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昌黎文集校注 · 重校昌黎集凡例
是集慶元間魏仲舉刊五百家注引洪興祖、樊汝霖、孫汝聽、韓醇、劉崧、祝充、蔡元定諸家注文,洪辨證,樊譜注,孫、韓、劉全解,祝音義,蔡補註。未免冗復;而方崧卿舉正、朱子校本考異卻未附入,讀者病之。今以朱子校本考異為主,而刪取諸家要語附註其下,庶讀是書者,開卷曉然。今舉凡例於左:
一朱子考異凡例見於文集序首,並仍其舊。
一閣、京、杭、蜀、石本異同,已見朱子考異凡例,今更加讎校,是正頗多。觀者當自知之。
一注引經子史等事,則書於考異之上,釋音則附其下。
一「今按」云云者,並是考異全文。
一注引經子史書傳事為證者則入。如集中有關係時政及公卿拜罷月日,更博採新 舊史、唐登科記附益之。
一舊注引某氏雲者,今仿朱子離騷集注 例,皆刪去,惟考異下有糾方之繆者則存之,如復志賦 「誰無施而有獲」所辯之類是也。
一先儒議論有關係者,隨所聞見增入,如閔己賦 「固哲人之細事兮」,東坡顏樂亭記 嘗有評議之類是也。
一正文或有疑字,並依考異文從□,如藍田縣丞廳壁記「再進再屈□人」之類是也。
一皇朝廟諱,諸本多易本字,如「貞元」作「正元」之類,非臨文不諱之義,徒失古意。今例:但空本字點畫;若唐諱,如以「丙」為「景」,以「民」為「人」之類,卻存古不改。
一考異於正文本字,或一字或二字並提起。今例:如本字在句末,即入註腳,不復重出句讀中,或一兩字各有考異,並總附於一句之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