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史四十四講 · 第四編 岑仲勉、呂思勉、繆鳳林講隋唐五代史
隋唐五代史總論
唐朝的職官與選舉制度
府兵制的起源及其評價
盛唐之日落西山
中唐後理財之言論及方法
五代的興亡和契丹的侵入
隋唐五代史總論
論史者率以漢、唐並稱,其實非也,隋、唐、五代,與後漢至南北朝極相似,其於先漢,則了無似處,何以言之?
先漢雖危加四夷,然夷狄之人入居中國者絕鮮,後漢則南單于、烏丸、鮮卑、氐、羌,紛紛入居塞內或附塞之地,卒成五胡亂華之禍。而唐代亦然,沙陀入據中原,猶晉世之胡、羯也。蕃、渾、党項,紛紛西北,卒自立為西夏,猶晉世之氐、羌也。而契丹雄據東北,與北宋相終始,亦與晉、南北朝之拓跋魏極相似,一矣。漢有黃巾之起,而州郡據地自專,終裂而為三國,唐有黃巢之起,而長安之號令,不出國門,終裂而為五代十國,二矣。不特此也,漢世儒者,言井田,言限民名田,法家則欲行均輸,管鹽鐵,初猶相爭《鹽鐵論》賢良文學與御史大夫之爭是也。至新莽遂合為一田為王田,兼行五均、六管是也。功雖不成,其欲一匡天下,措斯民於衽席之安,其意則皎然也。而自魏、晉以來,人競趨於釋、老,絕不求矯正社會,而惟務抑厭其本性,以求與之相安。本性終不可誣也,則並斯世而厭棄之,而求歸於寂滅,為釋、老者雖力自辯白,然以常識論之,豈不昭昭如此耶?常人論事,固無深遠之識,亦鮮偏蔽而去實際太遠之病,順世外道之所由立也。夫舉一世而欲歸諸寂滅,是教社會以自殺也。教社會以自殺,終非社會所能聽從,故至唐而闢佛之論漸盛,至宋而攘斥佛、老之理學興焉。然宋儒之所主張者,則以古代社會之組織為天經地義,而強人以順從古代之倫紀而已;人心之不能無慊於古道,猶其不能無慊於今日之社會也。而宋儒於此,亦惟使人強抑其所欲求,以期削足而適覆,此與言佛,老者不求改革社會,而惟務抑厭人之本性者,又何以異?此又其若相反而實相類者也。世運豈真循環耶?非也。世無不變之事,亦無驟變之物,因緣相類者,其所成就,亦不得不相類,理也。然則自後漢至於南北朝,與夫隋、唐、五代之世,其因緣之相類者,又何在也?
人性莫非社會所陶甄,今世社會學家言:人類已往之社會,大變有四:曰原始共產社會,曰奴隸社會,曰封建社會,曰資本主義社會。原始共產之世,遐哉尚已,吾儕今日,僅得就古先哲人追懷慨慕之辭,想像其大略而已。我族肇基之地,蓋在江、河下游,故炎、黃交戰及堯、舜所都之涿鹿,實在彭城,《世本》。與今稱為馬來,古稱為越人者密邇。其爭鬥蓋甚烈?吾族俘彼之民,則以之為奴隸,故彼族斷髮文身之飾,在吾族則為髡、黥之刑,本族有大罪者,儕之異族。苗民之所以見稱為酷虐者以此。古所謂刑者,必以兵刃虧人體至於不可復屬,此其始皆用諸戰陣,施諸異族者也。苗民之作五刑,蓋以施諸異族者,及本族也。黃帝,《書》稱其清問下民,亦侯之門仁義存耳,其所恃以自養者,恐亦無以異於三苗也。此吾國之奴隸社會也。江、河下游,古多沮澤,水利饒而水患亦深,共工、鯀、禹,仍世以治水為務,共工與鯀皆蒙惡名,而禹獨擅美譽,非其治水之術,果有以大異於前人也。自夏以後,吾族蓋稍西遷,夏代都邑,皆在河、洛。西遷而水災澹焉,則以為神禹之功云爾。出沮澤之地,入蒼莽之區,不務力耕,惟求遠跡,則於所征服之民,但使輸稅賦而止,夏後氏之貢法是也。貢之名,乃取諸異部族者,與取諸本部族之稅賦大異,夏後氏之貢,實以稅而蒙貢名,蓋初施諸來服之異部族,後雖入居其部,征服者與所征服者,已合為一,而其法仍未變也。至此,則向恃奴隸之耕作以為養者,一變而衣食於農奴之租稅矣。此吾國之封建社會也。自夏至於西周,此局蓋未大變,故尚論者多以三代並稱焉。孔子稱殷因於夏,周因於殷,禮所損益可知,必有所據。禮即法,惟俗相類,故禮相類,惟社會之組織相類,故俗相類也。東周以降,種植、製造之技蓋日精,通工易事之風亦益盛,則斯民之生計漸舒,戶口日增,懇拓日廣,道途日辟,風尚日同,則可以興大師,則可以造利兵,則可以遠征,則可以久駐。所征服之國能供億也。吳入郢能久留者,以郢故都會也。生事之演進,無一非軍事、政事之先驅,而統一之業,與資本之昌駢進矣。然以吾國疆域之廣,水陸程途之修阻,風同道一,固非一蹴可幾,地方豪右及政府所命官吏之桀驁者,蓋罔不乘隙思逞,一旦中樞失馭,則紛然並起而圖割據矣,此州郡藩鎮之禍所由來也,瘠土之民,沃土之富厚而思攘奪之,勢也。吾國東南臨海,大軍不能飛越,西南則山嶺崎嶇,處其間者不能合大群,亦無由成為強寇,惟漠南北之地,既瘠苦足資鍛煉,又平夷有利驅馳,每為侵掠者所根據,而河、湟、青海之間,亦其次也。爭戰必資物力,瘠土之民,固非沃土之民之敵,漢、唐盛時,所以能威稜遠憺者以此,然自來操政治之權者,多荒氵㸒而無遠慮,睹異族之臣服,則苟利一時之休息,而不暇維萬世之安,而官吏、豪民,又利其可供賦役,恣虐使也如後漢至苦役降羌,晉世并州多以匈奴為佃客,且掠賣胡羯為奴婢是也。則使之入居塞內;而風塵有警,又驅其人以為兵;於是太阿倒持矣,此五胡及沙陀、契丹、党項之禍所由來也。孔子所謂大同,即古共產之世也,其和親康樂無論矣。封建之世,黷武之族,雖坐役殖產之民以自活,然其所誅求者,亦稅賦力役而已,於所征服之族社會固有之組織,未嘗加以破壞也。以力脅奪,所得究屬有限,而歷時稍久,且將受所征服之族之感化而漸進於文明,故封建之世,社會之規制,尚未至於大壞,猶之人體,雖有寄生之蟲,猶未至於甚病,故孔子稱為小康也。至資本主義既昌,則昔時之分職,悉成為獲利之彰,盡墮坏於無形之中,社會遂變而為無組織,而民之生其間者苦矣。東周以降,仁人志士,日怵目劌心,而思有以移易天下,蓋由於此。然斯時之社會,其體段則既大矣,其情狀則既隱曲而難明矣,而生其間者,利害又相齟齬而不可合,凡所措置,所收之效,悉出於豫期之外,而事變之來,又多不可捉摸,則安得不視社會為無可控制,不能以人力改造,其惟務抑壓一己,以求與之相安,亦固其所。故新室與東漢之間,實為古今一大界。魏、晉以後之釋、老,宋、明兩代之理學,實改造社會之義即湮,人類再求所以自處,而再敗績焉者也。此又其所以若相反而實相類也。讀隋、唐、五代之史者,其義當於此求之。
中國之史,非徒中國一國之史也,東方諸國之盛衰興替,蓋靡不苞焉,即世界大局之變動,亦皆息息相關,真知史事之因果者,必不以斯言為河漢也。此其故何哉?世界各民族,因其所處之境不同,而其開化遂有遲早之異,後起諸族,必資先進之族之牗啟,故先進之國之動息,恆為世界大波浪之源泉焉。先進之國,在東方為中國,在西方則在地中海四圍,此二文明者,與接為構,遂成今日之世界。其與接為構也,一由海而一由陸。泛海者自中國經印度洋以入波斯灣,遵陸者則由蒙古經西域以入東歐。泛海之道,賈客由之,雖物質文明,因之互相灌注,初無於國家民族之盛衰興替。遵陸之道,則東方之民族,自茲而西侵,西方之民族,亦自茲而東略,往往引起軒然大波焉。東西民族之動息,亦各有其時,月氏、匈奴,皆自東徂西者也,鐵勒、突厥、回紇、沙陀、黠戛斯,則自西徂東者也。黠戛斯雖滅回紇,而未能移居其他,西方東略之力,至斯而頓,而東方之遼、金、元、清繼起焉。遼之起,由其久居塞上,漸染中國之文明,金、元、清則中國之文明,先東北行而啟發句驪,更折西北行以啟發渤海,然後下啟金源,伏流再發為滿洲,餘波又衍及蒙古者也。其波瀾亦可謂壯闊矣。五胡亂華之後,隋、唐旋即盛強,而沙陀入據之後,則中國一阨於契丹,再阨於女真,三阨於蒙古,四阨於滿洲,為北族所弱者幾千年,則以鐵勒、突厥等,皆自西來,至東方而其力已衰,而遼、金、元、清則故東方之族類也。東西民族動息之交替,實在唐世,讀隋、唐、五代史者,於此義亦不可不知。
(呂思勉)
唐朝的職官與選舉制度
自余與後世關係較巨者,曰職官制與選舉制。自魏晉以來,以尚書令、中書令、侍中諸職分理國家政務。後周建六官之職,隋文踐極,復廢周官,還依漢魏。煬帝大業中,行新令,遂以尚書、門下、內史三省為中央政府最高機關。唐亦因之惟改內史省復為中書省,然其設官之意義有與魏晉迥不相侔者,魏晉之世,尚書令等不過帝皇之私屬,唐則侍中中書令暨尚書左右僕射等,皆是「真宰相」。「其餘以他官參掌者,但加同中書門下三品,及平章事,知政事,參知機務,參與政事,及平章軍國重事之名者,並為宰相。」與漢之丞相及行丞相事者同其職權是也,考唐制,「中書省其長為中書令,下有侍郎舍人等,以獻納制冊,敷揚宣勞,」取旨議決機關也。「門下省其長為侍中,下有侍郎,給事中等,以侍從獻替,規駁非宜,」審覆監督機關也。「尚書者其長初為尚書令,後為左右二僕射,下設左右丞,以統會眾務,舉持繩目,」奉行執行機關也。此外尚有秘書省以監錄圖書,殿中省以供修膳服,內侍省以承旨奉引,御史台以肅清庶僚,九寺五監以分理群司,六軍十六衛以嚴其禁御,及東宮諸府以俾乂儲宮,牧守督護以分臨畿服,詳見《通典》卷十九至三十四,《職官典》一至十六。凡軍國大事,中書舍人各書所見,謂之五花判事中書侍郎中書令省審之。敕旨既下,皆先經門下省,由給事中侍郎侍中等審署,事或不便與旨有違失,並得駁正封還。而尚書省奉行政令,分立吏、戶、禮、兵、刑、工六部,六部本於隋,迄清末始改,部有尚書,侍郎,郎中,員外郎等,亦沿用至清季舉天下之事畢隸焉。
觀開元中所修《六典》,設官分職,備極詳密,弘綱巨旨,粲然明備,實足與周官頡頏。就其總者言之,如官司之奏報,文牘之施行,皆有定式,吾人今日尚遠遜其完密焉。然自太宗時「大省內官,凡文武定員六百四十有二而已」。高宗武后世,仕進之門日廣,擢拜多不以次,人皆棄農、桑、工、商而身趨之。《通典》所載「內外文武官員凡萬八千八百五,內二、六二〇,外一六、一八五」諸色胥吏,「總三十四萬九千八百六十三,內三五、一七七,外三一四、六八六。都計三十六萬八千六百六十八人。」「當開元天寶之中,四方無虞,百姓全實,大凡編戶九百餘萬,吏員雖眾,經用雖繁,人有力余,帑藏豐溢,縱或枉費,不足為憂。」安史亂後,黎庶凋瘵,出租賦者銳減,而食租賦者額則依舊,俸復倍增。且方鎮外叛,宦官內橫,朝廷百司,多不能舉其職。冗官厚祿,遂為大病。朝廷以府庫無蓄積,不足以供賞貴,復專以官爵賞功,名器亦由是而日濫焉。隋鑒九品中正制之弊,改薦舉為考試,文帝始建秀才科,煬帝更建進士科,以策問及詩賦取士,至唐而科舉之制益備。「大要有三:由學館者曰生徒,由州縣者曰鄉貢,皆升於有司而進退之。其科之目,有秀才、有明經、有進士、有俊士、有明法、有明字、有明算、有一史、有三史、有開元禮、有道舉、有童子。而明經之別,有五經、有三經、有二經、有學究一經、有三禮、有三傳、有史科,此歲舉之常選也。其天子自詔者,曰制舉。所以待非常之才焉。」著於令者大略如此,而有司選士之法,則因時損益不同。初以秀才科為最高,「貞觀中,有舉而不第者,坐其州長,由是廢絕,自是士族所趨向.唯明經、進士二科而已。」明經先試帖文,以所習經掩其兩端,中間開唯一行,裁紙為帖,後試經義及對策。進士則試帖文對策外,兼試詩賦,故難易迥殊。因帖經僅資記誦,對策多可抄襲,詩賦則非可強為,其進士大抵得第者百一二,明經倍之,得第者十一二。
開元以後,四海晏清,士恥不以文章達,故進士為尤貴,終唐之世,「得人亦最為盛,歲貢常不減八九百人。縉紳雖位極人臣,而不由進士者終不為美」。九品中正之弊致成貴族政治,矯之以科舉,而後貢選考試機會均等,不特泯貴族平民之階級,庶民之優秀者,亦得與貴族均享政權。是即《禮運》所謂「選賢與能,天下為公」也。然自科舉側重文辭,「進士以聲韻為學,多昧古今,明經以帖誦為功,罕窮旨趣」。故當開元盛世,杜佑已有「選賢授任,多在藝文,才與職乖,法因事弊,隳循名責實之義,闕考言詢事之道。崇佚之所至,美價之所歸,不無輕薄之曹,浮筆之伍,習程典,親簿領,謂之淺俗,務根本,去枝葉,目以迂闊。風流相尚,奔競相趨,職事委於郡胥,貨賄行於公府」之嘆。尚浮華而不務實際,遂為唐以下士子之通病矣。又自魏晉以來,多沿漢制設立國學,而唐制最備。自「國子」、「太學」、「四門」外,復有「律學」、「書學」、「算學」,其學生以階級定之,皆隸於國子監。其地方亦各有學校,設博士助教等教之,當太宗世,學風最盛,增築學舍至千二百區,學生多至八千餘人。為漢後未有之盛事。高宗龍朔中,東都亦置國子監。於時場籍率先兩監而後鄉貢,諸以文儒亨達,鮮不由兩監者。天寶中,且嘗令舉人專由國學及郡縣學。越二載,又復鄉貢,蓋唐制學校亦科舉之一法,固與漢以國學為講學地者異也。然自天寶後,學校遂衰,生徒流散,不逮盛時什一。且或「墮窳敗業而利口舌」,或「崇飾惡言而肆斗訟」,或「凌傲長上而誶罵有司」,學風之壞,亦頗為時人所譏焉。
(繆鳳林)
府兵制的起源及其評價
一、起源
府兵這名詞,在舊日史學界中,是常掛齒頰的,是得人羨慕的;而其制度怎樣,大致來說,卻是曖昧的。這種現象,我國歷史上的重要問題,屢屢會碰著,府兵問題尤其突出。「府」字古人多作「財物所聚」和「官吏所居」解,像西漢的材官、羽林或南軍、北軍,三國的部曲等以前的兵制,沒有以「府」為名的。府兵的起源一般人上推至西魏,然而我們要問,這種制度是不是西魏自創的呢?當西魏大統初年公元535—542年,宇文泰正在竭力抵抗東魏高歡的進攻,連年戰爭不息,要說在風雨飄搖之際,從容地來創立一種新兵制,似為時勢所不許。直至近年,陳寅恪才揭出它是鮮卑兵制;宇文泰於522年北魏正光三年頃,已做了軍官,北魏兵制應該是他所素知的,說府兵的組織方法由鮮卑族傳下,是有相當的理由的。
代表鮮卑族的拓跋王朝,入主中國僅150年公元386—533年,我們既然說府兵是鮮卑兵制,《魏書》裡面總應該有多少事實可資證明。《魏書》卷五八《楊椿傳》說:「自太祖即道武帝平中山公元397年,多置軍府,以相威振,凡有八軍,軍各配兵五千,食祿主帥,軍各46人。自中原稍定,八軍之兵,漸割南戍,一軍兵才千人。」可見拓跋朝初期早有「軍府」的名稱。又《北齊書》卷二三記正光四年公元523年魏蘭根跟隨李崇往討蠕蠕又作「茹茹」,曾對崇說:「緣邊諸鎮,控攝長遠,昔時初置,地廣人稀,或徵發中原強宗子弟,或國之肺腑,寄以爪牙。中年以來,有司乖實,號曰府戶,役同廝養,官婚班齒,致失清流,而本宗舊類,各各榮顯,顧瞻彼此,理當憤怨。更張琴瑟,今也其時,……宜改鎮立州,分置郡縣,凡是府戶,悉免為民,入仕次敘,一準其舊,文武兼用,威恩並施,此計若行,國家庶無北顧之慮矣。」
「府兵」的名稱,應由「府戶」所引生。又正光五年公元524年八月北魏孝明帝解放軍人為民的詔書說:「世祖太武皇帝公元424—451年……躬率六師,掃清逋穢,諸州鎮城人本充牙爪,服勤征旅。……逮顯祖獻文皇帝公元466—470年自北被南,淮海思乂,便差割疆族,分衛方鎮。高祖孝文皇帝公元471—499年……選良家酋帥,增戍朔垂。……先帝宣武帝,公元500—515年以其誠效既亮,方加酬錫,會宛、郢馳烽,……兵連積歲,茲恩仍寢,用迄於今,怨叛之興,頗由於此。朕孝明帝……追述前恩,敷諸後施,諸州鎮軍貫之非犯配者悉免為民,鎮改為州,依舊立稱。此等世習干戈,率多勁勇,……」可見至北魏末葉,已軍為軍籍,民為民籍,並不像後人所說的「兵民合一」或「兵農合一」。不然的話,魏蘭根又何須請求「凡是府戶,悉免為民」,事情是明白不過的。原來「兵農合一」的含義,就是說,當兵的一離開隊伍,便馬上回去種田,若遇徵召,即放下農具來作戰;遊牧部落只是「兵牧合一」,並不是「兵農合一」,農業技術比畜牧複雜得多,鮮卑人剛開始漢化,種植事物是不大懂的。他們受了分田,其中總有些給人佃耕而過著等於漢族地主的生活。倘若不然,出征的人的家裡沒有勞動力,他們又怎樣耕作呢?正始元年公元504年九月詔:「緣淮南北所在鎮戍,皆令及秋播麥,春種粟稻,隨其土宜,水陸兼用,必使地無遺利,兵無餘力」,或拿來作為北魏兵農合一的憑證。我們試看《魏書》卷七九《范紹傳》,說魏人克復義陽那一年按即正始元年的冬天,朝廷準備南伐,「發河北數州田兵二萬五千人,通緣淮戍兵合五萬餘人,廣開屯田」,派范紹為西道六州屯田大使,便知道那些是屯兵田兵,故要他們秋種麥,春種粟稻,並不是一般的兵都這樣。再觀皇始時代的鎮兵「不廢仕宦」引見下文,更哪能說是「兵農合一」?
正光五年的詔書雖然頒下,卻未實行,因為各鎮起義的火焰已普遍地燃燒起來了。同時,廣陽王淵唐人諱「淵」,改作「深」也上表說:「昔皇始公元396—397年以移防為重,盛簡親賢,擁麾作鎮,配以高門子弟,以死防遏,不但不廢仕宦,至乃偏得復除,當時人物,忻慕為之。及太和在歷,僕射李沖當官任事,涼州土人,悉免廝役,豐沛舊門,仍防邊戍,自非得罪當世,莫肯與之為伍,征鎮驅使,但為虞候、白直,一生推遷,不過軍主。然其往世房分留居京者得上品通官,在鎮者便為清途所隔,……多復逃胡鄉。」拿元淵這個表章,與前引魏蘭根之言以及同時的紹書相比讀,對於釀成鎮兵憤怨的經過,越為明白。
再綜合前四段引文,加以分析,我們可約略曉得,北魏這些兵初時都從世族「強宗」或重臣「國之肺腑」的子弟「高門子弟」挑選而來,換句話說,並不是普遍徵兵。當選之後,遇著機會,仍可以照舊「入仕次敘,一準其舊」充任官吏「不廢仕宦」,無分文武「文武兼用」,還可免除賦役「偏得復除」。不過這些軍人的子孫,卻要繼承著父兄擔負服兵役的義務「世習干戈」,由此可見,北魏是採用世兵制的。兵役雖是世襲,但其身份與不當兵的平民並無區別,即是軍和民享受平等待遇,所以世家子弟都樂於當兵。到了中葉太和以後,因為受漢族重文輕武的思想影響李沖任事,當兵的漸被官吏蔑視,待遇不復平等,把他們的戶口拆分出來,特號為「府戶」,致有軍籍、民籍之別;因之,當兵的就跟奴隸一樣「役同廝養」,無復有進身仕途的希望「不過軍主」,身份降低了「莫肯與之為伍」,「清流」不肯與他拉朋友、聊婚姻了「官婚班齒,致失清流」。反觀舊日不當兵的同族又怎樣呢?他們依然可以作官「往世房分留居京者得上品通官」,沒有丟失他們的身份,在相形見絀之下,不禁又怨又憤,越積越深,卒釀成北魏末年一場很劇烈的階級戰爭,即北邊六鎮之亂,拓跋氏便跟著亡國。
北魏在邊防要地置鎮,鎮之下地位較次的叫做「戍」。北方各族兵衛制度,大概酋長身旁雖設置常川保衛軍,但取輪班的辦法,不上班的駐在各人的牧地,他們有著馬匹,平時又習於騎術,即遇意外徵調,數百里之外也很容易集中起來。其後往漢族土著地方遷移,環境便大大變易,田疇交錯,不容許戎馬任意馳騁,集中就發生許多困難,北邊要防禦蠕蠕部落等來侵,南邊又要防南朝的武裝入境,南北的沿邊不能不設固定的鎮戍以資防禦了。楊椿所稱「漸割南戍」,系指獻文時分出北方一部分邊兵往南方戍守「差割疆族,分衞方鎮」,以致兵力單薄,失去鎮壓的力量。魏蘭根親眼見到階級鬥爭勢將爆發,為思患預防之計,要掃除軍民的隔閡;果然同年之內,沃野鎮人便豎起義旗,一發而不可復止。
由這,知「鎮」是軍隊駐紮的地點,「府」是軍隊徵發的來源,兩者是不能混同的。
有人見北魏史里自道武帝至末世,常有禁兵亦稱禁旅、義兵亦稱義軍、義眾等名稱,以為世兵之外,還有別種兵制。我們須知西魏府兵一面擔任禁衛,另一面又擔任作戰,其制度應上承北魏。北魏從太和時由代遷到洛陽的兵士都充當羽林虎賁;又孝明帝初任城王澄奏,「羽林虎賁,邊方有事,暫可赴戰」,可以推知禁兵也是應用世兵制的。其次,「世兵」這個名詞是表示著他們怎樣組織,「禁兵」是表示著他們接受什麼任務,兩者的範疇不同,我們哪能說禁兵不是世兵制度呢?另一方面更要注意到我們只承認府兵的初制起源於鮮卑,「府兵」的名稱在北魏時代還沒有成立。至於義兵與農民起義軍的「義師」同屬於臨時集結的,所不同的前者是擁護封建統治的組織,後者是反抗封建統治的組織,所以並不是經常的兵制。
二、評價
(一)府兵制的性質
要確定府兵這一制度不適合於我國封建社會,必先明了它的性質,以前研究者因沒有通過深入分析,致發生多少誤會:
第一,府兵不是普遍徵兵制而是略加變通的世兵制,認府兵為普遍徵兵制,據我所見,較早者有羅識武。其後則何茲全說:「直到隋代統一南北,才又為普遍的徵兵所代替。按唐的府兵由隋朝傳下,那末,他是認唐府兵為普遍徵兵了。但果如其說,各道的折衝府數斷不會相差太遠,為什麼關內的竟至五六十倍於嶺南、江南呢?另一方面,何氏又說「永嘉以後公元三一二年以後的北方諸王朝及北魏、周、齊亦有世兵制」,然而隋制無疑承襲北周,應不能同時為普遍徵兵又為世兵的;何況北魏中期已把當兵的別開為府戶,西魏最初所揀,限於「六戶中等以上」,甚至唐代,也有衛士揀充「取六品以下子孫及白丁無職役者」,「元從軍老及缺,必取其家子弟鄉親代之」等限制,尤其有「軍府州」和「非軍府州」的區別,有點像清代的八旗,普遍徵兵何須要這樣規定呢?
有人既誤會「六戶中等以上」為六等以上戶,因而聯繫到龍朔三年「衛士八等以下」的制定,認為「此制與其初期僅籍六等以上豪戶者不同,即此制已推廣普及於設置軍府地域內全部人民之確證也」。「八等」下中指戶籍等第,「六戶中等以上」指六鎮戶第六等中下以上,府兵之家,既不免徵徭,自然有九等之別,怎樣見得府兵制普及於軍府地域內之全部人民?如果說從前只限於「中下」以上,為什麼這時卻有「下中」以下的戶出現?那又須知戶等非固定不變的,從前家道殷實,隔了些時變而家道中落,是很平常的事;由此又可證實府兵是世兵制,故有由中下戶墮落到下中戶的現象。王夫之說:「唐之府兵,世著於伍,垂及百年違其材質,強使即戎。」他的觀察是正確的。
第二,府兵不是「兵農合一」或「兵民合一」。自《鄴侯家傳》有「郡守農隙教試閱」的話,《新唐書·兵志》更坐實其「居無事時耕於野」,遂造成兵農合一的長期誤解。不錯,漠北各族本來是兵牧合一的,無事則返回牧地,照料牛羊,有事則千里之間,瞬息可以集中作戰,但入居中原後由牧而農,情形可就不同了。西魏下番之後「教旗習戰」,哪能分身兼顧農務呢?北周以「侍官」為稱,略似清代的侍衛,唐代的授勳很濫,更可多得一分勛田,他們回到鄉間去恐怕總以紳士自居,故能夠僱人代替,雖然分有田,未必都個人自耕。唐制又名言揀自六品以下子孫,更屬於士族階級了。太宗時簡點使封德彝等想把中男十八歲以上的簡點入軍,魏徵說,若中男以上盡點入軍,「租賦雜徭將何取給?」陳寅恪以為從租賦一句話來推測,「則當日人民未充衛士時亦須擔負租賦雜徭之義務,是一人之身兼充兵務農之二業也,豈非唐代府兵制兵農合一之明證乎?」按唐代無論士農工商都可受田,既享受田的權利,自然應盡納租賦的義務,點府兵之家不見得定是農家,尤其納租賦之家更不儘是農家,拿未充府兵時須納租賦的條件來斷定兵農合一,恐說不過去吧。
北齊令男子「率以十八受田輸租調,二十充兵,六十免力役,六十六退田免租調」。陳傳良指此為府兵法之始基。按「兵」字那時可作「民丁」解,「力役」又與「軍人」異,這條命令屬於地方上田賦性質,而北齊的軍人戶口,歸軍將管轄,地方官無權過問的至十州之多,他們都是免去租賦的,則上項命令怎見得與府兵相關呢?
或又說「兵民合一」,同樣脫離事實。唐律「諸征人冒名相代者徒二年……若部內有冒名相代者里正笞五十,一人加一等」。按不是衛士而臨時募充的叫做「征人」;又「其在軍冒名者隊正同里正」,所謂「在軍冒名」,指衛士以上。換句話說,民征人有罪罰在里正,府兵衛士有罪罰在隊正,顯是軍、民分治之確證,哪能認為兵民合一?還有衛士的名簿,只由本折衝府掌握,不歸州縣地方管理,更顯而易見,兵民是分治的了。
唯其是這樣,唐代各道軍府數目之多少懸殊,同一道內的軍府分布之疏密互異,才能得到合理的解答。
第三,府兵兼負宿衛和出征兩項任務。谷霽光說:「當日隋、唐軍備中——至少府兵一項——最重宿衛一點。」試看隋、唐府兵分隸於十二衛將軍,再上溯西魏的初制,「十五日上則門欄陛戟,警晝巡夜」,可見府兵之職務,自始至終,沒有大改變。
第四,府兵最突出的缺點是自備物資。像朱禮所說:「皆自食其力,不賦於民。……田制既壞,府兵亦廢,而唐常有養兵之困。」系只看見小利的一面而沒見到大害那一面。北族戰爭時准其軍隊掠奪,俘虜又得配給,自備不是難事。我國很早就有隊伍嚴肅、秋毫無犯的認識,如果要軍人們出資備戰,豈不是一個大大的矛盾嗎?
由於以上分析,便明白府兵制是遊牧社會的落後組織,我們早進入封建社會,拓跋族及其繼承者卻把那種制度再施行於中國,拉向後走,維持了二三百年已嫌太久,如何再能繼續下去呢?王夫之以為「府兵者猶之乎無兵也」,確一語破的。朱禮曾說:「凡天下之物,極於成者必壞,而萌於始者必極於成而後已,猶言人之生也,稚而壯,壯而衰,衰而老,老而亡,此其常也。府兵當壯而鎮兵尚稚,府兵已亡而鎮兵方壯,其成其壞,自不相侔,而相為消長者亦其勢之必至也。」尚能抉出府兵已達到衰亡的理由。
(二)府兵制的利弊
關於府兵制的利弊,論者大不乏之人,但因對府兵的性質認識不甚清楚,立言往往無當於事實,故屬於此一類的論議,這裡不擬多辨,只條列其出發點尚不大錯者數端:
「論制度的好壞,或制度的利弊,須視當日政情而定。」這是我們論古史所應有的認識,我們不能把歷史向前拉的。府兵之利,據一般說:
一、居重馭輕。可是有人既強調這一條,同時又引唐中宗後韋氏臨朝稱制,召折衝兵萬人分屯京城,由韋氏子侄統領,「總兵的仍又利用易於集中的軍隊,以行其是」。那末,主要還是能不能夠連用的人事問題,不在乎居內或居外。
二、將帥無握兵之權,可免私兵之禍。然而募兵、邊兵等也可以易帥,這不一定是府兵特有之利。
三、簡點丁壯,須驗材力。這是一方面的看法。但又有人以為「少壯不齊,難成勁旅」,其實這種利弊,完全靠人事調節,非府兵制本身的特點。
關於它的弊害,又有如下的論據:
一、遠近分番之太過紛擾。章氏說:「唐以遠近分番,皆以一月,恐太紛擾。……又唐在二千里外者亦不免,此法所以壞也。」朱禮的見解略同。這不能不算是制度本身的缺點。
二、府多的地帶,雖互助仍難供辦。這是府兵制最突出的弊害。
三、引著君主走上黷武的途徑。有人舉隋煬帝增置軍府掃地為兵為例。按煬帝唯大事招募,故至於掃地為兵,君主之酷好戰爭,無論在任何兵制下都有之,不能專歸咎於府兵的。
(三)總結
府兵制是適應於遊牧社會的兵制。生長在漠北的落後部族,習於騎術,來去較易,他們本無禁兵、邊兵之別,無事時可以屯聚在一起,有事時可以散而之四方。他們的策略是因敵為糧。用不著輜重、餉需的後繼,不前進,不力戰,就會餓死,戰勝就可分享到戰利品。燕鳳說:「軍無輜重樵爨之苦,輕行速捷,因敵取資:此南方之所以疲弊,而北方之所以常勝也。」可是在經濟高度發展的封建社會裡,情況不一樣,其有利因素勢難繼續保持,制度亦必然不能持久施行。此外,它不適合於封建社會的還有如下幾點:
一、府兵揀取的原則是先富後貧,富人多嬌生慣養,不知作戰為何事,即使他們願意入軍,也必演成不能授甲的現象。要靠他們禦敵衛國,是多麼危險的事!
二、如果取的是貧羸的,沒有鄉鄰互助,妻子無以資生,自不能安心上番,最後只有逃亡。兵疲餉絀而期望戰勝,與取自富豪子弟者同一樣危險。
三、經濟越發展則分工越細密,隨著潮流影響,相信有府兵名籍的已多轉入工、商兩途,定期番上,必非所願。魏徵《十漸疏》說「正兵之輩,上番多別驅使」,貞觀十三年已有此弊,則借作僮僕非始自武后,初唐早肇崩潰之基。
四、國家機構未確立,自然無法擔負巨額支出——尤其是軍費之支出,資斧自備實即氏族社會末期一種變相的賦稅。封建社會則不然,國家已建設徵收的機構,人民也大致按比例而繳納賦稅,府兵之優免租庸調,無非等於當兵的雇值因為不當兵的也同樣受田。隨著時勢而變通,國家固寧願略增一點支出,取得統籌兼顧之較妥善的途徑,使軍備達於鞏固地位,一方面可減少貧弱逃亡,免至財政紊亂;另一方面又可使富豪安帖,不至發生抵抗。就統治階級來說,改世兵為雇兵是有利的。
總之,府兵之廢除,系隨社會經濟的發展而必然產生的結果,主要是經濟對兵制的影響。雖然兵制改變後也可對經濟發生其作用,但如果認為:「府兵破壞,整個的社會經濟也同時發生動搖,……至少是社會經濟崩潰的一個象徵。」則恰得其反。府兵崩潰的過程,如第七章所揭,應包括武后之開元初葉一個時期,正是唐代經濟最繁榮上升的時期。我們無須多辨,只拿當年歷史來一比,便知道正由於經濟繁榮,才促使府兵崩潰,絕非府兵廢除象徵著經濟崩潰了。
論道我國曆朝兵制,府兵最為一般人所共知,然而在開元時史冊已不甚詳,因而後世就發生許多誤會。對於它的起源,或以為本自鮮卑而未提佐證,或以為同於南朝而理由不充。試求其實,無疑是遊牧社會的落後兵制,它與均田相依為命,沒有授田,不可能強迫軍士自備資斧和武器。時至隋唐,國內經濟日益發展,兼併之風,不可復抑,均田制崩潰,府兵制也自然而然地跟著崩潰。
中唐的人不曉得這個道理,好像空想唐虞三代一樣,只覺得府兵廢除後僅三十年便發生安祿山之亂,就把前者看作是後者之因,眾口一辭,幾成定論。其實安祿山是在李唐軍政不修的情況下發動變亂的,府兵即使尚存,也無能為力。
府兵制是略為變通的世兵制,不是兵民合一,也不是兵農合一。它兼負禁衛和征行兩種職務,有點跟東西周和後來契丹、蒙古的軍制相像。拓跋氏把它和均田制一起帶入中原,仗著統治的勢力,才推行了許久,實際上它與我國的封建社會是並不適應的。
(岑仲勉)
盛唐之日落西山
唐朝對外的威力,以高宗時為極盛,然其衰機亦肇於是時。高宗的性質是失之於柔懦的。他即位之初,還能遵守太宗的成規,所以永徽之政,史稱其比美貞觀。公元655年,高宗惑於才人武氏,廢皇后王氏而立之。武后本有政治上的才能,高宗又因風眩之故,委任於她,政權遂漸入其手。高句麗、百濟及西突厥雖於此時平定,而吐蕃漸強。吐谷渾為其所破,西域四鎮亦被其攻陷,唐朝的外患,於是開始。683年,高宗崩,子中宗立。明年,即為武后所廢,徙之房州今湖北竹山縣。立其弟豫王旦即後來的睿宗。690年,又廢之,改國號為周,自稱則天皇帝。後以宰相狄仁傑之言,召回中宗,立為太子。705年,宰相張柬之等乘武后臥病,結宿衛將,奉中宗復位。自武后廢中宗執掌政權至此,凡22年,若並其為皇后時計之,則達55年之久。武后雖有才能,可是宅心不正。她是一種只計維持自己的權勢地位而不顧大局的政治家。當其握有政權之時,濫用祿位,以收買人心;又任用酷吏,嚴刑峻法,以威嚇異己的人,而防其反動;驕奢氵㸒佚的事情,更不知凡幾;以致政治大亂。突厥餘眾復強。其默啜可汗公然雄據漠南北,和中國對抗。甚至大舉入河北,殘數十州縣。契丹酋長李盡忠亦一度入犯河北,中國不能討,幸其為默啜所襲殺,亂乃定。因契丹的反叛,居於營州的靺鞨營州,為熱河朝陽縣,為唐時管理東北異族的機關。就逃到東北,建立了一個渤海國。此為滿族開化之始,中國對東北的聲威,卻因此失墜了。設在今朝鮮平壤地方的安東都護府,後亦因此不能維持,而移於遼東。髙句麗、百濟舊地,遂全入新羅之手。西南方面,西域四鎮,雖經恢復,青海方面對吐蕃的戰事,卻屢次失利。中宗是個昏庸之主,他在房州,雖備嘗艱苦,復位之後,卻毫無覺悟,並不能剷除武后時的惡勢力。皇后韋氏專權,和武后的侄兒子武三思私通,武氏因此復盛。張柬之等反遭貶謫而死。韋後的女兒安樂公主,中宗的婕妤上官婉兒,亦都干亂政治。政界情形的混濁,更甚於武后之時。710年,中宗為韋後所弒。相王旦之子臨淄王隆基定亂而立相王,是為睿宗。立隆基為太子。武后的女兒太平公主仍干政,憚太子英明,要想搖動他。幸而未能有成,太平公主被謫,睿宗亦傳位於太子,是為玄宗。玄宗用姚崇為相,廓清從武后以來的積弊。又用宋璟及張九齡,亦都稱為能持正。自713至741年,史家稱為開元之治。末年,突厥復衰亂,744年,乘機滅之;連年和吐蕃苦戰,把中宗時所失的河西九曲之地亦收復;國威似乎復振。然自武后已來,荒氵㸒奢侈之習,漸染已深。玄宗初年,雖能在政治上略加整頓,實亦墮入其中而不能自拔。中歲以後,遂漸即怠荒。寵愛楊貴妃,把政事都交給一個奸佞的李林甫。李林甫死後,又用一個善於夤緣的楊國忠。天寶之亂,就無可遏止了。一個團體,積弊深的,往往無可挽回,這大約是歷時已久的皇室必要被推翻的一個原因罷?
唐朝的盛衰,以安、史之亂為關鍵。安、史之亂,皇室的腐敗只是一個誘因,其根源是別有所在的。(一)唐朝的武功從表面看,雖和漢朝相等,其聲威所至,或且超過漢朝,但此乃世運進步使然,以經營域外的實力論,唐朝實非漢朝之比。漢武帝時,攻擊匈奴,前後凡數十次;以至征伐大宛,救護烏孫,都是仗自己的實力去摧破強敵。唐朝的征服突厥、薛延陀等則多因利乘便,且對外多用蕃兵。玄宗時,府兵制度業已廢壞,而吐蕃、突厥都強,契丹勢亦漸盛。欲圖控制,守御,都不得不加重邊兵,所謂藩鎮,遂興起於此時,天下勢成偏重。(二)胡字本是匈奴的專稱,後漸移於一切北族。再後,又因文化的異同易泯,種族的外觀難改,遂移為西域白種人的專稱。詳見拙著《胡考》,在《燕石札記》中,商務印書館本。西域人的文明程度,遠較北族為高。他們和中國,沒有直接的政治關係,所以不受注意。然雖無直接的政治關係,間接的政治關係卻是有的,而旦其作用頗大。從來北族的盛衰,往往和西胡有關涉。冉閔大誅胡、羯時,史稱髙鼻多須,頗有濫死,可見此時之胡,已非盡匈奴人。拓跋魏占據北方後,有一個蓋吳,起而與之相抗,一時聲勢很盛,蓋吳實在是個胡人。事在公元446年,即宋文帝元嘉二十三年,魏太武帝太平真君七年。見《魏書·本紀》和《宋書·索虜傳》。唐玄宗時,北邊有康待賓、康願子相繼造反,牽動頗廣,事在公元721、722年即玄宗開元九年、十年。康亦是西域姓。突厥頡利的衰亡,史稱其信任諸胡,疏遠宗族,後來回紇的滅亡亦然,可見他們的沉溺於物質的享受,以致漸失其武健之風,還不盡由於中國的漸染。從反面看,就知道他們的進於盛強,如物質文明的進步,政治、軍事組織的改良等,亦必有受教於西胡的了。唐朝對待被征服的異族,亦和漢朝不同。漢朝多使之入居塞內,唐朝則仍留之於塞外,而設立都護府或都督府去管理他。所以唐朝所征服的異族雖多,未曾引起像五胡亂華一般的雜居內地的異族之患。然環伺塞外的異族既多,當其種類昌熾,而中國政治力量減退時,就不免有被其侵入的危險了。唐末的沙陀,五代時的契丹,其侵入中國,實在都是這一種性質,而安、史之亂,就是一個先期的警告。
安祿山,《唐書》說他是營州柳城胡。他本姓康,隨母嫁虜將安延偃,因冒姓安。安、康都是西域姓。史思明,《唐書》雖說他是突厥種,然其狀貌,「鳶肩傴背,目側鼻」,怕亦是一個混血兒。安祿山和史思明都能通六蕃譯,為互市郎,可見其兼具西胡和北族兩種性質。任用蕃將,本是唐朝的習慣,安祿山遂以一身而兼做了范陽、平盧兩鎮的節度使。平盧軍,治營州。范陽軍,治幽州,今北平。此時安祿山的主要任務,為鎮壓奚、契丹,他就收用其壯士,名之曰曳落河。其軍隊在當時藩鎮之中,大約最為剽悍。目睹玄宗晚年政治腐敗,內地守備空虛,遂起覬覦之念。並又求為河東節度使。755年,自范陽舉兵反。不一月而河北失陷,河南繼之,潼關亦不守,玄宗逃向成都。於路留太子討賊,太子西北走向靈武、靈州,治今寧夏靈州。即位,是為肅宗。安祿山雖有強兵,卻無政治方略,諸將亦都有勇無謀,既得長安之後,不能再行進取。朔方節度使郭子儀朔方軍,治靈州。乃得先平河東,就借回紇的兵力,收復兩京。長安,洛陽。安祿山為其子慶緒所殺,九節度之師圍慶緒於鄴。因號令不一,久而無功。史思明既降復叛,自范陽來救,九節度之師大潰。思明殺慶緒,復陷東京。李光弼與之相持。思明又為其子朝義所殺。唐朝乃得再借回紇之力,將其打平。此事在762年。其時肅宗已死,是代宗的元年了。安史之亂首尾不過8年,然對外的威力自此大衰,內治亦陷於紊亂、唐朝就日入於衰運了。
(呂思勉)
中唐後理財之言論及方法
開元之初,緣邊戍兵常六十餘萬,中間雖嘗罷遣廿余萬《通鑑》二一二開元十年,然不久而屢興戰役東北、西北及西南。安史亂後,更軍費大增。職是之故,不得不講求理財,理財又可分言論與方法兩項記之。據余所見,通李唐一朝,其言論可取者得二人焉。
一、劉彤 北周之際,凡鹽池、鹽井,皆禁百姓使用,官賦其稅,隋開皇三年始罷之。《隋書·食貨志》及《通典》一〇入唐後,諸州所造鹽鐵,每年雖有官課,但中央似不大過問。開元九年左拾遺劉彤上論鹽鐵表云:「……然而古費多而有餘,今用少而財不足者,何也?豈非古取山澤而今取貧民哉。取山澤則公利厚而人歸於農,取貧民則公利薄而人去其業。故先王之作法也,山海有官,虞衡有職,輕重有術,禁發有時,一則專農,二則饒國,濟民盛事也,臣實為當今宜之。夫煮海為鹽,采山鑄錢,伐木為室,豐余之輩也,寒而無衣,飢而無食,傭賃自資者,窮苦之流也,若能收山海厚利,奪豐余之人,蠲調斂重徭,免窮苦之子,所謂捐有餘而益不足。……然臣願陛下詔鹽鐵木等官,各收其利,貿遷於人,則不及數年,府有餘儲矣。然後下寬大之令,蠲窮獨之徭,可以惠群生,可以柔荒服。」同上《會要》。其計劃之大致,即(一)凡人民未獲國家許可,不得霸占國家公地、公物,以取豐富之利潤,此種獲利甚厚之事業,應歸國家專營及貿易。(二)貧窮之民,宜免除徭賦,使得專心務農。(三)如果貧民可以蠲免稅賦,則被壓迫之民眾,自然望風景附。其言頗與近世主張國家收入主要靠國營事業之理論相近,見解迥出向負唐代理財盛名的劉晏之上。玄宗曾令姜師度、強循等計會辦理,卒以沮議者多,並未由中央收管同上《會要》。劉彤「柔荒服」之見解,實即儒家所謂「王道」,如果善於體會及運用,何難化臭腐為神奇。
二、陸贄 有中央統治之剝削,有貪官污吏之剝削,更有豪門、地主之剝削,剝削愈多,人民愈苦,則反抗生焉。試觀陸贄論兼併之家,私斂重於公稅(見下文),又李紳詩:「四海無閒田,農夫猶餓死。」知中唐以後,上層階級如何壓迫剝削,下級農民如何困窮無告,即此一端,唐已有必亡之道矣。茲節錄贄疏《宣公集》二二於下方,所言雖仍不免受時代之限制,然在彼時能作此等話,稱曰「民主經濟論」,不為過也。
國之紀綱,在於制度,商、農、工、賈,各有所專,凡在食祿之家,不得與人爭利。此王者所以節材力,勵廉隅,是古今之所同,不可得而變革者也。代理則其道存而不犯,代亂則其制委而不行;其道存,則貴賤有章,豐殺有度,車服、田宅,莫敢僭逾,雖積貨財,無所施設,是以咸安其分,罕徇貪求,藏不偏多,故物不偏罄,用不偏厚,故人不偏窮,聖王能使禮讓興行而財用均足,則此道也。其制委,則法度不守,教化不從,唯貨是崇,唯力是騁,貨利苟備,無欲不成,租販兼併,下錮齊人之業,奉養豐麗,上侔王者之尊,戶蓄群黎,隸役同輩,既濟嗜欲,不虞憲章,肆其貪婪,易有紀極。天下之物有限,富家之積無涯。養一人而費百人之資,則百人之食不得不乏;富一家而傾千家之產,則千家之業不得不空。……今茲之弊,則又甚焉。……且舉占田一事以言之。古哲王疆理天下,百畝之地,號曰一夫,蓋以一夫授田,不得過於百畝也。欲使人無廢業,田無曠耕,人力、田疇,二者適足,是以貧弱不至竭涸,富厚不至奢氵㸒,法立事均,斯謂制度。今制度弛紊,疆理隳壞,恣人相吞,無復畔限。富者兼地數萬畝,貧者無容足之居,依託強豪,以為私屬,貸其種食,賃其田廬,終年服勞,無日休息,罄輸所假,常患不充,有田之家,坐食租稅,貧富懸絕,乃至於斯,厚斂促征,皆甚公賦。今京畿之內,每田一畝,官稅五升,而私家收租,殆有畝至一石者,是二十倍於官稅也;降及中等,租猶半之,是十倍於官稅也。夫以土地,王者之所有,耕稼,農夫之所為,而兼併之徒,居然受利。官取其一,私取其十,穡人安得足食?公廩安得廣儲?風俗安得不貪?財貨安得不壅?昔之為理者所以明制度而謹經界,豈虛設哉!斯道浸亡,為日已久,故欲修整頓,行之實難,革弊化人,事當有漸。望令百官集議,參酌古今之宜,凡所占田,約為條限,裁減租價,務利貧人。法貴必行,不在深刻。裕其制以便俗,嚴其令以懲違,微損有餘,稍優不足,損不失富,優可賑窮,此乃古者安富恤窮之善經,不可舍也。
安、史發難,昔日之財源既大大縮減,同時又軍費日增,唐室自不得不多方設法以求應付。當日籌款方法,約可別為六類如下:
1.鹽 至德元年,第五琦拾劉彤之策,創立鹽法,就山海、井灶收榷其鹽,官置吏出糶,如舊業戶並遊民願業者,使為亭戶,免其雜徭,隸於鹽鐵使,私煮者罪有差《舊書》一二三。琦既貶死上元元,劉宴代之寶應二,法益精密。初歲入錢六十萬貫,季年逾十倍,大曆末,通計一歲征賦總千二百萬貫,而鹽利且過半。元和三年收入七百二十餘萬《元龜》四九三,是為最高之數。又《舊書》一四稱,元和五年收賣鹽價錢六百九十八萬五千五百貫。惟《通典》一〇言「每歲所入九百餘萬貫文」,按《會要》八七,元和「七年王播奏,去年鹽利,除割峽內井鹽,收錢六百八十五萬,從實估也」,九百餘萬或非實估之數,故而不同。
劉宴之理財,計有三長:①募疾足傳遞四方物價,其上下能於四五日內知之,故食貨之重輕,盡在掌握,使囤積者無所施其術。②所任使多後進有干能者,故富朝氣而不敢為非。③視事敏速,乘機無滯。
當日產鹽之區,約可分為三類:一曰散鹽,即海鹽,自幽州以南至嶺南沿海之地。二曰池鹽,河中府解縣池與陝州安邑縣池總謂之兩池,元和時歲收一百六十萬貫《元和志》一二。靈州回樂縣有溫泉鹽池,懷遠縣有鹽池三所。《元和志》四:「隋廢;紅桃鹽池鹽色似桃花,在縣西三百二十里。」威州溫池縣有溫池。鹽州五原縣有烏池、白池。夏州有二鹽池,色青者曰青鹽,一名戎鹽,入藥用《元和志》四。豐州界有胡洛落池。三曰井鹽,成州長道縣有鹽井。劍南之陵、綿、資、瀘、榮、梓、遂、閬、普、果十州共有鹽井九十所。
元和六年,戶部侍郎盧坦奏,河中兩池顆鹽只許於京畿鳳翔、陝虢、河中、澤潞、河南、許汝等十五州界內糴貨,比來因循,兼越興元、洋、興、鳳、文、成等六州。臣移牒勘責,得山南西道觀察使報,其果、閬兩州鹽不足供給當地,若兼數州,自然闕絕,今請將河中鹽放入六州界糴貨《會要》八八;此為後世劃分引岸之始基。
2.茶 茶飲至中唐而盛玄宗時毋景著《伐飲茶序》,代宗時陸羽著《茶經》。貞元八年水災,詔令減稅,諸道鹽鐵使張滂籌抵補之法,因請於出茶州縣及茶山外商人要路,委所由定三等時估,十分稅一,是為茶屬專稅之始。自此,每歲得錢四十萬貫。《會要》八四。惟《陸宣公集》二二言歲約得五十萬貫。大和九年,從王涯議,設榷茶使,由官收茶自造作,旋即罷之。《元和志》二八言,饒州浮梁每歲出茶七百萬馱,稅十五餘萬貫。
代宗以後,尚茶成風,回紇入朝,始驅馬市茶,是為我國茶葉外銷漠北之始。《新書》一九六《陸羽傳》又建中二年常魯使吐蕃,贊普以壽州、舒州、顧渚今長興、蘄門應即今之祁門、昌明川茶名、湖今岳陽各茶出示,《國史補》下,又知此時茶飲已輸入吐蕃。
3.酒 北周之末,曾置酒坊收利。《隋書·食貨志》唐至廣德二年,始敕諸州各量定酤酒戶,隨月納稅,大曆六年又分酒店為三等,建中元年罷之。三年,初榷酒,悉令官釀,每斛收直三千,米雖賤不得減二千,委州縣綜領,惟京畿免榷。貞元二年,並推行於京兆,每斗榷酒錢百五十文,然亦有榷曲而不榷酒之地方,大和末稅收約百五十六萬餘緡,釀費居三分之一。
4.青 苗錢及地頭錢。廣德二年,百司俸料不給,初令諸州征青苗錢,每畝十文,大曆三年更加五文,候苗青即征之,故名青苗錢。又有地頭錢,每畝二十文,共約得錢四百九十萬貫。《舊書》一一永泰二年數。
5.借商錢 北齊武平時,料境內六等富人,調令出錢,《隋書·食貨志》此借商錢亦見於六朝者。肅宗初,遣御史分赴江淮、蜀漢,籍豪商富戶家資,所有財貨畜產,十收其二,謂之率貸《通典》一一。建中三年,兩河用兵,月費百餘萬緡,府庫不支數月,韋都賓等建議,貨利所聚,皆在富商,請令富商出萬緡者,借其餘以供軍。於是試行於京師,約罷兵後以公錢還,計借商及括僦櫃即今之質庫、當鋪質錢共得二百萬緡《通鑑》二二七。論者多責其苛擾,試問此種做法,比諸同年稅錢每千增二百,鹽每斗價增百錢,其苛擾之廣狹為如何也。一家哭何如一路哭,持論者乃見不及此。唐末仿行者有乾符五年太原借商人助軍錢五萬貫文《唐末見聞錄》,又廣明元年度支以用度不足,奏借富戶及胡商貨財,敕借其半,高駢奏盜賊蜂起,皆出饑寒,獨富戶、胡商未耳,乃止《通鑑》二五三。
6.屋間架稅及除陌錢 建中四年,判度支戶部侍郎趙贊奏設兩種雜稅:(甲)稅屋間架,即今之住屋稅。法凡兩屋謂之一間,屋分三等:上等每間出錢二千,中一千,下五百,隱匿一間者杖六十,告者賞錢五十貫,取於犯家。(乙)除陌錢,約與今印花稅相類。東晉貨賣牛馬、田宅,有文券者率一萬輸值四百,無文券亦約百分收四,名為散估。唐舊制公私給與、貿易率一貫稅二十,至是增為五十即百分之五,凡給與他物或兩換者,約錢為率算之。市牙各給印紙,人有買賣,隨自署記,翌日合算;有自貿易不用市牙者,給其私簿,無私簿者投狀自集。其有隱錢百者罰二千,杖六十,告者賞十千,出於犯家。行不數月,遇興元元年正月朔大赦,悉予停罷。同時,贊又請置大田,收天下田十分之一,擇其上腴,樹桑環之,名曰公田、公桑,自王公至庶人按差等助耕,收谷、絲以補公用,旋自認非便,遂寢不行。
征課之色目既增,收入之數自應大進,而征之事實,卻又不然。李吉甫《元和國計簿》稱,元和兩稅、榷酒斛、鹽利、茶利總三千五百一十五萬一千二百二十八貫石,比較天寶所入陚稅,計少一千七百一十四萬八千七百七十貫石《通鑑》二三七胡注據宋白轉引,以物質不同之單位,糅合互加,實際本無從比較,今姑如所言計之,建中初之收入,總計四千七百五十五萬五千餘貫石見前節,是元和初期不特比天寶少,且比建中較少一千二百餘萬貫石。
推原其故,則由於地方官假公款以為進奉,進奉之入於宮內者愈多,斯公款之上於度支者愈縮。代宗生日,臣工有獻,是其開端。德宗宮內頗事奢靡,相傳每引流泉,先於池底鋪錦蔡絛《西清詩話》引李石《開成承詔錄》。及朱泚既平,尤屬意聚斂,常賦之外,進奉不息;韓滉獻羨錢五百餘萬緡貞元二,節度使韋皋有月進據《國史補》,《舊書》四八作日進,觀察使李兼有月進,諸使杜亞、劉贊、王緯、李錡皆以常賦入貢,名為羨餘。至代易時,又有進奉,常州刺史裴肅鬻薪炭案紙為進奉,得遷觀察,宣州判官嚴綬假軍府為進奉,召補刑部員外,是直賣官鬻爵之變相矣。
順宗即位,罷諸粃政。憲宗繼體,旋又復舊,度支鹽鐵諸道,貢獻尤甚,號助軍錢,賊平則有賀禮及助賞設物,群臣上尊號則獻賀物《新書·食貨志》此外,如王鍔自淮南入朝,厚進奉,山南西柳晟、福建閻濟美違赦進奉均元和三,河東王鍔進家財三十萬緡元和五,皆彰彰在人耳目。代宗時,常袞曾言,「節度使非能男耕女織,必取之於民」,取之什而供其二三,唐帝視之,已有受寵若驚之勢,易言之,即教下使貪也。由是而吏治益不可澄,財政益不能理,民生益不得不困,唐室有自殺之道,此又其一端矣市舶使之收入,亦歸宮中,下文再言之。
再推而下之,地方官吏、土豪、富戶之剝削,益不可數計。此外更有因錢幣價漲,不加調整,使民間負數倍之損失者;如李翱元和末《疏改稅法》云:「建中元年初定兩稅,至今四十年矣,當時絹一匹為錢四千,米一斗為錢二百,稅戶之輸十千者為絹二匹半而足矣。今稅額如故,而粟帛日賤,錢益加重,絹一匹價不過八百,米一鬥不過五十,稅戶之輸十千者為絹十有二匹然後可。……假令官雜虛估以受之,尚猶為絹八匹,乃僅可滿十千之數,是為比建中之初為稅加三倍矣。」《李文公集》九耕地面積相同,隔三四十年,生產不會增多,納實物卻增三四倍,折征而不隨幣值為升降,民困乃如水益深、如火益熱矣。
(岑仲勉)
五代的興亡和契丹的侵入
一、梁唐晉的爭奪
從來讀史的人,有一個謬論。就是說:「唐朝有藩鎮,所以兵強;宋朝削除藩鎮,國內雖然治安,然而兵就弱了,就是遼金元之禍。」這句話,全是誤謬了的。宋朝的事情,且待慢慢再說。唐朝的強,是在開元以前,這時候,何嘗有什麼藩鎮?天寶以後,藩鎮遍地都是了。豈但如此,就連一個小小的沙陀,也抵擋不住,聽他縱橫中原;到後來並且連契丹都引進來。
軍事是貴乎嚴肅的,貴乎能統一的;所以對外能戰勝的兵,對內必然能服從命令;驕蹇不用命的兵,對外必不能一戰。唐朝就是如此:中葉以後的藩鎮,可謂大多數不聽朝廷的命令了。然而打一個區區的草寇,還是不濟事,還得仰仗沙陀兵。所以李克用一進中原,兵力就「莫強於天下」。然而李克用也不過是一個普通的北族,並不是有什麼雄才大略的;所靠的就不過是兵力。所以兵力雖強,依然無濟於事;到後來,居然「天下之勢,歸朱溫者十七八」。然而沙陀這個種族,畢竟還有些朝氣;唐朝這一班軍閥,卻早成了暮氣了。朱溫雖是個英雄,既包圍在這種空氣里,自然不免受些影響。所以朱溫死後,兒子好無用處,竟給李存勖滅掉。這話是怎麼說?大凡在草澤英雄里,要出一個角色容易;在驕橫的軍閥里,要出一個角色難。因為草澤英雄,是毫無憑藉的,才情容易磨練得出;軍閥卻是驕奢氵㸒逸慣了的,他那個社會中,自然出不出人才來。
梁太祖篡唐之後,前一〇〇〇年(1),給次子友珪所弒。弟三子友貞,討殺之而自立,是為末帝。先是前一〇〇四年,李克用死了,兒子存勖繼立。李克用晚年,也有點暮氣;存勖卻是「新發於硎」。於是河北三鎮及義武,皆為存勖所服。李克用死的同一年,魏博羅紹威也死了。梁兵便乘機襲取趙州,進攻鎮州。成德王鎔,和義武王處直聯盟,求救於晉。李存勖為之出兵,敗梁兵於柏鄉(如今直隸的柏鄉縣)。幽州劉仁恭,為其子守光所囚。李存勖攻之,梁人救之,不勝。梁太祖既死,晉人乘機入幽州,把劉守光殺掉。前九九七年,梁人所派的魏博節度使楊師厚死了。梁人想趁勢把天雄軍分為兩鎮。軍人作亂,迎接李存勖,於是魏博也入於晉。梁末帝性柔懦,更不是李存勖的對手。嘗發兵攻魏州,又想出奇兵襲晉陽,都不成功。晉人卻襲取梁的楊劉鎮在如今山東東阿縣境。築了德勝南北兩城就在東阿境內。梁人就得「決河自固」。前九八九年,李嗣源襲取鄆州如今的東阿縣。梁朝的形勢,更為緊急。梁末帝派勇將王彥章去攻鄆州,又給李存勖殺掉。這時候,梁國的重兵,都在河外。李存勖用李嗣源的計策,發兵直襲大梁。梁末帝無法,只得圖個自盡;於是梁朝滅亡。
李存勖以前九八九年,自稱皇帝,國號也叫做唐,是為後唐莊宗。滅梁之後,遷都洛陽。莊宗既是個沙陀,又是個軍閥,幹得出甚麼好事情?滅梁之後,自然就志得意滿起來。寵任伶人宦官;不問政事,賞賜無度。——五代十國,原算不得什麼國家,不過是唐朝藩鎮的變相。唐朝的藩鎮,節度使的廢立,是操在軍士手裡的;這時候,雖然名目變做皇帝,實際上自然還脫不了這種樣子。莊宗把方鎮上供的錢,都入之內府,以供私用;州縣上供的錢,才撥入外府,以供國家的經費。內府「金帛山積」,而外府竭蹶異常。南郊祭天賞賜不足,軍士就都有怨心;軍士心變,軍閥的命運就完了。
前九八七年,莊宗派宰相郭崇韜,帶了他的兒子魏王繼岌伐蜀。這魏王,是劉皇后所生。劉皇后本是莊宗的妃子,郭崇韜為他有寵,勸莊宗立為皇后,希翼他見自己的情,宮裡可以得―個強援。誰知道劉後反聽宦官的話?王建的兒子王衍,是很荒氵㸒的。郭崇韜的兵一到,自然馬到成功。然而川中盜賊大起,一時未能還兵。就有宦官對劉皇后說:郭崇韜起了異心,恐於魏王不利。劉皇后大懼。忙告訴莊宗,請他把郭崇韜殺掉。莊宗不聽。劉皇后就自己下了一條「教」給魏王,叫他殺掉郭崇韜。中外的人,都莫名其妙,於是謠言四起。就在這謠言四起的時候:魏博的兵戍瓦橋關在如今直隸的雄縣。而歸的,就據著鄴都作亂。莊宗派李嗣源去打。李嗣源的兵也變了,劫著李嗣源,把他送進鄴城裡。李嗣源想條計策,撒了―句謊,鄴城裡的叛兵,才再放他出來。李嗣源的女婿石敬瑭說:哼!這種糊塗的皇帝;你給手下的兵,劫進叛兵城裡,再出來,還想沒有罪麼?不如索性反罷。李嗣源一想,不錯,就派石敬瑭做先鋒,直趨洛陽。莊宗想要拒他,手下的兵.沒一個用命,就給伶人郭從謙所弒。於是李嗣源即位,是為明宗。
明宗也是沙陀人,是李克用的養子。這個人在軍閥里,卻比較的算安分些。在位八年,總算沒十分荒謬的事情。前九七九年,明宗死了。養子從厚立,是為閔帝。這時候,明宗的養子從珂鎮鳳翔,石敬瑭鎮河東。閔帝想把他倆調動.從珂就舉兵反。閔帝派五節度的兵去打他,都非降即潰。派自己的衛兵去迎敵,到陝州如今河南的陝縣。又迎降。於是閔帝逃到衛州,如今河南的汲縣。被殺。從珂即位,是為廢帝。廢帝既立,又要把石敬瑭移到天平,石敬瑭也就造反,於是契丹來了。
二、契丹的興起和侵入中國
契丹的祖宗,就是鮮卑宇文氏,已見第二篇中第三章第四節。這一種人,自為慕容氏所破,竄居如今的熱河道境。後魏道武帝,又把他打敗。於是「東西分背」。西為奚,東為契丹。奚人居土護真河流域如今的英金河。盛夏徙保冷陘山在媯州西北。契丹人居潢河之西如今的西剌木倫。土河之北如今的老哈河。奚眾分為五部,契丹則分為八部。
按契丹的部名,見於《魏書》的,《遼史》謂之古八部。其後嘗為蠕蠕及高麗所破,部落離散。隋時,才復依託紇臣水而居,即土護真河。分為十部,逸其名。唐時,復分為八部。《遼史》說:這八部,「非復古八部矣」。然而據唐朝的羈縻州名看起來,則芬問就是羽陵,突便就是日連,芮奚就是何大何,墜斤就是悉萬丹,伏就是匹絜;其餘三部,雖不能斷定它和元魏時何部相當,然而八部卻實在沒有變。《遼史》的話,是錯誤的了。
契丹盛強之機,起於唐初。唐太宗時,契丹酋長窟哥內附。太宗把他的地方,置松漠都督府,就以窟哥為都督,賜姓李。別部大酋辱紇主也來降,以其地為玄州。八部也各置羈縻州。這時候,奚人亦內附,以其地為饒樂都督府。兩都督府、共隸營州。如今熱河道的朝陽縣。武后時,窟哥的後人李盡忠,和歸城州刺史孫萬榮這是契丹的另一部。其酋長孫敖曹,以高祖武德四年來降。安置之於營州城旁,即以其地為歸城州,萬榮是敖曹的孫子。同反。武后發幾十萬大兵,都不能討定。到底靠突厥默啜,襲破盡忠之眾。這時候盡忠已死。又藉助於奚兵,才把萬榮打平。契丹勢力的不可侮,於此已見。然而經這次大創以後,契丹也就中衰。附於突厥。前一一九八年玄宗開元二年,盡忠的從父弟失活才來降。於是奚酋李大酺,也叛突厥來歸。唐朝就再置松漠饒樂兩都督府,各妻以公主。前一一九四年,失活死,從父弟娑固襲爵。為牙將可突干所攻,逃奔營州。營州都督許欽澹,為他發兵,並且發李大酺的兵.去攻可突干,大敗,娑固及李大酺都被殺。於是奚衰而契丹獨強。可突干立娑固的從父弟郁干。前一一九〇年,郁乾死,弟吐干襲。又和可突干不協。前一一八七年,來奔。國人立其弟邵固。前一一八二年,為可突干所弒。一一七八年,幽州長史張守珪.結契丹部長過折,過折斬可突干來降。即以為松漠都督,旋為可突干餘黨泥禮所弒。
遼太袓先世世系據《遼史·太祖本紀贊》。
雅里——毗牒一一頦領——肅祖耨里思里——懿祖薩剌德里——玄祖勻德實里——德祖撒剌的里——太祖阿保機《遼史·耶律曷魯傳》:曷魯對奚人說:「漢人殺我祖奚首,夷離堇。」這祖奚夷離堇,也是太祖的先世。我疑心就是可突干。
遙輦氏九可汗見《遼史·百官志》。
津可汗——阻午可汗——胡剌可汗——蘇可汗——解質可汗——昭古可汗——耶瀾可汗——巴剌可汗——痕德堇可汗
雅里就是泥禮。亦作涅里。當時推戴他的人很多見《耶律曷魯傳》。「讓不有國」,而立迪輦阻里。《遼史》說就是阻午可汗。唐朝賜姓名曰李懷秀,拜松漠都督。前一一六七年天寶四年,殺公主叛去。更封其酋李楷落以代之。安史亂後,契丹服於回紇。前一〇七〇年武宗會昌二年,可汗屈戍《遼史》說就是耶瀾可汗才來降。咸通中懿宗年號,前一〇五二年——前一〇三九年可汗習爾,曾兩次進貢《遼史》說就是巴剌可汗。前一〇一一年昭宗天復元年,飲德立為可汗,是為遙輦氏的末主痕德堇可汗。
《遼史·地理志》說:遼之先世,是「有神人,乘白馬,自馬孟山浮土河而東;有天女,駕青牛,由平地松林泛潢河而下;至木葉山,二水合流,相遇,為配偶。生八子;其後族屬漸盛,分為八部」。木葉山,遼屬永州,在如今熱河道赤峰縣東北境。我頗疑契丹所謂八部,就是八子之後,而《遼史》所謂「皇族」、「國舅」,卻出於八部之外,皇族是代表乘白馬的神人,國舅是代表乘青牛的天女。所以隋時其眾分為十部,而唐時松漠、玄州,亦在八部之外。皇族是大賀氏、遙輦氏、世里氏,是為三耶律。國舅是乙室已氏、拔里氏,是為二審密。大賀氏之衰,八部僅存其五。雅里就把這五部再分為八;《五代史》載契丹八部是:旦利皆、乙寶活、寶活、納尾、頻沒、納會雞、集能、奚嗢。又析三耶律為七,二審密為五,共二十部。三耶律的分,大賀、遙輦,共析為六,而世里氏仍合為一,謂之迭剌部。所以其實力最強。遙輦氏做可汗的時候,實權仍在迭剌部手裡。
契丹太祖之興,據《五代史》說:契丹「部之長號大人。常推一大人,建旗鼓以統八部。至其歲久,或其國有疾疫而畜牧衰,則八部聚議,以旗鼓立其次而代之;被代者以為約本如此,不敢爭。某部大人遙輦次立。案這是誤以氏族為人名。時劉仁恭據有幽州,數出兵摘星嶺攻之。每歲秋霜落,則燒其野草。契丹馬多飢死。即以良馬賂仁恭,求市牧地,請聽盟約,甚謹。八部之人,以為遙輦不任事,選於其眾,以阿保機代之。……是時劉守光暴虐,幽涿之人,多亡入契丹;阿保機又間入塞,攻陷城邑,俘其人民;依唐州縣,置城以居之。漢人教阿保機曰:中國之王,無代立者。由是阿保機益以威制諸部而不肯代。其立九年,諸部以其久不代,共責誚之,阿保機不得已,傳其旗鼓。而謂諸部曰:吾立九年,所得漢人多矣,吾欲自為一部,以治漢城,在如今熱河道圍場縣西南。可乎?諸部許之。……使人告諸部大人曰:我有鹽池,諸部所食。然諸部知食鹽之利,而不知鹽有主人,可乎?當來犒我。諸部……共以牛酒會鹽池。阿保機伏兵……盡殺諸部大人,遂立不復代」。據《遼史》則太祖是做本部夷離堇,升為大迭烈府夷離堇,再進為于越;痕德堇可汗死,然後即位的。我頗疑所謂建旗鼓以統八部,就是夷離堇之職。至於共主,則自在八部之外,但看唐時松漠玄州在八部之外可知。大賀、遙輦兩氏的可汗,相承具有世次,斷不得僅有八部公推的大人。迭剌部、夷離堇,就是後來的北南二大王院,總統部族軍民之政,是很有實權的。居了此職,所以可圖篡。大祖以前,這一職,或須由諸部公推。所以大賀、遙輦兩氏,雖無實權,世里氏還遲遲不能圖篡。
太祖的代痕德堇而立,事在前一〇〇六年。《遼史》以明年為太祖元年。當時既能招用漢人,又盡服北方諸部族。契丹所征服的部族甚多,具見《遼史·屬國表》。——此外還有散見於《本紀》中的。其最有關係的,就是渤海(見第五章第一節)、黠戛斯(征服黠戛斯,則可見契丹的聲威,已到漠北)、党項、沙陀、韃靼(這三種人,在今山陝之北。韃靼、回鶻、吐蕃(這是在河西的回鶻,隴右的吐蕃)等。於是契丹疆域:「東至海;西至金山阿爾泰山。暨於流沙甘肅新疆的沙漠。北至臚朐河克魯倫河。南至白溝。」這是取燕雲十六州以後的事。以上幾句話,據《遼史·地理志》。就做了北方一個大國了。前此北族的得勢,不過一時強盛,總還不脫遊牧種人的樣子。獨有契丹,則附塞已久,沐浴漢人的文化頗深;而且世里氏之興,招用漢人,也是其中一個原因;所以它的情形,又和前此北族,稍有不同。自李大酺死後,奚人就弱,而契丹獨強。終唐之世,契丹人崛強,而奚人常服從。契丹太祖絕後,奚人才服屬契丹。後來又一部叛去,依媯州北山射獵,到太宗時才服契丹。
契丹太祖,起初和李克用約為兄弟,後來又結好於梁,所以李克用很恨他。後唐莊宗時,契丹屢次入寇。這時候,周德威守幽州,棄渝關如今的山海關之險,契丹就入據平州,如今直隸的盧龍縣。然而和後唐戰,總不甚得志。前九八六年,契丹太祖死,次子德光立,是為太宗。立十年,而石敬瑭來求救。
石敬瑭造反之後,廢帝派張敬達去攻他。石敬瑭便去求救於契丹。許賂以盧龍一道,及雁門關以北之地。部將劉知遠後漢高祖說:契丹是沒有大志的。就要借他的兵,只宜許以金帛;不可為一時之計,遺將來的大患。敬瑭不聽。契丹太宗聽得石敬瑭求救,便自帶大兵南下。把張敬達圍了起來。廢帝派幽州節度使趙德鈞去救,德鈞又懷挾異志,投降契丹。於是契丹太宗冊石敬瑭為晉帝。挾之南下,打敗後唐的兵。廢帝自焚死。晉高祖入洛,就割幽如今的京兆、薊如今京兆的薊縣、瀛如今直隸的河間縣。莫如今主隸的肅寧縣、涿如今京兆的涿縣、檀如今京兆的密雲縣、順如今京兆的順義縣、新如今直隸的涿鹿縣、媯如今直隸的懷來縣。儒如今直隸的延慶縣、武如今直隸的宣化縣、雲如今山西的大同縣、應如今山西的應縣。寰如今山西的馬邑縣、朔如今山西朔縣的西北、蔚如今山西的朔縣十六州,送給契丹。從此以後,中國的形勢,就如負疽在背了。《遼兵·兵志》「每南伐,點兵多在幽州北千里鴛鴦泊。……皇帝親征,至幽州……分兵為三道……至宋北京.三路兵皆會……大抵出兵不過九月,還師不過十二月。若帝不親征,則以重臣統率往還,進以九月,退以十月。……若春以正月,秋以九月,則不命都統,只遣騎兵六萬,於界外三百里內,耗盪生聚,不令穩養而已」。觀此,則遼人之侵宋,殆視為每歲當然之事。宋朝北邊的所以凋弊,實由於此。而其所以然,則全由於幽州割讓,北邊無險可守(河東雖割雲州,仍有雁門內險。受害便不甚深)。所以《遼史》說,「宋惟太宗征北漢,遼不能救。余多敗衂。縱有所得,亦不償失。良由石晉獻土,中國失五關故也」。可見燕雲十六州的割讓,於中國關係極大。這種內爭的武人,真是罪大惡極。
然而石晉自身,也就深受其害。當石晉高祖時候,事契丹甚謹,內外諸臣,也有許多不忿的。高祖深知國力疲敝,不能和契丹開釁,始終十分隱忍。前九〇七年,石晉高祖卒,兄子重貴立,是為出帝,出帝的立,侍衛景延廣,頗有功勞。於是用他和高祖舊臣桑維翰,同做宰相。景延廣這個人,是很冒昧的。立刻就罷對遼稱臣之禮,對於遼人交涉,一味強硬。於是兵釁遂開。戰爭連年,雖亦互有勝負;然而這時候,國力既已疲敝,諸藩鎮又各挾異心,到底難於支持。前九六六年,晉將杜重威,叛降契丹。契丹兵就入大梁,把出帝捉去。晉高祖入洛的明年,遷都於汴。
明年,契丹太宗入大梁。然而這時候,遼人全不知治中國之法。一味想搜括中國的錢財,搬到本國去。於是派使者分路出去「括措財帛」。又用子弟親信做諸州節度刺史,也全是外行,用了一班漢奸,做出許多荒謬的事情。又遼國的兵制,有一種「打草谷軍」,是軍行時,專出去剽掠的。既入中國之後,依然行用此法。於是叛者蜂起。契丹太宗沒法,只得北還,行至灤城如今直隸的灤縣而死。先是契丹太祖的長子,名倍。太宗是次子。太祖後述律氏,喜歡太宗。於是滅掉渤海之後,封倍為人皇王,太祖號天皇,述律氏號地皇后以鎮其地。人皇王逃奔後唐廢帝死時,把他殺掉。於是太宗襲位。述律後笫三個兒子喚做李胡,最為橫暴。太宗死後,遼人怕述律後又要立他,就軍中推戴世宗。述律後怒,叫李胡發兵拒戰,兵敗,乃和世宗講和。後來述律後和李胡,又有異謀。世宗幽後於木葉山,把李胡囚在祖州(在如今熱河道林西縣境)。事情才算了結。
後漢高祖劉知遠,也是沙陀人。石晉高祖南下,派他留守太原。契丹攻晉時,他按兵守境,好像是守中立的樣子。遼太宗北還後。才在太原稱帝。太宗死後,乃發兵入大梁。諸鎮降遼的,都復來歸。遼世宗因國內有難,無暇顧及南邊,於是中國又算恢復。
三、周世宗的強盛和宋朝的統一
後漢高祖入大梁後,明年,就死了。子隱帝立前九六四年。高祖舊臣楊邠總機政、郭威主征伐、史弘肇典宿衛、王章管財賦分掌國事。隱帝厭為所制。前九六二年,把楊邠、史弘肇、王章都殺掉。郭威方統兵防遼,隱帝又要殺掉他。郭威還兵,把隱帝攻殺。高祖的兄弟劉崇,留守太原。本和郭威不協。這時候,郭威揚言要迎立他的兒子名贇,劉崇就按兵不動。郭威旋出軍御遼,至澶州如今直隸的濮陽縣,為軍士所擁立,還大梁。是為後周太祖。差人把劉崇的兒子殺掉。於是劉崇稱帝於太原,是為北漢。遣使稱侄於遼,世宗冊之為帝更名旻。
前九五八年,周太祖卒,養子世宗立。北漢乘喪,借遼兵來伐,世宗大敗之於高平如今山西的高平縣。世宗是個奮發有為的人,於是富國強兵,立下了一個安內攘外的計劃。就做了宋朝統一事業的根本。
五代時候的禁衛軍,原是唐朝藩鎮的兵;這種兵,用以脅制主將則有餘,真箇要他見仗則不足,我前面已經說過了。後唐莊宗、閔帝、廢帝的相繼敗亡,也未必不由於此。周世宗從高平打仗回來,才深知其弊。於是大加簡汰;又在諸州招募勇壯,以補其闕;同時又減裁冗費,整頓政治;於是國富兵強了。
這時候,遼世宗已死,穆宗繼立前九六一年,沉湎於酒,不恤國事,國勢中衰。然而北漢、南唐、後蜀等,還想憑藉其力,以震動中原。北漢本是靠遼立國的,南唐、後蜀,也特差使臣,和遼通問。周世宗要想伐遼,就不得不先用兵於南唐、後蜀。
南唐李昪,是篡吳得國的。吳當楊渥時,兵權盡入於牙將張顥、徐溫之手。前一〇〇四年,顥、溫共弒渥,而立其弟隆演。溫又殺顥。於是大權盡歸於溫。溫出鎮昇州(如今江蘇的江寧縣),留子知訓在江都輔政。為副都統朱瑾所殺。溫養子知誥戡定其亂。代知訓輔政。徐溫死後,大權就歸於知誥。前九七五年,隆演的弟溥,禪位於知誥。複姓李,更名昪。國號叫作唐。傳子李璟,文弱不能有為,國勢實弱。然南唐土地本大;李璟又乘閩楚之衰,把它吞併;閩王審知,傳子延翰,為弟延鈞所弒。延鈞襲位,更名璘。自以國小地僻,常謹事四鄰。頗為安穩。前九七七年,璘為其下所弒。子繼鵬立,改名昶。前九七五年,又遇弒。審知少子延曦立,延曦的兄弟建州刺史延政,和他相攻。前九六八年,延曦為其下所弒,延政即位,還沒有遷到福州。明年,給唐兵圍起來,滅掉。馬殷傳子希聲。希聲傳弟希范。湖南多產金銀,又有茶利,國頗殷富。希范奢侈無度,重加賦稅。才弄得民窮財盡。前九六〇年,希范卒,弟希廣立。庶兄希萼守朗州(如今湖南的武陵縣)。以年長不得立,怨望庶弟希崇,又和他合謀。於是希萼入潭州,把希廣殺掉。自立。又為希崇所囚,希崇把他安置在衡山(如今湖南的衡山縣)。又有人奉以舉事。崇懼,請兵於唐。前九六一年,唐兵入潭州,希崇降。於是頗有自負的意思。後蜀主孟昶,也是昏愚而狂妄的。後蜀孟知祥,是後唐的西川節度使。明宗末年,安重海為相,和東川節度董璋不協。璋舉兵反,明宗使石敬瑭討之。知祥和董璋併力,敬瑭不能克,罷兵。前九八一年,知祥攻殺董璋,兼有兩川之地。前九七四年,知祥卒,子昶繼立。都想交結契丹,以圖中原,前九五六年,周世宗遣兵伐蜀,取階如今甘肅的武都縣、成如今甘肅的成縣、秦如今甘肅的天水縣三州。明年,自將伐唐,屢破其兵。盡取江北之地。前九五四年,遣舟師入江。唐人只得割江北請和。稱臣於周,奉其正朔。
前九五三年,周世宗自將伐遼,取瀛、莫、易三州,置雄如今直隸的雄縣、霸如今主隸的文安縣二州,自此中國和契丹,以瓦橋關為界。遂趨幽州。遼將蕭思溫不能抗。請救於穆宗,穆宗沉湎於酒,又不時應。幽州大震。不幸世宗有病,只得班師。不多時,世宗死了。兒子梁王宗訓立,是為恭帝。還只七歲。未幾,就有陳橋驛在如今河南開封縣東北兵變的事情。
宋太祖趙匡胤,本是後周太祖、世宗兩代的將,屢立戰功。這一次事情,是和後周太宗的篡漢,如出一轍的。大約竟是抄老文章。大凡人心看慣了一件事,很容易模仿,所以「惡例不可輕開」。當時傳言遼人入寇,太祖帶兵去防他,走得不多路,就給軍士所擁戴了。太袓既襲周世宗富強之餘;而這時候,割據諸國又沒一國振作的,統一的事情,自然容易措手。前九四九年,先平定了湖南和荊南。馬希萼時,朗州將王逵周行逢,據州以叛。推辰州刺史劉言為主。南唐破潭州後,不久,仍為王逵等所得。受命於後周。後來王逵攻殺劉言,又為裨將潘叔嗣所殺。周行逢討誅叔嗣平定湖南。前九五〇年,行逢卒,子保權年幼。行逢遺命,說衡州刺史張文表,一定要造反。若不能敵,可請命於朝。明年,文表果然襲取潭州,將攻朗州。朗州人就到宋朝請救。南平高繼興,本梁將。前一〇〇七年,梁太袓用他做荊南節度使,有荊、歸、峽三州。後唐莊宗滅梁,繼興入朝。唐封為南平王。繼興見莊宗政亂,知道不能久存。還鎮後,遂謀自保之策。從此南平在實際上,就自立為一國。繼興傳子從晦,從晦傳子保融,保融傳弟保勖,保勖又傳保融子繼沖,凡五世。宋朝派慕容延釗李處耘去救朗州,就假道於南平,把他襲滅。南平滅時,張文表已給朗州將楊師璠打平。而宋朝仍進兵不已,到底直逼朗州,把保權擒獲。前九四七年,滅後蜀。孟昶降。前九四三年,平南漢。南漢劉岩死後,弟繼立。極其侈虐。傳子玢,玢傳弟晟,皆耽於游宴,政治癒壞。晟傳子更為昏暴,而屢侵宋邊,遂為宋所滅。前九三七年,滅南唐。南唐事中國最謹。前九五一年,李璟卒,子煜立。宋以「征其入朝不至」為名,前九三八年,派曹彬去伐他。明年,十一月,把他滅掉。九三四年,吳越王錢俶遂納士。錢鏐傳子元瓘,元瓘傳子佐,佐傳弟倧.倧傳弟俶,凡五世。只有北漢,倚恃遼援,宋朝攻他幾次,未能得志。太祖和趙普,也因北漢捍禦西北兩面,北指契丹,西則當時甘肅地方亦在化外。所以姑置為緩圖。到前九三三年太宗太平興國四年,天下已定,太宗便大舉伐北漢。分兵敗遼援兵。於是北漢也滅掉。唐中葉後的分裂,到此才算統一。
宋朝的太祖、太宗,都可以算能祖述周世宗的人物。但是彼此的政策,似乎有一異點。周世宗之意,似乎是想破遼,恢復幽州的。對於以後,作何策畫,無從揣測。伐後蜀,伐南唐,不過是除掉後患,以便併力向前的意思。宋太祖、太宗,卻是先平定內難,然後從事於遼。大約是「先其易者」的意思,原也不失為一種政策。但是遼當穆宗在位,實在是有隙可乘的時候。景宗初年,南邊也未能布置得完密。穆宗死於前九四三年,已在太祖代周之後十年。此時努力進取,頗較後來為容易。失此機會,頗為可惜。
還有宋太祖和太宗的繼承,這件事,也是所以結五代之局的。據《宋史》說:太祖母杜太后死時,太祖和趙普,都在榻前受遺命。太后問太祖「汝知所以得天下乎」?太祖說:「皆祖考及太后之餘蔭也。」太后說「不然。正由周氏使幼兒主天下爾。汝百歲後,當傳位汝弟」云云。太祖頓首受教。於是太后叫趙普,把這件事筆起來,藏之金匱。太宗在太祖時,是做開封尹的。即位之後,就以秦王廷美為開封尹。征遼之役,德昭也從行。有一次,軍中夜驚,失掉太宗所在,有人謀擁立德昭。太宗知之,不悅。失利而歸,並太原之賞,也閣置不行。德昭為言。太宗怒曰:「待汝自為之,未晚也。」德昭退而自刎。前九三一年太平興國六年,秦康惠王亦卒。太祖四個兒子,都沒有了。又有人告秦王驕恣,將有陰謀。乃罷其開封尹,以為西京留守。時趙普和盧多遜,互相排擠。趙普失掉相位。就上疏自陳預聞顧命的事情;太宗又發見了金匱的誓書;於是再相趙普。把盧多遜和廷美兩人,羅織成獄。多遜竄死崖州如今廣東的崖縣;廷美房州安置,憂悸而死。太宗就傳位於自己的兒子了。這許多話,自然不是這件事情的真相。「斧聲燭影」等說,也是「齊東野人」之談。我說太祖篡周,太宗原是與聞其事的。當時一定早有「兄終弟及」的成約。杜太后遺命等話,都是子虛烏有的。這件事,也不過結五代「置君如弈棋」的局面罷了。
五代系圖
後唐、石晉、後漢都是沙陀人。
遼系圖
宋系圖
(呂思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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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這篇文章中原作者採用的是民國紀元的方法來紀年,該紀年方法是以1912年的民國元年為基準,在民國紀元之前的稱民國前某某年,簡稱前某某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