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希臘羅馬奴隸制 · 第二十四章 結語
迄今為止仍有一個棘手的問題有待回答。這個問題源自於一種觀點,研修早期教會發展史的學生以及特別關注羅馬帝國最後幾百年奴隸制狀況的學者常常都堅持這一觀點,即基督教的教義導致奴隸制瓦解,這一情況可能發生於公元6世紀,即使不是公元6世紀,也一定最終發生於某個有利於這一情況發生的時間點。人們在討論19世紀廢奴運動能夠獲得最終成功的諸多原因時,常常都強調一些現實的推動因素,然而不可否認的是,對廢奴運動發展有影響的一系列社會思潮變化常常都有基督教的推動作用。
如果我們接受上述說法,那麼問題也就出現了。首先,在基督教的教義中到底存在哪些內在的要素?這些要素是基督教本身自帶的還是借鑑得來的?其次,在基督教後來的權力結構中,哪些因素使人們產生了一種觀念,即基督教的教義、基督教的生活方式以及基督教的組織結構最終必須要摧毀奴隸制度?因為我們已充分認識到,基督教與它曾經超越的其他宗教形式一樣,都繼承了業已存在的奴隸制度,而且如同之前的異教崇拜一樣毫無爭議地接受了這種制度。 1 這個問題還有另一層面也需要我們關注。如果基督教思想從其源頭耶穌的教導開始就包含著與奴隸制不相容的觀念,以至於最終達到非得打破人類社會這一制度不可的程度,那麼這個必然發生的結果為何晚於耶穌布道一千八百年之久?
隨之而來的是一個次要問題,內容有關於奴隸貿易。為何早期教會的教父們,如同之前的那些曾思考過奴隸制以及奴隸命運的異教作家一樣,對奴隸交易完全不關心?事實上這個小問題可能已經有了一個答案。教父們之所以在這個問題上沒有發表評論,是因為這個問題是從現代才開始出現的,它來自於對黑色陰影的恐懼,時常伴隨在非洲到美洲橫跨「中間航道」(the middle passage)的奴隸運輸體系中。這是一段呈三角形線路的航程——首先從現在美國的東北海岸開始直至西非,然後是「中間航道」——從非洲到南北美洲販賣奴隸的港口,最後返程回到出發的家鄉口岸。與條件極其惡劣的「中間航道」相比,古代奴隸運輸的狀況相對可以忍受。旅程的距離和時間都相對較短。路上提供給奴隸的食物雖然可能既不好也不太充足,但我們在古代文學作品中沒有發現對此的抱怨,當然這並不足以說明太多問題。儘管有上述對比,儘管在運輸方面古代的情況更好些,但在基督教的文學作品裡仍然有一些抗議奴隸貿易或反對人們參與其中的內容。而在希臘語和拉丁語的異教作品中,從事奴隸貿易的人通常都遭到鄙視。
即使是漫不經心的讀者也會注意到,早期基督教的領袖們並非完全懷著喜悅的心情接受了既有的奴隸制度。 2 這種模稜兩可的感受表現在尼撒的格里高利所假想的他本人與一個奴隸主的對話當中。按照格里高利的描述,這個奴隸主把自己看做是被奴役者的主宰,而實際上他們都是相同的種族。奴隸主說道:「我擁有男性奴隸和奴隸女孩,因而我就擁有(他們之間結合所產生的)家生奴隸。」格里高利回答說:「難道你沒有認識到你有多麼浮誇自大嗎?……(難道你沒有認識到)你是在奴役一個天生自由而掌握自身權利的人,你是在自創法律與上帝對抗,推翻了上帝基於自然而創立的法律嗎?」 3 上帝本身就使人類在世間受奴役。不管怎樣,尼撒的格里高利連續的反詰句即使不是在挑戰奴隸制的道德合法性,那麼至少也清楚地表明了對當時奴隸制所持的反對立場。
社會上習慣性的奴隸制實踐活動與未公開表達出來的對奴隸制的厭惡感之間存在著矛盾,有關這一矛盾的另一個例證更能給人留下深刻的印象。這個例子發生於公元6世紀的埃及,是一個普通的、明顯屬於中間階層的基督教信徒所採取的法律行動。這個人就他家裡的一個女依附者發表了一份正式聲明,稱她不像她自己所說的那樣是奴隸身份,而是一個女自由人。 4 這份聲明顯然是由一個基督教徒發出的。當他聽到這個名叫瑪莎的女人自稱不是一個自由人時,「由於這個原因,我出於對上帝審判的恐懼,考慮到救世主對人類的仁愛之心,發出了大聲的嘆息」。 5 在文本的前一段落中,這份聲明對任何試圖將這個女人及其孩子變成奴隸的人都發出了警告,稱他們可能會「看到自己被帶上令人敬畏的父神審判庭」。對於這個基督徒來說,有一種高於世俗法或教會本身的權力,任何人如果企圖奴役一個自由身份的男人或女人,他都會受到可怕的懲罰。有一些保存至今的文學或文獻證據表明,希臘羅馬諸多神中的某一個神也像基督教的神一樣關注於保持自由人的自由身份,然而我卻不記得類似這樣的例證。
在分析基督教給奴役行為所帶來的問題時,我們必須要設想一個出發點。奴隸制的觀念及其運行的組織結構通常都基於兩個完全相反的基礎。一方面是非常堅實的現實基礎,其優勢在於古代勞動力關係的簡單以及奴隸勞動力的生產效率。不論從理論還是法律角度來看,奴隸主,也就是分配工作的人,完全控制了奴隸們的工作量、每日的工作時間、工作性質,而且可以對奴隸們的出入活動加以限制。在論述德爾菲通過向阿波羅神信託的方式釋奴的過程中,我們分析了奴隸主的這些控制權,獲釋奴隸獲得了四項只有自由工匠才擁有的自由權利。奴隸的法律人格屬於他的主人;他可以被抓走,沒有抗辯的權利;他無權選擇去從事他所喜歡的工作類型;他無權按照自己的意願去他想去的地方。這最後一項限制,就奴隸的工作來說,意味著奴隸要按照奴隸主的要求被固定在其工作地點上。至於產品生產,在奴隸主的觀念中,這是奴隸勞動力勝過自由勞動力的一大優勢。
奴隸勞動力結構的另一個基礎則是其劣勢所在,即其必然牽涉到的人與人之間的關係。傳統奴隸制的古代繼承者們對於奴隸制與占主導地位的自由勞動力和契約勞動力的結合做了大量推斷,我們在本書之前的章節中對此有所論述。在前希臘時代,對奴隸制的心理厭惡感通過部落—宗教方面的一些規定有一定消除,這體現在閃族的相應規定上。同一部落和宗教的人不能受同「民族」的人的奴役。束縛同宗教的人是可以的——但是絕不能將其變為奴隸。
當希臘人開始把所有的人類問題都納入理性討論的範疇內時,他們在奴隸問題上並沒有採納閃族人所接受的妥協式方案。他們既不排斥將同一城邦共同體、信仰同一守護神的人變為自己的奴隸,也可以奴役廣義希臘文化圈內的「文明意義上的希臘人」。這種希臘人奴役希臘人的可能性使得希臘人更容易認識到奴隸制本身的內在矛盾。他們意識到奴隸制在理性上的缺陷,證明這是一種違背自然的制度,它是人為創造出來的,只有人類的法律能證明它的合法性。
大數的掃羅(Saul of Tarsus)以及追隨他的早期基督徒們試圖從神學的角度解釋奴隸制,認為它是上帝的正義構建出來的一種制度,用以懲罰有罪的人類。奴隸制在後來為基督教共同體所接受,其間既沒有質疑也未受限制,這是我們沒法解釋的一個歷史變化。與這一變化同時發生的是各種社會勞動力之間地位的拉近,包括被束縛在土地上的隸農、身份自由的手工行會成員、身份自由的運輸工人以及在上述各個勞動領域都存在的奴隸勞動力。直至一千八百年之後,基督教社會之所以在道德上仍然接受奴隸勞動力的存在,其原因正在於這種神學角度的解釋。奴隸制的廢除是多種合力共同作用的結果。這些合力之中也包括深藏在基督教倫理內部的某種力量,但這種力量只有在物質社會發生變化之後才能發揮其作用,而物質社會的變化則由不同的生產方式在其確立的一種新的勞動框架內才得以完成。
經過對古代奴隸制以及其他時間地點的奴隸制所出現的問題的長期研究,下述有關基督教和奴隸制的意見被學者們提出。這些意見都集中表達了一個疑問:雖然人們普遍認為基督教的理念和生活方式對奴隸制的消亡具有一定的影響作用,但不可否認的是,它又在很長時間內支持了這樣一個與其自身觀念相矛盾的勞動力制度,這到底是何種原因造成的?根據我的思考,這個問題的回答有如下幾個方面:
1.在古代社會,對奴隸制的厭惡感並不只限於基督教教義。然而基督教通過其所聲稱的普世性使得它對奴隸制的厭惡感具有了一種特殊的力量。所有把基督上帝作為唯一而全能的神來信仰的人們都是上帝的子民。這種普世性使得基督教的領袖們不可能通過同部落優待或宗教種族「民族主義」的辦法來逃避奴隸制度的內在矛盾。
2.基督教宣揚世人皆兄弟的觀念,它並非是某種全新或足以令人渾身一震的信念。前基督教時代的古代世界中已經出現了這種觀念,它正是斯多葛派學說的一條教義。
然而在基督教的世人皆兄弟的觀念中也增加了一種新元素,即基督教對所有人都是開放的,所有相信基督的人都是一個家庭的成員,這個家庭中的父親就是上帝。正因為有了這一觀念,基督教中人與上帝之間也就形成了一種跨越種族或身份的親密關係。這在異教崇拜里是沒有的。 6
3.基督教宣稱所有人生來平等,這是其成員關係的一個顯著特徵。它類似於更早期的社會團體所遵循的原則,也類似於帝國時代盛行的隸農組織以及手工業行會所持的方針。基督教的創新在於對這種平等因素的強調。職業行會中的平等指的是橫向同等級人的平等,而基督教則跨越了不同等級,將卑賤的人與富有的人聯合在一起。所有受洗加入基督教的人,包括奴隸,都通過這一標誌性的舉動平等地參與到神的救贖計劃之中。
4.基督教強調一系列謙和的品德,包括順從、聽話、謙卑、忍耐,通過這些宣傳,這一宗教賦予了奴隸階級一種新的生活力量和態度。根據威廉·李奇(William Lecky)的說法,這些品德都是「卑躬屈膝」的品質,與羅馬共和國時代公民的那些「美德」形成了鮮明的對比。在李奇看來,羅馬共和國時代的「美德」所強調的是高貴的舉止、自立的精神、意志力、困境中的忍耐力,等等。基督教教義中所強調的這些品德使得被奴役者感到了一種道德尊嚴,因而有助於歐洲社會奴隸制的逐步瓦解,到14世紀,這一制度幾乎完全退出了歐洲地區。 7 在之後的時代,奴隸制的擴展滿足了美洲對於馴服的勞動力的需求,因而我認為,美洲的奴隸制現象並沒有構成對李奇的觀點的威脅。
5.基督教一直在強調其宗教表述中超自然的、有感染力的、神秘主義的因素,這對於那些處在古代社會經濟與社會底層的人們來說非常具有誘惑力,有助於他們接受這種新的宗教信仰。 8
基督教信仰中的神秘因素對於整個奴隸體系的最終崩潰確實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這種影響必然是緩慢發生的。這些神秘因素之所以削弱了奴隸制度,是因為奴隸主要和他們的奴隸一同參加彌撒和聖祭禮這樣具有象徵意義的宗教活動。在基督教共同體中,共通的宗教情感的分享對於打破奴隸制所帶來的階級之間的藩籬起到了重要的作用。精神上的平等從最初開始就體現在基督教的信仰和組織中。 9
正是上述這些植根於基督教本身的特點和行為方式,推動了基督教在幾百年的時間裡從最初對奴隸制的接受轉變成倫理上的普遍否定。在考察基督教信仰對反對奴隸制所起到的作用時,雖然這些內在因素非常重要,但它們也沒有可能將奴隸制從「有組織的基督教」的外部組織力量中剝離出去。
6.對於基督教所表達的世人在本質上皆平等的觀念,其最初的萌芽可追溯到前基督教的宗教崇拜以及異教哲學之中。然而這些宗教和哲學都沒有發展出後來基督教那樣的組織結構,正是通過這些組織,基督教的信仰在西方世界擴展開來,這種擴展既指地域上的權力擴張,又指權力的中央集權化。雖然也有宗派主義的負面影響,但積極的傳教活動還是宣揚傳播了基督教的教義。於是當反奴隸制運動的時機到來時,在基督教所有的宗派中都形成了可以攻擊奴隸制的組織。
在接下來的幾個世紀裡,基督教並沒有將其反對奴隸制的內在理念變成公開的反對奴隸制殘酷現實的鬥爭,這是我們必須承認和面對的事實。這只能被解釋為時間以及條件的不成熟。這個問題在查士丁尼之後的每一段歷史時期都有其複雜性,因而我們要想進行這方面的研究,就不能把研究對象只限定在希臘羅馬時期地中海世界的奴隸制度上。
在《觀念的冒險》(Adventures of Ideas )一書中,作者阿爾弗雷德·諾斯·懷特海(Alfred North Whitehead)概述了道德上反對奴隸制的觀念的興起和發展,從這個觀念的誕生一直考察到它在廢奴運動中達到頂峰為止。他對於古代奴隸制持嚴厲批判的態度。他大膽而正確地給出了反對奴隸制情感的道德基礎的發展脈絡。他認為這種道德觀念開始於柏拉圖所倡導的人類靈魂最為重要的觀點,之後又長時間在基督教思想的影響下得到進一步發展。這條脈絡既清楚又令人讚嘆。 10
對於懷特海教授來說,「(道德觀念帶來的)巨大變革是物質世界和精神世界兩方面共同作用的結果。 11 ……在中世紀,基督教會……成為了保守主義的陣營,而非推動時代進步的工具」。 12 奴隸制度在人類社會中的最終消亡是多種觀念合力作用的結果,它們包括基督教、18世紀興起的人道主義,此外還有民主觀念。這些觀念的出現和發展是歷史的必然,然而在經過了漫長的等待之後,直到相應的物質條件成熟時,這些觀念才得以匯合在一起,這也就是為何反奴隸制的情感經歷了如此長時間的挫折失敗之後奴隸制才最終被廢除。
注釋
1 Henri Wallon在他的L'esclavage 3∶364中認為教會非常熱衷於抑制奴隸制,對外出贖金贖回戰俘,對內根除一些由奴隸制導致的悲劇源頭。如果他的這個說法的潛在含義指的是在教會教父的作品中就有想要消除奴隸制的意圖那麼他的這個觀點是不正確的。
2 Whitehead,Alfred North在Adventures of ideas ,15,New York,Macmillan,1946中對此有概括性的說明:「在那個時代(即古代),見解透徹的人們發現很難把他們對待奴隸制的原則與道德感以及社會實踐的某些基本事實統一起來。」
3 Gregory of Nyssa in Migne,J.-P.,Patralogiae Graecae 44∶col.644.類似的思想見Gregory of Nazianzus,De pauperum amore ,同上,35∶col.892:「自由和富有都只取決於上帝的天命。真正的貧窮和奴役是對天命的違背。」
4 Maspero,Jean,Cairo Catalogue général 9(1)∶no.67089.本書第二十二章的注釋62 引用了這段記載,並給出了適當的參考書目。
5 Cairo Catalogue 9(1)∶no.67089,lines 27—29.
6 Rees,B.R.,Jour.Egypt.Arch .36∶97—98,1950.Rees認為這種人神關係家庭化來源於希伯來主義。
7 Lecky,William E.H.,History of European morals ,3rd ed.,2∶65—71,New York,Appleton,1927.
8 Henry C.Lea,Studies in church history ,526清楚地表達了這一觀念。他把基督教生活觀念最終給奴隸製造成的負面影響限定在基督徒的範圍內。但事實上,上帝的普世觀念以及基督徒宣傳他們的信仰的熱情必然使他們反對奴隸制的看法超越基督徒的範疇,在更大的範圍內發生作用。
9 Arnaldo Momigliano在Jour.Roman Studies 34∶109,1944中以簡短的篇幅否定了神秘主義的影響作用,Ronald Syme,同上,36∶149,1946遵循了上述觀點,但他們並沒有否定宗教所帶來的滿足感。有關對Momigliano的批判,見Bruck,Eberhard F.,Political ideology,propaganda and public law of the Romans,Seminar 7∶19,1949.其他關於神秘主義行為和信仰的影響的討論,參見Farnell,Lewis R.,Greek hero cults and ideas of immortality ,275,Oxford,Clarendon Press,1921(「與科學傳統相比,這個新宗教更容易地推動了奇蹟的發生」)和Rees,B.R.,Jour.Egypt.Arch .36∶96,1950.Rees強調基督教通過祈禱這種精神媒介以及前基督教時代的巫術在情感上吸引了普通人,但這只是用以實現信仰的方法,而非本質性結果,參見同上,89—90。
10 Whitehead,Alfred North,Adventures of ideas ,15—31.
11 同上,21。
12 同上,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