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士無雙 · 附錄一 蔣廷黻生平及著述年表簡編

蔣廷黻 《國士無雙》
一八九五年(清光緒二十一年) 誕生 十二月七日(農曆十月二十一日),出生於湖南省寶慶府邵陽縣(今屬邵東縣)楮塘鋪(今屬廉橋鎮)一中等農商之家。父蔣恕學,母熊氏。 一九○○年(清光緒二十六年) 五歲 春,奉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與同鄉賀家小姐訂婚。 一九○一年(清光緒二十七年) 六歲 與兄蔣嶁入二伯蔣蘭圃所辦私塾就讀。 生母熊氏病逝,開始由祖母照顧衣食;約兩年後,始由繼母照顧。 一九○二年(清光緒二十八年) 七歲 與兄轉讀趙家私塾,開始住校生活。 一九○三年(清光緒二十九年) 八歲 在趙家私塾讀書。 一九○四年(清光緒三十年) 九歲 與兄轉讀鄧家私塾,仍過住校生活。 一九○五年(清光緒三十一年) 十歲 在鄧家私塾攻讀。 清廷廢科舉,二伯決議送兄弟二人入新式學堂。 一九○六年(清光緒三十二年) 十一歲 春,與兄入長沙明德學堂就讀。 秋,與兄轉入湘潭益智中學(長老教會學校)就讀。在益智中學學習四年半時間內,受到林格爾夫人(Mrs. Jean Lingle)的教育和諸多照顧。 一九一一年(清宣統三年) 十六歲 繼續在益智中學攻讀。 夏,因病隨林格爾夫人到廬山牯嶺避暑休養,期間參與許多教會活動。 秋,辛亥革命爆發,益智中學停辦,計劃隨林格爾夫人赴美留學,並抵上海;受洗為基督徒。 一九一二年(民國元年) 十七歲 元月中旬,隻身搭乘「波斯」輪赴美。 二月,船抵舊金山,暫住青年會,旋入密蘇里州派克學院(Park Academy),半工半讀,靠體力勞動和演講賺取生活費。 一九一三年(民國二年) 十八歲 春,向湖南省長申請並獲得獎學金,每月八十美金。 夏,接兄來美入派克學院就讀。 是年,與朋友一起組織俱樂部。 一九一四年(民國三年) 十九歲 七月,第一次世界大戰爆發。 秋,轉入俄亥俄州奧柏林學院(Oberlin College)。 因國內政局變動,停發獎學金,重新開始自力更生。同時,積極參加各項社團活動。 一九一八年(民國七年) 二十三歲 六月,從奧柏林學院畢業,獲學士學位;赴紐約接受一星期青年會戰地工作訓練,准務赴法國。 同時,受兄長婚姻悲劇影響,經過長期抗爭,畢業前後終於正式與五歲時訂婚的賀小姐解除婚約。 七月,應基督教中國學生青年會約請,赴法國為參加第一次世界大戰的華工服務。 十月,到巴黎青年會總部述職。 十一月,第一次世界大戰結束,續留法國為華工服務。公事之外,儘量旅行,以增廣見聞。 一九一九年(民國八年) 二十四歲 一月,巴黎和會開幕。和會期間數度赴巴黎,關心對中國的決議。 六月,與晏陽初由法返美。 夏,入哥倫比亞大學新聞學院攻讀;秋,改習政治,旋轉攻歷史。 一九二○年(民國九年) 二十五歲 在哥倫比亞大學專攻歷史。 一九二一年(民國十年) 二十六歲 夏,任美國東部各大學中國學生夏令會主席。 秋,開始撰寫博士論文,題目是《工黨與帝國:1880年以來英國工黨對英帝國主義政策反應之研究,以其代表在國會的輿論為主》(Labor and Empire: A Stndy of the Reaction of British Labor,Mainly as Represented in Parliament,to British Imperialism Since 1880 )。 十一月,華盛頓會議期間,參加「中國留美學生華盛頓會議後援會」,擔任後援會英文刊物的編輯;並以民間代表余日章秘書身份參與其會。 一九二三年(民國十二年) 二十八歲 完成論文,獲哥倫比亞大學哲學博士學位。 春,返國,與唐玉瑞同船,在船中宣布結婚。 夏,父親去世。 秋,得張伯苓賞識和支持,任教於南開大學。教課之餘開始研究中國近代外交史,並與學生合譯海斯(Carlton J. H. Hayes)著《族國主義論叢》一書。 十二月,由天津返湖南老家探親。 一九二四年(民國十三年) 二十九歲 任教於南開大學。 一九二五年(民國十四年) 三十歲 任教於南開大學。 夏,應邀往西北大學暑期講習會演講。 十二月,在《清華學報》第二卷第二期,發表第一篇論文《現今史家的制度改革觀》。 一九二六年(民國十五年) 三十一歲 任教於南開大學。 三月,在《現代評論》,發表《統一方法的討論》。 一九二七年(民國十六年) 三十二歲 任教於南開大學。 春,與何廉到上海、杭州、南京等中國中部地區遊歷。 一九二八年(民國十七年) 三十三歲 夏,與南開大學的同仁赴東北考察。 秋,完成《族國主義論叢》中譯本。 一九二九年(民國十八年) 三十四歲 五月,應清華大學校長羅家倫之請,擔任清華大學教授,併兼任歷史系主任。 六月,在《北海圖書館月刊》第二卷第六號,發表《評清史稿邦交志》。 一九三○年(民國十九年) 三十五歲 任教於清華大學。 《族國主義論叢》中譯本由上海新月書店正式出版。 一九三一年(民國二十年) 三十六歲 任教於清華大學。 十月二十七日,在《北平晨報》,發表《東北問題的背景及其解決方法》。 十月,在《清華學報》第六卷第三期,發表《琦善與鴉片戰爭》。 十一月,出版《近代中國外交史資料輯要(上卷)》一書。 十二月,發表《李鴻章——三十年後的評論》。 一九三二年(民國二十一年) 三十七歲 任教於清華大學。 五月,與胡適、丁文江、傅斯年等人於北平創辦《獨立評論》周刊,並負責編輯事務。 六月十二日,在《獨立評論》第四號,發表《陳果夫先生的教育政策》。 九月十八日,在《獨立評論》第十號,發表《九一八的責任問題》。 十月十六日,在《獨立評論》第二十二號,發表《國聯調查團所指的路》。 十月,在天津《大公報》第二百四十期,發表《外交及外交史料》。 十一月六日,在《獨立評論》第二十五號,發表《提倡國貨的治本辦法》。 十二月四日,在《獨立評論》第二十九號,發表《中國社會科學的前途》。 十二月十八日,在《獨立評論》第三十一號,發表《南京的機會》。 十二月,在《清華學報》第八卷第一期,發表《最近三百年東北外患史(從順治到咸豐)》。 一九三三年(民國二十二年) 三十八歲 任教於清華大學。 一月十五日,在《獨立評論》第三十五號,發表《我們現在還有什麼話可說》。 一月二十二日,在《獨立評論》第三十六號,發表《中國的政治》。 二月十九日,在《獨立評論》第三十八號,發表《中國的教育》。 三月二十六日,在《獨立評論》第四十三號,發表《熱河失守以後》。 四月五日,在《獨立評論》第四十五號,發表《長期抵抗中如何運用國聯及國際》。 四月三十日,在《獨立評論》第四十八號,發表《這一次的華府會議》。 五月二十一日,在《獨立評論》第五十一號,發表《知識階級與政治》。 六月十八日,在《獨立評論》第五十五號,發表《教育的合理化——「這一星期」之三》。 七月二日,在《獨立評論》第五十七號,發表《北平的前途及古物的保存「這一星期」之七》。 夏,以學者身份,受邀在江西牯嶺首次謁見蔣介石。 九月十日,在《獨立評論》第六十七號,發表《我們目前對於中央最要的希望》。 九月十七日,在《獨立評論》第六十八號,發表《九一八——兩年以後》。 九月二十四日,在《獨立評論》第六十九號,發表《對大學新生貢獻的幾點意見》。 十月一日,在《獨立評論》第七十號,發表《外交與輿論》。 十月八日,在《獨立評論》第七十一號,發表《帝國主義與常識》。 十二月十日,在《獨立評論》第八十號,發表《革命與專制》。 十二月三十一日,在《獨立評論》第八十三號,發表《論專制並答胡適之先生》。 一九三四年(民國二十三年) 三十九歲 任教於清華大學。 一月二十一日,在《大公報》星期論文,發表《新名詞·舊事情》。 二月四日,在《獨立評論》第八十八號,發表《國際現勢的分析》。 春,得蔣介石再次約見,並咨之以外交問題。 三月十一日,在《大公報》星期論文,發表《建設的出路不可堵塞了》。 五月十三日,在《大公報》星期論文,發表《平教會的實在貢獻》。 五月十三日,在《獨立評論》第一○○號,發表《論「日本和平」》。 七月,赴蘇聯考察,並開展歐洲之旅。 七月八日,在《大公報》星期論文,發表《民族復興的一個條件》。 十月四日,在《清華大學學報(自然科學版)》第九卷第四期,發表《中國與近代世界的大變局》。 十月二十一日,在《獨立評論》第一二三號,發表《經過「滿洲國」——歐遊隨筆之一》。 十月二十八日,在《獨立評論》第一二四號,發表《車窗中所看見的西比利亞——歐遊隨筆之二》。 十一月四日,在《獨立評論》第一二五號,發表《觀莫斯科——歐遊隨筆之三》。 十一月二十五日,在《獨立評論》第一二八號,發表《觀列寧格拉——歐遊隨筆之四》。 十二月三日,在《獨立評論》第一三二號,發表《赤都的娛樂——歐遊隨筆之六》。 十一月,出版《近代中國外交史資料輯要(中卷)》一書。 一九三五年(民國二十四年) 四十歲 二月十七日,在《獨立評論》第一三八號,發表《出蘇俄境——歐遊隨筆之八》。 二月二十四日,在《獨立評論》第一三九號,發表《俄德的異同——歐遊隨筆之九》。 八月二十五日、九月一日,在《獨立評論》第一六五、一六六號,發表《矛盾的歐洲》。 九月,回到清華。 十二月三日,在天津《大公報》,發表《非常時期之青年》。 十二月,辭去清華大學教職,赴南京就任行政院政務處長。 一九三六年(民國二十五年) 四十一歲 任行政院政務處長。 七月二十四日,在南京《中央日報》,發表《地方行政的幾個問題》。 十月十日,在《大公報》二十五年國慶特刊,發表《中國近代化的問題》。 十月,被派任為駐蘇聯大使,十一月七日到任,十一月十一日呈遞國書。 一九三七年(民國二十六年) 四十二歲 任駐蘇聯大使。 是年,在莫斯科晤見蔣經國,並助其回國。 一九三八年(民國二十七年) 四十三歲 元月,卸駐蘇聯大使職,離任返國。 五月,在漢口完成《中國近代史》一書。 五月,重任行政院政務處長。 十一月,與翁文灝、何廉、陳之邁諸人創辦《新經濟半月刊》。 十二月二十一、二十二日,在重慶《大公報》,發表《青年的力量》。 一九三九年(民國二十八年) 四十四歲 任行政院政務處長。 一九四○年(民國二十九年) 四十五歲 任行政院政務處長。 春,與吳景超、崔禮諸人赴湖南、廣東等地視察。 七月,結束視察工作,回到重慶。 一九四一年(民國三十年) 四十六歲 任行政院政務處長。 十一月,與十四位省主席在重慶舉行圓桌會議。 一九四二年(民國三十一年) 四十七歲 任行政院政務處長。 一九四三年(民國三十二年) 四十八歲 任行政院政務處長。 十一月,赴美參加聯合國有關戰後救濟會議,為其參加國際組織會議之始。 一九四四年(民國三十三年) 四十九歲 任行政院政務處長。 七月,赴美出席聯合國金融財政會議,被推舉為一委員會之主席。 十一月,聯合國善後救濟總署(簡稱「聯總」)正式成立,蔣被任為「聯總」中央委員會中國代表,常駐華盛頓。 一九四五年(民國三十四年) 五十歲 春,免行政院政務處長職,轉任「聯總」中國代表及中央委員會代表。 秋,抗戰勝利,行政院善後救濟總署(簡稱「行總」)成立,蔣被任為首任署長。 一九四六年(民國三十五年) 五十一歲 監察院提案彈劾蔣在「行總」的措施。 十月一日,國民政府解除蔣在聯總及行總之職務。 秋末,奉派代表國民政府出席聯合國遠東經濟委員會會議。 一九四七年(民國三十六年) 五十二歲 夏,被任命為出席聯合國安理會代表。 九月,被任命為出席聯合國第二屆常會中國代表團代表,旋繼郭泰祺為駐聯合國常任代表。 四月二十六日,在《世紀評論》第一卷第十七期,發表《政治自由與經濟自由》。 六月十四日,在《世紀評論》第一卷第二十四期,發表《漫談知識分子的時代使命》。 一九四八年(民國三十七年) 五十三歲 七月二十一日,與沈恩欽在美國結婚(此前單方面與前妻唐玉瑞辦理了離婚手續)。 九月,擔任出席聯合國第三屆常會中國代表團代表。 一九四九年(民國三十八年) 五十四歲 九月,擔任出席聯合國第四屆常會「中國代表團」首席代表。 十一月,提出「控蘇案」。 年底,在紐約宣布組織「中國自由黨」,卒無結果。 一九五○年(民國三十九年) 五十五歲 元月,蘇聯駐聯合國代表提出《中國代表權應由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新指派的代表任之》草案,蔣極力阻撓。 九月,擔任出席聯合國第五屆常會「中國代表團」團長。 一九五一年(民國四十年) 五十六歲 三月二十日,返台述職;四月十一日,離台返任。 九月,擔任出席聯合國第六屆常會「中國代表團」團長。 一九五二年(民國四十一年) 五十七歲 二月,聯合國大會通過「控蘇案」之決議。 十月,擔任出席聯合國第七屆常會「中國代表團」副團長; 十二月二十一日起,改任代表團團長。 一九五三年(民國四十二年) 五十八歲 五月九日,返台述職;五月二十六日,離台返任。 八月十六日,在《自由中國》第九卷第四期,發表《高等教育的一方面——對台大的一項建議》。 九月,擔任出席聯合國第八屆常會「中國代表團」團長。 一九五四年(民國四十三年) 五十九歲 九月,擔任出席聯合國第九屆常會「中國代表團」副團長。 一九五五年(民國四十四年) 六十歲 九月,擔任出席聯合國第十屆常會「中國代表團」副團長。 一九五六年(民國四十五年) 六十一歲 三月十日,返台述職,獲台灣當局頒贈卿雲勳章;三月二十八日離台。 十一月,擔任出席聯合國第十一屆常會「中國代表團」代表。 一九五七年(民國四十六年) 六十二歲 春,當選為台灣「中央研究院」人文組院士。 九月,擔任出席聯合國第十二屆常會「中國代表團」副團長。 一九五八年(民國四十七年) 六十三歲 九月,擔任出席聯合國第十三屆常會「中國代表團」團長。 一九五九年(民國四十八年) 六十四歲 九月,擔任出席聯合國第十四屆常會「中國代表團」團長。 一九六○年(民國四十九年) 六十五歲 九月,擔任出席聯合國第十五屆常會「中國代表團」團長。 一九六一年(民國五十年) 六十六歲 五月四日,返台述職;五月十一日,離台返任。 九月,擔任出席聯合國第十六屆常會「中國代表團」團長。 十一月,被派任為國民黨台灣「駐美大使」,兼駐聯合國常任代表。 一九六二年(民國五十一年) 六十七歲 一月四日,到任「駐美大使」;一月十二日,呈遞「國書」。 七月二十九日,辭駐聯合國常任代表兼職。 任中華教育文化基金董事會董事。 一九六三年(民國五十二年) 六十八歲 任「駐美大使」。 一九六四年(民國五十三年) 六十九歲 任「駐美大使」。 四月三日,返台述職;四月二十四日,離台返任。 一九六五年(民國五十四年)七十歲 五月,從「駐美大使」任內退休,移居紐約。期間應哥倫比亞大學之約,作「口述歷史」錄音。 十月九日,因癌症病逝於紐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