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學知識大全 · 史權為統治階級所篡

歷史材料的來源,本有官私兩方面。歷史材料極其繁雜。(自理論上言之,當分為記載、非記載兩種。屬於非記載的,又分為:(一)人,謂人類遺體;(二)物,包括:(甲)實物,(乙)模型、圖畫;(三)法俗:凡有意制定而有強行性質者為法,成於無意而為眾所率循者為俗。記載包括口碑,又分為:(一)有意記錄,以遺後人的;(二)非欲遺後,但自記以備查檢的;(三)並非從事記載,但後人讀之,可知當時情狀的。(一)指作史言;(二)如日記、賬簿等,即官府的檔案,亦可雲屬於此類;(三)則史部以外的書籍悉屬焉。此所云者,僅(一)項中之大別而已)私家的材料,即所謂「十口相傳為古」,乃由群中之人遞相傳述的故事。此其起源,自較官家的記載,出於史官者為早。但到後來,史料的中心,卻漸移於史官所(一)記錄、(二)編纂了。此其故有二:(一)只有國家,能經常設立史官,以從事於記錄;而一切可充記錄的材料,亦多集於政府(如衛宏《漢儀注》說:漢法,天下計書,先上大史,副上丞相),所以其材料較多而較完全。尋常人民:(甲)和國家大事,本無接觸;即有所知,亦屬甚少;(乙)常人對於不切己之事,多不關心,未必肯從事於記錄;(丙)又或有此熱情而無此機會;(如著作之暇日等)(丁)有所成就而不克流傳。(如為物力或禁令所限)私史的分量,就遠少於官書;其所涉及之方面亦遠少;從時間上論,亦覺其時斷時續了。(此所謂私史,以其材料之來源,與官方不同者為限。若編纂雖出私人,材料仍取諸官家,即不可謂之私史了。以此為衡,則私史實少。此亦不可為古人咎,實為環境所限。凡事不能孤立看。以史材論:在某一時代,能有何種性質的材料出現?其分量有若干?能保存而傳諸後來的,又有若干?以著述論:某一時代,眾所視為重要者,有何等問題?對於此等問題,能從事研究的有若干人?其所成就如何?能傳之後來者又有幾何?均為環境所限。不論環境,徒對古人痛罵一番;或則盲目崇拜,皆非也)(二)史官所記,幾於全部關涉政治。只記政治上的事情,而不及社會,在今日眾所共知為史學上的缺點,但此乃積久使然;當初起時,其弊並不甚著。此由後世的社會太大了,包括疆域廣大、人民眾多、各地方情形不同等。政府並不能任意操縱,所謂統治,不過消極的用文法控制,使其不至絕塵而馳而已。(此為治中國史者最要而宜知之義,至少自漢以後即如此。毛澤東同志在《中國革命和中國共產黨》中說:「如果說,秦以前的一個時代是諸侯割據稱雄的封建國家,那麼,自秦始皇統一中國以後,就建立了專制主義的中央集權的封建國家;同時,在某種程度上仍舊保留著封建割據的狀態。」這幾句話,對於向來所謂封建、一統之世同異之點,分析得極為清楚。統治階級的利害,與被統治者恆相反。處於統治地位的,在諸侯割據之世,為有世封及世官的貴族;在中央集權之世,則代之以官僚。君主固與官僚屬於同一階級,然行世襲之制,則入其中而不得去;與官吏之富貴既得,即可離職而以禍遺後人者不同。故君主雖借官僚以行剝削;又必控制其剝削,限於一定的程度,使不致激成人民之反抗。凡英明的君主,必知此義;一朝開創之初,政治必較清明者以此。然中國疆域太大,各地方的情形太複雜,以一中央政府而欲控制各地方及各事件,其勢實不可能;而每辦一事,官吏皆可藉以虐民;乾脆不辦,卻無可措手。所以集權的封建之世,中央政府即稱賢明,亦不過能消極地為民除害至於某一程度,而能積極為民興利之事卻甚少。舊時的政治家有一句格言說:「治天下不如安天下,安天下不如與天下安。」治天下是興利;安天下是除害;與天下安,則並除害之事亦不辦了。因為要除害,還是要有些作為,官吏還可藉以虐民的。此種現象的原理,實根於階級對立而來,所以非至掌握政權的階級改變,不能改變。但特殊的事件,可以放棄;常務則不能不行,官吏又藉以虐民,則如之何?則其所以控制之者為文法。文法之治,僅求表面上與法令的條文不背;而實際是否如此,則非所問。此即所謂官僚主義,為論者所痛惡,不自今始,然仍有其相當的作用。如計簿:下級政府不能不呈報上級,地方政府不能不呈報中央,明知所報全系虛賬;然既須呈報,則其侵吞總有一個限制。又如殺人:在清代,地方政府已無此權,太平天國起義後,各省督撫,乃多援軍興之例以殺人,此實為違法;然既須援軍興之例乃能殺人,則其殺人之權,亦究有一個限度,皆是也。中央集權的封建國家,號稱清明之世,所能維持者,則此最小限度而已)所以但記些政治上的事件,並不能知道社會上的情形。(因為政治上所辦的事情,實在太少了。且如曆法,向來總以為人民不能自為,非仰賴政府不可的,其實不然。唐文宗時,西川曾請禁官曆頒行以前民間先自印賣的曆書;而據《新五代史·司天考》,則當時民間所用的,實別有一種曆法,時人稱為小歷,並非政府所用之法。直至宋時,還系如此。南宋末年,西南偏僻之區,官曆失頒,梧州等地大、小盡互異,民間就無所取正了,事見《因學紀聞》。即至近代,亦未能免,官用之曆法久變,民間印行曆本,還有據明人所造《萬年曆》的,以致大、小盡亦有差池。民間所用曆法,或不如官法之確,然日用並不仰賴政府,則於此可見。且政府革新曆法時,所用之人才,亦皆出於民間;若欽天監等官署所養成的人才,則僅能按成法做技術工作,不能創法與議法也。舉此一事,其餘可以類推)但在古代小國寡民之世則不然,此時政治上所辦者,尚系社會的事情;而社會上最重要的事情,亦即操在政府手裡。(所以政治二字,隨時代之古近,範圍廣狹,各有不同。大致時代愈古,所包愈廣)所以但記政治上的事件,即可見得社會上的情形。人類的做事,是有其惰性的,非為局勢所迫,一切只會照著老樣子做去。況且社會的變遷,一時是看不出來的。又且歷代政府,於全局之控制雖疏,究為最高權力所在,其所措施,至少在表面上為有效。所以習慣相沿,史官所記,就都偏於政治方面了。(此所謂政治,其範圍業已甚狹了)私家所知政治上的事件,固不能如史官之多;有些方面,亦不能如史官之確,(如人、地名,年、月、日,官、爵、差遣名目等)這亦使歷代的史料,逐漸轉移到以史官所記為重心。 讀史必求原始的材料。真正原始的材料,現在實不易得;大體上,眾共據為原始材料的,則歷代所謂正史而已。(此係為物力所限。《南/北史》行,而《魏》、《齊》等史即有缺佚;《新五代史》行,而《舊五代史》之原本遂不可得:足見正史修成後,尚不易完全保存,更無論所據的原料了。歷代政府,所以恆視修前朝之史為重要之事;而每逢開館修史,亦必有熱心贊助之人,即由於此。前人修史,用功精密者,多先作長編。如其書修成之後,長編仍獲保存,實可省後來校勘者許多精力,且可保存修書者棄而未取的材料。然長編恆不獲保存,亦由為物力所限也)歷代所謂正史,大體上自南北朝以前為私撰,唐以後則為官修。(可參看《史通·古今正史篇》。自唐以後,純出私修者,一歐陽修之《新五代史》而已,然其材料並不豐富也)然即在南北朝以前:(一)所有者亦必系官家的材料;(如司馬遷雖為史官,其作《史記》,實系私人事業;然其所以能作《史記》,則實因其身為史官,故能得許多材料,如所謂「史記金匱、石室之書」是也)(二)或則受政府的委託,由政府予以助力;(如沈約之《宋書》,蕭子顯之《齊書》,姚思廉之《梁/陳書》,魏收之《魏書》,均系如此)此等雖或奉敕所撰;或得政府供給材料,補助物力;然其人皆本有志於此,纂輯亦以一人為主,故仍不失其私撰的性質。(三)其或不然,則將受到政府的干涉,言論實並不自由。(如班固,即以有人告其私改國史下獄。所以自政府設立史官,從事記錄、編纂以來,作史之權,即漸為統治階級所竊。記錄之權的被竊,觀前言史料漸以史官所記為重心可知。編纂之權的被竊,則觀唐以後正史非借官修之力不能成可知。因非有政府之權力、物力,不能徵集材料,支持館局也。在清世,萬季野可謂挺挺高節,然清開史局,亦卒以布衣參史事,即由知非此《明史》必不能成,不得不在署銜、不受俸的條件下,委曲求全也。黃梨洲送季野詩云:「不放河汾聲價倒,太平有策莫輕題」,其不肯屈節之心,昭然可見;而猶有議其作《明夷待訪錄》為有待於新朝者,真可謂形同瞽鼓矣。然亦卒遣其子百家北上備史館詢訪,其心,猶之季野之心也。向使作史之權,不為統治階級所竊,史家何必如此委曲;而其所成就,亦豈止如此哉?然此為政權被攘竊後必至之勢,革命者所以必爭政權也)於是有(一)積極的偽造史實;(如漢末為圖讖盛行之世,後漢先武即為造讖最甚之人,而又以此誣劉歆、公孫述等,說見拙撰《秦漢史》第二十章第四節;偽造先世事跡者,莫甚於拓跋魏,詳見拙撰《晉南北朝史》第三章第八節。(二書皆開明書店本)此時崇尚門閥,偽造世系者尤多,如蕭齊之自托於蕭何,前人久發其覆矣)(二)消極的消滅史實之舉;(魏大武以史案誅崔浩,其實非以作史,而由於浩欲覆魏,袁簡齋在《隨園隨筆》中始言之;清禮親王昭槤《嘯亭續錄》又及其事,然皆語焉不詳;予始詳發其覆,見拙撰《晉南北朝史》第八章第六節。然浩雖非以史事誅;而此案之本身,即為被消滅之一大史實,使其真相湮晦,逾於千載焉。此外魏世史實被隱沒者尚多,可參看拙撰《晉南北朝史》第十一章第一節。清世實錄,近世研究者證明其常在修改之中,故前後諸本不同;非徒蔣、王兩《東華錄》之不同,授人以可疑之隙也。此蓋由清世家法,人主日讀實錄而然,亦見《嘯亭續錄》,則其消滅史實更甚矣。清初嘗自號其國曰金,後以恐挑漢人惡感,諱之。然瀋陽大東門額壞,舊額露出,赫然署大金天聰幾年。一九二〇年,予在瀋陽,尚親見之。當時曾致書教育廳長謝君演蒼,屬其取下藏諸圖書館。其時之奉天,反動氣氛頗甚,有力者多不欲暴清之隱,謝君亦未能行也)(三)甚且如清代,欲乘修史之便而禁書。(清康熙末年,即借修明史為名,詔民間進呈野史。其時雖有所得,不過官吏之完成任務;民間所藏,凡涉及萬曆末年邊事者,即均行刪去矣,見戴南山《與餘生書》。乾隆時,乃徑行搜索。三十九年上諭云:「明季野史甚多。其間毀譽任意,傳聞異辭,必有牴觸本朝之語。正當有此一番查辦,盡行銷毀,杜遏邪言,以正人心而厚風俗,斷不宜置之不辦。」其欲消滅漢人的記載,抑明目張胆,直認不諱矣)私家所作之史,其外形,有時誠不如史官之詳實;然其內容,則往往為史官所記所無有。然(一)敢筆之於書者已少;(二)即能筆之書,抑或不敢流傳;(三)其流傳於外者,則已多所改削;(予幼時曾見一抄本《江陰城守記》,述明末典史閻應元抗清之事。諺所謂清三王、九將被殺之說,即在其中;此外尚有江陰人之歌謠等。後來所見抄、刻本,無一得同)(四)況且還要遭禁和受禍!自然私家之史,其分量要大減了。私家作史,不求詳實,甚或藉此淆亂是非者,誠亦有之。然此正由其發達未能暢遂,不受人重視之故。倘使向來私家作史,一無阻力,則作者必多;作者多,即必受人重視,而引用者多;引用者多,則從事於考證者亦多,不求詳實及淆亂是非之弊,自易發現;妄作者的目的,不徒不得達,反將因此受到譏彈。自然私史之作者,不徒加多,亦且程度要提高了。(借使考證之風盛行,李繁之《鄴侯家傳》等,必不敢出而問世)史官所記,我亦認為很重要的一部分。但以天下之大,各方面情形之複雜,斷非少數因職業而從事於此的人所能盡,則可以斷言。然則私史的遭阻閼,官史之獲偏行,在史學上,確是一個大損失了。此皆由政權為壓迫階級所攘竊之故。所以革命必爭政權,確是天經地義。 即以藏庋論,作史之權,為壓迫階級所攘竊,亦是史學上一個大損失。《史記·六國表》說:「秦既得意,燒天下詩書;諸侯史記尤甚,為其有所刺譏也。詩書所以復見者,多藏人家,而史記獨藏周室,以故滅,惜哉!惜哉!」這一段文字中,「詩書」猶今言書籍;「史記」猶今言歷史;(今之《史記》,《漢志》名《太史公書》。「史記」乃一類書籍之總名,此書首出,遂冒其稱耳)「人家」之「人」,疑唐人避諱改字,其原文當作「民」;「周室」二字,包諸侯之國言,乃古人言語以偏概全之例(因古人言語乏總括之辭),斷非陵夷衰微的東、西周,還能遍藏各國的史籍,更無待言。(當時大國,亦有能藏外國之史者。《周官》小史,「掌邦國之志」,蓋指內諸侯;外史,「掌四方之志」,則指外諸侯,此其國皆現存。又云:「掌三皇、五帝之書」,則指前代諸國之史。此皆史官所記。誦訓氏,「掌道方誌,以詔觀事」,《注》云:「說四方所識久遠之事」;訓方氏,「誦四方之傳道」,《注》云:「世世所傳說往古之事也」,則未筆諸書者,其間當有民間之傳說也。《周官》所說制度,與《管子》多同,蓋齊地之學。齊為大國,又極殷富,故學術亦甚興盛。稷下學士七十人,可見其養士之規模。其能多藏列國之史籍,亦固其所,若東、西周則斷不能有此物力也。緯書謂孔子與左丘明如周,得百二十國之寶書,望而知為造作之說)凡藏於官家,秘而不出之物,最易一遭破壞而即盡。不但史籍,一切書籍,亦系如此。太史公作《史記》,欲「藏之名山,傳之其人」,論者或譏其不和民眾接近。殊不知他下文還有「通邑大都」四字,他藏庋要在名山,傳播原是面向著通邑大都的。要學說的流行,必面向通邑大都而始廣。然其地為變動劇烈之地,書籍及能通曉書籍之人,易於流散及播越;山地較為安靜,古籍、古物保存的機會較多,所以太史公要分途並進。書有五厄之說,牛弘已慨乎言之;(見《隋書·經籍志》)然至後世,此弊仍不能免,即由攘竊者之自私,將其搜求所得,悉藏之於宮禁之故。倘使購求書籍的物力,不為壓迫階級所專有,而別有文化機關,以司其事;搜求所得,亦不如向來之專藏於官禁,而分藏於風波穩靜之地:書籍之亡佚,決不至如此其甚,亦可斷言。(清代《四庫》書,分藏數處,畢竟滅亡較難,亦其一證)此話從來少人提及;然一經說明,卻可令人共信。一切書籍如此;史料之未經流布者,自然更甚了。所以作史之權,為壓迫階級所攘竊,確是史學上一大損失。 雖然如此,參與作史和修史的人,畢竟是和學術有些關係的,總有些保存事實真相,以詒後世的公心。試舉和我很切近的一件事情為例。我清初的祖宗呂宮,乃是明朝一個變書的士子。他入清朝便考中了狀元,官做到大學士。其時年事尚輕,正可一帆風順,大做其清朝的偽官,卻忽然告病回家了。而其時實在並沒有什麼病。這是何緣故呢?我們族中相傳有一句話,說是由於當時的皇太后要和他通姦,他知道繆毐是做不得的,將來必遭奇禍,所以趕快託病回鄉了。雖有此說,也不過將信將疑的傳述著,沒一個人敢據為信史的。因無人敢筆之於書,但憑傳說,故久而模糊也。然一讀清朝的《國史列傳》(中華書局所印行之《清史列傳》。卻得到一個證據了),傳中明載著:當他告病而未獲允許時,王士禎曾參他一本,說他病得太厲害了,「人道俱絕」。試問太監豈不是官?若說無關緊要,則歷代宦官握有宰相實權,甚或超過宰相者甚多,「人道」的絕不絕,和做官有什麼關係?這便使我們族中的傳說,得到一個堅強的證據了。這便是當時作史,後來修史的人,苦心留給我們的真實史料。因他只是據官書材料敘述,所以連最善於偽造和消滅史實的清朝,也給他瞞過了。這便是從前的史家最堪矜愍和使我們感謝的苦心。所以凡事總合詳求,不可輕易一筆抹殺(清修明史時,顧亭林與人書云:「此番纂述,止可以邸報為本,粗具草稿,以待後人,如劉煦之《舊唐書》。」蓋冀官書原文保存者多,則真實之史料保存者亦多,此亦前人之苦心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