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學知識大全 · 讀舊史宜注意之點
中國史家,既以作史惟恐其不出於人為宗旨,所以其所最尊重的,為其所根據的材料的原文;不但帶有原始材料性質的正史如此,即根據正史等書而編纂的史籍,亦系如此。譬如編年史,在前一卷中,還稱舊朝的君主為帝,於新朝的君主,則但稱其名;到後一卷中,就可改稱新朝的君主為帝,而於舊朝的君主,則改稱為某主子。此其最大的理由,固為所謂「窮於辭」;然在前一卷中,所用的還多系前朝的史料,在後一卷以後,則所用的多系後朝的史料,必如此,原文的多數,乃易因仍,亦不失為一種理由。這似乎滑稽,然細思之,稱號原無關褒貶,亦無甚可笑也。(近人好將前代帝王的諡號撤去,改稱其姓名,如稱漢武帝為劉徹是。此實甚無謂。無論諡法或廟號,均不含有尊重或褒美之意;而漢武帝是一個皇帝,則不可以不知。稱之為漢武帝,則就其名稱,已使人知其為某一朝的一個皇帝矣。若其名為徹,則即不知之,亦無甚妨礙,正不必徒勞人之記憶也)舊史作者,多須改入自己的口氣,因此,雖極尊重原文,終不能無改動;但其改動亦有一定的體例,讀書多者,自能知之。
昔人作史的體例如此,所以舊時史籍,多不能作編纂的人的話看,而只能作其所根據的原文的作者的話看,而史籍的性質,是隨時代而不同的,於此,就重煩讀者的注意了。
怎樣說史籍的性質,隨時代而不同呢?原來孤見最難傳播。所以一個時代,史事傳之後來的,必系其時多數人所能接受的一種說法,而其說多非真相。然則事實的真相,有沒有知道的人呢?那自然是有的。然在口說流行的時代,對人無從談起,即或談起,亦無人為之傳述;在使用文字的時代,未必皆筆之於書,即或筆之於書,其書亦少人閱讀。經過一個時期,此等較近真相的說法,就隨其人之衰謝而煙消雲散;而其流傳下來的,只是西洋史學家所謂「眾所同意的故事」了。所以歷史的內容,實和其時的社會程度,很有關係,此點最宜注意(或謂其時社會的程度既然甚低,何以其時的人機械變詐,曾與後世無異?殊不知為機械變詐之事者乃個人,傳歷史則群眾之力:個人之突出者,各時代皆有之;社會之進化,則自有其一定之程序也)。
從大體上分劃,過去的歷史,可以分做三個時代,即:
(一)神話時代。這時候,人們還未知道人與物的區別,其文明程度,自然是很低的。然而其時代卻是很早的。遂古的史料,大都隱藏於其中。這種材料,在中國人所認為正式的史籍中,似乎不多。因為眾所共認為最早的正式的史籍為《史記》,當其編撰之時,社會的文明程度已頗高,故於此等說法,多不之取。《五帝本紀》說:「百家之言黃帝者,其文不雅馴」,而所取者專在《大戴禮記》、《尚書》一類書,即其明證。然最早的史事,實無不隱藏於神話中;不過經過程度較高的人的傳述,逐漸把它人事化,讀者不覺其詭異,就共認為雅馴罷了。如能就此等人事化的材料,加以分析,使之還原,還是可以發現其神話的素質的。如《詩經·商頌》說「禹敷下土方」,《書經·禹貢》亦說「禹敷土」,讀來絕不見有何神怪之跡;然若將《山海經·海內經》「鯀竊帝之息壤,以湮洪水」,作為敷土的註腳,即可見其中原含有神秘的成分,不過傳《詩》、《書》的人,不復注重於此,僅作為一句成語傳述,而不復深求其中的意義罷了。此等分析的工作,近來所謂疑古派,曾做了一些,雖其說不盡可信,亦於史學有相當的益處。但神話真的有價值;偽造的則轉足淆亂史實,用之不可不極謹慎而已(將中國神話保存得最多的為《山海經》。此書非《漢志》所著錄的《山海經》,《漢志》所著錄的《山海經》,乃講建設之書,即古所謂「度地居民」之法,讀《漢志》原文可見;今書蓋漢以前方士之記錄,薈萃成編者,二書偶然同名耳。次則《楚辭》,其中《離騷》、《天問》等篇,亦多含古代神話。緯書似系神話淵蔽,然出漢人造作,多失原形,用之須極謹慎。道家書中,亦保存一部分神話,則又承緯書之流,其可信的程度更低了)。
(二)為傳奇時代。這時代流傳下來的史跡,都系人事而非神事,似乎其可信的程度增高了。然其所傳的,離奇怪誕實甚,而真相反極少,所以運用起來,要打的折扣還很大。譬如西周,確實的情狀,我們雖不之知;然其文明程度,決不至十分低下,則無疑義。而自幽王滅亡以後,百餘年間,其地為戎、狄所據(幽王被殺,事在公元前七七一年。其後秦文公收岐以西之地,岐以東仍獻之周,事在公元前七五〇年,然周實不能有;至秦穆公乃東境至河,則已在公元前七世紀中葉了),把其文明摧毀殆盡。直至戰國時,東方諸侯還說秦人雜戎、狄之俗,擯之使不得與於會盟之列。而秦地所以土曠人稀,使秦人能招三晉之人任耕,而自以其民任戰者,亦由於此。然則西周的滅亡,是何等大事;然其真相,我們乃絕無所知,所知者則一褒姒的物語而已。此與蒙古自遁入漠北後,至於達延汗之再興,只傳得一個洪郭斡拜濟的物語何異?見《蒙古源流考》。蒙古自遁入漠北以後,至達延汗再興以前,其自己所傳的歷史,實遠不如《明史》所著者之翔實也。回紇自漠北走西域,《新唐書》所載,事跡頗為明白;而回紇人自己,卻僅傳唐人鑿破其福山,以致風水被破壞,自此災異迭起之說,亦同此例。(見《元史·亦都護傳》)以此推之,《左氏》所載夏姬的事跡,亦寧非此類?不過其粉飾的程度較高而已。此等性質的傳說,至漢初實尚不乏,斷不容輕信為事實。(試舉俗所謂鴻門宴之事為例。按當時反動之思想正盛,其視列國並立,轉為常局,一統轉為變局,所欲取法者,則東周之世,天子僅擁虛名,實權皆在霸主之局。不過戰國時七國之君,皆已易公侯之稱而為王,所以當時之人,所擬臨制諸王之名為帝。齊湣王與秦昭王並稱東西帝;秦圍趙之邯鄲,魏又使辛垣衍間入圍城,勸趙尊秦為帝是也。戲下之會,以空名奉義帝;而項羽以霸王之稱為諸王之長,即系實現戰國以來此種理想。在當時,安有一個人想據有天下,再做秦皇帝之理?其後漢雖滅楚稱皇帝,然其下仍有諸王,則與秦始皇的盡廢封建,仍異其局。在當時,人人之思想,皆系如此;蒯徹勸韓信中立於楚、漢之間,韓信不聽,《史記》說由韓信自信功高,漢終不奪我齊。韓信再老實些,也不會相信漢高祖是個知恩報恩、不肯背信棄義的人;不過自當時想來,皇帝任意誅滅諸王,實不能有此事耳,此乃自古相傳之國際法也。漢高祖盡滅異姓諸王,乃係半靠陰謀,半靠實力,並非法律上的權利。而滅異姓諸王后,亦不能不改封同姓,仍不能一人據之,恢復秦始皇之舊局面也。漢帝對諸王權力之增大,乃由滅異姓、封同姓,中央與列國間,有宗法上統屬的關係,亦非自古相傳天子之國對諸侯之國的權利。然則,當秦朝甫滅之時,安有一人敢萌據有天下、繼承秦皇帝之地位之想?范增說:與項王爭天下者必沛公,豈是事實?且軍門警衛,何等森嚴,安有樊噲能撞倒衛士,直達筵前,指責項王之理?古人筵宴,中間誠有離席休息之時,且或歷時頗久,然亦必有一個限度;乃漢高祖可招張良、樊噲等同出,與噲等脫身回向本軍,張良度其已至,然後入謝,筵宴間的特客,離席至於如此之久而無人查問;帶有敵意的賓客,與數人間行出軍,亦無人盤詰,項羽的軍紀,有如此之廢弛者?張良獻玉斗於范增,范增受而碎之,罵項王「豎子不足與謀」,且當場言「奪項王天下者,必沛公也,吾屬今為之虜矣」。增年已七十,素好奇計,有如此之魯莽者乎?種種事跡,無一在情理之中。然則漢高祖與項羽此一會見,真相殆全然不傳;今所傳者,亦一則想像編造的故事也。此等傳說,在秦、漢間實未易枚舉。且如指鹿為馬之說,又豈可以欺孩稚邪?)
(三)為傳說時代。此期的史實,其最初的來源,仍為人口中的傳說,但其所說很接近事實,絕非如傳奇時代的離奇怪誕了;然仔細思之,其中所含的文學成分仍不少。譬如《史記》的《魏其武安侯列傳》,詳述魏其的外高亢而內實勢利,喜趨附;武安的器小易盈,驕縱齷齪;以及灌夫的粗魯任氣,以一朝之憤而忘其身,可謂窮形盡相。這斷不能憑空杜撰,自然其中多含史實。然觀其篇末說武安侯死時,竟有冤鬼來索命,即可知篇中所言,亦仍不可盡信了。此類材料,在唐、宋史中,實尚不免,試觀《舊唐書》、《舊五代史》及《宋史》,多載時人評論之辭可知。至《元史》以後,則漸少了。
口傳較之書面,易於變動,所以史事出於傳述的,無意之中,自能將無味的材料刪減,有趣的材料增加。這正如《三國演義》,其原始,實系說書先生的底本,不過抄撮歷史事實,以備參考,其內容,實和正式的史籍,無甚同異;然到後來,逐漸將說時所附會增益的話,亦行寫入,與舊來抄撮的材料,混雜一處,久之遂稍離其真,又久之則面目全非了。試觀其愈說得多的部分,離真愈遠;而說得少或不甚說及的部分,則仍和正式史籍無甚異同可知。史籍來源出於傳說的,其性質實亦如此,不過程度不同罷了。天下有文學好尚的人多,有史學好尚的人少。史學要推求事實的真相;文學則必求複雜的事情簡單化,晦暗的事情明朗化。從前軍閥紛爭的時候,彼此之間,日日鉤心鬥角,使政治日益紊亂,社會大受影響,這自然是人民所深切關心的。然而多數人,都喜讀其時所謂小報,其中內幕新聞之類最受歡迎;而於大報,則能認真閱讀者較少。此無他,大報多記事實的外形,其所以然之故,須據事實推求;小報則說得頭頭是道,如指諸掌,不徒使人相說以解,並可作茶餘酒後的談助而已,然其所言乃無一得實。此其故何哉?人之做事,無不受環境的制約。利用環境,雖可馴服環境,然必能利用,乃能馴服之,即其受環境的制約。所以對於某一個人的行為,苟能熟知其環境者,自易明了其所以然,正不必從幕後窺測,然要熟悉各方面的情勢甚難。若將某一個人的行為,歸之於其人的性格,或則雲由於某一策士的陰謀,或又雲由於某一事件的挑動,則其說甚易了解。如此,複雜的事情就簡單化,晦暗的事情就明朗化,合乎多數人的脾胃了。這種情況,距今不過數年,總還是我們所親歷,至少是得諸「所聞」的。其來源靠得住麼?然而歷史事實的來源,如此者亦不乏。
任何人都有一種感覺,讀古代的歷史,了解及記憶均較易;時代愈後則愈難,因此薄今而愛古。其實適得其反。這正和人們喜歡讀小報而不喜歡讀大報相同。歷史的材料有兩種:一種自始即為記錄,偏於敘述事情的外形,官文書為最,私家所作碑、銘、傳、狀等次之;一種則原始出於口傳,經過若干歲月,始著竹帛,野史、小說等之來源,大率如此。官文書所說的,固然是官話;碑、銘、傳、狀等,亦多諛辭。然其誇張、掩飾,自有一定的限度,能偽事之內容,不能偽事之外形,(如為貪官污吏作傳者,可雲其未曾貪污,不能雲其未曾作官吏;可諱飾其激成民變之事,不能雲民未曾變也)而且極容易看得出來。將這一部分剝去,所剩下來的,就是事實了。用此等材料所作的歷史,將僅剩一連串事實的外形;於內容則全未涉及,而要由讀者去推測,最使人感覺苦悶。且讀者之推測,乃係後世人的猜想,似不能如並時之人觀察所得者的精確。然其結果多正相反。這實由後人的推測,在其事實完全暴露之後,易於原始要終,加以推論;並時的觀察家,則無此便利(史事有一般情形,有特殊事件。一般情形,後人所知者,總不能如當時人之多且確。如今之北京、上海,是何情形?將來史家雖竭力考索,總不能如今日身居北京、上海之人是也。特殊事件,則正相反。身處其時者,往往於其真相全屬茫然,有所推測,亦多誤謬;而將來之人,則洞若觀火。實因事實的全部,悉行暴露;則其中一枝一節之真相,自然明了,不待推求,且甚確實也),枝節悉行明了,全體亦無遁形矣。而其物亦本系今內幕新聞之流也。非必著述者有意欺人,其所聞者固如是也。讀史者於此義,亦必不可以不知(《嘯亭續錄》「國史館」條云:「國初沿明制,惟修列聖實錄,附載諸臣勳績、履歷、官階。康熙中,仁廟欽定《功臣傳》一百六十餘人,名曰《三朝功臣傳》,藏於內府。雍正中,修《八旗通志》,諸王公大臣傳始備,然惟載豐、沛世家;其他中州士族,勳業懋著者,仍缺如也。所取皆憑家乘;秉筆詞臣,又復視其好惡,任意褒貶,皆剽竊碑版中語。純廟知其弊,乾隆庚辰,特命開國史館於東華門內,簡儒臣之通掌故者司之,將舊傳盡行刪薙,惟遵照實錄、檔冊所載,詳錄其人生平功罪,案而不斷,以待千古公論,真修史之良法也。後又重修《王公功績表傳》、《恩封王公表傳》、《蒙古、回部王公表傳》等書,一遵是例焉。」案列傳以碑版、家乘為據,舊有是法,初非修吏者敢任其好惡;然清高宗猶以是為未足,而只許依據實錄、檔冊,蓋不許天下之人有是非,而欲其一遵當朝之是非,其無道可謂甚矣。然詳錄其事,案而不斷,以待後人論定,則比次之法,固應如是,不能以其出於清高宗之私意而非之。近代修史、立言務求有據,記事側重外形,固為眾所共趨之鵠,亦非清高宗一人之私意所能為也)。
說到此,則並可略論今後作史的方法。現在史學界所最需要的,實為用一種新眼光所作的史鈔。史鈔之鈔,非今所謂照本抄謄之鈔。今所謂照本抄謄之鈔,昔人稱為寫、錄等,不稱為鈔。昔人所謂鈔,乃撮其精要,而刊落其餘之謂。史鈔之作,晉、南北朝時最多,讀《隋書·經籍志》可見;唐以後就漸少了,這亦可說為史學衰替之一端。史學上的需要,隨時代而不同;而每逢學術上的趨向翻然大變之時,則其變動尤劇。今日讀昔人所作的歷史,總覺得不能滿意者以此。編撰新歷史,以供今人的閱讀,人人能言之。然其所作之書,多偏於議論,並未將事實敘明。此在熟於史事的人,觀其議論則可;若未熟史事的人,欲因此通知史事,則勢有所不能。此實可稱為史論,而不可稱為史抄;而其所發的議論,空洞無實,或於史事全未了解,但將理論硬套者,更無論矣。
史抄合作,必將前人所作的歷史,(一)仍為今人所需要者因仍之;(二)其不需要者略去;(三)為今人所需要,而前人未經注意者,則強調之使其突出,乃足以當之而無愧。至其文字的體裁,則最好能因仍原文,不加點竄;而自己的意見則別著之,使讀者仍能與我們所根據的原材料相接觸。如此,分量易多,怕只宜於專門研究的人,而不適於普通的讀者。供普通讀者閱覽之作,怕不能不入自己的口氣重作。但根據某書某篇,最好一一註明,使人易於查核;而其改易原文,亦最好有一定的體例,使讀者即不查核,亦易分別。此亦為編撰最要之義,不可不注意及之。
至於搜集材料,則目前最緊要之事,實為作史料匯編。除史部固有之書外,更宜將經、子、集三部中有關史事的材料,大舉搜集,分為兩部分:(一)屬於記事的,即前所云足以證明、補充、訂正史事的,與史部的記載,相輔而行;(二)為昔人有關史事的見解,此不必論史之作,凡涉及社會、政治,而其中包蘊史事者,皆當採取。因為此等作品,一方面表現昔人對於社會、政治的見解;一方面亦即表現其對於史學的見解。史學的有用,正在於此。使治史學者能多與此等材料接觸,自然胸次恢廓,眼光遠大,雖性近章句之士,亦不至流於拘泥、瑣碎了。這於史學的進步,實在是大有關係的(更推廣言之,則編纂大類書,實為今後的急務。學術本須分類,況自專門變為通學,一人的著作中,可以無所不有,則每治一門學問者,勢非讀遍天下之書不可,夫豈事所可能?故必合群力,舉一切書籍,按學術分門,編成大類書,以供治學者之取材而後可。此其分門固極難確當;所輯得者,亦僅限於普通人所能見得,非有特別之眼光不能搜得者,所遺必多;然苟能盡普通人之力,忠實為之,已足為治學者省無限精力矣。編輯大類書,需要很大的物力,勢非政府不能為。歷代之政府,亦多行之者。最早者如魏世之《皇覽》;最近者如明代之《永樂大典》、清代之《圖書集威》是也。然政府所辦之事,恆不免官僚主義,故如《大典》、《集成》,均不見佳。今日的情勢,已與往時不同,甚望文化高潮來臨之日,政府能以此為當務之急也。史學所涉甚廣,好的史料匯編,有時亦可供治他學者之用)。
附錄一 古書名著選讀擬目
向來古書名著選讀等,系專讀一兩部書。現擬試改一法:於多種書籍中,選讀若干篇,俾學生知識較廣;如欲深研,亦可多識門徑。選讀之書,隨所想到,舉例如下:
《禮記·王制註疏》(《注》與《疏》須全讀)
孫星衍《尚書今古文註疏》(擇讀一篇,以見清儒疏釋之法)
陳立《白虎通義疏證》(擇讀一篇,以見古典制)
陳壽祺《五經異義疏證》(擇讀一篇,以知今古文異義所在)
《管子》(擇有關典制者,與《輕重》各讀一兩篇)、《老》、《莊》、《荀》、《墨》(《間詁》)、《韓》、《商》、《孫》。
《呂氏春秋》(擇讀一兩篇,以見古人政論)、《淮南》。
《史記》(選讀與經學有關者。《本紀》與《漢書》對讀。《世家》,此合《春秋》與《系世》而成。《高祖列傳》隨體例選讀若干篇)
《漢書》(除與《史記》對讀者外,再讀《志》一兩篇)
《後漢書》(與《三國志》擇同一人之傳,讀一兩篇,以見史例簡嚴、恢廓之異)
《晉書》(擇讀一兩篇,以見史家多采雜說之例)
《宋》、《齊》、《梁》、《陳》、《魏》、《齊》、《周書》(與《南/北史》對讀一兩篇,一以見《南/北史》刪削之例及其弊,二以見《南/北史》以私史增補官書處)
新、舊《唐書》的《昭宗紀》(對讀,以見宋後立例修史者與前此但整齊官書者之異例。《四裔傳》中選一兩篇對讀,以見新書之增事及其妄改文字)
《宋/明史》(擇讀一兩篇,以見晚近憑官書傳狀修史之例)
《通鑑》(擇讀一兩卷,必須連胡《注》、《考異》讀)
《綱目》(隨《通鑑》讀,以見二書體例之異)
《通考》(擇讀一兩門)
《通志》(就《二十略》中擇讀一二)
《經世文編》(擇讀一兩卷,此章實齋重文征之意,俾知奏議文集之重要)
《宋儒學案》、《明儒學案》(擇讀一二)
《四庫書目提要》(讀數卷,以啟目錄學之門徑)
《日知錄》、《廿二史札記》(讀數卷,以見讀書之貫穿事實及鉤考有關致用之問題。《十七史商榷》中亦可選數條)
《十七史商榷》、《廿二史考異》(鉤考一事者,隨選讀之史翻閱)
《癸巳類稿》(此書為經生中最有思想者,又多治雜書,可選讀一二)
以上系隨意舉例。教授時除指示閱讀方法外,即與學生於閱後討論,或竟破除尋常上課形式亦可。學生人數不能多。
此項科目於歷史系自最有益。他科大體以社會科學為限。欲取材於中國舊籍者亦次之。國文系學生修習者,可以植根底於經、子、史之中,不致但就文論文。又有志學文者,亦可專辟一部分時間,就文學方面講授或討論。
附錄二
關於正史(上)
[名稱之由來]《史通》有《六家》、《二體》篇,《隋志》只認其一,今沿用之,此體稱紀、傳、表、志體,簡稱紀傳體。
正史之名,系在所載的史事較重要、較完全、較正確之觀念下成立。
何種史事為較重要的?就舊日之觀念言之,可以馬端臨《文獻通考·自序》之言為其代表,即(一)理亂興衰;(二)典章經制。
正史皆借政府之力而成。即纂述出於私人,材料亦必得自政府。自南北朝以前,皆由(一)私人,(二)政府委任私人撰述,故其性質為獨修;唐以後皆由政府設局,合多人之力編纂,故其性質為眾修。二者各有所長,但至後世,因材料日多,獨修已成為不可能。
正史最重要之性質為保存材料。編纂者之才、學、識,固有高下之不同,然大體皆知注意於此。
因此,正史本不能看做一人之著述,即獨撰者亦然。
古人之著作,原可兩說並存,史家尤然,如《舊唐書·高宗王皇后傳》為其最顯著之例,故後人譏古人矛盾,古人不應負責處甚多。
凡正史皆非極精審之作,甚至系不精審之作,僅就某一時期所能得之材料,加以編纂而已。此中又分兩問題:(一)材料不全,此撰述者不能負責;(二)編纂草率,此則撰述者應負其責,而其中最重要之關鍵為未作長編。
正史並非最原始的史料;但作正史時所據材料,十九不存,故正史在大體上即為原始的史料。
在正史材料的預備中,國家所設立的史官,作用極大,欲知其略,可看《史通·古今正史篇》及拙撰《史通評》中此篇之評。
中國史學家之見解,大體可分三期,皆因事勢而變:(一)初期:注重搜輯史料,加以編纂。此期所欲討論者,為去取編纂之法,劉子玄之《史通》,為其代表。(二)感覺前人所搜史料範圍太狹,力求推廣。看鄭樵《通志·總序》,可知此等見解。(三)第二期之見解仍在,但書籍日多,感覺其不勝讀,乃分(甲)比次史材與(乙)著述為兩事。前者所以供作史者之取材;後者則以供閱讀。前者愈多愈好,故並要有增加材料的辦法(亦可謂之保存)而撰述既成,所據材料仍須保存勿失,以便他人可以校勘或重作。章實齋之《文史通義》,涉史學者,幾於全部發揮此思想。
正史所根據之材料,自《漢書》以下,大致相同,即皆以史官所記為本,此顯而易見,不待論。惟《史記》所據,較為難明,以鄙意觀之,重要者有四:(一)左史,《春秋》類,記事;(二)右史,《尚書》類,記言,其流為「語」,如《國語》、《論語》,此類書由記言擴及記行,為列傳所本;(三)《系世》,合此及左史,大致為本紀、世家所本;(四)典志,八書所本,表原於古代的譜,乃一種著述的體例,內容無定。
凡正史,愈後愈近於客觀,因所據者:(一)愈多書面而非口說,難於走樣;(二)愈多官書,注重事之外形,而不以意測度其內容;即私家著述,亦因史學程度之增高,大體上後代較前代為翔實,但歐、宋改作文字有失真處為例外。
以為正史文字古奧難解,此乃誤解。反之,正史均甚接近其時之口語。晉、南北朝、隋、唐之史,雖所載文字頗多靡麗,敘事處亦不然。歐、宋為例外,然宋之文為澀體,歐亦不然。讀正史所應謹慎者,特在其中多時代語、方俗語、官書語,或難解,或易誤解也。
正史非初治史學者急讀之書,因其以人為系統,將事實拆散。初學最要者,讀《通鑑》及在《文獻通考》中擇讀切於政治經濟者十餘門,此最為基本,《通鑑》須連《考異》與胡注讀。昔人論史之書如《日知錄》、《廿二史考異》、《廿二史札記》、《十七史商榷》等,可泛濫,略見昔人治史之法。
關於正史(下)
表——表之為用甚廣,後世國史亦均用之,約舉如下:
表
表世系者——如《史記·三代世表》。
表國者——如《史記·六國表》、《唐書·方鎮表》、《遼史·屬國表》。
表事者——如《遼史·游幸表》、《金史·交聘表》。
表地者——如《五代史·職方表》。
表人者——如《遼史》《王子表》、《公主表》、《元史·后妃表》。
表官者——如《漢書·百官公卿表》。
書所以記載典章制度,《史記》中凡八篇,《漢書》以下概稱志,志之重要者:
志
河渠(溝恤)
地理(郡國、州郡、地形、郡縣)
平準(食貨)
刑法(刑、刑)
藝文(經籍)
百官(職官)(《魏書》官氏)
選舉
兵(《遼史》營衛、兵衛)
以上各志河渠地理,治歷史地理者必讀,其餘則普通治史者,皆不可不讀也。
世家以記有土之君,但其德行功業甚高,本身雖非諸侯,而子孫受爵榮譽,可比一國之君者,亦列世家,《史記·孔子世家》是也。除《史記》外,後世用之者甚少,《晉書》之載記,亦可稱世家之變例。
列傳載帝王君主以外之人,可分兩種:
(一)依時代之先後,順次編排,不另立名目者,是為類傳。此例亦起於《史記》,如《刺客列傳》、《貨殖列傳》是也。後世沿用其例者甚多,普通如《儒林傳》、《文苑傳》等是,特殊者如《五代史》之《伶官傳》、《元史》之《釋老傳》等是。類傳與普通之傳不同者,以其不與時代先後編排也。但普通之傳,雖不立名目,亦有具類似之性質者,如開國時群雄之傳,必排在最前,叛臣逆臣必排在最後是也。此外以同類相從者尚多,但仍以時間先後為標準耳。
傳中最特別者,為外國傳。普通之傳,皆以傳人,外國傳,則以傳國。《晉書》另載記,亦可稱外傳之變例也。正史者列於學官之史也,立於學官,本漢人語。漢時「官」與「宮」通立於學宮之意,即當時學校中所刊之課本也。後世學校僅存其名,然在法律上,課程有常所習之書,亦有規定應科舉者亦然。經之立於學官者,謂之正經,史之立於學官者,謂之正史,正史之名,由是而起也。
立於學官之史,原不必拘定體裁,但在事實上所立,皆為《史》、《漢》等一種體裁之史。正史固立於學官之名,非體裁之名也。以體裁名之者,或謂之表志紀傳體;世家少,故略去。但正史二字沿用已久,表志紀傳之名,又輕累重,故用者甚少。立於學官之史,何故專取此一種體裁乎?厥故有二:
一向來史家紀事,注重理亂興衰、典章經制兩種現象。(馬端臨《文獻通考·自序》說,此非馬氏之私言,足以代表一般人之意見)我國歷史記載者,除正史外,尚有編年、紀事本末、政書三者,但各有所偏,即編年史以時為系統,紀事本末以事為系統,專記理亂興衰,政書專記典章經制是也。惟表志紀傳之史,兩者兼賅。立於學官之書,必求完備,不容偏於一方面,此專取此種體裁之故一也。
二讀史當然以最初之本為佳,與其讀第二、第三次所編訂者,毋寧讀第一次原本。蓋第二、第三次所編之史,必以第一次之原本為根據,故原本實為原料,原則上原料恆不誤也。吾國習慣後一朝必修前一朝史,所修皆為表志紀傳體,故原料之史,恆屬此體,此亦其得立於學官之一因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