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愈文集 · 張中丞傳後序

韓愈 《韓愈文集》
元和二年四月十三日夜[1],愈與吳郡張籍閱家中舊書[2],得李翰所為《張巡傳》[3]。翰以文章自名[4],為此傳頗詳密。然尚恨有闕者,不為許遠立傳[5],又不載雷萬春事首尾[6]。 遠雖材若不及巡者,開門納巡,位本在巡上。授之柄而處其下[7],無所疑忌,竟與巡俱守死,成功名,城陷而虜,與巡死先後異耳。兩家子弟材智下,不能通知二父志[8],以為巡死而遠就虜,疑畏死而辭服於賊。遠誠畏死,何苦守尺寸之地,食其所愛之肉,以與賊抗而不降乎?當其圍守時,外無蚍蜉蟻子之援[9],所欲忠者,國與主耳,而賊語以國亡主滅。遠見救援不至,而賊來益眾,必以其言為信;外無待而猶死守[10],人相食且盡,雖愚人亦能數日而知死處矣。遠之不畏死亦明矣!烏有城壞其徒俱死,獨蒙愧恥求活?雖至愚者不忍為,嗚呼!而謂遠之賢而為之邪? 說者又謂遠與巡分城而守,城之陷,自遠所分始。以此詬遠,此又與兒童之見無異。人之將死,其藏腑必有先受其病者;引繩而絕之,其絕必有處。觀者見其然,從而尤之,其亦不達於理矣!小人之好議論,不樂成人之美,如是哉!如巡、遠之所成就,如此卓卓,猶不得免,其他則又何說! 當二公之初守也,寧能知人之卒不救,棄城而逆遁?苟此不能守,雖避之他處何益?及其無救而且窮也,將其創殘餓羸之餘[11],雖欲去,必不達。二公之賢,其講之精矣!守一城,捍天下,以千百就盡之卒,戰百萬日滋之師,蔽遮江淮,沮遏其勢[12],天下之不亡,其誰之功也!當是時,棄城而圖存者,不可一二數;擅強兵坐而觀者,相環也。不追議此,而責二公以死守,亦見其自比於逆亂,設淫辭而助之攻也。 愈嘗從事於汴、徐二府,屢道於兩府間,親祭於其所謂雙廟者[13]。其老人往往說巡、遠時事云:南霽雲之乞救於賀蘭也[14],賀蘭嫉巡、遠之聲威功績出己上,不肯出師救;愛霽雲之勇且壯,不聽其語,強留之,且食與樂,延霽雲坐。霽雲慷慨語曰:「雲來時,睢陽之人,不食月余日矣!雲雖欲獨食,義不忍;雖食,且不下咽!」因拔所佩刀,斷一指,血淋漓,以示賀蘭。一座大驚,皆感激為雲泣下。雲知賀蘭終無為雲出師意,即馳去;將出城,抽矢射佛寺浮圖,矢著其上磚半箭,曰:「吾歸破賊,必滅賀蘭!此矢所以志也。」愈貞元中過泗州[15],船上人猶指以相語。城陷,賊以刃脅降巡,巡不屈,即牽去,將斬之;又降霽雲,雲未應。巡呼雲曰:「南八,男兒死耳,不可為不義屈!」雲笑曰:「欲將以有為也;公有言,雲敢不死!」即不屈。 張籍曰:「有於嵩者,少依於巡;及巡起事,嵩常在圍中[16]。籍大曆中於和州烏江縣見嵩[17],嵩時年六十餘矣。以巡初嘗得臨渙縣尉,好學無所不讀。籍時尚小,粗問巡、遠事,不能細也。云:巡長七尺余,須髯若神。嘗見嵩讀《漢書》,謂嵩曰:『何為久讀此?』嵩曰:『未熟也。』巡曰:『吾於書讀不過三遍,終身不忘也。』因誦嵩所讀書,盡卷不錯一字。嵩驚,以為巡偶熟此卷,固亂抽他帙以試[18],無不盡然。嵩又取架上諸書試以問巡,巡應口誦無疑。嵩從巡久,亦不見巡常讀書也。為文章,操紙筆立書,未嘗起草。初守睢陽時,士卒僅萬人[19],城中居人戶,亦且數萬,巡因一見問姓名,其後無不識者。巡怒,須髯輒張。及城陷,賊縛巡等數十人坐,且將戮。巡起旋,其眾見巡起,或起或泣。巡曰:『汝勿怖!死,命也。』眾泣不能仰視。巡就戮時,顏色不亂,陽陽如平常。遠寬厚長者,貌如其心;與巡同年生,月日後於巡,呼巡為兄,死時年四十九。」嵩貞元初死於亳宋間[20]。或傳嵩有田在亳宋間,武人奪而有之,嵩將詣州訟理,為所殺,嵩無子。張籍雲。 【注釋】 [1]元和二年:公元807年。 [2]張籍(約767-約830):字文昌,原籍吳郡(治今江蘇蘇州),少時遷和州烏江(今安徽和縣烏江鎮),唐代著名詩人,韓愈的學生。 [3]李翰:字子羽,趙州贊皇(今河北元氏)人,官至翰林學士。 [4]自名:自許。 [5]許遠(709-757):字令威。唐杭州鹽官(今浙江海寧)人,今伊橋人。唐開元末年進士。 [6]雷萬春:張巡部下的勇將。 [7]柄:權柄、權力。 [8]通知:通曉。 [9]蚍蜉:黑色大蟻。蟻子:幼蟻。 [10]外無待:睢陽被圍後,河南節度使賀蘭進明等皆擁兵觀望,不來相救。 [11]羸:瘦弱。 [12]沮遏:阻止。 [13]雙廟:張巡、許遠死後,後人在睢陽設立廟宇來祭祀他們,所以稱之為「雙廟」。 [14]南霽雲(712-757):生於魏州頓丘(今河南清豐)南寨村農民家庭。因排行第八,人稱「南八」。在平定「安史之亂」中屢建奇功。曾被遣至睢陽與張巡議事,為張所感,遂留為部將。 [15]貞元:是唐德宗李适的年號,785年至805年,共計二十一年。 [16]常:通「嘗」,以前。 [17]大曆:766年至779年。唐代宗李豫年號。 [18]帙:書套、書本。 [19]僅:差不多。 [20]亳:亳州,位於今安徽亳州市。宋:宋州,位於今河南商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