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學講義 · 第五章 結論——國學之進步

章太炎 《國學講義》
中國學術,除文學不能有絕對的完成外,其餘的到了清代,已漸漸告成,告一結束。清末諸儒,若曾國藩、張之洞輩都以為一切學問,已被前人說盡,到了清代,可說是登峰造極,後人只好追隨其後,決不再能超過了。我以為,後人僅欲得國學中的普通學識,則能夠研究前人所已發明的,可算已足,假使要求真正學問,怕還不足罷!即以「考據」而論,清代成就雖多,我們依著他們的成規,引而申之,也還可以求得許多的知識。在他們的成規以外,未始沒有別的途徑可尋,那蘊蓄著未開闢的精金正多呢!總之,我們若不故步自封,欲自成一家言,非但守著古人所發明的於我未足,即依律引申,也非我願,必須別創新律,高出古人才滿足心愿。這便是進步之機。我對於國學求進步之點有三: 1. 經學 以比類知原求進步。 2. 哲學 以直觀自得求進步。 3. 文學 以發情止義求進步。 ——畢竟講來,文學要求進步,恐怕難能呢? 清 張之洞隸書五言聯 清代治經學較歷代為尤精,我在講經學之派別時已經講過。我們就舊有成規再加講討,原也是個方法。不過「溫故知新」,僅「足以為師」,不足語於進步。我們治經必須比類知原,才有進步。因前人治經,若宋、明的講大體,未免流於臆測妄斷;若清代的訂訓沽,又僅求一字的妥當,一句的講明,一制的考明,「擘績補苴」,不甚得大體。我們生在清後,那經典上的疑難,已由前人剖析明白,可讓我們融會貫通再講大體了。 從根本上講,經史是決不可以分的。經是古代的歷史,也可以說是斷代史,我們治史,當然要先看通史,再治斷代的史,才有效果,若專治斷代史,效果是很微細的。治經,不先治通史,治經不和通史融通,其弊與專治斷代史等,如何能得利益?前人正犯此病。所以我主張比類求原,以求經史的融會,以謀經學的進步。如何是比類求原?待我說來!經典中的《尚書》《春秋》,是後代「編年」「紀傳」兩體之先源。劉知幾曾說「記傳」是源於《尚書》,「編年」是源於《春秋》。章學誠也曾說後代諸史皆本於《春秋》。這二人主張雖不同,我們考諸事實,諸史也不盡同於《尚書》《春秋》,而諸史濫觴於彼,是毫無疑義的。所以治經:對於「制度」,下則求諸《六典》《會典》諸書,上以歸之於《周禮》《儀禮》。對於地理,下則考諸史及地輿志,上以歸之於《禹貢》及《周禮·職方誌》。即風俗道德,亦從後代記載上求源於經典。總之,把經看作古代的歷史,用以參考後世種種的變遷,於其中看明古今變遷的中心。那麼,經學家最忌的武斷、瑣屑二病,都可免除了。未來所新見的,也非今日所可限量呢! 中國哲學在晉代為清談,只有口說,講來講去,總無證據。在宋、明為理學,有道學問、尊德性之分,自己卻漸有所證。在清代,專在文字上求,以此無專長者,若戴東原著《孟子字義疏證》,阮芸台講性命。陳蘭甫著《漢儒通義》,也僅在文字上求、訓詁上求,有何可取!要知哲理非但求之訓詁為無用,即一理為人人所共明而未證之於心,也還沒有用處的,必須直觀自得,才是真正的功夫。王陽明輩內證於心,功夫深淺各有不同,所得見解,也彼此歧異,這也是事實上必有的。理,仿佛是目的地,各人所由的路,既不能盡同,所見的理,也必不能盡同;不盡同和根源上並無不合呢。佛家內證功夫最精深,那些墮落的就專在語言文字上講了。西洋哲學,文字雖精,仍是想像如此,未能證之於心,一無根據,還不能到宋學的地步,所以彼此立論,竟可各走極端的。這有理論無事實的學問,講習而外,一無可用了。近代法國哲學家柏格森漸注重直覺,和直觀自得有些相近了。總之,講哲理決不可像天文家講日與地球的距離一樣,測成某距離為已精確了。因為日的距離,是事實上決不能量,只能用理論推測的,那心像是在吾人的精神界,自己應該覺得的。所以,不能直觀自得,並非真正的哲理,治哲學不能直觀自得便不能進步。 文學如何能求進步?我以為要「發情止義」。何為發情止義?如下述:「發情止義」一語,出於《詩序》。彼所謂「情」是喜怒哀樂的「情」,所謂「義」是禮義的「義」。我引這語是把彼的意義再推廣之:「情」是「心所欲言,不得不言」的意思,「義」就是「作文的法度」。桐城派的文章,並非沒有法度,但我們細讀一過,總覺得無味,這便因他們的文,雖止乎義,卻非發乎情。他們所作遊記論文,也不過試試自己的筆墨罷了。王漁洋的詩,法度非不合,但不能引人興趣,也因他偶到一處,即作一詩,仿佛日記一般,並非有所為而作的。清初侯方域、魏叔子以明代遺民,心有不平,發於文章,非無感情,但又決無法度。明末大儒黃梨洲、王船山,學問雖博,雖有興亡感慨,但黃文既不類白話,又不類語錄,又不類講章,只可說是像批語,王船山非常生硬,又非故意如此,都可說是不上軌道的。所以文學非但要「止乎義」,還要「發乎情」。那初作文,僅有法度,並無情,用以練習則可,用以傳世則不可,仿佛習字用九宮格臨帖,是不可以留後的。韓昌黎自以為因文生道,顧亭林對於這話有所批評。實在昌黎之文,並非無情無義,若《書張中丞傳後》,自是千古必傳的,可惜他所作碑誌太多,就多止於義不發於情的了。蘇東坡的史論,有故意翻案的,有不必作的,和場屋文一般,也非發於情之作。古文中非無此流,比較的少一些,詩關於情更深,因為詩專以寫性情為主的。若過一處風景,即寫一詩,詩如何能佳?宋代蘇、黃的詩,就犯此病。蘇境遇不佳,詩中寫抑鬱不平的還多,而隨便應酬的詩也很多,就損失他的價值了。唐代杜工部身遇亂世,又很窮困,詩中有情之作,可居半數,其他也不免到一處寫一首的。杜以前諸詩家,很少無情之作,即王、孟也首首有情的。至古代詩若《大風歌》《扶風歌》全是真性情流出,一首便可傳了! 詩文二項中:文有有法無情的,也有無法有情的;詩卻有情無法少,有法無情多;近代詩雖淺鄙,但非出乎軌外。我們學文學詩,初步當然要從法上走,然後從情創出。那初步即欲文學太史公,詩學李太白的,可稱狂妄之人呢!我們還要知文學作品忌多,太多必有無情之作,不足貴了。 二三十年前,講文學,只怕無情,不怕無義。梁任公說我是正統派,這正統派便能不背規則的。在現在有情既少,益以無義,文學衰墮極了。我們若要求進步,在今日非從「發情止義」下手不可。能發情止義,雖不必有超過古人之望,但詩或可超過宋以下諸詩家,文或可超過清以下諸文家!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