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非子譯註 · 第十七卷

難勢第四十 (第四十篇 責難勢治學說) 40.1.0 《慎子》曰 [1] : 【注釋】 [1] 《慎子》:戰國時趙國人慎到所著,現殘存七篇以及一些後人輯錄的逸文。以下引文見《慎子·威德》。 【譯文】 《慎子》說: 40.1.1 飛龍乘雲,騰蛇游霧 [2] ,雲罷霧霽,而龍、蛇與螾、蟻同矣 [3] ,則失其所乘也 [4] 。賢人而詘於不肖者,則權輕位卑也;不肖而能服於賢者 [5] ,則權重位尊也。堯為匹夫,不能治三人;而桀為天子,能亂天下。吾以此知勢位之足恃而賢智之不足慕也。夫弩弱而矢高者,激於風也;身不肖而令行者,得助於眾也。堯教於隸屬而民不聽;至於南面而王天下,令則行,禁則止。由此觀之,賢智未足以服眾,而勢位足以屈賢者也。 【注釋】 [2] 騰蛇:也作「螣蛇」,傳說中的神蛇。 [3] 螾:同「蚓」。 [4] 則:以,因為。 [5] 於:語助詞。 【譯文】 飛龍駕著雲頭,螣蛇漂游霧中,如果雲消霧散,那麼龍、蛇就跟蚯蚓、螞蟻一樣了,這是因為失去了它們飛行漂游時所憑藉的東西啊。賢能的人卻屈服於無能之輩,那是因為他們的權力小、地位低;無能之輩卻能制服賢能的人,那是因為他們的權力大、地位高。堯如果是一個普通老百姓,那就連三個人也管不了;而桀做了天子,就能搞亂天下。我因此而知道權勢地位值得依靠而賢能才智不值得羨慕。那弩弓軟弱不強勁而射出來的箭卻很高,那是因為被風力推動了的緣故;本身無德才而發布的命令卻能付諸實施,那是因為他從眾人那裡得到了藉助。堯處在奴隸一類的地位時去施教,民眾就不聽從他;等到他在朝廷上向南坐著而統治天下的時候,命令一下達人們就立即行動,禁約一發布人們就停止不做。由此看來,賢能才智還不能夠用來制服民眾,而權勢地位卻完全可以用來使賢能的人屈服。 40.2.0 應《慎子》曰: 【譯文】 有人回答《慎子》說: 40.2.1 飛龍乘雲,騰蛇游霧,吾不以龍、蛇為不託於雲、霧之勢也。雖然,夫擇賢而專任勢 [6] ,足以為治乎?則吾未得見也。夫有雲、霧之勢而能乘游之者,龍、蛇之材美也;今雲盛而螾弗能乘也,霧 而蟻不能游也 [7] ,夫有盛雲 霧之勢而不能乘游者,螾蟻之材薄也。今桀、紂南面而王天下,以天子之威為之雲霧,而天下不免乎大亂者,桀、紂之材薄也。 【注釋】 [6] 擇:通「釋」。 [7] :通「濃」。 【譯文】 飛龍駕著雲飛行,螣蛇在霧中漂游,我並不認為龍、蛇是不依靠雲、霧的托力的。但即使這樣,那丟開了賢能而單純使用權勢,就足夠用來治理好國家了嗎?那可是我從來沒有見到過的。有了雲、霧的托力而能騰雲駕霧,是因為龍、蛇的資質好啊;現在濃雲密布而蚯蚓並不能在它上面飛行,大霧瀰漫而螞蟻並不能在它裡面漂游,有了厚雲濃霧的托力卻不能駕馭它、漂游它,是因為蚯蚓、螞蟻的才能淺薄啊。桀、紂在朝廷上向南坐著而統治天下的時候,把天子的威勢作為自己憑藉的雲、霧,但天下仍然不可避免地發生了嚴重的混亂,這是因為桀、紂的才能淺薄啊。 40.2.2 且其人以堯之勢以治天下也,其勢何以異桀之勢也——亂天下者也?夫勢者,非能必使賢者用已而不肖者不用已也 [8] 。賢者用之,則天下治;不肖者用之,則天下亂。人之情性,賢者寡而不肖者眾,而以威勢之利濟亂世之不肖人 [9] ,則是以勢亂天下者多矣,以勢治天下者寡矣。夫勢者,便治而利亂者也。故《周書》曰 [10] :「毋為虎傅翼 [11] ,將飛入邑,擇人而食之。」夫乘不肖人於勢,是為虎傅翼也。桀、紂為高台深池以盡民力,為炮烙以傷民性。桀、紂得成肆行者,南面之威為之翼也。使桀、紂為匹夫,未始行一而身在刑戮矣。勢者,養虎狼之心而成暴亂之事者也,此天下之大患也。勢之於治亂,本末有位也 [12] ,而語專言勢之足以治天下者,則其智之所至者淺矣。 【注釋】 [8] 已:此,這,指代權勢。 [9] 而:通「如」。亂世之不肖:衍文。 [10] 《周書》:即《逸周書》,是周朝的史書。下面的引文見《逸周書·寤儆篇》。 [11] 傅:通「附」。 [12] 末:當作「未」。 【譯文】 而且,慎到他這個人認為堯的權勢可以用來治理好天下,但堯的權勢和桀用來搞亂天下的權勢又有什麼不同呢?權勢這種東西,並不能一定使賢能的人使用它而無德才的人就不用它。賢能的人利用了它,那麼天下就能治理好;無德才的人利用了它,那麼天下就會被搞亂。從人的天性來看,世界上賢能的人少而沒有德才的人多。所以,如果用威力權勢的便利去幫助人,那麼憑藉權勢來搞亂天下的人就多了,而利用權勢來治理好天下的人就少了。可見權勢這種東西,既有利於治理好天下,也有利於搞亂天下。所以《周書》上說:「不要給老虎添加翅膀,否則它就要飛到城裡,把人抓來吃了。」使沒有德才的人憑藉權勢,這是給老虎添加翅膀啊。桀、紂築高台、挖深池而耗盡了民間的人力物力,設置了炮烙的酷刑而傷害了民眾的性命。桀、紂能夠干成這种放肆的行徑,是因為天子的威勢給他們做了翅膀。假如桀、紂只是平民百姓的話,那麼他們還沒有開始做一件壞事而身體早就被處死了。可見權勢這種東西,是滋養虎狼般的兇狠之心而釀成暴虐昏亂之事的因素,所以它是天下的大禍害。權勢對於國家的治亂興衰,本來就沒有什麼固定的對應關係,可是慎到的言論卻專講權勢足夠可以用來治理好天下,那麼他的智力所能達到的程度未免太淺陋了。 40.2.3 夫良馬固車,使臧獲御之,則為人笑;王良御之 [13] ,而日取千里 [14] 。車馬非異也,或至乎千里,或為人笑,則巧拙相去遠矣。今以國位為車,以勢為馬,以號令為轡,以刑罰為鞭策,使堯、舜御之,則天下治,桀、紂御之,則天下亂,則賢不肖相去遠矣。夫欲追速致遠,不知任王良;欲進利除害,不知任賢能:此則不知類之患也。夫堯、舜,亦治民之王良也。 【注釋】 [13] 王良:見17.2注。 [14] 取:通「趨」,奔馳。 【譯文】 那好的馬、堅固的車,如果讓奴婢去駕馭它,就會被人譏笑;讓王良駕馭它,就能日行千里。車馬並沒有什麼不同,有的人駕馭它能一天趕到千里之外,有的人駕馭它卻被人譏笑,這是因為他們駕車技術的巧拙相差得太遠了。現在把國家的君位比作車子,把權勢比作馬,把號令比作韁繩,把刑罰比作馬鞭,讓堯、舜來駕馭它,那麼天下就大治,讓桀、紂來駕馭它,那麼天下就大亂,這是因為他們的德才好壞相差得太遠了。想要趕上快速飛奔的車馬而到達遠方,卻不知道任用王良;想要進取利益、消除禍害,卻不知道任用賢能的人:這就是不懂得類比的禍患啊。那堯、舜,也就是治理人民的王良啊。 40.3.0 復應之曰: 【譯文】 又有人回應這個責難慎子的人說: 40.3.1 其人以勢為足恃以治官;客曰「必待賢乃治」,則不然矣。夫「勢」者,名一而變無數者也。勢必於自然,則無為言於勢矣。吾所為言勢者,言人之所設也。今曰:「堯、舜得勢而治,桀、紂得勢而亂。」吾非以堯、桀為不然也。雖然,非一人之所得設也。夫堯、舜生而在上位,雖有十桀、紂不能亂者,則勢治也;桀、紂亦生而在上位,雖有十堯、舜而亦不能治者,則勢亂也。故曰:「勢治者則不可亂,而勢亂者則不可治也。」此自然之勢也,非人之所得設也。若吾所言,謂人之所得勢也而已矣,賢何事焉?何以明其然也?客曰:「人有鬻矛與楯者,譽其楯之堅:『物莫能陷也。』俄而又譽其矛曰:『吾矛之利,物無不陷也。』人應之曰:『以子之矛,陷子之楯,何如?』其人弗能應也。」以為不可陷之楯與無不陷之矛為名不可兩立也 [15] 。夫賢之為勢不可禁,而勢之為道也無不禁;以不可禁之勢 [16] ,此矛楯之說也。夫賢、勢之不兼容亦明矣。 【注釋】 [15] 名:邏輯概念。 [16] 以不可禁之勢:當作「以不可禁之賢與無不禁之勢」。 【譯文】 慎子他這個人認為權勢是足夠可以依靠來治理國家的;而責難他的論客卻說「一定要等有了賢能的人才能把國家治理好」,這就不對了。「勢」這個東西,名稱雖然只是一個,但它的變義卻是數不清的。如果勢一定是源於自然生成的,那就用不著再去議論勢了。我之所以要議論勢,是要議論人為設立的威勢。現在論客說:「堯、舜得到了權勢而天下大治,桀、紂得到了權勢而天下大亂。」我並不是認為堯、桀他們不是這樣。但即使這樣,他們的權勢也並不是他們獨自一個人所能建立的。如果堯、舜生來就處在君主的位置上,那麼即使有十個桀、紂也不能擾亂天下,那就是勢所必治;如果桀、紂也是生來就處在君主的位置上,那麼即使有十個堯、舜也不能把天下治理好,那就是勢所必亂。所以說:「勢所必治的就不可能被擾亂,而勢所必亂的就不可能被治理好。」但這種勢只是一種自然生成的客觀趨勢,它並不是人們所能建立的。至於我所要說的勢,是指人們所能設立的威勢罷了,賢人在這裡又有什麼用呢?用什麼來說明它是這樣的呢?論客說過:「有一個賣矛和盾的人,誇耀自己的盾堅固,說:『沒有什麼東西能夠刺破它。』一會兒又讚美自己的矛說:『我的矛很鋒利,沒有什麼東西刺不破。』有人責難他說:『用你的矛,刺你的盾,將會怎樣?』那個人就不能回答了。」論客認為不可能被刺破的盾與沒有什麼東西不能刺破的矛在邏輯概念上是不可以同時並存的。那賢人是威勢不可以禁止的,而威勢作為一種政治手段,是沒有什麼東西不能禁止的;論客將不可以禁止的賢人與沒有什麼不能禁止的威勢相提並論,這實在是上述那種關於矛和盾的說法啊。所以賢能和威勢的不相容也就很清楚了。 40.3.2 且夫堯、舜、桀、紂千世而一出,是比肩隨踵而生也。世之治者不絕於中,吾所以為言勢者,中也。中者,上不及堯、舜,而下亦不為桀、紂;抱法處勢則治,背法去勢則亂。今廢勢背法而待堯、舜,堯、舜至乃治,是千世亂而一治也;抱法處勢而待桀、紂,桀、紂至乃亂,是千世治而一亂也。且夫治千而亂一,與治一而亂千也,是猶乘驥、 而分馳也,相去亦遠矣。夫棄隱栝之法 [17] ,去度量之數,使奚仲為車,不能成一輪。無慶賞之勸、刑罰之威,釋勢委法,堯、舜戶說而人辨之,不能治三家。夫勢之足用亦明矣,而曰「必待賢」,則亦不然矣。且夫百日不食以待粱肉,餓者不活;今待堯、舜之賢乃治當世之民,是猶待粱肉而救餓之說也。 【注釋】 [17] 隱栝(kuò):竹木的整形工具。 【譯文】 況且堯、舜、桀、紂這樣的人一千世出現一個,這就已經算是肩膀挨著肩膀、腳跟接著腳跟似地密集降生了。而世上的統治者接連不斷地產生於中等人才之中,我之所以要議論威勢,就是為了這些資質中等的君主。這種資質中等的君主,與上等的相比則及不上堯、舜,而與下等的相比也不是桀、紂那樣的人;他們如果堅守法度、掌握了權勢,就可以把國家治理好;如果背離了法度、丟掉了權勢,就會使國家陷於混亂。現在如果拋棄了權勢、背離了法度而去期待堯、舜,要到堯、舜來了才能使天下太平,這就是要在一千世的混亂以後才有一世太平;現在如果堅守法度、掌握了權勢去等待桀、紂,到桀、紂來了才能使天下混亂,這就是在一千世的太平之後才有一世混亂。這太平個一千世才混亂個一世,和太平個一世而混亂個一千世,就像是騎了千里馬背道而馳一樣,相差得也實在太遠了。如果拋棄了矯正木材的辦法,丟掉了測量的技術,就是讓善於造車的奚仲來製造車子,也不能做成一個車輪。如果沒有表揚獎賞的鼓勵、用刑處罰的威懾,拋開了權勢,放棄了法治,讓堯、舜挨家挨戶地去勸說、逐個逐個地去給人們辨析事理,那就連三戶人家也管不好。所以威勢的值得利用也就很明白了,而論客說「一定要等待賢能的人來治理國家」,那也就不對了。再譬如說,讓人一百天不吃東西去等著吃上等的米飯鮮肉,那麼這個挨餓的人也就活不成了;現在如果要等到堯、舜這樣的賢人來了才去治理當代的民眾,這就如同那等待一百天以後的上等飯菜來解救飢餓的說法啊。 40.3.3 夫曰:「良馬固車,臧獲御之,則為人笑;王良御之,則日取乎千里。」吾不以為然。夫待越人之善海游者以救中國之溺人,越人善游矣,而溺者不濟矣。夫待古之王良以馭今之馬,亦猶越人救溺之說也,不可亦明矣。夫良馬固車,五十里而一置 [18] ,使中手御之,追速致遠,可以及也,而千里可日致也,何必待古之王良乎?且御,非使王良也,則必使臧獲敗之;治,非使堯、舜也,則必使桀、紂亂之。此味,非飴蜜也,必苦萊、亭歷也 [19] 。此則積辯累辭、離理失術、兩末之議也 [20] ,奚可以難夫道理之言乎哉?客議未及此論也。 【注釋】 [18] 置:驛站。 [19] 萊:草名,又名「藜」,一年生草本植物,嫩苗可食,生於田間、路邊、荒地、宅旁等,是古代貧苦的人常吃的野菜。亭歷:即葶藶,一年生草本植物,為原野雜草,開黃色小花,種子黑褐色,可入藥。 [20] 末:端。 【譯文】 論客說:「好的馬、堅固的車,奴婢去駕馭它,就會被人譏笑;王良駕馭它,就能日行千里。」我並不認為這話是對的。如果要等待善於在大海中游泳的越國人來搶救中原地區的落水者,那麼越國人雖然很善於游泳,但那落水的人肯定不能得救了。要等待古代的王良來駕馭現在的車馬,也好比是讓越國人來搶救中原落水者的論調,它的行不通也是顯而易見的了。而且有了好的馬、堅固的車,每五十里就設立一個換馬接力的驛站,那麼即使讓技術中等的車夫去駕馭它,要想趕速度、到遠方,也是可以辦得到的,而上千里的路程也是可以在一天之內到達的,為什麼一定要等待古代的王良呢?況且,論客一說到駕車,要是不用王良,那就一定要讓奴婢去敗壞它;一說到治理國家,要是不用堯、舜,那就一定要讓桀、紂去搞亂它。這就好比是吃東西,不是去嘗飴糖、蜂蜜,就一定是吃苦藜、葶藶。這就只是一種累積辯辭、堆砌辭藻、違背情理、喪失規範、不是走這個極端就是走那個極端的議論啊,怎麼可以用來責難那種合乎道理的言論呢?論客的議論還及不上這種法度、權勢並治的理論啊。 問辯第四十一 (第四十一篇 詢問辯論) 41.1.1 或問曰:「辯安生乎?」 【譯文】 有人問道:「辯論是怎麼產生的呢?」 41.1.2 對曰:「生於上之不明也。」 【譯文】 回答說:「產生於君主的不明智。」 41.2.1 問者曰:「上之不明因生辯也,何哉?」 【譯文】 發問的人說:「君主不明智就會產生辯論,為什麼呢?」 41.2.2 對曰:「明主之國,令者,言最貴者也;法者,事最適者也。言無二貴,法不兩適,故言行而不軌於法令者必禁。若其無法令而可以接詐、應變、生利、揣事者,上必采其言而責其實。言當,則有大利;不當,則有重罪。是以愚者畏罪而不敢言,智者無以訟。此所以無辯之故也。亂世則不然。主有令,而民以文學非之;官府有法,民以私行矯之。人主顧漸其法令而尊學者之智行 [21] ,此世之所以多文學也。夫言行者,以功用為之的彀者也 [22] 。夫砥礪殺矢而以妄發 [23] ,其端未嘗不中秋毫也,然而不可謂善射者,無常儀的也。設五寸之的,引十步之遠,非羿、逄蒙不能必中者,有常也。故有常,則羿、逄蒙以五寸的為巧;無常,則以妄發之中秋毫為拙。今聽言觀行不以功用為之的彀,言雖至察,行雖至堅,則妄發之說也。是以亂世之聽言也,以難知為察,以博文為辯;其觀行也,以離群為賢,以犯上為抗 [24] 。人主者說『辯』、『察』之言 [25] ,尊『賢』、『抗』之行,故夫作法術之人,立取捨之行,別辭爭之論,而莫為之正。是以儒服、帶劍者眾,而耕戰之士寡;『堅白』、『無厚』之詞章 [26] ,而憲令之法息。故曰:『上不明,則辯生焉。』」 【注釋】 [21] 顧:反,卻。漸(jiān):沒。 [22] 的彀(ɡòu):箭靶子。 [23] 以下參見32.2.4與32.0.2注。 [24] 抗:通「亢」。 [25] 說:通「悅」。 [26] 堅白:戰國時的著名辯題,指石頭的「堅」和「白」兩種屬性。以名家公孫龍為代表的「離堅白」論認為「堅」和「白」兩種屬性可以離開石頭而獨立存在;後期墨家則認為「堅白相盈」,即「堅」和「白」不能離開具體的石頭而獨立存在。無厚:戰國時名家惠施提出的哲學命題,指平面沒有厚度。他認為平面「無厚」,沒有體積,但面積仍然可以大至千里。章:通「彰」。 【譯文】 回答說:「在明智的君主所統治的國家裡,君主的命令,是言論中最受尊重的東西;國家的法律,是政事中最要遵循的準則。言論除了君主的命令就沒有第二種被尊重的,國家的法律也不同時迎合公、私雙方,所以說話辦事如果不遵守法律命令的就一定加以禁止。至於臣民那些沒有法令依據但可以用來對付欺詐、應付事變、產生利益、預測事情的言談,君主一定採納他們的言論而責求它們的實際效果。如果言論和實效相當,就有重賞;如果言論和實效不符,就有重罰。因此愚蠢的人怕受到懲罰而不敢說話,聰明的人也沒有什麼可以用來爭辯的。這就是沒有辯論的緣故啊。政治混亂的社會就不是這樣。君主有了命令,人們就利用古代的文獻典籍來非議它;官府有了法律,人們就利用某些個人的品行來違背它。君主卻埋沒了自己的法令來尊重學者的智慧和品行,這就是社會上文獻典籍泛濫的原因啊。那言論和行動,要以實際效用作為它的衡量標準。那新磨好的打獵用的利箭,如果拿它來胡亂地發射,箭的尖端不一定就射不中那細小得像秋毫似的東西,但是還不能夠說是善於射箭,因為它沒有固定不變的箭靶子當作目標。設置一個直徑五寸大的箭靶,即使在十步遠的地方拉弓發箭,如果不是羿和逄蒙這樣的射箭能手也就不能百發百中,這是因為有了固定不變的箭靶作為目標。所以有了固定的箭靶作為目標,那麼羿和逄蒙就可以因為射中直徑五寸的箭靶而被看作為技術高超;沒有固定的箭靶作目標,那麼人們就會把胡亂地發箭而射中秋毫似的小東西當作是技術低劣。如果聽取言論觀察行為時不拿實際效用作為它的衡量標準,那麼聽到的言論即使極其明察,觀察到的行為即使極其堅決,也只能與上述胡亂放箭所說的情況一樣啊。因此,在政治混亂的社會中,人們聽取言論時,把深奧難懂當作為明察,把廣徵博引、富有文采當作為雄辯;人們觀察行為時,把與眾不同當作為賢能,把冒犯君主當作為剛強。君主喜歡這種『雄辯』、『明察』的言論,尊重這種『賢能』、『剛強』的行為,所以那些制訂法術的人,雖然確立了應該怎麼做與不應該怎麼做的行為準則,辨明了言辭爭執的評判標準,但也沒有誰因此而得到端正。因此,穿著儒生服裝的先生和佩帶寶劍的遊俠多起來,而從事農耕和作戰的人減少了;『堅白』、『無厚』的辯說盛行起來,而法律政令的規範就消亡了。所以說:『君主不明智,那麼辯論就產生了。』」 問田第四十二 (第四十二篇 詢問田鳩) 42.1.1 徐渠問田鳩曰 [27] :「臣聞智士不襲下而遇君,聖人不見功而接上 [28] 。今陽成義渠,明將也,而措於毛伯 [29] ;公孫亶回,聖相也,而關於州部 [30] ;何哉?」 【注釋】 [27] 田鳩:又作田俅,齊國人,墨家學者。 [28] 見:同「現」。 [29] 毛:當作「屯」,「屯伯」即「屯長」,也稱「伍長」,是古代軍隊中最低一級組織「伍」(由五人組成)的長官。 [30] 關:措置。州部:州一級的衙署,是古代地方上的一種基層行政機構。古代一個鄉轄五個州,一州轄二千五百家。 【譯文】 徐渠問田鳩說:「我聽說聰明智慧的人不用沿著低級的官職逐級上升就能被君主賞識,德才傑出的人不用做出成績就能被君主接納。現在的陽成義渠,是個明智的將領,可是他曾經被安置在屯長那樣的低級職位上;公孫亶回,是個德才傑出的相國,可是他也曾經被安排在州部這樣的基層行政機構工作;這是為什麼呢?」 42.1.2 田鳩曰:「此無他故異物,主有度、上有術之故也。且足下獨不聞楚將宋觚而失其政、魏相馮離而亡其國 [31] ?二君者驅於聲詞,眩乎辯說,不試於毛伯,不關乎州部,故有失政亡國之患。由是觀之,夫無毛伯之試、州部之關,豈明主之備哉?」 【注釋】 [31] 亡:指君主權勢衰微,不能控制國家大權。 【譯文】 田鳩說:「這沒有其他的緣故和特別的因素,而是因為君主治國有法度、皇上任人有手段的緣故啊。而且,您難道沒聽說過楚國因為任用宋觚為大將而敗壞了楚王的政事、魏國因為任用馮離為相國而使君主的國家名存實亡了?這兩國的君主被他們的名聲和花言巧語所驅使,被他們的詭辯和遊說所迷惑,因而沒有把宋觚安置在屯長的職位上加以考驗,也沒有把馮離安排在州部進行鍛煉,所以有政事敗壞、國家危亡的禍殃。由此看來,沒有低級職務的實際考驗與基層單位的在職鍛煉就提拔為將相,哪裡是英明君主的措施呢?」 42.2.1 堂谿公謂韓子曰:「臣聞服禮辭讓,全之術也;修行退智,遂之道也。今先生立法術,設度數,臣竊以為危於身而殆於軀。何以效之?所聞先生術曰 [32] :『楚不用吳起而削亂,秦行商君而富強。二子之言已當矣,然而吳起支解而商君車裂者 [33] ,不逢世遇主之患也。』逢遇不可必也,患禍不可斥也。夫舍乎全遂之道而肆乎危殆之行,竊為先生無取焉。」 【注釋】 [32] 術:學術,學說。 [33] 支:通「肢」。支解:即肢解,一種分裂肢體的酷刑。 【譯文】 堂谿公對韓非說:「我聽說遵行周代的禮制、退避謙讓,是保全自身的方法;修養品德、隱藏才智,是成就名聲的途徑。現在您建立起法治術治的學說,設置了法度權術的理論,我私下以為這會危害到您的身子而毀壞了您的軀體。用什麼來證明我這個結論呢?我聽說您的論述說:『楚國不任用吳起而削弱混亂,秦國實行了商鞅的法制而國富兵強。這兩位先生的主張已被證明是正確的了,但是吳起被分裂肢體而商鞅被五馬分屍,這是他們沒有碰上好世道、沒有遇到明君賢主而遭到的災禍啊。』一個人的遭遇是不可能憑主觀意念加以確定的,災禍也是不可能憑主觀意念加以排除的。放棄了保全自身、成就名聲的道路而無所顧忌地去干那種有生命危險的事,我個人以為您不該採取這種做法啊。」 42.2.2 韓子曰:「臣明先生之言矣。夫治天下之柄,齊民萌之度,甚未易處也。然所以廢先王之教而行賤臣之所取者,竊以為立法術,設度數,所以利民萌便眾庶之道也。故不憚亂主暗上之患禍,而必思以齊民萌之資利者,仁智之行也;憚亂主暗上之患禍,而避乎死亡之害,知明而不見民萌之資利者 [34] ,貪鄙之為也。臣不忍向貪鄙之為,不敢傷仁智之行。先生有幸臣之意,然有大傷臣之實。」 【注釋】 [34] 知:通「智」。 【譯文】 韓非說:「我明白您的話了。治理天下的權柄,整治民眾的法度,的確很不容易處理啊。但是,我之所以要廢除前代君主的禮教而奉行敝人所採取的政治主張,是因為我個人認為建立法治術治的學說,設置法度權術的理論,是用來造福人民、便利群眾的方法啊。那不怕昏庸的君主、愚昧的皇上所製造的禍患,而堅定地為整治民眾的利益著想,是仁愛明智的行為;害怕昏亂的君主、愚昧的皇上所帶來的禍患,逃避死亡的災難,智慧聰明而看不見民眾的利益,是貪生怕死自私卑鄙的行為。我不忍心採取那種貪生怕死自私卑鄙的做法,不敢損傷仁愛明智的行為。您雖然有愛護我的心意,但實際上卻大大地傷害了我。」 定法第四十三 (第四十三篇 確定法度) 43.1.1 問者曰:「申不害、公孫鞅 [35] ,此二家之言,孰急於國?」 【注釋】 [35] 申不害:戰國時韓昭侯的相國,在法家中他的術治學說最著名。公孫鞅:見3.2注。 【譯文】 發問的人說:「申不害、公孫鞅,這兩家的學說,對於治理國家來說,哪一家更為要緊呢?」 43.1.2 應之曰:「是不可程也。人不食,十日則死;大寒之隆,不衣亦死。謂之衣食孰急於人,則是不可一無也,皆養生之具也。今申不害言術而公孫鞅為法。術者,因任而授官、循名而責實、操殺生之柄、課群臣之能者也 [36] 。此人主之所執也。法者,憲令著於官府、刑罰必於民心、賞存乎慎法而罰加乎奸令者也 [37] 。此臣之所師也。君無術則弊於上 [38] ,臣無法則亂於下,此不可一無,皆帝王之具也。」 【注釋】 [36] 任:能。 [37] 奸(ɡān):犯。 [38] 弊:通「蔽」。 【譯文】 韓非回答他說:「這是不可以進行估量比較的。人要是不吃東西,十天就死了;大冷到了極點,要是不穿衣服也會死。如果要評論穿衣和吃飯哪一樣對人更為要緊,那麼應該說它們是不可或缺的,因為它們都是維持生命所必須具備的東西。現在申不害主張術治而公孫鞅推行法制。術治這個東西,就是根據各人的能力來授予相應的官職、按照官職名分來責求其實際的功效、掌握住生殺大權、考核各級官吏的才能這麼一整套的方法。這是君主所掌握的。法制這個東西,就是法令明確地著錄在官府中、刑罰制度一定貫徹到民眾的思想意識中去、獎賞只給予謹守法令的人而刑罰施加於觸犯禁令的人這麼一整套的制度。這是臣下所遵循的。君主如果沒有術治,就會在上面受蒙蔽;臣子如果沒有法治,就會在下面鬧亂子;所以這兩樣東西是不可或缺的,它們都是成就帝王大業的工具啊。」 43.2.1 問者曰:「徒術而無法 [39] ,徒法而無術,其不可何哉?」 【注釋】 [39] 徒:單,只。 【譯文】 發問的人說:「只運用術治而不實行法治,只實行法治而不運用術治,兩者都不行,為什麼呢?」 43.2.2 對曰:「申不害,韓昭侯之佐也。韓者,晉之別國也。晉之故法未息,而韓之新法又生;先君之令未收,而後君之令又下。申不害不擅其法 [40] ,不一其憲令,則奸多。故利在故法前令,則道之 [41] ;利在新法後令,則道之;利在故新相反、前後相勃 [42] ,則申不害雖十使昭侯用術,而奸臣猶有所譎其辭矣 [43] 。故托萬乘之勁韓,七十年而不至於霸王者,雖用術於上,法不勤飾於官之患也 [44] 。 【注釋】 [40] 擅:專。 [41] 道:由。 [42] 勃(bèi):通「悖」。 [43] 譎:欺詐。 [44] 飾:通「飭」。 【譯文】 韓非回答說:「申不害,是韓昭侯的輔佐大臣。韓國,是晉國中分出來的一個國家。晉國的原有法律還沒有廢除,而韓國的新的法律又產生了;前代君主的政令還沒有收回,而後代君主的政令又下達了。申不害不去統一那舊法和新法,也不去統一那先後下達的政令,那麼奸邪的事就增多了。所以,奸臣們看到自己的利益存在於原有的法律和從前的政令之中,那就按照這些原有的法律政令來辦事;他們看到自己的利益存在於新的法律和後來的政令之中,那就按照這些後來的法律政令來辦事;如果他們的利益存在於舊法和新法的相互對立、從前的政令和後來的政令的相互違背之中,那麼申不害即使以十倍的努力讓韓昭侯運用術治,奸臣們仍然有辦法來玩弄他們的言辭進行詭辯了。所以韓國的君主依靠了擁有萬輛兵車的強大韓國,經過了七十年也還是沒有能夠達到稱霸稱王的地步,這是他們雖然在上面運用了術治,但沒有用法制經常對官吏進行整頓所造成的危害啊。 43.2.3 「公孫鞅之治秦也,設告相坐而責其實 [45] ,連什伍而同其罪,賞厚而信,刑重而必。是以其民用力勞而不休,逐敵危而不卻,故其國富而兵強;然而無術以知奸,則以其富強也資人臣而已矣。及孝公、商君死,惠王即位,秦法未敗也,而張儀以秦殉韓、魏 [46] 。惠王死,武王即位,甘茂以秦殉周 [47] 。武王死,昭襄王即位,穰侯越韓、魏而東攻齊 [48] ,五年而秦不益尺土之地,乃城其陶邑之封 [49] 。應侯攻韓八年 [50] ,成其汝南之封 [51] 。自是以來,諸用秦者,皆應、穰之類也。故戰勝,則大臣尊;益地,則私封立:主無術以知奸也。商君雖十飾其法,人臣反用其資。故乘強秦之資,數十年而不至於帝王者,法不勤飾於官、主無術於上之患也 [52] 。」 【注釋】 [45] 坐:見13.3注。 [46] 張儀:戰國時魏國人,是主張連橫的代表人物。以秦殉韓、魏:秦惠王十年(公元前328年),張儀以秦國的兵力降服魏國,使魏王把上郡、少梁獻給秦國,因而被秦惠王任為相國。後來他又使韓王服從秦國而被秦惠王封為武信君。 [47] 甘茂:見22.2注。周:周室,指東周王朝的都城洛邑(今河南洛陽王城公園一帶)。秦武王三年(公元前308年),甘茂帶兵攻打韓國的宜陽(位於今河南宜陽西),次年攻克宜陽,打通了三川(黃河、洛水、伊水)之路而使武王到達周王城。 [48] 穰侯:見1.3注。 [49] 城:通「盛」,指擴大。陶邑:即定陶,位於今山東省定陶縣北。 [50] 應侯:即范雎,見3.2注。 [51] 汝南之封:指范雎的封地應(今河南省魯山縣東北),因為它位於汝水之南,所以說「汝南之封」。 [52] 飾:通「飭」。 【譯文】 「公孫鞅治理秦國的時候,設立了告發奸邪、株連定罪的制度來求得犯法的真實情況,把老百姓連結成了十家為一什、五家為一伍的聯保組織而對聯保的人家定同樣的罪,獎賞優厚而且守信用,刑罰嚴厲而且一定執行。因此,秦國民眾努力耕作,即使勞累了也不休息,追擊敵人,即使危險也不退卻,所以秦國國富而兵強;但是秦沒有運用術治來識別奸臣,那就只能把秦的富強資助給臣下罷了。等到秦孝公、商鞅死了以後,秦惠文王登上了王位,秦國的法制還沒有完全被破壞掉,而張儀已把秦國的力量犧牲在對韓國、魏國的威逼利誘上來謀取私利了。秦惠文王死了以後,秦武王登上了王位,甘茂拿秦國的力量犧牲在進軍周王朝都城的征戰中。秦武王死了以後,秦昭襄王登上了王位,穰侯魏冉越過韓國、魏國而向東去攻打齊國,經過五年而秦國沒有增加一尺土地,但他自己卻擴大了他那陶邑的封地。應侯范雎攻打韓國達八年之久,也成就了他那汝水南面的封地。從商鞅死了以後,許多在秦國執政的,都是應侯、穰侯一類的人。所以打仗打贏了,那麼大臣就尊貴起來了;擴展了地盤,那麼臣子的個人封地就建立起來了:這是因為君主沒有運用術治去了解奸臣的緣故啊。所以商鞅即使以十倍的努力去整頓秦的法制而使國家富強起來了,但臣下卻反過來利用了秦所提供的資本為自己謀利益。所以,秦國的君主憑藉著強大的秦國這種條件,經過了幾十年也還沒有能達到稱帝稱王的地步,這是沒有用法制對官吏經常加以整頓、君主在上面沒有運用術治的禍患啊。」 43.3.1 問者曰:「主用申子之術,而官行商君之法,可乎?」 【譯文】 發問的人說:「讓君主運用申子的術治,而讓官吏奉行商君的法制,就行了麼?」 43.3.2 對曰:「申子未盡於法也 [53] 。申子言:『治不逾官,雖知弗言。』『治不逾官』,謂之守職也,可;『知而弗言』,是不謂過也。人主以一國目視,故視莫明焉;以一國耳聽,故聽莫聰焉。今知而弗言,則人主尚安假借矣?商君之法曰:『斬一首者,爵一級,欲為官者為五十石之官;斬二首者,爵二級,欲為官者為百石之官。』官爵之遷與斬首之功相稱也。今有法曰:『斬首者令為醫、匠。』則屋不成而病不已。夫匠者,手巧也;而醫者,齊藥也 [54] ;而以斬首之功為之,則不當其能。今治官者,智能也;今斬首者,勇力之所加也。以勇力之所加而治智能之官,是以斬首之功為醫、匠也。故曰:二子之於法術,皆未盡善也。」 【注釋】 [53] 申子未盡於法也:當作「申子未盡於術,商君未盡於法也」。 [54] 齊:通「劑」。 【譯文】 韓非回答說:「申子關於術治的理論還不周到,商君對於法律的規定也還沒有完善。申子說:『官吏辦事不能超越自己的職權,對於職權以外的事情即使知道了也不要說。』『辦事不超越自己的職權』,是說要謹守自己的職責,這還可以;至於『對職權以外的事情即使知道了也不要說』,這就是要人們不告發別人的罪過了。君主用全國人民的眼睛來觀察,所以觀察起來沒有誰能比君主看得更明白的了;君主用全國人民的耳朵來聆聽,所以聽起來沒有誰能比君主聽得更清楚的了。現在要是大家都知道了而不說,那麼君主還能憑藉什麼去了解情況呢?商君的法令說:『砍掉一個敵國有爵位者的頭,就賞給他爵位一級,想要做官的就讓他做俸祿為五十石的官;砍掉兩個敵國有爵位者的頭,就賞給他爵位二級,想要做官的就讓他做俸祿為一百石的官。』官職和爵位的晉升與砍殺敵人首級的功勞是相當的。現在如果有一條法令說:『砍殺敵人首級而立功的人讓他們去做醫生、工匠。』那麼房屋就會蓋不成而疾病也就治不好。因為工匠,要靠手藝精巧;而醫生,要會調配藥劑;如果憑砍頭的功勞去做這些工作,那就和他們的才能不相適應了。現在拿商君所說的做官來說,是要靠智慧和才能的;現在再拿他所說的砍殺敵人首級來說,是靠了勇敢和氣力的施展。現在讓施展勇敢和氣力而立功的人去擔任需要智慧和才能的官職,這就是讓砍殺敵人首級而立功的人去做醫生、工匠。所以說:商君和申子這兩個人對於法治和術治,都還沒能達到盡善盡美的境界啊。」 說疑第四十四 (第四十四篇 解說疑難) 44.1 凡治之大者,非謂其賞罰之當也。賞無功之人,罰不辜之民,非所謂明也。賞有功,罰有罪,而不失其人,方在於人者也 [55] ,非能生功止過者也。是故禁奸之法,太上禁其心,其次禁其言,其次禁其事。今世皆曰:「尊主安國者,必以仁義智能。」而不知卑主危國者之必以仁義智能也。故有道之主,遠仁義,去智能,服之以法。是以譽廣而名威,民治而國安,知用民之法也。凡術也者,主之所執也;法也者,官之所師也。然使郎中日聞道於郎門之外 [56] ,以至於境內日見法,又非其難者也。 【注釋】 [55] 方:僅。 [56] 郎中:見6.4注。郎門:通「廊門」。 【譯文】 大致說來,政治中最重要的事情,並不是指它的賞罰得當。獎賞沒有功勞的人,處罰沒有罪過的人,當然不是通常所說的明察。但是,獎賞有功勞的人,處罰有罪過的人,而且又沒有搞錯該賞該罰的對象而能做到賞罰得當,其作用也僅僅局限在受到賞罰的個別人身上,並不能產生新的功勞和禁止新的過錯。所以,禁止邪惡的方法,最上等的是禁止邪惡的思想,其次是禁止邪惡的言論,再其次是禁止邪惡的行為。現在社會上都說:「要使君主地位尊貴、使國家局勢安定,一定要靠仁愛、道義、才智、賢能。」卻不知道使君主地位卑下、使國家局勢危急的一定是因為靠了仁愛、道義、才智、賢能那一套。所以掌握了統治術的君主,必定排斥仁愛、道義,摒除才智、賢能,而用法制來制服臣民。因此他們獲得了廣泛的讚頌而名聲威武顯赫,臣民順服而國家安定,這是因為懂得了治理臣民的辦法啊。大凡術治這個東西,是君主所掌握的;法制這個東西,是官吏們所遵循的。而讓郎中每天把法治的道理傳達到宮殿的廊門之外,以至於使國境之內每天都能了解法令,這又不是那困難的事情啊。 44.2 昔者有扈氏有失度 [57] ,歡兜氏有孤男 [58] ,三苗有成駒 [59] ,桀有侯侈 [60] ,紂有崇侯虎 [61] ,晉有優施 [62] ,此六人者,亡國之臣也。言是如非,言非如是,內險以賊,其外小謹,以征其善;稱道往古,使良事沮;善禪其主 [63] ,以集精微,亂之以其所好:此夫郎中左右之類者也。往世之主,有得人而身安國存者,有得人而身危國亡者。得人之名一也,而利害相千萬也,故人主左右不可不慎也。為人主者誠明於臣之所言,則別賢不肖如黑白矣。 【注釋】 [57] 有扈氏:又稱戶氏,夏代一個部落的名稱,住在今陝西戶縣一帶。失度:有扈氏部落的相。 [58] 歡兜氏:堯時一個部落的名稱。 [59] 三苗:我國古代南方的少數民族,也稱「苗」或「有苗」。 [60] 侯侈:夏朝末代帝王桀的相。 [61] 崇侯虎:見23.7注。 [62] 優施:見17.1注。 [63] 禪:通「擅」。 【譯文】 從前有扈氏部落有失度,歡兜氏部落有孤男,三苗部落有成駒,夏桀手下有侯侈,商紂王手下有崇侯虎,晉國有優伶施,這六個人,都是使國家政權滅亡的臣子。他們把對的說得好像是錯的,把錯的說得好像是對的,內心陰險而狠毒,他們的外表卻小心謹慎,以此來表明自己的善良;他們稱頌遠古的事情,使美好的新生事物遭到遏止和破壞;他們善於把握自己的君主,以此來收集君主那隱蔽的念頭,通過迎合君主的愛好來擾亂君主:這就是那些郎中、近臣之類的人。回顧歷代的君主,有得到了臣子而本身平安、國家保全的,也有得到了臣子而本身危險、國家滅亡的。得到臣子的名聲是一樣的,但利弊卻相差千萬倍,所以君主選用身邊的臣子是不可以不慎重的。做君主的如果真能明察臣子說的話,那麼辨別有德才的人與無德才的人就會像辨別黑白那樣清楚了。 44.3 若夫許由、續牙、晉伯陽、秦顛頡、衛僑如、狐不稽、重明、董不識、卞隨、務光、伯夷、叔齊 [64] ,此十二人者,皆上見利不喜,下臨難不恐;或與之天下而不取;有萃辱之名 [65] ,則不樂食谷之利 [66] 。夫見利不喜,上雖厚賞,無以勸之;臨難不恐,上雖嚴刑,無以威之:此之謂不令之民也。此十二人者,或伏死於窟穴,或槁死於草木,或飢餓于山谷,或沉溺於水泉。有民如此,先古聖王皆不能臣,當今之世,將安用之? 【注釋】 [64] 許由:堯時的隱士。續牙:又作「續身」,舜的七友之一。晉伯陽:又作「柏陽」,舜的七友之一。秦顛頡:又作「秦不虛」,舜的七友之一。衛僑如:又作「方回」,舜的七友之一。狐不稽:又作「狐不偕」,堯時的隱士。重明:又作「靈甫」,舜的七友之一。董不識:又作「東不訾」,舜的七友之一。卞隨、務光:夏朝末年的隱士。伯夷、叔齊:商朝末年的隱士。 [65] 萃:通「瘁」。 [66] 谷:糧食,指俸祿。 【譯文】 至於那許由、續牙、晉伯陽、秦顛頡、衛僑如、狐不稽、重明、董不識、卞隨、務光、伯夷、叔齊,這十二個人,都是在上見到了利也不喜歡,在下遇到了危難也不恐懼;有的是送給他統治天下的大權他都不接受;如果有勞累屈辱的名聲,那麼他們就不把當官而享受俸祿的有利之事當作快樂。這種人見到了利也不喜歡,那麼君主即使設置了優厚的獎賞,也不能用來勉勵他們;遇到危難也不恐懼,那麼君主即使設立了嚴厲的刑罰,也不能用來威懾他們:這叫做不能使喚的人。這十二個人,有的隱居而死在山洞裡,有的憔悴枯槁而死在草叢樹林裡,有的忍飢挨餓而死在山溝里,有的投水而淹死在江河湖泊之中。如果有了像這樣的人,那麼上古的聖明帝王都不能役使他們,處在現在的時代,又怎麼能使用他們呢? 44.4 若夫關龍逄、王子比干、隨季梁、陳泄冶、楚申胥、吳子胥 [67] ,此六人者,皆疾爭強諫以勝其君。言聽事行,則如師徒之勢;一言而不聽,一事而不行,則陵其主以語,待之以其身,雖身死家破,要領不屬 [68] ,手足異處,不難為也。如此臣者,先古聖王皆不能忍也,當今之時,將安用之? 【注釋】 [67] 關龍逄:見3.2注。王子比干:見3.2注。隨:西周初分封的諸侯國,姬姓,在今湖北隨縣。季梁:春秋時隨國的賢臣。泄冶:春秋時陳國的賢臣,因勸諫陳靈公而被殺。申胥:當作「葆申」,楚文王時的賢臣,曾經極力勸諫楚文王。子胥:見3.2注。 [68] 要(yāo):同「腰」。屬(zhǔ):連接。 【譯文】 至於那關龍逄、王子比干、隨國的季梁、陳國的泄冶、楚國的申胥、吳國的伍子胥,這六個人,都是靠激烈地爭辯或竭力規勸來勝過自己的君主。如果他們的話被君主聽從、他們要做的事能夠付諸實施,那麼他們與君主之間就像師傅與徒弟之間的情形一樣;如果他們有一句話沒有被君主聽從,有一件要做的事沒有被實施,那麼他們就用強硬的話語來侵犯侮辱他們的君主,豁出自己的生命來等待君主的處理,即使家破人亡,腰斬兩段,頭頸不連,手腳被肢解得不在一處,他們也是不難做到的。像這樣的臣子,上古的聖明帝王都不能容忍,處在現在的時代,又怎麼能使用他們呢? 44.5 若夫齊田恆、宋子罕、魯季孫意如、晉僑如、衛子南勁、鄭太宰欣、楚白公、周單荼、燕子之 [69] ,此九人者之為其臣也,皆朋黨比周以事其君,隱正道而行私曲,上逼君,下亂治,援外以撓內,親下以謀上,不難為也。如此臣者,唯聖王智主能禁之,若夫昏亂之君,能見之乎? 【注釋】 [69] 田恆:即田常,見3.2注。子罕:見7.1注。季孫意如:即季平子,春秋末期魯國執政的卿,他於公元前517年驅逐魯昭公而掌握了魯國政權,參見31.2.3。晉:衍文。僑如:指魯國的叔孫僑如,他曾經與魯成公的母親穆姜私通,還想除去季氏、孟氏,未成功而出逃到齊國。子南勁:春秋時衛國將軍文子子南彌牟的後代,他投靠魏國而被封為侯。欣:鄭國的太宰,其事跡不詳。白公:見21.10.2注。子之:見7.3注。 【譯文】 至於那齊國的田常、宋國的子罕、魯國的季孫意如、叔孫僑如、衛國的子南勁、鄭國的太宰欣、楚國的白公勝、周國的單荼、燕國的子之,這九個人做那臣子,都是結黨營私、狼狽為奸來侍奉他們的君主,埋沒了正確的治國法術而大搞謀取私利的歪門邪道,對上威逼君主,對下擾亂社會治安,援引外國的力量來擾亂內政,籠絡下屬來圖謀君主,這些罪惡的事情他們都是不難做到的。像這樣的臣子,只有聖明的帝王和聰慧的君主才能夠禁止他們,至於那昏亂的君主,能夠識破他們嗎? 44.6 若夫后稷、皋陶、伊尹、周公旦、太公望、管仲、隰朋、百里奚、蹇叔、舅犯、趙衰、范蠡、大夫種、逢同、華登 [70] ,此十五人者為其臣也,皆夙興夜寐,卑身賤體 [71] ,竦心白意 [72] ;明刑辟、治官職以事其君,進善言、信道法而不敢矜其善,有成功立事而不敢伐其勞;不難破家以便國,殺身以安主;以其主為高天、泰山之尊,而以其身為壑谷鬴洧之卑 [73] ;主有明名廣譽於國,而身不難受壑谷鬴洧之卑。如此臣者,雖當昏亂之主尚可致功,況於顯明之主乎?此謂霸王之佐也。 【注釋】 [70] 后稷:見31.9.3注。皋陶(yáo):一作咎繇,相傳曾被舜任為掌管刑法的官,後被禹選為繼承人。伊尹:見3.2注。周公旦:見22.25注。太公望:見18.4注。管仲:見3.2注。隰朋:見10.8注。百里奚:見3.2注。蹇叔:見37.4.2注。舅犯:見32.3.8注。趙衰(cuī):即趙成子,春秋時晉國的卿,字子余,曾隨從公子重耳(即文公)流亡在外十九年,並幫助重耳回國即位,回國後幫助文公創建了霸業。范蠡:見31.2.6注。大夫種:見23.29注。逢(pánɡ)同:春秋時越國大夫。華登:宋國司馬華費遂的兒子,後為吳國大夫。 [71] 卑、賤:使……處在卑賤的地位。 [72] 竦(sǒnɡ):使……恭敬。白:使……坦白。 [73] 鬴(fǔ):同「釜」,指釜水,也作「滏水」,今名滏陽河,源出今河北省磁縣西北滏山。洧(wěi):洧河,發源於今河南登封市東陽城山,東流至新鄭市,會溱水為雙洎河,入於賈魯河。 【譯文】 至於那后稷、皋陶、伊尹、周公旦、太公望、管仲、隰朋、百里奚、蹇叔、狐偃、趙衰、范蠡、大夫文種、逢同、華登,這十五個人做那臣子,都是早起晚睡,委屈自己,任勞任怨,內心恭敬,襟懷坦白;他們彰明刑法、料理好公職來侍奉自己的君主,進獻好的意見、精通法術而不敢誇耀自己的德才好,有了成就業績也不敢炫耀自己的功勞;為了有利於國家,他們不惜傾家蕩產;為了使君主能安定,他們不惜犧牲生命;他們把自己的君主看作是高天、泰山那樣的尊貴,而把自身看作是山溝峽谷、滏水洧水那樣的卑下;君主在國內享有英明的名聲和廣泛的稱譽,而他們自己卻不難忍受山溝峽谷、滏水洧水那樣的卑賤地位。像這樣的臣子,即使碰上昏亂的君主尚且可以建立功業,更何況是遇到通達明智的君主呢?這些臣子可以稱作是成就霸王事業的助手了。 44.7 若夫周滑之、鄭王孫申、陳公孫寧、儀行父、荊芋尹申亥、隨少師、越種干、吳王孫額、晉陽成泄、齊豎刁、易牙 [74] ,此十二人者之為其臣也 [75] ,皆思小利而忘法義,進則揜蔽賢良以陰暗其主,退則撓亂百官而為禍難;皆輔其君,共其欲 [76] ,苟得一說於主 [77] ,雖破國殺眾,不難為也。有臣如此,雖當聖王尚恐奪之,而況昏亂之君,其能無失乎?有臣如此者,皆身死國亡,為天下笑。故周威公身殺 [78] ,國分為二 [79] ;鄭子陽身殺 [80] ,國分為三;陳靈公身死於夏征舒氏 [81] ;荊靈王死於乾溪之上 [82] ;隨亡於荊;吳並于越;知伯滅於晉陽之下 [83] ;桓公身死七日不收 [84] 。故曰:諂諛之臣,唯聖王知之;而亂主近之,故至身死國亡。 【注釋】 [74] 滑之:戰國時周威公的大臣。王孫申:戰國時鄭國子陽的臣子。公孫寧、儀行父:都是春秋時陳國的大夫,曾與陳靈公一起和夏姬私通。芋尹:春秋時楚國官名。申亥:楚大夫申無字的兒子,楚靈王的臣子。少師:春秋時隨國大夫,曾因戰術錯誤而被楚軍打敗。種(chónɡ)干:春秋時越國大夫。王孫額(é):一作王孫雒(luò),春秋時吳國大夫,他放棄對越國的戒備,北上伐齊,與晉爭霸,使吳國被越國所滅。陽成泄:春秋末晉國智伯的家臣。豎刁、易牙:見7.3注。 [75] 十二:當作「十一」。 [76] 共(ɡōnɡ):同「供」。 [77] 說:通「悅」。 [78] 周:見22.20注。 [79] 國分為二:見31.5.4原文及注釋。 [80] 子陽:戰國時鄭國君主,被下屬所殺。 [81] 陳靈公:名平國,春秋時陳國君主,公元前613年—公元前599年在位。夏征舒:夏姬的兒子。陳靈公和公孫寧、儀行父一起和夏姬私通,並侮辱夏征舒,夏征舒殺陳靈公。 [82] 荊靈王死於乾溪之上:見10.3原文及注釋。 [83] 知伯滅於晉陽之下:見10.5原文及注釋。 [84] 桓公身死七日不收:見10.8原文及注釋。 【譯文】 至於西周國的滑之、鄭國的王孫申、陳國的公孫寧、儀行父、楚國的芋尹申亥、隨國的少師、越國的種干、吳國的王孫額、晉國的陽成泄、齊國的豎刁、易牙,這十一個人做那臣子,都是考慮到一點小便宜就會把國家的法紀準則丟在腦後;他們如果被進用,就壓制埋沒優秀人才來使他們的君主昏庸愚昧;如果被貶黜,就挑動迷惑百官來製造禍亂災難;他們都輔佐自己的君主,儘量滿足君主的欲望,如果能從君主那裡得到一點歡心,那麼即使是敗壞國家、殺害民眾,他們都是不難下手的。有了像這樣的臣子,即使是碰上了聖明的帝王尚且怕他們篡奪了君權,更何況是昏亂的君主,哪能沒有失誤呢?有了像這樣的臣子,君主都身死國亡,被天下的人恥笑。所以周威公被殺害,國家被分成兩個;鄭國的子陽被殺死,國家被分成三個;陳靈公死於夏征舒之手;楚靈王死在乾溪的邊上;隨國被楚國消滅;吳國被越國吞併;智伯被消滅在晉陽城下;齊桓公死了好多天都沒有收斂入棺。所以說:阿諛奉承的臣子,只有聖明的帝王才能識別他們;而昏亂的君主卻親近他們,所以才落到身死國亡的地步。 44.8 聖王明君則不然,內舉不避親,外舉不避讎。是在焉,從而舉之;非在焉,從而罰之。是以賢良遂進而奸邪並退 [85] ,故一舉而能服諸侯。其在記曰:堯有丹朱 [86] ,而舜有商均 [87] ,啟有五觀 [88] ,商有太甲 [89] ,武王有管、蔡 [90] 。五王之所誅者,皆父兄子弟之親也,而所殺亡其身殘破其家者何也?以其害國傷民敗法類也。觀其所舉,或在山林藪澤岩穴之間,或在囹圄紲紲纏索之中,或在割烹芻牧飯牛之事。然明主不羞其卑賤也,以其能為可以明法便國利民,從而舉之,身安名尊。 【注釋】 [85] 並:通「屏」。 [86] 丹朱:堯的兒子,名朱,封于丹,堯知道他沒有德才,所以把政權傳給了舜。 [87] 商均:舜的兒子,名均,封於商,因為沒有德才,所以舜把政權傳給了禹。 [88] 啟:見35.3.4注。五觀:一作武觀,啟的小兒子,封於觀(在今河南清豐縣西南),他曾在帝啟十五年發動叛亂。 [89] 太甲:商湯的孫子,其父太丁死後,伊尹立他為帝,但他暴虐無道,於是伊尹把他流放到桐宮(位於今河南省虞城縣南)。 [90] 武王:見1.5注。管、蔡:指武王的弟弟叔鮮、叔度,他們分別被封於管(位於今河南鄭州市)、蔡(位於今河南上蔡西南),史稱管叔、蔡叔。他們被誅之事見20.10.2注。 【譯文】 神通的帝王、英明的君主就不是這樣,他們把家族內的人提拔上來時不迴避自己的親屬,把外人選拔上來時不撇開自己的仇敵。正確的言行在誰身上,就提拔誰;錯誤的言行在誰身上,就處罰誰。因此,賢能優秀的人才得到了進用而邪惡的臣子被斥退,所以一行動就能使諸侯順服。這種事在史籍上的記載有:堯斥退的有兒子丹朱,而舜排除的有兒子商均,啟流放的有兒子五觀,商朝流放的有商湯的孫子太甲,周武王死後被鎮壓的有他的弟弟管叔、蔡叔。這五個帝王所懲處的,都是有父子、兄弟關係的親屬,而殺死流放他們本人、摧殘破壞他們家園的原因又是什麼呢?因為他們都是禍國殃民破壞法制的敗類。再看看這些帝王所提拔的人,有的是出在深山老林、多草的湖澤、山上的洞穴之間,有的是出在監獄與繩索綁縛之中,有的是在干屠宰烹調、養羊放馬餵牛的事情。但是,英明的君主不嫌棄他們的卑賤,認為他們的才能是可以用來彰明法制利國利民的,因而提拔他們,所以君主身體安逸而威望很高。 44.9 亂主則不然,不知其臣之意行,而任之以國,故小之名卑地削,大之國亡身死,不明於用臣也。無數以度其臣者 [91] ,必以其眾人之口斷之。眾之所譽,從而悅之;眾之所非,從而憎之。故為人臣者,破家殘 [92] ,內構黨與、外接巷族以為譽,從陰約結以相固也,虛相與爵祿以相勸也,曰:「與我者將利之,不與我者將害之。」眾貪其利,劫其威:「彼誠喜,則能利己;忌怒,則能害己。」眾歸而民留之,以譽盈於國,發聞於主。主不能理其情,因以為賢。彼又使譎詐之士,外假為諸侯之寵使,假之以輿馬,信之以瑞節,鎮之以辭令,資之以幣帛,使諸侯,淫說其主,微挾私而公議。所為使者,異國之主也;所為談者,左右之人也。主說其言而辯其辭 [93] ,以此人者天下之賢士也。內外之於左右,其諷一而語同。大者不難卑身尊位以下之 [94] ,小者高爵重祿以利之。夫奸人之爵祿重而黨與彌眾,又有奸邪之意,則奸臣愈反,而說之曰:「古之所謂聖君明王,君者,非長幼弱也及以次序也 [95] ;以其構黨與,聚巷族,逼上弒君而求其利也。」彼曰:「何知其然也?」因曰:「舜逼堯,禹逼舜,湯放桀,武王伐紂。此四王者,人臣弒其君者也,而天下譽之。察四王之情,貪得人之意也;度其行,暴亂之兵也。然四王,自廣措也,而天下稱大焉;自顯名也,而天下稱明焉。則威足以臨天下,利足以蓋世,天下從之。」又曰:「以今時之所聞,田成子取齊,司城子罕取宋,太宰欣取鄭,單氏取周,易牙之取衛 [96] ,韓、魏、趙三子分晉 [97] ,此六人 [98] ,臣之弒其君者也。」奸臣聞此,蹶然舉耳 [99] ,以為是也。故內構黨與,外攄巷族 [100] ,觀時發事,一舉而取國家。且夫內以黨與劫弒其君、外以諸侯之權矯易其國、隱正道、持私曲、上禁君、下撓治者,不可勝數也。是何也?則不明於擇臣也。記曰:「周宣王以來 [101] ,亡國數十,其臣弒其君而取國者眾矣。」然則難之從內起與從外作者相半也。能一盡其民力、破國殺身者,尚皆賢主也。若夫轉身法易位,全眾傳國,最其病也。 【注釋】 [91] 度(duó):衡量。 [92] (shì):財物。 [93] 說:通「悅」。 [94] 尊:通「撙」。 [95] 幼弱:古代十歲叫「幼」,二十歲叫「弱」。也及:當為「世及」之誤,父親傳位給兒子叫「世」,兄傳位給弟叫「及」。 [96] 易牙之取衛:據44.5,當作「子南勁取衛」。 [97] 韓、魏、趙三子分晉:見4.2注。 [98] 六:當作「上八」。 [99] 蹶(ɡuì)然:急忙的樣子。 [100] 攄(shū):舒展,布排。 [101] 周宣王:西周天子,名靜,公元前827年—公元前782年在位。 【譯文】 昏亂的君主就不是這樣,他們不了解自己臣子的思想品行,便把國家大權委任給他們,所以危害輕的便使君主名聲掃地而國土淪喪,危害嚴重的就使國家滅亡君主身亡,這都是因為在任用臣子的問題上不明智所造成的。沒有一套辦法來衡量自己的臣子,那就必然會根據他周圍一伙人的議論來判斷他。大家所稱讚的人,君主也就跟著喜歡他;大家所非議的人,君主也就跟著厭惡他。所以那做臣子的,破費了家產,在朝廷內部拉黨結派、在朝廷外面勾結同巷鄰居宗族親戚來為自己製造聲譽,在暗中訂立盟約抱成一團來鞏固自己的地位,又憑空給黨羽們封官許願來鼓勵他們為自己賣力,說什麼:「親附我的,我將給他好處;不親附我的,我將迫害他。」眾人貪圖這權奸所給予的好處,又迫於他的威勢,認為:「如果他真的喜歡自己,就能使自己得到好處;如果他憎恨惱怒自己,就能迫害自己。」因此,眾人都歸附他而人民都靠攏他,把一片讚美聲傳遍了全國,轟動得傳到君主那裡。君主不能辨別那真實的情況,因而認為他是德才兼優的人。他又指使狡猾奸詐的人,外表裝作別國諸侯所寵信的使者,並給他車馬使他有所憑藉,給他瑞玉符節使他顯得真實可信,教給他外交辭令使他顯得威嚴莊重,還用絲織品等貴重的禮物資助他,讓他假裝從別國諸侯那裡出使前來,用花言巧語來遊說自己的君主,暗中帶著為權奸說話的私心而表面上則為君主議論國事。他為誰出使呢,是為別國的君主;為誰講話呢,是為君主身邊的那個權奸。君主喜歡他的話,認為他的言論很有道理,認為他所稱讚的這個權奸是天下的賢士。這樣,國內的黨羽和假裝的國外使者對於君主身邊的那個權奸,不但那含蓄的暗示性的議論是一致的,而且公開的評論也相同,都異口同聲地為權奸說好話。於是君主對這個權奸,重的便輕易地降低自己的身份、壓低自己的地位而甘心屈居在他的下面,輕的就用高貴的爵位和優厚的俸祿來賞賜他。那權奸的爵位高貴、俸祿優厚而黨羽越來越多,又有邪惡的念頭,那麼他手下的奸臣就更加背叛了君主,而勸導這權奸說:「古代所謂的聖明君主,他們當上君主,並不是從小長大然後按照父傳子、兄傳弟的次序繼承君位的;而是依靠自己在朝廷內部拉黨結派,在朝廷外面聚集同巷鄰居、宗族親戚,脅迫皇上或殺死君主來謀取自己的利益的。」那權奸說:「怎麼知道他們是這樣的呢?」奸臣們就說:「舜逼迫堯,禹逼迫舜,商湯流放了夏桀,周武王討伐了商紂王。這四個帝王,都是殺害自己君主的臣子,而天下的人都稱讚他們。考察這四個帝王的真情,那是圖謀別人的野心;衡量他們的舉動,那是暴亂的戰爭。然而這四個帝王,自己為自己作了大量的安排來擴張自己的勢力,而天下的人卻稱讚他們偉大;他們自吹自擂來炫耀自己的名聲,而天下的人卻稱頌他們英明。這樣看來,那麼有了威勢足夠用來統治天下,有了貪慾足夠可以壓倒整個社會,天下的人都會順從他們。」奸臣們還說:「就拿現代的所見所聞來說,田常篡奪了齊國的政權,司城子罕篡奪了宋國的政權,太宰欣篡奪了鄭國的政權,單荼篡奪了周國的政權,子南勁奪取了衛國的政權,韓虔、魏斯、趙籍三人瓜分了晉國,這上面八個人,都是殺掉自己君主的臣子啊。」權奸聽到了這些話,急忙豎起耳朵,認為他們說得很對。所以他在朝廷內部拉黨結派,在朝廷外面布置好同巷鄰居、宗族親屬,窺測時機發動事變,以便一舉奪取國家政權。況且,那在國內利用同黨脅迫殺害自己的君主、在國外憑藉諸侯的權勢來改變顛覆自己的國家政權、埋沒正確的治國法術、大搞謀取私利的歪門邪道、對上鉗制君主、對下擾亂治安的權奸,是不計其數的。這是為什麼呢?是因為君主在選擇臣子方面不英明的緣故啊。史籍的記載說:「周宣王以來,滅亡的國家有幾十個,其中臣子殺死了自己的君主而奪取了國家政權的已經很多了。」這樣看來,那麼禍亂從國內產生的和從國外興起的各占了一半。如果能夠把自己民眾的力量集中統一起來竭力制止內亂的發生而國家仍然被攻破、自身仍然被殺死的,還都可以算是有德才的君主。至於那改變了自己的法度而與臣下調換位子,雖然保全了民眾卻把國家政權送給了別人,這才是最沒有德才的了。 44.10 為人主者,誠明於臣之所言,則雖 弋馳騁、撞鐘舞女,國猶且存也;不明臣之所言,雖節儉勤勞、布衣惡食,國猶自亡也。趙之先君敬侯 [102] ,不修德行,而好縱慾;適身體之所安、耳目之所樂;冬日 弋,夏浮淫;為長夜,數日不廢御觴,不能飲者以筒灌其口,進退不肅、應對不恭者斬於前。故居處飲食如此其不節也,制刑殺戮如此其無度也,然敬侯享國數十年,兵不頓於敵國,地不虧於四鄰,內無君臣百官之亂 [103] ,外無諸侯鄰國之患,明於所以任臣也。燕君子噲 [104] ,邵公奭之後也 [105] ;地方數千里,持戟數十萬;不安子女之樂,不聽鍾石之聲;內不堙污池台榭 [106] ,外不 弋田獵;又親操耒耨以修畎畝。子噲之苦身以憂民如此其甚也,雖古之所謂聖王明君者,其勤身而憂世不甚於此矣。然而子噲身死國亡,奪於子之,而天下笑之。此其何故也?不明乎所以任臣也。 【注釋】 [102] 敬侯:趙敬侯,名章,戰國時趙國君主,公元前386年—公元前375年在位。 [103] 君:為「群」字之誤。 [104] 子噲:見7.3注。 [105] 邵公奭(shì):又作召公奭,姓姬,名奭,因采邑在召(今陝西岐山西南),所以稱召公。他曾幫助周武王滅商,被封於燕,成為燕國的始祖。 [106] 堙(yīn):土山。它與「污池」、「台榭」都用作為動詞。 【譯文】 做君主的,如果真能明察臣子所說的話,那麼即使經常捕獸射鳥、跑馬遊玩、敲鐘彈琴、讓美女們跳舞來取樂,國家還是會存在的;如果不明察臣子所說的話,那麼即使節約儉樸、辛苦勞累、穿布衣、吃粗食,國家還是會滅亡的。趙國的前代君主敬侯,不努力提高自己的品德修養,卻喜歡為所欲為;使身體安逸的事情,使耳目快樂的東西,他都追求;冬天捕獸射鳥,夏天乘船遊玩;人為地搞那關上門窗、點上燈燭的漫長黑夜,連續幾天都不停地使用酒杯喝酒,不能喝酒的就用竹筒往他的嘴裡灌酒,舉止不嚴肅、對答不恭敬的就殺死在跟前。趙敬侯立身處世吃喝玩樂竟像這樣不加節制,決斷用刑殺戮臣民竟像這樣沒有法度,然而趙敬侯在位幾十年,軍隊沒有被敵國挫敗過,領土沒有被四周鄰國侵占過,國內沒有群臣百官的搗亂,境外沒有諸侯鄰國入侵的禍患,這是因為懂得了怎樣來任用臣子的緣故啊。燕國的君主子噲,是邵公奭後代;他擁有的國土有幾千里見方,全副武裝的軍隊有幾十萬;他既不沉湎於與美貌少女的尋歡作樂,也不聽敲鐘擊磐的靡靡之音;在宮內不壘土山、不挖池塘、不造亭台樓閣,在宮外不捕獸射鳥、不到郊外打獵;還親自拿著木鍬鋤頭去整治農田。子噲為民眾操心而使自己受苦竟像這樣厲害,即使是古代的所謂聖王明君,他們為天下操心而使自己勞苦的程度也不比他更厲害的了。但是子噲最後卻自己被殺死而國家政權也丟了,被子之奪了去,以致天下的人都譏笑他。這是什麼緣故呢?是因為他不懂得怎樣來任用臣子的緣故啊。 44.11 故曰:人臣有五奸,而主不知也。為人臣者,有侈用財貨賂以取譽者,有務慶賞賜予以移眾者,有務朋黨徇智尊士以擅逞者 [107] ,有務解免赦罪獄以事威者,有務奉下直曲、怪言、偉服、瑰稱以眩民耳目者 [108] 。此五者,明君之所疑也,而聖主之所禁也。去此五者,則譟詐之人不敢北面談立 [109] ;文言多、實行寡而不當法者,不敢誣情以談說。是以群臣居則修身,動則任力,非上之令不敢擅作疾言誣事,此聖王之所以牧臣下也。彼聖主明君,不適疑物以窺其臣也 [110] 。見疑物而無反者 [111] ,天下鮮矣 [112] 。 【注釋】 [107] 徇(xún):順。 [108] 直曲:以曲為直。 [109] 談立:當作「立談」。 [110] 適:從。 [111] 反:責求。 [112] 鮮(xiǎn):少。 【譯文】 所以我要說:臣子有五種邪惡的行為,而一般的君主卻並沒有認識到。做臣子的,有濫用財物進行賄賂來騙取個人名譽的,有致力於用獎賞施捨來拉攏民眾的,有致力於拉黨結派禮賢下士來專權放肆的,有致力於解除賦稅徭役、赦免罪犯的刑罰來造成自己威勢的,有致力於奉迎討好下民而顛倒是非曲直、發表奇談怪論、穿著奇裝異服、打起奇偉的稱號來惑亂民眾視聽的。這五種臣子,是英明的君主所不信任的,也是聖哲的君主所禁止的。除去了這五種臣子,那麼能說會道的人就不敢再在朝廷上向北站著搖唇鼓舌了;那些花言巧語說得多、實際事情做得少而不按照法令來辦事的人,也就不敢歪曲事實真相來胡說八道了。因此,群臣如果閒住在家裡,就會努力提高自己的品德修養;如果為君主做事,就會竭盡全力;如果沒有君主的命令,就不敢擅自動手、激烈發言、捏造事實,這就是聖明的帝王所以能統治臣下的原因啊。那些聖哲英明的君主,不根據上述這五種可疑的邪惡行為去理睬自己的臣子。發現了上述這五種可疑的邪惡行為而不加追究的英明君主,是天下少有的。 44.12 故曰:孽有擬適之子 [113] ,配有擬妻之妾,廷有擬相之臣,臣有擬主之寵,此四者,國之所危也。故曰:「內寵並後,外寵貳政 [114] ,枝子配適,大臣擬主,亂之道也。」故《周記》曰:「無尊妾而卑妻,無孽適子而尊小枝,無尊嬖臣而匹上卿,無尊大臣以擬其主也。」四擬者破,則上無意、下無怪也 [115] ;四擬不破,則隕身滅國矣 [116] 。 【注釋】 [113] 孽:庶子。擬:比擬,匹敵。適(dí):通「嫡」。 [114] 貳:匹敵。 [115] 意:疑。 [116] 隕:通「殞」。 【譯文】 所以說:庶子中有了和嫡子地位相匹敵的兒子,配偶中有了和正妻愛寵相似的姬妾,朝廷上有了和宰相權勢相等的大臣,臣子中有了和君主同樣尊貴的寵臣,這四種情況,是國家發生危險的根源。所以說:「內宮得寵的妃子和皇后並起並坐,外朝得寵的臣子和執政的正卿分庭抗禮,庶子和嫡子地位相當,大臣和君主權勢相等,這些都是產生禍亂的緣由。」所以《周記》上說:「不要使姬妾尊貴而使正妻卑賤,不要把嫡子當作庶子來看待而抬高庶子的身份,不要提高寵信小臣的地位而使他們與上卿匹敵,不要尊重大臣而使他們和自己的君主勢均力敵。」這四種卑賤者和尊貴者互相對等的現象如果被除去了,那麼君主就不再有什麼值得懷疑的臣子而臣下也就不再有什麼興妖作怪的言行了;這四種互相對等的現象如果不除去,那麼君主就會使自身被殺、使國家滅亡了。 詭使第四十五 (第四十五篇 倒行逆使) 45.1 聖人之所以為治道者三:一曰「利」,二曰「威」,三曰「名」 [117] 。夫利者,所以得民也;威者,所以行令也;名者,上下之所同道也 [118] 。非此三者,雖有不急矣。今利非無有也,而民不化上;威非不存也,而下不聽從;官非無法也,而治不當名。三者非不存也,而世一治一亂者,何也?夫上之所貴與其所以為治相反也。 【注釋】 [117] 名:名稱,名分,指言論、職務、法令等等。 [118] 道:由。 【譯文】 聖人用來作為治國原則的東西有三種:一是獎賞帶來的「利益」,二是刑罰造成的「威勢」,三是法律規定的「名分」。獎賞帶來的利益,是用來取得民心的;刑罰造成的威勢,是用來推行法令的;法律規定的名分,是君臣共同遵循的。除去這三條原則,即使有其他的辦法,也無關緊要了。現在獎賞的利益不是沒有,但民眾卻不被君主所感化;刑罰的威勢不是不存在,但臣民卻仍然不聽從;官府不是沒有法律,但實際的治理卻不符合明文的規定。這三條原則不是不存在,但社會一會兒安定一會兒混亂,這是為什麼呢?就是因為那君主所推崇的東西和他應該用來治國的原則相違背了。 45.2 夫立名號,所以為尊也;今有賤名輕實者,世謂之「高」。設爵位,所以為賤貴基也;而簡上不求見者 [119] ,世謂之「賢」。威利,所以行令也;而無利輕威者,世謂之「重」。法令,所以為治也;而不從法令為私善者,世謂之「忠」。官爵,所以勸民也;而好名義不進仕者,世謂之「烈士」。刑罰,所以擅威也;而輕法不避刑戮死亡之罪者,世謂之「勇夫」。民之急名也,甚其求利也;如此,則士之飢餓乏絕者,焉得無岩居苦身以爭名於天下哉?故世之所以不治者,非下之罪,上失其道也。常貴其所以亂,而賤其所以治,是故下之所欲,常與上之所以為治相詭也。 【注釋】 [119] 見:同「現」,指出仕。 【譯文】 君主設立名位稱號,是用來造成尊貴的地位的;現在有人鄙視君主的名位、看輕君主的實權,社會上卻稱之為「清高」。設置封號等級,是用來作為區別低賤和高貴的基礎的;但怠慢君主而不求任用顯達的,社會上卻稱之為「賢能」。賞罰造成的利益威勢,是用來推行法令的;但不貪圖獎賞的利益而輕視刑罰威勢的,社會上卻稱之為「穩重」。法律命令,是用來進行治國的;但不遵從法令而為私人做好事的,社會上卻稱之為「忠誠」。官位爵祿,是用來激勵民眾的;但崇尚名聲義氣而不入朝做官的,社會上卻稱之為「貞節之士」。刑罰,是用來使威勢專斷一切的;但輕視法律而奮不顧身地去以身試法觸犯死罪的,社會上卻稱之為「勇士」。民眾急於追求名聲,比他們追求實利更厲害;像這樣的話,那麼讀書人中那些淪落到飢餓貧困的境地而走投無路的人,哪能不隱居深山折磨自己以便在天下爭得名聲呢?社會之所以不能被治理好,並不是臣民的罪過,而是因為君主失去了正確的治國原則。君主常常尊重那些會釀成禍亂的行為,而鄙視那些會導致安定的措施,所以臣民所追求的,常常和君主應該用來治國的原則相違背。 45.3 今下而聽其上,上之所急也。而惇愨純信,用心怯言,則謂之「窶」 [120] 。守法固,聽令審,則謂之「愚」。敬上畏罪,則謂之「怯」。言時節,行中適,則謂之「不肖」。無二心私學,聽吏從教者,則謂之「陋」。 【注釋】 [120] 這句以下,「謂之」都承上省去了主語「世」,譯文把它們譯為被動句,是為了節約篇目。 【譯文】 現在臣下聽從他們的君主,這是君主迫切追求的。但是忠厚誠實、純樸守信,做事認真、說話謹慎,卻被稱為「寒酸拘謹」。嚴格地遵守法律,慎重地服從命令,卻被稱為「愚蠢無知」。尊敬君主,害怕犯罪,卻被稱為「膽小怕事」。言論適合時宜而有節制,行為得當而有適度,卻被稱為「沒有出息」。不和君主離心離德去搞個人的學問,聽從官吏教訓而接受法治教育,卻被稱為「孤陋寡聞」。 45.4 難致 [121] ,謂之「正」。難予,謂之「廉」。難禁,謂之「齊」。有令不聽從,謂之「勇」。無利於上,謂之「願」。少欲、寬惠、行德,謂之「仁」。重厚自尊,謂之「長者」。私學成群,謂之「師徒」。閒靜安居,謂之「有思」。損仁逐利,謂之「疾」。險躁佻反覆 [122] ,謂之「智」。先為人而後自為,類名號,言泛愛天下,謂之「聖」。言大本,稱而不可用,行而乖於世者,謂之「大人」。賤爵祿,不撓上者,謂之「傑」。下漸行如此 [123] ,入則亂民,出則不便也。上宜禁其欲,滅其跡,而不止也,又從而尊之,是教下亂上以為治也。 【注釋】 [121] 致:招致。 [122] 險躁:見6.4注。 [123] 漸(jiān):浸潤。 【譯文】 不聽君主的召喚,被稱為「正直」。不接受君主的賞賜,被稱為「廉潔」。不服從君主的制約,被稱為「平等」。有了命令不聽從,被稱為「勇敢」。不貪圖君主的賞賜,被稱為「厚道」。淡泊寡慾、寬宏大量地給人恩惠、進行施捨,被稱為「仁愛」。莊重厚道而自高自大,被稱為「長者」。私人講學成群結隊,被稱為「師徒」。清閒平靜安心地隱居在家,被稱為「有頭腦」。昧著良心去求利,被稱為「敏捷機靈」。內心陰險、吵吵嚷嚷、說話輕佻、反覆無常,被稱為「聰明」。先為別人著想然後才為自己考慮,將區分貴賤的名位稱號一視同仁,主張普遍地愛天下所有的人,被稱為「聖人」。宣揚治理天下的根本原則,讚許的東西並不能付諸實施,做的事又違背了社會現實的,被稱為「大人」。鄙視爵位俸祿,不屈服於君主的,被稱為「俊傑」。臣下被浸潤的德行像這樣,他們在國內就會擾亂民眾,到國外就會做出對國家不利的事情。君主應該禁止他們對這種社會風尚的追求,消除他們對這種社會風尚的效法,就是這樣做也還不能制止啊,現在卻又去尊重這些社會風尚,這是在教臣下犯上作亂而把它們作為治國的原則啊。 45.5 凡所治者,刑罰也;今有私行義者尊。社稷之所以立者,安靜也;而躁險讒諛者任。四封之內所以聽從者,信與德也;而陂知傾覆者使 [124] 。令之所以行,威之所以立者,恭儉聽上;而岩居非世者顯。倉廩之所以實者,耕農之本務也;而綦組、錦繡、刻畫為末作者富 [125] 。名之所以成,城池之所以廣者,戰士也;今死士之孤飢餓乞於道,而優笑酒徒之屬乘車衣絲。賞祿,所以盡民力易下死也;今戰勝攻取之士勞而賞不沾,而卜筮、視手理、「狐」《蟲》為順辭於前者日賜 [126] 。上握度量,所以擅生殺之柄也;今守度奉量之士欲以忠嬰上而不得見 [127] ,巧言利辭行奸軌以幸偷世者數御 [128] 。據法直言,名刑相當 [129] ,循繩墨誅奸人,所以為上治也,而愈疏遠; 施順意從欲以危世者近習 [130] 。悉租稅,專民力,所以備難充倉府也;而士卒之逃事伏匿、附托有威之門以避傜賦而上不得者萬數。夫陳善田利宅,所以戰士卒也;而斷頭裂腹、播骨乎平原野者,無宅容身,身死田奪;而女妹有色、大臣左右無功者,擇宅而受,擇田而食。賞利一從上出,所善制下也;而戰介之士不得職,而閒居之士尊顯。上以此為教,名安得無卑?位安得無危?夫卑名危位者,必下之不從法令、有二心務私學、反逆世者也;而不禁其行、不破其群以散其黨,又從而尊之,用事者過矣。上世之所以立廉恥者,所以屬下也 [131] ;今士大夫不羞污泥醜辱而宦,女妹私義之門不待次而宦。賞賜,所以為重也;而戰鬥有功之士貧賤,而便辟優徒超級 [132] 。名號誠信,所以通威也;而主揜障,近習女謁並行百官、主爵遷人 [133] ,用事者過矣。大臣官人,與下先謀比周,雖不法行,威利在下,則主卑而大臣重矣。 【注釋】 [124] 陂(bì):不正。知:通「智」。 [125] 綦(qí):鞋帶,用作動詞。 [126] 卜筮:見1.5注。蟲:為「蠱」字之誤。《蠱》,是《周易》中的卦名,《左傳·僖公十五年》載卜徒父算卦時遇到《蠱》卦,他順對方心意而編造出來的占辭說:「千乘三去,三去之餘,獲其雄狐。」所以韓非稱之為「狐《蠱》」,並說他「為順辭」。 [127] 嬰:通「攖」。 [128] 軌:通「宄」。古代外奸叫「奸」,內奸叫「宄」。御:進用。 [129] 刑:通「形」,情形,事實。 [130] :見22.34注。施:見20.11注。 [131] 屬:當作「厲」,字形相近而誤。厲,通「勵」,勸勉,激勵。 [132] 便辟(pián bì):即「便嬖」,善於阿諛逢迎而得寵的人。 [133] 行:使用。 【譯文】 大致說來,國家之所以能治理好,是靠了刑罰;但現在有人私下裡施行仁義卻受到了尊重。國家的政權之所以能保持,是靠了安定平靜;但那些吵吵嚷嚷、內心陰險、造謠中傷、阿諛奉承的人卻得到了任用。四邊國界之內之所以能聽從君主,是靠了信用與獎賞;但那些奸邪巧詐、傾軋陷害別人的人卻得到了使用。命令之所以能貫徹執行,威勢之所以能樹立起來,是靠了恭敬謙卑聽從君主;但那些隱居深山而非議現實的人卻赫赫有名。糧倉之所以能充實,是靠了耕地農民的重要勞動;但編織絲帶、織錦刺繡、雕刻繪畫這種從事不重要工作的人卻發了財。君主的名望之所以能夠成就,城市都邑之所以能夠擴展增加,是靠了戰士;但現在陣亡士兵的孤兒忍飢挨餓在路上討飯,而那些供君主取樂的演員、陪同君主吃喝的酒鬼之輩卻乘著車子穿著綢緞悠然自得。獎賞俸祿,是用來充分調動民眾的力量、換取臣民為君主賣命的;但現在打了勝仗攻城略地的戰士雖然勞苦卻和獎賞不沾邊,而那些在君主面前占卜算卦、看手相預測命運、用「獲取雄狐」的《蠱》卦之類編造奉承話的人天天都得到賞賜。君主掌握的法律制度,是用來使君主控制住生殺之權的;但現在維護法律奉行制度的人想用忠言去打動君主卻得不到接見,而那些花言巧語、內外作惡、以僥倖的心理欺世盜名的人卻屢次得到任用。根據法度直言不諱,檢驗名實是否相符,遵照法律的準繩去懲處壞人,這是為君主治理國家所採取的措施,但這樣的人卻越來越被疏遠;而那些阿諛奉承、搞歪門邪道、順著君主的心意說話、按照君主的欲望辦事以至於危害社會的人卻被親近寵愛。把租稅全部收起來,把民眾的人力物力全部集中起來,是用來防備禍患戰爭、充實糧倉國庫的;但是士卒中那些逃避耕戰躲藏起來、依附於權貴之門來逃避徭役賦稅以使君主不能使用他們的人數以萬計。設置肥沃的田地和便利的住宅,是用來激勵士兵作戰的;但是可能會被砍掉腦袋開腸剖腹、屍骨被拋撒在戰場上的戰士,卻沒有住宅能容身,而自己一死,田地也就被剝奪了;而那些大臣親信沒有什麼功勞,只是因為他們的女兒、妹妹長得漂亮而嫁給了君主,就能挑選好的住宅而取得它,選擇好的田地而靠它生活。獎賞一律從君主手中發放出來,是為了便於控制臣下;但披著鎧甲作戰的士兵得不到官職,而無所事事避世隱居的人卻尊貴顯赫。君主拿這樣的事實來進行教育誘導,名聲哪會不低下?君位怎能不危險?使君主名聲低下、君位危險的,一定是下面那些不服從法令、和君主不一條心而搞私門學術、反對現實社會的人;可是現在不但不禁止他們的行為、不破壞他們的聚會以便拆散他們的私黨,卻還去尊重他們,這就是執政者的錯誤了。古代之所以要樹立有關廉潔和羞恥的道德觀念,是為了用來激勵臣下的;但現在那些士大夫厚顏無恥地去干那種骯髒下流醜惡恥辱的勾當卻當上了官,把女兒、妹妹嫁給了君主因而和君主有了私人交情的人家就不必依照官階的次第來升官。賞賜,是用來使人尊貴的辦法;但拚命作戰而立了功勞的士兵卻貧窮卑賤,而善於諂媚逢迎的小臣以及供君主取樂的優伶之徒卻得到了越級提拔。君主的名位稱號和他的實權確實相符,是用來使君主的威勢上通下達的手段;但是現在君主被蒙蔽,而君主的親信和為人說情的宮女卻都能任用群臣百官、掌管對官員的頒爵和晉升,這就是當權者的過錯了。大臣給人委任官職的時候,首先和部下密謀策劃結黨營私,即使不合法度,也照干不誤,這樣,威勢和利祿便都掌握在臣子手中,那麼君主就地位低下而大臣就貴重了。 45.6 夫立法令者,以廢私也。法令行而私道廢矣。私者,所以亂法也。而士有二心私學、岩居窞路、托伏深慮 [134] ,大者非世,細者惑下;上不禁,又從而尊之以名,化之以實,是無功而顯、無勞而富也。如此,則士之有二心私學者,焉得無深慮、勉知詐與誹謗法令以求索與世相反者也 [135] ?凡亂上反世者,常士有二心私學者也。故《本言》曰:「所以治者,法也;所以亂者,私也。法立,則莫得為私矣。」故曰:道私者亂 [136] ,道法者治。上無其道,則智者有私詞,賢者有私意。上有私惠,下有私慾,聖智成群,造言作辭,以非法措於上。上不禁塞,又從而尊之,是教下不聽上、不從法也。是以賢者顯名而居,奸人賴賞而富。賢者顯名而居,奸人賴賞而富,是以上不勝下也。 【注釋】 [134] 窞(dǎn)路:通「癉露」,疲憊羸弱。 [135] 知:通「智」。 [136] 道:由。 【譯文】 設置法令,是用來廢除私利的。法令貫徹執行以後,謀私的歪門邪道就被廢除了。私利這種東西,是擾亂法制的根源。但有些讀書人和君主不一條心而搞私門學術、在山中隱居而弄得疲憊羸弱、依附於權貴之門躲藏起來冥思苦想,重則誹謗現實,輕則蠱惑人心;君主對此不加禁止,卻還去用美好的名譽使他們得到尊重,用實際的利益使他們改變了窮困的處境,這是沒有立功而顯貴、沒有費力而富裕啊。像這樣,那麼讀書人中那些懷有異心搞私門學術的人,怎麼能不挖空心思、努力施展其智巧進行招搖撞騙和誹謗法令來追求跟社會現實相背離的東西呢?凡是犯上作亂、反對現實社會的,常常是讀書人中那些懷有異心搞私門學術的人。所以《本言》說:「國家之所以安定,是靠了法制;國家之所以混亂,是因為私利。法制建立了,那就沒有人能謀取私利了。」所以說:依從私利來治國,國家就混亂;遵循法制來治國,國家就安定。君主沒有掌握那統治術,那麼聰明的人就會有維護私利的言論,賢能的人就會有謀取私利的意圖。君主有了滿足臣下私利的賞賜,臣下就有謀取私利的欲望,那些謀私的聖人、智者就會成群結夥,編造胡言亂語,杜撰奇談怪論,用非法的手段來措置君主。君主不但不加禁止,還去尊敬這些人,這是在教臣下不聽從君主、不服從法令啊。因此,那些所謂的賢人以顯赫的名聲處在高位,那些奸邪的人靠了賞賜而大發橫財。所謂的賢人以顯赫的名聲處在高位,奸邪的人靠了賞賜而大發橫財,因此君主不能制服臣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