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富論 · 第二章 論引起勞動分工的緣由
勞動分工帶來如此多的好處,但它原本不是人類智慧的結果,而是人類智慧預見到並想要得到分工所帶來的普遍富裕。勞動分工是人性的某種傾向的必然結果,儘管這種結果非常緩慢與逐漸,這種傾向就是互通有無,物物交換,互相交易。
這種傾向是否是一種人性中無法進一步說明的初始本然之一,或者更確切地說是否是理性和言語能力的必然結果,並不是我們現在研究的主題。這是一種人類共有的傾向,而在其他動物那裡是找不到的。其他動物,似乎既不了解這種交易,也不了解任何其他形式的契約。兩隻獵狗追逐同一隻兔子,有時似乎在協同行動,將兔子向另一隻獵狗驅趕,或在另一隻獵狗把兔子驅趕到它那邊時,進行攔截。但是,這種協同行動並不是契約的結果,而只是在某一特定時刻,出於對同一目標的欲望而偶然發生的。沒有誰見到過兩隻狗公平且慎重地交換骨頭;也沒有人見過,一隻動物以某姿勢或自然嚎叫向另一隻動物示意說:這是我的,那是你的,我願意用我的交換你的。
當一隻動物想要從一個人或者另一隻動物處獲得什麼東西,除了博得施與者的歡心外,沒有其他的說服手段。一隻小狗想要獲得食物,就會向母狗百般獻媚;一隻西班牙獵狗會做出種種嬌態,以引起正在就餐的主人的注意,並施與食物。對於人類,我們有時也會採取這種手段。如果他沒有別的辦法讓他人按照他的喜好行事,他就百般恭順,阿諛奉承,以博取他們的歡心。不過,他沒有時間每一次都這麼做——在文明社會中,他總是需要他人大量的合作與幫助,然而他的一生中不足以結交幾個朋友。
任何一種動物,一旦長大成年,都能夠完全獨立,而且在自然狀態下,不需要其他同類的幫助。但人類不一樣,他幾乎隨時都需要其他同胞的幫助。要想得到他們的恩惠,僅憑善意是不行的。如果他能激發他們的利己心,使其有利於他,並向他們表明,他要求他們所做之事對他們自己是有利的,他就更可能如願以償。無論是誰,如果他想與其他人做買賣,他都會這樣提議:如果你給我想要的東西,你會得到你想要的東西,這就是交易的含義。正是這種方式使我們得到彼此所需的大部分幫助。
我們期望的飯食,不是屠戶、釀酒家或烙面師的恩惠,而是他們自利的打算。我們所祈求的不是他們的人性,而是他們的利己心。我們從不向他們談及我們自己的需要,只說他們的好處。除乞丐外,沒有人願意完全靠別人的恩惠生活,即使乞丐也不會一味依賴別人的恩惠。的確,乞丐生存所需的一切都是樂善好施的人的施捨。儘管這種施捨從根本上給乞丐提供了他生存所需的一切必需品,卻沒有,也不能隨時隨地給他提供他所需要的必需品。與其他人一樣,他的大部分臨時需要是採用與他人相同的方式,通過契約、交換和買賣而得到滿足的。他用一個人給他的錢去購買食物,用另一個人給他的舊衣服去交換更合身的舊衣服,或住所,或食物,或錢,並用這些錢去購買自己需要的食品、衣服或住所。
就像我們通過契約、交換和買賣從別處得到我們所需要的大部分幫助那樣,勞動分工最初也正是這種交換傾向引起的。例如,在一個以狩獵或遊牧為生的部落中,有個比其他任何人都更加迅捷更加熟練地製造弓箭的人,他往往用自己製作的弓矢去交換他人的家畜或鹿肉。結果他發現,他用這種方式得到的家畜或鹿肉,比他自己親自到野外捕獵得到的要多。於是,出於自身利益的考慮,他把製造弓箭變成自己的主要職業,於是成了一個武器製造者。另有一個人,因善於建造小茅房或移動房屋的框架和屋頂,常被其鄰居請去造屋。他習慣用這種方式為鄰居服務,而鄰居們也以牲畜和鹿肉為酬。他最終發現,完全從事這一職業,變成一個房屋建築者更符合自己的利益。同樣,第三個人變成了鐵匠或銅匠,第四個人變成了毛皮或皮革的硝皮人或鞣革人——毛皮或皮革是野蠻人衣著的主要組成部分。於是,由於肯定能用自己的勞動產品的剩餘部分去交換自己所需的別人的勞動產品的剩餘部分,這就鼓勵大家從事一種專門的職業,並培養和完善他們從事這一職業所具備的才能或天資。
實際上,人們天賦的差異比我們意識到的要小得多。成年人從事不同職業時所表現出來的極不相同的才能,在很多場合,與其說是勞動分工的原因,倒不如說是勞動分工的結果。例如,兩個性格極不相同的人,一個哲學家,一個街道搬運工,他們之間的差異,人們通常錯誤地認為不是由習慣、風俗與教育造成的,而是由其天賦造成的。但實際上,當他們來到這個世界,在人生的前七八年,他們的天賦或許極其相似,恐怕連他們自己的父母或玩伴也不能看出任何顯著的差異。大約在這個年齡,或者隨後不久,他們逐漸從事極不相同的職業。於是,他們的才能逐漸表現出差異,這種差距逐漸增大,直到最後他們中任何一個都認為他們之間沒有任何相似之處。
如果不互通有無,以物易物以及互相交易的話,那麼每個人就必須親自生產自己生活所需的一切必需品和便利品。若每一個人必須履行相同的職責,做相同的工作,那就不可能存在因工作差異而引起的巨大的才能差異了。
正如這種交換傾向造成不同職業的人之間的才能差異那樣,交換傾向使得這種差異體現價值。許多種被認為同族的動物,它們的天賦差異,比人類在未受教育和習俗薰陶以前所表現出來的自然才能要明顯得多。一個哲學家與街道搬運工在天賦方面的差異,遠不及大猛犬之於獵犬,獵犬之於西班牙獵狗或西班牙獵狗之於牧羊犬。但是,這些同種但不同族的動物,對彼此並沒有用處。大猛犬的力量,並不能因獵犬的敏速、西班牙獵狗的精明或牧羊犬的馴服而有任何增加。因缺乏交換和交易的能力與傾向,不能把這些不同的天賦和才能變成共同的財富,給同種的動物提供更好的便利。每個動物仍然被迫自立並保護自己,絲毫得不到大自然賦予它同類的那種不同才能的好處。相反,人類之間的不同才能對彼此都有好處。他們通過互通有無,以物易物和交換,形成一種共同財富,各個人都可以交換到他所需要的其他人的才能所生產出來的產品。