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富論 · 第三章 論資本積累並論生產性和非生產性勞動
有一種勞動加在物上能增加物的價值;另一種勞動,卻不能夠。前者因可生產價值,可稱為生產性勞動,後者可稱為非生產性勞動。製造業工人的勞動,通常會把維持自身生活所需的價值與提供僱主利潤的價值,加在所加工的原材料的價值上;反之,家僕的勞動,卻不能增加什麼價值。製造業工人的工資,雖由僱主墊付,但事實上僱主毫無所費。製造業工人把勞動投在物上,物的價值便增加。這樣增加的價值,通常可以補還工資的價值,並提供利潤。家僕的維持費,卻是不能收回的。雇用許多工人是致富的方法,維持許多家僕是致貧的途徑。但家僕的勞動,亦有它本身的價值,像工人的勞動一樣,應得到報酬。不過,製造業工人的勞動,可以固定並且實現在特殊商品或可賣商品上,可以經過一段時間,不會隨生隨滅。那似乎是把一部分勞動貯存起來,在必要時再提出來使用。那種物品,或者說那種物品的價格,日後在必要時還可用以雇用和原為生產這物品而投下的勞動量相等的勞動量;反之,家僕的勞動,卻不固定亦不實現在特殊物品或可賣商品上。家僕的勞動,隨生隨滅,要把它的價值保存起來,供日後雇用等量勞動之用,是很困難的。
有些社會上等階級人士的勞動,和家僕的勞動一樣,不生產價值,既不固定或實現在耐久物品或可賣商品上,亦不能保存起來供日後雇用等量勞動之用。例如,君主以及他的官吏和海陸軍,都是不生產的勞動者。他們是公僕,其生計由他人勞動年產物的一部分來維持。他們的職務,無論是怎樣高貴,怎樣有用,怎樣必要,但終究是隨生隨滅的,不能保存起來供日後取得同量職務之用。他們治理國事,捍衛國家,功勞當然不小,但今年的政績,買不到明年的政績;今年的安全,買不到明年的安全。在這一類中,當然包含著各種職業,有些是很尊貴很重要的,有些卻是最不重要的。前者如牧師、律師、醫師、文人;後者如演員、歌手、舞蹈家。在這類勞動中,即使是最低級的,亦有若干價值支配這種勞動價值的原則,就是支配所有其他勞動價值的原則。但這類勞動中,就連最尊貴的,亦不能生產什麼東西供日後購買等量勞動之用。像演員的對白,雄辯家的演說,音樂家的歌唱,他們這一班人的工作,都是隨生隨滅的。
生產性勞動者、非生產性勞動者以及不勞動者,同樣仰食於土地和勞動的年產物。這生產物的數量無論怎麼大,絕不是無窮的,而是有限的。因此,用以維持非生產性人手的部分愈大,用以維持生產性人手的部分必愈小,從而次年生產物亦必愈少;反之,用以維持非生產性人手的部分愈小,用以維持生產性人手的部分必愈大,從而次年生產物亦必愈多。除了土地上天然生產的物品,一切年產物都是生產性勞動的結果。
固然,無論在哪一國,土地和勞動的年產物,都是用來供給國內居民消費,給國內居民提供收入,但無論出自土地或出自生產性勞動者之手,它們都是一出來就自然分成兩個部分。一部分(往往是最大的一部分)是用來補償資本,補充從資本取出來的食料、材料和製成品;另一部分,則或以利潤形式作為資本所有者的收入,或以地租形式作為地主的收入。就土地產品說,一部分是用來補償農場主的資本,另一部分是用來支付利潤作為資本所有者的收入,或支付地租作為地主的收入。就大工廠的生產物說,一部分(往往是最大的一部分)是用以補償廠商的資本,另一部分則支付利潤,作為資本所有者的收入。
用來補償資本的那部分年產物,從來沒有立即用以維持非生產性勞動者,而是用以維持生產性勞動者。至於一開始即指定作為利潤或地租收入的部分,則可能用來維持生產性勞動者,也可能用來維持非生產性勞動者。
把資財一部分當作資本而投下的人,莫不希望收回資本並賺取利潤。因此,他只用以雇用生產性勞動者。這項資財,首先對其所有者提供資本的作用,以後又構成生產性勞動者的收入。至於他用來維持非生產性勞動者的那一部分資財,從這樣使用的時候起,即由他的資本中撤出來,放在他留供直接消費的資財中。
非生產性勞動者和不勞動者,都需仰給於收入。這裡所謂的收入可分為兩項:一是在年產物中有一部分,一開始即指定作為某些人的地租收入或利潤收入;二是在年產物中又有一部分,原是用來補償資本和雇用生產性勞動者的,但在歸到獲得它的人們手中後,除維持他們的衣食外,他們往往不分差別地用來維持生產性勞動者和非生產性勞動者。例如,不僅是大地主和富商,就連普通工人,在工資豐厚的場合,也常雇用個把家僕,看回木偶戲。這樣,他就拿一部分收入來維持非生產性勞動者了。並且,他也許要繳納一些稅。這時,他所維持的那些人,雖然尊貴得多,但同樣是不生產的。不過按照常情,原想用來補償資本的那部分年產物,在還未用以雇用本要雇用的足夠的生產性勞動者,推動他們工作以前,絕不至於用來維持非生產性勞動者。勞動者在獲得工資以前,要想用一部分工資來維持非生產性勞動者,是絕不可能的。而且,那部分工資往往不多。這只是他節省下來的收入;就生產性勞動者的情況來說,無論怎樣,也節省不了許多,不過,他們總有一些。就賦稅來說,因為他們這一階級的人數是很多很多的,所以,他們每個人所繳納的稅很有限,但他們這一階級所繳納的稅卻很可觀。地租和利潤,在任何地方,都是非生產性勞動者生活所依賴的主要資源,而且最容易節省。它們的所有者可以用來雇用生產者和非生產者。而他們似乎特別喜歡雇用非生產者。大領主的費用,通常情況下,多數費用是用於供養游惰人民,而用於供養勤勞人民的費用卻很少。富商的資本雖只用來雇用勤勞人民,但像大領主一樣,他的收入也大都用來豢養不生產的人。
我們說過,由土地和生產性勞動者生產出來的年產物,一旦生產出來,就有一部分被指定作為補償資本的基金,還有一部分作為地租或利潤的收入。我們都知道,在任何國家,生產者對非生產者的比例,在很大程度上取決於這兩個部分的比例。而且,這一比例,在貧富國家間又極不相同。
現在,歐洲各富國,土地產品的極大部分都是用來補償獨立富農的資本,其餘則用以支付他的利潤與地主的地租。然而在過去封建社會之時,年產物的極小部分就足以補償耕作的資本。那時耕作所需的資本就是牛馬而已,而天然產物已經供給它們足夠的食物,因此,它們也是天然產物的一部分。地主擁有這些牲畜,藉以土地耕作者使用。地主不僅擁有牲畜,連土地的其餘產物,也歸地主所有,或作為土地的地租,或作為無甚價值的資本的利潤。土地耕作者們或是他主的奴僕,或是他們的身家財產,都同樣是地主的財產。那些不是奴僕的耕者,是可以隨意退租的佃戶。他們所繳納的地租名義上和免役租一樣,但實際上依然等於全部土地產品。而且,在和平的時候,地主可隨時徵用他們的勞役,在戰爭的時候,他們又需出去服兵役。他們雖然住得離地主的家遠一些,但他們隸屬於地主,無異於住在地主家裡的家奴。他們的勞役既然都需聽地主支配,土地產品當然也全部屬於地主。現在歐洲情況卻大不一般。在全部土地產品中,地租所占的比例幾乎不超過三分之一,有時還不到四分之一。但在數量方面,改良土地的地租,大都是昔日的三倍或者四倍;現今在年產物中取出三分之一或四分之一,和往日年產物的全部比較,似乎就有三倍或四倍之多了。隨著科技的發展,農業的日益進步,就數量來說,地租雖是日增,但對土地產品的比例,卻是日減。
就歐洲各富國來說,大資本現今都投在商業和製造業上。古代貿易很少,製造業簡陋,所需資本極少。可是它們所提供利潤一定很大。古時利息率很少在百分之十以下。這可證明它們的利潤必定足夠提供這麼大的利息。現在,歐洲各進步國家的利息率,很少在百分之六以上;最進步國家的利息率,且有時低至百分之四、百分之三甚或百分之二。因為富國的資本比貧國多得多,所以富國居民由資本利潤而得到的收入也比貧國大得多。但就利潤與資本的比例說,那就通常小得多。
與貧國比較,富國用來補償資本的那部分土地和勞動的年產物,就相當大了。不僅如此,與直接歸作地租和利潤的部分比較,它在年產物中所占比例也大得多。此外,與貧國比較,富國雇用生產性勞動的基金,也要大得多。我們說過,一國的年產物,除了一部分定為雇用生產性勞動的基金外,其餘部分是用來雇用生產性勞動,還是用來雇用非生產性勞動,並不一定,但往往都是用來雇用非生產性勞動。與貧國相比,富國用來雇用生產性勞動的基金份額,在年產物中所占比例,也大得多。在任何國家,這兩種基金的比例,都直接決定一國人民的性格——是勤勞還是游惰。與過去時代相比,我們是更勤勞的,因為現在我們用在勤勞人民身上的基金份額要比游惰人民身上的份額大得多。我們祖先,因為沒受到勤勞的充分獎勵,所以游惰了。俗話說:勞而無功,不如戲而無益。像英國和荷蘭這樣的大城市,給予資本的運用的工業城市中,人民大都是勤勞的,認真的,興旺的。在主要依靠君主經常或臨時駐節來維持的都市,人民的生計主要仰給於收入的花費,這些人民大都是游惰的、墮落的、貧窮的,比如羅馬、凡爾賽、貢比涅、楓丹白露。講到法國,除了盧昂、波爾多兩市,其他各議會城市的工商業毫不足道。一般下等人民,由於大都依靠法院人員以及前來打官司的人的費用來維持,所以,大都是游惰的,貧窮的。盧昂、波爾多兩市,由於地勢關係,商業頗為發達。盧昂必然是巴黎所需物品的集散地點,無論物品是由外國輸入或由沿海各地運來。波爾多則為加龍流域所產葡萄酒的集散地點,這些地方產酒豐富,世界聞名,外國人都喜歡飲用,所以輸出很多。這樣好的地勢,當然會吸引資本投到這方面來。因此這兩個城市的工業才蒸蒸日上。為了維持本市的消費,人們投下資本,但投下的資本為數有限,絕不能超過本市所能使用的限度。巴黎、馬德里、維也納的情形,也都是如此。在這三個城市中,巴黎要算最勤勞的了,但巴黎是巴黎本市製造品的主要銷售市場;巴黎本城的消費是一切營業的主要對象。既為王公駐節之所,又為工商輻輳之地,既為本市消費而營業,又為外地及外國消費而營業的城市,在歐洲只有倫敦、里斯本和哥本哈根。這三個城市所處的地位都很有利,適合於作為大部分遠方消費物品的集散地點。但在花費大收入的城市,除把資本用於供應本地的消費外,想有利地使用資本,就不像在下等人民生計專靠資本的運用來維持的工商大城市那麼容易。大部分的人靠花費收入來維持生活,都游惰慣了,逐步地同化了一些勤勉做事的人。所以,在這些地方使用資本自然比在其他地方不利。英格蘭和蘇格蘭未合併前,愛丁堡的工商業很不發達。後來,蘇格蘭議會遷移了,王公貴族不一定要住在那裡了,那裡的工商業才慢慢振興起來。但蘇格蘭的大理院、稅務機關等未曾遷移,所以仍有不少收入是在那裡花費。因此,就工商業來說,愛丁堡遠不及格拉斯哥。格拉斯哥居民的生計,大都靠資本的運用。再者,我們有時看到,在製造業方面很有進展的大鄉村的居民,往往由於公侯貴族卜居其間,而變得懶惰和貧困。
所以,無論在什麼地方,資本與收入的比例,似乎都支配勤勞與游惰的比例。資本占優勢的地方,多勤勞;收入占優勢的地方,多游惰。資本的增減,自然會增減真實勞動量,增減生產性勞動者的人數,因而,增減一國土地和勞動的年產物的交換價值,增減一國人民的真實財富與收入。
由於節儉,資本增加;由於奢侈與妄為,資本減少。一個人節省了多少收入,就增加了多少資本。增多的資本,他可以用來雇用更多的生產性勞動者,亦可以有利息地借給別人,使其能雇用更多的生產性勞動者。個人的資本,既然只能由節省每年收入或每年得利而增加,由個人構成的社會的資本,亦只能由這個方法增加。
資本增加的直接原因,是節儉,不是勤勞。誠然,未有節儉以前,須先有勤勞,節儉所積蓄的物,都是由勤勞得來。但是若只有勤勞而無節儉,有所得而無所貯,資本絕不能加大。節儉可增加維持生產性勞動者的基金,從而增加生產性勞動者的人數。他們的勞動,既然可以增加工作對象的價值,所以,節儉又有增加一國土地和勞動的年產物的交換價值的趨勢。節儉可推動更大的勞動量;更大的勞動量可增加年產物的價值。
每年節省的像每年花費的一樣,經常被消費掉,而且,幾乎是同時被消費掉。只是消費的人不同罷了。富人每年花費的收入部分,大都由游惰的客人和家用的婢僕消費掉,這些人消費後不會留下什麼作為報酬。至於因要圖利而直接轉為資本的每年節省下來的部分,也同樣並幾乎同時被人消費掉,但消費的人是勞動者、製造者、技工。他們會再生產他們每年消費掉的價值,並提供利潤。現在假定他的收入都是貨幣,如果他把它全部花掉,他用全部收入購得的食品、衣服和住所,就將分配給前一種人。如果節省的一部分,為圖利而直接轉作資本,親自投用,或借給別人投用,那麼,他由這節省部分購得的食品、衣服和住所,就將分配給後一種人。消費是一樣的,但消費者不同。
節儉的人,每年所節省的收入,不但可在今年、明年供養若干更多的生產性勞動者,而且,他好像工廠的創辦人一樣,設置了一種永久性基金,將來隨便什麼時候,都可維持同樣多的生產性勞動者。這種基金,將如何分派,將用到什麼地方,固然沒有法律予以保障,沒有信託契約或永遠營業證書加以規定,但有一個強有力的原理保護其安全,那就是所有者個人的利害關係。如果把這基金的任何部分,用於維持非生產性勞動者,這樣不按照原指定用途濫用該基金的人,非吃虧不可。
奢侈者就是這樣濫用資本:不量入為出,結果就蠶食了資本。正像把一種敬神之用的基金的收入移作瀆神之用的人一樣,他把父兄節省下來打算做點兒事業的錢,豢養著許多遊手好閒的人。由於雇用生產性勞動的基金減少了,所能雇用增加物品價值的勞動量亦減少了,因而,全國的土地和勞動的年產物價值減少了,全國居民的真實財富和收入亦減少了。如果另一部分人的節儉,不足以抵償這一部分人的奢侈,奢侈者所為,不但會陷他自身於貧窮,而且將陷全國於匱乏。
縱使奢侈者所花費全系國產商品,不用一點兒外國貨,結果將同樣會影響社會的生產基金。每年總有一定數量本來用於維持生產性勞動者的食品和衣服,被用來維持非生產性勞動者。因此,每年一國生產物的價值,總不免低於本來應有的價值。
有人認為,這種花費不是用來購買外國貨物,不曾引起金銀往外輸出,國內貨幣是不會減少的。但是,假若這一定量的食品和衣服,不被非生產者消費,而是分配給生產者,他們就不僅可再生產他們消費的全部價值,而且可提供利潤了。這同量的貨幣將依然留在國內,卻又再生產了一個等價值的消費物品,所以結果將有兩個價值,不僅有一個價值。
而且,年產物價值日趨減落的國家,絕不能保留這同量的貨幣。貨幣的唯一功用,是周轉消費品。賴有貨幣,食品、材料與製成品才可實行買賣,而分配給正當的消費者。一國每年所能通用的貨幣量,取決於每年在國內流通的消費品的價值。每年在國內流通的消費品,不是本國土地和勞動的直接生產物,就是用本國生產物購買進來的物品。國內生產物的價值減少了,每年在國內流通的消費品的價值亦必減少,因而,國內每年所能通用的貨幣量,亦必減少。因生產物年年減少而被逐出國內流通領域以外的貨幣,絕不能棄無所用。由於利害關係貨幣所有者絕不願自己的貨幣放著不用。國內沒有用途,他就會不顧法律,不顧禁止,送往外國,用來購買國內有用的各種消費物品。貨幣每年的輸出,將在一定時間內繼續著,使國內人民每年的消費額,超過他們本國年產物的價值。繁榮時代從積下來年產物所購買的金銀,在這逆境中可支持他們一段時間。但在這種場合,金銀輸出不是民生凋敝的原因,而是民生凋敝的結果。實際來說,這種輸出甚至還可暫時減少民生凋敝的痛苦。
反過來說,一國年產物的價值增加了,貨幣量亦必自然增加。每年在國內流通的消費品價值增加了,當然需要更多的貨幣量來流通。因此,有一部分增加的生產物,必定會四散出去,在有金銀的地方,購買必要增加的金銀。但在這種場合,金銀增加只是社會繁榮的結果,而不是社會繁榮的原因。購買金銀的條件,到處都是一樣的。從礦山掘出,再運到市場上來,總需要一定數量的勞動或資本。為這事業而勞動和投資的人,總需要衣食住的供給與收入。這一定數量的供給與收入,就是購買金銀的價格。在英格蘭購買金銀是這樣,在秘魯購買金銀也是這樣。需要金銀的國家,只要出得起這個價格,用不著擔心所需的金銀會長久缺乏。而不需要的金銀,亦不會長久留在國內。
所以,無論我們根據明白合理的說法,說構成一國真實財富與收入的,是一國勞動和土地的年產物的價值,或是依通俗的偏見,說構成一國真實財富與收入的,是國內流通的貴金屬量——總之,不管怎樣,奢侈都是公眾的敵人,節儉才是社會的恩人。
再講妄為。妄為的結果,和奢侈相同。在農業、礦業、漁業、商業、工業上,如果所做計劃不謹慎,不成功,那麼雇用生產性勞動的基金都會減損。固然,投在這種計劃上的資本,亦只由生產性勞動者消費,但由於使用不適當,所以,他們消費的價值,不能充分再生產出來,與使用適當的場合比較,總不免減少社會上的生產基金。
幸而就大國的情形說,個人的奢侈妄為,不會有多大影響。另一部分人的儉樸慎重,總夠補償這部分人的奢侈妄為而有餘。
說到奢侈,一個人由於有享樂之欲望,所以才會浪費。說到節儉,一個人所以會節儉,當然因為他有改良自身狀況的願望。我們一生到死,對於自身地位,幾乎沒有一個人會有一刻覺得完全滿意,不求進步,不想改良。但是怎樣改良呢?一般人都覺得,增加財產是必要的手段,這手段最通俗最明顯。增加財產的最適當的方法,就是在常年的收入或特殊的收入中,節省一部分,儲蓄起來。所以,雖然每個人都不免有時有浪費的欲望,並且,有一種人,是無時不有這種欲望,但一般平均來說,在我們人類生命的過程中,節儉的心理不僅常占優勢,而且大占優勢。
再講妄為,無論哪裡,慎重和成功的事業總占極大多數。不慎重不成功的事業,總占極少數。我們雖然常常看見破產的失意者,但在無數的經營商業的人中,失敗的總是全數中的極小部分。破產這種災禍,對於一個清白的人,實在是極大的極難堪的災禍。不留意避免它的人,實在不多。當然,不知道避免它的人,像不知道避絞台的人一樣,也並非沒有。
地大物博的國家,固然不會因私人奢侈妄為而貧窮,但政府的奢侈妄為,卻有時可把它弄得窮困。在許多國家中,公眾的收入,全部或幾乎全部都是用來維持非生產者。比如:朝廷上的王公大臣,教會中的牧師神父。又如海陸軍,他們在平時既不生產,在戰時又不能有所獲取,來補償他們的維持費。甚至在戰爭繼續進行的期間,也如此。這些人,因為他們不生產,不得不仰給於別人勞動的產物。如果他們人數增加到不應有的數額,他們可能在某一年消費掉這麼多的上述產物,以致反無足夠餘量來維持能在次年有所再生產的生產性勞動者。於是下一年的再生產,一定不及上一年。如果這種混亂情形繼續下去,第三年的再生產,又一定不及第二年。那些只應拿人民一部分剩餘收入來維持的非生產者,他們可能消費了人民全收入的部分,使得這麼多人不得不侵蝕他們的資本,侵蝕維持生產性勞動的基金,以致不論個人多麼節儉多麼慎重,都不能補償這樣大的浪費。
然而,就經驗所得,在大多數場合,個人的節儉慎重,不僅可以補償個人的奢侈妄為,而且可以補償政府的浪費。每個人改善自身境況的一致的經常的,不斷的努力是社會財富、國民財富以及私人財富所賴以產生的重大因素。這不斷的努力足以挽救行政的大錯誤,使事情日趨改良。譬如,人間雖有疾病,有庸醫,但人身上總似有一種莫名其妙的力量,可以突破一切難關,恢復原來的健康。
增加一國土地和勞動的年產物的價值,只有兩個方法,一為增加生產性勞動者的數目;二為增進受僱勞動者的生產力。很明顯,要增加生產性勞動者的數目,必先增加資本,增加維持生產性勞動者的基金。要增加同數受僱勞動者的生產力,只有增加那些便利勞動,縮減勞動的機械和工具,或者把它們改良。不然,就是使工作的分配更為適當。但無論怎樣,都有增加資本的必要。要改良機器,少不了增加資本;要改良工作的分配,亦少不了增加資本。把工作分成許多部分,使每個工人一直專做一種工作,比由一個人兼任各種工作,定需增加不少資本。因此,我們如果比較同一國民的前代和後代,發覺那裡的土地和勞動的年產物,如果後代比前代多了,其土地耕作狀況進步了,工業擴大了,繁盛了,商業推廣了,我們就可斷言,在這兩個時代間,該國的資本必定增加了不少。那裡一部分人民的節儉慎重所增加於資本的數額,一定是多於另一部分人民的妄為和政府的浪費所侵蝕了的資本的數額。只要國泰民安,即使政府不是節儉慎重的,國家情況也可有這種進步。不過,我們要正確判定這種進步,不應比較兩個距離太近的時代。進步是逐漸的,時代太近了,是很難看出它的改良的。有時,即使國家是一般的改良了,但我們往往因看到某種產業的凋零或某一地方的衰落,便懷疑全國的財富與產業都在退步。
與一百年前查理二世復辟時比較,現在英格蘭土地和勞動的年產物,當然是多得多了。現在懷疑英國年產物增加的人,固然不多,但在這一百年時間內,幾乎每隔五年,即有幾本寫得很好的動聽的書或小冊子,說英格蘭的國富正在銳減,人口正在減少,並且說那裡是農業退步,工業凋零,商業衰落。而且,這類書籍,不見得全是黨派的宣傳品,全是欺詐和見利忘義的產物。我曉得,它們裡面有許多是極誠實極聰明的作家所寫的。這些人所敘述的,沒有不是他們自己相信的。
再者,和二百年前伊麗莎白即位時比較,查理二世復辟時代英格蘭土地和勞動的年產物,必定多得多了。和三百年前約克與蘭克斯特爭勝時代末期比較,伊麗莎白時代英格蘭的年產物,必又多得多了。再推上去,約克與蘭克斯特時代,當然勝於諾爾曼征服的時代;諾爾曼征服的時代,當然又勝於撒克遜七人統治的時代。在撒克遜七人統治的時代,英國當然不能說是一個進步的國家,但與朱利阿·凱撒侵略時代(這時,英格蘭居民的狀況,和北美野蠻人相差不遠)比較,又算大進步了。
然而,在這各個時期中,私人有很多浪費,政府也有很多浪費,而且發生了許多次費用浩大的不必要的戰爭,原本用來維持生產者的年產物,有許多被用來維持非生產者。有時,在混亂激烈的時候,浪費的浩大,資本的破壞,在任何人看來,都會感覺這不但會妨礙財富的自然積蓄(實際上確是如此),而且會使國家在這時期之末陷於更為貧困的地位。查理二世復辟以後,英國境況是最幸福最富裕的了,但那時又有多少紊亂與不幸事件發生呢?如果我們是生在那時,我們一定會擔心英格蘭的前途,說它不僅要陷於貧困,怕還會全然破滅吧。你想想看,倫敦大火以後,繼以大疫,又加英荷兩次戰後的革命騷擾,對愛爾蘭戰爭,1688年、1702年、1742年和1756年四次對法耗費巨大的大戰,再有1715年和1745年二次叛亂。不說別的,單就四次英法大戰的結果來說,英國欠下來的債務,就在一億四千五百萬鎊以上,加上戰爭所引起的各種特殊支出,恐怕總共不下兩億鎊吧。自革命以來,我國年產物,就常有這樣大的部分,用來維持非常多的非生產者。假使當時沒有戰爭,那麼當時當作那樣費用的資本,其中定有一大部分會改變用途來雇用生產性勞動者。生產性勞動者既能再生產他們消費的全價值,並提供利潤,那麼,我國土地和勞動的年產物的價值每年的增加,就可想而知了,而且每一年的增加,又必能更增多下一年的增加。如果當時沒有戰爭,建造起來的房屋一定更多;改良了的土地一定更廣大;已改良土地的耕作一定更加完善;製造業一定增多了,已有的製造業又一定推廣了;至於國民真實財富與收入將要怎樣增加起來,我們也許難以想像。
政府的浪費,雖無疑曾阻礙英格蘭在財富與改良方面的自然發展,但不能使它停止發展。與復辟時代比較,現在英格蘭土地和勞動的年產物是多得多了;與革命時代比較,也是多得多了。英格蘭每年用以耕作土地維持農業勞動的資本,也一定比過去多得多了。一方面雖有政府的誅求;但另一方面,卻有無數個人在那裡不斷地努力改進自己的境況,他們不動聲色地,一步一步地把資本積累起來。正是這種努力,受著法律保障,能在最有利情況下自由發展,使英格蘭幾乎在過去一切時代,都能日趨富裕,日趨改良。而且,將來永遠照樣進行下去,亦不是沒有希望的事情。可是,英格蘭從來沒有過很節儉的政府,所以,居民亦沒有節儉的特性。由此可見,英格蘭王公大臣不自己反省,反而頒布節儉法令,甚至禁止外國奢侈品輸入,倡言要監督私人經濟,節制鋪張浪費,實是最放肆,最專橫的行為。他們不知道,他們自己始終無例外地是社會上最浪費的階級。他們好好注意自己的費用就行了,人民的費用可以任憑人民自己去管。如果他們的浪費,不會使國家滅亡,人民的浪費,又哪裡談得上呢。
節儉可以增加社會資本,奢侈可以減少社會資本。所以,花費等於收入的人,不積蓄資本,亦不蠶食資本,不增加資本,亦不減少資本。不過,我們應該知道,在各種花費方法中,有些比其他更可促進國富的增長。
個人的收入,有的用來購買立時享用的物品,即享即用,無補於來日。有的用來購買比較耐久的可以積蓄起來的物品,今日購買了,就可以減少明日的費用,或增進明日費用的效果。例如,有些富翁簡直是室滿奴婢,廄滿犬馬,大吃大用地花。有些寧願食事儉約,奴婢減少,卻修飾莊園,整飭別墅,頻興建築,廣置有用的或專作為裝飾的家具、書籍圖畫等。有些,卻明璫瓔珞,灼爍滿前。還有些,則有如前數年逝世的某大王的寵臣,衣服滿箱,錦繡滿床。設有甲乙二富郎,財產相等,甲用其大部分收入,來購買比較耐久的商品,乙則用其大部分收入,來購買即享即用的物品。到後來,甲的境況,必能日漸改進,今日的費用,多少可以增進明日費用的效果。乙的境況,絕不會比原先更好。到底,甲必較富於乙。甲尚有若干貨物,雖其價值不如當時所花費,但總有多少價值。乙的費用,就連痕跡也沒留下來,十年或二十年浪費的結果,真是一無餘物。
對個人財富較有益的消費方法,對國民財富亦較有益。富人的房屋、家具、衣服,轉瞬就可變成對中、下等人民有用的東西。在上等階級厭倦的時候,中、下階級的人民就可以把它們買來使用。所以,在富人這樣使用錢財的時候,全體人民的一般生活狀況就逐漸改進了。在一個富裕已久的國家,下等人民雖不能自己出資建造大廈,但往往占有大廈;雖不能自己定製上等家具,但往往使用上等家具。往日西穆爾的邸宅,現今已經成為巴斯道上的客寓;詹姆士一世的婚床(那是皇后從丹麥帶來的嫁妝,作為鄰國通婚的禮物),幾年前,已經陳列在敦弗林的酒店。在有些無進步也無退步或已稍稍沒落的古城,我們有時可發現幾乎沒有一所房屋是眼前占有人所蓋得起的。如果你進裡面去,還可見到許多尚能適用的非常講究但已是老式的家具。這些家具絕不可能是眼前使用者花錢定製的。王宮別墅,書籍圖像,以及各種珍奇物品,常常又是裝飾又是光榮,不但對其所在的本地方如此,對其所屬國家亦如此。凡爾賽宮是法蘭西的裝飾和光榮,斯托威和威爾登是英格蘭的裝飾和光榮。義大利創造名勝古蹟的財富,雖然是減落了,創造名勝古蹟的大天才(也許因為沒有用處)雖然似乎是湮沒了,但那裡的名勝古蹟仍然博得世人的讚賞。
把收入花費在比較耐久的物品上,那不僅較有利於積蓄,而且又較易於養成儉樸的風尚。假使一個人在這方面花費得過多,他可翻然改計,而不致為社會人士所譏評。如果原來是婢僕成群,驟然撤減,如果原來是華筵廣設,驟然減省,如果原來是陳設豐麗,驟然節用,就不免為鄰人共見,而且好像是意味著自己承認往昔行為的錯誤。所以,像這樣大花大用的人,不是迫於破產,很少有改變習慣的勇氣。反之,如果他原來喜歡用錢添置房屋、家具、書籍或圖畫,以後如果自覺財力不濟,他就可以翻然改習,人亦不疑。因為此類物品,前已購置,無須源源購置不絕。在別人看來,他改變習性的原因,似乎不是財力不濟,而是意興闌珊。
何況,費財於耐久物品,所養常多;費財於款待賓客,所養較少。一夕之宴,所費為二三百斤糧食,其中也許有一半傾於糞堆,所耗不可謂不大。設以宴會所費,用以雇用泥木工、技匠等,則所費糧食的價值雖相等,所養的人數必增多。工人們將一便士一便士地,一鎊一鎊地購買這些糧食,一鎊也不會消耗毀棄。一則用以維持生產者,能增加一國土地和勞動的年產物的交換價值;二則用以維持非生產者,不能增加一國土地和勞動的年產物的交換價值。
讀者不要以為,費財於耐久物品,即為善行,費財於款待賓客,全為惡行。一個富人把他收入主要用於款待賓客時,即以收入的大部分分濟友伴。如果他用以購買耐久物品,利益則僅及於一身,非有代價,即不許他人分享。因此,後一種的花費,特別是花於購珠寶、衣飾等這些瑣細東西,常常不僅表示一種輕浮性向,而且表示卑下的自私自利性向。綜上所述,費財於耐久物品,由於助長有價商品的積蓄,所以可獎勵私人的節儉習慣,是較有利於社會資本的增進;由於所維持的是生產者而不是非生產者,所以較有利於國富的增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