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文觀止 · 臧哀伯諫納郜鼎

吳楚材 《古文觀止》
出自:《左傳》 【題解】 公元前710年,宋國的太宰華都殺死了宋國大臣孔父嘉,占有了他的妻子,之後又殺害宋殤公,立宋殤公的兒子公子馮做了國君。這年三月,齊、魯、鄭、陳四國承認了華都的新政權。華都為拉攏四國,就向四國行賄。其中,魯國得到的賄賂是郜鼎。魯國大臣臧哀伯擔心魯國接受郜鼎不合禮,便向魯桓公勸諫,指出這是「非禮」的行為。 【原文】 夏四月,取郜大鼎於宋[1],納於大廟。非禮也。 臧哀伯諫曰[2]:「君人者,將昭德塞違,以臨照百官,猶懼或失之,故昭令德以示子孫。是以清廟茅屋[3],大路越席[4],大羹不致[5],粢食不鑿[6],昭其儉也。袞、冕、黻、珽[7],帶、裳、幅、舄[8],衡、紘、[9],昭其度也。藻、率、鞞、鞛[10],鞶、厲、游、纓[11],昭其數也。火、龍、黼、黻[12],昭其文也。五色比象,昭其物也。鍚、鸞、和、鈴[13],昭其聲也。三辰旂旗[14],昭其明也。夫德,儉而有度,登降有數,文、物以紀之,聲、明以發之,以臨照百官,百官於是乎戒懼而不敢易紀律。今滅德立違,而置其賂器於大廟,以明示百官。百官象之,其又何誅焉?國家之敗,由官邪也。官之失德,寵賂章也。郜鼎在廟,章孰甚焉?武王克商,遷九鼎於洛邑,義士猶或非之,而況將昭違亂之賂器於大廟,其若之何?」公不聽[15]。 周內史聞之[16],曰:「臧孫達其有後於魯乎!君違,不忘諫之以德。」 【注釋】 [1]郜(ɡào):國名,在今山東城武東南。 [2]臧哀伯:魯國大夫。 [3]清廟:即太廟。 [4]大路:天子祭祀時用的車。越(kuò)席:蒲草蓆。 [5]大羹(tài):古代祭祀時用的肉汁。不致:不放調味品。 [6]粢(zī)食:此處特指祭祀用的穀物。 [7]袞(ɡǔn):古代帝王及上公穿的繪有龍的禮服。冕:古代帝王及上公所戴的禮帽。黻(fú):古代祭服的蔽膝,用熟皮做成。珽(tǐnɡ):古代帝王所持的玉笏,又稱大圭。 [8]幅:即纏腿的布。舄(xì):重木底鞋(古時最尊貴的鞋,多為帝王或大臣穿)。 [9]衡、(dǎn)、紘(hónɡ)、(yán):古代冠冕上的四種裝飾品。 [10]藻、率(lǜ):古代放置圭、璋等玉器的墊子。鞞(bǐnɡ)、鞛(běnɡ):刀鞘和刀鞘上近口處的飾物。 [11]鞶(pán)、厲:古代衣服上的大帶。游(yóu):通「旒」,旌旗上的飄帶。纓:馬鞅。 [12]火、龍、黼(fǔ)、黻(fú):古代禮服上所繡的花紋圖案。 [13]鍚(yánɡ)、鸞、和、鈴:古代車馬旌旗上的四種響鈴。 [14]三辰:指日、月、星。旂(qí)旗:有鈴鐺的旗子。 [15]公:這裡指魯桓公。 [16]內史:周朝官名,掌書王命等事。 【翻譯】 魯桓公二年夏四月,魯桓公從宋國取得原屬郜國的大鼎,並安放在太廟裡,這是不合於禮的。 臧哀伯勸阻說:「做人君的,應該發揚美德,阻塞邪惡,以此來作為百官的榜樣,還怕有所缺失,所以還要宣揚美德以昭示子孫。因此太廟用茅草蓋成,大車用薄草蓆做墊子,肉汁不調五味,主食不用精米,這樣做是為了表明節儉。禮服、禮冠、蔽膝、玉笏、腰帶、裙子、裹足、鞋子、橫簪、瑱系、帽帶、頭巾,這些是用來表示等級制度的;玉器的墊子、刀鞘的裝飾、束衣的布帶、下垂的大帶、旌旗的飄帶、馬鞅,這些是用來表示尊卑等級的;衣上畫火、畫龍、畫黼黻,這些是用來表示貴賤的花紋;用五色來象徵天地四方,是為了表明車服器械的顏色;用各種各樣的鸞鈴來點綴車馬旗幟,是為了表明各種聲音;將日月星辰畫於旗上,是為了表明光彩。講求美德,就應該節儉而有法度,升降而有等級,用文彩和器物來記錄它,用明亮的聲音來發揚它,以此來為百官樹立榜樣,百官因此警醒恐懼,不敢輕視綱紀法律。現在您廢棄道德而炫耀有違禮法的行為,把人家賄賂的器物置於太廟之中,把它明明白白地置於百官面前,如果百官也跟著這樣做,您又能懲罰誰呢?國家的衰敗,是由為官者走入邪路開始的。為官者喪失道德,是由於自恃被寵信而明目張胆地接受賄賂。郜鼎置於太廟之中,什麼樣的明目張胆接受賄賂能比這更甚呢?周武王打敗商朝,將九鼎遷到洛陽,正義之士還有所非議,何況把象徵著違背禮法、表明叛亂的賄賂器物放在太廟之中,這怎麼能行呢?」隱公不聽。 周朝的內史聽到了此事,說:「臧孫達在魯國一定會後繼有人吧!君主違背禮制,他沒有忘記用道德來加以勸阻。」 【解讀】 文章開門見山,指出魯桓公「納鼎」是「非禮」的行為,這樣就奠定了此文基調,讓讀者對作者的觀點一目了然。臧哀伯的辭令一正一反,他一則說「昭徳塞違」,連用七個排比,告訴桓公應當發揚「儉、度、數、文、物、聲、明」等美德,可謂氣勢不凡;一則說「滅德立違」,連用三個反問,說明「納鼎」的壞處,言語犀利,直刺要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