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非子譯註 · 第十三卷

外儲說右上第三十四 (第三十四篇 積聚傳說外右上編) 34.0.0 君所以治臣者有三: 【譯文】 君主用來統治臣下的方法有三種: 34.0.1 一、勢不足以化,則除之。師曠之對 [1] ,晏子之說,皆合勢之易也而道行之難 [2] ,是與獸逐走也,未知除患。患之可除,在子夏之說《春秋》也:「善持勢者,蚤絕其奸萌 [3] 。」故季孫讓仲尼以遇勢 [4] ,而況錯之於君乎 [5] ?是以太公望殺狂矞,而「臧獲不乘驥」。嗣公知之,故「不駕鹿」;薛公知之,故與二欒博 [6] 。此皆知同異之反也。故明主之牧臣也,說在畜烏。 【注釋】 [1] 師曠:見10.4注。 [2] 合:當作「舍」。道:由。行:德行。 [3] 蚤:通「早」。 [4] 季孫:指季康子,魯國執政的卿。遇:通「耦」。 [5] 錯:通「措」。 [6] 欒:通「孿」。 【譯文】 一、如果權勢還不能夠用來開導改變他,那就除掉他。師曠的回答,晏嬰的議論,都是捨棄了利用權勢來制服臣民這種容易奏效的方法而遵循了利用德行來感化臣民這種難以奏效的方法,這就好像捨棄了車馬而和野獸賽跑啊,他們還不知道怎樣來除掉禍患。禍患可以被除掉,這種道理包含在子夏解說《春秋》時所說的話中:「善於保住權勢的君主,都及早地消滅臣下邪惡的苗頭。」所以,季康子因為子路使用了和自己相當的權勢而拿它指責孔子,從而消除了禍患,更何況是把這種手段放到君主手中來使用,禍患哪會除不掉呢?因此太公望殺掉了不受權勢約束的狂矞,並解釋說:「奴僕也不會去騎那種雖健壯但不聽使喚的駿馬。」衛嗣公懂得了臣下要能為君主效勞的道理,所以用「人們不拿鹿駕車」來說明自己為什麼不任用如耳做自己的相國;薛公懂得了這個道理,所以和兩個孿生子打棋行賭,趁此機會嚇唬他們來使他們為自己效勞。這些人都懂得了君臣之間利害的不同。所以英明的君主統治臣下,其方法的說明就包含在養烏鴉的故事之中。 34.0.2 二、人主者,利害之軺轂也 [7] ,射者眾 [8] ,故人主共矣。是以好惡見 [9] ,則下有因,而人主惑矣;辭言通,則臣難言,而主不神矣。說在申子之言「六慎」與唐易之言弋也。患在國羊之請變與宣王之太息也。明之以靖郭氏之獻十珥也與犀首、甘茂之道穴聞也 [10] 。堂谿公知術,故問玉卮;昭侯能術,故以聽獨寢 [11] 。明主之道,在申子之勸「獨斷」也。 【注釋】 [7] 軺(yáo):一種輕便馬車。轂(ɡǔ):車輪中心的圓木。軺轂:等於說「車轂」,它是車輻歸聚的中心,這裡用來喻指決定利害的中心。 [8] 射者:射向車轂的東西,即車輻,這裡喻指全神貫注於君主而圖謀私利的臣子。 [9] 見:同「現」。 [10] 道:由。 [11] 以:通「已」。 【譯文】 二、君主這種人,是決定臣下得利或受害的核心,那種為了謀取私利而盯著君主的臣子很多,所以君主成了臣下關注的共同目標。因此,君主的愛憎如果顯露了出來,那麼臣下的活動就有了憑藉,他們就會投君主所好、避君主所惡,而君主也就要被迷惑了;君主如果把臣下的言論泄露出去,那麼臣下就難以向君主進說了,君主也就會因為言路不暢而不神明了。這種論點的說明在申不害說「君主要在六個方面小心謹慎」和唐易鞠談論射鳥。君主暴露了自己的愛憎所造成的禍患在國羊請求鄭國國君讓自己改正錯誤以及韓宣王的嘆息。這種論點可以用靖郭君獻上十個珠玉耳飾以及犀首的事被甘茂手下的官吏從牆洞中偷聽到等事例來闡明它。堂谿公懂得統治術,所以詢問玉杯如果沒有底是否能盛水;韓昭侯能夠運用統治術,所以已經聽到堂谿公的話以後就獨自一個人睡覺。英明君主的統治原則,就包含在申不害勸說「君主要獨自作出決斷」的議論中。 34.0.3 三、術之不行,有故。不殺其狗,則酒酸。夫國亦有狗,且左右皆社鼠也。人主無堯之再誅與莊王之應太子,而皆有薄媼之決蔡嫗也 [12] 。知貴不能 [13] ,以教歌之法先揆之。吳起之出愛妻,文公之斬顛頡 [14] ,皆違其情者也。故能使人彈疽者,必其忍痛者也。 【注釋】 [12] 媼(ǎo):對老年婦女的尊稱,這裡指薄疑的母親。嫗(yù):年老的女人。 [13] 知:通「智」。貴:通「匱」,缺乏,不足。 [14] 顛頡(jié):人名,晉國大臣。 【譯文】 三、統治群臣的策略和手段不能夠推行,總是有緣故的。賣酒的人不殺掉他的惡狗,那麼他的酒就因為沒人敢來買而發酸。國家也有惡狗,而且君主身邊的侍從都是些鑽在土地神廟中的老鼠。一般的君主都不能像堯那樣兩次殺掉反對自己決策的人來堅持自己的政治策略,也不能像楚莊王答覆太子那樣堅決支持臣下的執法行為,而都有薄老太那種將自己的事情取決於蔡婆的做法。君主如果真是智力匱乏不能自己作出決斷的話,那麼可以用教歌的方法先測度一下。吳起休掉心愛的妻子,晉文公殺掉心愛的顛頡,都是維護法令而違背自己感情的事。所以能夠讓人給自己治療毒瘡的,一定是那些能忍痛的人。 34.0.4 右經 【譯文】 上面是經文 34.1.0 一 【譯文】 對第一條經文的解說 34.1.1 賞之譽之,不勸;罰之毀之,不畏;四者加焉不變,則其除之 [15] 。 【注釋】 [15] 其:命令副詞,相當於「當」。 【譯文】 獎賞他、稱讚他,並不能鼓勵他;懲罰他、譴責他,他也不怕;獎賞、稱讚、懲罰、譴責這四種手段加到他身上他都無動於衷,那就應當除掉他。 34.1.2 齊景公之晉,從平公飲,師曠侍坐。景公問政於師曠,曰:「太師將奚以教寡人 [16] ?」師曠曰:「君必惠民而已。」中坐,酒酣。將出,又復問政於師曠,曰:「太師奚以教寡人?」曰:「君必惠民而已矣。」景公出之舍,師曠送之,又問政於師曠。師曠曰:「君必惠民而已矣。」景公歸,思,未醒,而得師曠之所謂——公子尾、公子夏者,景公之二弟也,甚得齊民,家富貴而民說之 [17] ,擬於公室,此危吾位者也。今謂我惠民者,使我與二弟爭民耶?——於是反國 [18] ,發廩粟以賦眾貧,散府余財以賜孤寡,倉無陳粟,府無餘財,宮婦不御者出嫁之 [19] ,七十受祿米 [20] 。鬻德惠施於民也,已與二弟爭 [21] 。居二年,二弟出走,公子夏逃楚,公子尾走晉。 【注釋】 [16] 太師:古代樂官之長稱「太師」,這裡是稱師曠。 [17] 說:通「悅」。 [18] 反:通「返」。 [19] 御:(君主)使用。 [20] 受:同「授」。祿:賞賜。 [21] 已:通「以」。 【譯文】 齊景公到晉國,伴隨晉平公喝酒,師曠陪坐。景公向師曠請教治國的方法,說:「太師將用什麼來教我?」師曠說:「我要告訴您的,是您一定要給人民以恩惠罷了。」酒宴進行到一半的時候,酒喝得很暢快。將要出門的時候,景公又再次向師曠請教治國的方法,說:「太師用什麼來教我?」師曠說:「您一定要給人民以恩惠就是了。」景公出門到賓館去,師曠送他,他又向師曠請教治國的方法。師曠說:「您一定要給人民以恩惠就是了。」景公回到賓館,反覆思索,酒還沒有醒,便明白了師曠所說的意思——公子尾、公子夏這兩個人,是齊景公的兩個弟弟,他們在齊國很得民心,他們兩家富裕高貴而民眾喜歡他們,可以和皇家相比,這兩個可是危害我君位的人啊。現在師曠叫我給人民以恩惠,是不是讓我和兩個弟弟爭奪民心呢?——於是他回到國內,打開國家的米倉拿出小米等糧食來發給廣大的貧民,分發國庫中多餘的財物來賜給孤兒寡母,糧倉中不存放多年的糧食,國庫中不留多餘的財物,宮女不用陪睡的就把她們嫁出去,七十歲以上的人就分給他們國家賞賜的糧食。景公兜售仁德,把恩惠布施給民眾,用這種方法來和兩個弟弟爭奪民心。過了兩年,兩個弟弟就出國逃跑了。公子夏逃到了楚國,公子尾跑到了晉國。 34.1.3 景公與晏子游於少海,登柏寢之台而還望其國 [22] ,曰:「美哉!泱泱乎!堂堂乎!後世將孰有此?」晏子對曰:「其田成氏乎 [23] !」景公曰:「寡人有此國也,而曰田成氏有之,何也?」晏子對曰:「夫田成氏甚得齊民。其於民也,上之請爵祿行諸大臣,下之私大斗、斛、區、釜以出貨 [24] ,小斗、斛、區、釜以收之。殺一牛,取一豆肉 [25] ,余以食士 [26] 。終歲,布帛取二制焉 [27] ,余以衣士。故市木之價,不加貴于山;澤之魚、鹽、龜、鱉、蠃、蚌,不貴于海 [28] 。君重斂,而田成氏厚施。齊嘗大飢,道旁餓死者不可勝數也,父子相牽而趨田成氏者不聞不生。故周秦之民相與歌之曰 [29] :『謳乎,其已乎 [30] !苞乎 [31] ,其往歸田成子乎!』《詩》曰:『雖無德與女,式歌且舞 [32] 。』今田成氏之德而民之歌舞,民德歸之矣。故曰:『其田成氏乎!』」公泫然出涕,曰:「不亦悲乎?寡人有國而田成氏有之。今為之奈何?」晏子對曰:「君何患焉?若君欲奪之,則近賢而遠不肖,治其煩亂,緩其刑罰,振貧窮而恤孤寡 [33] ,行恩惠而給不足,民將歸君,則雖有十田成氏,其如君何?」 【注釋】 [22] 柏寢:齊國地名,位於今山東省博興縣西北。 [23] 田成氏:即田常,見3.2注。 [24] 斗、斛(hú)、區(ōu)、釜(fǔ):齊國量容積的器具,十升為一斗,十斗為一斛,一斗六升為一區,六斗四升為一釜。貨:當作「貸」。 [25] 豆:盛食物的用具。 [26] 食:通「飼」。 [27] 制:古代長度單位,一制為一丈八尺。 [28] 蠃(luó):同「螺」。 [29] 周秦:即秦周,齊國城門名。 [30] 其:命令副詞,相當於「當」。已:止。 [31] 苞:通「飽」。 [32] 式:語助詞。 [33] 振:通「賑」。 【譯文】 齊景公和晏子在渤海遊玩,登上了柏寢的高台而回頭眺望自己的國家,說:「多美呀!多麼浩瀚無邊啊!多麼雄偉壯觀啊!後世誰將擁有這個國家呢?」晏子回答說:「恐怕是田成子吧!」齊景公說:「是我擁有了這個國家啊,你卻說田成子擁有它,為什麼呢?」晏子回答說:「田成子深受齊國人民的擁護愛戴。他對待齊國人,在朝廷上向君主求取爵位俸祿把它們賜給大臣,在民間私自加大斗、斛、區、釜等量器來出借糧食,減小斗、斛、區、釜等量器來收回借出去的糧食。殺一頭牛,自己只取一盤肉,其餘的都拿來給士人吃。一年到頭,紡織品只取三丈六尺,其餘的都拿來給士人穿,所以市場上木材的價格,不比山上的更貴;湖泊里的魚、鹽、龜、鱉、螺、蚌的價格,不比海邊的貴。您國君大量地搜刮財物,而田成子優厚地施捨百姓。齊國曾經遇到了特大的荒年,路邊餓死的人多得不計其數,父子互相拉扯著投奔田成子的沒聽說過不能活下去的。所以齊國國都秦周門外的老百姓互相在一起歌頌他說:『唱吧,該定居在這兒啊!要吃得飽啊,該去投奔田成子啊!』《詩經·小雅·車舝》上說:『雖然沒有恩德給你們大夥,你們卻又唱歌來又跳舞。』現在田成子這樣布施恩德而老百姓這樣載歌載舞,民眾的感激之情已經都歸於田成子了。所以我說:『恐怕是田成子吧!』」景公泉涌般地流出了眼淚,說:「這情況不也是很令人悲傷的嗎?我擁有了這個國家而田成子控制了它。現在對此該怎麼辦?」晏子回答說:「國君您憂慮什麼呢?如果您想要奪回它,那就親近德才好的人而疏遠德才不好的人,整治國家的紛雜混亂局面,減輕國家的刑罰,救濟貧窮的人,撫恤孤兒寡母,施行恩惠而資助缺吃少穿的人,這樣,民眾就會歸向您了,那麼即使有十個田成子,又能把您怎麼樣呢?」 34.1.4 或曰 [34] :景公不知用勢,而師曠、晏子不知除患。夫獵者,托車輿之安,用六馬之足,使王良佐轡 [35] ,則身不勞而易及輕獸矣。今釋車輿之利,捐六馬之足與王良之御,而下走逐獸,則雖樓季之足無時及獸矣 [36] 。托良馬固車,則臧獲有餘。國者,君之車也;勢者,君之馬也。夫不處勢以禁誅擅愛之臣,而必德厚以與天下齊行以爭民,是皆不乘君之車、不因馬之利、舍車而下走者也。故曰:景公,不知用勢之主也;而師曠、晏子,不知除患之臣也。 【注釋】 [34] 或曰:是韓非發表評論時的用語。 [35] 王良:趙簡子的車夫,以善於駕車聞名。 [36] 樓季:戰國時魏文侯的弟弟,善於奔跑跳躍。 【譯文】 有人評論說:景公不懂得使用權勢,而師曠、晏子不知道怎樣來除掉禍患。那打獵的人,憑藉著車子的安穩,利用六匹馬的腳,讓王良似的駕車能手拿著韁繩幫助駕馭,那麼自身毫不勞累就可以輕易地追上那些動作輕快敏捷的野獸了。現在丟掉了車子的便利,捨棄了六匹馬的腳以及王良的駕馭,而下車奔跑著追逐野獸,那麼即使是樓季般的飛毛腿也不知什麼時候能追趕上野獸了。依靠了優良的馬匹和堅固的車子,那麼就是奴婢駕著車去追趕野獸也綽綽有餘了。國家,好比是君主的車;權勢,好比是君主的馬。君主不運用權勢來制止和懲處那些擅自施行仁愛的臣子,而一定要用仁德的深厚來和臣下保持行動的一致以爭取民眾,這些都是不憑藉君主的車子、不依靠馬匹的便利、丟掉車子而下地奔跑的君主啊。所以說:景公,是不懂得使用權勢的君主;而師曠、晏子,是不知道怎樣來除掉禍患的臣子。 34.1.5 子夏曰:「《春秋》之記臣殺君、子殺父者,以十數矣。皆非一日之積也,有漸而以至矣。」凡奸者,行久而成積,積成而力多,力多而能殺,故明主蚤絕之。今田常之為亂,有漸見矣 [37] ,而君不誅。晏子不使其君禁侵陵之臣,而使其主行惠,故簡公受其禍。故子夏曰:「善持勢者,蚤絕奸之萌。」 【注釋】 [37] 見:同「現」。 【譯文】 子夏說:「《春秋》所記載的臣子殺死君主、兒子殺掉父親的事,多得要用十作為單位來計算了。這些事件都不是靠一天的積蓄釀成的,而是有一個逐漸的起始發展過程才得以形成的。」大凡邪惡的人,活動時間長了就能夠形成一種政治勢力上的積蓄,這種積蓄形成後力量就大了,力量大了就能夠殺掉君主,所以英明的君主都及早地把他們消滅掉。現在田成子要造反作亂,已經有苗頭出現了,但君主卻不加懲處。晏子不教他的君主去限制侵犯君主的臣子,卻讓他的君主去施行恩惠,所以齊簡公遭到了田成子的殺害。所以子夏說:「善於保住權勢的君主,都及早地消滅邪惡的苗頭。」 34.1.6 季孫相魯,子路為郈令 [38] 。魯以五月起眾為長溝,當此之為,子路以其私秩粟為漿飯,要作溝者於五父之衢而飡之 [39] 。孔子聞之,使子貢往覆其飯,擊毀其器,曰:「魯君有民,子奚為乃飡之?」子路怫然怒,攘肱而入,請曰:「夫子疾由之為仁義乎?所學於夫子者,仁義也。仁義者,與天下共其所有而同其利者也。今以由之秩粟而飡民,不可何也?」孔子曰:「由之野也!吾以女知之,女徒未及也 [40] 。女故如是之不知禮也 [41] !女之飡之,為愛之也。夫禮,天子愛天下,諸侯愛境內,大夫愛官職,士愛其家,過其所愛曰侵。今魯君有民而子擅愛之,是子侵也,不亦誣乎 [42] ?」言未卒,而季孫使者至,讓曰:「肥也起民而使之,先生使弟子令徒役而飡之,將奪肥之民耶?」孔子駕而去魯。以孔子之賢,而季孫非魯君也,以人臣之資,假人主之術,蚤禁於未形 [43] ,而子路不得行其私惠,而害不得生,況人主乎?以景公之勢而禁田常之侵也,則必無劫弒之患矣。 【注釋】 [38] 子路:孔子弟子仲由的字。郈(hòu):叔孫氏的封邑,在今山東東平縣東南。 [39] 衢:四通八達的道路。五父之衢:魯國的一條大路,位於魯國國都(今曲阜)東南門外。飡:同「餐」。 [40] 徒:乃,卻。 [41] 故:通「固」。 [42] 誣:妄。 [43] 蚤:通「早」。 【譯文】 季康子任魯國的相國,子路當了郈縣的縣令。魯國在五月份發動民眾開挖長河,當這項工程進行的時候,子路拿他自己的私人俸祿所得到的糧食做成了稀飯,邀請開河的人到五父大道上讓他們吃。孔子聽說了這件事,就派子貢去倒掉他的飯,打破他的器具,說:「這些民眾是屬於魯國君主的,你為什麼要給他們吃飯?」子路勃然大怒,捋起袖子伸出胳膊走進孔子的家,請問說:「先生忌恨我仲由施行仁義麼?我從先生這兒學到的,就是仁義。所謂仁義,就是和天下的人共同占有自己所擁有的東西並共同來享受自己的利益。現在用我俸祿中的糧食來給老百姓吃,為什麼不可以呢?」孔子說:「仲由竟然這樣粗野啊!我還以為你已經懂得了這個道理,你卻還沒有懂得。你原來就像這樣的不懂禮制啊!你給老百姓吃飯,是因為愛他們。但根據禮制,天子應該愛天下的人,諸侯應該愛國內的人,大夫應該愛自己的官職,士應該愛自己的家庭,如果超過了自己應該愛的範圍就叫做侵犯。現在魯國的君主擁有了這些民眾,而你卻擅自去愛他們,這是你在侵犯君主啊,你不也是在胡作非為嗎?」話還沒有說完,而季康子的使者已經到了,責備孔子說:「我季孫肥發動民眾而讓他們服勞役,先生卻派學生去招呼勞工們給他們吃飯,是要奪取我的民眾嗎?」孔子因而駕著車子離開了魯國。憑藉孔子的賢能,而季孫還不是魯國的君主,他們都只是依靠了臣子的地位,借用了君主的統治術,在禍患還沒有形成之時就及早地制止它,因而子路不能施行他私人的恩惠,而危害也不可能產生了,更何況是君主呢?用齊景公的權勢去制止田常對君主的侵害,就一定不會有劫持殺害君主的禍患了。 34.1.7 太公望東封於齊 [44] 。齊東海上有居士曰狂矞、華士昆弟二人者立議曰 [45] :「吾不臣天子,不友諸侯,耕作而食之,掘井而飲之,吾無求於人也。無上之名,無君之祿,不事仕而事力。」太公望至於營丘 [46] ,使吏執殺之,以為首誅。周公旦從魯聞之 [47] ,發急傳而問之曰:「夫二子,賢者也。今日饗國而殺賢者 [48] ,何也?」太公望曰:「是昆弟二人立議曰:『吾不臣天子,不友諸侯,耕作而食之,掘井而飲之,吾無求於人也。無上之名,無君之祿,不事仕而事力。』彼不臣天子者,是望不得而臣也;不友諸侯者,是望不得而使也;耕作而食之,掘井而飲之,無求於人者,是望不得以賞罰勸禁也。且無上名,雖知 [49] ,不為望用;不仰君祿,雖賢,不為望功。不仕,則不治;不任,則不忠。且先王之所以使其臣民者,非爵祿,則刑罰也。今四者不足以使之,則望當誰為君乎?不服兵革而顯,不親耕耨而名,又非所以教於國也。今有馬於此,如驥之狀者,天下之至良也。然而驅之不前,卻之不止,左之不左,右之不右,則臧獲雖賤,不託其足。臧獲之所願托其足於驥者,以驥之可以追利辟害也 [50] 。今不為人用,臧獲雖賤,不託其足焉。已自謂以為世之賢士而不為主用 [51] ,行極賢而不用於君,此非明主之所臣也,亦驥之不可左右矣,是以誅之。」 【注釋】 [44] 太公望:見18.4注。 [45] 議:通「義」,指學說主張和道德準則。 [46] 營丘:齊國國都,位於今山東臨淄市北。 [47] 周公旦:見20.10.2注。魯:指魯國國都,即今曲阜。 [48] 饗:通「享」。 [49] 知:通「智」。 [50] 辟:通「避」。 [51] 已:此。以為:衍文。 【譯文】 太公望被分封在東方的齊國。齊國東部的渤海邊上有兩個隱士叫狂矞、華士,這兄弟二人確立自己的道德準則說:「我們不做天子的臣子,不做諸侯的朋友,親自耕種而吃自己打下來的糧食,親自挖井而喝自己打出來的水,我們沒有什麼要乞求別人的。我們不要君主給的名譽,不要君主給的俸祿,不去做官而從事體力勞動。」太公望來到營丘,派官吏去逮捕殺掉了他們,把他們作為首先懲處的對象。周公旦在魯國聽到了這個消息,馬上發使者,派出特快的傳遞緊急公文用的馬車去責問他說:「那兩位先生,是有德才的人啊。現在您享有了封國就殺害有德才的人,為什麼呢?」太公望說:「這兄弟二人確立他們的道德準則說:『我們不臣服天子,不結交諸侯,親自耕種而吃自己打下來的糧食,親自挖井而喝自己打出來的水,我們不再向別人乞求什麼。我們不要君主給的名譽,也不要君主給的俸祿,不去做官而從事體力勞動。』他們不臣服天子,這樣我呂望就不可能任用他們;他們不結交諸侯,這樣我呂望就不可能派他們出使;他們親自耕種而吃自己打下來的糧食,親自挖井而喝自己打出來的水,不再向別人乞求,這樣我呂望就不能夠用賞罰來鼓勵約束他們。況且他們不要君主給的名譽,那麼他們即使聰明,也不能被我呂望所利用;他們不依賴君主給的俸祿,那麼他們即使賢能,也不會為我呂望出力立功。他們不願做官,那就不好管理;他們不願意被任用,那就不會效忠君主。況且古代的聖明帝王用來驅使其臣民的手段,不是爵位、俸祿,就是殺戮、處罰。現在這四種手段都不能夠用來驅使他們,那麼我呂望將給誰當君主呢?讓人們不服兵役而顯貴,不親自耕耘而有名聲,這又不是用來訓導國人的做法。現在如果有匹馬在這裡,身體長得像駿馬的樣子,那當然是天底下最好的馬了。但是,如果驅趕它它不向前走,勒住它它卻不停止,讓它向左它不向左,讓它向右它不向右,那麼奴婢們即使自己身份卑賤,也不會把自己的腳力寄托在它身上。奴婢之所以希望把自己的腳力寄託於駿馬,是因為駿馬可以用來求得利益、避免禍害。現在它不能被人們利用,所以奴婢雖然下賤,也不會把自己的腳力寄托在它的身上了。這兩個人自以為是世上的賢能之士因而不願意被君主所利用。品行極好而不能被君主利用,這種人決不是英明的君主所任用的對象,他們也就像不可驅使的駿馬了,因此我把他們殺了。」 34.1.8 一曰:太公望東封於齊。海上有賢者狂矞,太公望聞之,往請焉,三卻馬於門,而狂矞不報見也,太公望誅之。當是時也,周公旦在魯,馳往止之,比至,已誅之矣。周公旦曰:「狂矞,天下賢者也,夫子何為誅之?」太公望曰:「狂矞也議不臣天子,不友諸侯,吾恐其亂法易教也 [52] ,故以為首誅。今有馬於此,形容似驥也,然驅之不往,引之不前,雖臧獲不託足於其軫也。」 【注釋】 [52] 易:違反。教:諸侯的命令。 【譯文】 另一種說法是:太公望被分封在東方的齊國。渤海邊有一個賢能的人叫狂矞,太公望聽說後就去請他,三次到他門上勒馬相請,而狂矞也沒有出來答應見面,太公望就把他殺了。在這個時候,周公旦在魯國,他快馬加鞭地趕來阻止太公望,但等他趕到的時候,太公望已經把狂矞給殺了。周公旦說:「狂矞,是天下聞名的賢能之士,先生為什麼要殺掉他呢?」太公望說:「狂矞啊主張不臣服天子,不結交諸侯,我怕他擾亂了齊國的法制、違反了我的命令,所以將他作為首先懲處的對象。現在如果有匹馬在這裡,體形長得像駿馬,但是趕它它不走,拉它它不向前,那麼即使是下賤的奴婢也不會把腳力寄托在它拉的車子上啊。」 34.1.9 如耳說衛嗣公 [53] ,衛嗣公說而太息 [54] 。左右曰:「公何為不相也?」公曰:「夫馬似鹿者而題之千金,然而有百金之馬而無一金之鹿者,馬為人用而鹿不為人用也。今如耳,萬乘之相也,外有大國之意,其心不在衛,雖辨智 [55] ,亦不為寡人用,吾是以不相也。」 【注釋】 [53] 如耳:戰國時魏國人,在衛國做官。衛嗣公:即衛嗣君,戰國時衛國君主,公元前324年—公元前283年在位。 [54] 說:通「悅」。 [55] 辨:通「辯」。 【譯文】 如耳遊說衛嗣公,衛嗣公高興之餘又長嘆。他身邊的侍從說:「您為什麼不讓他做相國呢?」衛嗣公說:「那跑起來像鹿一樣快的馬可以給它標價千金,但是只有價值百金的馬而沒有價值一金的鹿,這是因為馬能被人們利用而鹿不能被人們利用。現在這如耳,是大國的相才,他言外有到大國謀職的意思,他的心不在衛國,雖然能說會道足智多謀,也不能為我所用,我因此而不讓他當我的相國啊。」 34.1.10 薛公之相魏昭侯也 [56] ,左右有欒子者曰陽胡、潘其 [57] ,於王甚重,而不為薛公。薛公患之,於是乃召與之博。予之人百金,令之昆弟博;俄又益之人二百金。方博有間,謁者言客張季之子在門。公怫然怒,撫兵而授謁者曰:「殺之!吾聞季之不為文也。」立有間,時季羽在側,曰:「不然。竊聞季為公甚,顧其人陰未聞耳。」乃輟,不殺客,大禮之,曰:「曩者聞季之不為文也,故欲殺之;今誠為文也,豈忘季哉?」告廩獻千石之粟,告府獻五百金,告騶私廄獻良馬固車二乘,因令奄將宮人之美妾二十人 [58] ,並遺季也 [59] 。欒子因相謂曰:「為公者必利,不為公者必害,吾曹何愛不為公?」因斯競勸而遂為之 [60] 。薛公以人臣之勢,假人主之術也,而害不得生,況錯之人主乎 [61] ? 【注釋】 [56] 魏昭侯:即魏昭王,見32.5.7注。 [57] 欒:通「孿」。 [58] 奄:通「閹」。 [59] 遺(wèi):送。 [60] 斯:此,指上述這件事。 [61] 錯:通「措」。 【譯文】 薛公田文做魏昭王相國的時候,昭王侍從中有一對孿生兄弟名叫陽胡、潘其,在昭王那裡很受器重,卻不為薛公效勞。薛公對此深感憂慮,於是就把他們召來和他們打棋行賭。薛公先給他們每人一百金,叫他們兄弟二人打棋相賭;一會兒又加給他們每人二百金。剛賭了一會兒,傳達官來稟告說客人張季的兒子在大門口。薛公勃然大怒,拿兵器遞給傳達官說:「把他殺了!我聽說張季不為我田文效勞。」站了一會兒,當時張季的黨羽在旁邊,說:「不是這樣的。我個人聽說張季為您很賣力,只不過他這個人是暗中出力而您還沒有聽到罷了。」於是薛公就中止了殺人的命令,不殺客人了,還用十分隆重的禮節接待他,說:「過去我聽說張季不為我效勞,所以想要殺掉他的兒子;現在我知道他實際上是為我效勞的,我難道能忘記張季嗎?」於是就通知糧倉獻出一千石的糧食,通知金庫獻出五百金,通知馬夫從自己的馬棚里獻出好馬八匹、堅固的車子兩輛,又傳令宦官領出宮女中漂亮的姬妾二十人,把這些都贈給了張季。這對孿生兄弟便互相商量說:「為薛公出力的一定會得利,不為薛公出力的一定要遭殃,我們幹嗎不為薛公出力呢?」他們因為看到了這件事,於是就爭相勸勉而終於為薛公效勞了。薛公只是依靠了臣子的權勢,借用了君主的權術,尚且可以使禍害不得發生,更何況是把這種手段放到君主手中來使用,哪會不奏效呢? 34.1.11 夫馴烏者斷其下翎焉。斷其下翎,則必恃人而食,焉得不馴乎?夫明主畜臣亦然,令臣不得不利君之祿,不得無服上之名 [62] 。夫利君之祿,服上之名,焉得不服? 【注釋】 [62] 名:名分,指爵位。 【譯文】 馴養烏鴉的人剪斷它翅膀和尾巴下面的長羽毛。剪斷了它翅膀和尾巴上的長羽毛,那麼它就一定得靠人餵養,怎能不馴服呢?英明的君主畜養臣子也是這樣,使臣子不能不貪求君主授予的俸祿,不得不在君主所授予的爵位上工作。貪圖君主的俸祿,在君主所授予的爵位上工作,怎麼能不馴服呢? 34.2.0 二 【譯文】 對第二條經文的解說 34.2.1 申子曰:「上明見 [63] ,人備之;其不明見,人惑之。其知見 [64] ,人飾之;不知見,人匿之。其無欲見,人司之 [65] ;其有欲見,人餌之。故曰:吾無從知之,惟無為可以規之 [66] 。」 【注釋】 [63] 見:同「現」。 [64] 知:通「智」。 [65] 司:通「伺」。 [66] 無為:無所作為,指君主不暴露自己的才能、好惡。規:通「窺」。 【譯文】 申不害說:「君主的明察顯露出來,別人就會防備他;君主的糊塗顯露出來,別人就會迷惑他。君主的智慧暴露出來,別人就會花言巧語奉承他;君主的愚昧暴露出來,別人就會隱瞞真情蒙蔽他。君主沒有什麼欲望顯露出來,別人就會探察他;君主有欲望顯露出來,別人就會引誘他。所以說:我沒有什麼辦法去了解臣下,只有無所作為的方法才可以用來窺測臣下。」 34.2.2 一曰:申子曰:「慎而言也 [67] ,人且知女 [68] ;慎而行也,人且隨女。而有知見也,人且匿女;而無知見也,人且意女。女有知也,人且臧女 [69] ;女無知也,人且行女。故曰:惟無為可以規之。」 【注釋】 [67] 而:通「爾」,你。 [68] 且:將。 [69] 臧:通「藏」。 【譯文】 另一種說法是:申不害告誡君主說:「你的言論要謹慎,因為別人將會因此了解你;你的行動要謹慎,因為別人將會因此跟隨你。你的足智多謀顯露出來,別人將會隱瞞真情欺騙你;你的愚昧無知暴露出來,別人將會出謀劃策算計你。你有智慧,別人將會躲避你;你沒有智慧,別人將會出來搞你。所以說:只有無所作為的方法才可以用來窺測臣下。」 34.2.3 田子方問唐易鞠曰 [70] :「弋者何慎?」對曰:「鳥以數百目視子,子以二目御之,子謹周子廩 [71] 。」田子方曰:「善。子加之弋,我加之國。」鄭長者聞之曰:「田子方知欲為廩,而未得所以為廩。夫虛無無見者,廩也。」 【注釋】 [70] 田子方:見33.1.2注。 [71] 周:密。 【譯文】 田子方問唐易鞠說:「用帶有絲線的箭射鳥的人應該注意些什麼?」唐易鞠回答說:「鳥用幾百隻眼睛看著你,你只用兩隻眼睛防備它們,所以你應該謹慎地密封你射鳥時隱蔽身體的糧倉中的草屋。」田子方說:「說得好。你把這個道理用在射鳥上,我把這個道理用在治國上。」鄭長者聽說了這件事以後說:「田子方知道要建造一個隱蔽自己身體用的草屋,卻不知道建造這草屋的方法。那虛靜無為而不表現暴露自己的辦法,才是能使自己隱蔽起來的草屋啊。」 34.2.4 一曰:齊宣王問弋於唐易子,曰:「弋者奚貴?」唐易子曰:「在於謹廩。」王曰:「何謂謹廩 [72] ?」對曰:「鳥以數十目視人,人以二目視鳥,奈何不謹廩也?故曰『在於謹廩』也。」王曰:「然則為天下何以為此廩?今人主以二目視一國,一國以萬目視人主,將何以自為廩乎?」對曰:「鄭長者有言曰:『夫虛靜無為而無見也。』其可以為此廩乎!」 【注釋】 [72] 謂:通「為」。 【譯文】 另一種說法是:齊宣王向唐易先生請教射鳥的方法,說:「射鳥的人應該注重什麼?」唐易先生說:「關鍵在於謹慎地密封好隱蔽自己身體的草屋。」齊宣王說:「什麼叫謹慎地密封好隱蔽自己身體的草屋呢?」唐易先生回答說:「鳥用幾十隻眼睛來看人,人只用兩隻眼睛看鳥,怎麼能不謹慎地密封好隱蔽自己身體的草屋呢?所以我說『關鍵在於謹慎地密封好隱蔽自己身體的草屋』啊。」齊宣王說:「這樣的話,那麼要治理天下,用什麼辦法來建造一個像這樣的隱蔽自己身體的草屋呢?現在君主用兩隻眼睛來監視全國,而全國的人用千萬隻眼睛盯著君主,君主將用什麼辦法自己去搞一個隱蔽身體的草屋呢?」唐易先生回答說:「鄭長者說過這樣的話:『虛無安靜無所作為而不露聲色。』這種方法大概可以用來建造一個這樣的蔽身草屋了吧!」 34.2.5 國羊重於鄭君,聞君之惡己也,侍飲,因先謂君曰:「臣適不幸而有過 [73] ,願君幸而告之 [74] 。臣請變更,則臣免死罪矣。」 【注釋】 [73] 適:如果。 [74] 幸:(君主的)寵愛。 【譯文】 國羊被鄭國國君所重用,他聽說國君憎惡自己,於是在陪伴國君喝酒的時候,就率先對國君說:「我如果不小心而犯了錯誤,希望國君能愛護我而告訴我。請讓我改正,那麼我就可以免除死罪了。」 34.2.6 客有說韓宣王,宣王說而太息 [75] 。左右引王之說之以先告客以為德。 【注釋】 [75] 說:通「悅」。 【譯文】 有一個外國來的客人遊說韓宣王,宣王喜歡之餘又長嘆。他身邊的侍從把宣王喜歡客人的情況拿去先告訴客人,以此作為自己的恩德。 34.2.7 靖郭君之相齊也,王后死,未知所置 [76] ,乃獻玉珥以知之。 【注釋】 [76] 所置:被安置(為王后)的人。 【譯文】 靖郭君田嬰當齊國的相國,王后死了,還不知道誰被立為王后,於是就獻上了珠玉耳飾去了解它。 34.2.8 一曰:薛公相齊 [77] ,齊威王夫人死 [78] ,中有十孺子皆貴於王 [79] ,薛公欲知王所欲立而請置一人以為夫人——王聽之,則是說行於王,而重於置夫人也 [80] ;王不聽,是說不行,而輕於置夫人也;欲先知王之所欲置以勸王置之——於是為十玉珥而美其一而獻之。王以賦十孺子。明日坐,視美珥之所在而勸王以為夫人。 【注釋】 [77] 薛公:見23.34注。 [78] 齊威王:田氏,名因齊,公元前356年—公元前321年在位。此文不應作「齊威王」,應作「齊宣王」。 [79] 孺子:年輕美貌的姬妾。 [80] 置夫人:所置之夫人。 【譯文】 另一種說法是:薛公田嬰當齊國的相國,齊宣王夫人死了,宮中有十個姬妾都被宣王所寵愛,薛公想了解宣王所要立的人然後再向宣王請求立一個人作為夫人——因為宣王如果聽從了自己的請求,那麼這就是自己的建議被宣王所採用,而且會被新立的夫人所器重;宣王如果不聽從自己的請求,那麼這就是自己的建議沒有被宣王採用,而且也會被新立的夫人所輕慢;所以想先了解了宣王所要立的人然後再去勸說宣王立她——於是他就製作了十個珠玉耳飾,而把其中一個做得特別精美,然後把它們獻給了宣王。宣王將這十個耳飾分發給了十個姬妾。第二天薛公陪坐時,看那隻精美的耳飾帶在誰的耳朵上,從而勸宣王將她立為夫人。 34.2.9 甘茂相秦惠王 [81] 。惠王愛公孫衍 [82] ,與之間有所言,曰:「寡人將相子。」甘茂之吏道穴聞之 [83] ,以告甘茂。甘茂入見王,曰:「王得賢相,臣敢再拜賀。」王曰:「寡人托國於子,安更得賢相?」對曰:「將相犀首。」王曰:「子安聞之?」對曰:「犀首告臣。」王怒犀首之泄,乃逐之。 【注釋】 [81] 甘茂:見22.2注。甘茂當相秦武王,而並不是惠王,現譯文姑且依原文譯出。 [82] 公孫衍:也稱「犀首」,見22.14注。 [83] 道:由。 【譯文】 甘茂當秦惠王的相國。秦惠王很寵愛公孫衍,與公孫衍暗中講過話,說:「我將要讓您當相國。」甘茂手下的小官吏從牆洞中偷聽到了這番話,就將它告訴給了甘茂。甘茂進宮拜見惠王,說:「大王找到了賢能的相國,我冒昧地來行再拜禮表示祝賀。」惠王說:「我把國家託付給了您,哪會再得到什麼賢能的相國?」甘茂回答說:「大王將要讓犀首當相國。」惠王說:「您從哪裡聽到這種話?」甘茂回答說:「是犀首告訴我的。」惠王對犀首的泄密很生氣,就把他趕走了。 34.2.10 一曰:犀首,天下之善將也,梁王之臣也 [84] 。秦王欲得之與治天下,犀首曰:「衍,其人臣者也,不敢離主之國。」居期年,犀首抵罪於梁王,逃而入秦,秦王甚善之。樗里疾 [85] ,秦之將也,恐犀首之代之將也,鑿穴於王之所常隱語者。俄而王果與犀首計,曰:「吾欲攻韓,奚如?」犀首曰:「秋可矣。」王曰:「吾欲以國累子,子必勿泄也。」犀首反走,再拜,曰:「受命。」於是樗里疾也道穴聽之矣。郎中皆曰:「兵秋起攻韓,犀首為將。」於是日也,郎中盡知之;於是日也 [86] ,境內盡知之。王召樗里疾,曰:「是何匈匈也?何道出 [87] ?」樗里疾曰:「似犀首也。」王曰:「吾無與犀首言也,其犀首何哉?」樗里疾曰:「犀首也羈旅,新抵罪,其心孤,是言自嫁於眾 [88] 。」王曰:「然。」使人召犀首,已逃諸侯矣。 【注釋】 [84] 梁王:即魏王,見22.4注。 [85] 樗(chū)里疾:秦惠王的異母弟,秦武王時,與甘茂為左右丞相。 [86] 日:當作「月」。 [87] 道:由。 [88] 嫁:賣。 【譯文】 另一種說法是:犀首,是天下的傑出將領,魏惠王的臣子。秦惠文王想得到他和他一起治理國家,犀首說:「我公孫衍,是那魏惠王的臣子啊,我不敢離開我所侍奉的君主之國。」過了一周年,犀首被魏惠王判了罪,便逃跑進入了秦國,秦惠王待他很好。樗里疾,是秦國的將軍,他怕犀首替代他當將軍,於是就在秦惠王經常說秘密話的地方挖了一個小洞。不久,秦惠王果然和犀首謀劃事情,說:「我想攻打韓國,怎麼樣?」犀首說:「到秋天就可以了。」秦惠王說:「我想把國家的大事勞累你,你一定不要泄露啊。」犀首恭敬地小步快速後退,拜了兩次,說:「從命。」在這個時候樗里疾啊從小洞中聽到了這番話。結果郎中都在說:「軍隊在秋天就要調動起來攻打韓國了,犀首當將軍。」在這一天,郎中都知道了這件事;在這個月,國內的人都知道了這件事。秦惠王召來樗里疾,說:「為什麼這樣鬧哄哄的?這些話是從哪裡傳出來的?」樗里疾說:「好像是犀首傳出來的。」秦惠王說:「我沒有和犀首說過話,你說大概是犀首,為什麼呢?」樗里疾說:「犀首是寄居在秦國的外客,由於剛被判罪,他的心裡感到孤獨,這些話可能是他想在眾人面前賣弄自己。」秦惠王說:「是這樣。」就派人召見犀首,犀首早已逃到其他諸侯國去了。 34.2.11 堂谿公謂昭侯曰:「今有千金之玉卮,通而無當 [89] ,可以盛水乎?」昭侯曰:「不可。」「有瓦器而不漏,可以盛酒乎?」昭侯曰:「可。」對曰:「夫瓦器,至賤也,不漏,可以盛酒。雖有乎千金之玉卮,至貴而無當,漏,不可盛水,則人孰注漿哉?今為人之主而漏其群臣之語,是猶無當之玉卮也。雖有聖智,莫盡其術,為其漏也。」昭侯曰:「然。」昭侯聞堂谿公之言,自此之後,欲發天下之大事 [90] ,未嘗不獨寢,恐夢言而使人知其謀也。 【注釋】 [89] 當(dànɡ):底。 [90] 發:舉,做。 【譯文】 堂谿公對韓昭侯說:「現在如果有一隻價值千金的玉杯,貫通而沒有底,可以裝水嗎?」韓昭侯說:「不可以。」堂谿公又說:「有一隻陶製的器皿卻不漏,可以盛酒麼?」昭侯說:「可以。」堂谿公回覆說:「陶製的器皿,是最不值錢的,但如果不漏,就可以盛酒。即使有了價值千金的玉杯,極其昂貴而沒有底,東西要漏掉,也就不可以裝水了,那麼人們還有誰往裡面斟酒呢?現在做了眾人的君主而把他的大臣們的言論泄露出去,這就好像是沒有底的玉杯了。那麼臣子即使有了聖明智慧,也沒有誰會毫無保留地獻出自己的謀略,因為他們怕君主的泄露啊。」韓昭侯說:「說得對。」昭侯聽了堂谿公的話,從此以後,想要做轟動天下的大事時,從來沒有不單獨睡覺的,因為他怕自己說夢話而讓別人知道了自己的計謀。 34.2.12 一曰:堂谿公見昭侯,曰:「今有白玉之卮而無當,有瓦卮而有當。君渴,將何以飲?」君曰:「以瓦卮。」堂谿公曰:「白玉之卮美而君不以飲者,以其無當耶?」君曰:「然。」堂谿公曰:「為人主而漏泄其群臣之語,譬猶玉卮之無當。」堂谿公每見而出,昭侯必獨臥,惟恐夢言泄於妻妾。 【譯文】 另一種說法是:堂谿公拜見韓昭侯,說:「現在有一隻白玉做的酒杯卻沒有底,有一隻陶製的酒杯卻有底。您口渴的時候,將用哪一隻來喝水?」昭侯說:「用陶製的酒杯。」堂谿公說:「白玉做的酒杯很美而您不用它來喝水,是因為它沒有底嗎?」昭侯說:「是這樣。」堂谿公說:「當了君主而泄露他群臣的言論,打個比方來說,就好像是玉杯沒有了底。」堂谿公每次拜見昭侯後出來,昭侯總是獨自一個人睡覺,只怕自己說夢話而把自己和堂谿公商量的事泄露給妻妾。 34.2.13 申子曰:「獨視者謂明,獨聽者謂聰。能獨斷者,故可以為天下王 [91] 。」 【注釋】 [91] 故:則。 【譯文】 申不害說:「能獨自觀察問題的叫做眼睛亮,能獨自聽取意見的叫做耳朵靈。能獨自作出決斷的,就可以做天下的帝王。」 34.3.0 三 【譯文】 對第三條經文的解說 34.3.1 宋人有酤酒者,升概甚平 [92] ,遇客甚謹,為酒甚美,縣幟甚高著 [93] ,然不售,酒酸。怪其故,問其所知——閭長者楊倩。倩曰:「汝狗猛耶?」曰:「狗猛,則酒何故而不售?」曰:「人畏焉。或令孺子懷錢挈壺瓮而往酤,而狗迓而齕之,此酒所以酸而不售也。」夫國亦有狗,有道之士懷其術而欲以明萬乘之主,大臣為猛狗迎而齕之,此人主之所以蔽脅,而有道之士所以不用也。故桓公問管仲曰:「治國最奚患?」對曰:「最患社鼠矣。」公曰:「何患社鼠哉?」對曰:「君亦見夫為社者乎?樹木而塗之,鼠穿其間,掘穴托其中。熏之,則恐焚木;灌之,則恐塗阤 [94] 。此社鼠之所以不得也。今人君之左右,出則為勢重而收利於民,入則比周而蔽惡於君。內間主之情以告外,外內為重,諸臣百吏以為富。吏不誅,則亂法;誅之,則君不安。據而有之,此亦國之社鼠也。」故人臣執柄而擅禁,明為己者必利,而不為己者必害,此亦猛狗也。夫大臣為猛狗而齕有道之士矣,左右又為社鼠而間主之情,人主不覺。如此,主焉得無壅,國焉得無亡乎? 【注釋】 [92] 升:量酒器。概:量米粟時刮平斗斛用的木板,引申為刮平,這裡指量酒。 [93] 縣:「懸」之古字。 [94] 阤(zhì):崩塌。 【譯文】 宋國有一個賣酒的人,用提子拷酒時很平滿,對待顧客很恭敬,酒做得很好,酒旗掛得很高很顯眼,但就是賣不掉,酒都變酸了。他奇怪其中的原因,就去詢問他所認識的人——鄉里德高望重的老人楊倩。楊倩說:「你家的狗兇猛嗎?」他說:「我家的狗兇猛,可是酒為什麼賣不出去呢?」楊倩說:「是因為人們害怕你家的猛狗啊。有人叫小孩揣著錢提著瓦壺到你家買酒,而你家的狗卻迎上去咬他,這就是酒變酸而賣不出去的原因。」國家也有猛狗,掌握了統治術的法術之士胸懷那治國的策略想用它來使擁有萬輛兵車的大國君主賢明起來,而大臣卻成了猛狗迎上去咬他們,這就是君主被蒙蔽挾持的原因,也是掌握了統治術的人士不能被任用的緣故。齊桓公問管仲:「治理國家最擔憂什麼?」管仲回答說:「最擔憂鑽在土地神神像中的老鼠了。」桓公說:「為什麼要擔憂鑽在土地神神像中的老鼠呢?」管仲回答說:「您也看見過那塑造土地神神像的情景了麼?塑造土地神神像時,把木頭豎起來,用爛泥塗在它上面,而老鼠就鑽進那縫隙,挖個洞藏身於其中。用火熏它吧,就怕燒毀了木頭;用水灌它吧,卻又怕爛泥掉下來。這就是鑽在土地神神像中的老鼠抓不到的原因啊。現在君主身邊的侍從,出外就憑藉君主的權勢耀武揚威地到老百姓那裡搜刮錢財,來到宮中就緊密勾結起來在君主面前隱瞞罪惡。他們在宮內窺測君主的內情去告訴朝外的同黨,內外勾結來增強權勢,群臣百官靠他們取得了富貴。法官不懲處他們吧,那就會使法制混亂;但懲處他們吧,那麼君主又不得安寧。他們依靠並控制了君主,這些人也就是國家的鑽在神像中的老鼠啊。」所以臣下掌握了權勢而操縱了法令,向人表明:為他出力的一定會有好處,而不為他出力的一定會有禍害,這種人也就是猛狗啊。執政的大臣成了猛狗去撕咬掌握了統治術的法術之士了,君主身邊的侍從又成了鑽在神像中的老鼠去刺探君主的內情,而君主卻還沒有察覺。像這樣,君主哪能不受蒙蔽,國家怎能不衰亡呢? 34.3.2 一曰:宋之酤酒者有莊氏者,其酒常美。或使仆往酤莊氏之酒,其狗齕人,使者不敢往,乃酤佗家之酒 [95] 。問曰:「何為不酤莊氏之酒?」對曰:「今日莊氏之酒酸。」故曰:不殺其狗則酒酸。桓公問管仲曰:「治國何患?」對曰:「最苦社鼠。夫社,木而塗之,鼠因自托也。熏之則木焚,灌之則塗陁 [96] ,此所以苦於社鼠也。今人君左右,出則為勢重以收利於民,入則比周謾侮蔽惡以欺於君。不誅,則亂法;誅之,則人主危。據而有之,此亦社鼠也。」故人臣執柄擅禁,明為己者必利,不為己者必害,亦猛狗也。故左右為社鼠,用事者為猛狗,則術不行矣。 【注釋】 [95] 佗(tā):同「他」。 [96] 陁(zhì):崩塌。 【譯文】 另一種說法是:宋國賣酒的人當中有一個姓莊氏的,他的酒一直做得很好。有人派僕人去買莊氏的酒,他家的狗咬人,被派去的僕人不敢去,就買了別人家的酒。主人問僕人說:「為什麼不買莊氏的酒?」僕人回答說:「今天莊氏的酒很酸。」所以人們說:不殺掉那猛狗酒就變酸了。齊桓公問管仲說:「治理國家擔憂什麼?」管仲回答說:「最擔憂鑽在土地神神像中的老鼠。那土地神的神像,是拿木頭做的,再在它外面塗上了泥,老鼠便藏身於其中。用火熏它,那麼木頭要燒毀;用水灌它,那麼爛泥要崩塌;這就是要為神像中的老鼠發愁的原因。現在君主身邊的侍從,出外就賣弄權勢去向人民榨取錢財,進宮就互相勾結欺詐侮弄隱瞞罪惡來欺騙君主。不懲處他們吧,就擾亂了國法;懲處他們吧,那麼君主又有危險。他們依靠並控制了君主,這些人也就是鑽在神像中的老鼠啊。」所以臣子掌握了權勢而操縱了法令,向人表明:為他賣力的人一定會得利,不為他賣力的人一定會遭殃,這種人也就是猛狗啊。所以君主身邊的侍從成了鑽在神像中的老鼠,執政的大臣成了猛狗,那麼治國的法術也就不能推行了。 34.3.3 堯欲傳天下於舜。鯀諫曰 [97] :「不祥哉!孰以天下而傳之於匹夫乎?」堯不聽,舉兵而誅殺鯀於羽山之郊 [98] 。共工又諫曰 [99] :「孰以天下而傳之於匹夫乎?」堯不聽,又舉兵而誅共工於幽州之都 [100] 。於是天下莫敢言無傳天下於舜。仲尼聞之曰:「堯之知舜之賢,非其難者也。夫至乎誅諫者必傳之舜,乃其難也。」一曰:「不以其所疑敗其所察,則難也。」 【注釋】 [97] 鯀(ɡǔn):傳說中原始時代的部落首領,禹的父親。相傳他曾由四岳推舉,遵奉堯的命令治理洪水。他採取築堤防水的方法,治了九年也沒有成功,因而被舜流放到羽山而死。這裡的記載與上述傳說不同。 [98] 羽山:古代山名,在今山東郯城縣東北。 [99] 共(ɡōnɡ)工:古代傳說中的一個氏族部落。關於這一部落的時代和事跡,各種古籍說法不一,從傳說中的女媧時代一直到商代,都有共工的事跡。49.4把「共工之戰」當作「今」事,可能這一部落一直延續到周代。 [100] 幽州:古代九州之一,位於今河北省北部、東部和遼寧省部分地區。都:都城。幽州之都:位於今北京市密雲縣東北。 【譯文】 堯想把帝位傳給舜。鯀規勸說:「不吉利啦!哪能把帝位傳給平民呢?」堯不聽從他,起兵去討伐他並把他殺死在羽山的郊外。共工又規勸說:「哪能把帝位傳給平民呢?」堯不聽從他,又起兵到幽州的都城討伐懲處了共工。於是天下沒有誰再敢說不要把帝位傳給舜了。孔子聽說了這件事以後說:「堯了解到舜的賢能,那還不是困難的事情。至於懲處勸諫的人而一定要把帝位傳給舜,那才是困難的事啊。」另一種說法是,孔子說:「不因為那些使自己疑惑的話而敗壞自己所明察的事情,這才是困難的啊。」 34.3.4 荊莊王有茅門之法曰 [101] :「群臣大夫諸公子入朝,馬蹄踐溜者,廷理斬其輈 [102] ,戮其御。」於是太子入朝,馬蹄踐溜,廷理斬其輈,戮其御。太子怒,入,為王泣曰:「為我誅戮廷理。」王曰:「法者,所以敬宗廟、尊社稷。故能立法從令尊敬社稷者 [103] ,社稷之臣也,焉可誅也?夫犯法廢令不尊敬社稷者,是臣乘君而下尚校也 [104] 。臣乘君,則主失威;下尚校,則上位危。威失位危,社稷不守,吾將何以遺子孫?」於是太子乃還走,避舍露宿三日 [105] ,北面再拜請死罪。 【注釋】 [101] 荊莊王:見6.1注。茅:為「弟」字之誤,「弟」通「 」,「 」即「雉」的古文。茅門:即雉門,是諸侯宮殿中的第二道門。 [102] 廷理:春秋時楚國官名,執掌刑法。輈(zhōu):兵車、坐車上的曲形車轅。 [103] 立法:使法制確立。 [104] 尚:通「上」。校(jiào):對抗。 [105] 避舍:見32.5.11注。 【譯文】 楚莊王制定的有關經過雉門進入內朝的法令說:「群臣大夫及各位公子進入朝廷時,凡是馬蹄踩到了屋檐下滴水處的,廷理就斬斷那車轅,殺掉那駕車人。」在這個時候太子入朝,馬蹄踩到了屋檐下滴水的地方,廷理就斬斷了他的車轅,殺掉了他的車夫。太子很憤怒,進宮後,對著父王哭泣著說:「給我懲處殺掉那廷理。」莊王說:「法律,是使祖宗的神廟得到敬重、使國家的政權獲得尊嚴的工具。所以,能夠維護法制服從命令而使國家政權受到尊重的,就是國家的忠臣,怎麼能懲處呢?至於那違犯法律無視命令而不尊重國家政權的,這是臣子凌駕在君主頭上而臣下和皇上對抗啊。臣子凌駕在君主頭上,那麼君主就失去了威勢;臣下和皇上對抗,那麼皇上的地位就危險了。威勢喪失而地位危險,國家的政權不能保住,我將用什麼來傳給子孫呢?」於是太子便恭敬地小步快速退去,誠惶誠恐地離開了居住的房間而露宿了三天,然後又朝北向父王行再拜禮而請求給自己判死罪。 34.3.5 一曰:楚王急召太子。楚國之法:車不得至於茆門。天雨,廷中有潦,太子遂驅車至於茆門。廷理曰:「車不得至茆門。非法也。」太子曰:「王召急,不得須無潦,遂驅之。」廷理舉殳而擊其馬,敗其駕。太子入,為王泣曰:「廷中多潦,驅車至茆門,廷理曰『非法也』,舉殳擊臣馬,敗臣駕。王必誅之。」王曰:「前有老主而不逾,後有儲主而不屬,矜矣 [106] !是真吾守法之臣也。」乃益爵二級,而開後門出太子:「勿復過!」 【注釋】 [106] 矜:誇耀。 【譯文】 另一種說法是:楚王緊急地召見太子。楚國的法律規定:車子不可以到達雉門。天下了雨,宮中有積水,太子就把車子趕到了雉門。廷理說:「車子不可以到達雉門。你這樣做,是犯法的。」太子說:「父王召見我很緊急,我不能等到沒有積水,所以才把車子趕到了這裡。」廷理舉起長槍刺擊他的馬,破壞了他套好的車駕。太子進宮後,對著父王哭泣著說:「宮中積水很多,我把車子趕到了雉門,廷理說『這是犯法的』,還舉起了長槍刺擊我的馬,破壞了我的車駕。父王一定要懲處他。」楚王說:「前面有我年老的君主在,他也不看在我的面子上而逾越法規放了你;後面有你繼位的太子在,他也不為了以後的前途來依附你;可以誇耀依靠啦!這真是我的守法之臣啊。」於是就給他增加爵位二級,而開了後門讓太子出去,並告誡太子說:「不要再重犯這種錯誤!」 34.3.6 衛嗣君謂薄疑曰:「子小寡人之國以為不足仕,則寡人力能仕子,請進爵,以子為上卿。」乃進田萬頃。薄子曰:「疑之母親疑,以疑為能相萬乘所不窕也 [107] 。然疑家巫有蔡嫗者,疑母甚愛信之,屬之家事焉。疑智足以信,言家事,疑母盡以聽疑也,然已與疑言者,亦必複決之於蔡嫗也。故論疑之智能,以疑為能相萬乘而不窕也;論其親,則子母之間也;然猶不免議之於蔡嫗也。今疑之於人主也,非子母之親也,而人主皆有蔡嫗。人主之蔡嫗,必其重人也 [108] 。重人者,能行私者也。夫行私者,繩之外也;而疑之所言,法之內也。繩之外與法之內,讎也,不相受也。」 【注釋】 [107] 窕(tiǎo):細小,不充實。不窕:充實,指能力綽綽有餘。 [108] 重人:見11.1注。 【譯文】 衛嗣君對薄疑說:「你覺得我的國家小而認為它不值得你來做官,那麼我的力量能夠使你做你認為值得做的官,請讓我給你晉升爵位,任命你當上卿。」於是就賜給他耕地一萬頃。薄疑說:「我的母親愛我,認為我能做個擁有萬輛兵車的大國的相國都還有餘力。但是我家的巫婆中有一個姓蔡的老太婆,我母親非常喜歡信任她,以至於把家裡的事都委託給了她。我的智慧完全可以使我母親信賴了,商量家裡的事,我母親也完全聽我的,但是已經和我商量好的事,也一定要再由蔡婆決定它。所以,要論我的智慧和才能,那麼我母親認為我能當個大國的相國都還綽綽有餘;要論我們的親密關係,那麼是兒子和母親之間的骨肉關係;但還是免不了要和蔡婆複議我的意見。現在我和君主,並沒有子母之間的親密關係,而君主卻都有了蔡婆似的決策者。君主的蔡婆,一定是那些掌握了大權的重要人物。這種重要人物,是能謀取私利的人。謀取私利的人,是在法律的準繩之外要被剷除的;而我所主張的,是在法律的規定之內辦事。法律的準繩之外和法律的規定之內,是敵對的,是不相容的啊。」 34.3.7 一曰:衛君之晉 [109] ,謂薄疑曰:「吾欲與子皆行 [110] 。」薄疑曰:「媼也在中,請歸與媼計之。」衛君自請薄媼。薄媼曰:「疑,君之臣也,君有意從之,甚善。」衛君曰:「吾以請之媼 [111] ,媼許我矣。」薄疑歸,言之媼也,曰:「衛君之愛疑奚與媼?」媼曰:「不如吾愛子也。」「衛君之賢疑奚與媼也 [112] ?」曰:「不如吾賢子也。」「媼與疑計家事,已決矣,乃更請決之於卜者蔡嫗。今衛君從疑而行,雖與疑決計,必與他蔡嫗敗之。如是,則疑不得長為臣矣。」 【注釋】 [109] 晉:指「趙」,參見32.4.1注。 [110] 皆:通「偕」。 [111] 以:通「已」。 [112] 賢:意動用法,認為……德才好。 【譯文】 另一種說法是:衛國的國君到趙國,對薄疑說:「我想和你一起走。」薄疑說:「我老母親在家中,請讓我回家和她老人家商量一下這件事。」衛國的國君親自去請求薄老太。薄老太說:「薄疑,是您的臣子,您有意讓他跟隨您,很好。」衛國的國君對薄疑說:「我已經把這件事請示過你母親,你母親答應我了。」薄疑回到家中,和母親談論起這件事,說:「衛國國君對我的愛和您對我的愛相比,怎麼樣?」薄老太說:「他不如我愛兒子啊。」薄疑說:「衛國國君對我的器重和您對我的器重相比,怎麼樣?」薄老太說:「他不如我器重你啊。」薄疑說:「您和我商量家事,已經決定了,卻再要請問占卜的蔡婆讓她來最終決定它。現在衛國國君讓我跟著他一起走,雖然和我決定計策,也一定會和別的『蔡婆』來敗壞我的計策。像這樣,那麼我就不能長久地做臣子了。」 34.3.8 夫教歌者,使先呼而詘之 [113] ,其聲反清徵者乃教之 [114] 。 【注釋】 [113] 詘:屈曲,指用發音器官調節聲音。 [114] 反:通「返」。清徵(zhǐ):純正的徵音,參見10.4注。 【譯文】 教歌的人,讓學唱的人先放聲發音,然後讓他把聲音加以抑制調節,那聲音能夠回復到純正徵音的,才教他。 34.3.9 一曰:教歌者,先揆以法 [115] :疾呼中宮,徐呼中徵 [116] 。疾不中宮,徐不中徵,不可謂教 [117] 。 【注釋】 [115] 揆(kuí):考察。法:規定,指考試標準。 [116] 古代的五音常以宮作為音階的第一級音,即其排列次序為:宮、商、角、徵(zhǐ)、羽,相當於現在簡譜中1、2、3、5、6五個音級。但也有以徵作為音階的第一級音的,則其排列次序為:徵、羽、宮、商、角,相當於現在簡譜中的 。這裡所說的「疾呼中宮,徐呼中徵」,就是用「宮」與「徵」這兩個音分別作為高音與低音的標準音來測試考生天生的發音能力。 [117] 謂:通「為」,被。 【譯文】 另一種說法是:教歌的人,先按一定的標準來測試學生,這種標準是:急速地發高音必須合乎宮音,舒緩地發低音必須合乎徵音。如果急呼不合宮音,慢呼不合徵音,就不能受教。 34.3.10 吳起,衛左氏中人也 [118] ,使其妻織組而幅狹於度。吳子使更之,其妻曰:「諾。」及成,復度之,果不中度。吳子大怒。其妻對曰:「吾始經之而不可更也。」吳子出之。其妻請其兄而索入。其兄曰:「吳子,為法者也。其為法也,且欲以與萬乘致功,必先踐之妻妾,然後行之,子毋幾索入矣 [119] 。」其妻之弟又重於衛君 [120] ,乃因以衛君之重請吳子。吳子不聽,遂去衛而入荊也。 【注釋】 [118] 左氏:衛國的城邑,在今山東曹縣西北。 [119] 幾:通「冀」,希望。 [120] 又:通「有」。 【譯文】 吳起,是衛國左氏城城中的人,他讓他的妻子織絲帶,卻發現她所織的絲帶寬度比標準狹。吳起讓她更改一下,他妻子說:「是。」等到織成,再去量它,結果還是不符合標準。吳起勃然大怒。他妻子回答說:「我開始的時候就把它的經線確定了,因而它的寬度就不可以更改了。」吳起就休掉了她。他妻子請她哥哥去要求復婚回家。她哥哥說:「吳起,是搞法治的人。他搞法治,將要用它來給擁有萬輛兵車的大國建立功業,所以一定會首先在妻妾身上付諸實施,然後再推行它,你不要指望能求得復婚回家了。」吳起妻子的弟弟中有一個受到了衛國國君的器重,於是就憑著被衛國國君器重的身份去請求吳起。吳起不聽從,就離開了衛國而到了楚國。 34.3.11 一曰:吳起示其妻以組,曰:「子為我織組,令之如是。」組已就而效之,其組異善。起曰:「使子為組,令之如是,而今也異善,何也?」其妻曰:「用財若一也 [121] ,加務善之。」吳起曰:「非語也 [122] 。」使之衣歸。其父往請之,吳起曰:「起家無虛言。」 【注釋】 [121] 財:通「材」。 [122] 非:違。 【譯文】 另一種說法是:吳起拿一條絲帶給他的妻子看,說:「你給我織條絲帶,使它像這個樣子。」絲帶已經織成了,便驗看它,那絲帶織得異常地精美。吳起說:「讓你織絲帶,使它和這條一樣,但現在卻織得異常地精美,為什麼呢?」他妻子說:「用的材料和那條是一樣的,只是特別花了工夫才使它這樣精美的。」吳起說:「這違背了我的吩咐。」就讓她穿戴好了回娘家去。她父親來求吳起,吳起說:「吳起家中沒有不實行的空話。」 34.3.12 晉文公問於狐偃曰 [123] :「寡人甘肥周於堂,卮酒豆肉集於宮 [124] 。壺酒不清,生肉不布 [125] ,殺一牛遍於國中,一歲之功盡以衣士卒 [126] ,其足以戰民乎?」狐子曰:「不足。」文公曰:「吾弛關市之徵而緩刑罰,其足以戰民乎?」狐子曰:「不足。」文公曰:「吾民之有喪資者,寡人親使郎中視事;有罪者赦之,貧窮不足者與之;其足以戰民乎?」狐子對曰:「不足。此皆所以慎產也 [127] ;而戰之者,殺之也。民之從公也,為慎產也,公因而迎殺之 [128] ,失所以為從公矣。」曰:「然則何如足以戰民乎?」狐子對曰:「令無得不戰。」公曰:「無得不戰奈何?」狐子對曰:「信賞必罰,其足以戰。」公曰:「刑罰之極安至?」對曰:「不辟親貴 [129] ,法行所愛。」文公曰:「善。」明日,令田於圃陸 [130] ,期以日中為期,後期者行軍法焉。於是公有所愛者曰顛頡後期,吏請其罪,文公隕涕而憂。吏曰:「請用事焉!」遂斬顛頡之脊,以徇百姓,以明法之信也。而後百姓皆懼,曰:「君於顛頡之貴重如彼甚也,而君猶行法焉,況於我,則何有矣?」文公見民之可戰也,於是遂興兵伐原 [131] ,克之;伐衛,東其畝,取五鹿 [132] ;攻陽 [133] ,勝虢 [134] ;伐曹;南圍鄭,反之陴 [135] ;罷宋圍;還與荊人戰城濮 [136] ,大敗荊人;返為踐土之盟 [137] ,遂城衡雍之義 [138] 。一舉而八有功。所以然者,無他故異物,從狐偃之謀、假顛頡之脊也。 【注釋】 [123] 狐偃:見32.3.8注。 [124] 豆:盛食物的用具。宮:房屋,指百姓家。 [125] 布:陳列。 [126] 功:女功。 [127] 慎:通「順」。產:生。 [128] 迎:逆。 [129] 辟:通「避」。 [130] 圃陸:晉國地名,在今河南修武縣北。 [131] 原:地名,位於今河南濟源縣西北。 [132] 五鹿:衛國地名,在今河南濮陽市北。 [133] 陽:即陽樊,在今河南濟源縣東南。 [134] 虢:通「郭」,外城。 [135] 陴(pí):城上有洞眼的小牆。 [136] 城濮:衛國地名,在今山東鄄城縣西南,一說在今河南陳留縣附近。 [137] 踐土:鄭國地名,位於今河南省武陟縣東南。 [138] 城:通「成」。衡雍:見21.2注。 【譯文】 晉文公問狐偃說:「我把又甜又肥的美味佳肴普遍地賜給官府上的人,哪怕是一杯酒一盤肉也都存放在百姓家中,酒釀成後灌在壺裡沒等澄清就給大家喝,鮮肉沒等掛起來就煮了給大家吃,殺了一頭牛也普遍地賜給國都中的人,一年織成的布全都用來給士兵做衣服穿,這樣做足夠用來使民眾為我打仗了嗎?」狐偃說:「還不夠。」文公說:「我放鬆關口和集市的稅收並放寬刑罰,這樣做足夠用來使民眾為我打仗了嗎?」狐偃說:「還不夠。」文公說:「我的民眾有失去財產的,我親自派郎中去查看處理;對有罪的人就給他們免除刑罰,對貧窮而缺吃少穿的人就給他們施捨;這樣做足夠用來使民眾為我打仗了嗎?」狐偃回答說:「還不夠。這些都是依順民眾生存欲望的辦法;而使他們打仗,是要使他們喪生。民眾追隨服從您,是因為您依順了他們的生存欲望,您緊接著卻來個倒行逆使使他們喪生,這就失去了民眾要追隨服從您的理由了。」晉文公說:「這樣的話,那麼怎樣才能夠使民眾為我打仗呢?」狐偃回答說:「使民眾不得不為您打仗。」文公說:「要使民眾不得不為我打仗,該怎麼辦?」狐偃回答說:「有功的一定加以獎賞,有罪的一定加以懲罰,這種方法足夠用來使民眾為您打仗了。」文公說:「執行刑罰的最高境界要達到什麼地步?」狐偃回答說:「執行刑罰要不迴避親人和顯貴的人,法治要貫徹實施到您所寵愛的人。」文公說:「好。」第二天,文公下令到圃陸圍獵,約定以中午為期限,遲到的按軍法論處。就在這一次文公有一個自己所寵愛的名叫顛頡的遲到了,執法的官吏請文公定他的罪,文公掉著眼淚很憂傷。執法官說:「請對他用刑啊!」於是就按照腰斬的刑罰砍斷了顛頡的脊樑,並將他示眾,以此來表明法治的信用。打這以後老百姓都害怕了,說:「君主對於顛頡的寵愛器重像那樣深厚,而君主尚且對他依法治罪,何況對於我們,還有什麼值得留情的呢?」文公看到民眾可以用來為自己打仗了,於是就起兵攻打原邑,把它攻克了;又討伐衛國,將衛國的田埂改成東西向以利於晉國兵車的東行,從而奪取了衛國的五鹿;又攻打陽樊,在它外城打了勝仗;又討伐曹國;還向南圍攻鄭國,推倒了鄭國都城上的城垛;又解除了楚軍對宋國的包圍;回頭和楚軍在城濮作戰,把楚軍打得大敗;回師後又訂立了踐土的盟約,終於結成了衡雍的道義。文公一下子就建成了八項功業。之所以能這樣,沒有其他的緣故和別的因素,是因為聽從了狐偃的策略、憑藉了顛頡的脊樑使賞罰得到了彰明的緣故啊。 34.3.13 夫痤疽之痛也 [139] ,非刺骨髓,則煩心不可支也;非如是,不能使人以半寸砥石彈之。今人主之於治亦然:非不知有苦則安,欲治其國;非如是,不能聽聖知而誅亂臣 [140] 。亂臣者,必重人;重人者,必人主所甚親愛也。人主所甚親愛也者,是同堅白也。夫以布衣之資,欲以離人主之堅白、所愛,是以解左髀說右髀者,是身必死而說不行者也。 【注釋】 [139] 痤疽:見20.4.2注。 [140] 知:通「智」。 【譯文】 癰疽的疼痛,不是像針刺骨髓那樣厲害,就是經常攪得心裡煩亂而難以支撐;如果不是像這樣的話,就不肯讓人用半寸大小的磨快的石針去刺破它來排除血膿。現在君主對於治國也是這樣:只有認識到要經過艱苦的治理才能得到平安,才想到要治理自己的國家;如果不是像這樣的話,就不能聽從明哲智慧的法術之士而懲處違法作亂的奸臣。那種作亂的奸臣,一定是掌握了權勢的重要人物;這種掌權的要人,一定是君主十分親近寵愛的。君主十分親近寵愛的人,他們和君主之間的關係就如同一塊石頭上堅硬和白色之間的關係那樣渾然一體而密不可分。法術之士憑著平民百姓的地位,想要使君主和他所寵愛的關係密切的人分開,這是在用割去左腿的建議去勸說右腿,這是使自己一定會被殺死而建議不會被採用的做法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