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愈文集 · 藍田縣丞廳壁記

韓愈 《韓愈文集》
丞之職所以貳令[1],於一邑無所不當問。其下主簿、尉[2],主簿、尉乃有分職[3]。丞位高而偪[4],例以嫌不可否事[5]。文書行[6],吏抱成案詣丞[7],卷其前[8],鉗以左手[9],右手執紙尾[10],雁鶩行以進[11],平立,睨丞曰[12]:「當署。」丞涉筆占位[13],署惟謹[14],目吏,問:「可不可?」吏曰:「得。」則退。不敢略省[15],漫不知何事[16]。官雖尊,力勢反出主簿、尉下。諺數慢[17],必曰「丞」。至以相訾謷[18]。丞之設,豈端使然哉[19]? 博陵崔斯立[20],種學績文[21],以蓄其有[22],泓涵演迤[23],日大以肆[24]。貞元初[25],挾其能戰藝於京師[26],再進再屈千人[27]。元和初[28],以前大理評事言得失黜官,再轉而為丞茲邑[29]。始至,喟曰[30]:「官無卑,顧材不足塞責。」[31]既噤不得施用[32],又喟曰:「丞哉,丞哉!余不負丞,而丞負余。」則盡枿去牙角[33],一躡故跡[34],破崖岸而為之[35]。 丞廳故有記,壞漏污不可讀。斯立易桷與瓦[36],墁治壁[37],悉書前任人名氏。庭有老槐四行,南牆巨竹千梃[38],儼立若相持,水虢虢循除鳴[39]。斯立痛掃溉[40],對樹二松,日哦其間。有問者,輒對曰:「余方有公事,子姑去。」 考功郎中、知制誥韓愈記[41]。 【注釋】 [1]丞:縣丞。貳:副職,輔佐之意。唐代官職制度,京都周邊的各縣除了設置縣令之外,還設置了縣丞,以輔助縣令。 [2]主簿、尉:很小的官職,位居縣令、縣丞之下。 [3]分職:官職各有分工。 [4]偪:同「逼」,逼近,侵迫。此句之意是縣丞的官職比主簿、尉要高,又與縣令的官職臨近。 [5]例以嫌不可否事:按照慣例縣丞因為要避嫌,所以對公事不能發表自己的看法。 [6]文書:公文。 [7]成案:既定的案卷。 [8]卷其前:捲起公文的前面部分,也就是不讓縣丞知道公文的內容。 [9]鉗:夾住。 [10]執紙尾:指著文書尾部的地方。 [11]雁鶩行以進:雁鶩飛行的時候是有一定順序的,在此暗指簽名也是按照官員職位大小順序而簽的。 [12]睨:斜視。 [13]涉筆:動筆。 [14]謹:含有恭敬之意。 [15]略省:稍微詢問一下。 [16]漫:茫然,迷茫。 [17]數:列舉。慢:閒散、多餘的官。 [18]訾謷:詆毀。 [19]端:原本,本來。 [20]博陵:地名,位於今河北蠡縣。 [21]種學績文:崔斯立治學像耕田緝麻一樣勤奮苦讀,有很深的功底。績:緝麻。 [22]蓄:積累。 [23]泓涵演迤:兼容並包。 [24]日大以肆:一天天進步,以至於才華橫溢。 [25]貞元:唐德宗的年號。 [26]戰藝:在此指參加科考。 [27]再進再屈千人:指在進士第、博學宏詞兩次考試之中位居第一,藝壓眾人。 [28]元和:唐憲宗的年號。 [29]再轉:指兩次遷謫。 [30]喟:喟嘆。 [31]顧:只是。塞:充。 [32]噤:閉嘴,不說話。 [33]枿:同「櫱」,絕。 [34]一躡故跡:完全踩著以前的足跡,與以前一樣。 [35]崖岸:險峻的山崖、堤岸,在此指人不隨和、高傲。破崖岸:摧毀原本的銳氣。 [36]桷:方椽。 [37]墁:塗飾。 [38]梃:株,棵。 [39]虢虢:形容流水聲。除:庭階。 [40]痛:徹底,完全。 [41]考功郎中:官職名,屬吏部,主要掌管對官吏的選拔。知制誥:官職名,主要負責起草詔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