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樓風俗譚 · 林如海和「鹽政」

鄧雲鄉 《紅樓風俗譚》
俞平伯先生於一信中偶談到「紅樓」事云: 太平湖風景至佳,又得雅吟信美。只是瀟湘儉妝上船,未免被作者瞞過。鹽務是最闊之差,屢見記載,兄必知之。比北京之破落侯門為遠勝矣。如此用筆,一洗熟套,以豪富驕人,尚得為瀟湘女耶!偶發狂言,聊博一笑。 所談即林黛玉之父當時是極闊的官,比衰落的賈府要闊氣。而在書中,似乎林家較窮,而賈家極闊,作者所寫,給讀者一種這樣的感覺。此即所謂「被作者瞞過」也。二是說作者如此寫,正是「一洗熟套」,使林黛玉這樣一個人物不是「以豪富驕人」的人。這兩點所提十分有意思,因為現在一般讀者,不大了解當時的真實歷史;即過去的讀者,也往往為作者藝術魅力所感染,對林黛玉寄予無限同情,而忽略這點。似乎林黛玉一開始就是無依無靠,家道寒素,寄人籬下的形象了。其實不盡然,這要從林黛玉父親的官職說起。 林黛玉的父親是什麼官呢?見《紅樓夢》第二回《賈夫人仙逝揚州城》,文云: 這林如海姓林名海,表字如海,乃是前科的探花,今已升蘭台寺大夫,本貫姑蘇人氏,今欽點為巡鹽御史,到任未久。原來這林如海之祖,也曾襲過列侯的。今到如海,業經五世。起初只襲三世,因當今隆恩盛德,額外加恩,至如海之父,又襲了一代,到了如海,便從科第出身。雖系世祿之家,卻系書香之族。只是這林家支庶不盛,人丁有限…… 這就是林黛玉家的簡譜和她父親的官職,提到出身,提到官銜,提到職務。「脂評」甲戌本於「今已升至蘭台寺大夫」一句上有眉批云: 官制半遵古名亦好。余最喜此等半有半無,半古半今,事之所無,理之必有。極玄極幻,荒唐不經之處。 這段「脂批」,是同曹雪芹原文有密切關係的。什麼叫「半古半今」呢?因其所寫林如海官名,「探花」是通俗叫法,「蘭台寺大夫」是古代官職稱呼,「巡鹽御史」又是當時對「鹽運使」的一般叫法。現先作簡單解釋。 「探花」是殿試的第三名,正稱「賜進士及第」,或曰「賜進士一甲第三名及第」。明清兩代,比較嚴格地重視科舉考試,為國家按層次遴選人才的制度。長期在社會上形成風尚,有了普遍的社會榮譽感。凡是經府考,中了秀才;省考秀才,稱作鄉試,中了舉人;京中禮部考各省舉人,發榜舉中二三百人,稱作貢士;這些貢士,全部再在皇宮經皇帝派大臣考一天,叫作殿試。閱卷官將最好的試卷送給皇帝親定名次,分一、二、三甲,也就是一、二、三等。一甲只三名,稱「賜進士及第」,總名稱三人一樣,寫履歷就這樣寫,寫出名次。一般第一名叫「狀元」、二名「榜眼」、三名「探花」,這是最大的榮譽。二甲二三十人,稱「賜進士出身」,即俗稱的「翰林」。三甲一二百人,稱「同進士出身」。一甲三人因系皇帝親自取中,人稱「天子門生」。清代殿試地點,幾次改動。最初在太和殿階下,風雨改在殿東西兩廡。雍正元年因天寒改在太和殿內,乾隆末,改在保和殿。《紅樓夢》時代,正是在太和殿殿試的年代,林如海如果是有真實歷史背景的人,那他肯定是參加過太和殿殿試了。 《紅樓夢》時代,國家最高級科舉考試會試、殿試,取中的人數並不一致。如在曹雪芹寫書的年代,乾隆十九年甲戌,現存《紅樓夢》「甲戌本」,是年曹三十二歲,是年會試中莊培因等二百三十三人。乾隆二十四年,曹三十七歲,現傳「脂批己卯本」,其年非會試年,其前乾隆二十二年中蔡以台等二百四十二人,其後乾隆二十六年中王傑等二百一十七人。 會試、殿試後,便由國家,具體執行單位是吏部分配工作。前三名按名次,照例狀元是修撰,榜眼、探花是編修,二甲、三甲以下分別授予庶吉士、主事、中書、行人、評事、博士、推官、知州、知縣等官。這些官吏,多數是京官,少數是外官,即地方官,如推官、知州、知縣等,其等級在六、七品之間,如京官修撰從六品、編修正七品,外官推官從六品、知縣正七品。京官中又分兩種,一是修撰、編修、庶吉士,這都是翰林院的職稱,等於清代的高級官吏培養所,機會巧,年青時得二甲進士,一般叫翰林,分發庶吉士,一兩年轉為編修,經考差到外省作兩次正副主考,取中幾百名舉人,就是他的門生,形成一種政治力量。然後外放、內轉,不到二十年,便可升到巡撫、總督、侍郎、尚書。清代的大官,大多數都是由這條路升上來的。京官另一種是主事、中書類的各部的實缺官,有具體工作,年代長了,熟悉業務,升轉反而較慢,有人可能作上二三十年主事,即所謂「老郎曹」了。 不管是豪門貴戚子弟,或是邊遠省分寒門小戶的子弟,只要一中進士,便授於這些官職,而且是國家任命。因當時考試制度十分嚴格,淘汰率大,能考中進士,的確不易,大多真有些才學,以這樣出身擔任官職,縱然是出自豪門貴戚之門,社會也不會認為你是依靠權勢得官的,認為是靠自己才學所得,比捐班、蔭功等等途徑做官要光榮的多,感覺到是榮耀的。因此《紅樓夢》說林如海「雖系世祿之家,卻是書香之族」,因而能得中「探花」,「從科第出身」,這些都是讚賞的話。所說「前科」,最少是指三四年前的事,最多是五六年。如本年或去年是會試年,那本年或去年得中者稱「本科」,在此前三年的那科稱「前科」。再往前則以「干支」稱科名了。鄉試逢子、午、卯、酉年舉行,會試逢辰、戌、丑、未年舉行。如甲子科舉人,乙丑科進士之類,本科、前科之前的各科,均如此稱呼了。時代隔閡,只「前科」一個口頭語,便要作這些解釋,深感歷史變化之速。 「今已升蘭台寺大夫」,「升」易理解,中探花、授翰林院編修,是正七品,一升六品,再升五品、四品。「蘭台寺大夫」是幾品呢?清代沒有此官名,這是古代的官名。漢明帝就曾召《漢書》作者班固為「蘭台令史」。唐李商隱詩:「走馬蘭台類轉蓬。」所謂「蘭台」,就是明清官場中說的「御史台」,漢代宮中藏書之所叫「蘭台」,以御史中丞主管,後來設官叫「蘭台令史」,專管治理圖籍文書。唐初曾改秘書省為「蘭台」。御史中丞在西漢時叫「御史大夫」,居殿中蘭台,兼司糾察。東漢成立御史台,中丞出為「台率」,因而御史台雅稱「蘭台」。御史台不入詩,「蘭台」便可入詩了。 清代御史台就是都察院,設左都御史、左副都御史(俱滿、漢二人,正二品、正三品)為領導,下面分管各省的御史很多,管監察,權很大。另京中有巡城御史。以上是京官。所謂「凡有政事背謬及貝勒、大臣驕肆慢上者,許直言無隱」。就是一般御史,都有言權,可以直接寫奏摺向皇帝報告官吏弊端。 外省總督、巡撫,要「察吏安民」,管地方官。因有「右都御史」、「右副都御史」等銜。由於鹽關係民生至重,秦漢以來,一直是官賣。鹽政十分重要,清代設「巡鹽御史」,兩淮、兩浙、長蘆、河東各一人。《清史稿·職官志》記:「都轉鹽運使司鹽運使,從三品。」又云:「初差御史巡視鹽課……康熙六年,定各部郎員並差滿、漢各一人。八年仍改御史。十年定差一人,十一年俱各省巡撫兼理。十二年復差,後兼差內府員司,並稱鹽政。」兩淮鹽務官吏的差遣,在清代也有過不少變化。但總的職務是一樣的。 《紅樓夢》第二回介紹林如海,第一句「那日偶又游至維揚地方,聞得今年鹽政點的是林如海」,稱「鹽政」,是當時最普通的稱呼;第二「今已升蘭台寺大夫」,是用古稱代替「御史」一詞;第三「今欽點為巡鹽御史」,又是當時的真實叫法了。所以《脂評》讚賞其「半今半古」的寫法。所謂「事之所無、理之必有」,實際也就是「真事隱」,「理卻真」或「史卻真」了。 吉慶《兩淮鹽法志》卷二十三《官制》: 兩淮巡鹽御史:康熙四十三年,戶部復准:「兩淮鹽課事務,請照江寧、蘇州織造郎中曹寅、李煦所請,令其輪流各兼理一年。」 另《關於江寧織造曹家檔案史料》中收有曹寅《謝欽點巡鹽並請陛見折》,內云:「去年奉旨著與李煦輪管鹽務,今又蒙欽點臣寅本年巡視兩淮。」 以上所引,都可以說是《紅樓夢》中所寫林如海官的歷史背景依據。 林如海的官,簡單地說,就是「兩淮鹽政」。兩淮鹽政是管什麼的官?為什麼平伯先生信中說「鹽務是最闊之差」呢?半世紀前,或者更早些,凡是看懂《紅樓夢》的人,對此都有一定的常識,雖或不知其詳,但都懂此事實。今天讀者,則對此史實,不加解說,很難理解了。 柴米油鹽是家家每天必需品,我國自漢代桓寬著《鹽鐵論》時代開始,即十分重視。歷史上鹽都是官賣,派官管理鹽的生產與販賣,徵收鹽稅,是國家重要財政收入。明清以來,在重要生產食鹽的地方,如長蘆(天津沿海產鹽區)、河東(山西西南黃河彎處鹽池產鹽區)、兩淮(江蘇蘇北沿海產鹽區)等處,由皇帝親派監察御史巡視這些地方的鹽務。生產、販運等等都歸他全權管理,均設有龐大的辦事機構,即鹽運使衙門。兩淮的設在揚州,是最大的。「御史」是官名,「鹽政」是差事,似乎是臨時差遣,所以叫「點」,不叫「授」。關於我國鹽政著名著作《鹽政志》的作者朱廷立,就是以河南道監察御史奉使清理兩淮鹽政。這是明代情況,他的「官」是京中都察院「河南道監察御史」,他的差是「鹽政」。以此一例,就明白曹雪芹寫林如海「升」和「點」的內容和道理了。 當時鹽政,簡單說是為國家徵收鹽稅,監督鹽商的專賣。當時所謂「官鹽」,並非真是國家賣,而是分地區,把某地專賣權,某些生產權包給商人,由他們向國家交鹽稅,謂之「鹽課」;由他們經營生產、運銷,這就是著名的揚州鹽商。因是專賣,壟斷生意,所以利潤很大,不愁賣不掉,鹽商大發其財,都成了歷史上著名的富翁。揚州成了歷史上最繁華的城市。 鹽商向國家繳納鹽稅,分三種: 灶課,鹽灶鹽田之地稅,由灶丁繳納; 引課,為運鹽之稅,由引商繳納; 雜課,鹽廠房稅、養廉公費等等。 灶課是生產鹽的地方的稅。灶戶用海水煮鹽,是很艱苦的勞動。但要受到場主即鹽商催稅、催鹽的嚴重剝削,生活十分悲慘。與《紅樓夢》同時代,乾隆吳蔚光《素修堂詩集》有樂府古詩《悲灶戶》,詩云: 灶戶灶戶家海邊,搬柴運鹵官鹽煎。 …… 一灶煎得鹽幾斤,一斤賣得錢幾文。 糴米煮糜復難飽,況復柴荒兼鹵少。 柴荒鹵少口似箝,場戶按戶催鹽煎。 有時旺產走相賀,商家早斷付場課。 詩較長,擇引數句,以見灶戶艱辛,用知歷史實況。最後一句是有時煮的鹽多,鹽商卻不來收購,但是仍要「付場課」,就是繳納灶丁灶稅,剝削是嚴重的。鹽政和鹽商的豪富,實際是剝削生產鹽的鹽丁灶戶;另一面又剝削廣大的賣鹽者、買鹽者。 引課是鹽商繳納的稅,所謂「引」,就是由鹽政衙門按分區界限發給鹽商運輸出售官鹽的憑證。各鹽商營業地區是限定的,每次由產鹽的沿海運鹽到各自經營的區域去賣,數量等等國家都是有規定的。道光時歐陽兆熊《水窗春囈》中記云: 淮鹽額銷引一百二十九萬餘道,每引四百斤,湖南北居十分之六,而江西次之。 另同時謝元淮《養默山房詩稿》收有《鹺言》二十首,是專講鹽政的組詩,其「兩淮引稅額、歲納百萬強」句下注云: 淮南北共行綱食鹽一百六十八萬五千四百九十二引。計正課銀二百十九萬七千二百七十二兩零。又加雜項雜費百餘萬合三百餘萬兩。 再據《兩淮鹽法志》「征額」載云: 再淮部頒引目共一百五十九萬八千五百五十五引,每引征銀自一兩一錢二分至八錢零止,各地方則例不等,每年共額徵正課銀一百六十七萬九千一百六十六兩零。額徵灶戶折價銀七萬七千二百三十五兩零,共銀一百七十五萬六千四百一兩零,此歷年奏銷之定數。 此書所載除正額銀糧外,尚有雜項銅斤銀五萬兩、河餉銀五萬兩、紙朱錢四千七百九十餘兩、還有鹵稅銀、積余銀、織造銀、經費銀、解費腳價銀、雜項銀等等,不一而足。這就是前面所說的「雜課」。 「雜課」中的「養廉銀」,就是給官吏的額外薪俸,為數也很大。鹽政照有三萬八千餘兩剩餘銀,歸院、道各半使用。 康熙年間,全國稅收總額不過二三千萬兩銀子,兩淮鹽課就占近十分之一。可見這個衙門的財富之多。明清鹽務是十分複雜的,這是專門歷史,難用有限的材料和篇幅說清。此處舉幾個很簡單的例子,不過證實前文所說的「鹽務是最闊之差」罷了。在書中雖未細寫林如海的豪富,他卻擔任了這一最闊的差事。而給讀者的感覺,似乎林妹妹家比賈家要窮的多,因此平伯先生說「未免被作者瞞過」,所指正在於此。 鹽商向鹽政衙門繳納稅銀,買了「鹽引」,即收購運銷食鹽的「憑證」,這就叫「官鹽」。因為是專利,利潤自然很大。但奸商的貪利之心是無止境的,往往鹽又壞,價又高。這樣就出現了不領「鹽引」,偷運食鹽出售的「私鹽」。清人吳慈鶴《官鹽行》詩云: 官鹽如泥直四十,私鹽二十翻雪粒。 官鹽在城不在村,村人買鹽還入城。 私鹽遠近隨所至,夜半為市常喧爭。 詩句明白地寫出了「官鹽」之害。但封建政府為了稅收,必須保護「官鹽」,打擊「私鹽」。販私鹽利之所在,但長途販運,十分辛苦,被官方發現捉住,要犯罪。因此販私鹽都是鋌而走險的人,甚或刀槍武裝販私鹽,謂之「鹽梟」。「鹽政」也負有捉拿「鹽梟」之責,實際上是保護了鹽商的利益,也保護了鹽政衙門自己的利益。 林如海作鹽政一年有多少收入呢?先引歐陽兆熊《水窗春囈》所記: 鹽政盛時,鹽政一年數十萬,運司亦一二十萬……候補且有坐薪,皆數百金一年,各省作宦,無兩淮之優裕者。 《紅樓夢》第七十二回,鳳姐、賈璉因為小太監借銀子(實際是太監打秋風、敲竹槓),去押金項圈來應付,賈璉嘆窮經道:「這會子再發個三、五萬的財就好了。」出口只是三、五萬,便算發財,比起鹽政一年數十萬的收入,那太不成比例了。又據《關於江寧織造曹家檔案史料》中所載《內閣起居註冊》云:「兩淮運使一年應得銀七萬兩,李陳常將此項銀蠲免一年,止取五千兩,故商人等無不心服也。」這是官文書記載,而且只是一筆收入,也幾乎等於賈璉想發財數字的二倍。林如海如是真實「鹽政」,其收入不是要比「空架子」的賈家闊多了嗎? 當然收入多,開支更大,曹雪芹的先人曹寅及其親戚李煦都是以織造幾度兼管兩淮鹽務的「鹽政」,生活豪奢、官場應酬、孝敬皇帝、迎接鑾駕、修工造園,再加管理不善,下屬欺騙……真是銀子像水一般流來,又像水一般流走,最後虧欠帑金一百八九十萬。曹雪芹寫林如海官職時,他先人的舊事,自在他記憶之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