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史新論 · 六

錢穆 《國史新論》
現在我們若為唐以下的中國社會,安立一個它自己應有的名稱,則不妨稱之為科舉的社會。這一種社會,實在是戰國游士社會、西漢郎吏社會之再發展。這一種社會之內在意義,仍在由代表學術理想的知識分子,來主持政治,再由政治來領導社會,這一套中國傳統意識之具體表現。這一種社會,從唐代已開始,到宋代始定型。這一種社會的中心力量,完全寄托在科舉制度上。科舉制度之用意,是在選拔社會優秀知識分子參加政府。而這一政府,照理除卻皇帝一人外,應該完全由科舉中所選拔的人才來組織。 由有科舉制度,遂使政府與社會緊密聯繫,暢遂交流。不斷由規定的公開考試中,選拔社會優秀知識分子,加進政府組織。政府亦由此常獲新陳代謝,永不再有世襲貴族與大門第出現。而科舉制度又規定不許商人應考,又因官吏不許經商,因此官僚子弟仍必回到農村去。那一批參加科舉競選的知識分子,遂大部出身農村,因此也抱有傳統的防止商業資本過度發展,及加意保護下層民眾最低限度水平生活的政治意識。這一種社會之最大缺點,則在平鋪散漫,無組織,無力量。既無世襲貴族,又無工商大資本大企業出現,全社會比較能往平等之路前進。 但社會不平等固是一弊,而組織與力量,則有時需從不平等帶來。直到現在,人類智慧尚未發現一個既屬平等,而又能有組織有力量的社會。那種平等性的社會,若範圍較小,弊害亦可較輕。不幸中國又是一個絕大范型的社會,而時時處處用心在裁抑特殊勢力上。封建貴族社會崩潰了,資本主義的社會始終未產生。門第社會消滅了,軍權社會也難得勢。終於走到科舉制的社會上,而停滯不前。這是中國社會在其已往演變中的一個客觀歷史的真相。 這樣一個平鋪散漫,無組織、無力量的社會,最怕的是敵國外患。北宋為金所滅,南宋的學者們已深切感覺到中央集權太甚,地方無力量,不能獨立奮鬥之苦,而時時有人主張部分的封建制度之復興。直到明末滿清入關,中央政府倒了,各地雖激於民族義憤,群起抵抗,也終於全部失敗。那時著名學者如顧炎武、王夫之、顏元等,他們更都同情於古代的封建,要想斟酌模仿重定一個理想的新制度。他們在大體上,還是注意到一般平民在制約經濟下之均衡狀態,但更偏重的,則為如何在社會內部,自身保藏著一份潛存力量,不要全為上層政治所吸收而結集到中央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