寶玉大致是脂硯的畫像,但是個性中也有作者的成份在內。他們共同的家庭背景與一些紀實的細節都用了進去,也間或有作者親身的經驗,如出園與襲人別嫁,但是絕大部份的故事內容都是虛構的。延遲元妃之死,獲罪的主犯自賈珍改為賈赦賈政,加抄家,都純粹由於藝術上的要求。金釧兒從晴雯脫化出來的經過,也就是創造的過程。黛玉的個性輪廓根據脂硯早年的戀人,較重要的寶黛文字卻都是虛構的。正如麝月實有其人,麝月正傳卻是虛構的。 《紅樓夢》是創作,不是自傳性小說。 一九七六年九、十月改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