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史講話 · 第四章 世族與世官制度
中國人只有家族觀念而沒有國家觀念,這是誰都知道的。但是這種民族性的養成,便是肇始於商、周,立基於春秋,而牢固於六朝的。我們知道商代是氏族社會的末期,那時整個的國家便是氏族的集團,沒有純正的政治組織,所以也沒有國家觀念。周代創立真正的封建制,國家規模雖漸次形成,但是為封建制度的基礎的宗法制度則仍是從氏族社會裡滾出來的物事。關於宗法組織和封建制度,在第二章里我們已經約略敘述過,現在且挑那為春秋時代政治中心的世族階級來詳細的談一談。
世族就是大夫的氏族。他們有細密的宗族組織,世世代代擁有土地和勢力,所以喚做世族。——世族實在就是列國內部的小國家。這種世族制自然是起源於封建制和宗法制的。——宗法是統馭家族的原則,封建是擴充家族系統為政治系統的原動力,世族便是混合家族和政治的系統而用宗法來支配的一種特殊團體。
春秋時的貴族階級既有固定的封土,又有固定的政權,所以能夠收聚族眾,成為一種半政治式的宗族組織。我們既知道那時的大夫就是小國君,國君的地位和土地是世襲的,所以大夫的地位和土地也是世襲著的。(據後世的記載,只有楚國的制度,世族再傳,君主就把祿地收回,但未知確否?)
世族的大夫在他們的封土內,可以自由築城,可以自由設置軍隊。春秋時大國的大世族,封土可以多至幾十邑以至於百邑以上,兵力也可以從幾千人以至於萬人以上。他們實力最大的足以與一個大國交戰。他們地位之高,有時要勝過一個次等國家的君主。
大夫也有宗親和家臣們襄助著治理封土和族內的政事,族內的人稱大夫為主或宗。他們憑藉著偉大的勢力世執國政,上挾王侯,下治庶民,在當時各國的實力差不多都是寄存在世族之上的。
春秋時各世族的封土和勢力也同列國一樣,有大小強弱的分別。他們起初似乎是以官爵為等差的;但也沒有嚴格的限制,春秋時有實權的大夫的封土和勢力盡可以比卿還大還強。
在世族團體中,全族的人休戚相關:一人好了,一族便跟著好;一人失了勢或犯了罪,甚至於全族覆滅。那時的宗族差不多有生死個人的力量,所以春秋時的貴族階級受著兩層統制:在君統以外,他們還戴著一個宗統。
宗族的觀念籠罩了個人的人格,同時也掩蔽了國家的觀念。世族階級的人肯犧牲自己或近支的親屬去維持整個的宗族;也有因維持宗族的地位而立時反叛國家的。
春秋列國的大世族,如周有周、召、單、劉、尹等氏;魯有仲(孟)、叔、季三家和臧、東門等氏;晉有欒、郤、狐、趙、韓、魏、知、中行、范、羊舌、祁、先、胥、伯等氏;齊有高(文公後)、國、崔、慶、欒、高(惠公後)、陳、鮑等氏;宋有華、樂、皇、魚、盪、向等氏;衛有孫、寧、孔等氏;鄭有良、游、國、罕、駟、印、豐等七穆之族;楚有斗、成、蔿、屈等氏。此外秦和吳、越等國的世族,則不甚可考了。
世族中以同姓公族的地位較為穩固,如周的周氏因作亂而被殺及出奔,但其後裔仍得世世在位;魯的仲、叔、東門、臧諸氏,齊的國氏,宋的向氏,楚的斗氏等也是如此。而魯、衛的公族勢力尤為強健,甚至於隨意的驅逐國君,使他們終身不得復國。此外宋、鄭的公族勢力也極大,異姓都不強盛。魯、衛、宋、鄭四國真稱得起是當時盛行親親主義的模範國家了。只有晉國因懲曲沃之亂,削損公族勢力不遺餘力,到後來異姓代為公族,卻變成了異姓貴族的天下。
跟著世族制度而產生的,是世官制度。世官制度,就是世襲的貴族用了特殊階級的地位世世做官,執掌國政。但在這裡有一點應當特別聲明的——便是世官並不就是世職。戰國以前,世襲一種官職的貴族固然很多,但也有世官而不世職的。各國的非專門性質的大官職,大致是由世族們以聲望和資格禪代著擔任。如大夫士的地位雖可由各世族世襲著,而卿的地位就比較的要以聲望和資格薦升了。
那時也有一種選舉制度,選舉的方法是從貴族中揀取有勞資和才幹的人來擔任重要的官職。用那時的話來說,便是「賞功勞」,「明賢良」和「內姓選於親,外姓選於舊,舉不失德,賞不失勞」。所以他們既主張「擇善而舉」,卻又同時主張「舉不踰等」。
在宗法社會和封建社會裡最重要的觀念,是「親親」和「貴貴」,決沒有一個庶人可以突躍而為卿大夫的。那時的貴族都以宗法的身份和門第互相標榜著。他們的口號是「親不在外,羈不在內」。國君們倘若「棄親用羈」,便要被世族排擠掉。所謂「昭舊族,愛親戚,尊貴寵」,是與「明賢良」「賞功勞」並舉的主義。他們以「貴有常尊,賤有等威」為禮;如果有「賤妨貴,遠間親,新間舊,小加大」的情形,那便是逆禮了。
春秋時的世族眼光里只有「守其官職,保族宜家」二事,他們以為這樣才能使「上下相固」。如果棄了官則族便「無所庇」,上下的制度就要紊亂。因之世族制度便與世官制度聯結而不可分了。
這種根深蒂固的世族制到春秋中年以後才隨著封建制而漸漸搖動。關於世族制衰微的原因也和封建制大致相像,約略說來,共有四點:
第一是土地制度的轉變。春秋中年以後,土地漸次集中於各大族,失土的世族較前大增;一面人民私有土地制似也萌芽:上下內外兩面的夾攻,使得世族的階級開始崩潰。
第二是世族內部的傾軋。春秋中年以後,大世族的勢力發展到了極度,因之互相兼併,被傾軋的大小世族中人許多降為平民。世族的人數一少,階級便更維持不住。何況為世族制度基礎的封建制度也正在同時崩潰著!
第三是尚賢主義的興起。春秋中年以後,各國競爭愈烈,任用賢才的觀念也格外發達,士以下的階級漸次抬起頭來;又因教育的普及,平民的勢力格外容易發展,這使世族的地位急劇地倒塌。
第四是宗族觀念的中衰。春秋中年以後,封建組織漸漸向統一國家轉移,因之宗族觀念的一部便被國家觀念所取代。到了戰國,「治國平天下」的學說大張,於是世族制度便不由得不完全崩潰了。
世官制度是世族制度的寄生物,世族制度一倒,自然世官制度也就跟著毀壞。
春秋時的世族制與六朝時的門閥制是極相像的,我們在這裡且順便一看六朝時的門閥制——它能使我們格外明白些春秋時世族的情形!
六朝時的門閥制度起源於三國時魏國所建立的一種特別的選舉制度,那便是歷史上有名的九品中正制。九品中正制是在各州郡置立中正的官,把人民品評為九等,朝廷按著中正所評定的品第選用人才。這種制度本是很有平等的精神的,但不幸因為它產生在古代的階級社會(秦、漢以後的中國社會在土地制度上是佃農制,在政治制度上是准封建制)里,中正的官本就由著姓士族去充任,所以造成了一種「上品無寒門,下品無世族;高門華閥有世及之榮,庶姓寒人無寸進之路」的極不平等的結果。到了後來,「尚姓」之風大盛,甚至於「位宦高卑」都依家牒而定了。
古代的「官有世胄,譜有世官」的制度既經重建,於是門閥觀念就此確立,「士庶緬絕,不相參知」的情形也就復現起來。當時又因民族遷徙的標榜,有所謂僑姓、吳姓、郡姓、國姓之分;這四姓都是當時的貴族。僑姓是中原士族跟隨晉帝南渡的,吳姓是原處江南的大族,郡姓是留居中原的世族,國姓是外來異族中的貴族。四姓之中,以吳姓的地位為較低,是一種被壓迫的民族。那時郡姓之中又有甲、乙、丙、丁等姓之分。五花八門,真叫我們摸不清頭腦。
那時的貴族也各以等差占有田地,又各以其品的高卑蔭其親屬,又得蔭人以為衣食客和佃客,幾乎完全恢復了封建時代的情形。在那時,「以貴役賤」又成了「定製」,「士庶區別」復成了「國章」。世族與寒門不通婚姻,不相禮接,在政治和社會上種種區別,不可勝記。庶民的被壓迫情形真不亞於春秋以上!
在門閥制度之下,也是「殉國之感無因,保家之念宜切」,世族專權也同春秋時代一模一樣。他們也以內部的腐敗而權下移於寒人了。不過他們的地位既從選舉制度的改革而成立,也終從選舉制度的改革(隋、唐改九品中正制為科舉制)而消失——這一點是和春秋時代的世族略有不同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