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史四十四講 · 第八編 梁啓超、孟森、呂思勉講清史

清代種族及世系 八旗制度之源流 明清之交中國思想界及其代表人物 中西初期的交涉 太平軍成敗及清之興衰關係 清朝的覆亡 清代種族及世系 三代以前,皆推本於黃帝,秦亦由伯益而來。封建之世,淵源有自,數典不忘其祖。其可信之成分,較後世為多。漢附會豢龍之劉累,僅憑左氏之浮誇,半涉神話;唐祀老聃,明尊朱子,皆援引達人,以自標幟;宋更捏造一神人為聖祖,所謂趙玄朗者,終亦不甚取信於子孫臣庶。元自附於吐蕃,《蒙古源流》一書,究屬荒幻。 惟清之先,以種族論,確為女真;以發達言,稱王稱帝,實已不再。肅慎與女真,古本同音,中間以移殖較繁之所在,就其山川之名而轉變,遂為抑婁,為勿吉,勿吉又為靺鞨,唐末仍復女真,故知其本名為改。中國史書屢改其名,而在彼實一時之部落名義,非全族有廢興也。女真既為清之先固定種族,此族亡於清之豢養太久,族亡而清亦王。當其族之未亡,唐時成渤海國,有五京,十五府,六十二州,為海東盛國。不但疆域官守,建置可觀,即其享國年歲,由唐開元十七年乙巳大武藝建號改元,至後唐同光三年乙酉,為遼所滅,傳國一百九十七年,亦可謂根深蒂固之一國家矣。此族雖暫屈於遼,而元氣未漓,猶能自保其種,契丹不足與同化,女真不自混他族。未幾又乘遼之衰,與遼代興。金一代自有正史位置,不勞縷述。所謂一再為帝王者如此。元能滅金,不能滅女真之種,僅驅還女真故地,仍不能直轄其種人,舉其豪酋,世為長率,有五萬戶之設,其中斡朵憐萬戶,後遂為建州女真。 清之始祖布庫里雍順布庫里,山名;雍順,《實錄》本作英雄,乾隆時改。居俄漠惠之鄂多理城,蓋即此始受斡朵憐萬戶職之女真部酋長,故推為始祖。時在元初,余別有《清世祖考》,已出版中央研究院不詳述於此。 據《朝鮮實錄》記載,斡朵里為金帝室之後,其餘圖門江流域女真,即為建州全部女真,尚為金之平民,迤北之兀狄哈女真,在金亦為同種而別族,然則清為金後之近屬。金與渤海,發跡之地同在女真南部,接壤高麗。清又承金,是其種族之強固,千年之間,三為大國,愈廓愈大。 苟其種族保存,竟不妨為再實三實之木。清以享國之久,占盡中土之光榮,又值世運之迭進,騎射之長,保守無益,獷悍之性,則因享用習慣,消磨於溫飽之餘。其種既亡,雖有掙扎,亦漢人之懷舊者自為之,實與清之種族無涉。此種族之古今興廢大概也。 建州女真,即為女真中最優秀之部分,初因居渤海之建州,謂之建州女真。自元設五萬戶時,建州之名必已存在。元亡歸附於明,明就其建州部落之名,授以士官衛職,而即名建州衛。先授建州衛職者,為元之胡里改萬戶阿哈出。由阿哈出復招致斡朵里萬戶童猛哥帖木兒,授以建州左衛指揮之職。清之初系,為明之建州左衛。始授左衛職之猛哥帖木兒,又因其姑姊妹中,有入明宮為妃嬪者見《朝鮮實錄》,永樂年事,因內寵之故,至升都督職銜,《清實錄》謂之都督孟特穆,乃以布庫里雍順為分族之始祖,孟特穆為肇基王跡之祖。故後開國建號,尊孟特穆為肇祖,以記其得國實由孟特穆承明寵待而來。孟特穆即猛哥帖木兒,而去其童姓不著。孟特穆距布庫里雍順約三四代。太祖責兀喇貝勒布占泰,謂其於己之祖先為天女所生,乃十世以來之事,豈有不知。則太祖努爾哈赤為孟特穆六世孫,並其本身為第七世,其前亦不過三世。 元享國短,元初授布庫里雍順萬戶,不及百年已入於明,其間亦只應有三世時限。孟特穆襲職,或已入明初,或尚在元末,俱未可知。而其父名揮厚,亦為萬戶,見《朝鮮實錄》。再上即必有名范察者,當為布庫里雍順之孫。孟特穆尊為肇祖,其子為充善,為褚宴,明作董山、童倉,童為其姓,倉當即褚宴之合音,朝鮮則謂童倉即董山;董山之弟,朝鮮則名重羊,或充也,或真羊,或秦羊。充善之子妥羅、妥義謨、錫寶齊篇古。妥羅繼充善襲建州左衛職,而錫寶齊篇古,「篇古」二字為職名,或雲即萬戶之譯音。錫寶齊原作石豹奇,《清實錄》謂為充善之第三子,《明實錄》為重羊之子,名失保。明人謂清太祖為建州之枝部,《清實錄》亦謂興祖福滿系石豹奇之子。惟太祖確為建州左衛酋長,《朝鮮實錄》明著之。且太祖嘗以建州左衛印信文書致朝鮮,其為石豹奇之後,則非世襲左衛都督者。明人謂失保受指揮職,又謂太祖之先世為都指揮,則其說皆合。興祖一世,不見於《明實錄》,以其時建州方弱,妥羅之後,世奉朝貢,其枝部酋無他事接觸中朝,遂不著錄。清之尊為興祖者,在太宗崇德元年,初用帝制,追尊四親之世,興祖為太宗高祖,適當四親之首,故上不及石豹奇,而適以此不見《明實錄》之一代,為追尊所親之始。若肇祖則緣始祖而尊之。以故充善、石豹奇兩世,以親盡而為追尊所不及。入關後因之。但興祖以下,一世景祖,二世顯祖,即太祖之祖若父,在《明實錄》亦載其事實,後來興、景、顯三祖,以親盡而祧,太祖則不祧,祧廟中遂永奉肇、興、景、顯四祖。致論清事者疑其世系之不確,則未嘗深求其故也。太祖為開創之祖,清世自應不祧。 太祖以前,為明之屬夷,受明之恩遇獨厚。猛哥帖木兒被戕於兀狄哈,其弟凡察及子童倉,求避入遼東邊,明允之。既居邊內,久之乃以所居地為夷所應占,明反退以撫順為邊。斡朵里本在朝鮮東北境,至是乃盡移撫順邊門以外,占舊日遼東境內之地。自是得避兀狄哈之難。明之惠於屬夷者,以建州女真所被為最厚。清世盡諱之,於清史料中固不見其事,於明史料中雖見,而清修《明史》,務盡沒之。此今日始大發現,而以余為發現最多,可雲前五古人者也。 肇祖當元亡以後,臣附於高麗,在高麗王氏朝末,而為李氏太祖未篡高麗時之麾下夷將,時當洪武初年。至明收遼東,平海西,聲威已至東海之濱,建州女真中,先由阿哈出歸附,繼招致肇祖並歸明。故清之祖先見之明代及朝鮮記載者,恰與明開國時相次。明一代二百七十餘年,清先世亦附見,未嘗間斷。前史無論何朝,其開國以前祖先之事實,未有如清之先世,彰彰可考,既詳且久者也。充善以叛伏誅,當時之叛,亦並無與明為敵之志,不過桀驁不馴,不守屬夷禮節耳。以此誅死,其後馴伏無擾。直至太祖,在建號天命之初,對明猶朝貢不輟。太祖身自朝明者三次,皆見《明實錄》。明寵以高官,既為都督,又進龍虎將軍,則《清實錄》亦自載之。而又自謂與明為敵國,自古未嘗臣服,則徒自失實,煩史學家謂之糾摘,於清實無加損也。太祖之建號天命,本自稱為金國汗,而亦用中國名號,自尊為天命皇帝。其實並非年號,並未以天命二字為其國內臣民紀年之用。特帝業由太祖開創,在清史自當尊為開國之帝。入關後相沿以天命為太祖之年號,則亦不足深辨。至太宗改稱天聰,亦是自尊為天聰皇帝,非以紀年。觀太宗修《太祖實錄》,屢稱天聰皇帝,為不可分離之名詞,可以見之。《太祖實錄》成於天聰九年,時雖尚無帝制之心,而已有為國存史之意,亦見志量之不同其他夷酋。《實錄》即成,明年又實行建國,去舊國號之金,而定為清。觀其以夷稱君為滿住,後即就改為滿洲,以名其國,則清之為清,亦就金之口音而變寫漢字,謂為清國耳。而清之一朝,實定名於是。故天聰十年有大舉動,改元崇德,則真用為年號,不自稱崇德皇帝矣。國號為清,乃禁人稱金;國名為滿洲,乃禁人稱女真。《清實錄》中有「禁人稱珠申,務令改稱滿洲」之文。珠申即女真之對音,亦即肅慎以來之古音也。逮世祖繼統,混一中國,天命、天聰,皆成年號。帝統既定,就其開國以後之世系,以一朝定製,表列如下: 清世系既明,宜可即按世次分敘矣。顧清有特殊之制度,為中國人所不了解,清代官書亦不明載者,則八旗之制是也。清自入主中國,謂其為異族戰勝而來則是矣,謂其如何苟待漢族,則較之歷代本族之君主,亦未見專制加甚。且君無甚昏甚暴之行,若明之正德、天啟諸君,清所未有也。謂私厚於滿洲,則亦與明之私厚於宗室等也。明之橫徵暴斂,未亂之時,有萬曆之礦使、稅使,既亂之後,有萬曆至崇禎之累次加賦;清則以明為鑑,而永不加賦之祖訓,子孫竟能永守之也。明外困於清,內困於盜,清並無此兵災,而土崩瓦解,易於明之亡國也,不知若干倍蓗,此何故也?清以特殊制度興,亦以特殊制度之崩潰而敗。有代興之勢力,即傾覆之勢力,欲恃此勢力以自存,其生命已操之人手矣。外有強鄰,政治相形見絀,不滿人望,人慾傾覆之,此所謂政治革命,乃政治欲望之革命,非必待政治威虐而逼極革命也。方其特殊勢力盛時,征討四出,威之所加,雖不及元而有過漢唐;及特殊勢力既去,偏不去滿漢之界限,而寄命於漢族之手,乃益重滿族之軍權以制漢族。當其未招漢族之不滿,則士大夫結一勢力以擁護之,所成中興之功,正益形所挾種族之脆弱。至外國接解益密,漢族不滿之意,清卒無以慰之,則呼吸而倒。自古亡國未有易於清者。故欲知清一代之真相,不可不知其特殊勢力之所在。特殊勢力在八旗,而八旗之根柢,漢人不知,滿人亦不能言,官書不悉載,此不能不深加探討以明之也。 (孟森) 八旗制度之源流 清一代自認為滿洲國,而滿洲人又自別為旗人。蓋即以滿為清之本國,滿人無不在旗,則國之中容一八旗,即中國之中涵一滿洲國,未嘗一日與混合也。然自清入中國二百六十七年有餘,中國之人無有能言八旗真相者。既易代後,又可以無所顧忌,一研八旗之所由來,即論史學,亦是重大知識。 淺之乎視八旗者,以為是清之一種兵制,如《清史稿》以八旗入《兵志》是也。夫八旗與兵事之相關,乃滿洲之有軍國民制度,不得舍其國而獨認其為軍也。至《食貨志》亦有八旗丁口附戶口之內,稍知八旗與戶籍相關矣,然言之不詳,仍是膜外之見,於八旗之本體究為何物,茫然不辨,則以其蛻化之跡,已為清歷代帝王所隱蔽。不溯其源,無從測其委。以其昏昏而欲使人昭昭,宜其難也。 八旗者,太祖所定之國體也。一國盡隸於八旗,以八和碩貝勒為旗主,旗下人謂之屬人。屬人對旗主,有君臣之分。八貝勒分治其國,無一定君主,由八家公推一人為首長。如八家意有不合,即可易之。此太祖之口定憲法。其國體假借名之,可曰聯邦制,實則聯旗制耳。太宗以來,苦心變革,漸抑制旗主之權,且逐次變革各旗之主,使不能據一旗以有主之名,使各旗屬人,不能於皇帝之外,復認本人之有主。蓋至世宗朝而法禁大備,純以漢族傳統之治體為治體,而尤以儒家五倫之說壓倒祖訓,非戴孔孟以為道有常尊,不能折服各旗主之稟承於太祖也。世宗制《朋黨論》,其時所謂朋黨,實是各旗主屬之名分。太祖所制為綱常,世宗乃破之為朋黨,而卒無異言者,得力於尊孔為多也。夫太祖之訓,亦實是用夷法以為治,無意於中夏之時,有此意造之制度,在後人亦可謂之亂命,但各旗主有所受之,則憑藉固甚有力。用儒道以易之,不能不謂大有造於清一代也。夫儒家名分之說,在中國有極深之根柢,至今尚暗資束縛者不少,而國人或自以為已別有信仰,脫離崇儒之範圍,此亦不自量之談耳。 凡昔人所紀之八旗,若明末,若朝鮮之與清太祖、太宗同時所聞,皆非身入其中,語不足信;而清代官書,則又抹殺實狀。私家更無述滿洲國本事者。故求八旗之真相,頗難措手。但言清事,非從清官書中求之,不足徵信。於官書中旁見側出,凡其所不經意而流露者,一一鉤剔而出之,庶乎成八旗之信史矣。 八旗之始,起於牛錄額真。牛錄額真之始,起於十人之總領。十人各出箭一枝,牛錄即大箭,而額真乃主也。此為太祖最初之部勒法。萬曆十一年癸未,太祖以父遺甲十三副起事,自後即有牛錄額真之部伍。吞併漸廣,糾合漸多,至萬曆二十九年辛丑,乃擴一牛錄為三百人,而牛錄額真遂為官名,蓋成率領三百人之將官。當時有四牛錄,分黃、紅、藍、白四色為旗,蓋有訓練之兵千二百人矣。 征服更廣,招納更多,一牛錄三百人之制不變,而牛錄之數則與日俱增。自二十九年辛丑,至四十三年乙卯,所增不止女真部族,除夜黑後於乾隆時改葉赫外皆已統一,且蒙古漢人亦多有降附,蓋十四年之間,增至四百牛錄,則為百倍其初矣。於是始設八旗。蒙漢雖自為牛錄,猶屬於一個八旗之內,而八旗之體制則定於是。後來蒙漢各設八旗。不過歸附之加多,於八旗建國之國體,毫無影響。 八旗各有旗主,各置官屬,各有人民,為並立各不相下之體制。終太祖之世,堅定此制,不可改移。太宗不以為便,逐漸廢置,使稍失其原狀,而後定於一尊,有為君之樂。己身本在八大貝勒之列,漸致超乎八貝勒之上,而仍存八貝勒之名。既塗飾太祖之定法,又轉移八家之實權,其間內並諸藩,所費周折與外取鄰敵之國相等,然其遺蹟未能盡泯。至世宗朝而後廓然盡去其障礙,蓋以前於太祖設定之八家,能以其所親子弟漸取而代之,至世宗則並所親之子弟,亦不願沿襲祖制,樹權於一尊之外,此又其更費周章者也。終清之世,宗室之待遇有所謂八分。分字去聲,恩禮所被,以八分為最優,故封爵至公,即有入八分、不入八分之別。此所謂八分,亦只存太祖時建立八家之跡象。八分為舊懸之格,無固定之八家,故宗室盡可以入八家或不入八家也。 八和碩貝勒,世無能盡舉其名者。實則其名本未全定。且和碩貝勒亦本無此爵名,而即沿以和碩貝勒為稱,亦竟無八人之多。蓋許為旗主,即稱為和碩貝勒,即未必許為旗主,對外亦常以八和碩貝勒為名號,此皆由太祖定為國體,不得不然。入關以後,乃不復虛稱八和碩貝勒。但旗主之實猶存,至雍正朝乃去之耳。 八旗亦稱八固山,此清代一定之制。然《太祖實錄》中一見「十固山執政王」之語,此非八旗之制曾有改移也。所敘為與蒙古喀爾喀五部誓詞,中稱「滿洲國主並十固山執政王」等。蓋對外應具名者有十人,而此十人皆為旗主,知當時必有一旗不止一主之旗分。此應拈出,以征旗主之或有歧異。 《武皇帝實錄》:「己未天命四年十一月初一日,帝令厄革腥格、褚胡里、鴉希諂、庫里纏、希福五臣,齎誓書與胯兒胯後改喀爾喀部五衛王等,共謀連和。同來使至岡干色得里黑孤樹處,遇五衛之王,宰白馬烏牛,設酒肉血骨土各一碗,對天地誓曰:『蒙皇天后土,祐我二國同心,故滿洲國主並十固山執政王等,今與胯兒胯部五衛王等會盟,征仇大明,務同心合謀;倘與之和,亦同商議。若毀盟而不通五衛王知輒與之和,或大明欲散我二國之好,密遣人離間而不告,則皇天不祐,奪吾滿洲國十固山執政王之算,即如此血出土埋暴骨而死。若大明欲與五衛王和,密遣人離間,而五衛王不告滿洲者,胯兒胯部主政王都稜洪把土魯奧巴歹青、厄參八拜阿酥都衛蟒古兒代、厄布特哄,台吉兀把什都稜,孤里布希代,大里汗蟒古兒代歹弼東兔葉兒登褚革胡里,大里漢把土魯恩革得里,桑阿里寨布打七都稜桑阿力寨巴丫里兔朵里吉內七漢位征偶兒宰兔布兒亥都厄滕厄兒吉等王,皇天不祐,奪其紀算,血出土埋暴骨亦如之。吾二國若踐此盟,天地祐之。飲此酒,食此肉,壽得延長,子孫百世昌盛,二國始終如一,永享太平。」 《武錄》此誓詞,後經修改,刪除太不雅馴之文,俱不足論。其「十固山執政王」,乾隆修《高皇帝實錄》,改作「十旗執政貝勒」,尚存原義。《東華錄》於第一見處,改作「八旗執政貝勒」,第二見處刪去,則竄改無跡。若由王先謙氏以意所改,則太謬妄矣。 後復有「帝與諸王焚香祝天,昆弟勿相傷害」事。其所謂諸王,恰得八人,其四即四大貝勒。似此八人即所謂八和碩貝勒。但亦是一時之事。終太祖之世,所定八固山之貝勒,非此八人也。 太祖遺訓中之「四大王」,自並太宗在內。其「四小王」究為何人?以前天命六年之告天祝文,偶具八人之名,至九年正月,與胯兒胯部,巴玉特衛,答兒漢巴土魯貝勒之子恩格得兒台吉誓文,則曰:「皇天垂佑,使恩格得里舍其己父而以我為父,舍其己之弟兄,以妻之兄弟為弟兄。恩格得里先已妻舒爾哈赤女,棄其故土,而以我國為依歸。若不厚養之,則穹蒼不佑,殃及吾身。於天作合之婿子而恩養無間,則天自保佑。俾吾子孫大王、二王、三王、四王,阿布太台吉,得格壘台吉,戒桑孤台吉,跡兒哈朗台吉,阿吉格台吉,都督台吉,姚托台吉,芍托台吉,沙哈量台吉,及恩格得里台吉等,命得延長,永享榮昌。」據此則八固山諸王台吉,所可以對外及對天起誓者,四大貝勒外,又有九人之多,則為十三人矣。故知前所云「十固山執政王」,亦是此同等文法,謂十個在固山中執政之王,非謂固山有十也。是年二月,又與廓兒沁部盟,先由太祖自與設誓,復命大王、二王、三王、四王,阿布太台吉、得格壘台吉、戒桑孤台吉、跡兒哈朗台吉、阿吉格台吉、都督台吉、姚托台吉、芍托台吉、沙哈量台吉等,亦宰白馬烏牛,對來使同前立誓書而焚之。其預於誓文之王、台吉同前。則是年之固山執政王,為十三人,亦非八旗各一旗主之謂。乾隆修改《實錄》,本年前一誓,於四王用代善、阿敏、莽古爾泰之名,遂刪去太宗之名;於後一誓則又稱大貝勒、二貝勒、三貝勒、四貝勒。《東華錄》則盡去之。開國時草昧之跡,士大夫往往欲代為隱諱,初不虞其失實也。 旗主中四大貝勒為定名,四小貝勒則求其確定,於《宗室王公傳》中,檢得一據。蓋太祖最後遺命以阿濟格即《武皇帝實錄》之阿吉格、多爾袞、多鐸,各主一旗,合之四大貝勒,已得七旗。其餘一旗,別有考訂。今先錄《阿巴泰傳》,以明阿濟格、多爾袞、多鐸各主一旗之事實: 《國史宗室王公·多羅饒餘郡王阿巴泰傳》天命十一年九月,太宗文皇帝即位,封阿巴泰貝勒。阿巴泰語額附揚古利達爾漢曰:「戰則我擐甲冑行,獵則我佩弓矢出,何不得為和碩貝勒?」揚古利等以奏,上命勸其勿怨望。天聰元年五月,上親征明錦州,同貝勒杜度居守。十二月,察哈爾昂坤杜稜來歸。設宴,阿巴泰語納穆泰曰:『我與小貝勒列坐,蒙古貝勒明安巴克俱坐我上,實恥之。」納穆泰入奏,上宣示諸貝勒,於是大貝勒代善率諸貝勒訓責之曰:「德格類、濟爾哈朗、杜度即舊作都督之改譯、岳托舊作姚托、碩托舊作芍托,早隨五大臣議政,爾不預:阿濟格、多爾袞、多鐸,皆先帝分給全旗之子,諸貝勒又先爾入八分列,爾今為貝勒,心猶不足,欲與和碩貝勒抗,將紊紀綱耶?」阿巴泰引罪願罰,於是罰甲冑、雕鞍馬各四,素鞍馬八。阿巴泰舊作阿布太,太祖第七子。 據代善所責阿巴泰語,八固山之主,四和碩貝勒外,惟阿濟格、多爾袞、多鐸三人各主一全旗。是為七旗已各有主。其餘諸貝勒,但稱其或早隨五大臣議政,或先入八分列,未有謂其主一旗者,則太祖所擬定四大王、四小王,尚有一小王未命,而八旗止七旗為明命所定之主也。其餘一旗何在?則尚為太宗所兼領。未知太祖之意,究擬屬之何人,但當歿時,尚未指派。在太宗以奮勇之功,多將一旗,亦所應得。但觀遺訓,累以八旗共治為言,並以恃強倚勢為戒,終不欲使一子有兼人之武力,其令太宗得挾有兩旗者,乃臨終倉卒,未及處分,亦意中無有一定可與之人,以故遲遲有待耳。今更舉太宗於太祖崩時挾有兩旗之證: 《東華錄》 太宗崇德四年八月辛亥,召諸王、貝勒、貝子、公等及群臣集崇政殿,議疏脫逃人罪畢,又召傅爾丹至前曰:「此人於朕前欺慢非止一二,朕欲使爾等共聞之,是以明數其罪……太祖皇帝晏駕哭臨時,鑲藍旗貝勒阿敏,遣傅爾丹謂朕曰:「我與諸貝勒議,立爾為主,爾即位後,使我出居外藩可也。」朕召饒餘貝勒與超品公揚古利額駙、達爾漢額駙、冷格里、納穆泰、索尼等至,諭以阿敏有與諸貝勒議,立爾為主,當使我出居外藩之語。若令其出居外藩,則兩紅、兩白、正藍等旗,亦宜出藩於外,朕已無國,將誰為主乎?若從此言,是自壞其國也。皇考所遺基業,不圖恢廓,而反壞之,不祥莫大焉。爾等勿得妄言。復召鄭親王問曰:爾兄遣人來與朕言者,爾知之乎?鄭親王對曰:彼曾以此言告我,我謂必無是理,力勸止之;彼反責我懦弱,我用是不復與聞。傅爾丹乃對其朋輩譏朕曰:我主迫於無奈,乃召鄭親王來誘之以言耳。』」 據此則知太祖崩時,太宗挾有兩黃旗,故謂「各旗若效鑲藍旗出外,則兩紅、兩白、正藍皆可出外」,不數兩黃旗也。又知阿敏所主為鑲藍旗,則八旗中三旗為有主名矣。今再考正紅旗主,實為大貝勒代善。 《東華錄》 太宗天聰九年九月壬申,上御內殿,諭諸貝勒大臣曰:「朕欲諸人知朕心事,故召集於此。如朕言虛謬無當,爾諸貝勒大臣即宜答以非是,勿面從。夫各國人民呼籲來歸,分給爾貝勒等恩養之,果能愛養天賜人民,勤圖治理,庶邀上天眷佑。若不留心撫育,致彼不能聊生,窮困呼天,咎不歸朕而歸誰耶?今汝等所行如此,朕將何以為治乎?大凡國寧有強力而為君者,君也;有幼沖而為君者,亦君也;有為眾所擁戴而為君者,亦君也。既已為君,豈有輕重之分?今正紅旗固山貝勒等,輕蔑朕處甚多。大貝勒昔從征北京時,違眾欲返,及征察哈爾時,又堅執欲回,朕方銳志前進,而彼輒欲退歸,所俘人民,令彼加意恩養,彼既不從,反以為怨。夫勇略不進,不肖者不黜,誰復肯向前盡力乎?今正紅旗貝勒,於賞功罰罪時,輒偏護本旗,朕所愛者彼惡之,朕所惡者彼愛之,豈非有意離間乎?朕今歲託言出遊,欲探諸貝勒出師音耗,方以勝敗為憂,而大貝勒乃借名捕蟶,大肆漁獵,以致戰馬俱疲,及遣兵助額爾克楚虎爾貝勒時,正紅旗馬匹,以出獵之故,瘦弱不堪,儻出師諸貝勒一有緩急,我輩不往接應,竟晏然而已乎。誠心為國者固如是乎。……」 以上為數代善之罪,而俱指其為正紅旗貝勒者,大貝勒與正紅旗貝勒互稱。今取其足證大貝勒即正紅旗貝勒而止。又其後有一款云: 往時,阿濟格部下大臣車爾格有女,揚古利額駙欲為其子行聘,大貝勒脅之,且唆正藍旗莽古爾泰貝勒曰:「爾子邁達禮先欲聘之矣,爾若不言,我則為我子馬瞻娶之。」夫阿濟格乃朕之弟,豈可欺弟而脅其臣乎? 此段又可證阿濟格之自主一旗,其下有大臣。太宗又言「不可欺弟而脅其臣」,則其旗下所屬,太宗是時亦認其為阿濟格之臣也。又見「正藍旗莽古爾泰貝勒」,則正藍旗貝勒亦有主名矣。代善為讓位與太宗而擁立之者,發端先言種種為君之來歷不同,既已為君,即不能有所重輕,是因代善不免挾擁立之故,對太宗不甚嚴畏,經此挫抑,後不敢復然,乃得以恩禮終始。此亦見太宗之自命為君,絕不認太祖遺訓為有效。然其對代善,猶止挫抑而已,未嘗欲奪其所主之旗;至正藍旗之待遇則不同,是猶未忘代善擁立之惠也。 正藍旗旗主為莽古兒泰,既見上矣。至此旗為太宗所吞併,即在本年,正可與正紅旗之待遇相較。蓋代善之罪,經諸貝勒大臣、八固山額真、六部承政審擬畢,議請應革大貝勒名號,削和碩貝勒,奪十牛錄屬人,罰雕鞍馬十,甲冑十,銀萬兩,仍罰九馬與九貝勒。(斯時,除代善父子外,可知執政之貝勒,蓋有九人。)薩哈廉貝勒,應罰雕鞍馬五,空馬五,銀二千兩,奪二牛錄屬人。奏入,上免之,罰代善、薩哈廉銀馬甲冑。然則聊以示威而已。至藍旗貝勒之獄,則在是年十二月,相距不過三月耳。惟在莽古爾泰死後,並在其同母弟德格類死後,未嘗及身受戮,此亦太祖所訓「寧待天誅,勿兄弟間自相推刃之影響也。但固山則為太宗所並,是為後世天子自將三旗之由來。然自將三旗,後世乃以兩黃及正白為上三旗,尚非此正藍旗,此則順治間之轉換,別詳於後。今先詳正藍旗之歸結。 《東華錄》 天聰六年十二月乙丑,和碩貝勒莽古爾泰薨,年四十六。上臨哭之,摘纓服喪服,居殿側門內。丙寅,送靈輿至寢園,始還宮。 又,天聰九年十月己卯,管理戶部事和碩貝勒德格類薨,年四十。上臨其喪,哭之慟。漏盡三鼓方還。於樓前設幄而居,撤饌三日,哀甚。諸貝勒大臣勸至再三,上乃還宮。」 又,十二月辛巳,先是,貝勒莽古爾泰與其女弟莽古濟本名蒙古姐格格、格格之夫敖漢部瑣諾木杜棱,於貝勒德格類、屯布祿、愛布禮、冷僧機等前,對佛跪焚誓詞云:「我已結怨皇上,爾等助我,事濟之後,如視爾等不如我身者,天其鑒之。」瑣諾木及其妻誓云:「我等陽事皇上,而陰助爾,如不踐言,天其鑒之。」未幾,莽古爾泰中暴疾,不能言而死。德格類亦如其兄病死。冷儈機首於?部貝勒濟爾哈朗,瑣諾木亦首於達雅齊國舅阿什達爾漢(阿什達爾漢為葉赫金台什族弟,故為太宗諸舅,稱之曰達雅齊國舅。)隨奏聞於上。諸貝勒大臣等會審得實,莽古濟格格、並其夫瑣諾木,及莽古爾泰、德格類之妻子,同謀屯布祿、愛巴禮,闔門皆論死;冷儈機免坐,亦無功;二貝勒屬人財產,議歸皇上。上以冷儈機宜敘功,財產七旗均分,命集文館諸儒臣再議。尋議莽古濟格格謀逆,不可逭誅,兩貝勒妻子應處斬,若上欲寬宥,亦當幽禁。冷儈機宜敘功。瑣諾木昔佯醉痛哭,言:「上何故惟兄弟是信,上在,則我蒙古得遂其生,否則我蒙古不知作何狀矣。」此事亦見前議紅旗貝勒罪時,涉及哈達莽古濟格格,情節宜互詳。上亦微喻其意。彼時上待莽古爾泰、德格類、莽古濟正在寵眷之際,瑣諾木雖欲直言,豈容輕出諸口,今瑣諾木先行舉首,應否免罪,伏候上裁。至屯布祿、愛巴禮,罪應族誅。兩貝勒族人戶口,應全歸上。古人云:勿使都邑大子邦國。國寡都眾,亂之本也。如上與諸貝勒一例分取,則上下無所辨別矣。於是諸貝勒大臣覆奏,誅莽古濟,免瑣諾木罪。先是,莽古爾泰子額必倫,曾言:「我父在大凌河露刃時事在天聰五年八月,我若在彼,必刃加皇上,我亦與我父同死矣。」其兄光袞首告,上隱其事。至是罪發,乃誅額必倫。莽古濟長女為岳托貝勒妻,次女為豪格貝勒妻,豪格曰:「格格既欲謀害吾父,吾豈可與謀害我父之女同處乎?」遂殺其妻。岳托亦請殺其妻,上止之。昂阿喇以知情處死昂阿喇為莽古爾泰母先適人所生子,蓋其同母異父兄也。屯布祿、愛巴禮,及其親支兄弟子侄,於市。授冷儈機世襲三等梅勒章京,以愛巴禮、屯布祿家產給之,免其徭役,賜以敕書。莽古爾泰六子:邁達禮、光袞、阿喀達舒、孫謀納海,德格類子鄧什庫等,俱黜為庶人。二貝勒屬人財產俱歸上。賜豪格八牛錄屬人,阿巴泰三牛錄屬人,其餘莊田財物,量給眾人。以正藍旗入上旗,分編為二旗,以譚泰為正黃旗固山額真,宗室拜尹圖為鑲黃旗固山額真。後籍莽古爾泰家,獲所造木牌印十六,文曰「金國皇帝之印」,於是攜至大廷,召貝勒臣民,以叛逆實狀曉諭於中外。 正藍旗於是歸為太宗,併入兩黃旗,別設兩固山額真,則是兩黃旗有四旗,而其實則正藍一旗分為兩也。此與後來自將上三旗之方式不同,直是消滅一正藍旗,而由兩黃旗分轄其眾,又不徑入兩黃旗,乃成原設兩黃旗,後又分正藍旗為新兩黃旗,皆歸自將,幾乎破八旗之定製矣。要為八固山少一強宗,始為太祖遺訓痛革其理想之流弊。 莽古爾泰之積釁,據《實錄》之已見《東華錄》者,所載亦夥。其應否消滅此一固山,卻與莽古爾泰之罪狀無涉。推太祖之意,將永存八固山之制,則以其屬人更立一固山貝勒可也。乃諸貝勒等議以歸上,太宗不能泰然承受,而曰財產七旗均分,又命文館儒臣再議。夫分財產非分其人眾也,結果莊田財物,量給眾人,即七旗均分之謂矣。太宗之意,非利其財產,而特欲並其人眾,以去一逼,故不更由諸貝勒議,而由儒臣議。儒臣乃以「大都耦國,亂之本也」之古訓,明示八固山平列之制當除,於是有此改革。若藍旗貝勒之罪狀,則轉為藉端焉耳。茲並撮其釁之所由生,為太宗兄弟間明其變態。 據《實錄》:「癸巳年,九國來侵海西四部、蒙古等部,太祖安寢,袞代皇后推醒,問是昏昧,抑是畏懼?」則天聰間尚以皇后稱之。至乾隆修本,則改作妃富察氏。此大歸事,《實錄》不載,而《老檔》詳之。莽古爾泰之弒母,亦見《太宗實錄》。《東華錄》所錄,太宗「謂皇考於莽古爾泰一無所與,故倚朕為生,後弒母邀功,乃令附養於德格類貝勒家」云云,語殊矛盾。壬子年,見莽古爾泰與太宗同擊兀喇貝勒布占太,則固早從征伐。後於天命元年,同為和碩貝勒,稱三貝勒,亦稱三王,即自有一固山之屬人及財產,何至倚其弟為生?乃至天命五年以後,藉弒母邀功,始令附養於其同母弟家耶?語不近情。則知太宗之罪狀莽古爾泰,不必符於事實,不過欲殺兄以殖己之勢耳。 《清史稿·公主表》有嫁瑣諾木之莽古濟公主,又稱太祖有女嫁吳爾古代,不知所自出。列為兩人,蓋未考也。莽姑姬之名,後修《實錄》刪去,故列表時失察。其實太祖之女,舊《實錄》皆載其名,名下皆有姐字。此亦系蒙古姐耳。至其得罪太宗,則在天聰九年: 《東華錄》 天聰九年九月丁巳,諸貝勒議奏:貝勒豪格娶察哈爾汗伯奇福金,阿巴泰娶察哈爾汗俄爾哲圖福金,上俞其請。時上姊莽古濟公主聞之曰:「吾女尚在,何得又與豪格貝勒一妻也?」遂怨上。辛未,上還宮。是日,移營將還,大貝勒代善以子尼堪祜塞病,遂率本旗人員各自行獵,遠駐營。時哈達公主怨上,欲先歸,經代善營前,代善命其福金等往邀,復親迎入帳,大宴之,贈以財帛。上聞之大怒,遣人詣代善及其子薩哈廉所,詰之曰:「爾自率本旗人另行另止,邀怨朕之哈達公主至營,設宴饋物,以馬送歸。爾薩哈廉,身任禮部,爾父妄行,何竟無一言耶?」 明日壬申,議大貝勒罪,並議哈達公主罪,尚皆免之;於大貝勒罰銀、馬甲冑,哈達公主亦僅禁其與親戚往來。到十二月,遂成大獄,而正藍旗為太宗所並。又其先有處分鑲藍旗事。 鑲藍旗主為二貝勒阿敏。太宗亦先於天聰西年六月乙卯,宣諭阿敏罪狀十六款。蓋以阿敏等棄永平四城而歸,因並及他罪,免死幽禁,奪所屬人口奴僕財物牲畜,及其子洪可泰人口奴僕牲畜,俱給濟爾哈朗。鑲藍旗旗主,遂由阿敏轉為濟爾哈朗。其未能奪之者,濟爾哈朗原為天命年間和碩貝勒,未能主一固山,在太祖遺屬中,有四大王、四小王為八固山之訓,後止有阿濟格、多爾袞、多鐸為三小王,若增足四小王,本應無越於濟爾哈朗之上者,而鑲藍旗遂為濟爾哈朗所專有。至世祖入關,濟爾哈朗被貝子屯齊等訐告。當上遷都燕京時,將其所率本旗原定在後之鑲藍旗,同上前行,近上立營,又將原定在後之正藍旗,令在鑲白旗前行。革去親王爵,降為郡王,罰銀五千兩,奪所屬三牛錄。此由世祖即位時,濟爾哈朗原與睿王同為攝政,至睿王獨定中原,功高專政,不平相軋,遂為睿王所傾,有此微譴,未幾復爵。及睿王薨,且極擠睿王,定其罪案,報復甚力。此不具論。但可證濟爾哈朗之保有鑲藍旗,又可證正藍旗併入兩黃旗,旗色未變,特於兩黃旗添設固山額真以轄之耳。 兩黃、兩藍、正紅共五旗,既皆考得旗主,余兩白及鑲紅三旗,自必即為阿濟格、多爾袞、多鐸所主。三人皆一母所生,阿濟格固用事在天命間,而多爾袞、多鐸,於太祖崩時,一年止十五,一止十三,乃先諸兄而均主全旗,自緣母寵子愛,英雄末年,獨眷少子。太宗乃挾諸貝勒逼三人之母身殉,此亦倫理之一變,為清室後來所諱言,惟《武皇帝實錄》詳載之,改修《實錄》既定,一代無知此事者。 清一代所紀八旗,分上三旗為天子自將,下五旗為諸王、貝勒、貝子、公分封之地。上三旗為兩黃正白。夫兩黃之屬天子,太宗嗣位時早如此,已見前矣。正白則攝政時確屬睿王,其歸入上三旗,必在籍沒睿王家產之日。英、睿二王皆為罪人,當時朝廷力能處分者,蓋有兩白、正藍、鑲紅四旗。其鑲白旗,以豫王已前歿,此時難理其罪,世祖既取睿王之正白旗,仍放正藍、鑲紅兩旗。為任便封殖宗藩之用,但非八貝勒原來之舊勢力,則固已不足挾太祖遺訓與天子抗衡,而正紅之禮王代善,鑲藍之鄭王濟爾哈朗,各挾舊日之固山,亦已孤弱。今檢順治以後下五旗之設定包衣佐領,則知皇子以下就封,由朝廷任指某旗,入為之主,亦一旗非復一主。從前一旗中有爵者,亦不止一人,但多系本旗主之親子弟,若德格類之亦稱藍旗貝勒,則固莽古爾泰之同母弟也。其他類推。 《東華錄》 康熙四十八年正月甲午,諭滿漢諸臣,中有云:「馬齊、佟國維與允禵為黨,倡言欲立允禩為皇太子,殊屬可恨。」又云:「馬齊原系藍旗貝勒德格類屬下之人,陷害本旗貝勒,投入上三旗。問其族中有一人身歷戎行而陣亡者乎?」 據聖祖之言,藍旗貝勒為德格類。在天聰六年治藍旗貝勒莽古爾泰之罪,牽及德格類。今觀此諭,則德格類亦在藍旗中稱貝勒,亦自有屬人,亦似與其兄各分所轄者。當時一旗容一旗之子弟,如濟爾哈朗未得阿敏之遺業時,亦必在阿敏之鑲藍旗中,自有分得之所屬。太祖於八固山,本以八家為言,指其所愛或所重為八固山之主,而其餘子弟固皆待八固山收恤之。特由各固山自優其所親,非其所親則屬旗下為屬人而已。太祖之制本不得為通法,太宗以來,刻刻改革,至睿王而固山之畛域又加強固,英王內訌,仇敵得間,乃一舉而奉之朝廷。此八固山制之一大變革也。今檢嘉慶初所成之重修《八旗通志》,於其下五旗設立之包衣佐領,可見各旗之入而為主之王公,皆時君隨意指封,略無太祖八固山之遺意矣。 考包衣之名。包者,滿洲語家也。房屋亦謂之包。蒙古氈帳謂之蒙古包,世以其為氈帳而始名包,其實不然,即謂蒙古人之家耳,雖不氈帳亦當謂之包也。衣者,虛字,猶漢文之字。包衣牛錄額真,即家之佐領。旗制以固山額真、後改名都統者,為一旗之長官。在八貝勒尊貴時,都統乃本旗旗主之臣,君臣之分甚嚴。然八旗之臣,合之亦皆當為國家效力。佐都統者,每旗兩梅勒額真,額真既改章京,又改漢名為副都統。下分五甲喇,始稱甲喇額真,繼改甲喇章京,又改漢名為參領。一參領轄五牛錄,始稱牛錄額真,繼改牛錄章京,又改漢名為佐領。此皆以固山之臣應效國家之用,別設包衣參領佐領,則專為家之輿台奴僕,即有時亦隨主馳驅,乃家丁分外之奮勇,家主例外之報效。立功後,或由家主之賞拔,可以抬入本旗。此下五旗包衣之制也。 上三旗則由天子自將。其初,八旗本無別,皆以固山奉職於國,包衣二字原不成名詞,後則作為職名奉職於家。其後,上三旗體制高貴,奉天子之家事,即謂之內廷差使,是為內務府衙門。內務府大臣原名包衣昂邦,昂邦者總管之謂。凡各省駐防,必謂昂邦章京,後即改名總管。其源起於世祖入關,於盛京設昂邦章京,即漢文中之留守。後推之各省駐防,又改名為將軍,其下轄副都統。所以不稱都統者,都統專理旗務,留守及駐防,對一省有政治之關係,非止理本旗之務也,是以謂之總管。而包衣昂邦實為家之總管。當其稱此名時,猶無特別尊嚴之意。至稱內務府大臣,在漢文中表示為天子暬御之長,其名義亦化家為國矣。 清代宮禁,制御奄官較明代為清肅。此亦得力於內務府之有大臣。縱為旗下人所任之官,究非刑餘私昵,若明之司禮秉筆等太監比也。清代因其家事原在部落時代,為兵法所部勒,故較漢人認婦人女子為家者有別。清之內務府,可比於各君主國之宮內省,不致如明代宮閹之黑暗,此由其故習而來。世祖雖設十三衙門,復明之宦官,非固山耳目所習,故世祖崩而又復包衣之舊。夫上三旗已化家為國,不復為宗藩私擅之資,可以別論。欲考見八固山遷流之跡,亦能化家為國,一固山非復一家獨擅之武力,雖裁之以法制尚待世宗之朝,而順、康以來,以漸蛻化,直至乾隆末為止,見之《八旗通志》者,輯而錄之,可見其絕非太祖制定之八固山,亦非順治初諸王分占之八旗矣。 八旗於戰時,皆以王貝勒等為主將,大臣即都統以下,其責任乃主將負之。大臣可以進退,旗主之事也。旗主則以旗下人丁為賭勝之具,焉得而不以所屬人為旗主之臣,使號令得行也。 自此經睿王攝政之局,天子與親王各挾固山之武力,與政權為消長。世祖親政初一大改革,睿王之正白旗尤為充實,而收為自將之上三旗,遂成一定之制。余分屬諸王貝勒之五旗,謂之下五旗,已絕不足言平立之舊矣。以天命間之四大王論:一王化帝,一王剝奪莽古爾泰之正藍旗,一王遞嬗阿敏之鑲藍旗,移轉於弟濟爾哈朗,其為原主者,僅一代善之正紅旗。以天命末遺屬所定之四小王論,其三可知者,乃阿濟格、多爾袞、多鐸,太祖有此殊寵之三子之母,遂遭諸王所公嫉,而迫使殉。又奪阿濟格之一小王,以益代善之子。又太宗自擅兩旗,無可分給,而暫缺其一。迨取之阿敏以予濟爾哈朗,始具四小王之數。實則入諸王手者,已止有五旗;所謂下五旗,其中已無原來旗主。供朝廷隨意分封者,兩旗鑲白、正藍;有原來旗主者,三旗。又分天命間原屬大王之旗,止有一旗正紅,子孫眾多,逐漸分封,世襲罔替之王乃居其二禮親王、克勤郡王,其餘郡王、貝勒,隨世遞降者不計。倘亦漢眾建諸侯而小其力之意。天命後,原屬小王之旗,則有二旗:一由原主獲罪遞嬗而來鑲藍之濟爾哈朗,一由不遵太祖遺屬,別授充數鑲紅之岳托,其權源本不強固,故皆有隨時封入之王貝勒,而鑲紅為尤甚。蓋旗主之武力已減削無餘,各旗自有固山額真,為天子任命之旗主,非宗藩世及之旗主。宗藩受封於旗,乃養尊處優之地,旗之行政,天子之吏掌之,則不啻有庳之封也。親貴雖或典兵,所指揮者,非有自主之本旗,特假天潢之重,以臨禁旅之上,而鎮攝後來歸順之雜軍,所謂八旗皆朝廷之所運用。天子特於六卿兵部之外,自為一積世之軍閥,而親貴則皆不得分焉。此清代特殊之養威居重之地也。旗主清散而禁旅歸公,威稜所由極盛,旗人墮落而異軍特起,種族所以漸衰,此一代興亡之大數也。 順康間,八旗之武力已為國家所統一,而親王之體制,乃因從前八和碩貝勒之平行,對國家猶存各臣所屬之舊,此已無礙於立國之大計。故聖祖臨御甚久,尚無革除之意。至世宗因嗣統不無取巧,諸王間不盡誠服,而諸王各有臣屬,視各忠其主為祖宗定製。此本八固山以來,太祖設定特殊之綱紀,旗員中有視為天經地義者。世宗於諸王,束縛馳驟,呵譴誅戮,諸王所飲恨,所屬亦間與同抱不平,此為高宗以來絕無之事。蓋經世宗朝之鏟削芟夷,乃始全一人威福之柄。諸王之帖服,與朝士至無交往之自由。八固山對抗朝廷之習,可謂無餘。而宗室與士大夫間,隔絕氣類,積數十年,衣帛食粟,養尊處優,盡為尸居餘氣,種族益不可溝通,行能益無從比較,是為滿人衰亡之漸。 至八旗之效用,在清代實亦有得力之處。能將軍閥熔化於其中,無立時裁兵之棘手,而使習斗之兵,積悍之將,安插能滿其意。用封建之法,而勢力甚微,享用卻甚可恃。且部曲不必盡散,包容於旗制之中,其世襲皆以佐領為單位,得一部人即編一佐領。其始於女真各部,其後推之蒙古漢人,至其不足成旗,而但能設佐領者,若俄羅斯佐領,若高麗佐領,皆以安其俘獲投順之人。苟非其遺丁自就衰微,清廷實能長守封建之信,故人亦安之。 蒙古之編為八旗也,其大宗為兩次征服所得之眾:一為喀爾喀部,二為察哈爾部。此皆兵力所取。其不勞兵力而來附者,則與為盟好,謂之藩部,不收編其入,不設官治其土地也。蒙旗人亦較少。滿漢軍旗,每旗五參領,蒙旗每旗止左右二參領,此其大概也。 漢軍編在招徠漢人之時。至入主漢土,則舊兵還為地方之兵,別其旗色於八旗之外,謂之綠旗,其兵即曰綠營。而明季宿將之有選鋒者,巨寇之有死黨者,不可使之散在一地為患,則以八旗之制編之,使分得滿洲豢養之利,此清初偃武修文之根本法也。《聖武記》謂,漢軍舊名烏真超哈,乃滿洲八旗附屬之漢人,自尚、耿、孔攜來大軍,乃編為天祐、天助二軍,遂附益之而成漢軍八旗。《清史稿·兵志》亦因此說,其實不盡合事實。當其為天祐、天助等軍名,即是未能變更其組織而消化其界限。至三藩既平,而後就其力屈受編者,編為漢軍。惟吳三桂所部、除散其裹脅外,悉發邊遠充軍,不編佐領,則以罪人待之。昔在黑龍江,聞台站之軍,役皆吳三桂舊部之子孫,當可信也。蓋觀漢軍各佐領中,尚、耿、孔三家皆有,獨無吳後,知必另有安插矣。 漢人在滿洲軍中自成為牛錄者,名烏真超哈。天聰七年始編為一旗,前已據《貳臣·馬光遠傳》考定之矣。至《八旗通志》敘漢軍緣起,特從崇德二年始,各官書亦從此始。此特由一旗分為二旗之始。既曰一旗,則在滿洲八旗中分出為旗,不可不明其始也。而各書不能言之。幸有《馬光遠傳》可據。其自崇德二年以後之演變,及清初軍事大定以後之措置,清之所以能收拾全國,使數十年縱橫之兵匪得告安謐,於漢軍之編制,實有關係。惟編制八旗,分設佐領,自賴有滿洲八旗為之根柢。組成漢軍八旗以後,又賴有滿洲八旗鎮壓而率領之,故能追隨於宿衛之列,聽調於駐防之令。前有躐取官祿之階,後有長養子孫之計。武夫悍卒不散為游手無業之徒,非擾亂無謀生之地,此八旗制之大成就也。三藩以後,賴此而定;中葉用兵,不甚添募,不覺安插之苦。至咸同軍興,舊兵不可用,清所恃為武力中堅之八旗,盡不可用,於是兵盡召募。事平以後,無舊安插法可用,裁者為會黨,覓食於游手之中;存者亦為駢枝,糜餉於舊額之外。故有兵事時,兵尚得將而可用,無兵事以後,兵乃被裁而無可消納,終致一決而不可收拾也,明之開國,納兵於衛所。清之開國,納兵於八旗。今後已見擁兵之多,未定納兵之計。論者欲納之於地利實業,是誠然矣。國土日蹙而地利微,民生日凋而實業盡,旋乾轉坤,在當國者刻苦以持己,為國民塞已漏之卮;誠懇於便民,為國民扶僅存之力,無不可救之危局。危局挽而消兵之策行其中,此鑒往以知來之事也。 (孟森) 明清之交中國思想界及其代表人物 一 本講所敘述,是以1644年清朝興起的時候為中心,上溯二十年,下衍八十年,約自1624至1724凡百年間中國思想界大概形勢及其重要人物。 為欲令諸君明了思想來源起見,先將二千餘年來思想界歷史分六期簡單說說。 第一期——紀前551至紀前222。自孔子生年起至秦始皇統一天下止,這個期內,中國內部民族統一完成,各地方文化發展,而以黃河流域為中心,其時思想極自由活潑,孔子、老子、墨子、莊子、孟子、荀子、韓非子等大思想家相繼出生,實為古代思想界最有光輝的時代。 第二期——紀前221至紀後219。這個期包含秦漢兩朝。那時政治的統一完全告成,中央政府的勢力,東至高麗,南至安南,西至新疆,政治上有許多新建設。思想界則經過怒湍壯瀾之後回復到平流的樣子,專對於從前學者的發明做整理工夫,又因政治的統一延到思想的統一,全學界殆為儒家思想所獨占。 第三期——220至589。這個期內,名為三國南北朝期,政治勢力分裂,民族移轉大混亂。西北方蠻族,入到中原文化最高的地方,漸漸同化。中原文化最高的人遷到南方去,把大江以南文化較低的地方加工開發,那時的思想界,因為政治擾攘的影響,全部帶厭世色彩。初期道家言盛行,佛教則前期之末已經輸入,到本期發展極猛速而極溥徧,故思想界亦呈分裂混雜的狀態。 第四期——590至959。這個期包含隋唐及五代,而以唐為中心。那時第二次民族統一告成,政府勢力偉大,北至內外蒙古及西伯利亞之一部,西至西土耳其斯坦,南至北中印度,都以「半藩屬」的狀態受長安政府之支配或監督。思想界則一方面因南北統一政象安寧,得迅速的進步,一方面因和西方交通頻繁,中亞細亞及印度之精神物質的文化次第輸入,所以文學美術音樂工藝都發達得極其燦爛,哲學界則佛學各宗派都在這時候完成,儒學亦繼續漢代的整理事業,到期末的百餘年間,因文化爛熟的結果,發生毛病,延及社會之腐濁政治之混亂,至五代時,這一期的文明,遂陷於破產狀態。 第五期——961至1643。這個期包含宋元明三朝,那時東北方新興的野蠻民族——契丹、女真、蒙古、滿州接二連三侵入,給我們的文化以很多的脅迫和蹂躪。內中蒙古人尤與別的蠻族不同,「拒同化」的力量頗不小,他們統治中國九十多年,我們的文化受不少的損失。那時候的思想界,全部分精力耗費在新哲學之建設上頭,這一派的新哲學,是努力將印度思想和中國固有思想相調和,他們自己標一個名叫做「理學」。——專從「形而上」方面探求宇宙和人生的原理,所以叫做理學。理學發生的動機,一方面因為前期物質文明,末流發生了毛病,惹起反動,所以走到收斂內觀那條路去,一方面因為佛教的潛勢力很大,儒者都受他影響,不知不覺便熔化成一個新派。 理學界重要人物,前有程頤、朱熹、陸九淵,後有王守仁。因此又分程朱和陸王兩支派,程朱派帶中國固有思想的成分還較多,陸王派便更和印度思想接近了。自理學興後,唐以前許多文化事業都很受打擊,再加以那種八股考試制度,把學界的活氣越發腐蝕了。 第六期——1644至今日。自清朝建號那年起,這個期內,滿洲人僅治中國二百七十多年,但滿洲人不久便完全同化了,所以和蒙古時代有點不同,文化不惟沒有受蹂躪,而且因政治統一社會比較安寧的緣故,各種事業都很有進步。思想界方面,因前期理學末流發生毛病,惹起反動,於是一反前期向內的學風,專從事於客觀的硏究考察。把第一期到第四期許多學問都復活轉來。又因為和歐洲交通大開的緣故,陸續受外來思想影響,造成一種新學風,和歐洲「文藝復興」時代有許多地方相像。 二 本講所要講的是最後那一期——第六期。 這一期的思想界情形很複雜——方面很多,不能全講,專講他「黎明時代」的運動。 這一期,若依政治的區劃,是應該從1644年起的,但文化史的年代,照例要比政治史先走一步,所以本講所講的黎明時代提前二三十年,大約和歐洲的十七世紀相當。 想知道這個黎明時代思想界變遷之動機,要注意那時候「時代背景」如下四點。 第一點 就是前段所講的「理學運動」。因為在前期末年,理學中之陸王學派,幾乎獨占了全學界。依我看,這一派的好處本來很多,但是到了末流,講得太玄妙了,隨聲附和的人也太放縱了,當然要引起一般人的厭倦和攻擊,所以反動的結果,學風全趨向客觀的或實踐的。 第二點 那時候有外界的一樁重大事件,是耶穌會教士之東來。利瑪竇、艾儒略、湯若望、南懷仁等輩先後入中國,他們除傳教之外,翻譯了許多數學、幾何、天文、地理、心理、論理各科書籍,所以那時候思想界很受刺激,和佛學初進來時有點相像。 第三點 中國的學者,向來什有九都和政治有關係,這種關係每每妨礙思想之獨立,最少也分減了硏究的歲月和精神。清初因為滿洲人初進來,統治者非我族類,第一流學者對於他們,或采積極的反抗態度,或采消極的「不合作」態度,這些學者,都對於當時的政治不肯插手,全部精力都注在改良學風作將來預備,所以有許多新穎思想自由發揮,而且因積久研究的結果,有許多新發明。 第四點 那時候的康熙帝,真算得不世出之英主,他在位六十一年(1662至1722)和法國的路易十四,俄國的大彼得同時,性質和他們大略相類,所成就的事業還在他們之上。他即位初年,雖國內有點兵亂,後頭四十多年,卻是歷史上少見的太平時代,因為社會安謐,學者得有從容為學之餘裕,康熙帝雖是滿洲人,但他同化於中國最早,人又極聰明,對於中國固有的文化和歐洲新輸入的文化都有相當的了解,而且極力提倡。有這樣一個人做一國的主權者,自然能令思想界發生好影響。 三 在這時代背景之下,自然會產生出有特色有價值的學問。今將這期內各派學術的代表人物列舉如下: (一)黃道周和劉宗周 道周,福建人;宗周,浙江人。兩位都是理學大師,都是1645年在南方舉兵反抗滿洲死的,他們雖然尊崇理學,卻都帶點修正色彩,道周提倡象數之學,用他自己的特別論理學推論事物。宗周對於實踐道德學,最為切實謹嚴,這兩位都是在前期的理學家中有他的新立場,人格的壯烈,尤令人敬仰。宗周門人最多,江浙間學者大半出其門,影響到後來尤大。 (二)孫奇逢和李 奇逢,直隸人,1584生1675卒。,陝西人,1627生1705卒。兩位都是陸王派的理學家,但他們都注重實踐,少談玄理,可以說是儒家的「清教徒。」奇逢是一位有俠氣能任事的人。明末滿洲兵進關,殘破了許多州縣,他以一書生糾合人守城,竟把滿洲兵打退,後來他避亂跑到山裡頭,許多人跟著他去,他便給這些人立了許多組織成一個小政府樣子,又用學問來教訓他們,成就許多人才。李的學風,最為「平民的」。他常說不識字也可以做聖賢,兩位都是北方講學大師,孫奇逢年壽最高,九十二歲,影響尤大。以上四個人,都是前期學派的結束。 (三)顧炎武和王夫之 炎武,江蘇人,1613生1682卒。夫之,湖南人,1619生1692卒。兩位當少年時候,都做過反抗滿洲的政治運動,到事無可為,才做一個純粹的學者。炎武,公認為清學開山第一大師,各門學問,都由他提倡出來。他說除卻經學沒有理學,他說做學問的目的全在經世致用,他對於經學、史學、地理學、音韻學、金石學都有極精審的著作,他的著作,都用客觀的歸納硏究,給後人留下許多方法。 夫之學問之博,和炎武不相上下,但他對於哲學有獨創的見解,向來哲學家,大抵都是專憑冥想,高談宇宙原理,夫之所注重的問題是:「我們為什麼能知有宇宙?」「知識的來源在那裡?」「知識怎麼樣才算正確?」他以為這些問題不解決,別的話都是空的,這種講哲學法,歐洲是康德以後才有的,夫之生在康德前一百年,卻在東方倡此論了。 (四)黃宗羲和朱之瑜 兩位都是浙江人,和明朝大儒王守仁同縣,宗羲1610生,1695卒,之瑜1600生,1682卒,兩位早年都是反抗滿洲最激烈的人,宗羲被政府畫起相片指名捕拿前後十一次,之瑜亡命到日本、安南、暹羅等處,仍常常秘密入內地,到處運動,前後經過十七八年,他們的政治活動才停止。宗羲是劉宗周第一門生,講陸王派理學,但他最長於歷史,著了一部《宋元學案》,一部《明儒學案》,把七百年理學家的人物和學說很詳慎的來敘述,很公正的來批評。兩書合共一百六十二卷,《宋元學案》有一部分是後人續的,在全世界著作界中,關於哲學史的著述,恐怕沒有比他更早比他更詳贍的了。他還有一部怪書叫做《明夷待訪錄》,這部書是說他的政治理想,極力排斥君主專制政體,提倡民權,這部書1662年出版,比法國盧騷的《民約論》早一百年,這種眼光,在十七世紀時候真是不容易得了。 朱之瑜學風,和黃宗羲不同,他是排斥陸王派理學的,他不喜談玄,專求實踐,他政治運動失敗之後,亡命日本,發誓非到滿洲推翻之後不回國,他的偉大人格,漸漸為日本人所認識,那時候日本宰相——事實上全國主權者德川光國十分敬禮他,尊他為國師,他很熱心教導日本人,日本近二百年的文化,最少有一半由他造成,這是日本史家人人公認的事實。 (五)顏元和李塨 他們兩位是師弟,都是直隸人,顏元1635生,1704卒,李塨1659生,1733卒,他們是思想界的大炸彈,於漢以後二千年所有學問一切否認,他們排斥注釋古書,排斥讀書,排斥靜坐冥想,排斥開堂講說,他們以為學問不是從書本能得的,不是空想能得的,不是聽人講演能得的,比方你想認得北京的路,憑你把《北京指南》念得爛熟也不中用,日日聽人說路程方向也不中用,除非你親自跑一趟街而且天天跑。總而言之,他們以為凡有智識都從經驗得來,所以除卻實地練習外,沒有法兒得著學問。他們對於學問的評價,專以有無效率為標準,凡無益於國家社會或個人身心修養的,一概不認為學問,他們的教育,專主張發展個性說。「斷沒有一個藥方能醫好各種病,斷沒有一個教法能教好每種人。」說:「一個人想兼備眾長是絕對不可能的,要想把全社會的人在同一個模型鑄出來,這種教育政策是很有害的。」總括起來,他們的學說,和現代詹姆士、杜威等所倡之「唯用主義」十二分相像,不過他們所說早二百多年罷了。 (六)徐光啟和宋長庚 兩位都是三百年前科學大家。光啟,江蘇人,1633年卒,他是頭一位翻譯歐文書籍的人,他譯的《幾何原本》在古今翻譯界中,總算第一流作品。他對於數學、天文學、論理學都有很深的修養。自己著書不少,上海徐家匯的天主堂和圖書館,是他把自己住宅及藏書捐出來創辦的,到今日還是繼續他的事業,越發鞏固光大。 長庚,江西人,生卒年無考,大概1650年還生存。他是一位工業科學家,著有《天工開物》一書,用科學方法硏究食物、衣服、器用以及冶金、制械、丹青、珠玉之原料工作,繪圖貼說,詳確明備,三百年前講工業天產的著作如此詳明者,全世界中怕沒有第二部。 (七)王錫闡和梅文鼎 兩位都是初期數學家。錫闡,江蘇人,1682年卒。文鼎,江西人,1721年卒。他們都是把那時歐洲新輸入的天文學、數學硏究得十分透徹,自己更發明許多新法,補西法所不及或訂正他的錯誤,錫闡年壽短,著述較少,但他的《曉庵新法》在天文學上實有千古不磨的價値。文鼎壽八十九,著書八十餘種,中外著作家如此精勤博大者,實在少見。 (八)徐宏祖和顧祖禹兩位是大地理家,都是江蘇人,宏祖1585年生,1640年卒。祖禹1680年卒,宏祖是一位探險大家,單身步行,把全個中國都走遍了,雲南四川的邊界,向來是一個「秘密窟」。沒有人走過,舊地理書所講純是捕風捉影。宏祖每游一地,先審視山脈如何去來,水道如何分合,既得大勢,然後支節捜討,瀾滄江、金沙江、南北盤江的發源,向來沒有人到過,經宏祖實地踏勘,然後南部各水的源流始行清晰。他所著《徐霞客遊記》,實一部破天荒的地理書。 祖禹的地理學,是把地理和歷史合攏起來硏究的,他一生也只著有一部書曰《讀史方輿紀要》,這部書卻是從二十九歲起到五十歲沒有一天停工才始做成。這部書把全國山川形勢說得了如指掌,對於軍事地理方面尤為詳盡。 (九)萬斯同和戴名世 兩位都是大史學家。斯同,浙江人,1702年卒。名世,安徽人,1713年卒,斯同是黃宗羲的門生,著有《明史》稿五百卷,現在「二十四史」裡頭的明史,就是用他的底稿,其他關於史學的著作還很多,名世也是要獨力私著一部《明史》,因為著作裡頭犯了滿洲朝廷忌諱,政府把他殺死,連許多史稿也燒了,但他所論作史方法的文章,還流傳下來,是永遠有價值的。 (十)方以智和劉獻廷兩位都是創造新字母的人。以智,安徽人,大概1670年還生存,他反抗滿洲,跟著明朝最末的一位皇帝在雲南地方十幾年,他是近代研究中國文字學的頭一個人,專從發音上硏究,把歷代話語的變遷和各地方方音之變遷,都研究出許多原則來,他主張仿歐洲的拼音文字造出一種新字母來替代漢字。獻廷,北京人,1648年生,1695年卒,他沒有看見以智的書,卻是和他一樣見解,也造有一副新字母,他的學問方面很多,歷史、地理尤其專長。 (十一)德清和智旭 兩位都是浙江的和尙。德清1623年卒,智旭1655年卒,前一期的佛教徒,純屬「禪宗」一派,什麼經典都不硏究,專講頓悟,有些假託的人連一切戒律都破掉了,弄得佛教很腐敗,他兩位提倡「浮士宗」。算是佛門下的「清教徒」。又注重研究經典,把許多部重要佛書都注釋一番,替本期佛教開一新局面。 (十二)孔尚任和曹雪芹 兩位都是大文學家。尚任,山東人,孔子後裔,他著有一部歷史劇,名曰《桃花扇》,共四十幕,專敘明末南京情事,極悲壯,極哀艷。雪芹,北京人,著有一部空前絕後的好好小說,名曰《紅樓夢》,通共一百二十回,寫一對青年男女因為婚姻不自由而犧牲性命的,帶著描寫滿洲闊人社會生活狀況,曲折盡致,因為他文章太好了,二百餘年,成了人人共讀的作品。 以上所講十二類二十四個人,大概可以代表那時候思想界的全部了,其餘各方面人物尚多,不能全述,依我看,這一百年是我們學術史最有價值時代,除卻第一期——孔孟生時,像是沒有別個時代比得上他。 四 以上所講,是第六期三百年間第一個一百年的思想界狀況,後二百年,都是從此演生出來。 第二個一百年,因為滿洲政府壓制思想自由,把許多學派都壓住了,學者專向考證古典方面做工作,但都是應用先輩的硏究方法,把中國舊文獻整理出來的不少,這種工作的價值是永遠存在的。 第三個一百年的末期——即最近三十年間,把第一個一百年的思想全部復活,頭一件,他們消極的和滿洲人不合作的態度,到這時候變為積極的,卒至推翻清朝,建設民國,第二件,他們的學問種類和做學問方法,因為歐洲文化輸入重新發生光彩,越發向上進。 現在又是第七期的黎明時代了,我希望我們黎明運動的成績,比先輩更勝一籌。 (梁啓超) 中西初期的交涉 世界是無一息不變的,人,因其感覺遲鈍,或雖有感覺而行為濡滯之故,非到外界變動,積微成著,使其感覺困難時,不肯加以理會,設法應付,正和我們住的屋子,非到除夕不肯加以掃除,以致塵埃堆積,掃除時不得不大費其力一樣。中國自有信史以來,環境可說未曾大變。北方的遊牧民族,憑恃武力,侵入我國的疆域之內是有的,但因其文化較低,並不能改變我們的生活方式,而且他還不得不棄其生活方式而從我,所以經過若干年之後,即為我們所同化。當其未同化之時,因其人數甚少,其暴橫和掠奪,也是有一個限度的,而且為時不能甚久。所以我們未曾認為是極大的問題,而根本改變我們的生活方式以應之。至於外國的文明,輸入中國的,亦非無有。其中最親切的,自然是印度的宗教。次之則是希臘文明,播布於東方的,從中國陸路和西域交通,海路和西南洋交通以後,即有輸入。其後大食的文明,輸入中國的亦不少。但宗教究竟是上層建築,生活的基礎不變,說一種宗教,對於全社會真會有什麼大影響,是不確的。所以佛教輸入中國之後,並未能使中國人的生活印度化,反而佛教的本身,倒起了變化,以適應我們的生活了。其餘的文明,無論其為物質的、精神的,對社會上所生的影響,更其「其細已甚」。所以中國雖然不斷和外界接觸,而其所受的外來的影響甚微。至近代歐西的文明,乃能改變生活的基礎,而使我們的生活方式,不得不徹底起一個變化,我們應付的困難,就從此開始了。但前途放大光明、得大幸福的希望,亦即寄托在這個大變化上。 西人的東來,有海陸兩路,而海路又分兩路:(一)自大西洋向東行,於公元1516年繞過好望角,自此而至南洋、印度及中國。(二)自大西洋向西行,於1492年發見美洲,1519年環繞地球,其事都在明武宗之世。初期在海上占勢力的是西、葡,後來英、荷繼起,勢力反駕乎其上。但其在中國,因葡萄牙人獨占了澳門之故,勢力仍能凌駕各國,這是明末的情形。清初,因與荷蘭人有夾攻台灣鄭氏之約,許其商船八年一到廣東,然其勢力,亦遠非葡萄牙之敵。我們試將較舊的書翻閱,說及當時所謂洋務時,總是把「通商傳教」四字並舉的。的確,我們初期和西洋人的接觸,不外乎這兩件事。通商本兩利之道,但這時候的輸出入品,還帶有奢侈性質,並非全國人所必需,而世世西人的東來,我們卻自始對他存著畏忌的心理。這是為什麼呢?其(一)中國在軍事上,是畏惡海盜的。因為從前的航海之術不精,對海盜不易傾覆其根據地,甚而至於不能發見其根據地。(二)中國雖發明火藥,卻未能製成近世的槍炮。近世的槍炮,實在是西人製成的,而其船舶亦較我們的船舶為高大,軍事上有不敵之勢。(三)西人東來的,自然都是些冒險家,不免有暴橫的行為。而因傳教,更增加了中國畏忌的心理。近代基督教的傳布於東方,是由耶穌會Jesuit開始的。其教徒利瑪竇,Matteo Ricci以1581年始至澳門,時為明神宗萬曆五年。後入北京朝獻,神宗許其建立天主堂。當時基督教士的傳教,是以科學為先驅;而且順從中國的風俗,不禁華人祭天、祭祖、崇拜孔子的。於是在中國的反應,發生兩派:其(一)如徐光啟、李之藻等,服膺其科學,因而亦信仰其宗教。其(二)則如清初的楊光先等,正因其人學藝之精,傳教的熱烈,而格外引起其猜忌之心。在當時,科學的價值,不易為一般人所認識,後一派的見解,自然容易得勢。但是輸入外國的文明,在中國亦由來已久了。在當時,即以曆法疏舛,舊有的回回曆法,不如西洋曆法之精,已足使中國人引用教士,何況和滿洲人戰爭甚烈,需要教士製造槍炮呢?所以1616年,基督教一度被禁止傳播後,到1621年,即因命教士製造槍炮而復解禁。後更引用其人於曆局。清初,湯若望Joannes Adams Schallvon Bell亦因曆法而被任用。聖祖初年,為楊光先所攻擊,一時失勢。其後卒因舊法的疏舛,而南懷仁Ferdinandus Verbiest。復見任用。聖祖是頗有科學上的興趣的。在位時引用教士頗多。然他對於西洋人,根本上仍存著一種畏惡的心理。所以在他御製的文集裡,曾說「西洋各國,千百年後,中國必受其累」。這在當時的情勢下,亦是無怪其然的。在中國一方面,本有這種心理潛伏著,而在西方,適又有別一派教士,攻擊利瑪竇一派於教皇,說他們賣教求榮,容許中國的教徒崇拜偶像。於是教皇派多羅(Tourmon)到中國來禁止。這在當時的中國,如何能說得明白?於是聖祖大怒,將多羅押還澳門,令葡萄牙人看管,而令教士不守利瑪竇遺法的都退出。教皇仍不變其主張,且處不從令的教士以破門之罰。教士傳教中國者,遂不復能順從中國人的習慣,此亦為中西隔閡之一因。至1717年,碣石鎮總兵陳昂說:「天主教在各省開堂聚眾,廣州城內外尤多,恐滋事端,請嚴舊例嚴禁」,許之。1723年,閩浙總督滿保請除送京效力人員外,概行安置澳門;各省天主堂,一律改為公廨;亦許之。基督教自此遂被禁止傳布。然其徒之秘密傳布如故。中國社會上,本有一種所謂邪教,其內容僅得之於傳說,是十分離奇的,以此觀之,知歷來所謂邪教者的傳說,亦必多誣衊之辭。至此,遂將其都附會到基督教身上去;再加以後來戰敗的恥辱,因戰敗而准許傳教,有以兵力強迫傳布的嫌疑;遂伏下了幾十年教案之根。至於通商,在當時從政治上看起來,並沒有維持的必要。既有畏惡外人的心理,就禁絕了,也未為不可的。但這是從推理上立說,事實上,一件事情的措置,總是受有實力的人的意見支配的。當時的通商,雖於國計民生無大關係,而在官和商,則都是大利之所在,如何肯禁止?既以其為私利所在而保存之,自然對於外人,不肯不剝削,就伏下了後來五口通商的禍根。海路的交通,在初期,不過是通商傳教的關係,至陸路則自始即有政治關係。北方的侵略者,乃蒙古高原的民族,而非西伯利亞的民族,這是幾千年以來,歷史上持續不變的形勢。但到近代歐洲的勢力向外發展時,其情形也就變了。15世紀末葉,俄人脫離蒙古的羈絆而自立。其時可薩克族又附俄,Kazak,即哥薩克。為之東略。於是西伯利亞的廣土,次第被占。至明末,遂達鄂霍次克海。騷擾且及於黑龍江。清初因國內未平,無暇顧及外攘。至三藩既平,聖祖乃對外用兵。其結果,乃有1688年的《尼布楚條約》。訂定西以額爾古訥河,東自格爾必齊河以東,以外興安嶺為界。俄商得三年一至京師。此約俄人認為系用兵力迫脅而成,心懷不服,而中國對邊陲,又不能實力經營,遂伏下咸豐時戊午、庚申兩約的禍根。當《尼布楚條約》簽訂時,中、俄的邊界問題,還只限於東北方面。其後外蒙古歸降中國,前此外蒙古對清,雖曾通商,實僅羈縻而已。於是俄、蒙的界務,亦成為中、俄的界務。乃有1727年的《恰克圖條約》。規定額爾古訥河以西的邊界,至沙賓達巴哈為止。自此以西,仍屬未定之界。至1755、1759兩年,中國次第平定準部回部,西北和俄國接界處尤多,其界線問題,亦延至咸豐時方才解決。 近代歐人的到廣東來求通商,事在1516年,下距五口通商時,業經300餘年了。但在五口通商以前,中國訖未覺得其處於另一個不同的世界中,還是一守其閉關獨立之舊。清開海禁,事在1685年。於澳門、漳州、寧波、雲台山設關四處。其後寧波的通商,移於定海,而貿易最盛於廣東。當時在中國方面,貿易之權,操於公行之手,剝削外人頗深。外人心抱不平,乃舍粵西趨浙。1758年,清高宗又命把浙海關封閉,驅歸廣東。於是外人之不平更甚。英國曾於1792、1810年兩次派遣使臣到中國,要求改良通商辦法,均未獲結果。其時中國官吏並不能管理外人,把其事都交給公行。官吏和外人的交涉,一切都系間接。自1781年以後,英國在中國的貿易,為東印度公司所專。其代理人,中國謂之大班,一切交涉,都是和他辦的。1834年,公司的專利權被廢止。中國說散商不便制馭,傳令其再派大班。英人先後派商務監督和領事前來中國都仍認為是大班,官廳不肯和他平等交涉。適會鴉片輸入太甚,因輸出入不相抵,銀之輸出甚多。銀在清朝是用為貨幣的,銀荒既甚,財政首受其影響。遂有1839年林則徐的燒煙。中、英因此釀成戰釁。其結果,於1842年在南京訂立條約。中國割香港,開廣州、廈門、福州、寧波、上海五口通商。廢除行商。中、英兩國官員,規定了交際禮節。於是前此以天朝自居,英國人在陸上無根據地,及貿易上的制限都除去了。英約定後,法、美、瑞典,遂亦相繼和中國立約。惟俄人仍不許在海口通商。中西積久的隔閡,自非用兵力迫脅,可以解除於一時。於是又有1857年的衝突。廣州失陷,延及京、津。清文宗為之出奔熱河。其結果,乃有1858年和1860年《天津》、《北京》兩條約。此即所謂咸豐戊午、庚申之役。此兩次的英、法條約,系將五口通商以後外人所得的權利,作一個總結束的。領事裁判,關稅協定,內地通商及遊歷、傳教,外國派遣使臣,都在此兩約中規定。美國的《天津條約》,雖在平和中交換,然因各約都有最惠國條款,所以英、法所享的權利,美國亦不煩一兵而得享之。至於俄國,則自19世紀以還,漸以實力經營東方。至1850年頃,黑龍江北之地,實際殆已盡為所據。至1858年,遂迫脅黑龍江將軍奕山,訂立《愛琿條約》,盡割黑龍江以北,而將烏蘇里江以東之地,作為兩國共管。1860年,又藉口調停英、法戰事,再立《北京條約》,並割烏蘇里江以東。而西北邊界,應當如何分劃,亦在此約中規定了一個大概。先是伊犁和塔爾巴哈台方面,已許俄國通商,至是再開喀什噶爾,而海口通商及傳教之權,亦與各國一律。而且規定俄人得由恰克圖經庫倫、張家口進京。京城和恰克圖間的公文,得由台站行走。於是蒙古、新疆的門戶,亦洞開了。總而言之:自1838年林則徐被派到廣東查辦海口事件起,至1860年各國訂立《北京條約》為止,中國初期與外國交涉的問題,告一結束。其所涉及的,為:(一)西人得在海口通商,(二)赴內地通商、遊歷、傳教,(三)稅則,(四)審判,(五)沿海航行,(六)中、俄陸路通商,及(七)邊界等問題。 (呂思勉) 太平軍成敗及清之興衰關係 洪秀全舉事無成,既經官軍戡定,一切記述,自多醜詆。然改元易服,建號定都,用兵十餘省,據守百餘城,南北交爭,居然敵國,論者以為必有致此之道。於是求輯太平天國事實者甚夥。所得之遺文斷簡,乃無非淺陋之迷信,不足以自欺而偏欲以欺人。孩稚學語之文,拘忌舛改之字,無有足以達政治之理想,動民眾之觀聽者。則所謂馬上得之馬上治之,縱有戡亂之具,終無濟治之能者也。其戡亂之具,第一能軍,官書所載,反有可觀,但須省其醜詆之詞耳。其次以軍法部勒民事,頗與三代寓兵於農暗合,但未能於民事有所究心。民政非如軍政,一定製即可收效。至其頹敗,則李秀成被獲後之口供,頗有可采。 秀成亦籍粵西,與陳玉成皆為太平之後起用事者。咸豐三年,陷金陵,定為都,大封拜。時固未有秀成與玉成也。玉成有叔承,為金田起時舊目。玉成以幼故,未任戰事。至咸豐四年,向榮軍方駐攻金陵,太平諸將四出圖解圍,乃有玉成上犯武漢,秀成與其從弟侍賢犯江西福建之舉。是時玉成為十八指揮,秀成為二十指揮,蓋偏裨耳。六年,金陵內亂,楊秀清、韋昌輝相戕俱斃,蕭朝貴、馮雲山、洪大全俱早被擒殺,石達開又自離,秀成與玉成始用事,支柱太平軍事最勤且久。玉成尚前死於苗練,秀成則金陵破後,手絜幼主出城,而後就獲。蓋以馬與幼主,己則恃鄉民相憐,匿民家圖觀望,為蕭孚泗親兵王三清所搜得,此親兵旋為鄉民捉而殺之,投諸水以為秀成報怨。其能結人心如是。既入囚籠,次日又擒松王陳德風,見秀成猶長跪請安,其能服將士如是。國藩因此二事,不敢解京,訊得秀成親供四萬餘字,即以七月初六日斬之。當時隨摺奏報之親供,相傳已為國藩刪削,今真本尚在曾氏後人手,未肯問世。或其中有勸國藩勿忘種族之見,乘清之無能為,為漢族謀光復耶?聞親供原稿尚存之說甚確,今但能就已行世者節采,稍證太平軍自伐自亡之故。 咸豐九年十二月,玉成自江浦回援安慶,秀成獨屯浦口。時金陵困急,援兵皆不至,秀成以玉成兵最強,請加封王號寄閫外。秀全乃封玉成英王,賜八方黃金印,便宜行事。玉成雖專閫寄,然威信遠不如秀成,無遵調者。李世忠者,本天長捻首,名兆受,或作昭壽,上年以城降清,授以參將,屯近浦口,致書秀成,言:「君智謀勇功,何事不如玉成?今玉成已王,君尚為將,秀全憒憒可知。吾始反正,清帝優禮有加。君雄才,胡鬱郁久居人下?盍從我游。」太平朝內官兵部尚書莫仕葵,以勘軍至秀成營,書落其手,大驚,示秀成。秀成曰:「臣不事二君,猶女不更二夫。昭壽自為不義,乃欲陷人!」仕葵曰:「吾知公久矣。」乃代奏之。秀全命封江阻秀成兵,並遣其母妻出居北岸,止其南渡。仕葵曰:「如此則大事去矣。」偕蒙得恩、林紹璋、李春發入宮勸諫,曰:「昭壽為敵行間,奈何墮其計,自壞長城?京師一線之路,賴秀成障之。玉成總軍數月,不能調一軍,其效可睹矣。今宜優詔褒勉,以安其心。臣等願以百口保之。」秀全遽召秀成入,慰之曰:「卿忠義,誤信謠傳,朕之過也。卿宜釋懷,戮力王室。」即封為忠王榮千歲。太平自楊韋構殺,秀全以其兄弟仁發等主政,甥幼西王蕭有和尤所倚任,以一將畜秀成,不與聞大計。至是晉爵為王,以秀全任己漸專,不料其疑己也。浦口當金陵咽喉要地,迫於清軍,糧援又無措,南渡時見秀全問計,秀全語以事皆天父排定,奚煩計處,但與仁發等謀。留秀成助守金陵,秀成曰:「敵以長圍困我,當謀救困。俱死無益。」乃襲浙江以分江南大營力,是為明年春杭州失陷之第一次。秀成為解金陵圍計,棄杭州不守,而和春果奔命,以致敗死。九年之末,秀全更大封諸王。當秀全初定金陵都,一切文武之制,悉由秀清手定,規模甚盛。正殿為龍鳳殿,即朝堂。有議政議戰大事,鳴鐘擊鼓,秀全即升座,張紅,諸王,丞相兩旁分坐,依官職順列,諸將侍立於後。議畢,鳴鐘伐鼓退朝,是為第一尊嚴之所。第二則說教台,每日午,秀全御此,衣黃龍袍,冠紫金冕,垂三十六旒,後有二侍者,持長旗,上書天父、天兄、天王、太平天國。台式圓,高五丈,階百步。說教時,官民皆入聽,有意見亦可登座陳說。文從左上,武從右上,士民由前後路直上,立有一定之位。第三則軍政議事局,乃軍事調遣、糧餉器械總登所。秀全自為元帥,東王為副元帥,北王、翼王為左右前軍副元帥,六官左右副丞相為局中管理各科員,中分軍馬、軍糧、軍機、軍衣、軍帳、軍船、軍圖、軍俘、軍事諸科。又有糧餉轉運局、文書管理局、前鋒告急局、接濟局,皆屬軍政議事局內,以六官左右副丞相領之。其最尊者為軍機會商局長,以東王領之。遇有戰事,籌劃一切,東王中坐,諸王丞相天將左右坐立,各手地圖論形勢,然後出師。秀清在日所定所行如此。 秀清為秀全所圖,東、北兩王同盡,冀王繼東王領軍機會商局長。冀王脫離去,秀成領之。後東入蘇、杭,此局遂虛設。內訌以後,人心解體已久,秀全以不次超擢,冀安諸將心,自此幾無人不王,轉以王號攝行丞相、天將之職,各持一軍,勢不相下。可以調遣諸王者,秀成分擁東下之眾,其與金陵犄角者,僅玉成一人在諸將上,能呼召救急。故八年以前,太平軍攻守互用,八年以後,不過用攻以救守,遂至日危,以底於亡。十年閏三月,秀成、玉成既解金陵圍,聲勢大張。秀全之旁,只有親貴攬權嫉功,政事既不問,軍中有功亦不及獎敘,只教人認實天情,昇平自至。仁達、仁發嗾秀全下嚴詔飭秀成,限一月取蘇、常。秀成果取之,遂以蘇州為份地,不恆入朝矣。秀成踞蘇,改北街吳氏復園為王府。入城十有一日,而後出示安民。後蘇人習於秀成,盛稱秀成不嗜殺,蓋較之他被難區,尚為彼善於此。由蘇入漸,勢如破竹,而奉秀全命趣還江寧,令經營北路。秀成鑒林鳳祥、李開芳之失,未敢輕舉,而江西、湖北匪目具書來降,邀其上竄,自稱有眾十萬備調遣,秀成允之,留陳坤書守蘇州,自返江寧,請先赴上游,招集各股,再籌進止。秀全責其違令,秀成堅持不從,秀全亦無奈何,乃定取道皖南上犯江、鄂之計。方是時,秀成與江寧諸將領議曰:「曾國藩善用兵,非向、張比,將來再困天京必此人。若皖省能保,猶無慮。一旦有失,京城即受兵。應預謀多蓄糧為持久計。」秀全聞之,責秀成曰:「爾怕死!我天生真主,不待用兵而天下一統,何過慮!」秀成嘆息而出,因與蒙得恩、林紹章等議,勸自王侯以下,凡有一命於朝者,各量力出家財,廣購米谷儲公倉,設官督理之。侯闕乏時,平價出糶,如均輸故事,以為思患預防之計。洪仁發等相謂曰:「此亦一權利也。」說秀全用鹽引牙帖之法,分上中下三等販米,售帖即充樞府諸王祿秩,無須報解,稍提稅入公,大半充洪氏諸王私槖。商販無帖以粒米入城者,用私販論罪。洪氏諸王擅售帖利,上帖售價貴至數千金。及販至下關,驗帖官皆仁發輩鷹犬,百端挑剔,任意勒索,商漸裹足。而異姓王侯因成本加重,米價昂,不願多出資金,米糧反絕。秀成請廢洪氏帖,秀全以詰仁發,仁發謂「恐奸商借販米為名,私代清營傳遞消息。設非洪氏,誰能別其真偽。我兄弟輩苦心所以防奸,非罔利也」。秀全信之,置不問;秀成憤憤然去。及安慶圍急,玉成赴救不利,分兵竄鄂,以圖掣圍師。秀成嘆其誤,謂湘軍決不舍安慶,長江為官軍水師所獨擅,運道無梗,非後路所能牽掣,於昔時攻浙以誤和春往救,遂陷江南大營者,敵之堅脆不同。後玉成卒敗走死,秀成頓足嘆無為助矣。金陵食糧,昔時江南、北皆有產米之地,太平軍禁令嚴明,新得之土,民得耕種。江南米出蕪湖金柱關,江北米出和州裕溪谷,皆會於金陵。自湘軍逼攻,耕農已廢,沿江各隘復盡失,不待合圍,已足制其死命。軍令既弛,營塹草率,無復舊規。封王至九十餘人,各爭雄長,敗不相救。當時知無幸,獻城歸降者日多。至同治二年冬,蘇州已為清軍所復,秀成潛入江寧圍城中,勸秀全出走,圖再舉。秀全侈然高座曰:「我奉天父、天兄命,為天下萬國獨立真主,天兵眾多,何懼之有!」秀成又曰:「糧道已絕,餓死可立待。」秀全曰:「食天生甜露,自能救飢。」甜露,雜草也。秀全既戀巢,而諸王聞秀成謀回粵,後入黨之湘、皖等籍者皆沮之,遂坐而待亡。城未下,秀全先自盡。幼主有從亡之臣,遺臣亦多並命不悔。失國之狀,似尚較清末為優,則知清代之自域於種族之見,正自絕於華夏之邦也。 太平軍事以前,清廷遇任何戰役,皆不使漢人專閫寄。至燒煙一案,能卻敵者皆漢臣,辱國者皆旗籍,然必譴立功之漢臣,以袒旗員。西人固無意於戰,以利啖之即止,此固旗人所優為也。太平軍則與清無兩立之勢,不用漢臣,無可收拾,始猶欲以賽尚阿充數,後已知難而退,一委湘軍。間有能戰數旗員,皆附屬於曾、胡兩師之下。若塔齊布為曾文正所手拔,固不必言;都興阿用楚軍,始能自立;多隆阿與湘軍將領習處,得顯其戰績;舒保為胡文忠所識拔,皆以旗員從漢將之後,乃始有功。惟官文職位較高,胡文忠極籠絡之,使惟己之命是聽,方不掣肘。金陵既下,文正且推使奏捷領銜,極保向來清廷重滿輕漢故習,乃未幾為文正弟忠襄所劾而去。文正能容此庸劣,忠襄竟不能忍,而朝命亦竟聽之,尊漢卑滿,前所未有。是滿族氣數已盡之明驗也。乃事定之後,縱容旗人如故,保持旗習如故,無絲毫悔禍之心,清之亡所由不及旋踵。名為中興,實已反滿為漢,不悟則亡,其機決於此矣。 (孟森) 清朝的覆亡 自西力東侵,而中國人遭遇到曠古未有的變局。值曠古未有的變局,自必有非常的手段,然後足以應付之,此等手段,自非本來執掌政權的階級所有,然則新機從何處發生呢?其(一)起自中等階級,以舊有的文化為根柢的,是為戊戌維新。其(二)以流傳於下級社會中固有的革命思想為淵源,採取西洋文化,而建立成一種方案的,則為辛亥革命。戊戌變法,康有為是其原動力。康有為的學問,是承襲清代經學家金文之學的餘緒,而又融合佛學即宋、明理學而成的。(一)因為他能承受金文之學的「非常異義」,所以能和西洋的民主主義接近。(二)因為他能承受宋學家徹底改革的精神,所以他的論治,主於徹底改革,主張設治詳密,反對向來「治天下不如安天下,安天下不如與天下安」的苟簡放任政策。(三)主張以中堅階級為政治的重心,則士大夫本應該有以天下為己任的大志,有互相團結的精神。宋、明人的講學頗有此種風概,入清以來,內鑒於講學的流弊,外攝於異族的氵㸒威,此等風氣,久成過去了。康有為生當清代威力已衰,政令不復有力之時,到處都以講學為事。他的門下,亦確有一班英多磊落之才。所以康有為的學問及行為,可以說是中國舊文化的復活。他當甲午戰爭前,即已上書言事。到乙未之歲,中、日議和的時候,他又聯合入京會試的舉人,上書主張遷都續戰,因陳變法自強之計。書未得達,和議成後,他立強學會於北京,想聯合士大夫,共謀救國。會被封禁,其弟子梁啓超走上海,主持《時務報》旬刊,暢論變法自強之義。此報一出,風行海內,而變法維新,遂成為一時的輿論。康有為又上書兩次。德占膠州灣時,又入京陳救急之計。於是康有為共上書五次,只一次得達。德宗閱之,頗以為然。歲戊戌,即1898年,遂擢用有為等以謀變法。康有為的宗旨,在於大變和速變。大變所以謀全盤的改革,速變則所以應事機而振精神。他以為變法的阻力,都是由於有權力的大臣,欲固其祿位之私,於是勸德宗勿去舊衙門,但設新差使。他以為如此即可減少阻力。但阻礙變法的,固非盡出於保存祿位之私;即以保存祿位論,權已去,利亦終不可保,此固不足以安其心。何況德宗和孝欽後素有嫌隙,德宗又向來無權,於是有戊戌的政變。政變以後,德宗被幽,有為走海外,立保皇黨,以推翻孝欽後,扶德宗親政相號召。然無拳無勇,復何能為?而孝欽後以欲捕康、梁不得;欲廢德宗,又為公使所反對;遷怒及於外人。其後孝欽後立端郡王載漪之子溥儁為大阿哥,載漪因急欲其子正位。宗戚中亦有附和其事,冀立擁戴之功的。而極陳舊的,「只要中國人齊心,即可將外國人盡行逐去,回復到閉關時代之舊」的思想,尚未盡去。加以下層社會中人,身受教案切膚之痛,益以洋人之強惟在槍炮,而神力可以御槍炮之說,遂至釀成1900年間義和團之亂。親貴及頑固大臣,因欲加以利用,乃有縱容其在京、津間殺教士,焚教堂,拆鐵路,倒電杆,見新物則毀,見用洋貨的人則殺的怪劇。並偽造外人的要求條件,以恐嚇孝欽後,而迫其與各國同時宣戰。意欲於亂中取利,廢德宗而立溥儁。其結果,八國聯軍入京城,德宗及孝欽後走西安。1901年的合約,賠款至450兆。京城通至海口路上的炮台,盡行拆去。且許可各國於通路上駐兵。又劃定使館區域,許其自行治理、防守,權利之喪失既多,體面亦可謂喪失淨盡了。是時東南諸督撫,和上海各領事訂立互保之約,不奉北京的偽令。雖得將戰禍範圍縮小,然中央的命令,自此更不行於地方了。而黑龍江將軍又貿然與俄人啟釁,致東三省盡為俄人所占。各國與中國議和時,俄人說東山省系特別事件,不肯併入合約之中討論,幸保完整的土地,仍有不免於破碎之勢。庚子一役闖出的大禍如此。而孝欽後自迴鑾以後,排外變而為媚外;前此之力阻變革者,至此則變為貌行新政,以敷衍國民。宮廷之中,驕奢氵㸒佚,朝廷之上,昏庸泄沓如故。滿清政府至此,遂無可維持,而中國國民,乃不得不自起而謀政治的解決。 19世紀之末,瓜分之論,盛極一時。1899年,美國國務卿海約翰氏John Hay乃通牒英、俄、法、德、意、日六國,提出門戶開放主義。其內容為:(一)各國對於中國所獲得的利益範圍或租借地域,或他項既得權利,彼此不相干涉。(二)各國範圍內各港,對他國入港商品,都遵守中國現行海關稅率,課稅由中國徵收。(三)各國範圍內各港,對他國船舶所課入口稅,不得較其本國船舶為高。鐵路運費亦然。這無非要保全其在條約上既得的權利。即要保全條約上的權利,自然要聯帶而及於領土保全,因為領土設或變更,既成的條約,在該被變更的領土上,自然無效了。六國都覆牒承認。然在此時,俄國實為侵略者,逮東三省被占而均勢之局寢破。此時英國方有事於南非,無暇顧及東方,乃和德國訂約,申明門戶開放、領土保全之旨。各國都無異議。惟俄人主張其適用限於英、德的勢力範圍。英國力持反對。德國和東方關係究竟較淺,就承認俄國人的主張了。於是英國覺得在東方要和俄國相抗,非有更強力的外援不可,乃有1902年的英、日同盟。俄國亦聯合法國,發表宣言,說如因第三國的侵略或中國的擾亂,兩國利益受到侵害時,應當協力防衛。這時候,日本對於我國的東北的利害,自然最為關切,然尚未敢貿然與俄國開戰,乃有滿、韓交換之論。大體上,日本承認俄國在東三省的權利,而俄國人承認日本在韓國的權利。而俄國人此時甚驕,並此尚不肯承認,其結果,及有1904年的日、俄戰爭。俄國戰敗,在美國的朴資茅斯,訂立合約。俄人放棄在韓國的權利,割庫頁島北緯五十度以南之地與日。除租借地外,兩國在東三省的軍隊都撤退,將其地交還中國。在中國承認的條件下,將旅順、大連灣轉租與日,並將東省鐵路支線,自長春以下,讓給日本。清廷如何能不承認?乃和日本訂立《會議東三省事宜協約》,除承認《朴資茅斯條約》中有關中國的款項外,並在三省開放商埠多處。軍用的安奉鐵路,許日人改為商用鐵路。且許合資開採鴨綠江左岸材木。於是東北交涉的葛藤,紛紛繼起,侵略者的資格,在此而不在彼了。當日、俄戰爭時,英國乘機派兵入藏,達賴出奔。英人和班禪立約,開江孜、噶大克為商埠。非經英國許可,西藏的土地不得租、賣給外國人。鐵路、道路、電線、礦產不得許給外國或外國人。一切入款、銀錢、貨物,不得抵押給外國或外國人。一切事情,都不受外國干涉。亦不許外國派官駐紮和駐兵。中國得報大驚,然與英人交涉無效,不得已,乃於1906年,訂立《英藏續約》,承認《英藏條約》為附約,但聲明所謂外國或外國人者,不包括中國或中國人在內而止。在東北方面,中國擬借英款敷設新法鐵路,日人指為南滿鐵路的平行線。東省鐵路支線,俄人讓給日本的,日人改其名為南滿路。中國不得已作罷,但要求建造錦齊鐵路時,日不反對。中國因欲借英、美的款項,將錦齊鐵路延長至愛琿。日人又嗾使俄人出而反抗。於是美國人有滿洲鐵路中立的提議。其辦法:系由各國共同借款給中國,由中國將東三省鐵路贖回。在借款未還清前,由各國共同管理,禁止政治上、軍事上的使用。議既出,日、俄兩國均提出抗議。這時候,因英、美兩國欲伸張勢力於東北而無所成,其結果反促成日、俄的聯合。兩國因此訂立協約,聲明維持滿洲現狀,現狀被迫時,彼此互相商議。據說此約別有密約。俄國承認日本並韓,而日本承認俄國在蒙、新方面的行動。此約立於1910年。果然,日本於其年即並韓,而俄人對蒙、新方面,亦於其明年提出強硬的要求,且用哀的美敦書迫脅中國承認了。 外力的馮陵,實為清季國民最關心的事項。清朝對於疆土的侵削,權利的喪失,既皆熟視而無可如何,且有許多自作孽的事情,以引進外力的深入。國民對於清政府,遂更無希望,且覺難於容忍。在庚子以前,還希冀清朝變法圖強的,至庚子以後,則更無此念,激烈的主張革命,平和的也主張立憲,所要改革的,不是政務而是政體了。革命的領導者孫中山先生,是生於中國的南部,能承襲明季以來的民族革命思想,且能接受西方的民治主義的。他當1885年,即已決定顛覆清朝,創建民國。1892年在澳門立興中會。其後漫遊歐、美,複決定兼采民生主義,而三民主義,於是完成。自1892年以來,孫中山屢舉革命之幟。其時所利用的武力,主要的為會黨,次之則想運動防軍。然防軍思想多腐敗,會黨的思想和組織力亦嫌其不足用,是以屢舉而無成。自戊戌政變以後,新機大啟,中國人士赴外國留學者漸多,以地近費省之故,到日本去的尤夥。以對朝政的失望,革命、李憲之論,盛極一時。1905年,中山先生乃赴日本,將興中會改組為同盟會。革命團體至此,始有中流以上的人士參加。中山先生說:「我至此,才希望革命之事,可以及身見其有成。」中流以上的人士,直接行動的能力,雖似不如下層社會,然因其素居領導的地位,在宣傳方面的力量,卻和下層社會中人,相去不可以道里計,革命的思潮,不久就瀰漫全國了。素主保皇的康有為,在此時,則仍主張君主立憲。其弟子梁啓超,是歷年辦報,在言論界最有權威的,初主革命,後亦改從其師的主張,在所辦的《新民叢報》內,發揮其意見,和同盟會所出的《民報》,互相辯論,於是立憲、革命成為政治上的兩大潮流。因對於清朝的失望,即內外臣工中,亦有主張立憲的。日、俄戰爭而後,利用日以立憲而勝,俄以專制而敗為口實,其議論一時尤盛。清朝這時候,自己是並無主張的。於是於1906年下詔預備立憲。俟數年後,察看情形,以定實行的期限。人民仍不滿足。1908年,下詔定實行立憲之期為9年。這一年冬天,德宗和孝欽後相繼而死。德宗弟醇親王載灃之子溥儀立。年幼,載灃攝政,性甚昏庸。其弟載洵、載濤則恣意妄為。居政府首席的慶親王奕劻,則老耄而好賄,政局更形黑暗。人民屢請即行立憲,不許。1910年,號稱為國會預備的資政院,亦以為請,乃勉許縮短期限,於3年後設立國會。然以當時的政局,眼見得即使召集國會,亦無改善的希望,人民仍覺得灰心短氣。而又因鐵路國有問題,和人民大起衝突。此時的新軍,其知識已非舊時軍隊之比;其紀律和戰鬥力自亦運較會黨為強。因革命黨人的熱心運動,多有贊成革命的。1911年10月10日,即舊曆辛亥八月十九日,革命軍起事於武昌。清朝本無與立,在無事時,親貴雖欲專權,至危急時,仍不得不起用袁世凱。袁世凱亦非有誠意扶持清朝的,清人力盡勢窮,遂不得不於其明年即中華民國元年二月十二日退位。淪陷了268年的中華,至此光復;且將數千年來的君主專制政體,一舉而加以顛覆。自五口通商,我國民感覺時局的嚴重,奮起而圖改革,至此不過70年,而有如此的大成就,其成功,亦不可謂之不速了。 (呂思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