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愈文集 · 祭鱷魚文
維年月日,潮州刺史韓愈使軍事衙推秦濟[1],以羊一,豬一,投惡溪之潭水[2],以與鱷魚食,而告之曰:
昔先王既有天下,列山澤,罔繩擉刃[3],以除蟲蛇惡物為民害者,驅而出之四海之外。及後王德薄,不能遠有,則江漢之間,尚皆棄之以與蠻、夷、楚、越;況潮,嶺海之間[4],去京師萬里哉!鱷魚之涵淹卵育於此[5],亦固其所。
今天子嗣唐位,神聖慈武,四海之外,六合之內,皆撫而有之;況禹跡所揜[6],揚州之近地,刺史,縣令之所治,出貢賦以供天地宗廟百神之祀之壤者哉!鱷魚其不可與刺史雜處此土也。刺史受天子命,守此土,治此民,而鱷魚睅然不安溪潭[7],據處食民畜、熊、豕、鹿、獐[8],以肥其身,以種其子孫[9],與刺史抗拒,爭為長雄[10]。刺史雖駑弱[11],亦安肯為鱷魚低首下心,伈伈睍睍[12],為吏民羞[13],以偷活於此邪!且承天子命以來為吏,固其勢不得不與鱷魚辨。
鱷魚有知,其聽刺史言:潮之州,大海在其南,鯨、鵬之大,蝦、蟹之細,無不容歸,以生以食,鱷魚朝發而夕至也。今與鱷魚約:盡三日,其率醜類南徙于海,以避天子之命吏[14]。三日不能,至五日;五日不能,至七日;七日不能,是終不肯徙也。是不有刺史[15],聽從其言也;不然,則是鱷魚冥頑不靈,刺史雖有言,不聞不知也。夫傲天子之命吏,不聽其言,不徙以避之,與冥頑不靈而為民物害者,皆可殺。刺史則選材技吏民[16],操強弓毒矢,以與鱷魚從事[17],必盡殺乃止。其無悔!
【注釋】
[1]軍事衙推:官名,州刺史之屬官。
[2]惡溪:潮州境內一河流。
[3]列山澤:放火焚燒山林和沼澤。列:同「烈」,放火。罔繩:用繩結網捕捉。擉刃:用利刃刺殺。
[4]以與:以之給予。況潮嶺海之間:何況潮州在五嶺和南海之間。言其被視為蠻荒僻遠之地。
[5]涵淹:潛伏於水中。卵育:產卵繁殖。
[6]禹跡:夏禹治理洪水,足跡遍及九州,故以此稱中國的疆域。揜:同「掩」,覆蓋。
[7]睅然:瞪大眼睛,兇惡的樣子。
[8]據處:占據固定的地點。民畜:百姓的家畜。
[9]種:繁殖。
[10]長雄:稱雄。
[11]駑弱:才能低下而又懦弱。
[12]低首下心:甘心低頭,屈服聽命。伈伈:小心恐懼的樣子。睍睍:不敢睜眼看的樣子。
[13]為吏民羞:被官吏和百姓所恥笑。
[14]命吏:任命的官吏。
[15]是不有刺史:鱷魚眼中沒有刺史,即輕視刺史之意。不有:沒有。
[16]材技吏民:有才幹、有技藝(此指武藝高強)的官吏和百姓。
[17]以與鱷魚從事:以弓矢來對付鱷魚。從事:此指作戰、拼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