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其芳散文選 · 序
出版社約我編一本散文選集,我遲疑了很久。
如果按照莫里哀的戲劇里的一位哲學教師的解釋,我們嘴裡說的話就是散文,這樣的散文我是寫過的。如果把它當作一種文學創作,那我就很懷疑,到底我曾經寫過幾篇那樣的文章了。世界上有時是有名實不完全相符的事情的。我被看作曾經寫過散文,大概就是屬於這一類的事情吧。
而且說到選集,那是應該從大量的作品中去選的。二十多年來,除開純粹議論性的文字不計外,我一共不過寫了四五本薄薄的雜文集子,哪裡能夠從它們選出一本來呢?至於自選選集,我沒有考證過,不知始於何時,但現在卻很流行了。按道理,作者是應該自知其作品之美惡的,因而也就好像沒有理由反對這種辦法。不過事實上作者選自己的作品是否能夠作到和別人一樣客觀,公正,我卻也是懷疑的。
今年夏天有一個短短的假期,晚上熬夜寫我的關於《紅樓夢》的論文,白天精力疲憊,不能做什麼費力的事情,我記起了一年多以前的出版社的舊約,就把過去寫的那些小冊子都從頭至尾看了一遍。結果居然也選出來了這樣一些長長短短的文章。
現在有些人好像主張在我們的語言文字里廢除「難過」這一類的詞彙。據說用了這一類的詞彙就是感情不健康。但沒有辦法,當我讀完了過去寫的那些小冊子,雖然也選出了這樣一本,我的心境卻實在不能用別的字眼來說明,只有叫作很難過。這還不僅由於可選的文章太少。一個人的生命過去了很多,工作的成績卻很少,這已經是夠不快活的事情了;但更使我抑鬱的還是我發現了這樣一個事實:當我的生活或我的思想發生了大的變化,而且是一種向前邁進的變化的時候,我寫的所謂散文或雜文卻好像在藝術上並沒有什麼進步,而且有時甚至還有些退步的樣子。所以抗日戰爭中寫的那些文章,我只選了四篇;整風運動後寫的那些雜文,我只選了五篇。這倒主要不是因為《星火集》和《星火集續編》還在印行,不應多選,而是就文章而論,我覺得實在再也選不出來了。我想,一個認真的有責任感的人,他發現他的工作做得不好,因而難過,這倒是正常的。如果他無動於衷,滿不在乎,那才真是他的頭腦和心靈都有了毛病。因此,應該作的不是隱瞞這種事實和感情,而是給它們以恰當的解釋,並從其中得到可以得出的教訓。
那些成熟得比較早的作者,那些很有才能的作者,大概是不會有我這樣的經驗的。而一個平凡的人,當他的生活或他的思想發生了大的變化的時候,他所寫的東西的內容和形式往往不是他很熟悉的,就自然會反而顯得幼稚和粗糙。這就是說,他還需要成長和學習的時間。在那些時候,由於否定了過去的風格而新的風格又還沒有形成,由於否定了過去的藝術見解而新的藝術見解又還比較簡單,只是強調為當前的需要服務,只是強調內容正確和寫得樸素,容易理解,而且由於沒有從容寫作的時間,常常寫得太快,太容易,這也是一些原因。現在看來,只講求藝術的完美和不講求藝術的完美,都是不行的。
我選了一些我最早寫的東西。這本來是應該作一點說明的。但就在這個選集裡,已有好幾篇文章說到當時的生活和寫作的情形了。最近寫的《寫詩的經過》,又說明了一次。一個人老是說自己的過去的事情,實在是很無味的。這裡就不再重複了。那時候寫的短文,內容太壞的自然沒有選;就是入選的幾篇,也仍然是帶有當時的思想落後的色彩的,只是今天看來過於刺目的謬誤的地方,我略為作了一些刪節。
曾經想為這個小冊子取一個別的名字。但怕有些讀者誤以為這是一本新書,結果就還是用了這個很普通而且名實不完全相符的名字:《散文選集》。
一九五六年九月九日於北京西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