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文教學 · 部頒大學中國文學系科目表商榷
二十七年,承教育部委託撰擬大學中國文學系科目草案,我就和羅莘田先生(常培)一起商量,擬成了一份,送到部里。那草案實在是我們兩個人的共同意見。那草案後來又經過一番修訂,二十八年六月,交給大學各學院分院課程會議討論。同年八月教育部根據這次會議的結果,頒布了分系必修選修科目表,到現在已經施行了整三年了。
這次課程會議,我因為學年正在結束,分不開身,不能到重慶出席去。草案上既沒有說明的文字,自己又沒有能夠向到會的諸位先生闡述一切,起草人的用意不免有被忽略的地方,也是自然的。這是我的一宗遺憾。科目表頒行後,從去年以來,陸續見到些批評的文字。金陵大學中國文學系主編的《斯文》上就有三篇,作者依次是程會易(一卷十六期)、余賢勛(一卷十九期)、張守義(二卷一期)三位先生(余先生已故)。《高等教育季刊》一卷三期朱光潛先生《文學院課程之檢討》里也有專評中國文學系科目的話。還有,羅莘田先生、王了一先生(力)曾各寫過一篇文,論到語言文字組的科目,載在《中央日報》昆明版附刊的《語文》上。此外也許還有別的文字,但我見到的只是這些。
原案的用意,第一在「中國文學系得設文學及語言文字兩組」。感謝那回出席的諸位先生,這個意見被採納了。我們所以這樣主張,是因為眼見這二十年來中國語言文字學的突飛猛進,覺得應該訓練些人才適應這種新興的專業,促進它的發展。這是實際的需要,至少我們和一些同行同事都覺得如此。但是語言文字和文學關係密切,決不該打成兩橛,我們是知道的。我們並沒有糊塗到主張將中國語言文字獨立設一學系;而且在兩組科目里我們兼籌並顧,希望學生能夠融會貫通,不致有偏枯的毛病。但這個分組的意見雖然被那回課程會議接受了,卻似乎還沒有得到一般的重視。只看現行科目表里對於語言文字的科目安排得未盡妥善,以及上面所舉的《斯文》里的三篇文字都只論文學組的科目,不曾提到語言文字組,就可知道。朱先生且主張還是不必分組的好。這裡我要大膽地指出,至少有一兩個大學的中國文學系早就在抗戰前分了組;這樣訓練出來的語言文字組的畢業生,至少有一些已經有成績可見。這事實似乎是值得留意的。
原案的第二層用意在注重或提倡中國文學史的研究。我們將文學史分為四段,分量特別重。這是文學組的必修科目。另設中國文學史概要一科,定為語言文字組必修。文學組注重中國文學史,原是北京大學的辦法,是胡適之先生擬定的。胡先生將文學史的研究作為文學組發展的目標,我們覺得是有理由的。這一科不止於培養常識,更注重的是提出問題,指示路子。這一科該注重使學生閱讀原料,使他們儘量接觸——最好是熟悉——朱先生所謂「權威作家與重要作品」;編印文學史選讀材料或指定專書使學生閱讀,都要他們作報告(中國文學史概要也得這麼辦,不過縮小規模罷了)。從這一科可以向許多方面發展:或向古代文學如《詩經》、《楚辭》等方面去,或向各代詩文或向各代大家名家方面去,或向戲曲小說方面去,或向文學批評方面去。這些得看各校師生的修養和興趣以及圖書的設備等等而定。各大學的中國文學系或中國文學系的文學組可以從這一科里發展各自的特長。這科目決不是刻板的講章,如一般人所想像的(程先生主張設中國文學專題研究六至十二學分,意見和我們近似,但他將這一科列為選修)。可惜我們錯過了說明的機會,課堂會議將那四段文學史都刪掉了,只留下那不分段的。
這一點是現行科目表里最該斟酌的,我們認為分段的中國文學史是文學組主要的基本科目。此外,如上文提到的表中語言文字科目的安排,也未盡妥善。程先生指出文字學概要不該排在第三學年,是很對的,而表中這科目下面注道,「形音義並重」,似乎更忽略了二十年來聲韻學的發展。我要指出,民國五六年間北京大學就將文字學分開形義和音兩科教授了。這兩科是工具的基本科目,文學組該和語言文字組受一般的訓練,才可以通讀古書,洞明語義。倒是語言學概要,範圍較廣,和文學組的關係不及這兩科密切,可以無須列為必修。又如文學組選修科目里的古聲韻學應該就是語言文字組必修科目里的古音研究,不知何以別立名稱。還有,原案里兩組的選修科目都將目錄學和校勘實習列在頭裡。現行科目表中卻只列入語言文字組的選修科目里。這一層的不妥處,程先生已經論過了。還有,各體文習作一科下注「包括古代現代各體」,似乎太廣泛,事實上難行,理論上似乎也不必要。這一點下文再論。至於程先生論選修科目的重要和龐雜,語多中肯。這裡只想補一句,就是,中國近世史和中國地理(總論)也列在選修科目里,似乎太不調和了——學生盡可選習這兩科,但不必列在表里。
批評的文字中,羅、王二位先生和我的意見沒有什麼出入,他們的兩篇可以不必討論。別的幾篇,細節上雖然各不相同,但主要的意見似乎是一致的。第一項是,中國文學系經史子集應該並重,也可以說是中國文學系應以國學為主。朱先生說,「每國學問皆有其歷史背景與傳統,為長久經驗所積累而成,自有其存在之理由」。這自然不錯。但我們接受傳統,應該採取批評的態度。按從前的情形,本來就只有經學,史子集都是附庸;後來史子由附庸而蔚為大國,但集部還只有箋注之學,一直在附庸的地位。民國以來,康、梁以後,時代變了,背景換了,經學已然不成其為學;經學的問題有些變成無意義,有些分別歸入哲學、史學、文學。諸子學也分別劃歸這三者。集部大致歸到史學、文學;從前有附庸和大國之分,現在一律平等,集部是升了格了。這中間有一個時期通行「國學」一詞,平等地包括經史子集。這只是個過渡的名詞,既不能表示歷史的實際,也不能表示批評的態度,現在已經不大有人用了。我們的原案至少是在努力採取批評的態度去接受傳統的。如文學組必修科目原將文字學、聲韻學列在最前頭,詞選、曲選原沒有,又列專書選讀兩目(第二目原只包括《四史》,沒有《晉書》);這些都是採取傳統的態度。又如我們努力將必修科目減少,給學生多選習別系科目——特別是歷史學系和哲學系的科目——的機會,培植他們的廣博的基礎,這也正是採取傳統的態度,不過方式不同罷了。至於「文學」一詞的涵義,照現行的用法,似乎有廣狹之分。論現代文學多用狹義,和西洋所謂文學略同。論前代文學便只能用廣義,是傳統的「文」和狹義的「文學」的化合語。「中國文學史」一詞中的「文學」當然是廣義的。朱先生恐怕有人「誤於『文學』一詞」,以為「吾國文學如欲獨立,必使其脫離經史子之研究而後可」。至少我們自己相信還不至於如此。
第二項是,學生應該多讀專書;專書包括朱先生所謂「古典名著」和余先生所主張的詩文詞曲各專集。這原是很好的意見,我們一向也有同感。但專書太多,得加別擇;專集可斟酌列入選修科目,古典名著卻該列入必修科目。可是,即以古典名著而論,文學組科目表里標舉的群經諸子四史等,也還只能「選讀」,要學生一一讀遍,恐怕是很難做到的。除非取消別的科目,只讀這些;那顯然是太專固了。程先生說得好:「歷代典籍,文理艱深,若詳加衍釋,慮有非每周三小時一年所能卒業者。故此科之設,重在舉一反三。其中一部分,似可期以半年,俾可多讀數種。」我們的意思也是如此。這樣看,文學組原列專書選讀兩目為必修,似乎不算少;但語言文字組只有一目,確是嫌少,我承認。學生不但應該多讀專書,而且應該多讀書。朱先生所攻擊的「概要」、「學史」、「研究」等科目,毛病似乎不在「偏重常識」——「概要」偏重常識,「學史」、「研究」並不然——而在學生只聽講,不讀參考書,不切實的作報告。這些科目若教者得人,能夠誘導學生去切實讀書,在成效方面可以和專書選讀相得益彰。
上文提過各體文習作一科目,程先生、張先生都很注意習作。程先生的意思似乎是說,必修科目表中所列文詩詞曲諸選,本該像選修科目中的「現代中國文學討論及習作」一樣附帶習作。現在這些既然不附習作,他主張各體文習作加成六學分,第二、三、四年必修,以散文、駢文、韻文為次序;韻文又分詩歌和詞曲。事實上現在各大學文詩詞曲選諸科有附帶習作的,這樣主張的人也不少。他們以為:習作了才知道甘苦,再說,大學中國文學系的學生都不習作這些,這些體恐怕要失傳。文詩詞曲選諸科不附習作,是我們的主張。我們覺得欣賞與批評跟創作沒有有機的關聯,前兩者和後者是分得開的。在文學批評發達的今日,欣賞與批評也得「豫之以學」,單憑閱讀與創作的經驗是不夠的。這裡閱讀的經驗自然不可少,而且多多益善。創作的經驗雖然也可幫助一些,但這種經驗發展得難些慢些,總是落在閱讀的經驗後面,常語「眼高手低」可以為證;所以與其分力創作,不如專力閱讀。至於「現代中國文學討論」附習作,是恐怕埋沒了一些有創作才能的學生,並非從欣賞與批評著眼。據現在的環境和青年的修養,有創作才能的學生走現代文學(白話文學)的路子,自然事半功倍。如有對於舊來各體發生興趣的,我們原意教師可以在課外幫助這一些學生。但我現在想,文學組的選修科目里可以列入詩詞習作;只消詩詞就夠了,別體現在作的人似乎已經不多。現在回到各體文習作,原案的用意只是學生多學一年應用的(廣義)文言。我們看到一般學生的文言寫作訓練實在欠缺太多,而社會上暫時還需要文言,覺得有責任使大學中國文學系學生學會應用的文言。我們的目的只要使學生學會寫作論文和應用文件。張先生主張將這一科改為「札記註疏文習作」,和我們的第一個目的是相近的。記得原案里這一科似乎只稱為「文言文習作」,全年二學分。現行科目表中改為各體文習作,兩年四學分,又加注道:「包括古代現代各體」。「古代現代各體」太廣泛了,恐怕學不出什麼來。西南聯合大學將兩年分配到白話文和文言文上,文言文注重應用;讓學生除學習一年文言文外,多學一年白話文。這樣辦似乎切實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