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非子譯註 · 第二十卷
忠孝第五十一 (第五十一篇 忠誠與孝順)
51.1 天下皆以孝悌忠順之道為是也,而莫知察孝悌忠順之道而審行之,是以天下亂;皆以堯、舜之道為是而法之,是以有弒君,有曲於父 [1] 。堯、舜、湯、武,或反君臣之義、亂後世之教者也。堯為人君而君其臣,舜為人臣而臣其君,湯、武為人臣而弒其主、刑其屍,而天下譽之,此天下所以至今不治者也。夫所謂明君者,能畜其臣者也 [2] ;所謂賢臣者,能明法辟、治官職以戴其君者也 [3] 。今堯自以為明而不能以畜舜,舜自以為賢而不能以戴堯;湯、武自以為義而弒其君長,此明君且常與而賢臣且常取也。故至今為人子者有取其父之家、為人臣者有取其君之國者矣。父而讓子,君而讓臣,此非所以定位一教之道也。
【注釋】
[1] 曲:見49.9注。
[2] 畜:馴順。
[3] 辟(bì):法。
【譯文】
天下的人都認為孝順父母、敬愛兄長、忠於君主、服從丈夫的道德準則是正確的,卻沒有人懂得去仔細考察它然後再慎重地去實行它,因此天下就混亂了;天下的人都認為堯、舜的做法是正確的而去效法它,因此有殺死君主的,有背叛父親的。唐堯、虞舜、商湯、周武王,或許就是違反了君臣之間的道德準則而擾亂了後世教化的罪魁禍首。堯當君主,卻把自己的臣子舜奉為君主;舜當臣子,卻把自己的君主堯當作臣子;商湯、周武王作為臣子,卻殺害自己的君主、斬割君主的屍體;然而天下的人卻讚譽他們,這就是天下直到現在都不太平的原因啊。所謂英明的君主,是能夠馴服自己臣子的人;所謂賢能的臣子,是能夠彰明法度、忠實履行自己的職守來擁戴自己君主的人。現在堯自以為英明而不能用這種英明來馴服舜,舜自以為賢能而不能用這種賢能來擁戴堯,商湯、周武王自以為有道義而殺害了自己的君主,這就是一方面那些自以為英明的君主常常交出權力而另一方面那些自以為賢能的臣子常常奪取權力的情況。所以直到現在,做兒子的有奪取父親家業的,做臣子的有奪取君主政權的。父親把家業讓給兒子,君主把政權讓給臣子,這決不是用來確定名位、統一教化的辦法啊。
51.2 臣之所聞曰:「臣事君,子事父,妻事夫。三者順,則天下治;三者逆,則天下亂。」此天下之常道也,明王賢臣而弗易也。則人主雖不肖,臣不敢侵也。今夫上賢、任智、無常,逆道也 [4] ,而天下常以為治。是故田氏奪呂氏於齊 [5] ,戴氏奪子氏於宋 [6] 。此皆賢且智也,豈愚且不肖乎?是廢常上賢則亂,舍法任智則危。故曰:上法而不上賢。
【注釋】
[4] 上:通「尚」。
[5] 田氏奪呂氏於齊:見4.2注。
[6] 戴氏奪子氏於宋:見7.1注。
【譯文】
我所聽到的說法是:「臣子侍奉君主,兒子侍奉父親,妻子侍奉丈夫。順從了這三種秩序,那麼天下就太平了;違背了這三種秩序,那麼天下就混亂了。」這是治理天下的永恆法則,就是英明的帝王、賢能的臣子也不能加以改變的。遵循了這永恆的政治法則,那麼君主即使沒有德才,臣下也不敢侵害他。現在尊崇賢人、任用智者而不遵循這永恆的政治法則,實是倒行逆施的措施,而天下的君主卻常常將此作為治國的方法。所以田氏在齊國奪取了呂氏的政權,戴氏在宋國奪取了子氏的政權。這些臣子都賢能而且有智慧,難道是愚蠢而又無能的麼?這樣看來,廢棄那永恆的政治原則而尊崇賢人,國家就混亂;拋掉了法度而任用智者,君主就危險。所以說:要尊奉法度而不要崇尚賢能。
51.3 記曰:「舜見瞽瞍,其容造焉 [7] 。孔子曰:『當是時也,危哉,天下岌岌!有道者,父固不得而子,君固不得而臣也。』」臣曰:孔子本未知孝悌忠順之道也。然則有道者,進不為臣主、退不為父子耶 [8] ?父之所以欲有賢子者,家貧則富之,父苦則樂之;君之所以欲有賢臣者,國亂則治之,主卑則尊之。今有賢子而不為父,則父之處家也苦;有賢臣而不為君,則君之處位也危。然則父有賢子,君有賢臣,適足以為害耳,豈得利焉哉?所謂忠臣,不危其君;孝子,不非其親 [9] 。今舜以賢取君之國,而湯、武以義放弒其君,此皆以賢而危主者也,而天下賢之。
【注釋】
[7] 造焉:即「造然」,見37.1.1注。
[8] 臣主:當作「主臣」。
[9] 非:違。
【譯文】
典籍上記載說:「舜見到父親瞽瞍來朝見他,他的表情驚恐不安。孔子說:『在這個時候,天下岌岌可危啊!像舜這樣有道德的人,他的父親本來就不能夠把他當作兒子來看待,他的君主本來就不能夠把他當作臣子來看待。』」我說:孔子根本就不懂得孝順父母、敬愛兄長、忠於君主、服從丈夫的道德準則。照他這種說法,那麼有道德的人,上朝就可以不做君主的臣子、回家就可以不做父親的兒子了嗎?父親之所以希望自己有賢能的兒子,是因為家裡貧窮時就可以靠他們使家庭富裕起來,父親痛苦時就可以靠他們使父親高興起來;君主之所以希望自己有賢能的臣子,是因為國家混亂時就可以靠他們把國家治理好,君主卑微時就可以靠他們使君主尊貴起來。現在有了賢能的兒子而不幫助父親,那麼父親住在家裡就很痛苦;有了賢能的臣子而不輔佐君主,那麼君主處在君位上就很危險。這樣的話,那麼父親有了賢能的兒子,君主有了賢能的臣子,就只能夠用他們來造成禍害罷了,哪裡能從他們身上得到什麼好處呢?所謂忠臣,應該不危害自己的君主;所謂孝子,應該不違拗自己的父母。現在舜靠了賢能奪取了君主的大權,而商湯、周武王憑著道義流放、殺害了自己的君主,這些都是憑藉賢能來危害君主的人啊,而天下的人卻認為他們賢能。
51.4 古之「烈士」,進不臣君,退不為家,是進則非其君、退則非其親者也。且夫進不臣君,退不為家,亂世絕嗣之道也。是故賢堯、舜、湯、武而是烈士,天下之亂術也。瞽瞍為舜父而舜放之,象為舜弟而殺之。放父殺弟,不可謂仁;妻帝二女而取天下 [10] ,不可謂義。仁義無有,不可謂明。《詩》云:「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信若《詩》之言也,是舜出則臣其君,入則臣其父、妾其母、妻其主女也。故烈士內不為家,亂世絕嗣;而外矯於君 [11] ,朽骨爛肉施於土地、流於川谷,不避蹈水火 [12] 。使天下從而效之,是天下遍死而願夭也。此皆釋世而不治是也。
【注釋】
[10] 帝二女:堯的兩個女兒,其長女名娥皇,次女名女英。
[11] 矯:違背。
[12] 朽骨爛肉施於土地流於川谷不避蹈水火:當作「不避蹈水火,朽骨爛肉施於土地、流於川谷」。
【譯文】
古代所謂的「貞節之士」,上朝不臣服於君主,回家不為家庭出力,這是在朝廷上背叛自己的君主、在家裡背叛自己父母的人啊。況且,在朝廷上不向君主稱臣,在家中不為家庭出力,是擾亂社會秩序、斷絕子孫後代的做法。所以稱頌唐堯、虞舜、商湯、周武王而肯定貞節之士,是社會上擾亂人心的學說啊。瞽瞍是舜的父親而舜把他流放了,象是舜的弟弟而舜把他殺了。舜流放父親、殺害弟弟,不可以稱為仁;娶了堯的兩個女兒而奪取了堯的君位,不可以稱為義。沒有仁義,不可以稱為賢明。《詩經·小雅·北山》說:「普天之下,都是天子的土地;四海之內,都是天子的臣民。」果真像《詩經》上所說的那樣,那麼舜來到朝廷就應該把他的君主當作為臣子了,回到家中就應該把自己的父親當作臣僕、把自己的母親當作奴婢、把他君主的女兒當作妻子了。所以貞節之士在家中不為家庭出力,擾亂社會秩序而斷絕子孫後代;而走出家門來到社會上就和君主作對,不辭赴湯蹈火,不怕自己腐爛的屍骨被拋撒在野地、漂流在河川峽谷。如果讓天下的人都跟著效法他們,那麼天下到處會有死人而大家都願意早死了。這些都是置社會於不顧而不努力整治社會的人啊。
51.5 世之所為「烈士」者 [13] ,雖眾獨行 [14] ,取異於人,為恬淡之學而理恍惚之言。臣以為:恬淡,無用之教也;恍惚,無法之言也。言出於無法、教出於無用者,天下謂之察。臣以為:人生必事君、養親,事君、養親不可以恬淡;之人必以言論忠信法術 [15] ,言論忠信法術不可以恍惚。恍惚之言,恬淡之學,天下之惑術也。孝子之事父也,非競取父之家也;忠臣之事君也,非競取君之國也。夫為人子而常譽他人之親,曰:「某子之親,夜寢早起,強力生財以養子孫臣妾。」是誹謗其親者也。為人臣常譽先王之德厚而願之,是誹謗其君者也。非其親者,知謂之不孝;而非其君者,天下賢之;此所以亂也。故人臣毋稱堯舜之賢、毋譽湯武之伐、毋言烈士之高、盡力守法、專心於事主者為忠臣。
【注釋】
[13] 為:通「謂」。
[14] 雖:繁體字作「雖」,「雖」為「離」(離)字之誤。
[15] 之:當作「治」。
【譯文】
現在社會上所謂的貞節之士,脫離民眾而自行其是,標新立異而與眾不同,搞那種清靜淡泊不熱衷名利的學問而研究那種隱約模糊難以捉摸的言論。我認為:清靜淡泊,是毫無用處的說教;隱約模糊,是沒有法度的言論。言論發表出來屬於沒有法度、說教宣揚出來屬於沒有用處的人,社會上卻說他們明察。我認為:人生活在社會上一定要侍奉君主、贍養父母,而侍奉君主、贍養父母就不可以清靜淡泊;治理民眾一定要依靠忠實於法術的言論,而忠實於法術的言論就不可以模糊不清。隱約模糊的言論,清靜淡泊的學問,是社會上蠱惑人心的學說啊。孝子侍奉父親,不是為了爭奪父親的家產;忠臣侍奉君主,不是為了奪取君主的政權。做兒子的如果常常稱讚別人的父親,說:「某人的父親,很晚睡覺很早起床,努力創造財富來撫養子孫奴婢。」這就是誹謗自己父親的兒子。做臣子的如果常常讚譽古代帝王的德行深厚而仰慕他們,這就是誹謗自己君主的臣子。非議自己父親的人,人們知道把他們稱作為不孝;而非議自己君主的人,天下的人卻認為他們賢能;這就是認會混亂的原因啊。所以臣子中那些不稱頌堯舜的賢能、不讚譽商湯周武王的征伐、不宣揚貞節之士的清高、竭盡全力遵紀守法、一心一意侍奉君主的人才是忠臣。
51.6 古者黔首悗密惷愚 [16] ,故可以虛名取也。今民儇詗智能 [17] ,欲自用,不聽上。上必且勸之以賞,然後可進;又且畏之以罰,然後不敢退。而世皆曰:「許由讓天下,賞不足以勸;盜跖犯刑赴難,罰不足以禁。」臣曰:未有天下而無以天下為者,許由是也;已有天下而無以天下為者,堯、舜是也。毀廉求財,犯刑趨利,忘身之死者,盜跖是也。此二者,殆物也。治國用民之道也,不以此二者為量。治也者,治常者也;道也者,道常者也。殆物妙言,治之害也。天下太上之士,不可以賞勸也;天下太下之士,不可以刑禁也。然為太上士不設賞,為太下士不設刑,則治國用民之道失矣。
【注釋】
[16] 悗(mèn):通「勉」。悗密:即「黽勉」,雙聲聯綿字,勤奮努力、刻苦耐勞的樣子。
[17] 儇(xuān):聰明伶俐。詗(xiònɡ):暗中刺探,引申為奸詐。
【譯文】
古代的老百姓刻苦耐勞而又蠢笨愚昧,所以可以用毫無實際利益的空洞名聲去爭取他們。現在的民眾機靈狡詐而又聰明伶俐,一心為自己著想,不聽從君主。君主一定要用獎賞去鼓勵他們,然後才能使他們前進;又要用刑罰來畏懾他們,然後才能使他們不敢後退。但是社會上的人卻都說:「許由推辭統治天下的大權,可見獎賞並不能夠用來激勵人;盜跖觸犯刑律而不避危難,可見刑罰也不能夠用來制約人。」我說:沒有掌握天下的統治權而又不是著眼於天下的統治權去做事的,許由就是如此;已經掌握了天下的統治權而又不是著眼於天下的統治權去做事的,堯、舜就是這樣。敗壞廉潔的道德準則去謀求財富,觸犯刑律去追求私利,把自己的死亡置之度外的,盜跖就是如此。許由、盜跖這兩個人的情況,都是危險的事情。治理國家、使用民眾的方法,不能拿這兩種極端的情況來進行衡量。所謂治理,是指治理通常的民眾而言;所謂方法,也是指治理通常情況的方法。危險極端的事情和玄妙莫測的言論,都是治國的禍害。天下最上等的清高之士,不能夠用獎賞來激勵他們;天下最下等的貪婪之徒,不能夠用刑罰來禁止他們。但是因為有了這些最上等的人而不設置獎賞,因為有了這些最下等的人而不設置刑罰,那麼治理國家和使用民眾的方法也就被丟掉了。
51.7 故世人多不言國法而言從橫 [18] 。諸侯言從者曰:「從成必霸。」而言橫者曰:「橫成必王。」山東之言從橫未嘗一日而止也 [19] ,然而功名不成,霸王不立者,虛言非所以成治也。王者,獨行謂之「王」。是以三王不務離合而正 [20] ,五霸不待從橫而察,治內以裁外而已矣。
【注釋】
[18] 從橫:見49.14注。
[19] 山東:戰國時稱崤山(在今河南省洛寧縣西北)或華山以東為「山東」,此指齊、楚、燕、韓、趙、魏六國。
[20] 三王:指夏禹、商湯、周文王。
【譯文】
現在社會上很多人不談國家的法治而大談合縱連橫。諸侯各國主張合縱的人說:「合縱成功就一定能稱霸天下。」而主張連橫的人說:「連橫成功就一定能稱王天下。」崤山以東齊、楚、燕、趙、韓、魏等六國談論合縱連橫一天也沒有停止過,但是功業名望並沒有成就,稱霸稱王的大業並沒有建立,這是因為空談並不是使治國取得成效的辦法啊。「王」這個稱號呢,能夠獨立自主地做事才可以稱他為「王」。因此,三王不去搞縱橫捭闔就能匡正天下,五霸不依靠縱橫捭闔就能使天下政治清明,用治理好國內的辦法來制裁天下就是了。
人主第五十二 (第五十二篇 臣民的君主)
52.1 人主之所以身危國亡者,大臣太貴、左右太威也。所謂貴者,無法而擅行,操國柄而便私者也。所謂威者,擅權勢而輕重者也。此二者,不可不察也。夫馬之所以能任重引車致遠道者,以筋力也。萬乘之主、千乘之君所以制天下而征諸侯者,以其威勢也。威勢者,人主之筋力也。今大臣得威,左右擅勢,是人主失力;人主失力而能有國者,千無一人。虎、豹之所以能勝人、執百獸者,以其爪牙也;當使虎、豹失其爪牙 [21] ,則人必制之矣。今勢重者,人主之爪牙也;君人而失其爪牙,虎、豹之類也。宋君失其爪牙於子罕,簡公失其爪牙于田常,而不蚤奪之 [22] ,故身死國亡。今無術之主皆明知宋、簡之過也,而不悟其失,不察其事類者也。
【注釋】
[21] 當使:通「倘使」。
[22] 蚤:通「早」。
【譯文】
君主之所以生命有危險、國家政權會喪失,是因為大臣太尊貴、左右侍從太威風。我這裡所說的尊貴,是指不遵守法令而獨斷專行,掌握了國家大權來謀取私利。我這裡所說的威風,是指獨攬權勢而能左右一切,對事情的處理要輕就輕、要重就重。這兩種情況,不可以不加審察啊。馬之所以能負重拉車走很遠的路,是靠了筋力。擁有萬輛兵車的大國君主、擁有千輛兵車的小國君主之所以能制服天下而征伐諸侯,是靠了他們的威力和權勢。威力和權勢,就是君主的筋力。現在大臣取得了威力,侍從獨攬了權勢,那麼君主就喪失了力量;君主喪失了力量而能擁有國家政權的,一千個人之中也沒有一個。虎、豹之所以能勝過人而擒住各種野獸,是靠了它們的腳爪和牙齒;假如虎、豹喪失了它們的腳爪和牙齒,那麼人們就一定能制服它們了。現在權勢這種東西,就是君主的爪牙;統治民眾的君主如果失去了自己的爪牙,那就成了失去爪牙的虎、豹之類了。宋桓侯把自己的爪牙丟給了子罕,齊簡公把自己的爪牙丟給了田常,而不及早奪回它們,所以自己被殺死而國家政權也喪失了。現在沒有掌握統治術的君主都明白地知道宋桓侯、齊簡公的過錯,卻不明白自己的過失,這實在是不明白自己的政事與宋桓侯、齊簡公之事的相似啊。
52.2 且法術之士與當途之臣,不兼容也。何以明之?主有術士,則大臣不得制斷,近習不敢賣重;大臣、左右權勢息,則人主之道明矣。今則不然,其當途之臣得勢擅事以環其私 [23] ,左右近習朋黨比周以制疏遠,則法術之士奚時得進用?人主奚時得論裁?故有術不必用,而勢不兩立,法術之士焉得無危?故君人者非能退大臣之議而背左右之訟、獨合乎道言也,則法術之士安能蒙死亡之危而進說乎?此世之所以不治也。
【注釋】
[23] 環其私:繞著自己的私利轉,即謀求私利。
【譯文】
況且法術之士和掌權的大臣,是互不相容的。用什麼來說明它呢?君主有了法術之士,那麼大臣就不能專制獨斷,君主身邊的親信就不敢賣弄權勢;大臣、侍從的權勢沒有了,那麼君主的治國原則就能明確地貫徹下去了。現在卻不是這樣,那些掌權的大臣獲得了權勢而擅自處理政事來謀求私利,君主身邊的侍從親信拉黨結派緊密勾結來整那些關係疏遠的法術之士,那麼法術之士什麼時候能得到選拔任用?君主什麼時候能論斷裁決?所以法術之士即使掌握了統治術也不一定被任用,而又和當權的大臣勢不兩立,那麼法術之士哪能沒有危險呢?所以當君主的如果不能摒除大臣的議論、不理睬左右侍從的告狀、獨立地和那些符合治國原則的法術之言保持相同的主張,那麼法術之士哪能冒著死亡的危險來向君主進獻自己的學說呢?這就是社會不能治理好的原因啊。
52.3 明主者,推功而爵祿,稱能而官事,所舉者必有賢,所用者必有能,賢能之士進,則私門之請止矣。夫有功者受重祿,有能者處大官,則私劍之士安得無離於私勇而疾距敵 [24] ?遊宦之士焉得無撓於私門而務於清潔矣 [25] ?此所以聚賢能之士而散私門之屬也。今近習者不必智,人主之於人也或有所知而聽之 [26] ,入因與近習論其言,聽近習而不計其智,是與愚論智也;其當途者不必賢,人主之於人或有所賢而禮之,入因與當途者論其行,聽其言而不用賢,是與不肖論賢也。故智者決策於愚人,賢士程行於不肖,則賢智之士奚時得用?而人主之明塞矣。昔關龍逄說桀而傷其四肢,王子比干諫紂而剖其心,子胥忠直夫差而誅於屬鏤。此三子者,為人臣非不忠,而說非不當也,然不免於死亡之患者,主不察賢智之言而蔽於愚不肖之患也。今人主非肯用法術之士,聽愚不肖之臣,則賢智之士孰敢當三子之危而進其智能者乎?此世之所以亂也。
【注釋】
[24] 距:通「拒」。
[25] 撓:通「橈」,曲,不直,引申為叛逆。
[26] 知:通「智」。
【譯文】
英明的君主,根據功勞來授予爵位俸祿,衡量才能來授予官職政事,被提拔的人一定有很好的德才,被任用的人一定有很強的能力。有德才有能力的法術之士得到進用,那麼權貴之家的請託就被遏止了。有功勞的人得到高薪厚祿,有能力的人身居高官要職,那麼為權貴私家行刺的俠客怎麼能不拋棄私鬥之勇而奮力抗擊敵人?靠遊說去謀求官職的人又怎麼能不離開權貴之門而致力於廉潔奉公呢?這就是聚集賢能之士而驅散豪門之徒的辦法。現在君主身邊的親信不一定聰明,而君主在人們中間有時發現了自己認為是有智慧的人而聽取了他們的意見,但回來後卻又和親信評論他們的意見,聽從親信的話而不再考慮那些聰明人的意見,這便是和愚蠢的人來評論聰明的人了;那些當權的人不一定賢能,而君主在人們中間有時發現了自己認為是賢能的人而禮遇敬重他們,但回來後卻又和當權的人評論他們的德行,聽從當權者的話而不再任用那些賢能的人,這便是和沒有德才的人來評論有德才的人了。所以有智慧的人要由愚蠢的人來裁決自己的計謀,有德才的人要由無能之輩來評定自己的德行,那麼有德才有智慧的人什麼時候才能得到任用?而君主的明智也就被堵塞了。從前關龍逄勸說夏桀而傷害了自己的四肢,王子比干勸說商紂王而被剖開了自己的心臟,伍子胥對夫差忠誠正直而死於屬鏤寶劍。這三位先生,做臣子並不是不忠,而說的話並不是不當,但卻不能避免死亡的災難,這是君主不能明察賢能聰明者的言論而被愚蠢無能的臣子所蒙蔽而造成的禍患啊。現在君主不肯任用法術之士,而聽從愚蠢無能的臣子,那麼賢能聰明的法術之士有哪一個敢冒關龍逄、比干、伍子胥那樣的危險來進獻自己的智慧和才能呢?這就是社會混亂的原因啊。
飭令第五十三 (第五十三篇 端正命令)
53.1 飭令,則法不遷;法平,則吏無奸。法已定矣,不以善言售法 [27] 。任功,則民少言;任善,則民多言。行法曲斷 [28] ,以五里斷者王 [29] ,以九里斷者強,宿治者削。
【注釋】
[27] 售:通「讎」,對。
[28] 曲:鄉曲,鄉里。
[29] 里:古代的地方行政組織,轄五十家。
【譯文】
君主使自己的命令公正不偏而合於法制,那麼法律就不會隨意變動而游移不定;法治公正不阿,那麼官吏就沒有邪惡的行為。法度已經確立了,君主就不拿那些仁義道德之類的好話來和法度相對立。任用有功勞的人,那麼民眾就少說空話;任用空談仁義道德等好話的人,那麼民眾就多說空話。實行了法治就可以在鄉村中斷案,在五個村內便可以斷案的國家就能稱王天下,在九個村內可以斷案的國家就能強盛,事情拖拉而不能及時解決的國家就會削弱。
53.2 以刑治,以賞戰,厚祿以用術。行都之過,則都無奸市。物多末眾,農弛奸勝,則國必削。民有餘食,使以粟出爵 [30] ,必以其力,則農不怠。三寸之管毋當,不可滿也。授官爵出利祿不以功,是無當也。國以功授官與爵,此謂以成智謀,以威勇戰 [31] ,其國無敵。國以功授官與爵,則治見者省 [32] ,言有塞,此謂以治去治、以言去言。以功與爵者也,故國多力,而天下莫之能侵也。兵出,必取;取,必能有之;案兵不攻,必富。朝廷之吏,小者不毀 [33] ,效功取官爵,廷雖有辟言 [34] ,不得以相干也,是謂以數治。以力攻者,出一取十;以言攻者,出十喪百。國好力,此謂以難攻;國好言,此謂以易攻。
【注釋】
[30] 出爵:使爵出,即捐取官爵。
[31] 威:尊嚴,使動用法。
[32] 見:同「現」,指出仕。
[33] 小:小看。
[34] 辟:通「僻」,邪僻。
【譯文】
用刑罰來治理國家,用獎賞來鼓勵作戰,使俸祿優厚,而且使用權術。巡察都市中的違法行為,那麼都市中就沒有奸詐違法的買賣。如果供人浪費的貨物很多,從事工商業的人很多,農業放鬆了,非法牟利的邪惡活動占了上風,那麼國家必然削弱。民眾有了餘糧,就讓他們用糧食來捐取官爵,取得官爵必須依靠自己的力量,那麼農民就不會懈怠了。三寸長的竹管如果沒有底,就不可能裝滿。授予官職爵位、下發獎賞俸祿如果不按照功勞,這就等於竹管沒了底。國家按照功勞授予官職、給予爵位,這叫做用官職爵位來成就智謀,用官職爵位來使勇敢作戰得到尊重,這樣的國家是無敵的。國家根據功勞來授予官職、給予爵位,那麼處理做官的問題就省事了,而空話也就被杜絕了,這叫做用政治措施去消除政治措施、用言論去消除言論。按照功勞來授予官爵,所以國家實力雄厚,而天下沒有誰能夠侵犯它。它的軍隊如果出征,就一定能取得別國的土地;奪取了土地,就一定能占有它;如果按兵不動,不去攻打別國,國家就一定會富足。朝廷上的小吏,即使是被人瞧不起的,也不受到毀謗,他們作出了貢獻,照樣可以取得官爵,朝廷上即使有人說壞話,也不能干擾這種按功得官的做法,這叫做用法度來治國。國家靠實力去進攻別國的,使出一份力量可以取得十份的成果;憑空話去進攻別國的,使出十份的力量將會造成百份的損失。國家崇尚實力,這叫做拿難以得到的東西去進攻;國家愛好空談,這叫做拿容易得到的東西去進攻。
53.3 其能 [35] ,勝其害,輕其任,而道壞餘力於心,莫負乘宮之責於君。內無伏怨。使明者不相干,故莫訟;使士不兼官,故技長;使人不同功,故莫爭。言此謂易攻 [36] 。
【注釋】
[35] 其能:此下至「故莫爭」是《用人》篇的錯簡,現參照《用人》原文譯出。
[36] 言此謂易攻:此五字為衍文,今不譯。
【譯文】
臣下都能夠處在適宜的崗位上得心應手地發揮自己的才能,勝任自己的官職,覺得自己的負擔很輕鬆,而又沒有誰在心裡想留下一點力量,也沒有誰對君主負有兼任其他職務的責任。在國內,臣民沒有潛藏在心底的怨恨。英明的君主使臣子的職事互不相干,所以沒有人再會爭辯訴訟;使臣子不兼任其他的職務,所以各人的本領就能長進;使人們不去建立同樣的功勞,所以沒有人再會競爭搶奪。
53.4 重刑少賞,上愛民,民死賞;多賞輕刑,上不愛民,民不死賞。利出一空者 [37] ,其國無敵;利出二空者,其兵半用;利出十空者,民不守。重刑明民,大制使人,則上利。行刑,重其輕者,輕者不至,重者不來,此謂以刑去刑。罪重而刑輕,刑輕則事生,此謂以刑致刑,其國必削。
【注釋】
[37] 空:通「孔」。
【譯文】
加重刑罰,不濫加獎賞,這是君主愛護民眾,民眾就會拚命去爭取獎賞;濫加獎賞,減輕刑罰,這是君主不愛護民眾,民眾也就不會拚命爭取獎賞。獎賞出於國君一個人之口的,這國家就無敵;獎賞出於國君、大臣兩個人之口的,這國家的軍隊就只有一半聽國君使用;獎賞出於十個人之口的,民眾就保不住而不會聽從君主的使喚了。用嚴厲的刑罰來使民眾明確什麼事不可以做,用重大的法律制度來指使人們去干應該幹的事,那麼君主就有利了。執行刑罰,對那些犯輕罪的人使用重刑,那麼,犯輕罪的人也就不會產生,而犯重罪的人就更不會出現了,這叫做用刑罰來消除刑罰。如果犯的罪很重而所施加的刑罰很輕,刑罰用得輕了,那麼犯罪的事就會發生,這叫做用刑罰來招致刑罰,這國家必然會削弱。
心度第五十四 (第五十四篇 民心和法度)
54.1 聖人之治民,度於本,不從其欲,期於利民而已。故其與之刑,非所以惡民,愛之本也。刑勝而民靜,賞繁而奸生。故治民者,刑勝,治之首也;賞繁,亂之本也。夫民之性,喜其亂而不親其法。故明主之治國也,明賞,則民勸功;嚴刑,則民親法。勸功,則公事不犯;親法,則奸無所萌。故治民者,禁奸於未萌;而用兵者,服戰於民心。禁,先其本者治;兵,戰其心者勝。聖人之治民也,先治者強,先戰者勝。夫國事,務先而一民心,專舉公而私不從,賞告而奸不生,明法而治不煩。能用四者強,不能用四者弱。夫國之所以強者,政也;主之所以尊者,權也。故明君有權有政,亂君亦有權有政,積而不同 [38] ,其所以立異也。故明君操權而上重,一政而國治。故法者,王之本也;刑者,愛之自也 [39] 。
【注釋】
[38] 積:通「績」。
[39] 自:古「鼻」字,「鼻」表示開始。
【譯文】
聖人治理民眾,考慮民眾的根本利益,而不去順從他們的欲望,只期望有利於民眾罷了。所以,聖人給民眾設置刑罰,並不是因為憎恨民眾,而是出於愛護民眾的根本考慮。刑罰占了優勢,民眾就會安寧;獎賞亂施濫用,奸邪就會滋生。所以治理民眾,刑罰占優勢,是使國家安定的開端;獎賞繁濫,是使國家混亂的禍根。民眾的本性,喜歡國家混亂而不愛國家的刑法。所以英明的君主治理國家,明確地實施獎賞,那麼民眾就受到鼓勵而去立功;嚴厲地使用刑罰,那麼民眾就依從國法。民眾受到鼓勵去立功,那麼國家的政事就不會受到侵擾;民眾依從國法,那麼奸邪就無從發生。所以治理民眾,要把奸邪禁止在尚未發生之時;用兵打仗,要使民眾的思想適應戰爭。禁止奸邪,在奸邪的本源還沒有產生之時進行禁止,就能治理好;用兵打仗,利用民眾的自覺思想來作戰,就會勝利。聖人治理民眾,搶先治理奸邪之心,所以能強大;戰前做好思想動員,所以會勝利。治理國家的大事,要努力貫徹這種搶先的原則來統一民眾的思想認識,專門推崇公家的利益而不順從私利,獎賞告發奸邪的人來使奸邪不發生,彰明法度來使國家的治理不煩亂。能夠採用這四種辦法的,國家就強盛;不能使用這四種辦法的,國家就衰弱。國家之所以強大,是靠了政策;君主之所以尊貴,是靠了權力。英明的君主有權力有政策,昏亂的君主也有權力有政策,但成績卻不同,這是因為他們確立的原則不一樣啊。所以英明的君主掌握住權力,自己就得到尊重;專一地實行法治的策略,國家就安定太平。所以,法治,是稱王天下的基礎;用刑,是愛護民眾的開始。
54.2 夫民之性,惡勞而樂佚 [40] 。佚則荒,荒則不治,不治則亂,而賞刑不行於天下者必塞。故欲舉大功而難致而力者,大功不可幾而舉也 [41] ;欲治其法而難變其故者,民亂不可幾而治也。故治民無常,唯治為法。法與時轉則治,治與世宜則有功。故民朴,而禁之以名,則治;世知 [42] ,維之以刑,則從。時移而治不易者亂,能治眾而禁不變者削 [43] 。故聖人之治民也,法與時移而禁與能變。
【注釋】
[40] 佚:通「逸」,安逸。
[41] 幾:通「冀」,希望。
[42] 知:通「智」。
[43] 治:衍文。
【譯文】
民眾的本性,厭惡勞苦而喜歡安逸。喜歡安逸,事業就要荒廢;事業荒廢了,政事就不能治理好;政事不能治理好,國家就會混亂;而賞罰不能在全國實行,君主就一定會被蒙蔽。所以想要建立豐功偉績而難以取得民眾力量的,豐功偉績就不可能指望被建立起來;想要搞好自己的法治而又難以改變陳規舊章的,民眾必然混亂而不可能指望把他們治理好。所以治理民眾沒有永恆不變的常規,只要能治理好國家的就是合宜的法度。法度能隨著時代的發展而進行變革,國家就能治理好;治理的措施和社會情況相適合,治理就會見功效。所以民眾質樸,只要用好名聲或壞名聲來制約他們,就能把他們治理好;社會上的人智巧奸詐,就要用刑罰來約束他們,才能使他們服從。時代發展了而治理的措施不改變的國家就會混亂,能人增多而禁令不改變的國家就會削弱。所以聖人治理民眾,法制隨著時代的發展而進行變革,禁令隨著智能的發展而加以改變。
54.3 能越力於地者富,能起力於敵者強,強不塞者王。故王道,在所開,在所塞,塞其奸者必王。故王術,不恃外之不亂也,恃其不可亂也。恃外不亂而治立者削 [44] ,恃其不可亂而行法者興。故賢君之治國也,適於不亂之術。貴爵,則上重,故賞功爵任而邪無所關 [45] 。好力者,其爵貴;爵貴,則上尊;上尊,則必王。國不事力而恃私學者,其爵賤;爵賤,則上卑;上卑者必削。故立國用民之道也,能閉外塞私而上自恃者 [46] ,王可致也。
【注釋】
[44] 治立:當作「立治」。
[45] 任:能力。關:措置。
[46] 上:通「尚」,崇尚。
【譯文】
能夠在農耕上發揮民眾力量的國家就富裕,能夠在對敵作戰中發動民眾力量的國家就強大,強大得不能被阻擋的國家就能稱王天下。所以稱王天下的途徑,就在於開發民力,但也在於禁止奸邪,能夠禁止國內奸邪的國家一定能稱王天下。所以稱王天下的策略,不是依靠外國不來搗亂,而是依靠自己不可能被搗亂。依靠外國不搗亂來確立治國方法的國家就會削弱,依靠自己不可能被搗亂而推行法治的國家就能興盛。所以賢明的君主治理國家,遵奉不可能被人搗亂的策略。人們看重爵位,那麼君主就會被尊重,所以獎賞有功勞的人、把爵位封給有能力的人而邪惡的人就沒有什麼地方可插足了。崇尚使用民力的國家,它的爵位就被人看重;爵位被人看重,那麼君主就受到尊敬;君主受到尊敬,就一定能稱王天下。國家不致力於使用民力進行耕戰而依靠那些私自搞學術的人,它的爵位就被人看輕;爵位被人看輕,那麼君主就卑賤了;君主卑賤的國家就一定會削弱。所以維持國家使用民眾的辦法,如果是能夠杜絕外國的搗亂、禁止搞私門學術而著重依靠自己力量的,那麼稱王天下的功業就可以取得了。
制分第五十五 (第五十五篇 掌握界限)
55.1 夫凡國博君尊者,未嘗非法重而可以至乎令行禁止於天下者也。是以君人者分爵制祿,則法必嚴以重之 [47] 。夫國治則民安,事亂則邦危。法重者得人情,禁輕者失事實。且夫死力者,民之所有者也,人情莫不出其死力以致其所欲;而好惡者,上之所制也,民者好利祿而惡刑罰,上掌好惡以御民力,事實不宜失矣。然而禁輕事失者,刑賞失也。其治民不秉法、為善也如是,則是無法也。
【注釋】
[47] 法必嚴以重之:等於說「必嚴而重法」。「嚴」、「重」用作使動詞。之:復指「法」。
【譯文】
凡是國土廣大、君主尊貴的,從來沒有不是法制嚴厲因而可以達到一下達命令天下的人們就立即行動、一發布禁約天下的人們就停止不做的。因此,君主分別爵位等級、制定俸祿標準,就一定要使法制嚴格而且厲害。國家太平,那麼民眾就安定;政事混亂,那麼國家就危險。法制嚴厲是適合人之常情的,法禁鬆弛會失去政事的實際功效。況且那種拚命用力的行為,是民眾所具有的,他們的心情無非是想付出自己的生命和氣力去取得他們想要得到的東西;而民眾的愛好和厭惡,是君主能夠加以控制的。民眾喜歡利祿而厭惡刑罰,君主掌握住這種喜歡和厭惡的心理來使用民力,政事的實際功效就不應該喪失了。這樣去做了而還是法禁鬆弛、政事沒有取得成效的,是因為賞罰有了失誤。君主治理民眾時不掌握法度而像這樣去行善,那就等於沒有法制了。
55.2 故治亂之理 [48] ,宜務分刑賞為急。治國者莫不有法,然而有存有亡;亡者,其制刑賞不分也。治國者,其刑賞莫不有分。有持以異為分,不可謂分。至於察君之分,獨分也,是以其民重法而畏禁,願毋抵罪而不敢胥賞 [49] 。故曰:不待刑賞而民從事矣。
【注釋】
[48] 治亂:偏義複詞,指「治」。
[49] 胥:通「須」,等待。
【譯文】
所以治理國家的辦法,應把致力於確定刑罰和獎賞的界限作為最迫切的任務。治理國家的君主,沒有誰沒有法度,但是國家卻有存有亡;那亡國的原因,是因為他掌握刑罰和獎賞時沒有個確定的界限。治理國家的君主,他的刑罰和獎賞無不有一定的界限。有的君主所堅持的是拿不同的標準作為界限,這不能說是什麼界限。至於明察的君主所確定的界限,是以獨一的法度作為界限,因此他統治下的民眾尊重法度而不敢觸犯禁令,希望不要犯法判罪而不敢期待非分的獎賞。所以說:不等到使用刑罰和獎賞而民眾就已經賣力做事了。
55.3 是故夫至治之國,善以止奸為務。是何也?其法通乎人情,關乎治理也。然則去微奸之道奈何?其務令之相規其情者也 [50] 。則使相窺奈何?曰:蓋里相坐而已 [51] 。禁尚有連於己者 [52] ,理不得相窺 [53] ,惟恐不得免。有奸心者不令得忘 [54] ,窺者多也。如此,則慎己而窺彼,發奸之密。告過者免罪受賞,失奸者必誅連刑。如此,則奸類發矣。奸不容細,私告任坐使然也 [55] 。
【注釋】
[50] 規:通「窺」。
[51] 里:古代的地方行政組織,轄五十家。坐:判罪受罰,這裡指「連坐」,即聯保組織中有一人犯罪,其他的人如果不告發,就連帶一同受罰。
[52] 尚:通「倘」。
[53] 理:法。不得:當作「不得不」。
[54] 忘:「志」字之誤。
[55] 任:保。
【譯文】
因此那種治理得最好的國家,善於把禁止奸邪作為自己的首要任務。這是為什麼呢?是因為禁奸的方法和人之常情相通,關係到治國的道理。既然這樣,那麼除去那些隱微難察的奸邪行為的辦法又是什麼呢?那就是務必使民眾互相監視彼此的隱情。那麼使民眾互相監視的辦法又是什麼呢?那就是:同村的人互相擔保、株連受罰而已。禁令倘有牽連到自己的,按照法律不得不互相監視,只怕別人犯罪而使自己不能免受懲處。有陰謀的人不會讓他得逞,這是因為監視的人很多。像這樣,那麼民眾不但自己會小心謹慎,而且會監督好別人,會揭發壞人的秘密。告發奸邪的人免罪受賞,讓奸邪漏網的人一定連帶受到懲罰。像這樣,那麼凡屬於奸邪一類的人就都被揭發出來了。奸邪的事,就連極微小的也不容存在,這是私人告發和擔保連坐造成的啊。
55.4 夫治法之至明者,任數不任人。是以有術之國,不用譽,則毋適 [56] ,境內必治,任數也;亡國,使兵公行乎其地,而弗能圉禁者 [57] ,任人而無數也。自攻者人也,攻人者數也。故有術之國,去言而任法。
【注釋】
[56] 毋:通「無」。適:通「敵」。
[57] 圉:通「御」。
【譯文】
最高明的治國方法,是利用法度而不依靠個人的智慧。因此掌握了統治方法的國家,不任用享有盛譽的賢人,就能無敵於天下,國內也一定治理得很好,這是因為利用了法度啊;而喪失了主權的國家,讓敵兵在自己的領土上公然橫行霸道,卻不能防禦和制止,這是因為只依靠個人的智慧而沒有利用法度啊。自取滅亡,是因為只依靠個人的智慧;能攻打別國,是因為利用了法度。所以掌握了統治方法的國家,摒除空談而利用法度。
55.5 凡畸功之循約者難知,過刑之於言者難見也,是以刑賞惑乎貳。所謂循約難知者,奸功也;臣過之難見者,失根也。循理不見虛功,度情詭乎奸根 [58] ,則二者安得無兩失也?是以虛士立名於內,而談者為略於外,故愚、怯、勇、慧相連而以虛道屬俗而容乎世。故其法不用,而刑罰不加乎僇人。如此,則刑賞安得不容其二?實故有所至 [59] ,而理失其量,量之失,非法使然也,法定而任慧也。釋法而任慧者,則受事者安得其務?務不與事相得,則法安得無失,而刑安得無煩?是以賞罰擾亂,邦道差誤,刑賞之不分白也。
【注釋】
[58] 詭:欺騙。
[59] 故:通「固」。
【譯文】
大凡那些符合立功條例的不正當的功勞,是難以識別的;那些在言論中的罪過,是難以發現的。因此,刑罰、獎賞的實施往往會被這種表里不一的情況所惑亂。所謂符合立功條例而難以識別的不正當的功勞,是奸邪的功勞;臣下那些難以發現的過錯,是造成刑賞失誤的禍根。根據通常的事理來觀察就不能發現虛假的功勞,按照通常的情理來衡量就會被奸邪的禍根所欺騙,這樣的話,那麼獎賞和刑罰兩個方面怎麼能不雙雙失誤呢?因此,立有虛假功勞的人在國內樹立了名聲,而遊說之士在國外進行謀劃,所以,不懂政治的書呆子、逃避戰爭的膽小鬼、勇於私鬥的暴徒、聰明善談的辯士互相勾結而憑藉空洞無用的道德說教以及對世俗的迎合來取容於社會。所以,這些國家的法制不能推行,而刑罰不能施加於罪人。像這樣,那麼在刑罰和獎賞的執行過程中怎麼會不包容那種不一致的情況呢?刑賞的實際功效本來應該有所成就,但按照常理來考察卻失去了應有的度量,度量的失誤,並不是法製造成的,而是因為法制雖已訂定卻又用了智慧的緣故。放棄法治而依靠智慧,那麼接受職事的官吏怎麼能夠知道自己應該怎麼做?官吏的做法不和職事相當,那麼法治哪能沒有失誤?而刑罰又怎麼能不煩亂?因此賞罰混亂,治國之道錯誤,這是因為刑罰和獎賞的實施界限沒有分辨明白的緣故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